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73.5-201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电气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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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73.5-201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电气图.pdf

3.4.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电路,可只详细画出其中之一,其余电路用围框加说明表示,如图 3.4.5所示。 3.4.6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分支电路,可只表示其中之一分支电路加复接关系,其余用其相应文 字符号表明复接关系,如图3.4.6一1和图3.4.6一2所示。

图3.4.5相同电路简化画法

2相同分支电路简化法(

1当符号用连接表示法和半连接表示法表示时,项目代号只在符号近旁标一次,并与机械连按 对齐,如图3.5.1一1所示。 2当符号用不连接表示法表示时,项目代号在每一项目符号近旁标注,如图3.2.2所示。 3当电路水平布置时,项目代号宜标注在符号的上方,如图3.5.1一2a)所示,垂直布置时, 项目代号宜标注在符号的左方,如图3.5.1一26)所示。

YY/T 1778.1-2021 医疗应用中呼吸气体通路生物相容性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子代的标注应符合下列送

1当电路水平布置时,端子代号宜标注在图形符号的上方,如图3.5.2一1a)所示,垂直布置 时,端子代号宜标注在图形符号的左方,如图3.5.2一1b)所示。 2端子代号应标注在其图形符号的轮廓线外面。符号轮廓线内的空隙可标注有关元件的功能和 注解,如关联符、加权系数等,如图3.5.2一1d)所示。 3、用于现场连接、试验或故障查找的端子、插头、插座等连接器件的每一连接点,都应标注 个代是

在面有围框内的功能单元或结构单元中,端子代号应标注在围框内,如图3.5.2一2所示

3.5.3技术数据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理

1技术数据宜标注在图形符号旁。当连接线水平布置时,技术数据宜标注在图形符号的下方 如图3.5.3一1所示,垂直布置时,技术数据宜标注在项目代号的下方,如图3.5.3一2所示。 2技术数据也可用表格形式给出。 3.5.4注释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注释宜标注于被说明对象的附近,也可在其附近加标记,而把注释标注在图框附近。 2当图中出现多个注释时,应把这些注释按顺序标注在图纸标题栏上方。 3如有多张图时,注释宜标注在第一张图纸上。

3.5.5元件位置的保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中每个符号或元件的位置可以用代表行的字母、代表列的数字或者代表区域的字母和数宇 的组合来表示。当需进一步说明时,可注明图号、张次,也可引用项目代号,如表3.5.5所示。 2图中设备的备用部分,如继电器、接触器备用触点等,宜在图中画出或列表示出。

表3.5.5符号或元件位置标注

4.1图形符号的种类和组成

.1.1图形付号可分为限定符号、基本符号、方稚符号以及标记或字符。 4.1.2限定符号不应单独使用,应同其他符号组合使用,构成完整的图形符号。 4.1.3方框符号可用于系统图、框图等单线表示的图中,采用外带方框符号的限定符号表示对象功 能和系统组成。

4.2图形符号使用的基本规定

4.2.1图形符号应按无电压、非激励、无外力、不工作的正常状态示出。 4.2.2在不改变符号含义的前提下,符号可根据图面布置的需要旋转,但文字应水平书写。 4.2.3当触点符号垂直放置时,动触点在静触点左侧时为动合(常开),在右侧时为动断(常闭); 当触点符号水平放置时,动触点在静触点下方时为动合(常开),在上方时为动断(常闭)。 4.2.4图形符号可根据需要缩小或放大。当一个符号用以限定另一符号时,该符号宜缩小绘制。符 缩小或放大时,各符号间及符号本身的比例应保持不变。 4.2.5有些图形符号具有几种图形形式,在同一张电气图中应选用同一种图形形式。图形符号的大 小和线条的粗细应基本一致。 图形品中的产品物用 ER32A

