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pdf

SL 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2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73331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SL 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pdf

2.3水准点设置 2.3.1周水文(位 站应设置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 2.3.2水文(位) 站应在不同位置设置3个基本水准点,其中 1个水准点设置明标,2个设置暗标。基本水准点之间距离宜为 300~500m,不应超过700m。水文测站附近设有国家水准点时, 国家水准点可作为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使用。 2.3.3基本水准点应设置在水文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或堤防背河侧高处,能保证水准点稳定又便于引测的地方。 2.3.4在各水位观测断面附近可设置3~ 一5个校核水准点,其位 置和数量应满足进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时,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 不多于6站,非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11站的要求。 2.3.5水准点设置后,应逐一编号。以后无论其高程是否变动,

2.3.5水准点设置后,

2.3.6基本水准点标石的理埋设应符合GB/T50138及GB/T 12898的规定。校核水准点标石埋设可参照基本水准点要求适当 放宽。

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钢瓦水准标尺进行观测时GB/T 33866-2017 太阳紫外辐射测量 宽带紫外辐射表法,也可采 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观测程序应为“后、前、

可只进行单程测量。水准支线应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 测,观测程序应为“后、前、前、后”或“后、后、前、前”。

2.4.3五等水准测量可采用中丝读数法。附合或环形闭合路线 可用单程观测。水准支线应进行往返观测,在困难条件下也可进 行单程双测。

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时,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应不大 于1cm。

阳;视线不宜被遮挡,遮挡不应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 20%;若有振动时,应待振动源造成的振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 量键。数学水准仪测段往返起始测站应对仪器进行限差、作业, 通信黛设置

2.4.7采用单面水准尺观测时,变换仪器的高度应不小

2.4.8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测微法、数字水准仪观测时,中 丝读数、计算平均高差,均取至0.1mm。其他方法观测时,应 读记至1mm,计算平均高差取至0.5mm;五等水准测量均取至 1mm。各等级水准测量的视距和视距差取至0.1m。 2.4.9水准测量中应及时检查本站的观测结果,符合表2.2.7 和表2.2.8的规定时,方可迁至下一站。 2.4.10每测完1个测段,应计算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左、右路 线测量的高差,其不符值应满足表2.2.9的规定,当超出规定 时,应按下列要求重测和计算高差结果:

丝读数、计算平均高差,均取至0.1mm。其他方法观测时,应 读记至1mm,计算平均高差取至0.5mm;五等水准测量均取至 1mm。各等级水准测量的视距和视距差取至0.1m。

2.4.9水准测量中应及时检查本站的观测结果,符合

2.4.9水准测量中应及时检查本站的观测结果,符合表2.2.7 和表2.2.8的规定时,方可迁至下一站。 2.4.10每测完1个测段,应计算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左、右路 线测量的高差,其不符值应满足表2.2.9的规定,当超出规定 时,应按下列要求重测和计算高差结果: 1对可靠程度低的往测或返测可进行单程重测。 2 如果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同一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符合

武中 △h 高差闭合差,m; Zh— 各测段高差的代数和,m; Zht、Zh.i 路线上各测站的往测、返测的高差总和,m; Ha路线上终止已知水准点的高程,m; H.一一路线上起始已知水准点的高程,m。 2.4.12附合、闭合、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的改正,应按测段 度或水准路线测站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式(2.4.12-1)、 (2.4.12-2)进行路线长度或水准路线测站数的闭合差改正 江管

