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344.1-2011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 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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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2344.1-2011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 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pdf

a)电池模块内各完全充电电池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大于0.05V; b)电池模块内各电池之间容量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值应不超过平均值的±1%。 注:电池内阻参考值参见附录B。

电池的均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3.50V~3.60V,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3.35V~3.40V;电 池模块的均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56.0V~57.6V,电池模块的浮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53.5V~54.4V 连续充电电流限制为1CioA,瞬间充电电流限制为2CioA。 注:充电方式参见附录A。

电池组按6.7节的方法测试,电池组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5% 5.6循环寿命

5.7.7抗加热(可选)

电池按6.9.12节规定进行试验后QXFQ 0001 S-2013 低脂果糖片,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 值的90%。

电池按6.9.13节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抗碰撞

电池按6.9.15节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电池组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 容量不低于初始状态时的70%。

寸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Q。 :绝缘要求不适用于塑料外壳和保护盖的电池组。

寸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板 电池组金属外壳能够承受50Hz、有效值为 流电压(漏电流≤10mA)或710V的直流电压1min,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5.7.18抗浸水(可选)

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按6.10节规定进行试验,容量应在40%~75%标称容量范围内或按用户特殊要 求约定。 注:电池组应为3个月内生产的产品

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按6.11节规定进行试验,1I10A放电容量应不小于额定值的85%。 5.10电磁兼容性

5.10.2传导骚扰限值

5.10.3辐射骚扰限值

5.11.2.1通信接口

电池组宜具有RS232或RS485/422、以太网、USB等标准通信接口,通信协议见YD/T1363.3 检测装置通信协议,应提供与通讯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5.11.2.2监控内容

电池组应具有以下实时监控功能: 一遥测:电池组容量(SOC)、电池组/电池电压、环境/电池组/PCBA板(可选)/电池温度( 选)、电池组充电/放电电流、电池组内阻(可选)、电池组健康状态SOH(可选)等; 一一遥信:电池组的充电/放电状态、电池组过充/过流告警、电池组放电欠压/过流告警、电池充 过压告警、电池放电欠压告警、电池组极性反接告警、环境/电池组/PCBA/电池高温告警、环境低温告 电池组容量过低告警、电池组温度/电压/电流传感器失效告警、电池失效告警(可选)、电池组失效告 (可选); 遥控:充电/放电(可选)、告警声音关、智能间歇充电方式、限流充电方式: 遥调(可选):电池组的充电/放电管理参数等,且与开关电源系统的输出参数匹配。

5.12保护与告警功能

电池组处于过充电状态时,应切断充电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5.12.2过放电保护 电池组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应切断放电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电池组输出端发生短路,应瞬间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阿 应能手动或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电池组放电电流达到过载保护电流值时,应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当温度达到表3中保护点范围时 余电池组内部BMS元器件高温保护外, 温度达到表3中恢复点范围时,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测量仪表的要求如表5所示。

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以0.2C1oA充电,当电池组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 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5CnA。

6.3.2快速充电方式

且测检查被测电池组的表面、端子、接口等,应符合5.3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静置0.5h~1h,测量电池组内各电池的静态开路电压,记录电压偏差: 将电池组以1.0ioA放电,每隔0.5h测量电池组内各电池的电压,记录电压偏差;电池均放至终止电压后, 计算容量及偏差:均应符合5.4.1节的要求。

10ia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电池组的放电容量应符合5.4.3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入一10℃±2℃的低温箱中静置6h后,以1.010A电流放电至 终止电压43.2V,电池组的放电容量、外观应符合5.4.3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入40℃±2℃的高温箱中静置4h后,以10110A电流放电至终 止电压43.2V,电池组的放电容量、外观应符合5.4.3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入55℃±2℃的高温箱中静置4h后,以10110A电 止电压43.2V,电池组的放电容量、外观应符合5.4.3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规定充满电后,在环境温度为25℃±2℃的条件下将电池组开路静置28天, 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其容量应符合5.5节的要求。

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以0.2C10A充电,当电池组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 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5C10A。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静置0.5h~1h,以5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静置0.5h后进行下 个充放电循环,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 符合5.6节的要求。

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以1C10A充电,当电池组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 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5C1oA。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静置0.5h~1h,以10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静置0.5h后进行 下一个充放电循环,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电池组的循环寿命 应符合5.6节的要求。

电池组安全性能试验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及防爆措施的装置内进行;所有电池组均应按 充电,并静置6h后再进行以下试验。

池放置于冲击台上并固定在夹具中(电池组最大的面应与台面垂直),将10kg重锤自1.0m高 ,电池组允许发生变形,但应符合5.7.1节的要求。

电池放置于高温箱中,调节高温箱温度以(5℃±2℃)/min上升至130℃±2℃,保持30min,电池组 应符合5.7.2节的要求,

本试验应在拆除保护单元线路后进行。 电池模块放置于通风橱中,将恒流恒压源电压设定为2倍电池模块标称电压,以2C1oA电流给电池 模块充电,试验过程中用具有连续记录功能的点温计监测电池模块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达到稳态或降 至环境温度时结束试验,应符合5.7.3节的要求。

