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18-2021 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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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818-2021 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在抹面层、水泥浆、砂浆或混凝土表面所产生的间距不规则的 裂纹。

degradation

DB34T 2609-2016 出租汽车公司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材料性能随时间的逐渐衰减。

由于摩擦导致表面物质的损耗。

金属材料由于水分和氧气等的电化学作用而产生的腐蚀王

建筑构件直接与环境介质接触而产生物理和化学的变化,导 致材料的劣化。

deformation

物体大小或形状的变化。

exfoliation

连续的层面上因起皮造成的物体的解体。 2.0.10起皮 peeling

砂浆的薄片丛混凝土表面脱落

在风吹、天气、压力或内部膨胀作用下,以片状小块从大体积 的混凝土表面剥离。

构件的混凝土表面因缺浆而形成的石子外露酥松等缺

由于荷载、环境侵蚀、灾害和人为因素等造成的构件非正常的 位移、变形、开裂以及材料的破损和劣化等

3.1.T当核电厂建(构)筑物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构) 筑物外观缺陷检测: 1核电厂达到设计寿期,拟继续运行,进行延寿评估时; 2核电厂遭遇极端灾害或重大事故时; 3外部环境条件出现变化,经分析判断会对建(构)筑物外观 质量产生影响时; 4建(构)筑物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时; 5建(构)筑物正常运行时出现影响性能的腐蚀、损伤、变形 时; 6上游文件要求对建(构)筑物整体性能或老化状况进行评 估时; 7 应监管机构、运营单位的要求时。 3.1.2 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 1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时; 2 围护结构存在局部损伤,但不影响结构整体性能时; 3 核电厂运行维护中,需要对建(构)筑物可靠性水平进行常 规检测时; 4核电厂日常预防性维修及老化管理时。 3.1.3外观缺陷检测周期除本规程第3.1.1条规定情形外,宜每 5年进行一次外观缺陷检测,并纳入核电厂预防性维修检查及老 化管理体系。 2/+

3.1.4外观缺陷检测的对象可取为建(构)筑物整体或所

3.1.5检测仪器的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5检测仪器的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则试仪器应由国家认定的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在校准有效期内 用。

3.2检测程序及区域划分

3.2.1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应按图3.2.1中规定的 流程进行。

图3.2.1外观缺陷检测流程示意图

3.2.2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区域划分为人员可到达 区域和人员不可到达区域两部分,其中人员不可到达区域文分为 可视区域和不可视区域。不同的检测区域应采用不同的检测方 法。检测区域划分原则及检测要求应按图3.2.2中规定的程序进 行。

.2.2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区域划分为人员可到

3.3.2现场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图3.2.2检测区域划分原则及检测要求示意图

标和要求制订。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的依据、详细调查与检测 工作内容、检测方案和主要检测方法、工作进度计划及需由委托 完成的准备工作等。

3.3.4详细调查与检测宜根据实际需要选

1详细研究相关文件资料

2详细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以及它们 ·6·

目标使用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变化; 3检测结构布置、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详细检测结构存在 的缺陷和损伤; 4检测或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 5检测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态和使用功能; 6详细检测尚不明确或对状况存在怀疑的部位、构件,现场 初步分析缺陷的严重程度,可能的原因; 7检测锈蚀、腐蚀、劣化等。 3.3.5现场检测记录的分析、评价,应先根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结 果,对建(构)筑物的整体和各个组成部分的缺陷状况进行汇总。 3.3.6在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详细汇总、分析、评定过程 中,若发现调查的数据资料不足或有显著的偏差时,应进行补充调 查、检测。

4.1.1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前,应对建(构)筑物使用 条件、使用环境和结构现状、使用功能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范围 和技术要求应满足外观缺陷检测的需要。 4.1.2调查的工作深度,应能满足外观缺陷检测及相关工作的需 要:当发现不足,应进行补充调香,

