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191-2012 浮置板轨道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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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191-2012 浮置板轨道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约束浮置板横向或纵向位移的结构或设备。 2.1.11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 natural frequency of floating slab track 简化为质量、弹簧与阻尼系统的浮置板轨道在垂直方向的自 然频率。

2.1.12浮置板轨道阻尼比dampedratiooffloatingslabtra

浮置板轨道系统的阻尼作用使道床振动能量耗散,按黏滞 尼理论假定线性阻尼力与振动速度成正比,为实际阻尼系数与 界阻尼系数的比值

JB/T 6749-2013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防爆照明(动力)配电箱vibration level

在相同或类似的线路、列车运营(或外力激励)和测试条 下,比较评价轨道减振降噪措施之一的浮置板轨道在轨旁振动 小或沿线结构物二次辐射噪声降低的效果。

2. 1. 14 耐候性

橡胶、聚氨酯等高分子材料制成弹性体应用于轨道交通 派元件,受光照、气温、风雨甚至地下水侵蚀等外界条件影 耐受能力。

inforcementcageand trackframeworkassemblyintegration 在铺轨基地将浮置板结构钢筋绑扎成型,与轨排和隔振器 套筒拼装一体,整体吊装至轨道基础就位后,现浇道床混凝工 筑浮置板轨道的铺设工艺

2.1.16厂制浮置板现场铺设法

fabricated floating slab

在工厂预制的浮置板直接吊运至轨道基础就位后,调整轨道

fo 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 VL. 1/3倍频程第i个中心频率的振动加速度级经2计权 因子加权后得出第i个中心频率的分频振级; ALa 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的平均有效值; △Lmax 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测量数据处理时,在1/3倍频程 某个中心频率处减振效果的最大值; ALmin 比较评价浮置板轨道的减振效果时,在1/3倍频程某 个中心频率处减振效果的最小值。 浮置板轨道阻尼比。

fo 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 VL. 1/3倍频程第i个中心频率的振动加速度级经2计权 因子加权后得出第i个中心频率的分频振级; ALa 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的平均有效值; ALmax 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测量数据处理时,在1/3倍频程 某个中心频率处减振效果的最大值; ALmin 比较评价浮置板轨道的减振效果时,在1/3倍频程某 个中心频率处减振效果的最小值。 浮置板轨道阻尼比,

3.1.1在下列情况下宜米用浮置板轨道技术: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城市轨道交通引起沿线环境振 动最大Z振级超标10dB及以上的地段; 2城市轨道交通引起沿线建筑物室内二次辐射噪声超标或 室内出现50Hz以下低频振动超标的地段;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减振降噪地段。 3.1.2浮置板轨道设计的使用寿命应与普通整体道床相同。浮 置板轨道的减振效果应达到10dB及以上或按低频振动超标的频 率进行设计。

3.1.3浮置板轨道宜采用与设计线路同类型的扣件,轨道结构

3.1.3浮置板轨道宜采用与设计线路同类型的扣件,轨道 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并应满足信号传输及防杂散电流等接 要求。

3.1.4浮置板轨道设计应确保轨道结构的横向、纵向稳定性

3.1.5浮置板轨道在列车额定荷载作用下钢轨的最大垂向售 不应大于4mm。

3.1.5浮置板轨道在列车额定荷载作用下钢轨的最大重

3.1.6 浮置板轨道地段应保证排水通畅,排水设施应便于 检查。 3.1.7 浮置板轨道设计应便王轨道养护维修和部件更换

3.1.6浮置板轨道地段应保证排水通畅,排水设施应便于

3.1.7浮置板轨道设计应便于轨道养护维修和部件

3.2.1采用的浮置板轨道系统,在不考虑列车质量时,标准 段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f。)宜为6Hz~16Hz。当浮置板轨 道固有频率超出范围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应计算钢轨、道 床和隔振元件的强度和位移。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f。)宜

式中: kt 每延米浮置板的支承刚度(N/m); mr 每延米浮置板的质量(kg)。

3.2.2浮置板轨道设计宜进行列车、轨道与路基(

梁)系统耦合动力学检算;浮置板轨道应与该线路运营 辆匹配,不应发生共振,不宜与沿线建筑物振动敏感的 重合。

3.2.3浮置板轨道中部应为标准段,两端应为过渡段

3浮置板轨道中部应为标准段,两端应为过渡段。在采用

浮置板轨道的区段向两端再延伸的长度,应按其水文地质条件和 振动敏感保护要求确定作为浮置板的标准段,标准段浮置板长度 不宜小于列车长度;过渡段应使浮置板轨道标准段的垂向刚度平 缓过渡到与之衔接的轨道刚度,过渡段的长度应按轨道刚度平稳 过渡的原则计算确定。

