CJJ_T34-2022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2022年8月1日起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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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J_T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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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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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_T34-2022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2022年8月1日起实施.pdf

Q. =9. XA, X10

武中: Qa 一 空调冬季设计热负荷(kW); 空调热指标(W/m); A。空调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2)空调夏季制冷设计热负荷:

式中: Q。 空调夏季制冷设计热负荷(kW); qc 空调冷指标(W/m²); Aa 空调建筑物的建筑面积(m²); COP 制冷机的性能系数,吸收式制冷机的性能系数可 取0.7~1. 2。 1 生活热水设计热负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

1冷水温度较高时采用较小值DB33T 559-2015 山区坑塘流水养鱼技术规范,冷水温度较低时采用较大值; 2热指标中已包括约10%的管网热损失。

2)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Qw max =Kh XQw ave

式中 Qw.max 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kW); 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kW); Kh—一小时变化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选取。 3.1.3工业热负荷应包括生产工艺热负荷、生活热负荷和工业 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热负荷。生产工艺热负荷的最大、最 小、平均热负荷和凝结水回收率应采用生产工艺系统的实际数 据,并应收集生产工艺系统不同季节的典型日(周)负荷曲线 图。对热用户提供的热负荷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时,应通过下列方 法对热用户提供的热负荷数据进行平均耗汽量的验算,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根据热用户燃料耗量验算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年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年燃料耗量:

式中:Qw.max 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kW); Qw. ave 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kW); Kh 小时变化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根据热用户燃料耗量验算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年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年燃料耗量:

式中:D 生产平均耗汽量(kg/h); hb 锅炉供蒸汽(kJ/kg); hma 锅炉补水饸(kJ/kg); hrt 凝结水(kJ/kg); 中e 凝结水回收率; Ta 年平均负荷利用小时数(h/a)。 2根据产品单耗验算时,可按下式计算:

中: 广品 t/a或件/a; b—单位产品耗标煤量(kgce/t或kgce/件); Qn———标准煤发热量(kJ/kgce),取 29308kJ/kgce。 3.1.4当无工业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生活及生产工艺热负 荷的设计资料时,对现有企业,应采用生产建筑和生产工艺的实 际耗热数据,并考虑今后可能的变化;对规划建设的工业企业, 可按不同行业项目估算指标中典型生产规模进行估算,也可按同 类型、同地区企业的设计资料或实际耗热定额计算。 3.1.5最大生产工艺热负荷应按热用户典型日负荷曲线叠加确 定。当无法绘制典型日负荷曲线时,最大负荷可取经核实后的热 用户最大热负荷之和乘以同时使用系数。同时使用系数可按0.6~ 0.9取值。

1供热干线应采用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 2供热支线,当热用户有足够容积的储水箱时,应采用生 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当热用户无足够容积的储水箱时,应采用 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最大小时热负荷叠加时应考虑同时使 用系数。 3.17以执电厂为执源的供执管网,在技术经济可行时,应发

3.2.1民用建筑的年耗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供暖年耗热量:

=0. 0036Tad X N XQ Lilave ti

式中: Qa 空调供暖耗热量(GJ/a); Ta.d 供暖期空调装置日平均运行小时数(h/d); Qa一 空调冬季设计热负荷(kW); to.a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4空调制冷耗热量:

式中: Q。 空调制冷耗热量(GJ/a); Q. 空调夏季制冷设计热负荷(kW);

T c.max 空调夏季设计负荷利用小时数(h/a)。 5生活热水年耗热量:

Qw=30.24Qw.ave

4.1.1仅承担建筑物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的供 热管网应采用水作为供热介质。 4.1.2同时承担生产工艺热负荷和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 水热负荷的供热管网,宜采用同一种供热介质,供热介质应按下 列原则确定: 1当生产工艺热负荷为主要负荷,且必须采用蒸汽时,应 采用蒸汽作为供热介质; 2当以水为供热介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需要(包括在用户 处转换为蒸汽),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应采用水作为供热介质; 3当供暖通风、空调热负荷为主要负荷,生产工艺又必 须采用蒸汽介质,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水和蒸汽两种供热 介质。 42个质会数

4.2.1热水管网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结合具体工程条件,考虑 热源、供热管线、热用户系统等方面的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4.2.2当不具备条件进行供回水温度的技术经济比较时,热水

