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1-2002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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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5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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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4.5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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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1-200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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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1-2002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pdf

注:1.轻骨料混覆土的体积平衡含水率取6%。 2.用影胀扩查殊作粗骨料的能度土导热系数可按表列数值降低25%取用或经 试验确定。 4.2.8轻骨料混凝土不同使用条件的抗冻性应符合表4.2.8的 要求。

注:1.轻骨料混凝土的体积平衡含水率取6%。 2.用影胀扩查殊作粗骨料的能度土导热系数可按表列数值降低25%取用或经 试验确定。 4.2.8轻骨料混凝土不同使用条件的抗冻性应符合表4.2.8的 婴求。

注:1JR/T 0094.2-2012 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近场支付应用第2部分:交易模型及流程规范,轻骨料鼠感士的体思平衡含水率理

表4.2.8 不同使用条件的抗冻性

注:非采吸热区系指量冷月份的平均气温高于一5七的地区:

要地区系指量冷月份的平均气器高于一

采股地区系指最冷月份的平均气高低于成等于一的地区

4.2.9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碳化耐久性应按快速碳化标准试 验方法检验,其28d的磁化深度值应符合表4.2.9的要求。

表4.2.9 破轻湿腰士的碳化度值

注:1.正常湿度系指相对湿度为55%~65%; 2.瓶湿系指相对度为65%~80%; 3.碳化深度值相当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邸C0,的体积浓度为0.03%、温度 为20±3C环境条件下,自热碳化50年时轻骨料混凝土的碳化深度。 4.2.10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渗性应满足工程设计抗渗等级和 有关标准的要求。 4.2.11次轻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收缩、徐变等有 关性能,应通过试验确定。

注:1.正常湿度系指相对湿度为55%~65%; 2.瓶湿系指相对度为65%~80%; 3.碳化深度值相当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邸C0,的体积浓度为0.03%、温度 为20±3C环境条件下,自热碳化50年时轻骨料混凝土的碳化深度。 4.2.10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渗性应满足工程设计抗渗等级和 有关标准的要求。 4.2.11次轻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收缩、徐变等有 关性能,应通过试验确定。

5.1.1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主要应满足抗压强度、密度 和稠度的要求,并以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水泥为原则。必要时尚 应符合对混凝土性能(如弹性模量、碳化和抗冻性等)的特殊要 求。 5.1.2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混凝土 试配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m..≥fm +1.645a

武中fa。轻骨料混凝土的试配强度(MPa); fek—轻骨料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即强度等 级)(MPa); a轻骨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5.1.3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根据同品种、同强度等级轻骨料混 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计算时,强度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组。 当无统计资料时,强度标准差可按表5.1.3取值

5.1.4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同一品种的轻 骨料。结构保温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掺人煤(炉)渣轻粗骨料 时,其掺量不应大于轻粗骨料总量的30%,煤(炉)渣含碳量 不应大于10%。为改善某些性能而掺另一品种粗骨料时,其 合理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1.5在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加入化学外加剂或矿物推和料

5在轻骨料混凝士配合比中加入化学外加剂或矿物和料

5.2.4轻骨料混凝土的砂率可按表5.2.4选用。当采用松散体 积法设计配合比时,表中数值为松散体积砂率;当采用绝对体积 法设计配合比时,表中数值为绝对体程砂率。

表5.2.4 轻骨料湿激士的矽率

主:1.当混合使用普避砂和轻砂作细骨料时,砂率宜取中间值,宜按普通砂和轻 砂的混合比例进行插人计算; 2.当采用圆球型轻粗骨料时,砂率宜取表中值下限;采用碎石型时,则宜取 上限

5.2.5当采用松散体积法设计配合比时,粗细骨料松散状态的

5.2.5当采用松散体积法设计配合比时,粗细骨料松散状态的 总体积可按表5.2.5选用。

表5.2.5 粗细骨料总体和

5.2.6当采用粉煤灰作掺和料时,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和超

5.2.6当采用粉煤灰作掺和料时,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和超 量系数等参数的选择,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 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I28)的有关规定执行。

