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废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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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废止.pdf

3.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其措施总体布局应遵循下

3.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具措施总体布局应遵循下列规定: 1应控制和减少对*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地 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2开挖、*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截*水以及其他整 治措施。 3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I) 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 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 4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 5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 能。 3.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主体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规模或布局发生变化时,水土保持方案 及其设计文件应重新报批。 2当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各类防护工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时,应编制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 3涉及移民(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小的 水土保持方案中应根据移民与占地规划,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与规划, 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估列水土保持投资;规模较大的,应单独编报水

NB/T 10349-2019 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上保持方案。 4征占地面积在1hm²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m²以上的开发建设

4征占地面积在1hm²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m²以上的开发建设

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保 特方案报告表,其内容和格式应分别符合附录A、附录B的规定。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分阶段进行设计,其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7~14章的规定。 6在施工准备期前,应由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 为开展水士保持监测工作提供指导

.2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

3.2.1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址(线)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 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2选址(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 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城镇新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还应建设灌 溉、*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4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 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或挖深大于30m的,必须有桥隧比选方案。路 堤、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 结合的设计方案。 5选址(线)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 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

的水土保持功能 6工程占地不宜占用农耕地,特别是水浇地、水田等生产力较高的土 地。

弃土(石、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

6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 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7弃土(石、渣)应分类堆放,布设专门的临时倒运或回填料的场地。

3.2.5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道路、伴行道路、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减小施工 扰动范围,采取拦挡、*水等措施,必要时可设置桥隧;临时道路在施工 结束后应进行迹地恢复。 2主体工程动工前,应剥离熟土层开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作为复耕 地、林草地的覆土。 3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暴雨或大风天气应加强临时防护。雨季填 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4临时堆土(石、渣)及料场加工的成品料应集中堆放,设置沉沙、拦 挡等措施。 5开挖土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水、沉沙、拦挡等措施后再开挖 不得在指定取土(石、料)场以外的地方乱挖 6土(砂、石、渣)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 造成水土流失。 3.2.6工程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工程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将施工过程中防治水上 流失的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合同段划分要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 弃土(石)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 2工程监理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监 理单位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

3在水土保持监测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 监测单位开展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防治效果的监测。 4建设单位应通过合同管理、宣传培训和检查验收等手段对水土流失 防治工作进行控制。 5工程检查验收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要 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 6外购土(砂、石)料的,必须选择合法的土(砂、石)料场,并在供料合 同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

3.3.1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控制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等扰动范围,保护地表结皮层。 2 应采取砾(片、碎)石覆盖、沙障、草方格或化学固化等措施 3植被恢复应同步建设灌溉设施。 4沿河环湖滨海平*风沙区应选择耐盐碱的植物品种, 3.3.2东北黑土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护现有天然林、人工林及草地。 2清基作业时,应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用于植被恢复 3在丘陵沟壑区还应有坡面径流*导工程, 4工程措施应有防治冻害的要求。 3.3.3西北黄土高*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沟壑区,应对边坡削坡开级并放缓坡度(45°以下),应采取沟道 诺沟头降筑班游并控生而协品地而经法

3.1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判

3.3.3西北黄土高*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沟区,应对边坡削坡开级并放缓坡度(45°以下),应采取沟 护、沟头防护措施并控制塬面或梁地面径流

沟道弃渣可与淤地坝建设结合 3 应设置*水与畜水设施,防止泥石流等灾害。 4因水制宜布设植物措施,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植被恢复应以 灌翟草为王,400mm以上(含400mm)地区应乔灌草结合。 5在干旱草*区,应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地貌,减少对草地及地表 结皮的破坏,防止土地沙化。 3.3.4北方土石山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存和综合利用表土。 2弃土(石、渣)场应做好防洪*水、工程拦挡,防止引发泥石流;弃 土(石、渣)应平整后用于造地。 3应采取措施恢复林草植被。 4高寒山区应保护天然植被,工程措施应有防治冻害的要求。 3.3.5西南土石山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做好表土的剥离与利用,恢复耕地或植被。 2弃土(石、渣)场选址、堆放及防护应避免产生滑坡及泥石流问题 3施工场地、渣料场上部坡面应布设截*水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 当提高防护标准。 4秦岭、大别山、鄂西山地区应提高植物措施比重,保护汉江等上游 水塬区。 5川西山地草甸区应控制施工范围,保护表土和草皮,并及时恢复植 被;工程措施应有防治冻害的要求。 6应保护和建设水系,石灰岩地区还应避免破坏地下暗河和溶洞等地 下水系。