1当热源为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时,设计供水温度宜取 110℃~150℃,回水温度不应高于60℃。 2当热源为小型锅炉房时,设计供回水温度可采用室内供 暖系统的设计温度。 3多热源联网运行的供热系统,各热源的设计供回水温度

应一致。当区域锅炉房与热电厂联网运行时,应采用热电厂的供 回水温度

4.2.3长输管线设计回水温度不应高于40℃

4.3.1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管网,补水水质应 符合表4.3.1的规定。

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热水管网补水水质

1连接锅炉房等热源的庭院管网补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的规定; 2热力站间接连接的庭院管网补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规定; 3生活热水系统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3.3蒸汽管网由热用户返回热源的凝结水水质应符合 表 4. 3. 3 的规定

4.3.3蒸汽管网由热用户返回热源的凝结水水质应符合

4.3.3蒸汽管网由热用户返回热源的凝结水水质应 表 4. 3. 3 的规定。

表4.3.3蒸汽管网凝结水水质

4.3.4当供热系统中有不锈钢设备时,供热介质中氯离子含量 不应高于25mg/L。

5.0.1热水管网宜采用双管制,长输管线宜采用多管制

5.0.2同时有生产工艺、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多种热

负荷的热水管网,当生产工艺热负荷与供暖热负荷所需供热介质 参数相差较大,或常年性热负荷和季节性热负荷差异较大,且技 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多管制。人

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多管制。人 5.0.3蒸汽管网宜采用单管制。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双 V 管或多管制: 1热用户所需蒸汽参数相差较大; 2季节性热负荷占总热负荷比例较大; 3热负荷分期增长。 5.0.4当生产工艺不要求直接使用蒸汽时,蒸汽供热系统应采 用间接连接系统。当被加热介质泄漏不会产生危害时,其凝结水 应全部回收并设置凝结水管。当蒸汽供热系统的凝结水回收率较 低时,应根据用户凝结水量、凝结水管网投资等因素进行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凝结水管的设置。对不能回收的凝结水,应对其热 能和水资源加以利用。 5.0.5当凝结水回收时,用户处应设置闭式凝结水回收系统或 团式凝结水箱,并应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当凝结水管采用无内防 窝的钢管时,应采取凝结水管充满水的措施, 5.0.6供热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万m²的供热系统应采用 多热源供热。多热源供热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时,输配干线宜连 接成环状管网,输送十线间宜设置连通十线。 5.0.7连通干线或主环线应考虑不同事故工况的切换手段,最 低保证率应符合表5.0.7的规定

表5. 0.7最低保证率

5.0.8热源向同一方向引出的十线之间宜设连通管线,连通管 线应结合分段阀门设置,连通管线可作为输配于线使用。连通管 线应使故障段切除后其余热用户的最低保证率符合本标准 表5.0.7的规定。 5.0.9对供热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 热源供热

6.0.3单一供暖热负荷,且调峰热源与基本热源联网运行

7.1.1水力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计算管网主干线、支干线和各支线的阻力损失; 2确定供热管网的管径及循环水泵、中继泵的流量和扬程: 3分析供热系统运行的压力工况,热用户应有足够的资用 压头且系统不超压、不汽化、不倒空; 4进行事故工况计算与分析! 5必要时进行动态水力计算与分析。 7.1.2水力计算应满足连续性方程和压力降方程 7.1.3热水管网应在水力计算的基础上绘制各运行方案的主干 线水压图。对于地形复杂的地区,还应绘制必要的支干线水 7.1.4热水管网应在水力计算和管网水压图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中继泵站和隔压站的位置、数量及参数 7.1.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热水管网,应进行多工况水力计算: 1多热源供热系统,应按热源投运顺序对每个热源满负荷 运行的工况进行水力计算并绘制水压图。 2常年运行的热水管网,应分别进行供暖期和非供暖期水 力工况分析:当有夏季制冷热负荷时,应分别进行供暖期、供冷 期和过渡期水力工况分析。 3当热用户分期建设时,应按规划期设计流量选择管径, 并应分期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分期确定循环泵参数。 4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庭院管网,应分别进行供暖期和供 冷期水力计算,分别确定循环泵参数。