3.2.4在列车额定荷载作用下浮置板的最大垂向位移不

3.2.5浮置板轨道阻尼比不应小于5%,同时浮置板轨道构成

3.3.1浮置板轨道的设计荷载应结合车辆轴重、轴距、定距和 相邻转向架间距等参数以及运营条件确定,浮置板的结构设计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 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的规定。

3.3.2浮置板轨道的钢轨扣件间距宜与相邻线路的扣件间距 一致。 3.3.3浮置板轨道结构高度应满足限界要求,并宜符合表 3. 3. 3 的规定。

3.3.2浮置板轨道的钢轨扣件间距宜与相邻线路的扣件间距

3浮置板轨道结构高度应满足限界要求,并宜符合表 3的规定。

3.3.3浮置板轨道结构高度应满足限界要求,并宜

表3.3.3浮置板轨道结构高度(mm)

3.3.4浮置板道床的强度等级及钢筋设置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预应力预制浮置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60; 2普通预制浮置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50; 3采用普通钢筋混凝土轨枕的现浇筑浮置板,其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3.3.5在相邻浮置板之间宜设置剪力铰或在浮置板侧面增设横

3.3.5在相邻浮置板之间宜设置剪力铰或在浮置板侧面增设 向和纵向限位装置。

3.3.6当曲线地段采用隔振器的浮置板轨道时,宜在轨道基 设置曲线超高。

3.3.6当曲线地段采用隔振器的浮置板轨道时,宜在轨

3.3.7道岔区段浮置板的道床宜将整组道岔包括信号设备设 在同一块浮置板上。在困难地段,两块浮置板的板缝应避开道 转辙器和辙叉部分。

3.3.7道岔区段浮置板的道床宜将整组道岔包括信号设备设置

3.3.8当浮置板轨道采用无枕式道床时,轨底

距离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CJ49中杂散电流防护要求及轨道养护维修与应急抢修的要求; 钢弹簧浮置板的轨底与钢套筒之间最小净距不应小于25mm;现 浇混凝土理设的尼龙套管应按线路条件和运营条件确定抗拔力 试验

3.3.9预制浮置板轨道应结合隧道、路基或

限界要求及施工条件进行浮置板的儿何尺寸和力学性能优化设 计,预留浮置板吊装和运输要求、轨旁设备安装、钢轨探伤、打 磨、隔振器更换等维修作业所需的空间

板端连接件、浮置板吊装和精调装置等需在板内安装预埋件的

置进行三维空间布置,并应设定安装精度和预理件的固定方式。 对采用预应力设计的预制浮置板应限制板垂向上拱的最大值。当 在小半径曲线地段上采用预制浮置板时,扣件的尼龙套管预埋位 置应按实际线形设置。

条件确定疲劳试验的载荷循环次数,不应少于300万次。浮置 轨道采用新产品的隔振元件时应按1:1实物检验,应符合设 和新产品测试的要求,并经第三方鉴定合格后方可上线试用

4.1.5隔振元件的使用寿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更换的隔振器、隔振支座或隔振垫,使用寿命应在25 年以上; 2不可更换的隔振元件及其配件,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 上,应与浮置板道床的使用寿命相同; 3当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设计的使用寿命。 4 1 6隔娠元件应进行垂向动静刚度阳尼及横向或纵向的

3当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设计的使用寿命。 4.1.6隔振元件应进行垂向动、静刚度、阻尼及横向或纵向的 水平刚度等参数的测量;同型号隔振元件刚度的允许偏差宜为设 计值士10%的范围。

水平刚度等参数的测量;同型号隔振元件刚度的允许偏差宜为设 计值士10%的范围

4.1.7隔振元件经疲劳试验以及刚度和阻尼检测合格的

1.8钢弹簧隔振器或橡胶隔振器的外套筒应满足防锈防腐要 与浮置板钢筋混凝土浇筑一体,强度应满足外套筒传递载 要求,应与浮置板道床具有相同的使用寿命,

4.1.8钢弹簧隔振器或 锈防腐要

4.2.1由螺旋钢弹簧和阻尼构成的钢弹黄隔振器,其螺旋

4.2.1由螺旋钢弹簧和阻尼构成的钢弹簧隔振器,其螺旋钢弹 簧、阻尼介质以及筒体结构等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螺 旋弹簧和结构钢等材质标准的规定

