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10-2021 老年公寓模块化设计标准.pdf

DB32/T 4110-2021 老年公寓模块化设计标准.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67881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32/T 4110-2021 老年公寓模块化设计标准.pdf

5.1.1套内门厅平面优先净尺寸宜根据表1选用

表1套内门斤平面优先净尺寸(mm)

5.1.2套内门厅的标准化设计,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将构成门厅的各功能空间分解, 形成空间模块系统。 5.1.3套内门厅内应设换鞋功能,宜设更衣和存放助老辅具的功能QJNXS 0001S-2015 济南熊氏食品有限公司 腌腊肉制品,并应留有设置座凳和 助力扶手的空间。空间宽裕时,宜考虑接待来客的必要空间和护理人员的活动空间,以及急 救担架出入所需的空间。(图1)

图1老年建筑门斤的平面基本尺寸示意图(尺寸

5.1.4入户通道净宽应不小于1.20m,入户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当户门外开时, 不应影响疏散走道的疏散宽度。当户门内开时,不应阻挡户内其他房间门的开启,且不应影 响墙上开关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5.1.5当户门外开时,户门前宜设置净宽不小于1.40m,净深不小于0.90m的凹空间。门 扇开启端的墙垛净尺寸不应小于0.40m

5. 2 起居室(厅)、卧室

5.2.1起居室(厅)、卧室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进行标准化设计,将构成起居室(厅)、 卧室的功能空间分解成各空间模块系统。 5.2.2起居室(厅)、卧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5.2.3起居室(厅)、卧室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房间相邻。 5.2.4起居室(厅)、卧室应有自然通风采光。 5.2.5起居室(厅)、卧室应有保暖和降温设备,

5.2.6双人卧室的短边净宽不应小于3.00m,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0m。 5.2.7单人卧室的短边净宽不应小于2.70m,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0m。 5.2.8兼起居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00m。 5.2.9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0m²,起居室(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 度宜大于3.0m。 5.2.10起居室(厅)、卧室净高不应低于2.60m,当利用坡屋顶作为起居室(厅)、卧室 时,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m,且低于2.60m高度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 的1/3。 5.2.11 卧室门应采用横执杆式把手,宜选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具,门上宜设置玻璃观察窗。 5.2.12走 起居室(厅)、卧室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 5.2.13 起居室(厅)、卧室应设置模块化系统整体收纳空间。收纳空间长度及宽度净尺寸 宜为分模数M/2的整数倍。起居室(厅)、卧室收纳空间平面优先净尺寸可根据表2选用。

表2起居室(厅)、卧室收纳空间平面优先净尺寸(mm)

5.3.1老年公寓应优先采用装配式整体厨房或集成式厨房,在设计阶段即应进行产品选型, 确定产品的型号和尺寸。 5.3.2装配式整体厨房部品和部品体系应采用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工艺设计,满足 制造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要求,并执行优化参数、公差配合和接口技术等有关规定,以提 高其通用性和互换性。 5.3.3厨房的设计应根据橱柜和厨房设备以及给水排水、燃气管道、供暖通风管道、电器 设备管线的布置,设置集中管线区。厨房排烟道、排气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 5.3.4厨房家具的布置形式宜分为单排型、双排型、L型、U型等,宜优先选U型、L型布 局。厨房平面优先净尺寸可根据表3选用。

表3厨房平面优先净尺寸(mmXmm)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无障碍厨房。

5.3.5厨房的标准化设计,应采月 将构成厨房的各功能空间分解,形成空间 模块系统。按照功能可将厨房分解为:洗涤模块、烹饪模块、操作台面模块及储藏模块

图2厨房布置示意图 (尺寸单位:mm)

用带有自动熄灭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5.4.1老年公寓应优先采用装配式整体卫生间或集成式卫生间,在设计阶段即应进行产品 选型,确定产品的型号和尺寸。 5.4.2装配式整体卫生间部品和部品体系应采用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工艺设计,满 足制造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要求,并执行优化参数、公差配合和接口技术等有关规定,以 提高其通用性和互换性。 5.4.3卫生间的设计应根据卫生间设备以及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管道、电器设备管线的布 置,设置集中管线区。卫生间排气道等竖向管道并,应分别独立设置。 5.4.4卫生间平面优先净尺寸可根据表4选用,