3.3.6 南方红壤丘陵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做好坡面水系工程,防止引发崩岗、滑坡等灾害, 2应保护地表耕作层,加强土地整治,及时恢复农田和*灌系统 3弃土(石、渣)的拦护应结合降雨条件,适当提高设计标准。 3.3.7青藏高*冻融侵蚀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控制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的扰动范围, 2保护现有植被和地表结皮,需剥离高山草甸(天然草皮)的,应妥善 保存,及时移植。 3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土石料场和渣场应远离项目一定距离或避开 交通要道的可视范围。 4工程建设应有防治冻土翻浆的措施 3.3.8平*和城市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存和利用表土(农田耕作层)。 2 应控制地面硬化面积,综合利用地表径流。 3平*河网区应保持*有水系的通畅,防止水系紊乱和河道淤积。 4植被措施需提高标准时,可按园林设计要求布设。 5封闭施工,遮盖运输,土石方及堆料应设置拦挡及覆盖措施。防止 大风扬尘或造成城市管网的淤积。 6取土场宜以宽浅式为主,注重复拼,做好复耕区的*水、防涝工程。 7奇士(石一添)应分类堆放一宫结合其他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利用

1应保存和利用表土(农田耕作层)。 2 应控制地面硬化面积,综合利用地表径流。 3平*河网区应保持*有水系的通畅,防止水系紊乱和河道淤积。 4植被措施需提高标准时,可按园林设计要求布设。 5封闭施工,遮盖运输,土石方及堆料应设置拦挡及覆盖措施。防止 大风扬尘或造成城市管网的淤积。 6取土场宜以宽浅式为主,注重复拼,做好复耕区的*水、防涝工程。 7 弃土(石、渣)应分类堆放。宜结合其他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利用

3.4.1线型建设类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线型建设类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同类型建设项自的特殊规定

1穿(跨)越工程的基础开挖、围堰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 泥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陡坡开挖时,应在边坡下部先行设置拦挡及*水设施,边坡上部布 设截水沟。 3隧道进出口紧临江河、较大沟道时,不宜在隧道进出口布设永久渣 场。 4输变电工程位于坡面的塔基宜采取“全方位、高低腿”型式,开 挖前应设置拦挡和*水设施。 5土质边坡开挖不宜超过45°高度不宜超过30m。 6公路、铁路等项目的取(弃)土场宜布设在沿线视线以外。 3.4.2点型建设类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弃土(石、渣)应分类集中堆放 2对水利枢纽、水电站等工程,弃渣场选址应布设在大坝下游或水库 回水区以外。 3在城镇及其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项目,应提高防护标准 4施工导流不宜采用自溃式围堰。 3.4.3点型建设生产类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剥离表层土应集中保存,采取防护措施,最终利用。 2露天采掘场,应采取截*水和边坡防护等措施,防止滑坡、塌方和 冲刷。 3*土(渣、歼石等)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设施,弃土(石、渣)必须有 序堆放,并及时采取植物措施。

3.4.2点型建设类工程应符合下列规

3.4.3点型建设生产类工程应符合下

1剥离表层土应集中保存,采取防护措施,最终利用。 2 露天采掘场,应采取截*水和边坡防护等措施,防止滑坡、塌方和 冲刷。 3*土(渣、歼石等)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设施,弃土(石、渣)必须有 序堆放,并及时采取植物措施。 4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废弃土(石、渣、废液)等应设置专门的处置场,

并符合相应防治标准 5采石场应在开采范围周边布设截*水工程,防止径流冲刷。施工过 程中应控制开采作业范围,不得对周边造成影响。 6*土场、采掘场等场地应及时复耕或恢复林草植被。 7井下开采的项目,应防止疏干水和地下*水对地表土壤水分和植被 的影响。采空塌陷区应有保护水系、保护和恢复土地生产力等方面的措施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

4.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

4.4.2开发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有水土保持章节。

究阶段(或项目核准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批准的水土 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有 水土保持篇章。施工图阶段应进行水土保持施下图设计。

目建议书阶段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下

4.2.1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说明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与环境状况,预防监督与治理状况。 2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初步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4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总体要求,初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 局,提出下一阶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5确定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和依据,匡算水土保持投资。 4可证证房队需压发*经到家

