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PA 24—2021(TCBMF 147)钢渣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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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CPA 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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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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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PA 24—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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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PA 24—2021(TCBMF 147)钢渣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pdf

BMF147—2021/T/CCPA24—202

3.0.1用作混凝土掺合料的钢渣粉的安定性应合格。 3.0.2用作混凝土掺合料的钢渣粉的放射性应合格。 3.0.3 当钢渣粉单独掺用或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复合掺用时,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0.4 钢渣粉混凝土应具有满足工程要求的凝结时间和早期强度。 3.0.5不宜单独使用钢渣粉作为矿物掺合料配制强度等级高于C45的混凝土。 3.0.6钢渣粉混凝土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 3.0.7对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中规定的环境作用等级为 严重、非常严重和极端严重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宜单独使用钢渣粉作为矿物掺合料。 3.0.8钢渣粉混凝土应加强早期保湿养护

3.0.8钢渣粉混凝土应加强早期保湿象

4.1一般规定与检验方法

.1.1用于混凝土中的钢渣粉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钢渣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且其比表面积宜大于400m²/kg,放射性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规定。 4.1.2钢渣粉的储存应防止受潮SZJG 32-2010 再生水、雨水利用水质规范,当储存期超过6个月时,使用前应按本规程第4.2.2~4.2.3条 的规定进行复验。 4.1.3比表面积、密度、含水量、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活性指数、流 动度比和安定性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中规定的 方法进行,放射性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规定的方法 进行。

4.2.1钢渣粉供货单位应提供每批次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应包括 厂名、合格证编号、钢渣粉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等信息。 4.2.2钢渣粉使用单位应按本规程对钢渣粉进行分批检验,进场检验项目为比表面积、活性指数 及安定性。比表面积和活性指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降级处理。安定性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2.3检验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渣粉的取样频次应以同一厂家连续供应的100t相同种类、相同等级的钢渣粉为一批 不足100t时应按一批次计。 2散装钢渣粉的取样,应随机从每批5个以上不同部位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应少于 2.0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取比试验需要量多一倍的试样量。袋装钢渣粉的取样,应随机 从每批中抽取10袋,从每袋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应少于1.0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 法缩取比试验需要量多一倍的试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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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5.1.1钢渣粉应符合本规程4.1.1的规定。 5.1.2水泥应选用强度等级为42.5或42.5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5.1.3细骨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 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5.1.4粗骨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和现行行业标 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5.1.5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1.6化学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 范》GB50119的规定。 5.1.7矿渣、粉煤灰和硅灰等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钢渣粉与化学外加剂的适应性应通过试验确定。 5.2.2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耐久性,以及拌 合物的工作性等要求,采用实际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设计。 5.2.3钢渣粉混凝土性能评定龄期应根据建筑物类型和实际承载时间确定,推荐使用60d或 90d。 大的底板混凝土或其他大体积混凝土,钢渣粉最大掺量可增加5%。对28d活性指数超过90%的钢渣 粉,钢渣粉的最大掺量可增加5%。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或冬期施工时,应降低钢渣粉的掺量。

表5.2.4钢渣粉的最大掺量(%)

5.2.5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m. ≥ f. + 1. 645d

5.2.5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eu.o= fa.k+1.6450 (5.2.5) 式中:fao— 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n,一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取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执行。 5.2.6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可接容重法或绝对体积法计算,并应通过试配确定混凝土配合 比,宜通过系列配合比试验建立钢渣粉混凝土的水胶比与强度经验关系式。 5.2.7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和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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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钢渣粉混凝土的制备

1.1钢渣粉的计量应采用质量法,掺人混凝土中钢渣粉的计量允许偏差为±2%。 1.2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立 楼)》GB/T10171的规定。钢渣粉混凝土拌合物应搅拌均匀,且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均勾性应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1.3钢渣粉混凝土的落度经时损失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满足不同季节条件下的施工要求。

6.2.1钢渣粉混凝土浇筑时应振捣密实,不得漏振或过振。钢渣粉混凝土应至少进行二次抹压, 且最后一次抹压应在泌水结束、终凝前完成。 6.2.2钢渣粉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冬期施工 除应满足当地混凝土施工规范外,养护时间不应少于21d。 6.2.3冬期施工的钢渣粉混凝土人模温度不应低于8℃。 6.2.4在预制构件生产中,钢渣粉混凝土的蒸养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钢渣粉掺量增大时应延长 预养护(静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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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钢渣粉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 行。 0.2钢渣粉混凝土施工质量及验收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GB50204执行。 0.3钢渣粉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

