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097-2015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GB/T 51097-2015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7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71794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GB/T 51097-2015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1路线选择应借助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按海拔、地形、 壤、母岩、母质、植被、林相等因子划分立地类型,并应按垂直等高 线组织、布设调查线路。路线选择应有代表性,应以最短的距离穿 越最多的立地类型。 2外业调查应沿拟定的路线前进,并应随时记载地形的明显 变化,同时应在地形、植被明显变化的典型地段设点调查,调查内 容应包括土壤调查和植被调查。士壤调查应包括分层记载土层厚 度、土壤额色、质地、结构、紧实度、石砾含量与大小、干凝度、酸碱 度、碳酸盐反应、地下水深度、枯枝落叶层,植被调套应包括植被类 型、植被总盖度、各层盖度、主要植物种类(建群种、优势种)及其生 活型、多度、盖度、高度。

.2.6样地调查的内睿应符金下列规定:

6样地调查的内睿应符合下多

1应分立地类型进行调查,每个类型应至少有3个样地,样 地调查肉子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2地质、地貌调查应包括母岩类型、特点,以及样地所在的地 说(大、中、小)、部位、坡度、坡向、坡位、坡形、海拨、对坡距、开阔 度等; 3土调查部面宽度应以能正常作业为准,深度应到母质层 战地下水,并应分层记载土层厚度、土壤颜色、质地、结构、紧实度、 石砾含量与天小、于度、新生体、侵体、潜育程度、根系量、酸碱 度、碳酸盐反应、地下水深度、枯枝落叶层、生物活动等情况; 4植被调查应包括群落层次、结构,精物种类、多度、盖度、高 度、物候期、生活力与分布状况,指示植物DB51T 1187-2011 桑蚕原蚕基地建设规范,群落名称,群落演替 规律; 5林分调查应包括林分起源、树种组成、郁团度、平均胸径、 平均高、林分密度、蓄积量、经营强度、立地指数等。

3.3.1小班区划调查内容应包括土地权属、经营权属

小班区划调查内容应包括土地权属、经营权属、土地类型

森林类别、树种、起源、林龄等

森林类别、树种、起源、林龄等

3.3.2水土保持林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已进行经营这划和小 班调查时,在工程设计前应抽取部分小班复核其立地质量、经营面 积、林地使用权等。水土保持林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行经 营区划和小班调查时,应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并应建立小班调查 卡片。

3.3.3小班区划宜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为界,并应兼顾资

3.4.1栽植材料调查应包括当地栽植树种的种子与苗木供需现 状,现有苗面、采穗显、母树林与种子园情况,裁植材料种类与质 量,育苗设施与技术措施,了解主要造林树种种苗的标准。 taaatt

状,现有苗面、采穗显、母树林与种子园情况,裁植材料种类与质 量,育苗设施与技术措施,了解主要造林树种种苗的标准。 3.4.2苗圃调查应包括现有苗圃地的权属、位置、立地条件、育苗 面积、种子来源与质量、苗木种类与质量、育苗设施与技术措施。 调查每亩用种量与产苗量,育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力量及 经验教训、病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 情况。调查可用于新建苗圃地的位置、立地条件(土壤、植被、地 貌、水源、病虫害等)、面积、权属等情况。

3.4.3采穗圃调查应包括现有采穗圃的权属、位置、立

积、树种、年龄、种条规格与产量、种条采集季节、培育技术措放 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3.4.4母树林调查应包括现有母树林的权属、位置、面积、立地条 件、树种、林龄、林分密度、林分生长、大小年产种量、病虫鼠害、自 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3.4.5种子园调查应包括现有种子园的权属、位置、面积、立地条

3.4.4母树林调查应包括现有母树林的权属、位置、面

件、树种、林龄、林分密度、林分生长、大小年产种量、病虫鼠害、自 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件、树种、林龄、林分密度、林分生长、大小年产种量、病虫鼠害、目 然灾害、交通、经营管理措施、利用前景等情况。