应加大不利段管网十线的管径。 7.1.7分布循环泵式供热管网应绘制主干线及各支干线的水压 图;当分期建设时,应按建设分期分别进行水力工况计算分析。 7.1.8蒸汽管网水力计算时,应保证在任何可能的工况下最不 利用户的压力和温度满足要求,应按设计流量进行设计计算,并 按最小流量进行校核计算。 一#能国

7.1.9蒸汽管网应根据管线确定的充许压力降选择管径,

长距离输送管线和长输管线。 2 地形高差大。 3 系统工作压力高。 4系统工作温度高。 5系统可靠性要求高。 7.1.12动态水力分析应对循环泵或中继泵突然断电、输送干线 主阀门非正常关闭,热源换热器停止加热等非正常操作发生时的 压力瞬变进行分析, 7.1.13动态水力分析后,应根据分析结果采取下列安全保护 措施: 设置氮气定压罐; 2 设置静压分区阀; 3 设置紧急泄水阀; 延长主阀关闭时间: 5 循环泵、中继泵与输送于线的分段阀连锁控制: 提高管道和设备的承压等级: 7 适当提高定压水平; 8 3增加事故补水能力

7.2.1热水管网各种热负荷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G一管网设计流量(t/h); Q 设计热负荷(kW); 水的比热容[kJ/(kg·℃)]; t2一各种热负荷相应的管网回水温度( 7.2.2生活热水庭院管网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 7.2.3当热水管网有夏季制冷热负荷时,应分别计算供暖期和 供冷期管网流量,并取较大值作为管网设计流量。 7.2.4热水管网设计流量应根据供热调节方式,取各种热负荷 在不同室外温度下的流量叠加得出最大流量值作为管网设计 流量。 ? 7.2.5当生活热水换热器与其他系统换热器并联或两级混合连 接时,生活热水管网设计流量应取并联换热器的热水管网流量: 当生活热水换热器与其他系统换热器两级联连接时,管网设计 流量取值应与两级混合连接时相同。 7.2.6×计算热水管网干线设计流量时,生活热水设计热负荷应 取生活热水目平均热负荷:计算支线设计流量时,生活热水设计 热负荷应根据生活热水用户有无储水箱按本标准第3.1.6条的规 定取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或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 7.2.7蒸汽管网的设计流量,应按生产工艺最大热负荷确定 当供热介质为饱和蒸汽时,设计流量应考虑补偿管道散热损失产 生凝结水的蒸汽量。 7.2.8凝结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蒸汽管道的设计流量乘以用 户的凝结水回收率加沿途蔬水流量确定。

式中:G 管网设计流量(t/h); Q 设计热负荷(kw); Cp 水的比热容[kJ/(kg·℃)] t1 管网供水温度(℃); t2 各种热负荷相应的管网回水温

7.2.2生活热水庭院管网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7.2.5当生活热水换热器与其他系统换热器并联或两

7. 3. 1 供热管道内壁当量粗糙度应按表7.3.1选取。当既有供

热管道内壁存在腐蚀现象或管道内壁采取减阻措施时,应采用经 过测定的当量粗糙度值。

表7.3.1管道内壁当量粗糙度

7.3.2确定热水管网主干线管径时,应采用经济比摩阻。经济 比摩阻值宜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当不具备技术经济比较 条件时,主干线比摩阻可按下列经验值确定: 1 主干线 30Pa/m~70Pa/m; 2庭院管网主于线 60Pa/m~100 Pa/m。 7.3.3²长输管线比摩阻可采用20Pa/m~50Pa/m, 管径应经技 术经济比选确定。 7.3.4热水管网支干线、支线应按允许压力降确定管径,但供 热介质流速不应大于3.5m/s。支干线比摩阻不应大于300Pa/ m,庭院管网支线比摩阻不宜大于400Pa/m。 7.3.5蒸汽管道的最大允许设计流速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7.3.2确定热水管网主干线管径时,应采用经济比摩阻。经济

表7.3.5蒸汽管道最大允许设计流速

7.3.6以热电厂为热源的蒸汽管网,主干线起点压力和温度

7.3.6以热电厂为热源的蒸汽管网,主十线起点压力和温度应通 过热电联产系统的经济技术分析确定,

度宜取锅炉出口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温度

7.3.8凝结水管道设计比摩阻可取100Pa/m。 7.3.9管道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的比值,可按表7.3.9取值

7.3.9管道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比值

1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 并应留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2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超过设备、管道、附件及直 接连接系统的允许压力; 3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4分布循环泵的吸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供水温度的饱和 蒸汽压力加50kPa;