4.1.1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前,应对建(构)筑物使用

4.1.1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前,应对建(构)筑物使用

4.2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

.2.1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应包括建筑所处环境与使用历史 青况。

4.2.1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应包括建筑所处环境与使用历史 情况。 4.2.2建(构)筑物的使用环境宜包括周围的气象环境、地质环 境、结构工作环境和灾害环境,可按表4.2.2中的列项进行调查。

2.2建(构)筑物的使用环境宜包括周围的气象环境、地质 、结构工作环境和灾害环境,可按表4.2.2中的列项进行调查

表4.2.2建(构)筑物的使用环境调查

建(构)筑物结构与构件所处环境类别和环境条件可按表 的列项进行调查。

4.2.3建(构)筑物结构与构件所处环境类别和环境条件可 4. 2. 3的列项进行调查。

表4.2.3建(构)筑物所处环境类别和环境条件

4.2.4建(构)筑物使用历史的调查,宜包括建(构)筑物设计与施 工、用途和使用年限、历次检测、维修和加固、用途变更与改扩建、 使用荷载与动荷载作用,以及遭受灾害和事故情况

4.3.1建(构)筑物现状的调查,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

建(构)筑物现状的调查,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围

1查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有关图纸资料; 2调查建(构)筑物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 等。 4.3.3上部结构现状调查,宜对结构的可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对结构、构件的缺陷、损伤和腐蚀,应进行全面检测,并应详细记录 缺陷、损伤和腐蚀部位、范围、程度和形态;宜绘制缺陷、损伤和腐 蚀部位、范围、程度和形态分布图。

4.3.4围护结构的现状调查,宜在查阅资料和普查的基

4.3.5重要物项的现状调查,宜在查阅资料和普查的基础上

昆凝土建(构)筑物外观年

5.1.1混凝土建(构)筑物外观缺陷的检测对象应包括预应力混 凝土安全壳、海工混凝土构筑物、混凝土烟岗、混凝土外层安全壳、 防护厂房、办公设施等建(构)筑物。 5.1.2缺陷检测应对结构完整性和密封性有重要作用的下列区 域进行外观检测: 1承受高应力的区域; 2 密封件和嵌入部件; 管道固定于热膨胀/收缩的区域; 暴露于具有腐蚀性或严峻大气条件下的区域; 5 材料具有高徐变或脆性特征的组件或部件; 6 用非金属或金属衬里覆盖的区域; 容易老化的区域; 检测和试验中发现有问题的区域。 5.1.3 混凝土结构外观缺陷应包括裂缝、锈蚀、渗流、蜂窝麻面、 表面升裂、水泥碎片、其他缺陷

5.2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

5.2.1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核电厂日常或大修中预防性普查。 2安全壳外观缺陷专项检测。应对安全壳结构的截面不连 续区域和高应力集中区域进行详细外观检测,连续区域进行普遍 检测。外观缺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和缺陷:

5.2.3混凝土外观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区划分原则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 结构整体性试验》NB/T2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2)除穹顶中央设1个观测区外,穹项其他部位宜至少设2 个观测区,且每个观测区的观测范围不应小于4m; 3)对于宽度达到0.25mm并且长度达1m以上,或者长度 达到10m以上的裂缝应进行裂缝宽度监测,宜增加裂缝 深度测量; 4)裂缝宽度观测仪表的分辨力不宜大于0.05mm。 5混凝土表面的各类缺陷标记记录参数应包括缺陷位置和 陷几何特征尺寸,并应对缺陷特征进行描述和记录。预应力混 土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基本分类应符合本规程第5.1.3条的规

5.2.4衬里外观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衬里安全壳应检测钢衬板、附属部件的表面损伤、空 鼓、涂层剥落、焊缝损伤、钢板腐蚀等;非金属衬里安全壳应检测涂 层表面损伤及剥落、表面裂纹等。 2有钢衬里的安全壳,宜选取不少于5块钢板进行重点检 测,检测内容除本条第1款的常规检测外,还宜包括空鼓高度、涂 层厚度、钢衬厚度。参考钢板的选取应符合下列原则: 1)无遮挡无贯穿件区域; 2)大贯穿件高度区域; 3)设备闸门附近区域; 4)可达的筒体起弧段区域; 5)其他认为应该选择的敏感区域。 3检测区域宜包括下列部位: 1)衬里与基础底板之间的环形伸缩缝; 2)衬里与贯穿件之间的连接部位; 3)牛腿、人员闸门、应急人员闸门、设备闸门与钢衬里连接 部位:

