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470-2011 架桥机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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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470-2011 架桥机通用技术条件.pdf

4.1.1架桥机按施工方法可分为:

a)整跨架设式架桥机,如图1、图2、图3、图4、图5、图8、图9所示; b)节段拼装架设式架桥机,如图6、图7所示,

NY/T 1156.18-2013 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 杀菌剂 第18部分井冈霉素抑制水稻纹枯病菌试验 E培养基法4.1.2架桥机按过孔方式一般分为:

4.2.1按GB/T3811的有关规定,架桥机的工作级别分为A1、A2、A3,见表1

GB/T 264702011

4.2.2架桥机的额定起重量(G.)应优先采用表2规定的数值。

4.2.3架桥机的架设跨度(S.)应优先采用表3规定的数值。

4.2.3架桥机的架设跨度(S.)应优先采用表3规定的数值。

4.2.4架桥机的起升高度应优先采用表4所规定的数值,

4.2.4架桥机的起升高度应优先采用表4所规定的数值

4.2.5架桥机的各机构工作速度应优先在表5规定的范围内选用。

4.2.5架桥机的各机构工作速度应优先在表5规定的范围内选

5.1.1架桥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频率为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为380V~460V。在正常工 作条件下,供电系统在架桥机馈电线接人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土10%。 5.1.2采用发电机组供电时,发电机组在架桥机使用环境条件下其常用功率应满足架桥机工作需要, 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士5%。 5.1.3架桥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000m(超过1000m时应按GB755的规定对电动 机容量进行校核,超过2000m时应对电器件进行容量校核)。 5.1.4架桥机正常使用的环境温度应在-20℃~十40℃的范围以内,24h内的平均温度不应超过 +35℃C。 5.1.5当架桥机周围环境温度在十40℃时,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较低温度下相对湿度可以 提高。 5.1.6抗风能力应不低于表6的规定

单位为冶(相当风级)

与架桥机有关的参数应符合4.2和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的要求。 架桥机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G.),承载能力应能达到额定承载量。 架桥机吊梁小车吊点位置及结构型式应满足梁体设计要求,且吊具(杆)极限位置偏差不应

5.2.4架桥机架梁时应具备带载纵向、横向调节功能,纵向、横向调节量应与架桥机架设桥梁跨度和所 适应曲线半径相匹配。 5.2.5架梁过程中,架桥机的内净空应满足所架设梁体构造尺寸的要求,应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 距离不宜小于100mm。 5.2.6架桥机可以通过利用已架桥梁或墩(台)锚固以提高整机稳定性。架桥机过孔和架梁时整机抗 倾覆稳定性应满足GB/T3811—2008中8.1.4的要求。 5.2.7架桥机各机构工作速度的允许偏差为额定值的士10%。 5.2.8架桥机在各种正常使用工况下,各机构的起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5.2.9架桥机在设计规定的纵坡、横坡或同时具有纵横坡的坡道上作业应制动可靠。 5.2.10架桥机的伸缩支腿应有可靠的机械锁定。 5.2.11架桥机进行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 力金属结构件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无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环,各连接处也 应无松动或损坏。 5.2.12架桥机进行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1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和1.1倍的额定承载量,试验 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金属结构件不应有 损坏,连接处也不应出现损坏或松动。 5.2.13架桥机采用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制动轮(盘)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连接的轴上。起升机 构的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至少应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 5.2.14起升机构每套驱动装置装有个支持制动器时,制动器安全系数不应低于1.75。 5.2.15起升机构每套驱动装置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时,每一个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应低于1.5;对于 两套被此有刚性联系的驱动装暨,每套装置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时,每一个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应低于 1.25;对于采用行星减速器传动,每套驱动装置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时,每一个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应 低于1.75;具有液压制动作用的液压传动起升机构不应低于1.25。 5.2.16架桥机起吊梁体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起升机构以稳定工作速度运行,从制动器断电至梁 体停止时的下滑距离)不应大于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65。

5.2.17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表9规定

5.2.18架桥机的静态刚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a)垂直静挠度f与支承跨度S的关系,推荐值见表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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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非导梁过孔式架桥机,设计时应控制过孔时架桥机悬臂端挠度,使架桥机能在设计规定 的支承跨度和纵向坡度条件下顺利过孔。对于起重小车在主梁悬臂作业时,悬臂端的挠度力 不应大于L/350(L为悬臂端有效长度)。 5.2.19采用两台吊梁小车的架桥机,吊梁小车的升降和运行既可以单动,也可以联动,速度的相对误 差不应超过2%;采用拖拉喂梁方式的架桥机,前吊梁小车运行速度与运梁台车走行速度相差不应超 过2%。 5.2.20架桥机的起升高度不应小于名义值的97%

