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27 2021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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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27 2021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pdf

5.4.6性能指标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智能运维系统的性能指标要求

GB/T 4325.26-2013 钼化学分析方法 第26部分:铝、镁、钙、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镉、锡、锑、钨、铅和铋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B11/T5272021

表1智能运维系统的性能指标要求(续)

智能运维系统建设应按照附录B的要求进行。

6.1安全工器具配置和使用要求

b)绝缘手套、绝缘靴应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开存放,避免直接碰触尖锐物体; C)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或专用袋内。 6.1.4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并登记在专用记录簿内,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并及 时地记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情况,公用安全工器具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6.1.5无人值班配电室可根据智能运维操作队配置安全工器具的情况,合理配置无人值班配电室内的 安全工器具,智能运维中心应对绝缘工器具进行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绝缘工器具品类、数量、 投放日期、试验人员、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日期等。

6.2标志标示配置和使用要求

6.2.1配电室内各种标示应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应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示。 6.2.2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6.2.3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2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表中未列 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6.2.1配电室内各种标示应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应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示。

表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号,且路名、编号应与模拟图板(屏)、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资料等保持一致 6.2.5配电装置前应标注警戒线,警戒线距配电装置应不小于800mm。 6.2.6配电室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6.2.7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6.3环境、安全防护要求

裂预警探测装置。 6.4.2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维修、报废和更新应按GB50444和XF95的要求执行。 6.4.3配电室应保持进出畅通,不应堵塞或占用,室内严禁烟火,对明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严加管 理。 6.4.4配电室内非消防负荷配电回路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其二级、三级配电回路安装有电气火灾 监控系统的,应接入到配电室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按附录D的要求执行。 6.4.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上下级数据接口兼容性。

7.1.110/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室设备设施的检修、改装、调整、试验、校验等工作,应填写工作 票。 7.1.2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修试 及基建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 7.1.3工作票的种类和票面格式使用应符合GB26860的要求。 7.1.4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应为同一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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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兼 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7.1.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7.2.110/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室运行中,需要改变运行方式或电气设备改变其工作状态时,应填 写操作票。 7.2.2操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并应符合GB26860的要求。 7.2.3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7.2.4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板(屏)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7.2.5操作时应执行唱票和复诵,每操作完一步,应在操作项目前划“√”。操作执行结束,在最后一步 下方加盖“已执行”章,章印不应掩压步骤项。作废操作票应在作废页“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 并在作废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7.2.6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位置; b)拉、合接地刀闸,检查接地刀闸的位置:

乙.2.6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位置; 拉、合接地刀闸,检查接地刀闸的位置; C) 使用带电显示器进行验电,检查带电显示器显示是否正常; d) 验电、装拆接地线; e 恢复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短路接地线已拆除,接地刀闸已拉开; f) 给上或取下控制回路、合闸回路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熔断器,切换投退保护压板; 检查设备或线路运行正常。 2.7 事故紧急处理、自动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或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7.3.1有人值班的配电室每班应至少巡视检查1次。 7.3.2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应根据电气运行环境、电气设备运行工况、负载等具体情况安排巡视检查,每 周至少1次。

7.3.3下列项目应列入巡视检查内容:

a) 整体运行情况检查:确认设备工作状态正常,电气运行环境正常,观察面板仪表及信号信息正 常,无异常声响,无异常气味,操作电源无异常等; 6 设备外观检查:确认连接点无过热无变色,绝缘无裂纹和明显老化,运行温度无异常,无闪络放 电痕迹,操作机构无异常等。 .3.4 出现以下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a 新装或长期停用设备、大修后设备、事故处理后的设备; b) 发现运行参数异常等可疑现象或已有缺陷的设备; C 重要节日、时段及重大活动等情况下。

7.4.1新建、改造、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应在投入运行前按GB50150的要求进行交接试验,试验合格 后方可投入运行。 7.4.2应按DL/T596的试验项目和周期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7.4.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校验和定期校验周期应按DL/T995的规定执行。