7.0.1钢渣粉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执行。 7.0.2钢渣粉混凝土施工质量及验收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执行。 7.0.3钢渣粉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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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10《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 11《建设用砂》GB/T14684 1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 13《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 1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 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1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18《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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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F147—2021/T/CCPA24—202

《钢渣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T/CBMF147—2021/T/CCPA24—2021,经中国建筑材料 联合会和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2021年11月29日以第1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而深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中钢渣粉混凝 土应用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钢渣粉混凝 土应用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厂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 定,《钢渣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 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 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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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1472021/T/CCPA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18 2.1术语 3基本规定. 19 4钢渣粉的检验和验收· 20 4.1一般规定与检验方法 20 4.2交货与验收 20 5 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21 5.1材料要求 21 5.2配合比设计 21 钢渣粉混凝土的制备与施工 22 6.1钢渣粉混凝土的制备 22 6.2钢渣粉混凝土的施工 7钢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总则, 2术语和符号 18 2.1术语 3基本规定. 19 4钢渣粉的检验和验收· 20 4.1一般规定与检验方法 20 4.2交货与验收 20 5 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21 5.1材料要求 21 5.2配合比设计 21 钢渣粉混凝土的制备与施工 22 6.1钢渣粉混凝土的制备 22 6.2钢渣粉混凝土的施工 钢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2.1.1钢渣是转炉或电炉炼钢产生的废渣,其主要矿物组成是硅酸盐和铁铝酸盐,具有一定的活 性。钢渣粉是钢渣经过粉磨得到的产品。钢渣的易磨性较差,必须经过磁选除铁处理。钢渣粉的活 性与细度密切相关,在实际生产中要综合考虑粉磨能耗和活性。 2.1.2钢渣粉混凝土可以单掺钢渣粉,也可以将钢渣粉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复掺。 2.1.3在评定钢渣粉活性指数时,钢渣粉与对比水泥的质量比为3:7。因为钢渣粉在混凝土中的 掺量一般不超过胶凝材料总质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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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钢渣粉中的游离Ca0和Mg0含量较高时,存在安定性不良的问题。钢渣粉的安定性问题 需要特别重视,安定性合格是钢渣粉可以在混凝土中应用的前提。 3.0.2我国一些钢厂排放的钢渣放射性超标,作为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使用的钢渣粉必须放射性 合格。 3.0.3不同钢渣粉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差异大,使用前应通过试验确定钢渣粉的合适掺量。当钢 渣粉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复合使用时,可以发挥不同矿物掺合料的优势,获得协同效应,但矿物掺合 料的合理掺量需要通过试验来确定。 3.0.4钢渣粉对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和早期强度有明显的影响,钢渣粉混凝土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 要确定合适的凝结时间和早期强度。 3.0.5一般而言,钢渣粉的活性低于矿渣粉,单独用钢渣粉难以配制出强度等级高于C45的混凝 土,经济性较差。 3.0.6使用钢渣粉作为矿物掺合料时,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当采用其他品种水 泥时,应通过系统试验确定钢渣粉的适用性和合适掺量。一般而言,水泥中的混合材含量较高时, 不宜使用钢渣粉,因为会导致混凝土的早期强度过低或凝结时间过长。 3.0.7钢渣粉与火山灰类材料的反应机理不同,钢渣粉不能明显改善混凝土的后期性能和耐久 性,在与纯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相近的情况下,钢渣粉混凝土的耐久性与纯水泥混凝土接近。因此, 对于有较高耐久性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宜单独使用钢渣粉作为矿物掺合料,可考虑钢渣粉与 硅灰、粉煤灰或矿渣等复掺使用。 3.0.8钢渣粉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发展较慢,微结构形成缓慢,早期结构疏松,易向外界散失水 分。因此,钢渣粉混凝土比纯水泥混凝土需要更长的保湿养护时间。

4.1一般规定与检验方法

4.2.1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中规定的出厂检验标 准,也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检验标准。 4.2.2进场检验项自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及安定性三项。要定性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该检验 项目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其他检验项目不合格者为不合格品,经双方协商可降级使用。 4.2.3鉴于钢渣体积安定性的波动较大,批量划分严于国家标准,检验批是100t为一批