5. 3. 1基本要求

5.3.1.1架桥机主梁、支腿、小车架和导梁等主要结构件材料应符合GB/T3811一2008中 规定,且不允许采用B级以下钢材

St3级,其他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 5.3.1.3焊接构件用焊条、焊丝、焊剂应与被焊接的材料相适应。 5.3.1.4金属结构件的设计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5.3.2.1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985.1和GB/T985.2规定。

5.3.3高强度螺栓连接

5.3.3.1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应符合GB/T3811和GB50017的相关规定。 5.3.3.2非剪切型高强度螺栓接头所用螺栓、螺母、垫圈及其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GB/T1228、 GB/T1229、GB/T1230和GB/T1231的规定。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接头所用的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 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T3632的规定,

5.3.4主梁(架桥机主梁组装完成以后)

5.3.4.1主梁设计要求有上拱时,跨中上拱允许偏差为士S/5000,且最大上拱度应位于跨中部S/10 范围内。设计未要求上拱时,主梁跨度中部最低点不应低于水平线S/1000。 5.3.4.2主梁在水平方向产生的弯曲,对正轨箱形梁和半偏轨箱形梁不应大于S3/1500(S:为两端始 于第一块横向加筋肋的实测长度,在离上翼缘板约100mm的横向加筋肋处测量),最大不应超过 15mm。 对全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和桁架梁,应满足5.3.4.9和5.3.4.10对轨道的要求。 5.3.4.3主梁腹板的局部翘曲,用以1m平尺检测,离上翼缘板H/3以内不应大于0.78,其余区域不 应大干1.28(见图10)

5.3.4.1主梁设计要求有上拱时,跨中上拱充许偏差为S/5000,且最大上拱度应位于跨中部S/10 范围内。设计未要求上拱时,主梁跨度中部最低点不应低于水平线S/1000。 5.3.4.2主梁在水平方向产生的弯曲,对正轨箱形梁和半偏轨箱形梁不应大于S3/1500(S:为两端始 于第一块横向加筋肋的实测长度,在离上翼缘板约100mm的横向加筋肋处测量),最大不应超过 15mm。 对全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和桁架梁,应满足5.3.4.9和5.3.4.10对轨道的要求。 5.3.4.3主梁腹板的局部翘曲,用以1m平尺检测,离上翼缘板H/3以内不应大于0.78,其余区域不 应大于1.28(见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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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箱形梁及单腹板梁上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C

应在大筋板或节点处测量。 5.3.4.6桁架梁杆件的直线度△/≤0.0015a(见图13)

5.3.4.6析架梁杆件的直线度A/≤0.0015a(见图13)

5.3.4.6析架梁杆件的直线度A≤0.0015a(见图13)

对于起重量小于320t的分段拼接桁架梁,每段梁上小车轨道不允许有接缝(允许焊为 拼接处的小车轨道应满足: a)接头处的高低差d<2mm b)接头处的间e≤4mm; c)接头处的侧向错位f<2mm; d)非焊接连接的轨道应当在端部加挡铁。 对于其他梁,小车轨道应满足: a) 接头处的高低差d≤1mm b) 接头处的间隙e≤2mm; c) 接头处的侧向错位f≤1mm; d)对正轨箱形梁及半偏轨箱形梁,轨道接缝应该放在筋板上,允差不应大于15mm; e) 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不应小于1.5m,并且在端部加挡铁。

接处的小车轨道应满足: a)接头处的高低差d<2mm; b)接头处的间隙e≤4mm; c)接头处的侧向错位f<2mm; d)非焊接连接的轨道应当在端部加挡铁。 对于其他梁,小车轨道应满足: a)接头处的高低差d≤1mm b)接头处的间隙e≤2mm; c)接头处的侧向错位f≤1mm; d)对正轨箱形梁及半偏轨箱形梁,轨道接 e)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不应小于1.5m

5.3.4.9主梁为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的小车轨道中心线对承轨腹板中心线的位置偏差(见图15), g≤8/2,8为腹板厚度。 5.3.4.10两根运行小车轨道轨距偏差△K=士8mm,如图16所示。K为小车轨距的名义值。 5.3.4.11在与小车运行方向相垂直的同一截面上两根小车轨道表面之间的高低差,当K≤2m时, △h<5mm,当K>2m时,Ah≤2.5K,K以米(m)计,△h最大不超过10mm,如图16所示。