7.4.5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要求如下

5.1智能运维中心负责对配电室设备运行数据、状态及环境进行实时监控,职责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容: a 负责工作任务下发与审核,保护定值的核对与修正、调度令的审核、指挥设备的操作及事故处理 等; b)负责实时监视,对监控数据巡视、浏览视频,分析采集数据,监测到设备故障缺陷时,应迅速、 准确对异常信号做出初步分析判断,根据情况通知智能运维操作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启动相应 的缺陷处理流程; C 根据预警信息及运行数据做好事故预判,发现配电室设备的运行管理数据达到或超过阅值时,应 做好记录,必要时通知智能运维操作队加强现场巡视; d 报警信息应实时同步至配电室负责人、智能运维操作队,并监视报警处理情况,故障消除后应与 智能运维操作队核对配电室内信号状态,并做好记录; e 负责组织事故分析、设备故障记录归档、对配电室设备的运行管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出具配电 室运行报告,配电室运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负荷情况分析; 2 电量统计分析; 3 预警信息分析; 4) 故障统计分析; 5 巡检记录及分析; 6 设备缺陷及异常分析。 5.2 智能运维操作队的工作职责应包含以下内容: a 负责配电室巡视、现场检查、责任区卫生、倒闸操作、故障隔离、与智能运维中心的调度联系, 组织抢修等工作; 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将巡视记录、内容、结果及时上报智能运维中心及配电室相关负责人; C 智能运维操作队接到智能运维中心通知后应在不超过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接收到的任务,及 时上报处理结果; 出现下列情况,智能运维操作队的人员应留守: 1)智能运维中心对配电室全部或重要设备失去监视或控制; 2) 设备异常影响电网运行安全; 3)设备异常影响重要负荷范围较大。

负责配电室巡视、现场检查、责任区卫生、倒闸操作、故障隔离、与智能运维中心的调度联系、 组织抢修等工作; b) 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将巡视记录、内容、结果及时上报智能运维中心及配电室相关负责人; C 智能运维操作队接到智能运维中心通知后应在不超过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接收到的任务,及 时上报处理结果; 出现下列情况,智能运维操作队的人员应留守: 1)智能运维中心对配电室全部或重要设备失去监视或控制; 2 设备异常影响电网运行安全; 3)设备异常影响重要负荷范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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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值班人员应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由值班人员上岗时随身携带或 由单位统一进行管理。 8.1.2值班人员应掌握与其工种、岗位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 布置、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和处置流程,掌握触电急救和心肺复苏方法。 8.1.3值班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人值班配电室 35kV电压等级的配电室,10/6kV电压等级且变压器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配电室,应安排专人 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应明确其中1人为值长。 b 无人值班配电室 1)采用智能化运维模式的配电室可不设专人值班,负责其运维管理的智能运维中心应安排全 天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应明确其中1人为值长,并应按所管理的配 电室数量、设备规模和用电负荷的级别等配置智能运维操作队的人员。 2)10/6kV电压等级且变压器容量在500kVA及以下的配电室,可不设专人值班,但应由电工 人员负责运行检查工作

3.2.11 值班人员上岗期间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和绝缘鞋。 8.2.2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应有以下行为: a) 接班前及当班期间违反章程、违反劳动纪律; b) 利用供电企业停电期间,未经供电企业同意,在自已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装设短足 线、接地线或进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约时停、送电; d 擅自拆除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e 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2.3 非配电室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设备区时应登记,值班人员应监护陪同。 3.2.4 进入电缆隧道、电缆井、电缆沟道、电缆夹层等作业时,应遵守DB11/852有关地下有限空间作 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9.1.1重大活动安全用电保障工作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开展。 9.1.2重要电力用户应建立重大活动安全用电保障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

9.1.1重大活动安全用电保障工作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产权、谁负责”

9.2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

9.2.1重要电力用户应在重大活动前对用电设施的运行状况、定期试验、重要负荷、电气运行人员配 置,以及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备品备件、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9.2.2重要电力用户应当结合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治理安全隐患。电力 安全保障实施阶段前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9.3.1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根据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制定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专项措施、应急处置 专项方案等,对相关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保证用电设施安全运行。 9.3.2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根据重大活动保障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用电设施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宜 为应急发电装备接入提前预留设备接口,应急发电车接入、停放困难的重要电力用户宜将接入点引出到追 宜发电车停放区域的固定接线端子箱