本项试验应在拆除保护单元线路后进行。 电池模块放置于通风橱中,将电池模块用2I10A电流放电(测试时应暂时去除BMS的放 至某一电池电压达到0V结束试验,应符合5.7.1节的要求。

本项试验应在拆除保护单元线路后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模块置于通风橱中,将电池模块的正负极用0.12电阻器短路,试验过程中用具 有连续记录功能的点温计监测电池模块温度变化,当电池模块温度下降到低于峰值10℃时结束试验,应 符合5.7.2节的要求。

电池按6.3.1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入85℃±2℃的高温箱中保持48h,应符合5.7.3节的 6.9.8抗加热

试验装置为:平面桌中间为直径合适的孔,盖板由钢丝直径0.017英寸(0.43mm)、每英寸20孔的 钢丝网构成,周围安置一个每对边长2英尺宽(610mm)、1英尺高(305mm)共8面的丝网屏风,盖板之 上的金属网由直径0.010英寸(0.25mm)金属丝按每英寸16~18丝构成。 电池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在金属网上,盖住平面桌中间的孔,然后进行加热直至电池组 爆炸或被摧毁,应符合5.7.4节的要求。

本项试验应在拆除保护单元线路后进行。 电池模块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将直径3mm的钢针沿径向刺穿电池模块中的任一电池,应符合 .7.5节的要求。

YD/T2344.1=2011

本项试验应在拆除保护单元线路后进行。 电池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电池两个最大面积的表面之间进行压缩,压缩力通过一个直径为32mm 的液压活塞施加,压缩持续进行直至压力达到17.2MPa,施加的压力为13kN,当达到最大压力后泄压, 应符合5.7.6节的要求。

电池放置于真空箱室,抽真空至11.6kPa或更低,在25℃+2℃的环境温度下保持360min,应 节的要求

电池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入6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湿箱 后,再将其取出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静置2h,目测其外观,再以10I10A电流放电至 应符合5.7.8节的要求。

电池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承受x、y、z三个方向的碰撞试验。初始3ms内平均加速 75g,峰值加速度在125g~175g之间,碰撞次数为1000次土10次,应符合5.7.10节的要求。 注:&为重力加速度。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电池按6.3.1节规定充满电; b)将其放入70℃±2℃的高温箱中,保持12h; c).将其放.入一40℃±2℃的低温箱中,保持12h; d)重复步骤b)和c)9次,最后将电池在25℃±2℃的环境中静置24h,应符合5.7.11节的要求。 注:此试验若在一个可调温的恒温箱中进行,应在30min内达到下设定温度。

6.9.16 阻燃性能

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500V的测试电压,对被测电池组正负极端子对电池 组金属外壳进行测试,绝缘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5.7.16节的要求。

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用耐压测试仪50Hz、有效值500V的交流电压或710V的直流 测电池组正负极端子对电池组金属外壳进行测试,抗电强度测试结果应符合5.7.17节的要求。

电池组浸入水下162mm深度时,应能正常工作48h。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完全浸没在水中,持续7d,然后排干水,再持续充电24h时后,应 符合5.7.18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21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容量应符合5.8节的要求

电池组为3个月内生产的产品,电池组贮存前应按6.3.1节规定进行充电,药充入40%~50%的容量 后在下列任一环境中贮存: a)存贮时间1周,贮存环境温度一20℃50℃,相对湿度45%~85%; b)存贮时间1个月,贮存环境温度一20℃~45℃,相对湿度45%~85%; c)存贮时间6个月,贮存环境温度一20℃~40℃,相对湿度45%~85%。 贮存期满后,电池组按6.3.1节进行充电,以21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容量应符合5.9节的 要求。

电池组为3个月内生产的产品,电池组贮存前应按6.3.1节规定进行充电,药充入40%~50%的容量 后在下列任一环境中贮存: a)存贮时间1周,贮存环境温度一20℃50℃,相对湿度45%~85%; b)存贮时间1个月,贮存环境温度一20℃~45℃,相对湿度45%~85%; c)存贮时间6个月,贮存环境温度一20℃~40℃,相对湿度45%~85%。 贮存期满后,电池组按6.3.1节进行充电,以2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容量应符合5.9节的 要求。

SY/T 6310-2013 气田开发可行性评价技术要求5.12.3辐射骚扰限值

6.13电池组管理功能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后,用电压表测量电池组和电池模块电压,分别与显示的电 模块电压相比较,结果应符合5.11.1节的要求。

电池组以10I1oA电流放电,用电流表测量放电电流,与电池组显示的放电电流相比较,结果 .1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满电,以10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按6.3.1节规定充电,整个过程每 隔10min记录一次电池组显示容量,与高精度充电系统测量的容量相比较EJ/T 20142-2016 核级二氧化钚粉末中碳的测定 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结果应符合5.11.1节的要求。

电池组按6.3.1节规定充电,用温度计测量电池组环境温度,与电池组显示的环境温度相比较, 合5.11.1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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