5循环水泵与中继水泵吸入侧的压力,不应低于吸入口可 能达到的最高水温下的饱和蒸汽压力加50kPa。 7.4.2热水管网循环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压力 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中任何一点不应汽化,当设计供水温度大于或等于 100℃时应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当设计供水温度小于 100℃时,应有不低于5kPa的富裕压力。 2与热水管网直接连接的系统应充满水 3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超过允许压力。 7.4.3热水管网最不利点的资用压头,应满足该点用户系统所 需作用压头的要求,并应考虑系统安装过滤器、计量装置、调节 装置的压力损失。 7.4.4热水管网的定压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定压 点应设在便于管理并有利于管网压力稳定的位置,宜设在热源 处。当供热系统多热源联网运行时,全系统应仅有一个定压点起 作用,但可多点补水。分布循环泵式热水管网定压点宜设在压差 生上

7.4.3热水管网最不利点的资用压头,应满足该点用户系统所 需作用压头的要求,并应考虑系统安装过滤器、计量装置、调节 装置的压力损失。 7.4.4热水管网的定压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定压 点应设在便于管理并有利手管网压力稳定的位置,宜设在热源 处。当供热系统多热源联网运行时,全系统应仅有一个定压点起 作用,但可多点补水。分布循环泵式热水管网定压点宜设在压差 控制点处。 7.4.5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下列各项之和: X各种运行工况的最高工作压力;

7.4.4热水管网的定压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

点应设在便于管理并有利手管网压力稳定的位置,宜设在热源 处。当供热系统多热源联网运行时,全系统应仅有一个定压点起 作用,但可多点补水。分布循环泵式热水管网定压点宜设在压差 控制点处。

7.5.1热水管网循环泵、中继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运行水泵的特性曲线宜相同。 4水泵的承压和耐温能力应与供热管网设计参数相适应。 5应减少并联水泵的台数;设置3台或3台以下水泵并联 运行时,应设备用泵;当4台或4台以上水泵并联运行时,可不 设备用泵。 V 6水泵应配置节能型调速装置。 7.5.2热水管网循环水泵可采用两级串联设置,第一级循环泵 应设置在热水锅炉(热网加热器)前,第二级循环泵应设置在热 水锅炉(热网加热器)后。水泵扬程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级循环泵的出口压力应保证在各种运行工况下不超 过热水锅炉(热网加热器)的承压能力; 2当补水定压点设置于两级循环泵中间时,第一级循环水 泵出口压力应为供热系统的静态压力值; 3两级循环泵的扬程之和不应小于按本标准第7.5.1条第 2款计算值。文 7.5.3当在用户入口设加压水泵、分布循环泵或混水泵时,水 泵应采用调速泵。 7.5.4分布循环泵式供热管网系统的主循环泵的流量应为管网 全部循环流量,扬程不应小于热源至压差控制点间的管网阻力损 失之和。分布循环泵流量应为所在用户流量,扬程不应小于自压 差控制点至用户的管网及用户阻力损失之和。当分期建设时,应 按建设分期水力计算的结果选择分布式循环泵。 7.5.5热水管网补水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水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2% 事故补水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4%。 2补水装置的压力应天于补水点管道最高工作压力30kPa~ 50kPa,当补水装置同时用于维持管网静态压力时,其压力应满 足静态压力的要求。 3热水管网补水水泵不应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泵。 4当动态水力分析结果表明热源停止加热会发生事故时

1补水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2%; 事故补水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4%。 2补水装置的压力应大于补水点管道最高工作压力30kPa~ 5okPa,当补水装置同时用于维持管网静态压力时,其压力应满 足静态压力的要求。 3热水管网补水水泵不应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泵。 4当动态水力分析结果表明热源停止加热会发生事故时

事故补水能力不应小于供热系统最大循环流量下循环水从设计供 水温度降至设计回水温度的体积收缩量及供热系统正常泄漏量 之和。 5长输管线系统的小时事故补水总能力,不应小于最长分 段阀门之间单根管道水容积的10%

8.1.1城镇供热管网的布置应在城镇规划的指导下,根据热负 荷分布、热源位置、其他管线及构筑物、园林绿地、水文、地质 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1.2城镇供热管网管道的