.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任务应包

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以及必要的试验研究。 2 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制约因素。

3对主体工程的选址(线)、总体布置、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比选方 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对主体工程提出优化设计要求和推荐意见。 4估算弃土(石、渣)量及其流向,分析土石方平衡,初步提出分类堆 放及综合利用的途径。 5基本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流失防 治目标等。 6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环节、因素,定量顶测水 力侵蚀、风力侵蚀量及分布.定性分析引发重力侵蚀、泥石流等灾害的可能 生。定性分析开发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类型及程度。 7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按防治工程分类进行典型设计并 明确工程设计标准,估算工程量。对主要防治工程的类型、布置进行比选 基本确定防治方案。初步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8基本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项目、方法、时段、频次,初步选定 地面监测的点位。估算所需的人工和物耗。 9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估算防治措施的分项投资及总投资: 分析水土保持效益,定量分析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10拟定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4.2.3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 2分区(段)复核土石方平衡及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布置。 3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措施总 体布局。

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 2 分区(段)复核土石方平衡及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布置 3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措施总 体布局。 4在项目划分的基础上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设计,说明施工方法

及质量要求,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 6编制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2.4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单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4.2.4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应包

1 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单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计算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

5.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下列防治水土流失的基

5.1.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发建设项目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 响区。 2项目建设区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占地、租赁土地以及其他属于建设 单位管辖范围的土地。经分析论证确定的施工过程中必然扰动和埋压的范 围应列人项目建设区。 3直接影响区应通过调查、分析确定。 5.1.3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应符合下列** 1主导功能**。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的工程为水土保持工程;以 主体设计功能为主,词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作为水土保持工程。

1主导功能**。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的工程为水土保持工 主体设计功能为主,词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作为水土保持 2责任区分**。对建设项且临时征、占地范围内的各项防护

作为水土保持工程, 3试验****。难以区分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或以水土保持功能为 主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设 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应作为水 土保持工程。

5.1.4主体工程及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

1主体工程是否满足本规范第3章的要求。 2工程选址(线)、总体布局、施工组织(施工布置、交通条件、施工工 艺及时序等)。 3弃土(石、渣)场选址、数量、容量、占地类型及面积。 4取料场分布、位置、储量、开采方式等。 5主体工程防护措施的标准、等级、型式、范围等。 5.1.5对生态可能有重大影响和严重危害的,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设计中不 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应提出要求与建议。 5.1.6对施.工交通、土石方调配、施工时序等应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和建议 5.1.7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

5.2 调查和勘测的一般规定

5.2.1地质、地貌的调查内容与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查内容应包括地质构造、断裂和断层、岩性、地下、地震烈 度、不良地质灾害等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工程地质情况水等。 2地质调查应采取资料收集和野外调查方式进行。 3地貌调查内容应包括项目区内的地形、地面坡度、沟壑密度、地表

物质组成,土地利用类型等。 4调查方法应采用地形图调绘(比例尺1/5000~1/10000)也可采用航片 判读、地形图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5.2.2气象、水文的调查内容与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调查内容应包括项目区所处气候带、于旱及湿润气候类型,气 温,大于等于10℃有效积温,蒸发量。多年平均降水量、极值及出现时间 降水年内分配,无霜期,冻土深度,年平均风速、年大风日数及沙尘天数 2水文调查内容应包括一定频率(5年、10年、2。年一遇)、一定时段 (1h、6h、24h)降水量,地表水系,河道不同设计标准对应的洪水位等与二 程防护布设和设计标准相关的水文、气象资料。 3调查方法应以收集和分析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野外查勘。 4气象资料系列长度宜在30年以上。 5.2.3土壤、植被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壤调查内容应包括地带性土壤类型、分布、土层厚度、土壤质地 土壤肥力、土壤的抗侵蚀性和抗冲刷性等。 2调查方法应为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和取样化验相结合。 3植被调查内容应包括地带性(或非地带性)植被类型,项日区植物种 类,乡土树种、草种及分布,林草植被覆盖率。 4植被类型的调查可采用野外调查或野外调查与航片判读相结合的 方法,乡土树种、草种的种类和造林经验等情况采取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 相结合的方法。

