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PSTC 28-2019 薄膜太阳能电池新建工厂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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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后的温升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水泵运行流量、扬程应达到设计要求; d)空气开关容量选型合理,热继电器限制电流设定符合设备实际负载; 化学品储存配置应设置防护围堤,堤内设备基础,地面,集水坑应采用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区 域涂料应采用环氧类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涂层干 漆膜总厚度不应小于125m,其充许偏差应不超过25um。就近设置冲身洗眼器; 腐蚀性介质,有毒介质管道架空铺设时,应采用透明外套管,同时避免法兰,螺纹及其他连接等 易泄露处位于人行通道或者设备上方; 名 纯水设备爬梯和高位平台应设置防护围栏; h) 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填入柔性材料隔离;接头处不应设置支(吊)架,其净距应大于 100mm; 1 动力桥架与控制桥架应分开设置,合并设置时应在桥架内设置隔板,将桥架按电缆比例分开 电缆接线前应做绝缘测试,其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控制线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Q; 动力线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 系统中的水箱、水池满水试验、冲洗均应合格,当设计要求对纯水箱进行蒸汽熏蒸处理时,应在 水箱进水前进行蒸汽熏蒸;监测及控制设备应能够与系统的监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 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常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等应能准确动作; k) 设备填料投料前,与设备相连接的前段管路及设备内部应冲洗合格,填料的型号、规格及数量 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设备运行时的流量、压力损失等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且波动幅度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 要求; m)调试过程中,各化学品加药量应准确计量,并应确认加药量符合设计要求

4.2.1.3联动调试

联动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联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现 象;多台设备并联运行时,各单体设备的运行流量应达到均衡一致; D 设备的所有运转操作如反洗、再生等操作模正常; 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应连续正常运行不少于36h

GB 16914-2012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4.2.1.4系统测试

系统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压力测试要求: 1) 管路输送介质为液体时,压力试验应采用水为试验介质,输送纯水的管路应采用与输送介 质同品质的水为压力试验介质,或采用纯度为99.999%的高纯惰性气体作为试验介质; 2) 输送气体的管路,压力试验应采用与输送介质同品质的惰性气体或压缩空气; 3)采用水为试验介质时,压力试验的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的压力 为设计压力,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时,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 水压试验稳压2h,气压试验稳压24h。水压试验以管路系统无渗漏、压力不降为合格,气 压试验以捡漏液检验不泄漏为合格。 b 系统试运转正常后,应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周期不应少于72h C 纯水系统的测试点应根据合约文件和设计要求进行设置。 d)在测试周期内获得的所有在线分析数据应储存并形成各自的趋势图表。 e)需要离线分析的数据在测试周期内的取样次数不应少于1天1次

系统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压力测试要求: 1) 管路输送介质为液体时,压力试验应采用水为试验介质,输送纯水的管路应采用与输送介 质同品质的水为压力试验介质,或采用纯度为99.999%的高纯惰性气体作为试验介质; 输送气体的管路,压力试验应采用与输送介质同品质的惰性气体或压缩空气; 3)采用水为试验介质时,压力试验的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的压力 为设计压力,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时,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 4 水压试验稳压2h,气压试验稳压24h。水压试验以管路系统无渗漏、压力不降为合格,气 压试验以捡漏液检验不泄漏为合格。 b) 系统试运转正常后,应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周期不应少于72h C 纯水系统的测试点应根据合约文件和设计要求进行设置。 d 在测试周期内获得的所有在线分析数据应储存并形成各自的趋势图表。 e)需要离线分析的数据在测试周期内的取样次数不应少于1天1次

在测试周期内,制水设备的必要操作,如反洗、再生、清洗等至少应有一次完整的操作。 系统的试运转正常后,根据现场设备安装状况应进行下列指标测试: 1 RO进水SDI15(污泥密度指数); 2) RO进水余氯含量,聚酰胺膜要求小于0.1mg/1; 3 软化床的产水硬度,且其周期总产水量需达到设计值;周期总产水量需达到设计值; 4) 反渗透装置的脱盐率、回收率以及产水电导率,且单只膜元件的产水量、回收率、给水流量 等均符合产品要求; 5 混合离子交换塔产水电阻率及硅泄漏量; 6) EDI装置的产水电阻率; 7) 热交换器运行时其出水温度: 8) 紫外线杀菌装置的去除率及紫外线除TO 出口的总有机碳含量