式中8 某一测段上闭合差改正数,m; L; 某一测段路线的长度,m; L 水准路线的总长度,m; n; 某一测段中的仪器站数; 水准路线的总仪器站数 n

2.5.2跨河两岸测点间的水平视线距水面的高

0:= Ah L =

等腰梯形或Z形。跨河视线长度宜相等,岸上视线长度不应小 于10m,且两岸视线长度应相等。使用一台仪器观测时,宜采 用乙形。

标尺设立点应牢固,需设置

于10cm,人土长度应满足标尺点牢固的要求,桩顶高于 10cm以上,并钉上圆帽钉。

回,2个测回的高差不符值,三等水准测量应不大于8mm,四 等水准测量应不大于16mm,超出限差时,应分析原因,并按 2.4.10条要求重测

2.5.7当视线长度不大于300m时,跨越水流平缓的河流、静

水湖泊、池塘等的四等水准测量,可采用静水传递高程法进行2 次观测。2次观测结果不符值,应不超过土20VLmm(L为两岸 水准点间的水平距离,以km计)。 2.5.8跨越北方地区的河流、沼泽、水草地等,可利用严冬季 节在冰上进行水准测量,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冬前,应预先在两岸选定跨河地点和理设水准标石, 并与路线上的水准点进行连测。 2冰上水准测量时,应在冰层有足够厚度和表面周日变化 最小期间(宜在每年12月底至次年2月底)进行,观测过程中 应注意安全。 3观测开始前,可沿选定线路依相应等级水准测量所采用 的视线工具,选定安置仪器及标尺的地点,清除积雪,可在安置 标尺处凿一小孔,插入一不小于30cm×10cm×10cm的木桩 (桩顶钉入圆帽钉),然后浇水使其冻结。在安置仪器脚架的每一 脚下,可冻人木桩以支撑仪器脚架。 4冰上水准测量观测方法和各项限差均应符合相应等级水 准测量的规定 2.5.9当跨河水准测量的视线长度大于300m时,应采用倾角 法进行测量。

2.5.10应用倾角法进行三、四等

垂直度盘指标差稳定的DJ2级经纬仪或测角精度不低于2的全站 仪,同时在两岸观测。 1观测本岸近标尺时,首先在盘左位置照准近标尺的基本 分划线,读取水平视线的标尺厘来分划数,再使水平丝分别照准 该分划线的下、上边缘各2次;其次纵转望远镜以盘右位置同时 照准该分划线的上、下边缘各2次,完成一组观测(近标尺只测 一组)。盘左或盘右同一边缘两次照准读数差应不大于3"。 2观测对岸远标尺时,首先在盘左位置用水平丝依次照准 下、上标志线各4次,同一标志线的4次照准读数差应不大于

3;再纵转望远镜以盘右位置,按相反次序照准上、下标志线各 4次读数。以上操作组成一组观测。依同法进行其他各组的观 测。各组算出上、下标志线的倾角α和β,α或β其组间互差应 不大于4”。 3上述两项操作组成一岸仪器观测的半测回,两岸仪器同 时对测各半测回,组成一个测回。两个测回连续观测时,测回间 应间歇15min左右。 2.5.11倾角法测量的测回数及每个测回中观测对岸远标尺组数 应满足表2.5.11的规定

表2.5.11倾角法测回数、每测回观测对岸远标尺组数

武中a。 顾用法谷测回互差的限值,mm; N——测回数; S一一跨河视线长度,km。 2.5.13跨河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风力微弱和气温变化较小的阴天进行。风力在4级 以上或风向平行跨河视线时,不宜观测。 2当晴天观测时,应在日出后1h开始至地方时9:30止; 自地方时15:00后开始至日落前1h止,观测时仪器应用百色伞 遮蔽阳光。 3 仪器调岸时不应碰动调焦螺旋和目镜简。 4 立水准尺时,应保持圆水准器的气泡居中。 5 跨河水准测量前应进行临时水准点与水准尺的立尺点连

测。在每日观测前用单程进行检测。当检测高差与连测高差比 较,不超过表2.2.9的限差时,即可进行跨河观测,若检测超 限,参照2.4.10条的规定执行。 6在视线长度大于300m时,跨河水准测量的记录和计算 应用专门的手簿

2.5.14采用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卫星定位测量等方法进 行跨河水准测量时,其观测要求应按2.6节、2.7节的规定 执行。

2.6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

2.6.1在进行水准测量确有困难的山区以及沼泽、水网地区, 四、五等水准路线或支线,可用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进行测量。 2.6.2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宜在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成高 程导线或三角高程网。 2.6.3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可采用每点设站法或隔点设站

2.6.1在进行水准测量确有困难的山区以及沼泽、水网地

2.6.3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可采用每点设站法或隔点让 法,也可两种方法交替使用。隔点设站时,应每站变换仪器币 或位置观测两次。

2.6.4每站测前测后,应各测量一次仪器高和棱镜高,两次互差

不应超过2mm;采用每点设站法可单向观测,但总的测回数不变。 2.6.5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6.5的规定。 2.6.6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的限差,应符合表2.6.6的 规定。

2.6.6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的限差,应符合表2.6.6 规定。

高程路线应起于高一级的高程控制点上。 路线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长度的规定。 3 视线长度不宜大于700m,最长不超过1km,当视线长 度大于500m时,宜使用不小于40cm×40cm的特制靓牌。 4全站仪观测斜距、平距和高差时,温度变化超过1℃时: 宜在测回间重新输入温度后再进行观测