5.3.4.12架桥机两根小车轨道顶部形成的局部平面度△h.(见图17,相对于四个轮子形 面),当K≤2m时,Ah≤2.5mm;当K>2m时,Ah,≤1.25K,K以米(m)计,h,最大不 (K为小车轨距的名义值)。

5.3.4.12架桥机两根小车轨道顶部形成的局部平面度△h,(见图17,相对于四个轮子形成的标准平 面),当K≤2m时,h≤2.5mm;当K>2m时,Ah≤1.25K,K以米(m)计,h,最大不超过5mm (K为小车轨距的名义值)。

4.13小车运行轨道的侧向直线度(见图18),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2m长度内6不应大于2mm; b)轨道全长范围内6不应大于10mm

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标准的电动机:GB/T21972.1、JB/T7076、JB/T7077、JB/T7 8955,JB/T10104,JB/T10105和JB/T10360

5.4.2减速器和开式传动齿轮

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标准的制动器:JB/T6406、JB/T7019和JB/T7020

5. 4. 4滑轮和卷筒

5.4.5.1应采用符合GB8918中的钢芯钢丝绳

.2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和连接应符合GB6067.1一2010中4.2.1.5的规定。 6.3当吊具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在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图数外不应少于2

5. 4. 6 缓冲器

应优先选用符合JB/T6392规定的车轮,

优先选用符合GB/T10051.1~10051.12—20

吊杆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吊杆的两端宜设有球铰,吊杆的安全系 4。吊杆的探伤应符合GB/T4162一2008中的A级。

5.4. 10遥控装置

当架桥机设有无线遥控装置时,无线遥控装置除应符合JB/T843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要求。地面有线控制装置,也应符合5.8.3.2的要求。

5.5.1传动链中各部件间的连接 不应大于所用联轴器充许的安装误差

5.4空载小车→个车轮相对于其他三个车轮形成的平面的垂直偏差△h.(见图17),当K≤2m时, t=2.5mm;当K>2m时,△h≤[2.5+0.1×(K一2)K为小车轨距的名义值,单位为米(m)]。 5.5由小车车轮中心之间量出的轨距的极限偏差为士8mm。 5.6架桥机车轮、架桥机吊梁小车和起重小车车轮的水平偏斜应符合以下规定: a)当采用镗孔并直接装车轮的结构时,车轮轴线的水平偏斜角Φ(见图19)的控制范围为 0.63%~+0.63%

当采用焊接连接的整体车架及角型轴承箱结构,并用测量车轮端面来控制车轮偏斜时,测量 值|P,一P2|(见图20)。对于四个车轮的架桥机和小车不应大于表13的规定,但同一轴线上 的两个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对多于四个车轮的架桥机和小车,单个平衡梁(平衡台车)下 的两个车轮按表13的规定,同一轨道上的所有车轮间不应大于1/800(1为测量长度)且不控 制车轮偏斜方向

5.5.7架桥机车轮的垂直偏斜应符合以下规

5.5.8同一端梁上车轮的同位差要求,两个车轮时不应大于2mm,三个或三个以上车轮 3mm。同一平衡梁上不应大于1mm。(见图22)。

前支腿与中支腿间量出的架桥机整机横移 配好的各机构,应安装牢固,起升机构宜设有独立的底座,各机构无渗漏油现象。非制动状

态时,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 5.5.11钢丝绳出绳不应与其他物件于涉,钢丝绳下垂较大影响其他零部件时,应设托轮(辊)。

5.6.1电气设备的选用原则

5.6.1.1架桥机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2的相关规定。 5.6.1.2宜采用标准的起重机电气设备,如特殊需要,也可由制造厂自行设计,但应符合GB/T3811 的有关规定。 5.6.1.3除辅助机构外,应采用符合5.4.1规定的电动机,必要时也可用符合架桥机要求的其他类型 电动机。

5.6.2电气设备的防护和安装

5.6.2.1安装在电气室(柜)内的电气设备,其防护等级应为GB4208中的IP00,但应有适当的防护措 施,如防护栏杆、防护网等。如安装在无遮蔽防护的场所时,室外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4208中的IP54,电阻器不应低于GB4208中的IP33。 5.6.2.2安装在架桥机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应能方便和安全地维修。走台上和电气室内的电气设备 般应留有600mm以上的通道。特殊情况允许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500mm。