5.3配合比计算与调整

5.3.1砂轻混凝和全轻混凝土宜采用松散体积法进行配合比 计算,砂轻混凝土也可采用绝对体积法。配合比计算中粗细骨料 用量均应以干燥状态为基准。

5.3.2采用松散体积法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设计要求的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混凝土的用 途,确定粗细骨料的种类和粗骨料的最大粒径; ,2测定粗骨料的堆积密度、筒压强度和1h吸水率,并测定 细骨料的堆积密度; 3按本规程第5.1.2条计算混凝土试配强度; 4按本规程第5.2.1条选择水泥用量; 5根据施工稠度的要求,按本规程第.5.2.3条选择净用水 量; 6 根据混凝土用途按本规程第5.2.4条选取松散体积砂率; 7根据粗细骨料的类型,按本规程第5.2.5条选用粗细骨 料总体积,并按下列公式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细骨料用量:

式中 分别为每立方米细骨料、粗骨料和粗 细骨料的松散体积(m); msvm, 分别为每立方米细骨料和粗骨料的用量 (kg); Sp 砂率(%); (kg/m²)。 8根据净用水量和附加水量的关系控下式计算总用水量,

8根据净用水量和附加水量的关系按下式计算总用水量:

式中mwt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用水量(kg);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净用水量(kg):

mwa每立方米混凝土的附加水量(kg)。 附加水量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3.4条的规定。 9按下式计算混凝土干表观密度,并与设计要求的干表观 密度进行对比,如其误差大于2%,则应按下式重新调整和计算 配合比。

Pw—水的密度,可取pw=1.0; V。—一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轻粗骨料绝对体积(m"); 可取P。=2.6;采用轻砂时,为轻砂的颗粒表观密 度(g/cm); 根据净用水量和附加水量的关系,按下式计算总用水量:

Oad=1.15m..+m,+ms

式中Pad——轻骨料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kg/m) 5.3.3采用绝对体积法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设计要求的轻骨料混诞土的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 混凝土的用途,确定粗细骨料的种类和粗骨料的最大粒径; 2测定粗骨料的堆积密度、颗粒表观密度、筒压强度和1h 吸水率,并测定细骨料的堆积密度和相对密度: 3按本规程第5.1.2条计算混凝土试配强度: 4按本规程第5.2.1条选择水泥用量; 5根据制品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要求的混凝土稠度指标, 按本规程第5.2.3条确定净用水量; 6根据轻骨料混凝土的用途,按本规程第5.2.4条选用砂 率; 7按下列公式计算粗细骨料的用量:

附加水量的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3.4条的规定。 9按下式计算混凝土干表观密度,并与设计要求的干表观 密度进行对比,当其误差大于2%,则应重新调整和计算配合 比,

Pad=1.15m。+m,+m

5.3.4根据粗骨料的预湿处理方法和细骨料的品种,附加水量 宜按表5.3.4所列公式计算,

表 5.3.4 附加水量的计算

式中V,一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绝对体积(m); me—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

注:1.0、α分别为粗、细骨料的1h吸

:10、w分期为租 科的1h吸水率。 2.当轻骨料含水时,必须在附加水量中扣除自然含水量

5.3.5粉煤灰轻骨料混凝士配合比计算应按下列步馨进行:

1基准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计算应按本规程第5.3.2条 第5.3.3条的步骤进行; 2粉煤灰取代水泥率应按表5.3.5的要求确定:

注:1.表中值为获围上限,以32.5级水湿为基准

注:1.表中值为获围上限,以32.5级水湿为基准

2.>LC20的混凝土宜采用I、Ⅱ级粉煤灰,≤LC15的索混凝土可采用Ⅲ级 粉煤灰; 3.在有试验根据时,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可适当放宽。 3根据基准混凝土水泥用量(m)和选用的粉煤灰取代 水泥百分率(β),按下式计算粉煤灰轻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m):