9.4.1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活动保障工作的整体安排,明确工作流程、各级保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 作标准。 9.4.2定期进行负荷和温度测试,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9.4.3应避免非必要的倒闸操作,确需进行倒闸操作时,应执行审批制度

附 录 A (规范性) 运行管理文件要求 表A.1给出了配电室运行管理资料清单,但不限于以下罗列的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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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运行管理资料清单

DB11/T527—2021表A.1运行管理资料清单(续)序号类型具体资料倒闸操作记录*运行工作记录或值班日志*负荷记录*设备巡视检查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记录*4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应急预案演练及评估记录*安全日活动记录*培训及考核记录*运行分析记录门禁登记记录*安全用具、仪表台账*消防器材检查记录**处为配电室必备的内容,其余为技术管理单位必备的内容。12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保证系统具备较长的

确保数据获取、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等过程的

DB11/T5272021

系统应确保用户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安全,按照不同用户对安全的需求提供不同的安全等级保护,确 保用户的数据和隐私均受到保护。

系统应能够从其他信息系统获取数据,并且能够为其他信息系统提供数据集成接口。

系统应具备运行监测功能,对配电室内设备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和配电室运行环境情况进行监测,电 力用户可通过客户端实时获取配电室的运行状况,系统的运行监测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支持配电室主要运行状态、设备信息等的实时监测; b)应支持对监测内容进行可视化展示,并提供多样化的展现形式,

系统应具备预警功能,支持用户对配电室运行参数越限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追踪,支持对预警历史信 的查询与管理,系统的预警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预警内容应包括:开关状态变化、运行参数越限及环境状态异常等; b)预警发生时应能及时记录,必要时可进行预警信息推送; C)应提供历史预警信息按照条件设定检索查询以及打印输出功能

系统应具备报警处理功能,支持用户对配电室故障报警信息实时监测、追踪,支持对报警历史信息查 询与管理,系统的报警处理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报警内容应包括:设备故障报警、开关事故跳闸,运行值和环境状态参数越过对应的报警阈值 b)报警发生时应能立刻推出报警条文,宜伴以声、光提示; C)应提供历史报警信息检索查询以及打印输出功能。

B.2.4运行统计分析

系统应具备运行统计分析功能,用户可通过运行统计分析功能对配电室的运行数据进行查询、对比和 分析,系统的运行统计分析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支持对配电室内运行数据进行统计计算; b)应支持按照组合查询条件查询相应数据并通过图形、表格形式进行显示

系统应具备报表管理功能,用户可通过报表管理功能对负荷数据、电量数据、预警数据、报警数据进 行查询、下载和打印,系统的报表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支持使用历史数据,按照设定周期,生成不同格式和类型的报表; b报表应支持打印输出的功能

B.2.6 基础信息管理

系统应具备基础信息管理功能,支持通过人工录入或系统交互等手段,进行创建和管理用户的基 记电室设备基础信息等操作。

系统应具备配置管理功能,支持通过人机界面对系统功能模块、用户权限和相关设备参数、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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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运维系统架构如下: a)数据采集层应用传感器采集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数据传递至汇聚网关。汇聚网关对数 据进行处理后,通过传输层发送到系统平台层。 b)通信传输层负责数据和信息在数据采集层和系统平台层之间的传输,组网可以采用有线网络或 无线网络。 C) 系统平台层对数据进行处理,向用户提供各种业务应用,以可视化展示。 客户端属于系统平台层,是指一种向服务器请求,从服务器接收服务,为客户提供业务功能, 运行在计算机或智能手机上的软件。

B.4数据采集点设置要求

B.4.1数据采集点分类

能运维系统数据采集点分为以下三类:电气数据采集点、环境数据采集点、视频信息采集点。

B.4.2电气数据采集点设置要求

配电室电气数据采集点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高压系统设有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应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未装设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当项 目投资和现场技术条件允许时,可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 b)低压系统应在变压器主进回路、母线联络回路、用户自备电源进线回路等涉及系统整体运行方式 的重要回路上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 C)低压系统的无功自动补偿回路,应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 d)低压系统的重要负荷馈线回路,应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 e 低压系统的一般负荷馈线回路,当项目投资和现场技术条件允许时,可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 f) 应在配电变压器上设置电气数据采集点;当现场技术条件允许时,宜在直流站用电源设备上设置 电气数据采集点。 Q)电气数据采集要求依照B.5.1的规定执行