表4卫生间平面优先净尺寸(mm×mm)

卫生间平面优先净尺寸

注:1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无障碍卫生间。

卫生间与相邻房间室内地坪不宜有高差;当有不可避免的高差时,不应大于15mm, 斜面过渡。 6卫生间的标准化设计,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将构成卫生间的各功能空间分解, 空间模块系统。卫生间可分解为:便溺、盟洗、洗浴、管井、出入五个单一功能模块, 便溺模块设计要点: 1)应采用坐便器,宜采用智能便座; 2) 坐便器高度不应低于0.40m; 3 坐便器两侧应设置安全抓杆。轮椅接近坐便器一侧应设置可垂直或水平90度 旋转的水平抓杆,另一侧应设置L型抓杆。水平抓杆距地面高度应为700mm~ 750mm,长度不应小于700mm。L型抓杆的水平部分距地面高度应为700mm~ 750mm,水平部分长度不应小于700mm,垂直部分应设置在坐便器前端200 300mm,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为1.40m~1.60m; 4 坐便器水箱控制装置应位于易于触及的位置,应可自动操作或单手操作,操作 所需力度不应大于25N

5)取纸器应设置在坐便器的侧前方,取纸器的中心线距坐便器前部应为180mm 200mm,距坐便器高度应为300mm; 6 在坐便器附近应设置救助呼叫装置,并满足坐在坐便器上和跌倒在地板的人均 能够使用。其位置应避免使用扶手或手纸时造成误碰。 盛洗模块设计要点: 1)洗面台前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800mm,洗面台水嘴中心距侧边高起物应不小 于550mm; 2 洗面台应考虑方便轮椅使用,其底部应留出不小于宽×高×深(mm):750×650 X450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 3 应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 出水龙头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当采用杠杆式水龙头, 操作所需的力度不应大于25N。 洗浴模块设计要点: 1)淋浴间内部净尺寸宽度应为0.90m1.20m、长度应为1.20m~1.50m。 2) 淋浴间应设距地面高700mm750mm的水平抓杆和高1.4m~1.6m的垂直抓杆; 淋浴间与其他部分之间不应设置高差,宜选用浴帘等软质隔断,便于乘坐轮椅 老年人回转进出; 4 淋浴间应设置坐姿淋浴装置,如洗浴坐凳,高度应为400mm~450mm,深度应为 400mm~450mm; 5) 淋浴喷头距侧墙距离应不小于450mm,淋浴喷头的控制开关的高度距地应不小 于700mm,且不大于1.00m。开关上应有清晰、明显的冷热水标示。 6 浴缸外缘距地高度不宜超过450mm,浴缸内腔上沿长度宜为1.10m~1.20m,不 应大于1.50m。 7)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人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400m; 8 浴盆内侧应设置距浴盆底高度为600m和900mm的两层水平抓杆,水平长度不 小于700mm;洗浴坐台一侧的墙上应设高900mm、水平长度不小于700mm的安 全抓杆; 9)毛巾架的高度不应大于1.20m。 管井模块设计要点: 1)管井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2)排水立管不宜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出入模块设计要点: 1)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2 应优先选用滑动门或者自动门,当采用平开门时,门扇外侧和里侧均应设置高 900mm的横扶把手; 急观察装置

5.5.1阳台可以分为休困模块、洗涤模块、晾晒模块、储藏模块。 5.5.2阳台的休闲模块进深和开间净尺寸应不小于1.50m,满足轮椅回转的要求, 5.5.3阳台与室内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当开散阳台地面与室内地面 标高相同时,阳台与室内交接处应设置长度不小于门宽的截水沟或采取降低阳台结构板等方 式。阳台不应向室内方向排水。

5.5.2阳台的休闲模块进深和开间净尺寸应不小于1.50m,满足轮椅回转的要求,

5.5.4阳台的门框不应高出室内地坪。 5.5.5洗涤模块由洗涤池和洗衣机位构成。洗涤池下方宜留出空间供轮椅老人操作时腿脚 安放。如设置下柜,其进深不宜超过300mm。模块内可设置操作台,宜设置在洗衣机的上方。 洗涤池和洗衣机位上方可设置进深不超过300mm的上柜。 5.5.6阳台顶篷的晾晒杆宜采用升降式晾晒杆。 5.5.7储藏模块应利用阳台的侧墙或阳台门边墙设置。 5.5.8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其中实体部分不宜超过650mm。活动平台和屋 顶花园女川博拍净言不席低王120m