4.3.1限定符号应符合A.0.2条的规定。 4.3.2 导线和连接器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3条的规定。 4.3.3 无源元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4条的规定。 4.3.4 电能的发生和转换图形符号应符合A.0.5条的规定。 4.3.5 触点图形符号应符合A.0.6条的规定。 4.3.6 开关、开关装置和起动器图形符号应符合A.0.7条的规定。 4.3.7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图形符号应符合A.0.8条的规定。 4.3.8 保护器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9条的规定。 4.3.9 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10条的规定。 4.3.10 通信图形符号应符合A.0.11条的规定。 4.3.11 电力和通信布置图形符号应符合A.0.12条的规定。 4.3.12 线路图形符号应符合A.0.13条的规定。 4.3.13 配电、控制和用电设备图形符号应符合A.0.14条的规定。 4.3.14 插座、开关和照明图形符号应符合A.0.15条的规定。 4.3.15 火灾自动报警图形符号应符合A.0.16条的规定。 4.3.16 视频监控图形符号应符合附录A.0.17条的规定。 4.3.17 计算机监控图形符号应符合A.0.18条的规定。 4.3.18 电气图形符号的综合应用示例见附录B。

段应由前缀符号和字符组成,其字符可以是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字母和数字组合, 应大写

1第一段为高层代号,前级符号为“二”,如M; 2第二段为位置代号,前缀符号为“十”,如十D123 3第三段为种类代号,前缀符号为“一”,如一K6; 4第四段为端子代号,前缀符号为“”,如:14。 5.1.3项目代号应以一个系统、成套装置或设备的依次分解为基础,如图5.1.3所示。

代号应符合图5.2.1的规定,如“=P2”表示2号泵。

5.2.2高层代号的代码,可按各类系统或成套设备的简化名称或特征选 5.2.3电气图中高层代号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若图中部分项目属于同一上级项目时,可将该部分项目用围框 框出,并注明该部分的高层代号。 2若图中所有项目属于同一上级项目时,可在图的下方加注高层 代号的说明,不必一一标注高层代号,如图5.2.3所示。

图5.1.3项目代号分解举例

图5.2.1高层代号构成

5.3.1位置代号的构成应符合图5.3.1的规定

图5.3.1位置代号构成

6.3.2位置代号的代码可由学母或数学构成,或由学母和数学交替组合成复合形式。其学母可按项 自所在位置的简化名称或代号选定,并在文件或图纸中说明,其构成如图5.3.2所示,不致引起混灌 时,代号中间前缀符号可省略。示例:

图5.3.2位置代号示例

5.4.1种类代号的构成应符合图5.4.1的规定,由前缀符号、项自种类学母代码、数学序号和辅助 文字符号组成,如一K3表示第3号继电器。其中,辅助文字符号用以表示项目的功能,状态和特征, 只在项目种类字母代码为单字母时使用,如一T2E可以表示第2号接地变压器。常用的种类单字母代 码可以从表8.2.2中选取,常用的辅助文字符号可从表8.2.3中选取。

图5.4.1种类代号构成

1项目归类宜根据各种电气元件、器件、装置和设备的结构或作用,把相近的项目归为一类。 项目种类字母代码宜根据项目归类的结果,赋予某类项目的一个字母代码,如:R表示电阻器类,α 表示电容器类。 2项目种类字母代码可由一个或儿个字母组成,但第一个字母应符合表8.2.2中规定的基本文 字符号的要求。D.0.1D.0.6条的文字符号可直接作为项目种类字母代码,并可按上述规定派生归 类,D.0.7~D.0.10条的文字符号由常用英文的缩写构成,应冠以表8.2.2中的单字母符号后才能 作为项目种类字母代码使用。 5.4.3由若干项目组成的复合项目,如图5.4.3中由主触点组Q1、闭合线圈Y1和脱扣线圈Y2等 部件组成的断路器Q2,其相应部件的种类代号宜采用简化方式表示。