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中规定的出厂检验标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检验标准。 进场检验项目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及安定性三项。安定性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该检验 格者不得使用,其他检验项目不合格者为不合格品,经双方协商可降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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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1.7钢渣粉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4.1.1的规定,水泥、细骨料、粗骨料、水、化 、其他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2.1钢渣粉的组分复杂,且组分含量波动大,因此检验钢渣粉与化学外加剂的适应性,避免出 现落度损失过快等问题。 5.2.2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基本思路和步骤与普通水泥混凝土相近,可参考普通水泥混凝 土的配合比设计方法。 5.2.3钢渣粉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发展缓慢,后期强度增长空间较大,因此可以根据建筑物类型和 实际承载时间适当延长验收龄期,或按合同规定的其他龄期执行,本规程推荐使用60d或90d龄 期作为强度验收龄期。 5.2.4钢渣粉的掺量越大,混凝土的早期强度降低越明显,并且为了满足强度等级的要求,需不 断降低混凝土的水胶比。因此,在水胶比大于0.4的情况下,用钢渣粉替代硅酸盐水泥的最大掺量 不宜大于25%,用钢渣粉替代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最大掺量不宜大于20%;当水胶比不大于0.4的 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钢粉的最大掺量,但为确保早期强度,用钢渣粉替代硅酸盐水泥的最大掺 量不宜大于30%,用钢渣粉替代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最大掺量不宜大于25%。根据试验结果,在这 个掺量范围内,通过调整混凝土的水胶比,可以使钢渣粉混凝土满足强度要求,且不会对混凝土的 其他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当钢渣粉应用于大体积混凝土时,由于钢渣粉能够明显降低早期水化热,对大体积混凝土的抗 裂性有积极的作用,可以考虑适当增大钢渣粉的掺量。 当钢渣粉的活性很高(28d活性指数超过90%)时,钢渣粉对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的贡巅 增大,可以考虑适当增大钢渣粉的掺量。 由于钢渣粉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发展缓慢,因此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时或冬期施工时,应降低钢 渣粉的掺量。 5.2.5单独使用钢渣粉作为矿物掺合料配制高强混凝土,需大幅降低水胶比,大量使用高效减水 剂,本规程不推荐这样的做法。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制强度fm,o≥fom,k+1.645α,以确保检验合格。 需注意钢渣粉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的设计龄期。 5.2.6钢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宜首先通过系统配合比试验建立钢渣粉混凝土的水胶比与强度 的经验关系式,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配调整其他配合比参数。

5.2.7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和最大水胶比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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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358.1-2018 核电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1部分:核岛建筑工程6.1钢渣粉混凝土的制备

1.1混凝土生产中应重视计量工作,尽量减少称量偏差,保证钢渣粉混凝土的生产质量。 1.2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效果好,利于混凝土搅拌均匀。 1.3夏季施工时,由于环境温度高,混凝土的落度损失会有所增大。应通过试验确定钢渣 凝土的落度经时损失的规律,以确保夏季施工或长距离运输时混凝土的工作性

6.2钢渣粉混凝土的施工

6.2.1钢渣粉的密度大于水泥TCPIA 0011.205-2019 户用光伏并网发电系统 第2-5部分:设计规范系统接入设计,过振容易造成钢渣粉浆体下沉,影响混凝土拌合料的均勾性。 5.2.2钢渣粉混凝土的初凝时间长、早期强度低,比纯水泥混凝土需要更长的早期保湿养护时 间。钢渣粉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要立即保湿养护,且保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低温施工时,由于 胶凝材料的水化速率降低,早期微结构的形成和强度发展更加缓慢,需要更长的保湿养护时间,不 应少于21d。如果现场的养护条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不应使用钢渣粉混凝土。 6.2.3冬期施工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对凝结时间和早期强度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为确保钢渣 份混凝土的性能正常发展,人模温度不应低于8℃ 6.2.4对于钢渣粉混凝土制品与钢渣粉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要通过试验确定蒸养制度,综合 考虑生产效率与混凝土质量。由于钢渣粉使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延长,因此应适当延长钢渣粉混凝土 的静停时间,以减少混凝土在蒸养过程中的内部损伤

7.0.1~7.0.3钢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 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执行。

7.0.1~7.0.3钢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 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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