5.5.4阳台的门框不应高出室内地坪

5.5.6阳台顶篷的晾晒杆宜采用升降式晾晒杆。

5.5.8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其中实体部分不宜超过650mm。活动平台和屋 顶花园女儿墙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20m。

5.6公共交通及服务设施

5.6.1建筑物出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出入口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 于1/20,有条件时不宜大于1/30; 出入口的门洞口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门扇开启端的墙垛宽度不应小于0.40m。 出入口内外应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篷,结合建筑形体设计优先考虑轻钢结构雨篷,出入口平台、 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妥善组织排水,防止表面积水。 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不应妨碍轮椅的通行和拐杖等其他代步工具的使用; d 出入口不应采用旋转门,宜设置电动开门辅助装置。当门扇有较大面积玻璃时,应 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 出入口附近应设置轮椅停放的空间。 5.6.2室外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室外轮椅坡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 回转空间。 b 室外轮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 小于1.50m 室外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设置栏杆和扶手,并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轮椅坡道高度 大于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 持连贯。 5.6.3室外台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外轮椅坡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 回转空间。 0 室外轮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 小于1.50m。 C 室外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设置栏杆和扶手,并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轮椅坡道高度 大于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 持连贯。

5.6.3室外台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b 台阶踏步不应小于2步,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2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3m;台 阶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C 在台阶起止位置宜设置明显标识。 d)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6.4 公共走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公共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80m,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50m:当走廊净宽小于 1.80m时,应在走廊中设置通行净宽不小于1.80m的轮椅错车空间,错车空间设置 的间距不宜超过15.00m。 f 公共走道应平整无高差,不应设置门槛。走廊地面应选择耐磨、防滑、防反射的材 料。 名 墙面应设置明确的标识,说明楼层、房间号及疏散方向等信息,不同楼层的墙面宜 通过颜色或字体、字形变化进行区别以增强识别性。 h 墙面1.80m以下不应有影响通行及疏散的突出物。 i)当单元门外开时,门前宜设置净宽不小于1.40m,净深不小于0.90m的凹空间

j)公共走道两侧墙面850~900mm高处宜设直径35~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 表面间距应不小于40mm,扶手宜连续并应与背景有明显的颜色或亮度对比。 5.6.5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采用螺旋楼梯或弧线楼梯,可采用板式预制楼梯或梁式预制楼梯 b 同一楼梯梯段的踏步高度、宽度应一致,不应设置非矩形踏步和在休息平台区设置 踏步。 C 楼梯踏步前缘不宜突出。楼梯踏步应采用防滑材料。当踏步面层设置防滑、示警条 时,防滑、示警条不宜突出踏面。 d 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应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明显区别,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 突缘的踏步,踏面和踢面的颜色或亮度应有区分和对比。 e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0.32m,最大高度0.13m。 5.6.6 电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二层及以上老年公寓应配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老年公寓,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 担架电梯。 C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0m,电梯门前应设 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候梯厅应设置扶手。 d 电梯内宜设休息座椅。 电梯门完全开启时间应保持不小于3秒,门边宜设延时按钮。 5.6.7 公用设备管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公用设备管井宜适当集中布置,并预留检修空间, 竖向及水平向管井、管道应结合建筑平面和剖面布置,不应影响建筑使用空间。 设有检修门的管井,检修门应设在通过公共走道能到达的区域;管井的检修门应与 功能房间门有区分;门下方应设100mm高混凝土门槛。 d 通向屋面的管井,屋面以上部分宜与屋面女儿墙、楼梯间、电梯井道等结合布置。 5.6.8 老年公寓应设置门厅,并符合下列规定: a 门厅明显位置宜设值班、入住登记、接待等功能空间;入住登记、接待等功能空间 应设置醒目标识。 b) 门厅宜设方便老年人交往的休息区。 c)门厅应设信报箱。 d)门厅应设置通往各功能空间及设施的标识指示牌。 5.6.9老年公寓内设置公共活动空间,不应影响居住功能,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通风 设施,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6. 1. 1一般规定

a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老年公寓模 块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乙类)。 结构设计应符合模块建筑生产、制作和现场吊装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模块现场安装 能力和便利性。 C)室外踏步、坡道、平台等垂直交通构件宜避免发生与建筑主体不协调的变形