4.2.1.5竣工验收

发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资料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文件和竣工图; 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3) 主要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及维护保养手册资料; 4) 工程施工检验记录; 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6)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 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8)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安装质量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设备、管道、电气桥架及配管配线、电气盘、仪表等表面应干净,无明显划痕、变形,安装 平直; 2) 设备安装应牢固,平面布置及操作面的方向定位,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应利于运行管理 维修服务、易耗材料更换的功能性要求; 3 管道的布置、管廊或管架的安装,应符合纯水系统平面规划设计或施工图要求; 4) 设备或管道系统工艺要求的排水口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或引人就近相应的分类 地沟或排水管,不宜直接安装在地面上; 5 设备、电气盘、电气桥架、电气配管等的接地应牢靠; 6) 现场显示仪表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或便于现场巡检和操作的要求,传感器类安装 宜根据工艺性要求合理布置; 7 所有管道、阀门、控制柜应贴有相应标识,控制柜宜配有接线图; 8) 系统流程的设备、管路等不能有任何滴漏水现象

4.2.1.6 综合效能测试

测试项目指标的测定如表2所示, 纯水系统终端产水的压力、流量的测定符合设计要求

表2主要测试项目指标

4.2.2给排水处理系统

4.2.2.1污水处理构筑物

4.2.2.1.1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测量放线资料和沉降观测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 e)满水试验报告,注水试验报告,渗漏量计算报告

2.2.1.2验收要求如下: a) 混凝土、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冻、抗渗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提供配合比报 告,混凝土试块抗压、抗渗、抗冻试验报告,砌筑砂浆抗压实验报告,均需符合设计要求; 池壁、隔墙、底板均不得渗水;电缆沟内不得有湿渍现象; C 构筑物的混凝土,抗渗性能、抗腐蚀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寒冷地区还应考虑抗冻性能; 对混凝土的碱活性骨料反应,应加以控制,最大碱含量每立方米混凝土为3kg; d 构筑物的混凝土池壁与底板、壁板间湿接缝以及施工缝等的混凝土应密实、结合牢固。 构筑物处于地下水位较高时,施工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抗浮措施 设备安装的预埋件或预留孔的位置、数量、规格应准确无误,预埋件标高允许偏差应为 土3mm,中心位置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mm; g)水池顶部平面的混凝土应平整,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1.2验收要求如下

4.2.2.2泵房工程

4.2.2.2.1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2.1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原材料产品合格证书及复试报告; 检查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 d)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 满水试验报告; f) 注水试验报告; g)渗漏量计算报告

4.2.2.2.2验收要求如下!

混凝土墙、底、工作缝、沉降缝等部位不得渗漏

4.2.2.3管线工程

.2.2.3.1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 e) 试验记录; f) 厂区管道沿线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及地下、地上障碍等资料。 .2.2.3.2 验收要求如下: a) 管道基础的高程和固定支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施工记录; b) 管道安装的接口以及和闸阀的连接应牢固严密,观察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 在管道穿越墙体和楼板处应按规定设置套管: d) 管道的检查井砌筑应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坚实,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用小锤敲击; e) 闸、阀启闭时应满足在工作压力下无泄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f) 管道焊缝应饱满、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纹、烧伤、结瘤等现象,并按设计要求做探伤检测;检验 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g 给水、回用水、污泥等压力管道应做水压试验检测报告; h)污水管道、管渠、倒虹吸管等应按设计要求做闭水试验,检查施工记录及闭水试验报告

4.2.2.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2.2.4.1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安装说明、电路原理图和接线图; b) 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和保养手册; C) 防护及油漆标准; d)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质证明书; 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f) 设备试运转记录,机电设备安装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试运转; g) 中间交验记录; 施工记录和监理检验记录 2.2.4.2 验收要求如下: a) 机电设备在运行前应根据技术文件要求加注润滑油脂。 b) 水泵安装包括以下方面: 1) 潜水泵必须设漏水、漏油、过载保护监测系统 2) 水泵底座应采用地脚螺栓固定,二次浇注材料应保证密实; 3) 水泵出水口配置的成对法兰安装应平直; 4 水泵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的安装应牢固,水泵的电缆距吸入口不得小于350mm。 C 搅拌机应设置密封泄漏保护装置。油箱水量不得超过油量的10%。 电气工程包括以下方面: 1 电缆敷设前应检查电缆的型号、规格等,电缆外表应无破损、无机械损伤、排列整齐,标 牌的安装应齐全、准确、清晰。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间距及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保护层的接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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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方法:观察检查; 3) 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及充油电力电缆的供油系统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 力电缆的油压及表计量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充油电力电缆及保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应良好。检验方法:检 查施工记录; 5) 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电缆支架等金属部件的油漆应完好无损,相色正确