4.2.2疲劳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螺旋弹簧疲劳

4.2.3钢弹簧隔振器结构的密封设计应满足液态阻尼介质

溢的要求,疲劳试验后钢弹簧隔振器阻尼变化不应大于10%。

溢的要求,疲劳试验后钢弹簧隔振器阻尼变化不应大于10%。

4.3橡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

4.3.1橡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含添加剂的橡胶、金属与 的硫化及使用环境等应满足橡胶产品的耐久性和刚度、阻尼 学性能指标的要求。

4.3.2疲劳试验后橡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的垂向永久变形应小 于 1mm。

4.3.3疲劳试验后橡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的刚度变化不应大

4.3.3疲劳试验后橡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的刚度变化不应大 于 15% 。

橡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的动静刚度比应小

家诚派: 合现行行业标《城市 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振器》CJ/T285的规定

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振器》CJ/T285的规定

4.4.1以条状或满铺方式布置在浮置板下的隔振垫,其材料和

1以条状或满铺方式布置在浮置板下的隔振垫,其材料和 品性能应满足橡胶或聚氨酯产品的耐久性和刚度、阻尼等力学 指标的要求。

4.4.2疲劳试验后隔振垫的厚度变化应小

4.4.3疲劳试验后隔振垫的刚度变化不应大于15%。

4.4.4隔振垫的动静刚度比应小于1.3。

4.5.1隔振元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日期。 4.5.2图纸、产品标志、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应齐全

4.5.2图纸、产品标志、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应齐全

5.1.1在浮置板轨道施工之削,对应地段的隧道结构、高

工子 或地面线路基等应经验收合格,隧道底板应十燥、无渗漏。 5.1.2基标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 量规范》GB50308及《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标设置前应完成主体结构底板高程的检测复核主体结 构限界,并应进行导线点及水准点复测,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的测设; 2浮置板轨道基标设置应牢固,控制基标的纵尚间距在直 线地段不宜大于120m,在曲线地段不宜大于60m,并且在各个 拍线要素点设置。加密基标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 5.1.3轨道基础施工时,主体结构底板应无积水、无浮渣;凿

构限界,并应进行导线点及水准点复测,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的测设; 2浮置板轨道基标设置应牢固,控制基标的纵向间距在直 线地段不宜大于120m,在曲线地段不宜大于60m,并且在各个 曲线要素点设置。加密基标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 5.1.3轨道基础施工时,主体结构底板应无积水、无浮渣;凿 毛地段的凿毛深度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凿毛后应清理干净, 并应确保轨道基础与主体结构底板结合密贴。 14树道甘

5.1.4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基础的高程充允许偏差范围为0~一5mm,基础表面 严禁局部凸出或凹陷; 2隔振器或隔振支座安装位置的基础表面平整度的充许偏 差为土2mm/m²,对不满足要求的部位应进行整修,整修范围应 包含安装位置的基础表面及距安装位置外轮廓线100mm的 区域; 3隔振器或隔振支座安装的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士3mm。

小于1mm的透明薄膜,不得出现破损,隔离膜的两侧

定,并应铺贴平整,与隔振器应粘合无缝

并应铺贴平整,与隔振器应粘合

5.1.6钢轨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其横梁不应 侵人浮置板道床表面;支撑架的位置应避开轨枕、道床伸缩缝及 隔振器等。

5.1.7当绑扎隔振器周围的钢筋时,不得扰动隔振器外套

外套筒的吊耳和上部非排流钢筋应绑扎在一起。钢筋绑扎与焊接 应符合杂散电流的要求,焊接时应采取避免损坏隔离膜的防护 措施。

5.1.8对采用隔振垫的浮置板轨道,隔振垫应与浮置

不应有空隙,隔振垫安置的基础应整洁;当满铺隔振垫时,浮置 板与基础槽或隧道壁之间应密封,防止浮置板与基础刚性接触 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轨道基础设置的排水设施应通畅,不得 积水。

轨排发生变形,钢筋笼轨排应采取特殊的加固措施,吊装钢 轨排的吊点应经检算,受力分布应均匀。

为士10mm,# 横向位置充许偏差宜为土5mm;垂直度充许偏差宜 为 5mm。

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相关规定;对需顶升 作业的浮置板轨道,其轨面标高和道床面高程应按设计要求预留 顶升量。