表2.6.5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5视线通过江河、湖泊、沼泽和沙漠时,若往、返观测高 差较差超限,在排除可能发生粗差的条件下,可将限差放宽 V2倍。 6当高程路线的长度小于估算的最短水准路线长度的1/2 时,可将附合、闭合限差放宽/2倍

5视线通过江河、湖泊、沼泽和沙漠时,若往、返观测高

2.7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2.7.1卫星定位测量可采用静态方法进行四等及下列高程测量;

2.7.1卫星定位测量可采用静态方法进行四等及下列高程测量;

2.7.3卫星定位高程测量采用RTK方法时,若位于C

2.7.4卫星定位高程测量宜利用CORS系统等已有高程异

1利用卫星定位测量、水准测量、 重力测量、地形测 重力场模型等资料,按物理大地测量方法获得。 2区域面积较小 地形平坦及重力异常变化平缓地区 用水准测量和卫星定位测量资料,通过数学拟合方法获得。

测,达到相应的精度等级要求。新建高程异常模型时,模型的内 符合中误差、高程中误差、检测较差不应超过表2.76的规定。 表2.7.6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单位:cm 平原、丘陵 山区 等级 模型内符 高程中 检测 模型内符合 高程中 检测 中误差 误差 较差 中误差 误差 较差 四等 2. 0 3.0 6.0 五等 3. 0 5. 0 10.0 A.5 7. 5 15. 0

2.7.7通过数学拟合方法建立高程异常模型时,水准点的布设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平面拟合时,拟合点数应不少于4个;采用曲面拟 合时,拟合点数应不少于7个。 2 点位应均匀分布于测区范围内。 3 平原地区点间距不宜超过5km。 4 地形起伏大时,应按测区地形特征增加点位。 2.7.8 高程拟合占的水准高要求应符合美278的规

2.7.7通过数学拟合方法建

2.7.8高程拟合点的水准测量要求应符合表2.7.8

2.7.12 卫星定位点的高程计算不宜超出高程异常模型所覆盖的 范围。

2.8.1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其高程应以国家一、二等水准点 为起算点,用不低于三等水准测量方法引测;条件不具备时,也 可从国家三等水准点引测

用三等水准测量方法引测;当条件不具备时,可用四等水准测量 方法引测

长期固定,一经选用无特殊情况不应更换。

2.9.1水文测站水准点的校测包括测站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 点的校测。

1对水位精度要求较高的水文测站每逢5逢0年份校测1 次,其他水文测站每10年校测1次。 2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纳入绝对基面水准网、统一联网测 量平差的,应从其水准网维护周期,以其复测年份进行校测,逢 5逢0年份不再进行独立的校测;基本水准点未直接联网平差 的,应及时就近引用经过水准网平差后的引据点进行校测。 3未将水准点纳入全网而需要另行引测的,其水准测量时 间距离水准网复测平差时间,应不超过水准点沉降变动量0.5c

大致对应的时间;沉降情况较显著的,引测时间距年未超过半年 的,应在当年12月下旬增加1次测量。 4每年应对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系统进行1次自校考证。 应将各基本水准点组成最短的闭合路线,往返测量。 5当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出现变动迹象时应随即校测,废 弃损坏、失稳的水准点,应重新理设新标石。 6凡新建、补设的基本水准点,标石埋设后应沉降一年方 可启用。基本水准点启用后第一年内进行3~4次自校测量,次 年按汛前、汛后各校测1次,第三年起每年校测1次。

2.9.3校核水准点的校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校核水准点应每年至少校测1次。当发现变动或疑有变 动时、过水淹没待土壤水分基本排干之后应随时进行校核水准 点的考证。 2当校核水准点出现变动迹象时应随即校测,校测按 2.10.3条的要求执行;废弃损坏失稳的水准点,应重新埋设 新标石。 2.9.4水准点高程的使用与变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新测高程与原用高程之差不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 允许限差,应沿用原用高程。 2当新测高程与原用高程之差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允 许限差,应通过基本水准点自校系统进行考证分析,如判定为被 测水准点发生变动,则确定新高程。 3纳人绝对基面水准网、统一联网测量平差的,基本水准 占可直接启用新高程瓷料,、校核水准点也应随之按新高程使用