1供热管道应布置在易于检修和维护的位置; 2城镇道路上的供热管道应平行于道路中心线,并宜布置 在车行道以外,同一条管线应只沿街道的一侧布置; 3通过非建筑区的供热管道宜沿道路布置; 4供热管道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矿山采空 区、山洪易发地、滑坡危险地带以及高地下水位区等不利地段; 5供热管道宜避开多年生经济作物区和重要的农田基本设施; 6供热管道应避开重要的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 重点文物保护区等; 8.1.3管道穿越建筑时可采用非开挖方法敷设,当采用开槽施 工法敷设在专用通行管沟内时管径不应大于300mm。 8.1.4供热管道设置在综合管廊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管道可与给水管道、通信线路、压缩空气管道、压 力排水管道同舱设置: 2蒸汽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设置; 31 供热管道不应与电力电缆同舱设置。 8.1.5庭院管网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力平衡调节装置和热量计量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热力入 口处。当建筑热力入口不具备安装调节和计量装置条件时,可根

据建筑使用特点、热负荷变化规律、室内系统形式、供热介质温 度及压力、调节控制方式等,分别设置管网。 2当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阻力相差悬 殊、供水温度不同时,宜在建筑热力入口处设置二次循环水泵或 混水泵。 V 3生活热水系统应设循环水管道。 4在满足室内各环路水力平衡和供热计量的前提下,宜减 少建筑热力人口的数量。

8.2.1城镇道路上和居住区内的供热管道宜采用地下敷设。当 采用地上敷设时,应与环境协调。工厂区的供热管道,宜采用地 上敷设。 X

8.2.2地下敷设宜采用直理敷设,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T81和《城镇供热直埋蒸 汽管道技术规程》CJ/T104的有关规定。入 8.2.3地上敷设的供热管道可与其他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架上, 但应便于检修,且不得敷设在腐蚀性介质管道的下方。 8.2.4供热管道采用管沟敷设时,宜采用不通行管沟敷设。穿 越不允许开挖检修的地段时,应采用通行管沟敷设;当采用通行 管沟困难时,可采用半通行管沟敷设。 8.2.5管沟尺寸应符合表8.2.5的规定。当通行管沟内需要在 沟内更换管道时,人行通道宽度还不应小于管道外径加0.1m。

表8.2.5管沟尺寸(m)

8.2.6综合管廊相关尺寸应满足本标准表8.2.5通行管沟的要 求,并应预留管道及其排气、排水、补偿器、阀门等附件安装 运输、维护作业所需空间。 8.2.7工作人员经常进入的综合管廊或通行管沟应有照明和通 风。人员在综合管廊或通行管沟内工作时,其内空气温度不得超 过40℃。 8.2.8综合管廊或通行管沟应设逃生口。沟内管道为热水管道 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为蒸汽管道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 于100m。 8.2.9 综合管廊或整体混凝土结构的通行管沟安装孔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安装孔间距不应太于400m; 2安装孔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应满足管道和管路附件 进出的需要; 3安装孔的长度应满足6m或12Im长的管进人综合管廊或 管沟的需要。? 8.2.10供热管道管沟的外表面、直埋敷设管道或地上敷设管道 的保温结构表面与建(构)筑物、道路、铁路及其他管线的最小 水平净距、垂直净距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8.2.11地上敷设的供热管道穿越行人过往频繁区域时,管道保 温结构或跨越设施的下表面距地面的净距不应小于2.5m;在不 影响交通的区域,应采用低支架,管道保温结构下表面距地面的 净距不应小于0.3m。

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为蒸汽管道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 于100m,

8.2.9综合管廊或整体混凝土结构的通行管沟安装孔应符

1安装孔间距不应大于400m; 2安装孔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应满足管道和管路附件 进出的需要; ? 3安装孔的长度应满足6m或12m长的管进人综合管廊或 管沟的需要。文 8.2.10供热管道管沟的外表面、直埋敷设管道或地上敷设管道 的保温结构表面与建(构)筑物、道路、铁路及其他管线的最小 水平净距、垂直净距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8.2.11地上敷设的供热管道穿越行人过往频繁区域时,管道保 温结构或跨越设施的下表面距地面的净距不应小于2.5m;在不 影响交通的区域,应采用低支架,管道保温结构下表面距地面的 净距不应小王03m