3检测区域宜包括下列部位:

4)主蒸汽管道贯穿件区域; 5)衬里上的支撑平台附近区域; 6)其他认为应选择的敏感区域, 4空鼓缺陷标注方式及面积统计方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 的规定。

5.2.5预应力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已经隐蔽部分,应检测隐蔽验收资料和设计资料的符 合性,以及施工过程中预应力损失的情况; 2对于裸露在外部的预应力锚固区域,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1)锚固区混凝土完整性,以及裂缝分布情况; 2)通过混凝土密实度检测,检查锚固区混凝土渗流情况; 3)预应力锚垫板和灌浆帽的牢固程度和移位情况; 4)预应力锚垫板和灌浆帽锈蚀情况,以及防腐措施。 3对于锚固区混凝土,应重点检测表层混凝土或保护层表面 裂纹,若确定为混凝土受力裂缝,则应对宽度达到0.25mm并且 长度达1m以上,或长度达到10m以上的裂缝进行监测,并应结 合预应力损失水平提交设计人员进行复核

5.3海工混凝土建(构)筑物

5.3.1海工混凝土建(构)筑物应包括实现维护核电厂陆域防御 风浪、取排水、交通运输功能的混凝土建(构)筑物及其他非混凝土 构筑物中的混凝土部件。 5.3.2海工混凝土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混凝土外观

5.3.3海工混凝土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4混凝土表面的海生物及其分泌物的检查。 5.3.4钢筋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钢筋劣化引起的混凝土表面 锈迹、胀裂、起鼓、剥落、露筋等缺陷。 5.3.5斜坡式结构和直立式结构的外观检测除应按本规程第 5.3.3条~第5.3.5条规定的项目执行外,尚应按照现行行业标 准《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JTS154的有关规定对斜坡式结构和 直立式结构外观缺陷进行检测。 5.3.6沉管等构筑物的外观检测除应按本规程第5.3.3条~第 5.3.5条规定的项目执行外,尚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水工隧洞设 计规范》SL279的有关规定对沉管等构筑物的外观缺陷检测。 5.3.7海工混凝土构筑物的防腐措施检测应对阴极保护措施,涂 层干膜厚度、涂层的粉化、表面裂纹、起皮、脱落及锈蚀等缺陷进行 检测并记录,同时宜对防腐涂层与结构的黏结力进行检测。

5.4.1混凝土外层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采用双层安全壳堆型的混凝土外层安全壳应进行全 面外观缺陷检测,检测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孔洞、起皮、锈迹、剥落等; 2)混凝土表面涂层的劣化、表面裂纹、起皮、脱落; 3)混凝土的裂缝、渗流、起鼓甚至露筋; 4)安全壳预埋钢构件的腐蚀、钢构件锚固端及防腐层的腐 蚀。 2混凝土外层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应覆盖安全壳的内外表 面,并应重点检测下列部位: 1)安全壳大型贯穿件周围; 2)筒身中部; 3)穹顶、环梁以及穹顶及环梁交接处; 4)筒身与环梁、基础底板交接处。

5.4.1混凝土外层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

1混凝土烟窗外观缺陷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烟窗的地 基基础、筒壁及支撑结构、内衬及隔热层、防腐层及附属设施的缺 陷检测。筒壁及支撑结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筒壁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酥碎露石、裂缝、渗流; 2)筒壁混凝土保护层起皮、剥落、锈迹、起鼓甚至露筋; 3)筒壁及支撑结构变形、裂缝、腐蚀。 2内衬与隔热层的外观缺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内衬的破损、开裂、腐蚀、变形、连接、浇筑或砌筑质量; 2)隔热层的材料种类、填充质量、腐蚀情况。 3防腐层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防腐材料的种类、老化、腐 蚀、开裂、渗流及完整性等缺陷,耐腐蚀合金类防腐层尚应检查焊 缝、锈蚀和局部缺陷