2.>LC20的混凝土宜采用I、Ⅱ级粉煤灰,≤LC15的索混凝土可采用Ⅲ级 粉煤东

2.>LC20的混凝土宜采用I、Ⅱ级粉煤灰,≤LC15的索混凝土可采用Ⅲ级 煤东

Pe=m,+m,+me+mr+mw

4根据所用粉煤灰级别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粉煤灰的超 量系数(8。)可在1.2~2.0范围内选取,并按下式计算粉煤灰 掺量(m:

式中 7 校正系数; (kg/m²); Po 混凝土拌和物的实测振实湿表观密度 (kg/m); mavmsmemfmwt 分别为配合比计算所得的粗骨料、细骨 料、水泥、粉煤灰用量和总用水量 (kg/m²)。 5.选定配合比中的各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即为最终 的配合比设计值

5分别计算每立方米粉煤灰轻骨料混凝土中水泥、粉煤灰 和细骨料的绝对体积。按粉煤灰超出水泥的体积,扣除同体积的 细骨料用量; 6用水量保持与基准混凝土相同,通过试配,以符合稠度 要求来调整用水量; 7配合比的调整和校正方法回本规程第5.3.6条。

5.3.6计算出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配予以调整。

5.3.7配合比的调整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以计算的混凝土配合比为基础,再选取与之相差土10% 的相邻两个水泥用量,用水量不变,砂率相应适当增减,分别按 三个配合比拌制混凝土拌和物。测定拌和物的稠度,调整用水 量,以达到要求的稳度为止:

定原 宜为: 1在批量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前进行测定: 2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 3雨天施工或发现拌和物稠度反常时进行测定。 对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可不测其含水率,但应测定其湿堆

图6.2.4.1使用预湿处理的轻相骨料时的投料顺序

图6.2.4.2使用未预湿处理的轻组量科时的设料顺序

6.3.1拌和物在运输中应采取措施减少落度损失和防止离析。 当产生拌和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时,浇筑前应采用二次拌和, 但不得二次加水。 6.3.2拌和物从搅拌机卸料起到浇人模内止的延续时间不宜超 过45mina 6.3.3.当用搅拌运输车运送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因运距过远 或交通问题造成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采取在卸料前掺人适量减 水剂进行搅拌的措施,满足施工所需和易性要求。

6.4拌和物漆筑和成型

6.4.1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浇筑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 1.5m。当倾落高度大于1.5m时,应加串筒、斜槽或溜管等辅助 工具。 6.4.2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对流动性大、 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塑性拌和物以及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骨料混 凝土拌和物,可采用插捣成型。 6.4.3干硬性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浇筑构件,应采用振动台或 表面加压成型。 6.4.4现场浇筑的大模板或滑模施工的墙体等竖向结构物,应 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300~350mm

6.4.5浇筑上表面积较大的构件,当厚度小于或等于200mm 时,宜采用表面振动成型;当厚度大于200mm时,宜先用插入 式振捣器振捣密实后,再表面振捣。 6.4.6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插入间距不应大于棒的振动作 用半径的一倍。连续多层浇筑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拌和 物约50mmo 6.4.7振捣延续时间应以拌和物捣实和避免轻骨料上浮为原则。 振揭时间应根据拌和物稠度和振捣部位确定,宜为10~30s。 6.4.8浇筑成型后,宜采用拍板、刮板、辊子或振动抹子等工 具,及时将浮在表层的轻粗骨料颗粒压人混凝土内。若颗粒上浮 面积较大,可采用表面振动器复振,使砂浆返上,再作抹面。

6.5.1轻骨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和喷水养护。 6.5.2采用自然养护时,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 渣水泥拌制的轻骨料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用粉煤 灰水泥、火山灰水泥拌制的轻骨料混凝土及在施工中掺缓凝型外 加剂的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轻骨料混凝土构件用 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保持膜内有凝结 水。 6.5.3轻骨料混凝土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成型后静停时间不 宜少于2h,并应控制升温和降温速度。 6.5.4保温和结构保温类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及构筑物的表面缺 陷,宜采用原配合比的砂浆修补。结构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及构筑 物的表面缺陷可采用水泥砂浆修补