1校核水准点应每年至少校测1次。当发现变动或疑有变 动时、过水淹没待土壤水分基本排干之后应随时进行校核水准 点的考证。 2当校核水准点出现变动迹象时应随即校测,校测按 2.10.3条的要求执行;废弃损坏失稳的水准点,应重新埋设 新标石。 列规定

1当新测高程与原用高程之差不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 允许限差,应沿用原用高程。 2当新测高程与原用高程之差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允 许限差,应通过基本水准点自校系统进行考证分析,如判定为被 则水准点发生变动,则确定新高程。 3纳入绝对基面水准网、统一联网测量平差的,基本水准 点可直接启用新高程资料,校核水准点也应随之按新高程使用

2.10水尺零点高程测量

2.10.1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可采用双面水准尺。如用单面水准 尺,往、返测均应采用一镜双高法。一镜双高法变换仪器高度前 后所测两尺高差之差限差,与同站黑、红面所测高差之差限差相 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限差应符合表2.10.1的规定。

表 2.10.1水尺零点高程测量限差

2.11.3用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卫星定位高程等方法测

痕迹、大断面固定点时,应能达到相应精度。

3.1距离与起点距测量

3.1.1大断面和水道断面的起点距,宜以左岸断面端点桩作为 起算的零点,起点距以m计。水面宽在5m以下时记至0.01m: 5m以上时记至0.1m。 3.1.2两岸断面桩之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应进行往返测量 边长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500。以后单程测量与原测结果的相对 误差不大于1/500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 3.1.3起点距的测量可采用全站仪、卫星定位接收机、测距仪、 平板仪等仪器测定,也可采用直接量距、观读断面索(标志)、 交会法、极坐标法等方法测定

3.1.3起点距的测量可采用全站仪、卫星定位接收机、测距 平板仪等仪器测定,也可采用直接量距、观读断面索(标 交会法、极坐标法等方法测定

3.1.4使用交会法测定起点距时,所设基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线长度的往返测量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1000。 2全站仪、经纬仪或平板仪交会时的基线长度,应使断面 上最远一点的仪器视线与断面夹角不小于30°,在特殊情况下应 不小于15°

3.1.5用极坐标法测定起点距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程基点的高程采用四等水准引测,当高程基点高出最 高洪水位的高差小于5m时,采用三等水准引测基点高程。 2使用全站仪、经纬仪的垂直度盘的最小读数应不小 于30"。

3.2.1采用测深杆、测深锤或铅鱼测量水深时,应在垂线上进 行两次测深。水深不小于5m时,记至0.1m,水深小于5m时, 记至0.01m。

3.2.2测深杆测深的两次水深相差应不大于5cm,河

或有波浪时应不大于8cm,取两次测深的平均值作为实测水深。 河底由较大卵石、砾石组成时,除应在垂线上进行两次测深外 还应同时在其上、下游,左、右侧0.2m以内各测两次,取其平 均值。

3.2.4回声测深仪测深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深前测量船应与水位站及定位观测站校对时间。水位 观测应在测前10min开始,测后10min结束。 2每次测深前可采用声速剖面仪测定声速,或测量水温及 含盐度计算声速,对测深仪进行参数设置。 3每次测深前后,根据不同水深分级,应在测区用测深 仪与其他测深工具进行比测,比测点宜为3~5点,并记录比 测数据。水深不大于20m时,比测互差应不大于0.2m,水深 大于20m时,比测互差应不大于水深的1%,否则,应查找 原因。 4当使用机动船测深时,应根据需要测定测深仪换能器动 吃水改正数。当测深仪与RTK配合测深时,应量取天线相位中 心至换能器底部距离,可不再测定动吃水改正数。 3.2.5用铅鱼测深时,应观测悬索偏角,偏角记至度。 水深的