4.1.1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应按工程区边界、造林布局、辅助设 施、外部衔接道路和内部交通等编制总平面图设计方案。方案应 经实地勘察、论证、比较、优化后形成水土保持林工程总平面图。 4.1.2水土保持林工程总乎面图设计,应在大于或等于1:10000 比例尺的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上进行。底图要索应包括水土保持 林工程区域边界,内部路网,与外部的衔接条件,内部原有的工程 设施、居民点等。

4.2.1水士保持林工程总平面图设计应先进行现状图的绘制,并

1现状图底图要索应包括水土保持林工程区域边界,内部原 有的工程设施、居民点、道路、桥梁、明显地物标及其他人工建筑 物、内部路网与外部的衔接条件等。 2现状图的绘制应以大于或等于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 或卫星影像图为基础,并应在现场进行补测,同时应把发生变化或 图上没有的地形地物补测在图上,现场调查图经整理后应形成现 状图。 平

4.2.2总平面图设计方案的编制应以现状图为基础,并应

1编制总平面图设计方案时,应按各专业的勘察设计要求组 织现场勘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难易程度,采用一次外业勘察,并 应分阶段设计:也可按各设计阶段的勘察要求分阶段勘察,并应分

阶段设计。 2水土保持林工程总平面图的形成应根据实地勘察,通: 案比较和论证,采用安全、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价段设计。 2水土保持林工程总平面图的形成应根据实地勘察,通过方 案比较和论证,采用安全、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2.3水土保持林工程的交通运输路网、森林防火路网、森林防 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平面图设计方案中连接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 面、防火瞭塔、造林小班,以及其他控制点的交通运输路网、森林 防火路网、防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应统筹布设,并应相互 协调; 2交通运输路网、森林防火路网、防火隔离带、森林防火林带 的设计,应进行图上选线(含比较方案),并应与外部公共交通道路 和水系相衔接; 3水土保持林工程采用分期建设,路网和森林防火系统布设 时,应预留与后期工程的协调衔接的条件; 4工程区域内的管护用房、苗圃、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检疫检 验室等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经选址时,应按可行性研 究报皆的布设;未经选址时,应按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在图上选 址(含比较方案); 5道路的路线布设应利用现有道路,不应破坏林木,不宜高 填深挖,并应符合路段系统排水的要求; 6森林防火路网、防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的密度,应 根据工程区的地形、植被、火险等级条件确定; 7防火隔离带宜利用河流、山脊、道路等布设; 8总平面图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 4.2. 43 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并应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基础、护圾 和挡土墙工程量; 2场地的平整度应有利于排水,并应避免土壤受冲刷,挖填 左工想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

3应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并应与场外已建和规划的道路,排 水系统及周围场地的标高协调一致; 4应满足管线敷设对高程的要求; 5应有利手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4.2.5水土保持林工程总平面设计图最终形成前,应对总平面图 设计方案进行修订、比选和优化。

4.3.1水士保持林工程总平面设计图应以不同彩色虚线勾绘出 水土保持林类型区界,应以不同填充色表示建设类型,小班注记和 各类符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林业地图图式》LY/T1821的有 关规定。

4.3.3图名宜在图廊上方;应用宋体或隶书表示;图框内空旷时,

4.3.3图名宜在图廊上方;应用宋体或隶书表示;图框内空旷

4.3.3图名宜在图廊上方;应用宋体或隶书表示;图框内空旷时, 也可写在图廓内工方。字体大小宜按图幅确定。 4.3.4图框内右下方应标注图例、比例尺。 35网标处下注生

4.3.5图框外右下方应注明设计单位、制图人、制图日期等。

5.1.1·营造林工程设计应包括新造水土保持林.程设计和低效 水土保持林改造工程设计。新造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应包括造林 推备、造林、未成林抚育等;水土保持林改造工程设计应包括抚育 经营低效林改造、采伐更新等。