1检验拌和物各组成材料的称量是否与配合比相符。同一

2检验拌和物的落度或维勃稠度以及表观密度,每台班 每一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 6.6.2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评 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I 107)执行。 1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²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 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 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6.6.3混凝土干表观密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结 果的平均值不应超过配合比设计值的土3%。 1连续生产的预制厂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对同配合比的 混凝土,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2单项工程,每100m²混凝土的抽查不得少于次,不足 者按100m计。 6.6.4轻骨料混凝土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1.1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收缩和徐变等长 期性能,以及碳化、钢锈和抗冻等耐久性能指标的测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GB50080)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50081)和《普通混凝土 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50082)的有关规定。 7.1.2与轻骨料特性有关的干表观密度、吸水率、软化系数、 导热系数和线膨胀系数等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测定应符合本章的规 定

7.2.3轻骨料混凝土应按下列步骤拌和

1采用干燥或自然含水的轻粗骨料时,先将轻粗骨料、细 骨料和水泥加人搅拌机内,加人二分之一拌和用水,搅拌1min 后,再加人剩余拌和水量,继续拌2min即可; 2采用经过淋水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时,先将轻粗骨料滤 去明水,与细骨料、水泥一起拌和药1min后,再加人拌和用水 量,继续拌和2min即可。 7.2.4掺和料或粉状外加剂可与水泥同时加人。液状外加剂或 预制成溶液的粉状外加剂,宜加入剩余拌和用水中。

10kg/m; (kg/m)。

7.4吸水率和达化系数

7.4.1吸水率和软化系数试验所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托盘天平:称量5kg,感量2g; 2烘箱:105~110C,可恒温; 3压力试验机:测力精度不低于±1%。

7.4.2吸水率和软化系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普通混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50081)的要求进行。采用边长为100mm立方体试件时, 每组为12块;采用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件时,每组为6块; 2标准养护28d后,取出试件在105~110℃下烘至恒重, 取6块(或3块)试件作抗压强度试验,绝干状态混凝土的抗压 强度(fo); 3取其余6块(或3块)试件,先称重,确定其质量平均 值。然后,将它们浸人温度为20土5℃的水中,浸水时间分别 为:0.5h、1h、3h、6h、12h、24h、48h;每到上述各时间,将 试件取出,擦干、称重,确定其质量平均值。随后,再浸人水 中,直至48h时,将试件取出,擦干、称重,确定其质量平均 值; 4在称得浸水时间为48h.时试件的质量平均值后,即进行 抗压强度试验,确定饱水状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f1); 5按下列公式计算轻骨料混凝土的吸水率及软化系数:

式中Pa一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表观密度(kg/m²): m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质量(g); V—自然含水时混凝土试件的体积(cm")。 2将做完抗压强度的试件破碎成粒径为20~30mm以下的 小块。把3块试件的破碎试料混匀,取样1kg,然后将试样放在 105~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3按下式计算出轻骨料混凝土的含水率,

式中W。混凝土的含水率(%),计算精确至0.1%; m所取试样质量(g); mo烘干后试样质量(g)。 4按下式计算出轻骨料混凝土的于表观密度,

(pa= 1+w. Pn

t = mo gat = mn

7.5.1导热系数可采用热脉冲法进行测定,其适用于测定干燥 或不同含湿状况下轻骨料混凝土的导热系数、导温系数和比热 容。 7.5.2热脉冲法测定导热系数的装置由一个加热器和放置在加 热器两侧材料相同的三块试件以及测温热电偶组成(图7.5.2)。 当加热器通以电流后,根据被测试件的温度变化可测出试件的导 热系数、导温系数和比热容。装置的各个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加热器的厚度不应大于0.4mm,且应有弹性,其面热容 量应小于0.42kJ/(m².℃);加热丝应选用电阻温度系数小的镰 铜、锰铜等材料,加热丝之间的间距宜小于2mm,整个面积发 出的热量应是均匀的,且对试件应为对称传热;加热器不应有吸 湿性,其尺寸宜与试件尺寸相同; 2热电偶直径宜选用0.1mm,.电势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为 ±1μV; 3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测量装置电压恒定,稳定度应为 ±0.1%,功率测量误差应小于0.5%; 4应设有试件夹紧装置,以保证相互间接触紧密。