表3.2.6干绳长度改正条件

1 悬索偏角大于10°时,应进行湿绳改正。 悬索支点至水面高差与测得水深比值大于表3.2.6规定

值时,除作湿绳长度改正外,还应做干绳长度改正。 3缆道测深的偏角改正按SL443一2009的规定执行。

值时,除作湿绳长度改正外,还应做干绳长度改正。

3.3.1基本水尺、流速仪、浮标、比降、堰闸上下游水尺等各 断面均应在设站时进行大断面测量。 3.3.2设站以后的大断面测量的测次应符合有关水文测验标准 的规定。 3.3.3断面的施测工作应在水位比较 交平稳、河床相对稳定的 季节进行,宜在每年的汛前汛后进行。汛期河势变化比较大 时,应进行相应加测,当年发生较大洪水时,洪水过后应 加测。 3.3.4大断面测量包括水下和水上部分的测量。水上部分应测 至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1.0m;对于滩地较宽的河流,可 只测至洪水边有堤防的河流,应测至堤防背河侧的地面,无堤 防而洪水漫溢至与河流平行的铁路、公路、围圩时,应测至其外 侧。每隔5年宜进行1次全断面测量。 3.3.5大断面测量前,应清除断面上的障碍物。在岸上主要转 折点设桩,滩地很宽的断面,可设置固定桩。 3.3.6大断面测量岸上部分的测点布设应能控制地形的转折变 化。水下断面的测深线数目应满足表3.3.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垂线可均匀分布,但主槽、陡岸边及急剧转折部位应适 当加密。 2断面最深点应布设垂线。 3串沟和独股水流的测深垂线应不少于表3.3.6所要求的 一半。 4新设站或者河床转折变化复杂的测站,测深垂线数可适 当增加。 5不应漏测水边点

3.3.1基本水尺、流速仪、浮标、比降、堰闸上下游水尺 断面均应在设站时进行大断面测量。 3.3.2设站以后的大断面测量的测次应符合有关水文测验 的规定。

季节进行,宜在每年的汛前汛后进行汛期河势变化比 时,应进行相应加测,当年发生较大洪水时,洪水过 加测。

表3.3.6大断面测量的最少测深垂线数目

水面宽(m) <5 5 50 100 300 1000 >1000 窄深河道 5 6 10 12 15 15 15 垂线数 宽浅河道 6 10 15 20 25 >25 注:水面宽与平均水深的比值小于100时为窄深河道,不小于100时为宽浅河道; 任一水面宽的最少测深线数目可内插求出。

1水位变化不大于5cm时,应在司岸观测开始和结束的 水位,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水位。 2水位变化大于5cm时,应在各垂线测深时观测水位,各 测点河底高程用相应观测的水位值做为计算水位。水位变化平稳 时,也可由观测水位内插测深垂线相应水位。 3横比降超过5cm时,应进行横比降改正。 4断面上有分流或串沟时,应对每个较大的分流或串沟至 少在一岸观测1次水位,单独计算出各股水流的河底高程。 3.3.8大断面的高程测量中,水边线以上地形转折点的高程,

3.4.1水文测站地形测量、洪水调查、河流主槽的河底高程和 水面线发生较大变化时均应进行纵断面测量。 3.4.2纵断面测量包括整个测验河段及下游对测验河段起控制 作用的石梁、跌水、拦河闸(项)、桥梁等,不宜小于测验河段 长的2倍。洪水调查时的纵断面测量应包括各种推算方法的计算 断面。

在基本水尺、流速、浮标、比降等测验断面及纵向河底转折点处 均应布设测点。

3.4.4当水流平稳,比降均匀一致时,纵断面的水面高程可采 用瞬时水面法用四等水准测定,也可用上下游水位内插法计算; 当河段内比降变化较大时,应分段用四等水准测定水位。 也可采用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或RTK以不低于四等水准的 精度要求施测水位

3.4.4当水流平稳,比降均匀一致时,纵断面的水面高程可采

最大水深,同时测出水面高程,由水面高程减去最天水深求 泓点高程,也可用同次地形资料进行计算。 3.4.6需要绘制平均河底高程线时,纵断面各测点处均应 横断面。

3.4.7纵断面测量中各横断面及断面的间距测量应符合

1各横断面宜垂直流向。 2当各断面平行时,断面间距可在一岸测量;各横断面不 平行时,应在两岸测量,取用中泓处的距离。 3各横断面纵向距离应进行往返测量,不符值应小于 1/500;测量比降时,比降断面间距的不符值应小于1/1000。

1注明水系、河名、站名(地名)、施测时间。 2纵、横坐标比例尺宜采用1、2、5的倍数;高程比例尺 宜为水平距离比例尺10的整倍数。 3在高程比例尺的左边注明采用基面名称。 4在相应位置用虚线标出各断面的位置,并注明断面编号 或名称。 5连接相邻横断面上河底高程的最低点,绘出深泓河底线。 6根据各测点同时间的水面高程绘出瞬时水面线。洪水调 查时应将各次大洪水水面线绘出,并注明相应水位和水面比降 数值。