示例:一Q2一Q1可简化为一Q2Q1,一Q2—Y1可简化为一Q2Y1,一Q2—Y2可简化为一Q2Y2。

5.5.1端子代号的构成应符合图5.5.1的规定。

图5.5.1端子代号构成

5.6项目各代号段的组合方法

5.6项目各代号段的组合方法

5.6项目各代号段的组合方法

.6.1项自代号中,种类代号应标注在其所示的图形符号近劳,其余三个代号段则可视需要同种类 代号组合,或不在图上注出而只加注说明。 .6.2表示项目之间的功能关系时,高层代号和种类代号可组合使用,但不反映项目的安装位置, 可用于初期设计工作,如图5.6.2所示,

图5.6.2高层代号和种类代号组合

.6.4在大型复杂或成套设备中,可先将高层代号和种类代号组合,在其后增加提供位置信息的位 置代号,如图5.6.4所示。当不致引起混清时,每 代号段中间的前级符号可省略。

6.1功能代号的作用及组成

.1.2功能代号应由装置代号、前缀和后缀组成,并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1.3装置代号应表示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特定功能,使用数字表示。前缀和后缀应是辅助说明, 银据需要标注,使用学母和数学表示。当表示多功能设备、装置和元器件时,功能代号中还可使用 一”和“”等辅助符号。

6.2功能代号的使用方法

6.2功能代号的使用方法

.1.1端子表(图)可用于 进行的电气连接。端子表(图) 示例见B.0.2条。 7.1.2端子表(图)应根据电路图中器具之间用端子代号表示连接的标识,标注电缆的型号、芯数、 载面积和编号。 7.1.3在端子表(图)中凡属经端子排引出的器具,在端子排内侧应标注本端标记,外侧标注远端 见图7.1.3所示

图7/1.3带有远端标记的端子接线图示例

.1.4两个电气柜间的互连电缆其编号、型号、 截、心数、 已用芯数应一致,芯号与两侧端子号 应一一对应。某一电缆已用芯数可只在该柜端子接线表第一页和电缆清册中示出。 1.1.5两个电气柜间的互连电缆在两个柜的端子表(图)中均应标注,且应一致。

7.2.1电阻器、熔断器、继电器、变压器、接触器、旋转电机等电器件和这些器件组成的设备的接 线端子,应采用大写字母或数字标记,不应使用字母“”和“O”。 7.2.2接线端子标记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元件的两个端点应采用连续的两个数字标记,奇数数字小于偶数数字,如图7.2.2一1a)

组合的标记识别系统。

7.4.4补充标记可用于主标记的补充,标明导线或线束的电 气功能,可包括功能标记、相位标记和极性标记。标记符号可 采用字母或数字,也可用符号将补充标记和主标记分开。为避 免混淆,可用符号,如“”,将补充标记和主标记分开。补充 标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功能标记可用于分别表示每一导线的功能,如开关的

示几根导线的功能,如加热、照明、信号、测量电路等。 2相位标记可用于表明导线连接到交流系统的某一相。 3极性标记可用于表明导线连接到直流电路的某一基本相。 .4.5使用补充标记时,从属标记的标注方法应符合图7.4.5一1和图7.4.5一2的规定。其中 “A1、16、D3”表示主标记,“16“表示电缆号,“S“表示用于通信。

1具有补充标记的从属远端标

7.5电缆(光缆)编号的标记方法

.5.1电缆(光缆)编号和标注宜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编号宜以电源侧的回路编号为该电缆的编号,联络电缆宜采用一侧的回路编号为该电缆编号。 2电缆(光缆)应标注电缆(光缆)编号、型号和规格。 1.5.2动力电缆编号的组成格式应符合图7.5.2的规定