土流失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应符合下

水土流失调查内容应包括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及强度状土壤侵蚀(

失)量或模数、壤流失容许量、水土流失发生展、危害及具造成原因等。 2调查方法: 1)水土流失类型和面积应采取收集资料并结合现场实地勘察进行。 2)项目周边地区的土壤侵蚀状况应收集和使用国家最新公布的土壤 侵蚀遥感调查成果,项目区的土壤侵蚀状况应以调查、实测为主。 3)土壤侵蚀(流失)模数宜采用本工程和类比工程实测资料分析确 定,采用数学模型法应有当地3年以上实测验证的参数。 4)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其造成原因应以调查和收集资料 为主。 5)扩建工程应调查原工程的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5.2.5水土保持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应包括: 1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水+.流失防治主要经验研究成果。 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水土保持设施,成功的防治工程设计、组织实 施和管护经验等。 3主要经验与成果应采用资料收集和访向等方法,治理情况应采用实 地调查与收集资料相结合的方法。 5.2.6工程调查与勘测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水土保持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应

5.2.6工程调查与勘测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工程的平面布局、施工组织可采用收集相关资料及设计文件的 方法。 2对100万m²以上的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以及其他重要 的防护工程必须收集工程地质勘测资料及地形图(比例尺不低于1/10000) 并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 3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应采用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

5.3项目概况介绍的基本要求

5.3.1基本情况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

.2项目组成及布置概况介绍应包括

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单项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平面布置等(应附 平面布置图)。扩建项目还应说明与已建工程的关系。 2项目附属工程,包括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系统、本项目内 外交通等。

5.3.3施工组织概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布置、施工工艺、主要工序及时序,分段或分部分进行施工的 工程应列表说明。重点阐述与水土保持直接相关的内容。可附主要施工工 艺(方法)流程图。 2施工方法特别是土石方工程挖、填、运、弃的施工方法、工艺。 3建设生产用的土、石、砂、砂砾料等建筑材料的数量、来塬、综合 加工系统,料场的数量、位置、可采量等。 4施工所用的水、电、风等能量供应方式及设施布局情况。 5.3.4程征占地可包括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征占地,应按项目组成及行政区 分别说明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占地面积等情况。

3.5石方工程量应分项说明工程土石方挖方、填方、调入方、调出方、 方、弃方量。土石方平衡应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标段划分、地形地貌

运距、土石料质量、回填利用率、剥采比等合理确定取土(石)量、弃土(石、 渣)量和开采、堆弃地点、形态等。并附土石方平衡表、土石方流向框图。 对于铁路、公路的隧道、穿山、穿河流等土石方开挖工程,应说明出 渣方法、出渣量及弃土(石、渣)的处置方案。 5.3.6工程投资应说明主体工程总投资、土建投资、资本金构成及来源等。 5.3.7进度安排应说明主体工程总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开工时间、完工 时间、投产时间、验收时间,建设进度安排以及施工李节的安排等,对于 分期建设的项目,还应说明后续项目的立项计划,并附施工进度表。 5.3.8拆迁与移民安置应包括移民规模、搬迁规划、拆迁范围,安置原则 安署形式、生产拆迁和安置责任

5.4.1直然环境概况的介绍应包括下

5.4项目区概况介绍的基本要习

1地质。包括项目区所处的大地构造位置和地质结构,岩层和岩性, 断层和断裂结构和地震烈度、不良地质灾害等。 2地貌。包括项目建设区域的地貌类型、地表形态要素、地表物质组 成等。 3气象。包括项目建设区所处气候带、干旱及湿润气候类型,代表性 气象站的年均气温,无霜期,大于等于10℃有效积温,极端最高气温,极 瑞最低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最低月平均气温;冻土深度;多年平均降 水堡及降水的时空分布,5年、10年及20年一遇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 强度的一定频率的1h,6h或24h降雨量;年平均蒸发量,大风日数,平均 风速,主导风向等与植物措施配置相关的气候因子。线性工程的气象特征