5.1. 2营造林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营造林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要求, 不得改变为其他用途。 2项自涉及区域应包括河流、水库周边的林地(包括养木林 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 地)或规划用于建设水土保持林的宜林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荒 滩、沙荒地等)。 3不得毁林造林和破坏天然林。对遭受强烈自然灾害难 以恢复生长的林分,或树种与立地不匹配、影响水土保持效益发 挥的低效水土保持林,应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列为改造 对象。 4营造水土保持林宜采用封山育林、人造林、飞播造林相 结合,乔木、灌木、草本相结合的方式。 5水土保持林混交比例应大于30%。主要树种配置应按本 规范附录B的规定执行。 6营造林工程建设应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景观 与游憩需求等因素,对原有的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植物、特殊景 观森林等采取保护猎施。

5.2新建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

5.2.1造林准备应适地适树,并符合下列规定:

5.2.2营造水土保持林应选用优良种源、良种基地培育的种子

5.2.4新建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应根据造林面测管露苗具

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的有关规定,应根据立地类 型、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植被现状及土壤侵蚀的风险程度确定 造林地整理的方式、规格和时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河滩等平缓地外,凡5°以上坡度的造林地不应采取全

面整地,应减少对原有植被的破坏。 2整地方式应采用穴状整地、鱼鳞坑整地、水平阶整地、水平 沟整地等。水土保持林整地规格及应用条件应按本规范附录D 执行。 3应提前整地,春季造林,应提前到前一年雨季,并不应晚于 前一年秋季;雨季造林,应提前到当年春季或不提前;秋季造林,应 提前到当年雨季或雨季前。南方雨量充沛地区,应在造林的前一 个月整地。 4裁植配置应采用正方形或三角形配置,宜采用三角形或 “品”字形排列。

5.2.6造林密度粮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及营林水平硼 定,可密植。乔木新造林密度应为1665株/hm²~5000株/hm², 灌木新造林密度应为2500株/hm²~~5000株/hm²,主要造林树种 的适宜造林密度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5.2.7造林方式宜采用植苗造林和播种造林,并应符合下列

1植苗造林宣以容器苗为主,并宜以裸根苗、带有工比的移 植苗为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的 有关规定; 2人.工播种造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 T15776的规定,飞机播种造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推《飞播造林技 术规程》GB/T15162的规定,主要造林树种播种量宜符合本规范 附录F的规定。

5.2.8新建水土保持林I程设计应根据立地茶件、气医

树种特性、造林方式和经营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造李门 间,应以春季造林为主,雨季、秋季造林为辅。春季造林宜 月~5月,雨季造林宜在7月~8月,秋季造林宜在土上 完成。

5.2.9抚育措施应包括松土除草、灌溉、施肥等,抚育宜连 年~5年,每年宜为1次~3次。遇干旱年份应增加灌溉1次 次。有冻拔危害的地区,第一年宜以除草为主,并宜减少 次数。

5.2.10除章方式应以穴状除草为主,深度应为5cm~10cm 分条件差的地区应适当加深,丘陵山地可结合抚育进行扩 培苑。

5.2.11水土保持林抚育过程中不宜使用化肥和化学除草剂

林,植苗造林地的补植宜选用同龄苗木。需要补植的成活率应为 41%~84%,成活率在41%以下时,应重新造林

5.3水土保持林改造工程设计

5.3.1水土保持林抚育应以不破坏原生植物群落结构为前提

5.3.2符合下列情况之的水土保持林应进行抚育: 1天然次生林中幼龄林郁闭度0.8以上,人工幼林郁闭度 0.9以上,中龄林郁闭度0.8以上; 2林分过分稠密,自然分化严重; 3遭受病虫害、火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10%的 林分; 4林本生长发育已不符合水土保持功能的林分

1应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及功能发挥,对郁闭后的 水土保持林采取间伐、修枝和卫生伐等抚育措施; 2“按水土保持林的生长发育顺序和培育目标,可依次对其进 行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卫生伐,并应按现行国

5.3.4水土保持林管护应以封山护林为主,进行综合性经营 管理。 5.3.5低效水土保持林改造应因林因地而宜、适地适树。工程设 计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1.Y/T1690的有 关规定执行。

5.3.4水土保持林管护应以封山护林为主,进行综合性

1林木分布不均,林隙多,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以上的 林分; 2近中龄林且仍未郁闭,林下植被翘盖度小于0.4的林分, 降水量低于400mm以下的区域,植被覆盖度小于0.3的林分; 3单层纯林其是单一针叶树种的纯林,林下植被盖度小 于0.2的林分; 4病虫害或其他自然灾害严重,病腐木超过20%的林分; 5现行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规定的 其他条件。