5.1.12浮置板道床混凝土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5.1.12浮置板道床混凝土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

5.1.12浮置板道床混凝土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浇筑前应检查模板、隔离膜、钢筋、轨道儿何尺寸、隔 振器中心或隔振垫铺设位置与接缝、剪力铰的位置等,并应符合 设计和规范要求; 2在无枕浮置板的道床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铁垫板、锚固螺

2在无枕浮置板的道床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铁垫板、锚固螺

栓和尼龙套管的松紧程度和垂直度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设计 要求; 3道床混凝土应采用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的混凝土, 同一块浮置板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采用轨枕和隔振器的浮置板 应加强枕下及隔振器周围混凝土的振捣;采用隔振垫的浮置板轨 道,在浇筑和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隔振垫

5.1.13浮置板顶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升应在浮置板道床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2顶升作业前应将浮置板道床及模板清理干净,道床面周 边的缝隙及预留孔洞应进行密封,杂物不得进入浮置板板底的 空隙; 3每块(单元)浮置板应按设计布设测点,测点设置应牢 固并应有标识;可利用控制基标量测浮置板顶升过程中各测点的 数值,并应做好记录; 4应使用专用设备进行升作业; 5浮置板顶升后轨面高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1.14采用厂制浮置板现场铺设法的浮置板轨道施工应符合下 列规定: 1轨道基础验收合格后,应在线路中心位置设置浮置板铺 设控制点,直线段间距宜为6m,曲线段间距宜为3m~5m,并 应包含曲线要素点,再按浮置板铺设控制点用墨线弹出浮置板铺 设边线; 2浮置板铺设前,应复测基础的高程及平整度,并应将基 出面清理十净,不得有残渣或积水等,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铺设; 3根据铺设控制点及铺设边线粗铺浮置板,利用铺轨门吊 调整浮置板的纵向和横向位置,曲线地段应考虑曲线外移量:浮 置板粗铺精度宜控制在士5mm以内; 4浮置板精调应采用专用三向精调装置;通过精调装置进 行高程、中线及纵向位置的调整,精调精度宜控制在士3mm

5.1.15铝热焊接头、冻结接头和胶接绝缘接头等钢轨接头

与浮置板板端的位置重合

5.1.16浮置板轨道铺设完成后,应对轨道几何尺寸进行全面检 测,并应做好与两端线路的顺接测量,超标地段应通过扣件进行 精细调整。

5.1.16浮置板轨道铺设完成后,应对轨道几何尺寸进行全面检

5.2.1预制浮置板、隔振元件、剪力铰等相关部件进场后,应 检验其规格及外观尺寸,并应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使用说 明等。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振元件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轨道基础高程误差及隔 振器或隔振支座安装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 要求; 2剪力铰数量及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剪力铰安装 应置的偏差宜小于5mm; 3浮置板长度的允许偏差为土12mm; 4 浮置板宽度的允许偏差为士6mm: 5浮置板轨道排水及两侧密封条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浮置板轨道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满足建设单位及城市档 案馆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 5.2.3浮置板轨道施工验收完成后,在轨道交通项目开通试运 营之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浮置板轨道减振 效果的测量评价,其测评报告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浮置板轨道设计标准;

5.2.3浮置板轨道施工验收完成后,在轨道交通项目开通i

营之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浮置板轨道减振 效果的测量评价,其测评报告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浮置板轨道设计标准: 3测量的时间、地点、使用仪器的铭牌及仪器校准或检定 证明、测量条件或现场情况说明:

4振动测量数据分析,包括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阻尼比 及减振效果等; 5结论。 5.2.4浮置板轨道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 方法进行减振效果的测量评价,并宜结合车辆动力学试验进行车 满运行安全性和平稳性的测量评价,应满足车辆运行安全和平稳 生指标,出具测试报告。 1首次设计使用的浮置板轨道结构,包括浮置板和隔振元 件等; 2A、B或C型车辆首次在这类浮置板轨道运行或出具同 类测试报告时间已超过5年; 3当列车通过浮置板轨道地段时,车内发生振动或噪声异 常的特殊要求。