4.2.3.1资料文件

自动控制及监视系统安装应有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应包括以下内容: a)自动控制及监视系统的软件、硬件设计图、清单、设计说明及有关文件; b)自动控制及监视系统中所用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 报告; C)施工记录和监理检验记录

4.2.3.3调节执行机构

系统及数据采集系统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不间断电

调节执行机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调节阀的型号、位号、材质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b 调节阀和执行机构的安装应牢固、平整,附件齐全,接管、接线无误,进出口方向正确。检验方 法:扳手试紧,观察检查; C 执行机构与操作手轮的“开”和“关”方向应一致,并有标志。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执行机构和调节阀指示器安装的位置应与实际开度相符,并能达到“全开”和“全关”。检验方 法:五点测试和观察检查; 调节阀的阀芯泄漏试验、气动薄膜调节阀的膜头气密性试验、电动调节阀的绝缘试验应符合有 关规定。检验方法:抽查试验记录。

4.2.3.4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计算机、模拟盘及PLC显示及数据与现场必须一致,不应有超出工艺要求的延时。检验方法 试运行、观察检查; b)计算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控制设备开启,继电器动作要求与设定必须一致,不应有超出工艺要 求的延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C 执行机构应正确执行控制室发出的指令,且无超出工艺要求的延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d)控制室的上位机画面应准确、全面、清晰。及时地反映全工艺运行情况及计算机控制系统功 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 自动控制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现场信息的采集和输人; 2)数据处理:

3) 过程测量、控制和监视; 4) 用户程序组态、生成; 5) 过程扎制输出; 6) 输出打印、制表、显示、记录; 7) 自诊断功能; 8) 报警、保护及自启动; 通信; 10)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其他系统

3) 过程测量、控制和监视; 4) 用户程序组态、生成; 5) 过程扎制输出; 6) 输出打印、制表、显示、记录; 7) 自诊断功能; 报警、保护及自启动; 9) 通信; 10)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其他系统。

风管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镀锌钢板及各类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影响其保护层防腐 性能的焊接连接方法。 b 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和其他方法密封。密封胶性能应符 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C)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应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d)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 害的材料。 e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低压系统风管QL≤0.1056p°.65 2) 中压系统风管QM≤0.0352p0.65; 3) 高压系统风管QH≤0.0117p".65,式中QL、QM、QH为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 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平方米[m"/(h·m")];为风 管系统的工作压力,单位为帕(Pa); 4)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充许漏风 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5) 砖、混凝土风道的充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6)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 的规定; 7)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m²; 8)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g)金属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h)金属风管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 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1 非金属(硬聚氯乙烯、有机、无机玻璃钢)风管的连接法兰的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 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复合材料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风管板材的连接应可靠,其绝热层不得外露,不得采用 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连接方法。 k)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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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积大于4m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2)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 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m²,中、高压风管大于1.0m,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非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径或边长大于500mm时,其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设加强板,且间 距不得大于450mm; 2) 有机及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加固,应为本体材料或防腐性能相同的材料,并与风管成 整体。 m)净化空调系统风管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1)现场应保持清洁,存放时应避免积尘和受潮。风管的咬口缝、折边和铆接处有损坏时,应 做防腐处理: 2) 风管法兰铆钉孔的间距,当系统洁净度的等级为1~5级时,不应大于65mm;为6~9级 时,不应大于100mm; 3) 静压箱本体、箱内固定高效过滤器的框架及固定件应做镀锌、镀镍等防腐处理