值应分段表述。 4水文。包括项目建设区及周边区域水系及河道冲淤情况,地表水、 地下水状况,河流泥沙平均含沙量,径流模数,洪水(水位、水量)与建设场 地的关系等情况,如有沟道工程应说明不同频率洪峰流里、洪水总量;并 说明植被建设等生态用水的来塬和保证率。 5土壤。包括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土壤类型、分布、理化性质等,并说 明土壤的可蚀性。 6植被。包括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林草植被类型、当地乡土树(草)种, 主要群落类型、植被的垂直及水平分布、覆盖率、生长状况等基本情况。 7其他。包括可能被工程影响的其他环境资塬,项目区内的历史上多 发的自然灾害。 5.4.2对点型工程,可适当扩展到项目区范围外,线型工程以乡(镇)、县(市、 区)为单位进行调查统计。不需单独编报移民拆迁安置区水土保持方案的 立说明拟安置或迁建区的位置、面积、地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应包括 下列内容: 1项目区人口、人均收入、产业结构。 2项目区域的土地类型、利用现状、分布及其面积,基本农田、林地 等情况,人均土地及耕地等。 5.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的介绍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流失现状。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水土流失类型、流失强度、土壤 侵蚀模数、土壤流失容许量等,并列表、附图说明。项目周边区域的水土 流失对工程项目的影响。 2水土保持现状。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现状、主要经验、

成功的防治工程类型、设计标准、林草品种和管护经验,项目区水土保持 设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同类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经验 等。 3项目区内的水土保持现状。项目区内现有水土保持设施的类型、数 量、保存状况、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等。扩建项目还应介绍上期工程水王 保持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5.5.1分析评价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市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1分析评价主体工程是否满足本规范第3章的基本规定 2从主体工程的选线(址)、总体布置、施工方法与工艺、土石料场选 址、弃土(石、渣)场选址、占地类型及面积等方面,用扰动面积、土石方量 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指标做出水土资塬占用评 价、水土流失影响评价和景观评价,提出或认定推荐方案。 3对主体设计选定的弃土(石、渣)场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比选和综合 分析,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必须提出新的场址: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不 够的,由水土保持与主体设计单位共同调查、分析比选,确定弃土(石、渣 场。 4综合分析挖填方的施工时段、土石料组成成分、运距、回填利用率 等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土石方调配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施工时序是 否做到“先拦后弃”做出评价。 5.5.2评价主体工程设计。应从布置、范围、标准等方面评价能否控制水土 流失,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5.5.3经分析与评价,对主体工程设计中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应提出要 求或在方案中进行补充、设计。

5.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5.6.1项目建设区范围应包括建(构)筑物占地,施工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占 地,施工道路(公路、便道等)占地,料场土、石、砂砾、骨料等)占地,弃 渣土、石、灰等)场占地,对外交通、供水管线、通信、施工用电线路等线 型工程占地,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区等永久和临时占地面积。改建、扩建 工程项目与现有工程共用部分也应列入项目建设区。建设区除文学叙述外 还应列表、附图说明。

型工程占地,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区等永久和临时占地面积。改建、扩建 工程项目与现有工程共用部分也应列入项目建设区。建设区除文学叙述外 还应列表、附图说明。 5.6.2直接影响区应包括规模较小的拆迁安置和道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排 洪泄水区下游,开挖面下边坡,道路两侧,灰渣场下风向,塌陷区。水库 周边影响区,地下开采对地面的影响区,工程引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的 区域等。应依据区域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和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结合对类 比工程的调查。根据风向、边坡、洪水下泄、排水、塌陷、水库水位消落 水库周边可能引起的浸渍,排洪涵洞上、下游的滞洪、冲刷等因素,经分 析后确定,不应简单外延。

5.6.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应符合下列

1在确定防治责任范围的基础上应划分防治分区,并分区进行典型设 计,计算工程量。 2应根据野外调查(勘测)结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主体 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 响等进行分区。

3分区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分区之间具有显著差异性。 2)各分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相近或相似。 3)一级分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型工程应按地 貌类型划分一级区。 4)二级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和施工区进行逐级分区。 5)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4宜采取实地调查勘测、资料收集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 区。 5分区结果应包括文字、图、表说明。

5.7 水土流失预测的基本要求

5.7.1水流失预测应在主体工程设计功能的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施工 扰动特点等进行预测。可从气象(降水、大风)、土壤可蚀性、地形地貌、施 工方法等方面进行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甄别。分析项目生产建设产生水土流 失的客观条件。

扰动特点等进行预测。可从气象(降水、大风)、土壤可蚀性、地形地貌、施 工方法等方面进行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甄别。分析项目生产建设产生水土流 失的客观条件。 5.7.2扰动前土壤侵蚀模数应根据自然条件、当地水文手册、土壤侵蚀模数 等值线图、库坝工程淤积观测、相关试验研究等资料合理确定,井作为水 土流失预测分析的基础。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应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时序 下垫面、汇流面积、汇流量的变化及相关试验等综合确定。 5.7.3开发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应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自然 灰复期二个时段进行预测。每个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 超过雨季(风季)长度的按全年计算,不超过雨季(风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风季