B.4.3环境数据采集点设置要求

B.4.4视频信息采集点的设置要求

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高压回路电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1的要求

表B.1高压回路电气数据采集要求

当现场设备的技术条件允许时。

b)低压回路电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2的要求

表B.2低压回路电气数据采集要求

DB11/T5272021

表B.2低压回路电气数据采集要求(续)

c)变压器设备电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3的要求:

c)变压器设备电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3的要求

表B.3变压器设备电气数据采集要求

d)直流站用电源设备电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4的要求。

d)直流站用电源设备电气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4的要求。

表B.4直流站用电源设备电气数据采集要求

B.5.2环境数据采集要求

环境数据的采集应符合表B.5的要求。

表B.5环境数据采集要求

a仅当相关功能区域未被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覆盖时设置,且在箱式变电站内不设置。

B.5.3视频信息采集要求

视频信息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视频信息的采集范围应覆盖配电室的所有设备运行区域; b)视频信息宜在本地存储,存储时间不应少于7×24小时: C)箱式变电站可不对视频信息进行采集。

B.5.4监测电源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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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电源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智能运维系统数据采集层的汇聚网关及配套通信传输设备,应通过UPS装置或具备同等功能的电 源装置供电,无法实现不间断电源供电时,应采用双路电源,经自动互投装置后供电; b)采用UPS电源供电的,UPS装置自身的容量应按其所带设备总用电容量的1.2~1.5倍配置同时电 池应急供电时间不应低于0.5小时

B.6.1数据采集层技术要求

汇聚网关和传感器之间使用工业总线、以太网或无线等方式组网。汇聚网关应支持多种常用通信规 约,汇聚网关作为主站,传感器作为从站。 汇聚网关应实现对开关量和模拟量数据的处理,汇聚网关应能够保存不少于15天的采集数据

B.6.2通信传输层技术要求

策网大与接八网大之使用有 汇聚网关与接入网关之间应 兆包,以避免网络链路丢失。上行通信的网络连接应具备自恢复功能。汇聚网关应能够自动补 丢失期间采集的数据。上行通信宜支持数据的加密和压缩

B.6.3安全技术要求

通信安全技术要求遵照GB/T37025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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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给出了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在计算机显示屏上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 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所设置的标记可参照表C.1中有关标示牌的式样。标示牌的颜色和字样应符合GB 2893和GB2894的有关规定。

表C.1安全标示牌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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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电气火灾监控(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系统应独立设置。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系统应作为子系统

D.1.1.3 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并应具备预警功能: a) 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 b)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d) 故障电弧探测器。 D.1.1.4 监控设备应具有实时监控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功能GB/T 29265.205-2017 信息技术 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 第205部分:远程访问基础协议,实时显示监控数值和报警部位。 D.1.1.5独立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的监控节点数量应小于8,否则必须配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并符合GB 14287.1的有关技术要求。 D.1.1.6监控设备所有操作应在监控设备的屏幕或面板上进行。监控设备或屏幕应设置在配电室总监控 台或方便操作的位置。 D.1.1.7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商业经营、营业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 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设备设施维护场所的未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D.1.1.8设置在低压配电线路的电弧故障保护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弧故障保护电器,应符合GB/T31143和GB14287.1的有关规定; b)商场、超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照明、插座回路、宜装设电弧故障保护电器; C)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的照明、插座回路,宜装设电弧故障保护由器

D.1.2.1 实时监测

D.1.2.2 告警提醒

D. 1. 2. 3 远程控制

D.1.2.4历史记录

所有告警信息及控制均记录入日志YD/T 2943-2015 面向即时通信互通的扩展消息与表示协议(XMPP)技术要求,方便查询道

D.1.2.5数据分析

寸采集的数据进行各种模型分析,如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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