4.3.1.1风管部件及消声器

风管部件及消声器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手动单叶片或多叶片调节风阀的手轮或扳手,应以顺时针方向转动为关闭,其调节范围及开启 角度指示应与叶片开启角度相一致; b) 电动、气动调节风阀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 C 防火阀和排烟阀(排烟口)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 件。检查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d 净化空调系统的风阀,其活动件、固定件以及紧固件均应采取镀锌或作其他防腐处理(如喷塑 或烤漆);阀体与外界相通的缝隙处,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工作压力大于1000Pa的调节风阀,生产厂应提供(在1.5倍工作压力下能自由开关)强度测 试合格的证书(或试验报告);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g) 消声弯管的平面边长大于800mm时,应加设吸声导流片;消声器内直接迎风面的布质覆面层 应有保护措施:净化空调系统消声器内的覆面应为不易产尘的材料

4.3.1.2风管安装

风管安装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 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b)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 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c)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d)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 于200mm。 e)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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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管、静压箱及其他部件,必须擦拭十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当施工停顿或完毕时,端口 应封好; 2)法兰垫料应为不产尘、不易老化和具有一定强度和弹性的材料,厚度为5~8mm,不得采 用乳胶海绵;法兰垫片应尽量减少拼接,并不允许直缝对接连接,严禁在垫料表面涂涂料; 3) 风管与洁净室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的接缝处应严密。 f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或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 不应大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m和3.75m;对于薄钢板法兰的风 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 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 风管支、吊架宜按国家标准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 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4) 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 200mm; 5) 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 于1个。 g)非金属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1)风管连接两法兰端面应平行、严密,法兰螺栓两侧应加镀锌垫圈; 2 应适当增加支、吊架与水平风管的接触面积; 3)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段连续长度大于20m,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管的质量不得 由干管来承受,应自行设置支、吊架; 4)管垂直安装,支架间距不应大于3m。 h 各类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 关闭应保持严密。

4.3.2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

4.3.2.1资料文件

资料文件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通风与空调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 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D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 单位的代表; c)设备就位前应对具备基础验收合格报告后方能安装

4.3.2.2 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 叶轮旋转应平稳,停转后不应每次停留在同一位置上; 3) 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应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4)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应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 设施。

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型号、规格、方向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GB/T14294的 规定; 3 净化空调设备与洁净室围护结构相连的接缝应密封; 4) 喷水段的本体及其检查门不得漏水,喷水管和喷嘴的排列、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5) 表面式换热器的散热面应保持清洁、完好。当用于冷却空气时,在下部应设有排水装置, 冷凝水的引流管或槽应畅通,冷凝水不外溢: 6 机组风机盘管安装前宜进行单机三速试运转及水压检漏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 的1.5倍,试验观察时间为2min,不渗漏为合格

4.3.3空调制冷系统

空调制冷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 性能检验报告; b 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应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 属设备,其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螺栓应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d 制冷设备的各项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的技术数据,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组装式 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应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 试验,其相应的技术数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e 制冷系统的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型号、材质及工作压力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 证、质量证明书; 制冷剂液体管不得向上装成“Q"形。气体管道不得向下装成“U”形; g 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安全阀进行调试校核,其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 要求; 制冷管道系统应进行强度、气密性试验及真空试验,且必须合格; 1 自控阀门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的阀头 均应向上;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感温包,感温包应装在蒸发器末端的回气管上,与管 道接触良好,绑扎紧密;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其排气管的出口应朝向安全地带,排液管应装在泄水 管上。

空调水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制冷机组的接管应为柔性接口;柔性短 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b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c)冷冻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在设备贯通前进行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 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再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制冷机组、空调 设备相贯通; d)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 e)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GB/T1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

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 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待在系统试压中检验。强度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5倍,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 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保持不变; 设有补偿器(膨胀节)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 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导向支架的设置应符合所安装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g)冷却塔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对含有易燃材料冷却塔的安装,应严格执行 施工防火安全的规定; h)水泵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性能指标。水泵正常连续试运行的时间 不应少于2h; i)支、吊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设独立支、吊架; 冷(热)媒水、冷却水系统管道机房内总、干管的支、吊架,应采用承重防晃管架;与设备连接的 管道管架宜有减振措施;当水平支管的管架采用单杆吊架时,应在管道起始点、阀门、三通、弯 头及长度每隔15m设置承重防晃支、吊架; k)冷冻水和冷却水的除污器(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机组前的管道上,方向正确且便于清污;与管 道连接牢固、严密,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和包扎方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闭式系统管路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 排水管及排水阀; m)基础标高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允许误差为士20mm。冷却塔地脚螺栓与预埋件的连接或固定 应牢固,各连接部件应采用热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其紧固力应一致、均匀; 同一冷却水系统的多台冷却塔安装时,各台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差不应大于30mm; )冷却塔的出水口及喷嘴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积水盘应严密无渗漏;分水器布水均匀。带转动 布水器的冷却塔,其转动部分应灵活,喷水出口按设计或产品要求,方向应一致; 应均匀。对于可调整角度的吐片,角度应一致