土流失预测分析的基础。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应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时序 下垫面、汇流面积、汇流量的变化及相关试验等综合确定。 5.7.3开发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应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自然 恢复期二个时段进行预测。每个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 超过雨季(风季)长度的按全年计算,不超过雨季(风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风季

1.4水土流失预测单元的划分应符合

5.7.4水土流失预测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形地貌、扰动地表的物质组成相近。 2扰动方式相似。 3土地利用现状基本相同。 4降水或大风特征值(降雨量、强度与降雨的年内分配等)基本一致。 5.7.5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包括开挖扰动地表面积、损环水土保持设施的数 量、弃土(石、渣)量、水土流失量、新增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等 5.7.6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类比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 1)当具有类似工程水土流失实测资料时,应列表分析预测 工程与实测工程在地形地貌和气象特征、植被类型和覆盖率、土壤、扰动 地表的组成物质和坡度、坡长、侵蚀类型、弃土(石、渣)的堆积形态等水土 流失主要因子的可比性。 2)当预测工程与实测工程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时,可采用类 比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根据对水土流失影响的因子比较,对有关参数进 行修正。 土壤流失量可按下式计算

W =≥≥F,×M×T#

新增土壤流失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W一一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t; △W一一扰动地表新增土壤流失量,t; i——预测单元(1,2,3,····n); k一一倾测时段,1,2,3。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F一一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²; M——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M一不同单元各时段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Mio—扰动前不同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T一预测时段(扰动时段),a。 注:1当各区士壤侵蚀强度恢复到士壤侵蚀容许值及以下时,不再计算。 2当弃土弃渣外表面积每年变化时应分年计算和预测。 2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当地科学试验研究成果并经鉴定认可的公式 和方法。 3宜通过试验、观测等方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可在项目区设立监测 小区(或径流小区)和土壤流失观测场,采用天然或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取 得不同预测单元的土壤流失模数。通过对上述指标的论证分析与调整后 采用类比法的公式进行计算。 5.7.7位于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南方石漠化地区和西北十早地区的开发建 设项目,以及有大量疏干水和排水的项目,还应进行水损失(或水资源流失、 有效水资源的减少)的预测,以减轻城市排水防洪压力,改善水环境。预测 基础应为工程按设计建成后的情况。 水损失的预测宜采用径流系数法,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W.—一扰动地表水流失量,m F—第i 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²; H,项目区年降雨量 mm; α;—预测单元扰动地表的径流系数; αio——预测单元原状地表的径流系数。 5.8.1对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进行预测和分析。预测水土流失危害 形式、程度,可能产生的后果。 5.8.2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并明确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地段)和时段 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区段和时段,并对防治措施布设提出指导性意 见。

5.8.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局应遵循下列原则:

5.8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总体 设计、全面布局、科学配置.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1)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工程、防风固沙等措施为主,辅之 以必要的植物措施。 2)在半湿润区采用以植物措施、土地整治与工程措施相结 合的防治措施。 3)在湿润区应有挡护、坡面排水工程、植被恢复等措施。

场,弃土(石、渣)应分类集中堆放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 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及产生的废弃土(石、渣)。 4宜吸收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

1在分区布设防护措施时,应结合各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提出相应的 防治措施、防治重点和要求,保证各防治分区的关联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2植物措施应在对立地条件的分析基础上,推荐多树种、多草种,供 设计时进一步优化。 3防治水蚀、风蚀的植物措施应有针对性,水蚀风蚀复合区的措施应 兼顾两种侵蚀类型的防治。 5.8.3应对所拟定的重要防护工程进行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防治措施 比选的重点地段应为大型弃渣(土、石)场、取料(土、石)场、高路堑、大型 开挖面等。防治措施比选的内容应包括防护措施类型、防护效果、投资等 防治措施比选的考虑因素应包括工程安全、水土保持防护效果、施工条件 立地条件、工程投资等。 5.8.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条件、施工材料来

5.8.3应对所拟定的重要防护工程进行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防治措施 比选的重点地段应为大型弃渣(土、石)场、取料(土、石)场、高路堑、大型 开挖面等。防治措施比选的内容应包括防护措施类型、防护效果、投资等 防治措施比选的考虑因素应包括工程安全、水土保持防护效果、施工条件 立地条件、工程投资等。 5.8.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条件、施工材料来 源及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等内容。进度安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遵循“三同时”制度.按照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期、工