7绘出石梁、跌水、拦河闸(坝)、桥梁等工程的位置及关 键部位的高程,洪水调查的洪痕及高程。 8绘出支流汇入口中心位置,注明支流名称。 9视需要绘制平均河底高程线等。 10视需要可加绘两岸堤顶高程线,并在大堤线上方注明其 名称。

他部门控制网时,应采用相应坐标系统。利用国家控制网困难时: 可在国家地形图上量概略坐标与方位角,作为独立坐标系统的起 算数据。水文测站地形测量的高程基准可按2.1.1条的规定执行。 4.1.7水文测站地形图选用的测图比例尺,应使测验河段在正 常水位的水面宽不小于图上3cm。宜选用1:1000、1:2000 1:5000比例尺,小测区也可选用1:500测图比例尺。图幅尺寸 可选用(长×宽):40cmX40cm、40cm×50cm或50cm×50cm。 4.1.8地形图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8的规定选用其岸上和

表4.1.9 地形图基本精

4.1.10进行地形测量作业之前、应对所用仪器、测具进行全面

10进行地形测量作业之前,应对所用仪器、测具进行全面 校正。作业时间长的,在作业过程中应进行主要项目的检查

2平面控制测量基本规定

4.2.1水文测站地形测量的平面控制采用基本平面控制、图根 平面控制、仪器站点平面控制三级控制。各等级基本平面控制均 可作为首级控制。小测区可采用以图根网为首级控制的两级 控制。 4.2.2布设控制网时,应将可利用的国家控制点和水文(位) 站固定点作为控制点,控制网内应至少有3个设置永久性标志的 上和水下地形量的需要

站固定点作为控制点,控制网内应至少有3个设置永久性标志的 控制点。控制点密度应能满足岸上和水下地形测量的需要。 4.2.3各级平面控制的布设层次、施测方法和精度要求应符合 表4. 2. 3 的规定。

平面控制布设层次、施测方法和精

注1:当进行1:500比例尺测图时,其三、四、五等基本平面控制最弱相邻点点 位中误差允许放宽到不超过5cm。 注2:条件有利时,可在基本平面控制的基础上直接加密仪器站点测图,较小测 区,可用图根控制作为首级控制。 注3:精度要求中不包括展点误差。 注4:在满足本标准精度指标的前提下,可逐级或越级布网。

注1:当进行1:500比例尺测图时,其三、四、五等基本平面控制最弱相邻 位中误差允许放宽到不超过5cm。 注2:条件有利时,可在基本平面控制的基础上直接加密仪器站点测图,较 区,可用图根控制作为首级控制。 注3:精度要求中不包括展点误差。 注4:在满足本标准精度指标的前提下,可逐级或越级布网

4.3.1水文测站地形测量中导线作为首级控制时,应在

导线或环导线,作加密控制测量时,可布设附合导线、单节点导 线、闭合导线或支导线,

线、闭合导线或支导线, 4.3.2采用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方法布设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 术指标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导线测量主要技术指标

注: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 二、三级导线的导线长度、平均 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大于表中规定相应长度的2倍。

4.3.3当基本控制导线网下仅发展一次图根网,图根控

边长的相对误差与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应不大于1/2000和 1/1000。

4.3.4查勘选点前应先进行导线网设计,各导线边长应

等。导线点应选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地面坚实的地点,并 可利用的水文站已有测验标志点兼作导线点。导线点应统 号,导线网为闭合导线时,点序号应按反时针编排。

4.3.5用激光、红外测距仪测量导线边长时,应符合下列要 1作业前应对仪器进行检验,精度符合计量要求。

4.3.5用激光、红外测距仪测量导线边长时,应符合下及

1作业前应对仪器进行检验,精度符合计量要求。 测线离开地面或障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1.3m。 3 当测线不水平时YS/T 281.13-2011 钴化学分析方法 第13部分:硫量的测定,应测垂直角或两端高差

表4.3.9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技术指标

4.3.10导线方位角闭合差应按

f=s f=Vf+f 式中 f 导线相对闭合差; ZS 导线全长,m; fx、fy 纵、横坐标增量闭合差,nm

式中 导线相对闭合差; ZS 导线全长,m; fx、fy 纵、横坐标增量闭合差,m。

DBS 45008-2013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桂圆肉Aa fy= MAy

f,= ZAy fx() f,=(ayu)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