防腐绝热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采 用难燃材料时,应检查材料合格证并做点燃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D 在下列场合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 1)电加热器前后800mm的风管和绝热层; 2)穿越防火隔墙两侧2m范围内风管、管道和绝热层。 c)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当采用非闭孔性绝热材料时,隔汽层(防潮层)必 须完整,且封闭良好。 d)位于洁净室内的风管及管道的绝热,不应采用易产尘的材料(如玻璃纤维、短纤维矿棉等)

系统调试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 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D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设备和通风与空调设备单机 试运转合格后进行。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试运转不应少于8h,当峻工季节与设计

条件相差较大时,仅做不带冷(热)源试运转。通风、除尘系统的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2h; 单机试运转: 1)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 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 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 2) 水泵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值符 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5℃; 3)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其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冷却塔风机与冷却 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少于2h,运行应无异常情况; 制冷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GB50274的有关规定,正 常运转不应少于8h;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 的偏差不应大于10%;空调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 10%。舒适空调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恒温、恒湿房间室内空气温度、相 对湿度及波动范围应符合设计规定: 6)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7)水泵运行时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声响、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 的温升应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普通填料泄漏量不应大于60mL/h,机械密封的 不应大于5mL/h; 风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 9)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 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现象;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 风口或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10)空调工程水系统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达到 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系统平衡调整后,各空调 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 11)多台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各冷却塔的进、出水量应达到均衡一致;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 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通风与空调工程峻工验收时,应检查峻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b)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d)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管道试验记录; f)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g)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h)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4.3.8综合效能的测定与调整

综合效能的测定与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通风与空调工程交工前,应进行系统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b)通风、空调系统带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试验测定与调整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 工艺和设计的要求进行确定。 C) 通风、除尘系统综合效能试验可包括下列项目: 1)室内空气中含尘浓度或有害气体浓度与排放浓度的测定; 2)吸气罩罩口气流特性的测定 3) 除尘器阻力和除尘效率的测定: 4 空气油烟、酸雾过滤装置净化效率的测定。 d)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可包括下列项目: 1) 送回风口空气状态参数的测定与调整; 空气调节机组性能参数的测定与调整; 3) 室内噪声的测定; 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测定与调整; 5) 对气流有特殊要求的空调区域做气流速度的测定 恒温恒湿空调系统除应包括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项目外,尚可增加下列项目: 室内静压的测定和调整; 空调机组各功能段性能的测定和调整;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场的测定和调整; 4)室内气流组织的测定。 净化空调系统除应包括恒温恒湿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项目外,尚可增加下列项目: 1)生产负荷状态下室内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测定; 2)室内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定 3)室内自净时间的测定。 8 防排烟系统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项目,为模拟状态下安全区正压变化测定及烟雾扩散误 净化空调系统的综合效能检测单位和检测状态,宜由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确

管路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进气、排气管路,大型阀件、调节装置、冷却系统管路应有单独支撑,并应与基础和其他建筑物 连接牢固 D 空压机出口管路与主管路连接处应使用P型连接,不应使用T型连接,以避免冷凝水倒灌 空压机出口管路处应设置低位排水装置,储气罐应设置排水阀且便于操作。 风机进气口和排气口相连的直管段,不得有阻碍热胀冷缩的固定支撑,空压机排气管路应连接 至室外。 e 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止回阀和切断阀。压缩机与止回阀之间,应设置放空管。放 空管上应装防喘振调节阀和消声器。 空气压缩机的吸气、排气管道及放空管道的布置,应减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其管道上 设置的阀门.应方便操作和维修

g)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管路应以最大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且应保压10min后无泄漏。