6. 1.2 荷载和作用

a)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承受的 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b 内、外墙板应考虑不小于2.00kN水平推力的作用

GB/T 20155-2018 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6. 1.3主体结构设讯

a)老年公寓的结构安全等级应取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o=1.1。 b) 老年公寓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C 老年公寓的楼盖应具有较好的楼盖舒适度。楼盖结构的竖向振动频率不宜小于4Hz 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不应超过0.05m/s²。 6.1.4设计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性能要求,并宜采用主体结构、装修和设备管线的装配化集 成技术。装配结构设计参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 标准》GB/T5123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 准》GB/T51233等相关规范。

2.1老年公寓的设备及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老年公寓的给水排水管道,供暖、通风和空调管道,电气管线,燃气管道等宜结合 建筑模块集中布置、集成化设计。 b) 设备及管线宜采用装配化集成部品,其接口应标准化,并应满足通用性和互换性的 要求。 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电力等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在公共部位设置 集中管井。竖向管线应按不同功能类别集中布置,管线平面布置应尽量避免交叉。 d 设备管线尽量避免穿越预制结构构件,如必须穿越时,则应预留套管或孔洞,套管 和孔洞位置应遵循模数网格规定。 集中管道井的设置和检修口尺寸应满足管线安装、检修、更换的空间要求。 2.2老年公寓的给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给排水系统设计、管材及附件宜采用集成化技术,标准化设计。集成式厨房、卫生 间应预留相应的给水、热水、排水管道接口。 b)当采用给水分水器的装配式集成给水系统时,给水分水器与用水器具的管道应一对 一连接,管道中问不得有连接配件,采用装配式的管线及其配件连接,给水分水器 位置应便于检修。 c)老年公寓应分套设置水表。热水宜采用集中供应系统,设备及管线应有防烫伤措施。 冷热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不 d 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排水管道应采用密闭隔音措施。 e 应选用耐腐蚀、降噪性能好、便于安装及更换、连接可靠、密封性能好的管材、管 件以及阀门设备。 2.3老年公寓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文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及防排烟系统的设备与管道系统宜采用集成化技术、标准化 设计,并预留安装接口位置。设备基础和构件应连接牢固,并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 求预留地脚螺栓孔洞。 厨房、卫生间临外墙设置时宜采用水平排气系统,其室外排气口应采取避风、防雨、 防止污染墙面和对周围空气产生污染等措施, C)采用空调设备降温时,应避免冷风直吹人体。

.3.1室内装配式装修设计应进行模数协调,以少规格、多组合为设计原则,提高内装部 品的标准化、通用化,减少内装部品部件的规格种类。内装部品部件需满足国家相应环保要 求。 6.3.2地面架空系统由可调节支撑、基层板和饰面材料组成,饰面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材 料。

6.3.3龙骨类隔墙应利用隔墙的空腔敷设管线。空腔内宜设置隔音棉,保证房间的隔音效 果。墙面饰面不应遮挡自然通风设施。 6.3.4内部装修部品、家具应采用圆角处理。 6.3.5装配式吊顶宜采用集成式吊顶系统。 6.3.6导视系统宜采用鲜艳的色彩和易于辨识的设计;标识安装凸出墙面不应大于100mm。

6.4.1老年公寓的围护墙体应减少拼接部件部品的种类GB 27608-2011 联合冲剪机 安全要求,并应满足生产、运输和安装的要 求。

求。 6.4.2 老年公寓的外墙宜采用预制装配式外墙或幕墙。 6.4.3 老年公寓的内墙宜采用预制装配式内墙。 6.4.4 预制外墙拼接的细部构造设计应满足保温、防水、防火的要求。 a) 建筑外墙应采取防止形成热桥的构造措施。 b) 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时,其穿透保温材料的连接件应有防止 形成热桥的措施。 外墙板的接缝等防水薄弱部位,应采用材料防水、构造防水相结合的做法。 d 应避免接缝跨防火分区。 6.4.5门窗应采用标准化的系列部品,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