5.3.7改造方式应分为补植改造、综合改造,开应符合

5.3.8改造方武、方法应根据对象和现行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 技术规程》LY/T1690的有关规定确定。 5.3.9水土保持林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防护成熟龄(同龄林) 或大径级立木蓄积比达到70%~80%(异龄林),濒死木超过 30%,且病虫危害严重的林分,应进行更新。在采伐前或采伐后的 当年与次年,应及时进行更新。更新采伐控制指标应按本规范附 录 G执行。

5.3.10水王保持林更新应以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

5.3.11同龄林采伐更新应采用渐伐和择伐方式,对需要更

H 异龄林,特别是天然次生林采取径级作业法,应按立木径级大小进 行采伐更新,采伐木的选择应分地区与优势树种确定,并应满足大 径本蓄积比和最小采伐胸径指标,一次采伐强度不得大于蓄积量 的15%,间隔期应大于10年。

6森林保扩工程设计6.1一般规定6.1.1水土保持林工程应进行森林保护I程设计,森林保护工程设计应包括森林防火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及其他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等。6.1.2森林保护工程应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设计,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的要求。6.2森林防火6.2.1森林防火工程设计应包括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程设计、火情望监测工程设计、森林防火阻隔工程设计、林火信息和指挥工程设计等。6.2.2水土保持林面积较大的地区,应组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站。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站的控制半径宜为15km~~30km。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和条件较复杂的山区宜提高站点密度。6.2.3水土保持林连接成片、面积在5000hm及以上时,应建火情藤望监测点。6.2.4水土保持林森林防火阻隔网设置密度应根据自然条件、火险等级、经营强度和森林防火的要求确定,其阻隔网格控制面积应为 50hm²~200hm²。6.2.5水土保持林的防火隔离带应根据自然条件、火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对有特殊要求和不适于设防火隔离带的地段,应选用其他设施。6.2.6拟建设的水土保持林工程,应设计森林防火道路。森林防·17*

6.2.7水土保持林工程林火信息、指挥工程设计的参数

术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 有关规定执行。

6.2.8水土保持林工程森林防火工程设计的其他技术要求,应按

6.2.8水土保持林工程森林防火工程设计的其他技术要求,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的有关规定 执行。

6.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6.3.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建设应贯彻“预防为主科

6.3.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建设应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 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应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护 作,并应采取生物、物理和化学等防治措施,

6.3.4在关系到食品安全的经济树木有害生物防治及大规柱

6.3.4在关系到食品安全的经济树木有害生物防治及大规

6.3.5在病虫害暴发流行、危害严重的情况下宜采用化学防 化学防治应选择高效、低残留的化学药剂,不应使用高残留和广 杀虫剂,并应使用合理的剂量和正确的施药方法,农药残留不得 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6.3.6对水土保持林内危害严重的植株,应及时伐除,并应采取

6.3.6对水土保持林内危害严重的植株,应及时伐除,并应采取 除害措施,同时应严格控制林业有害生物蔓延。

6.4.1播种育苗、直播造林时,在幼苗出土时应采取巡护或采 防鸟害、畜害和兽害的伪装等保护措施

6.4.2新造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应设置防止鼠、免等啮齿类 动物及家畜、家禽危害苗木的围栏、防护罩或其他保护设施。

6.4.2新造林地、末成林造林地应设置防止鼠、兔等啮齿类野生 动物及家畜、家禽危害苗木的围栏、防护罩或其他保护设施。 6.4.3易受霜冻危害地区,可采取在霜冻来临前或封冻前浇水、 熏烟、埋士、盖草、覆膜或建风障等防寒防冻措施。 6.4.4易发生生理·1旱的树种,在防寒结束后·应立即灌一次 透水。