图7.5.2动力电继编号组成

7.5.3控制电缆(光缆)编号的组成格式可分为两种,其中方式一应符合图7.5.3一1的规定,方式 二应符合图7.5.3一2的规定。

表明电缆(光缆)走向的顺序号 电缆(光线缆)终端位置代号 电缆(光缆)起点位置代号

表7.5.1申缆(光缆)走向顺序号表

7.5.5通信电缆(光缆)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2有进出线的设备,应采用数字1表示进线,数字2表示出线。 3通信电缆(光缆)标注应符合图7.5.5的规定,凡属通信电缆(光缆),在标注时均在“/ 后加注“T"

7.5.6电缆(光级)清册格式宜符合表7.5.6的规定。

7.5.6电缆(光级)清册格式宜符合表7.5.6的规定

7.5.6电缆(光级)清册格式宜符合表7.5.6的规定。

图7.5.5通信电缆(光缆)标注组成

表7.5.8电缆(光缆)洁册格式

8.1.1文字符号可用于标注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名称、功能、状态和特征。电气图常用的文 字符号见附录D,文字符号的应用示例见B.0.1条。 8.1.2文字符号可作为限定符号与一般图形符号组合使用,以派生新的图形符号。

.1.1文字符号可用于标注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名称、功能、状态和特征。电气图常用的文 字符号见附录D,文字符号的应用示例见B.0.1条。 3.1.2文字符号可作为限定符号与一般图形符号组合使用,以派生新的图形符号。

8.2.1文字符号可分为基本文字符号和辅助文字符号。 8.2.2基本文字符号可分为单字母符号和双字母符号,其组成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学母符号采用拉丁字母将各种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划分为23天类,每一类用一个单学 母符号表示,见表8.2.2。如“c”表示电容器类,“R”表示电阻器类等。单字母符号可直接作为项 目种类字母代码。 2双字母符号由一个表示种类的单字母符号与另一字母组成,其组合形式应以单字母符号在前, 另一字母在后的次序表示。 示例:“CB”表示蓄电池,其中,“C”为能量储存的单字母符号。 3双字母符号的第一个字母应按表8.2.2中的规定选用,第二个字母可根据其功能、状态和特 征等选定。

表8.22单字母浴号

8.2.3辅助文字符号的组成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辅助文字符号应用于表示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功能、状态和特征。 示例:“SYN”表示同步,“L”表示限制,“RD”表示红色等。 2辅助文字符号宜以英文单词的第一位至第三位字母表示。辅助文字符号中的第一个大写字母 也可作为双字母符号中的第二个字母使用。 示例:“SC”表示控制开关,“PR”表示红色信号灯等。 3辅助文字符号可放在表示种类的基本文字符号之后,组成双字母或多字母符号。 示例:“BP”表示压力传感器,“YB”表示电磁制动器,“KST”表示起动继电器。 若辅助文字符号由两个以上字母组成时,允许只采用其第一位字母。 示例:“MS”表示同步电动机等。 4辅助文字符号也可以单独使用。 示例:“ON”表示接通,“M”表示中间线,“PE”表示保护接地等。 5辅助文字符号字母应采用大写字母,不应单独使用字母“1”、“0。 6常用辅助文字符号见表8.2.3。

表8.2.3常用辅助文字符号

GB/T 24549-202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8.3电气制图常用的文字符号

8.3电气制图常用的文字符号

3.3.1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制图常用文字符号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3.3.2设备及元器件的英文缩写符号可用于框图和书写技术文件,不应选用为项目的种类字母代码。 3.3.3电气制图常用文字符号的字母不宜超过三位。

A.0.1电气图常用图形符号应符合本附录的规定,凡等同采用GB/T4728或EC标准中规定的符 号使用“一”标注。 A.0.2限定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流和电压图形符号见表A.0.2一1。

2日变性图形付见衣A.0.2 周节器控制电阻,其可变性是非内在的。当可变量决定于器件自身的性质时,例如电阻随电压变化或 温度变化而改变,其可变性是内在的。可变性的符号应横跨主体符号,并与其中心线约成45°

DG/TJ 08-2130-2013 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CBTC)列车自动监控(ATS)技术规范表A.0.2—2(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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