基基础、筒壁及支撑结构、内衬及隔热层、防腐层及附属设施的缺 陷检测。筒壁及支撑结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筒壁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酥碎露石、裂缝、渗流; 2)筒壁混凝土保护层起皮、剥落、锈迹、起鼓甚至露筋; 3)筒壁及支撑结构变形、裂缝、腐蚀。 2内衬与隔热层的外观缺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内衬的破损、开裂、腐蚀、变形、连接、浇筑或砌筑质量; 2)隔热层的材料种类、填充质量、腐蚀情况。 3防腐层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防腐材料的种类、老化、腐 蚀、开裂、渗流及完整性等缺陷,耐腐蚀合金类防腐层尚应检查焊 缝、锈蚀和局部缺陷。 5.4.3核电厂除外层安全壳、混凝土烟窗外的其他混凝土建(构) 筑物的外观缺陷检测外,还应对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的 检测,并应结合辐照环境等级开展检测工作。缺陷检测应包括下 列内容: 1地基的沉降、倾斜、变形及引起的上部结构的变形、裂缝等 缺陷;基础结构构件的细部构造及相关连接、产生的裂缝和变形等; 2围护结构应检测贯穿墙体和楼板的孔洞封堵状态,包括裂 缝、渗流、脱落、移位、缺口等缺陷; 3辐照环境对结构构件及其涂层造成的缺陷; 4附属设施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爬梯、避雷接地装置、航 空标志及各层平台的完整性、变形、锈蚀、与主体结构的锚固及连 接情况。

5.4.4核电厂其他混凝土建(构)筑物尚应结合结构的用选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和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的有关规定进行外观缺陷 检测工作。

结构建(构)筑物外观缺

6.1.1钢制安全壳检测范围应为圆柱形钢制安全壳表面全 见区域

6.1.2钢制安全壳的外观缺陷检测应涵盖所有可达部件可目视

1安全壳主体结构的附件和结构补强附件; 2主体结构的附件与压力边界/结构补强附件之间的焊接表 面,但不包括非结构附件和临时附件; 3安全壳钢结构本体的表面和压力边界的焊缝,包括纵向焊 缝、环焊缝、法兰焊缝和接管与壳体间焊缝; 4用于没有密封焊但需防止潮气入侵区域的防潮材料,包括 钢安全壳压力边界内不易接近区域,或在混凝土与金属和金属与 金属之间衬垫。 6.1.3钢制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核 自机械沉各干相检测 A7A 0027的左

6.1.3钢制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 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NB/T20003.7 关规定。

6.2其他钢制建构)筑物

6.2.1核电厂钢结构)房及附属设施的外观缺陷应按地基基础、 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系统三部分进行检测。 6.2.2钢结构损伤的检测内容应包括:焊缝、表面裂纹、局部变 形、锈蚀等项目。

6.2.3钢结构厂房的检测,可对钢结构构件的尺寸与

不均匀沉降、表面裂纹与损伤、腐蚀与锈蚀等进行检测。

6.2.4厂房及支撑结构连接质量的检测应对焊接、焊钉或栓钉、 螺栓、高强螺栓等连接方式进行缺陷检测,可采用观察或锤击的方 法检测连接的松动、变形或断裂情况

6.2.5钢结构防护涂料的质量,宜根据不同材料按现行国家标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进行检 和评定,对于钢结构防护涂料有耐辐照要求的,可按现行行业标 压水堆核电厂设施设备防护涂层规范第3部分:涂层系统受 时线辐照影响的试验方法》NB/T20133.3的有关规定进行检 和评定,并应结合核电厂设计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沟检测时,可采取抽样检测焊缝外观质量的方法,也可采取按委 方指定范围抽查的方法。焊缝的外形尺寸和外观缺陷检测方法 评定标准,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的有关规定。

6.2.7杆件的弯曲变形和板件凹凸变形等情况,可用观察

的方法检测,量测出变形的程度;变形评定宜按现行国家标准《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 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 等级》GB/T8923.1的有关规定执行。