动物及家畜、家禽危害苗木的围栏、防护罩或其他保护设施。

熏烟、埋土、盖草、覆膜或建风障等防寒防冻措施。

6.4.5易受风沙危害的未成林地应设置风障。

7.1.1水王保持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圃和其 他站点涉及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技术要求和交通、消 防、环保、安全、绿化等要求,并结合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布置。

7.1.2水土保持林工程的道

播电视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并应符会合 全、卫生、节约、环保和便于维修的要求。供电、给排水工程配套 施应设置在隐蔽地带。

网,当经论证确有困难时,可部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应为今后联 网创造条件,

好的地段。沿山坡布置的建筑物,除应符合采光、通风、施工等 求外,尚应采取防止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措施。

程的预留续建用地位置。

7.1.6水土保持林工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计,除应满足使

要求外,其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等的建筑设计, 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7.1.7位于城镇的水土保持林工程的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应符合 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7.2.1水士保持林工程中管护用房应包括主体建筑工程

.2.1水士保持林工程中管护用房应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和辅助 .20·

水王保持林工程中管护用房应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和辅助

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应包括办公室、宿舍等,辅助建筑工程应包括食堂、车库、仓库、锅炉房和配电室等。辅助建筑工程量不应超过主体建筑工程量的20%。7.2.2水士保持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应选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宜就地取材。7.2.3水土保持林工程中管护用房的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利生产,并应便于经营管理,同时应方便职工生活;2应地形平坦开阔,地势较高,地质结构应稳固,并应有100m²~200m的建设用地;3应具备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7.3道路工程7.3.1水土保持林工程道路工程应由运输道路、防火道路、巡护道路(包括摩托车道和巡护步道)等组成,并应满足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森林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7.3.2水土保持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在总平面设计中统筹布设,设计生产性道路的同时,应同步设计森林保护道路。7.3.3水土保持林工程区与外部交通衔接的路段,可按林区公路林I级或林Ⅱ级的标准执行。7.3.4水土保持林内用于集材生产和森林保护的道路建设,可按林Ⅲ级或林IV级标准执行。其他衔接道路可按林IV级标准执行。7.3.5水上保持林内摩托车道的路基宽应为1.5m~~2.0m,可不设路面,必要时可设低级路面。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2%,平曲线半径不宜小于7.0m。7.3.6水土保持林内巡护步道路宽应为0.5m~1.5m。纵坡大于18%的陡坡处可设台阶,台阶踏步宽应为30cm~40cm,高度应为 12cm~18cm。7.3.7其他未提及道路可按有关林区道路的规定执行。.21:

7.4.1水土保持林工程的给水工程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

7.4.2水土保持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圃和各

7.4.2永土保持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圃利 种站点,应利用当地已有的给水管网,周边无可利用的给水管 时,可采用其他给水方式。

7.4.3水土保持林工程的排水工程,应符合生

7.4.4水士保持林工程的供电工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现有

,4水士保持林工程的供电工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 当无电网可利用或利用现有电网不经济时,可自备电源。 ,5水土保持林工程的供热工程,应利用周边的供热系统白

行供热时,在电力或燃油(气)供应充足的前提下,应采用电力或 油(气)供热

7.4.7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时,所选用的通信设备应符合现行行

标准《无线通信设备电磁照射符合性要求(频率范围30MH2 6GH2)第1部分:靠近耳边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YD/T2194 的有关规定,在频段选择和发射功率上不应对外围地区形成电 波干扰。

二框,应纳大地方有线 广播、电视网。当无广播、电视网时,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建立卫 星地面接收站或配备小型地面卫星接收装置,

附录B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树种配

附录B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树种配置表

表B水士保持林工程造林树种配窗表

CB/T 4114-2011 船用油滤器检验方法附录 C水土保持林工程主要树种选择表

表C水土保持林工程主要树种选择表

附录D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整地规格及

表D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整地规格及应用条件

附录F水土保持林工程主要树种播种量表

水土保持林工程主要树种播种量

注,大径木指胸径大于25cm的林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来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T 20961-2018 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2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I.YJ12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 《林业地图图式》LY/T1821 《容器育苗技术》IY/T10000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照射符合性要求(频率范围30MHz~ 6GHz)第1部分:靠近耳边使用 2194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