5.8.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条件、施工材料来

5.8.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条件、施工材料来

及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等内容。进度安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遵循“三同时”制度.按照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期、工 艺流程,坚持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尽快发挥效益的原则,以水土保持分 区进行措施布设,考虑施工的李节性、施工顺序、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 施工安全,分期实施,合理安排,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组织性、计划 性、有序性以及资金、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资的有效配置,确保工程按期

完成。 2分期实施应与主体工程协调一致。根据工程量组织劳动力,使其相 互协调,避免窝工浪费。 3应先工程措施再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应安排在非主汛期,大的土方 工程宜避开汛期。植物措施应以春季、秋季为主。施工建设中,应按“先 拦后弃”的原则,先期安排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结合四季自然特点和工 程建设特点及水士流失类型,在适宜的季节进行相应的措施布设

5.9水土保持监测的基本要求

5.9.3水土保持重点监测应包括下列内

1项目区水主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应包括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 化情况,建设项目占地和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及面积,弃土、弃石 弃渣量及堆放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等。 2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应包括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总量的变 化及其对下游及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与趋势。 3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应包括各类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

林草措施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率,工程措施的稳定性、完 好程度和运行情况,以及各类防治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 5.9.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监测应以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不同类 型建设项目的监测重点区域的选择应遵循下列规定: 1采矿类工程应为露天采矿的排土(石)场、地下采矿的弃土(渣)场和地 面塌陷区,以及铁路和公路专用线,集中排水区下游。 2交通铁路工程应为施工过程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破 环面和土石料临时转运场,集中排水区下游和施工道路。 3电力工程应为电厂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临时堆土场、施 工道路和火力发电厂运行期贮灰场。 4治炼工程应为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和运行期添加料场、尾 矿(渣)场,施工和生产道路。 5水工程应为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面、排水泄洪 区下游、施工期临时堆土(渣)场。 6建筑及城镇建设工程应为施工中的地面开挖、弃土弃渣和土石料的 临时堆放地。 7其他工程应为施工或运行中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和工作面。 5.9.5水土流失危害的监测可根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薄弱环节以及生产 生活集中区设置。施工过程中防治措施不能及时到位的施工区(段)应重点监 测。 5.9.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布设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扰动地 表的面积、涉及的不同水土流失类型、扰动开挖和堆积形态、植被状况、 水上何球沉卫共在目一以卫去涵一涵位发件应人路广一广损工租

5.9.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布设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扰动地

点与扰动地表特征分别布设不同的监测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弃土弃渣场、取料场及大型开挖面宜布设监测小区。 2项目区较为集中的工程宜布设监测控制站(或卡口站)。 3项目区类型复杂、分散、人为活动十扰小的工程宜布设简易观测场 5.9.7开发建设项日水土保持监测布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类项目施工期宜布设临时监测点;建设生产类项目施工期宜布 设临时监测点,生产运行期可布设长期监测点;工程规模大、环境影响范 围广、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布没长期监测点;特大型建设项目监 测点的布设还应符合国家或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布局的要求,并纳人相 立监测站网的统一管理。 2制定和完善调查和巡查制度,扩大监测覆盖面,并作为上述监测点 的补充。 3监测小区、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应在同一水土流失类型区平行布 设,平行监测点的数目不得少于3个。对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输电 等线型工程,还应在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布设平行监测点。 5.9.8监测点的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监测点都应有较强的代表性,对所在水土流失类型区和监测重 点要有代表意义,原地表与扰动地表应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2各种观测场地应适当集中,不同监测项目宜相互结合。 3宜避免人为活动的干扰。 4 交通方便,便于监测管理。 5监测小区应根据需要布设不同坡度和坡长的径流小区进 行同步监测