1钢制烟窗外观缺陷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烟窗的地基 基础、筒壁及支撑结构、内衬或隔热层、防腐层及附属设施的缺陷 检测; 2内衬缺陷检测宜重点检查气体流出物对内衬腐蚀情况; 3防腐层的外观缺陷应包括防腐材料的种类、老化、腐蚀、开 裂、渗流及完整性等缺陷,耐腐蚀合金类防腐层尚应检查焊缝、锈 蚀和局部缺陷;

4附属设施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爬梯、避雷接地装置、航 空标志及各层平台的完整性、变形、锈蚀、与主体结构的锚固及连 接情况。

6.2.10核电厂组合结构的外观缺陷检测应符合

1钢结构分项工程的外观缺陷检测应按本规程第6.2.1条~ 第6.2.8条的规定执行,混凝土结构的外观缺陷检测应按本规程 第5.4.3条、第5.4.4条的规定执行; 2钢板混凝土等组合结构应重点检查钢板空鼓分布情况,检 查内容和方法宜按本规程第5.2.4条和附录B的规定执行。

7.1.1根据外观缺陷检测结果,可按下列规定对缺陷迁

1符合核电厂上游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且 不影响结构耐久性,应归为一类缺陷。运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 进行后续维修。 2不符合核电厂上游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 但影响结构耐久性,应归为二类缺陷。运营单位宜及时进行维修 3不符合核电厂上游文件的要求,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且 严重影响结构耐久性,应归为三类缺陷。运营单位应立即进行维 修,并宜对结构整体进行可靠性鉴定。 7.1.2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工作完成后,应编制并向 委托方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艺系统、设备布置概述; 3 检测的目的、范围、内容等; 4 检测的依据; 调查检测结果,检测试验的项目、方法; 6 缺陷检测结果汇总与原因分析; 7 缺陷评价结果; 缺陷处理措施意见与建议; 9 附件:主要现场调查检测记录,附图、附表。

化方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工艺系统、设备布置概述; 检测的目的、范围、内容等: 4 检测的依据; 5 调查检测结果DBS22 025-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菜,检测试验的项目、方法; 6 缺陷检测结果汇总与原因分析; 7 缺陷评价结果; 8 缺陷处理措施意见与建议; 9 附件:主要现场调查检测记录,附图、附表

A.0.1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范围应为预应 以上的全部表面。宜将安全壳分成易出现受力裂缝的敏感区 存在一般缺陷的非敏感区域。

以上的全部表面。宜将安全壳分成易出现受力裂缝的敏感区域和 存在一般缺陷的非敏感区域。 A.0.2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敏感区域应包括下列区 域: 1 截锥体加腋区域; 2 扶壁柱及其周围1m区域; 环梁区域变截面下部3m内区域: 4 穹顶区域; 5 设备闸门加腋区及周围2m区域; 6 人员闸门外扩1m区域; 7 主蒸汽管道贯穿件外扩1m区域: 8 地坑贯穿件区域。 A.0.3 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非敏感区域应包括下列区 域: 1 圆柱形墙与穹顶起弧段连接处穹顶后浇区域; 2 圆柱形墙区域; 3 预应力廊道区域; 4 筱基外表面区域。

附录B空鼓标注方式及面积计算方法

B.0.1钢衬板上的空鼓缺陷,宜用油性记号笔在钢衬板上标记 出空鼓缺陷的外形,并应对每个空鼓缺陷进行编号,将缺陷的相对 位置、尺寸大小记录于原始检录上。 B.0.2空鼓缺陷的标记宜符合下列规定: 1将钢衬板左上角作为坐标原点,钢板的上边缘定为X轴 线,钢板的左边缘定为Y轴线; 2宜从钢板左侧对每个缺陷按序编号。编号原则宜为由左 到右,由上到下(图B.0.2)。

图B.0.2空鼓缺陷测量示意图 i,i十1一缺陷的编号;XGB 16161-2021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Y;一第i个缺陷的中心位置坐标; X,+1,Y;+1一第i+1个缺陷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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