4.4.2空压设备及附属设备

空压设备及附属设备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储气罐上应装设安全阀。安全阀的选择,应符合TSG21的有关规定。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 间,应装设切断阀; b 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应无损伤和锈蚀等缺陷; C) 在空气压缩机组、管道及其建筑物上,应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压缩空气 站的噪声控制值,应符合GBJ87和GB3096的相关规定; d 空气压缩机组的联轴器和皮带传动部分,应装设安全防护设施; e 安全阀应安装在不易受振动等干扰的位置,其全流量的排放压力不应超过最大工作压力的 1.1倍,整定压力应为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的1.1倍; 压缩机的冷却器、储气罐、过滤器、消声器、干燥塔等附属设备就位前,应检查管口方位,地脚螺 栓孔和基础位置,并应于施工图相符,管路应清洁畅通; g 附属设备的压力容器在规定质保期内安装,可不做强度试验,但应做严密性试验; h)干燥塔应采用露点控制模式,避免能耗浪费,且露点仪处于校准期内; 1各级安全阀经校验整定动作录可靠

4.4.3空压机循环系统

空压机循环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空压机冷却使用循环水系统,循环水应进行适当加药并进行定期硬度分析; b)空气压缩机人口处冷却水压力(表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杆空气压缩机不得大于0.4MPa,并不宜小于0.15MPa; 2)离心空气压缩机不得大于0.52MPa,并不宜小于0.15MPa C 冷却水供水压力不应低于空压机要求最低压力,且应单独试运转,冷却水排水温度不应高于 45度; d 安装有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站房,当压缩机吸气口或机组冷却风吸风口设于室内时,其机器间内 环境温度不应大于40℃; e 空气压缩机室内吸气时,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外墙应设置进风口,其通流面积应满足空气压缩 机吸气和设备冷却的要求; f 压缩空气站内设备通风管道的阻力损失超过设备自带风扇压头时,应设置通风机; g) 润滑油供油压力不应低于规定值,油过滤器压差不应高于规定值。润滑油温度不应高于规定 值,通常70度; 循环水泵电流测试报告,振动测试报告; 1 循环水泵静态密封应无泄漏,机械密封泄漏量不应超过技术文件规定; j 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应灵敏、正确、可靠; k) 泵的试运转报告:轴承温度、震动,电机电流,电压,温度,吸入和排除介质的温度,压力; 1 泵进口管路应设置除污过滤器且便于操作

空压机循环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空压机冷却使用循环水系统,循环水应进行适当加药并进行定期硬度分析; b)空气压缩机人口处冷却水压力(表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杆空气压缩机不得大于0.4MPa,并不宜小于0.15MPa; 2)离心空气压缩机不得大于0.52MPa,并不宜小于0.15MPa C 冷却水供水压力不应低于空压机要求最低压力,且应单独试运转,冷却水排水温度不应高于 45度; d 安装有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站房,当压缩机吸气口或机组冷却风吸风口设于室内时,其机器间内 环境温度不应大于40℃; e 空气压缩机室内吸气时,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外墙应设置进风口,其通流面积应满足空气压缩 机吸气和设备冷却的要求; f 压缩空气站内设备通风管道的阻力损失超过设备自带风扇压头时,应设置通风机; g) 润滑油供油压力不应低于规定值,油过滤器压差不应高于规定值。润滑油温度不应高于规定 值,通常70度; 循环水泵电流测试报告,振动测试报告; 1 循环水泵静态密封应无泄漏,机械密封泄漏量不应超过技术文件规定; j 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应灵敏、正确、可靠; k) 泵的试运转报告:轴承温度、震动,电机电流,电压,温度,吸入和排除介质的温度,压力; 1 泵进口管路应设置除污过滤器且便于操作

4.4.4.1设备、材料、加工件和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或试验资料

4.4.4.1设备、材料、加工件和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或试验资料。 4.4.4.2设备安装水平、间隙实测检查记录。 4.4.4.3焊接工作评定、检验记录,焊工资质证书,

4.4.4.4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 4.4.4.5 地脚螺栓、无垫铁安装和垫铁灌浆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强度试验记录。 4.4.4.6 设计变更资料。 4.4.4.7 竣工图。 4.4.4.8 试运转各项实测检查记录。 4.4.4.9 质量问题及其处理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4.5. 1. 1 一般规定

特种气体供应系统一般规定如下: a)特种气体供应系统验收应包括设备验收、管路系统验收和气体侦测、监控系统验收; b)特种气体供应系统的验收应符合GB50184和GB50235的有关规定; )提供施工厂商的GC资质认证证明