5. 6. 3 导线及其数设

5.6.3.1架桥机应采用铜芯、多股、有护套的绝缘导线,司机室内允许采用无护套的铜芯、多股、塑料绝 缘导线。 5.6.3.2架桥机上移动用电缆,应采用扁型软电缆。 5.6.3.3架桥机上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²的多股单芯导线或1mm²的多股多芯导线。对电子装 置、液压系统、传感元件等连接线的截面不作规定。 5.6.3.4架桥机上的电线应设于线槽或金属管中,在线槽或金属管不便敷设或有相对移动的场合, 可穿金属软管设。电缆允许直接敷设,但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油污浸蚀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5.6.3.5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种类和电压等级的电线,穿管时宜分开。照明线宜单独数设。 5.6.3.6交流载流25A以上的单芯电线或电缆不允许单独穿金属管。 5.6.3.7司机室、电气室(柜)和电气设备的进出线孔、线槽和线管的进出线口均应采取防雨措施,线槽 内不应积水。

5. 6. 4配电系缩

5.6.4.1架桥机应装设切断所有电源的主隔离开关。 5.6.4.2总电源回路应设置总断路器,总断路器的控制除应具有电磁脱扣功能以外,根据设计还应具 有分励脱扣或失压脱扣功能。紧急情况下,能够在司机室和电气室内断开总电源,急停按钮为非自复位 式。应在司机方便地操作的地方设置急停开关和接通、断开架桥机总电源(照明信号除外)。 5.6.4.3动力电源回路应设能够分断动力线路的接触器,即正常工作时所有动力回路能够通过接触器 分断。 5.6.4.4架桥机各传动机构应设有零位保护。运行中若因故障或失压停止运行后,重新恢复供电时, 机构不应自行动作,应人为将控制器置回零位后,机构才能重新启动。

架桥机及吊梁小车馈电装置宜采用电缆导电,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在桥架和小车架的适当部位设置固定的接线盒(箱); b)另设牵引绳,保证在小车运动过程中电缆不受力; c)电缆截面不大于2.5mm时,可选用多芯电缆;电缆截面不小于4mm时,可选用三芯或四芯 电缆;截面不小于16mm的圆电缆宜选用单芯电缆

5. 6. 6照明及其他

5.6.6.1司机室和电气室均应有合适的照明,司机工作面上的照度不应低于301x。 5.6.6.2固定式照明的电压不宜超过220V,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可携式照明的电压 不应高于48V,交流供电时,应使用隔离变压器。架桥机上应具有适当的供插接可携式照明用的插座。 5.6.6.3照明、讯号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从主断路器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断开时,照明讯号电路 不应断电,照明、讯号电路及其各分支电路应设置短路保护

QC/T 912-2013 半挂牵引车与半挂车匹配技术要求5.6.7绝缴电阻和接地电阻

5.6.7.1架桥机动力线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施加500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MQ。 5.6.7.2架桥机金属结构应当可靠接地,架桥机的重复接地或防雷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对 干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

5.7.1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T3766的有关规定。 5.7.2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阀的调整压力不应大于系统正常工作压 力的110%,不应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5.7.3液压系统应当有满足系统要求的过滤器或者其他防止油污染的装置。 5.7.4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被物品或主梁自重等作用,使液压马达超速的措施或装置,如平衡阀,平 衡阀与油缸和液压马达应刚性连接。 5.7.5有相对运动的部位采用软管连接时,应当尽可能缩短软管长度,避免相互摩擦碰撞,易受到损坏 的外露软管应当加保护套。 5.7.6液压油缸的端口和阀(例如:保护阀)之间的焊接或装配连接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安全系 数不应小于2.5。液压软管连同它们的终端部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 5.7.7系统采用蓄能器时,必须在蓄能器上或者靠近蓄能器的明显处标出安全警示标志。 5.7.8对于工作压力超过5MPa和/或温度超过50℃,并位于架桥机操作者1m范围之内的液压软 管,应加装安全防护措施。

全与卫生应符合GB6067.1.GB26469—2011

SJ/T 207.1-2018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1部分: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5. 8.2 安全防护装量与措施

5.8.2.1架桥机运行机构均应设暨限位装置

2.1架桥机运行机构均应设置限位装置。 2.2吊梁小车应设置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 起升动作,此时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在此限位器的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高度尺寸,以适应 行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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