8.2.12供热管道穿跨越水面、峡谷地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热管道可在永久性的公路桥上架设 2供热管道跨越通航河流时,净宽与净高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规定。 3供热管道跨越不通航河流时,管道保温结构下表面与3C 年一遇的最高水位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4供热管道河底敷设时,应选择远离滩险、港口和锚地的

筑物的管道宜坡向干管。

8.2.17地下敷设供热管线的覆土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沟盖板或检查室盖板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2m; 2直埋敷设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VT81和《城镇供热直 汽管道技术规程》CJJ/T104的有关规定,

8.2.18给水排水管道或电缆穿入供热管沟时,应加套管或

享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防护层与管沟隔开,同时不得妨碍 共热管道的检修和管沟的排水,套管伸出管沟外的单侧长度不应 小于1m。

8.2.19燃气管道不得穿过供热管沟。当供热管沟与燃气管 叉的垂直净距小于300mm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燃气泄漏 管沟。

处的管沟应采取封堵措施。

室外检查并内时,检查并的防水及排水设施应能满足设备、控制 阀和计量仪表对使用环境的要求。 8.3管道材料及连接 8.3.1城镇供热管道钢管应采用无缝钢管、电弧焊或高频焊焊 接钢管。管道及钢制管件的钢材牌号不应低于表8.3.1的规定 管道和钢材的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室外检查并内时,检查并的防水及排水设施应能满足设备、控制 阅和计量仪表对使用环境的要求

接钢管。管道及钢制管件的钢材牌号不应低于表8.3.1的规定 管道和钢材的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非金属管道。 8.3.3庭院管网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QMPa时,工作管可 选择满足设计条件的塑料管。用于生活热水供应的管道材料,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 8.3.4X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制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2管道与阀门等管路附件连接宜采用焊接;当阀门等管路 附件需要拆卸时,应采用法兰连接。 3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的放气阀,可采用螺纹 连接。 塑料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焊接, 塑料管道与阀门、钢制管道及管件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 8.3.5 供热管道应采用钢制阀门及附件。 8.3.6 阀门的公称压力应按设计工况下的压力、温度等级选用 8.3.7 钢制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弯头的壁厚不应小于直管壁厚,焊接弯头应采用双面

焊接。 2焊制三通应对支管开孔进行补强;承受干管轴向荷载较 大的直理敷设管道,应对三通干管进行轴向补强。 3异径管的制作应采用压制或钢板卷制,壁厚不应小于大 直径管道壁厚。 V 4放气阀与主管连接的管道应采用厚壁管

8.4.7直埋敷设热水管道宜采用无补偿敷设,并应按

标准《城镇供热直理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81的有关 执行。

DL/T 1227-2013 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技术规范8.5.1供热管网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蒸汽管网干线、支干线、支线的起点应安装关断 阀门。 2热水管网输送干线分段阀门的间距宜为2000m~3000m;

输配干线分段阀门的间距宜为1000m~1500m。 3长输管线上分段阀门的间距宜为4000m~5000m。 4管道在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设置阀门。 8.5.2热水供热管网的关断阀和分段阀均应采用双向密封阀门。 8.5.3热水、凝结水管道的高点(包括分段阀门划分的每个管 段的高点)应设置放气装置。 8.5.4 热水、凝结水管道的放水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包括分段阀门划分的每个管段)低点宜设置放水 装置; 2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500mm 的干管,在低点、垂直升 高管段前、分段阀门前宜设阻力小的永久性除污装置; 3当管线在穿越河流池塘等设施的低点设置除污及放水 装置有困难时,应在穿越管段介质流向上游的管道上设置除污及 放水装置; 4热水管道放水装置的排放时间应符合表8.5.4的规定

表8.5.4热水管道放水时间

注:严寒地区采用表中规定的放水时间较小值。无冻结危险的地区,表中的规定 可放宽。

8.5.5蒸汽管道的低点和垂直升高的管段前应设置启动疏水和 经常疏水装置。同一坡向的管段,顺坡每隔400m~500m,逆坡 每隔200m300m,应设置启动疏水和经常疏水装置。 8.5.6经常疏水装置与管道连接处应设聚集凝结水的短管,短 管直径应为管道直径的1/3~1/2。经常疏水管应连接在短管 侧面。

能排入凝结水管时,应降温后排放GB/T 33430-2016 硅橡胶混炼胶 电线电缆用,排放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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