4.5.1.2空间布局

特种气体供应系统空间布局要求如下: a)特种气体房间内的气瓶柜、气瓶架、尾气处理装置、气瓶集装格宜靠墙布置,具有相同或相近性 质的气体设备应布置在一起; b 特种气体间的中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m,特种气体柜与墙体之间的距离宜大于0.1m,特种 气体柜之间的距离宜大于0.1m,特种气体设备的布置应预留维修与运转空间; c 特种气体系统的电气控制盘、仪表控制盘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布置在与特种气体间相邻的控制室内,隔墙上可设置防爆密闭观察窗; 2)控制室应以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特种气体间隔开,穿越隔 墙的管道孔隙应以防火材料填堵

4.5.1.3 气瓶柜

特种气体气瓶柜要求如下: a)气瓶柜闭门时应保持不低于100Pa负压,柜内的排风换气次数不得低于300次/h。硅烧气瓶 柜的排风换气次数不得低于1200次/h,且气瓶柜的负压应连续监控; b 自燃性特种气体的气瓶柜应设置紫外红外火焰探测器;可燃性特种气体的气瓶柜应设置水喷 淋系统;自燃性特种气体的气瓶柜应在气瓶之间设置隔离钢板 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气瓶柜应在排风出口设置气体泄漏探测器; d)气瓶柜柜体外壳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并有防腐蚀涂层; 气瓶柜、气瓶架应设置清晰明确的安全标识牌; f 气瓶柜门应具备自动关闭功能,并配备防爆玻璃观察窗;地脚螺栓的设计应满足当地地震设防 烈度的要求; 8 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紧急关断阀门,位置应靠近气瓶; h) 气瓶压力大于0.1MPa的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过流开关; 1 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气体面板应设有惰性气体吹扫、辅助抽真空装置,真空管路应设 止回阀

4.5.1.4吹扫排气

特种气体供应系统吹扫排气要求如下: a) 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特种气体系统的吹扫氮气应与独立的氮气源连接,不得与公用氮 气或工艺氮气系统相连: b) 不相容性特种气体系统的吹扫氮气不得共用同一氮气源; c)吹扫氮气管线必须设置止回阀。吹扫氮气的气体面板应设有压力调节阀、排气管、高低压截止 阀、高低压压力指示装置、安全阀

硅烷站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硅烷站的安全出口应设置手动紧急切断按钮,至少有一个手动紧急切断按钮与输送系统的距 离应大于4.6m; b) 硅烧系统应采用独立的氮气系统吹扫; ) 排风管道气流速度应大于或等于1m/s; d)硅烷阀门箱设置应配置惰性气体吹扫装置、气体泄漏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 开散式布置时,硅烷站应通风良好;不能满足开散式的条件时,硅烷站应设置强制通风系统;硅 烷站为封闭式建筑时,严禁采用循环空气调节系统: 封闭的硅烷站应设置事故排风,事故排风量根据事故泄漏量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12次/h;硅烷站外应设置紧急按钮;硅烷站排风系统应设置备用机组; 8 硅烷站的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应设置应急电源;硅烷站的排风系统不得与火灾报警系统连锁控 制;火灾时,严禁关闭排风系统: h 硅烷站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硅烷站的面积小于19m时,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硅烷站内 任何地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大于23m; 1) 硅烷站应采用快开式推杆锁,不得采用其他形式的锁具;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且向疏散方向 开启; 露天布置的硅烷站内容器之间以及容器与工艺面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9m;露天布置的硅 烧站内容器之间以及容器与工艺面板之间的距离小于9m时,应设置2h以上的防火隔断,防 火隔断的设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 K 硅烷系统的设备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硅烷排风管道的气体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等于或小于硅烷爆炸浓度下限值的25%,并与 硅烷气源的自动切断阀连锁;硅烷站环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等于或小于5Ppm,环境 气体探测器报警时,硅烷控制系统不应切断硅烷输送管路; m)硅烷气瓶柜应自带冷却用的自动喷水灭火喷头,且应为快速反应喷头