7.5.1导热系数可采用热脉冲法进行测定,其适用于测定干燥 或不同含湿状况下轻骨料混凝土的导热系数、导温系数和比热 容。 7.5.2热脉冲法测定导热系数的装置由一个加热器和放置在加 热器两侧材料相同的三块试件以及测温热电偶组成(图7.5.2)。 当加热器通以电流后,根据被测试件的温度变化可测出试件的导 热系数、导温系数和比热容。装置的各个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加热器的厚度不应大于0.4mm,且应有弹性,其面热容 量应小于0.42kJ/(m².℃);加热丝应选用电阻温度系数小的镰 铜、锰铜等材料,加热丝之间的间距宜小于2mm,整个面积发 出的热量应是均匀的,且对试件应为对称传热;加热器不应有吸 湿性,其尺寸宜与试件尺寸相同; 2热电偶直径宜选用0.1mm,.电势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为 ±1μV; 3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测量装置电压恒定,稳定度应为 ±0.1%,功率测量误差应小于0.5%; 4应设有试件夹紧装置,以保证相互间接触紧密。

图7.5.2用热脉冲法测量导热系数装置示意图

7.5.3导热系数测定所用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件以三块为一组,取自相同配合比的混凝王,客试件 间的表观密度差应小于5%; 2三块试件分别为:薄试件一块(200mm×200mm×20~ 30mm),厚试件二块(200mm×200mm×60~100mm); 3试件两表面应平行,厚度应均匀。薄试件不平行度应小 于试件厚度的1%。各试件的接触面应结合紧密; 4测量干燥状态的热物理系数时,试件应在105~110℃下 烘干至恒重。测量不同含湿状况的热物理性能时,应将干燥试件 培养至所需湿度后再进行测定。一组试件之间的湿度差应小于 1%,在同一试件内湿度分布宜均匀勾。 7.5.4导热系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称量试件质量,测量试件尺寸,计算混凝土的干表观密 度; 2将试件按图7.5.2所示安置完毕。当试件的初始温度在 10min内的变化小于0.05℃,且薄试件上下表面温度差小于 0.1℃时,可开始测定; 3接通加热器电源,并同时启动秒表,测量加热回路电流;

4加热时间(t)控制为4~6min,当薄试件上表面温度 升高1~2C时,记录上表面热电势及相对应的时间。接着测量 热源面上的热电势及相对应的时间,其间隔不宜超过1min; 5关闭加热器,经4~6min后,再测次热源面上的热电 势和相对应的时间。 乙.5.5导热系数试验结果应分别控下列公式让简

式中m1—烘干至恒重试件的质量(kg); m2—某一含湿状态下试件的质量(kg)。

表7.5.5 函数B(Y)表

主:Y2值的整行为其首数。橙行为其民整

3试件的导温系数、导热系数及比热容应分别按下列公式 计算: (1)函数B(Y)值的计算:

c = A[k//(kg · K)

5=0.51..&.P

7.5.6每组试件应测量三次,当相对误差小于5%时,取三次 试验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热物理系数值。 7.6线膨胀系数