6.1养护维修管理及检查项目

6.1.4浮置板轨道除应按普通轨道养护维修要求外,

形式可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检查的项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日常巡视内容应包括检查钢轨的几何形位、扣件、道床 结构的外观、浮置板地段的积水情况、密封条状况、水算子工作 状况和辅助观测装置的显示状态; 2定期检查内容应包括可更换隔振元件的外观抽查、附件 锈蚀检查、浮置板高程检查、下部结构高程检查、板底积水和杂 物检查等; 3特殊检查内容应包括异常地段隔振元件工作状况检查、 浮置板板底缝隙检查、浮置板工作状况检查。 6.1.5浮置板轨道定期或特殊检查时,应制定安全保证措施, 确保作业安全。 6.1.6浮置板轨道在正式投入运营后应进行不少于一次长效减 振效果测试,并应与运营初期的测量结果比较,条件许可时应现 场取样检测隔振元件长期的性能变化。当在运营过程发现轨道或 环境振动异常时应进行整修维护

6.2.4浮置板轨道宜在轨道两侧的隔振器内成对安装辅

5.2.5浮置板轨道应无开裂,浮置板两边、接头混凝土应天 坏,橡胶密封条无脱落和损坏,轨道几何尺寸应符合铁路线路 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5.2.6浮置板轨道地段排水应畅通,无积水、无淤泥,应定 冲洗。

5.2.7对设置剪力铰的浮置板轨道,其剪力铰应无锈蚀,工 状态正常。

6.2.8当浮置板高度与原设计高度相差达2mm以上时

查荷载变化、隧道沉降、隔振元件失效等情况,并应针对具亿 因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6.2.9对隔振元件可更换的浮置板轨道,在隔振元件达

6.2.10当浮置板轨道不能正常发挥功效,且不能满足环境振动 要求时,该地段的浮置板轨道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2.11在检查、更换隔振元件时,严禁对连续三个及以上单点 支撑的隔振元件(隔振器或隔振支座)同时操作。 6.2.12浮置板轨道维护、检查和检修应有记录,并应存档

6.2.12浮置板轨道维护、检查和检修应有记录,

附录A减振效果测量与评价方法

A.1.1选取线路条件(包括地质条件、线路曲线半径、钢轨类 型、轨道不平顺、轨面状态、隧道断面、隧道理深、路基或桥梁 结构等)、钢轨和扣件类型应与浮置板轨道相同或相似的普通地 段作为参照系,应借助参照系相同测点的测量结果,通过比较得 出浮置板轨道的减振效果

1地下线路:测点设在隧道壁,测量铅垂向振动的传感器 安装高度应在轨面1.25m土0.25m的范围内; 2地面线路:测点应布置在距离浮置板轨道中心线1.50m 的路基上; 3高架线路:测点布置应在紧临浮置板轨道一侧的桥面 距离轨道中心线1.50m士0.25m。 A.1.3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和阻尼比可以通过外力冲击激励的 振动自由衰减曲线确定,或利用轨枕间距产生的激振频率等于浮 置板轨道固有频率f。进行速度对比和验证试验,其列车速度 应为:

宜为铅垂向振动加速度,评价计算的量应为浮置板轨道与普 体道床比较时分频振级均方根的差值AL。、分频振级的最大

△Lmax和最小差值 ALmin,并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SC/T 7016.8-2012 鱼类细胞系 第8部分斑点叉尾鮰卵巢细胞系(CCO)△L。= 10lg(Z10 )— 10lg(10"%

式中:VLq(i) 选择没有采取浮置板轨道的地段为参照系: 其轨旁测点铅垂向振动加速度在1/3倍频程 第i个中心频率的分频振级(dB); VLh(i) 采取浮置板轨道的地段,其轨旁测点铅垂向 振动加速度在1/3倍频程第i个中心频率的分 频振级(dB)。

A.1.5减振效果的评价指标应为△La;分频振级的最大差 立应为参考量;当在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附近的某个频程 现△Lmn,并为正值时,△La和△Lmax应减去该数值或分析原 后重新测量。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 直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I/T170和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 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有关条款的规定

A.2.1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评价采用铅垂向振动加速度,其测 点应符合本规范第A.1.2条规定的地点布设。 A.2.2振动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 准》JGJ/T170的相关规定。

A.2.3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的量化评价宜以1Hz~200Hz步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T 17651.2-2021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程序和要求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 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 5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 6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 7 《螺旋弹簧疲劳试验规范》GB/T16947 8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 9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 量方法标准》JGJ/T170 10 《城市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振器》CJ/T285

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 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 5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 6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 7 《螺旋弹簧疲劳试验规范》GB/T16947 8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 9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 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 10 《城市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振器》CJ/T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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