5.9.8监测点的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

6 控制(卡口)站的主要工程设施应与小流域水文、泥沙及其动力特性 相适应。 7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应避免周边来水对观测场的影响。 8风蚀量监测点应避免围墙、建筑物、大型施工机械等对监测的影响、 9重力侵蚀监测点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侵蚀部位布设。滑 坡监测应针对变形迹象明显、潜在威胁大的滑坡体和滑坡群布置:泥石流监 测应在泥石流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布设。 5.9.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采取定位监测与实地调查、巡查监测相 结合的方法,有条件的大型建设项目可同时采用遥感监测方法。监测方法 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小型工程宜采取调查监测或场地巡查的监测方法。 2大中型工程应采取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场地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 法。 3规模大、影响范围广、有条件的特大型工程除地面监测、调查监测 和场地巡查监测外。还可采用遥感监测的方法。 4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和水土流失量的监测应采用地面监测法。 5扰动面积、弃渣量、地表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等项目监测 应采用调查法和实测法。 6 施工过程中时空变化多、定位监测困难的项目可采用场地巡查法监 测。 5.9.10标准径流小区的建设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建设。 5.9.11非标准径流小区的观测设施可参照标准径流小区建设。 5 912具备条件的可建设人工模拟降雨径流小区进行观洲

5.9.13以控制站进行监测的应能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 5.9.14风蚀监测应根据扰动地表情况、可能产生风蚀的区域和数量,合理布 设监测点主要是布设集沙池和插钎等,

5.10实施保障措施的规定

5.10.1项目法人必须将水土保持工程纳人项日的招标投标管理中,并在设 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逐一落实,合同文件中应有明确的水土 保持条款。 5.10.2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均应在工程初步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阶段予以落实。编制单册或专章。重大变更应按规定程序重新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5.10.3施工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期应控制和管理车辆机械的运行范围。防正扩大对地表的扰 动。 2 应设立保护地表及植被的警示牌。施工过程应保护表土与植被, 3 应有施工及生活用火安全措施.防止火灾烧毁地表植被。 4 应对泄洪防洪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证其防洪效果和通畅。 5建成的水土保持工程应有明确的管理维护要求。 5.10.4从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 5.10.5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应具有水土保待监测资质。 5.10.6建设单位应经常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 5.10.7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必须首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口验收内容、程序等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0.8水上保持工程验收后.应由项日法人负责对永久占地区的水土保持设 施进行后续管护与维修:临时占地区内的水土保持设施应由项目法人移交土 地权属单位或个人继续管理维护

5. 11 结论及建议

5.11.1结论中应明确有无限制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GB 54133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对主体工程方案比选 的结论性意见.水土保持方案的最终结论。 5.11.2应提出对主体工程及施工组织的水土保持要求,水土保持工程后续 设计的要求.明确下阶段需进一步深人研究的问题,

5.1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的规定

5.12.1开发建一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的编制内容应遵循附录A的规定。 5.12.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内容应遵循附录B的规 定。

5.12.1开发建一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的编制内容应遵循附录A的规定。 5.12.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内容应遵循附录B的规 定。

6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章

6.1.1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专章的编制应达到本节规定的要求。 6.1.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进行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 2应对每一分区或分段开展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3水土保持措施的平面布局图应在带等高线的地形图上绘制。 4应提出项目划分的原则,按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明 确水土保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数量, 5应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设计。 6与主体工程衔接密切的工程的图纸可放至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的其他章节,但应在本专章中列表说明。 5.1.3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土保持概算投资与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投资不宜有大的增减。应列 表说明增减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及投资。 2基本预备费等主要费率应与主体工程一致,并纳人工程建设总投 资。 3应明确分年度投资、各单位工程的投资,

QKWMF 0001S-2015 柳州市柳南区康旺米粉加工厂 食用淀粉调制干米粉2水士保持专章主要内容的规定

1水土保持专章节设计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规范、水土保持方 案及其审批意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中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内容、 主体工程专业设计规范等。 2项目概况。说明开发建设项目规模的建设性质、项目组成主要 技术指标(各组成项目名称、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流向等)、本期工程与水土 保持有关的主要生产工艺、施工方法及工艺等,还应介绍项目前期工作情 况和方案设计水平年。 3自然环境概况。应说明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主要单项工程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项目区水文、气象、土壤、植被、水土流失及水 土保持现状、项目区及项目区同类工程水土流失治理经验。还应说明开发 建设项目区主要水土流失特征、项目区不良地质现象(发生区段、不良地质 类型)、本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特性。 4社会经济概况。需描述建设项目区行政区经济、土地利用现状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6.2.2水土流失预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复核工程弃土弃渣量、施工扰动面积及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数 量。 2复核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3核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 5.2.3水土流失防治总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明确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包括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 护的总体要求,水土保持工程必须遵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跨工验收、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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