7.5.6每组试件应测量三次,当相对误差小于5%时,取三次

7.6.1线膨胀系数测定时所用的试件应为100mm×100mm× 300mm的棱柱体,每组至少三块;并应具有下列设备: 1人工气候箱,如无人工气候箱,亦可采用稳定性较好的 烘箱; 2,电阻应变仪; 3测量温度用铜一铜热电偶(试件成型时埋人混凝土内) 及符合精度要求(精确至0.1C)的电位差计; 4石英管一根。 7.6.2线膨胀系数测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试件应在恒温恒湿养护室养护到28d龄期后,放人 105~110℃的烘箱中加热24h,再在室内放置5~7d以使其湿度 达到平衡; 2每个试件两侧各贴一个电阻片及一个热电偶。电阻片标 距应为100mm,其电阻值应相同。贴片可采用502胶或其他在 试验温度范围内工作可靠的胶粘贴; 3热电偶应事先在恒温器中校核,求出温度与电位差的关 系,其温度读数应精确在0.1C; 4应在石英管上贴同样规格的电阻片,作电阻应变仪的补 偿之用。为检查试验工作是否正常,应同时准备已知线膨胀系数 的钢或铜等材料的试件,与混凝土试件同时进行测试:

5所有测量温度和变形的引出导线与仪器接通,经检验待 工作正常后,调零,记下初读数。随即开始升(降)温,每次升 (降)温的幅度控制在10℃左右,升(降)温速度宜缓慢,到达 温度后要恒温到试件内外温差小于0.2C时才能测数,每次恒温 时间宜为3h; 6记下所有各点的温度及变形读数后,即可继续升(降) 温。整个试验的最低和最高温度差值应大于60℃。 7.6.3线膨胀系数值的取用和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按测得的温度和变形的数据用回归分析法求得两者的关 系。温度和变形若呈直线关系,其斜率即为线膨胀系数值; 2数据不多时,也可用下式计算:

附录A大孔轻骨料混凝土

A.1.1孔径骨料混凝土按其抗压强度标准值,可划分为 LC2.5、LC3.5、LC5.0、LC7.5和LC10.0五个强度等级。按其 干表观密度,可按本规程第4.1.3条划分密度等级。

A.2轻粗骨料技术要求

A.2.1轻粗骨料级配宜采用5~10mm或10~16mm单一粒级。 A.2.2轻粗骨料的密度等级和强度应根据工程需要选用。 A.2.3轻粗骨料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 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的有关规定。 A.3配合比计算与试配 A.3.1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按照本规程第·5.1.2条计算。 A.3.2根据轻粗骨料的堆积密度,宜按下式(A.3.2)计算每 立方米混凝土的轻粗骨料用量:

代中aT 线膨胀系数; E 温度为t时的变形值(mm); Eo 初始变形值(mm),如电阻应变仪在to时调零, 则o=0; to—初始温度(C); 测量时的温度(C)。

A.3.1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按照本规程第5.1.2条计算。 A.3.2根据轻粗骨料的堆积密度,宜按下式(A.3.2)计算每 立方米混凝土的轻粗骨料用量:

按体积计量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轻粗骨料用量取一立方米 松散体积(V.)。 A.3.3根据混凝土要求的强度等级和轻粗骨料品种,水泥用量 可在150~250kg/m²范围内选用,并可掺人适量外加剂和掺和 料。 A.3.4混凝土拌和物的用水量宜以水泥浆能均匀附在骨料表面 并呈油状光泽而不流消为度。可在净水灰比0.30~0.42的范围 内选用一个试配水灰比,并可按下式计算拌和物的净用水量 (kg/m):

式中W/C—一试配水灰比。 当采用干燥骨料时,应根据净用水量加上轻粗骨料1h吸水 量,按下式计算总用水量:

A.5.1大孔轻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程第6

A.5.1大孔轻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程第6.6 节的规定执行,

A.3.5振动加压成型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采用干硬 性大孔混凝土拌和物,其用水量宜以模底不满浆和坏体不变形为 准,可按本规程表5.2.3选用。 A.3.6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试验与调整应按本规程 5.3.6条进行。 A.3.7混凝土试件的成型方法,应与实际施工来用的成型工艺 相同。