4.5.1.6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按照特种气体系统流程图、配置表、钢瓶接口形式等设计参数对外观和流程进行检查; b)检查包括管道走向、焊接质量、调节阀规格和流向、气动/手动阀门规格和流向、单向阀规格和 流向、微漏阀规格和流向、压力变送器/压力表规格、过滤器规格、过流开关规格和安装方向、安 全阀流向和设定压力、径向面密封接头是否锁紧、管道支架安装、吹扫入口管径、设备出口管 径、排放口管径、危险标签等。 )管路标签规定:

标识的描述、顺序和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描述宜为内容物化学分子式、中文名、 主要危险特性、流动方向(箭头); 2 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水平直管道,以人员视线为基准方位,应每隔3m粘贴 张;管道内径大于100mm的水平管道,以人员视线为基准方位,应每隔6m粘贴一张; 3 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垂直管道,应每隔2m粘贴一张,并以地面向上150cm 处为基准位置粘贴一张;管道内径大于100mm的垂直管道,应每隔4m粘贴一张,并以 地面向上150cm处为基准位置粘贴一张; 4 管道阀件、弯头的连接处,工艺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处,以及管道穿越墙、壁、楼板的两侧部 分都应各粘贴一张管道标签。如图1所示

表3管道标签颜色要求

表4管道标签大小要求

d)出厂的保压、氢泄漏检测、颗粒度、水分、氧分等仪器测试报告应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各监测和联动控制的压力传感器、电子秤、过流开关、高温开关、火焰探测器、负压开关、紧急切 断、输人电源、输人输出信号、接地保护、功能联动测试等参数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f 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现场设备功能调试报告; g)尾气处理设备: 1)外观检查应根据设计文件,尾气处理器的型号、流程、配管、配电、仪表量程、标签、说明书、 出厂测试报告等应相符合:

应检查测量仪表显示、本体阻力、漏风率、噪声、滴漏、处理量、去除效率、报警连锁测试、紧 急切断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现场设备功能调试报告; 自燃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特种气体的排气应经过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气体应 符合GB16297的有关规定

4.5.1.7管路与系统验收

g)水分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气体系统氧分测试时,气体速度低于 2)测试气源的氧分应小于1ppbv; 3)测试气体氧分增量应小于20ppbv; 4)测试结束后,应至少保持20min稳定在规定值以下为合格; 5)氧分测试完毕后,应提交测试报告

GBZ 26958.31-201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滤波 稳健轮廓滤波器 高斯回归滤波器4.5.1.8气体探测、监控系统

4.5.1.9防雷接地

以下设备应具备防雷接地功能: a)排放时点火燃烧的爆炸危险气体放散管、排风管,发生事故时排放物达到爆炸浓度的排风管, 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的放散管,以及装有阻火器的爆炸危险气体的放散管、排风管等管道其防 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b)架空敷设的可燃性特种气体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建筑 物100m内的特种气体管道,宜每隔25m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Q

区的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直管段每隔50m~80m处应设防静电接地。 d)防静电接地为单独接地时每组接地电阻宜小于100Q。

4.5.1.10尾气处理装置

特种气体尾气处理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尾气处理装置的类型,应根据所处理的排气中特种气体的特性进行选择,不相容特种气体应分 别设置尾气处理装置: b 尾气处理装置应靠近特种气体柜、气瓶架等特种气体设备布置; 特种气体的尾气处理方法宜采用干式处理吸附、湿式洗涤、加热分解处理、燃烧处理、等离子分 解处理、稀释处理及以上几种处理方式的组合

氮气站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氮气储罐: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2)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 3) 质量检验计划; 4) 结构尺寸检验报告; 5 焊接记录; 6) 无损检测报告; 7) 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 8) 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 9) 产品铭牌拓印件; 10) 安监局报备记录,使用登记证。 b)安全附件: 1 压力表检定记录; 2)安全阀GB/T 38201-2019 航天器常压热性能试验方法,爆破片检定记录。 c)操作规程和紧急应变流程

氢气站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氢气站工艺装置内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应相互贯通。当装置宽度小于或等于60m,且装置外两侧设有消防车道时,可不设 贯通式道路: 2)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 b)氢气站内应将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集中布置。有爆炸危险房间不应与无爆炸危险房间直接相 通。必须相通时,应以走廊相连或设置双门斗。 当氢气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实瓶、空瓶和氢气灌充器或氢气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 内,但实瓶、空瓶必须分开存放。 d)氢气站、供氢站有爆炸危险房间的泄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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