A.3.5振动加压成型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采用干硬 性大孔混凝土拌和物,其用水量宜以模底不满浆和坏体不变形为 准,可按本规程表5.2.3选用。 A.3.6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试验与调整应按本规程 5.3.6条进行。 A.3.7混凝土试件的成型方法,应与实际施工来用的成型工艺 相同。

A.4.1拌和物各组分材料应按质量计量。轻粗骨料也可采用体 积计量。 A.4.2拌和物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制。 A.4.3当采用预湿饱和面干骨料时,粗骨料、水泥和净用水量 可一次投人搅拌机内,拌和至水泥浆均匀包裹在骨料表面且呈油 状光泽时为准,拌和时间宜为1.5~2.0min。采用干骨料时,先 将骨料和40%~60%总用水量投人搅拌机内,拌和1min后,再 加入剩余水量和水泥拌和1.5~2.0min。拌制少砂大孔轻骨料混 凝土时,砂或轻砂和粉煤灰等宜与水泥一起加入搅拌机内。 A.4.4现场浇筑时,混凝土拌和物直接浇筑人模,依靠自重落 料压实。可用捣棒轻轻插靠近模壁处的拌和物DB13T 1424-2011 滩晒制盐工业“制保排”技术规范,不得振捣。 A.4.5浇筑高度较高时,应水平分层和多点浇筑。每层高度不 宜大于300mm,浇筑捣实后,表面用铁铲拍平。 A.4.6大孔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采用振动加压成型。 A.4.7养护应按本规程第6.5节规定的要求进行。

附录B泵送轻骨料混凝士

B.1.1泵送轻骨料混凝土宜采用砂轻混凝土。 B.1.2泵送轻骨料混凝土采用的轻粗骨料在使用前,宜浸水或 酒水进行预湿处理,预湿后的吸水率不应少于24h吸水率。

B.1.1泵送轻骨料混凝土宜采用砂轻混凝土。

B.2.1泵送轻骨料混凝土采用的水泥应符合本规程第3.1.1条 的要求。 B.2.2泵送轻骨料混凝土采用的轻粗骨料的密度等级不宜低于 600级;当掺人轻细骨料时,轻细骨料的密度等级不宜低于800 级。 B.2.3泵送轻骨料混凝土中的轻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公称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6mm,粒型系数不宜大于2.0。 B.2.4泵送砂轻混凝土的细骨料宜采用中砂,细度模数宜在 2.2~2.7之间,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 标准及试验方法》(JGJ52)的要求,其中,通过0.315mm颗粒 含量不应少于15%。 B.2.5泵送轻骨料混凝土宜掺用泵送剂、减水剂和引气剂等外 加剂,且可掺加I、Ⅱ级粉煤灰、矿物微粉或其他矿物掺和料。 外加剂和掺和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B.2.1泵送轻骨料混凝土采用的水泥应符合本规程第3.1.1条 的要求。 B.2.2泵送轻骨料混凝土采用的轻粗骨料的密度等级不宜低于 600级;当掺人轻细骨料时,轻细骨料的密度等级不宜低于800 级。 B.2.3泵送轻骨料混凝土中的轻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公称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6mmSJG 09-2015 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粒型系数不宜大于2.0。 B.2.4泵送砂轻混凝土的细骨料宜采用中砂,细度模数宜在 2.2~2.7之间,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 标准及试验方法》(JGJ52)的要求,其中,通过0.315mm颗粒 含量不应少于15%。 B.2.5泵送轻骨料混凝土宜掺用泵送剂、减水剂和引气剂等外 加剂,且可掺加I、Ⅱ级粉煤灰、矿物微粉或其他矿物掺和料。 外加剂和掺和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B.3.1·泵送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除应满足轻骨料混凝土 设计强度、耐久性和密度的要求外,其拌和物还应满足混凝土可 泵性、粘聚性和保水性的要求。

B.3.2泵送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入泵时的落度值应根据泵送 的高度选用,宜为150~200mm;含气量宜为5%。 B.3.3泵送轻骨料混凝土试配时要求的落度值应按下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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