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46-2017 海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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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46-2017 海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标准.pdf

2.0.1绿色改造greenretrofitting

以节约能源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使用功能等为目标,对 既有建筑进行维护、更新、加固等活动。

2.0.2绿色设计greendesign

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 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 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GB/T 39048-2020 行政许可事项分类与编码规则2.0.3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

对规划和建设项自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 则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 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2.0.4改造策划retrofittingplanning

依据改造前评估结论,结合业主改造意愿,研究确定既有建筑 绿色改造模式、改造目标及技术路线等活动。

3.1.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应综合考虑项目现状、改造模式、功 能需求等要求进行改造评估和策划。 3.1.2改造评估和改造策划宜根据改造需求,按照建筑相关专业 开展局部或全面评估与策划,主要包括规划与建筑、结构与材料、 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等。 3.1.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估可采用现场查勘、问卷调研、资料审 阅、现场检测、软件模拟等办法,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和实施策略。 3.1.4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估阶段,应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应综合考虑项目现状、改造模式、功

3.1.2改造评估和改造策划宜根据改造需求,按照建筑

3.1.4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估阶段,应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

1项目概况; 2评估内容及方法; 3评估过程和结果; 4评估结论与改造建议。

3.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策划阶段,应出具改造策划报告,改造策 划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策划阶段,应出具改造策划报告

1项目现状与改造功能需求: 2项目定位与改造目标(星级定位,改造目标); 3绿色改造技术方案: 4绿色改造方案可行性(技术可行性、资源可利用性、经济性 风险控制等);

3.1.6既有建筑相关竣工图纸不全时,宜结合现场查勘进行补充 完善,为既有建筑改造提供支撑。

3.1.6既有建筑相关竣工图纸不全时,宜结合现场查勘进行花

有建筑场地安全性的评估应包括下

1场地安全性及稳定性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影响, 场地及周边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射、污染 土壤等的现状: 2场地内是否存在超标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3场地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是否完善,包括场地内道路、组团绿 地、公共服务设施、建筑物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情况等。 评估方法:查阅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环评报告、场地地形图、建 筑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纸、无障碍设计图纸等;现场检测,

3.2.2既有建筑场地规划与布局的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包括场地及周边园林绿地、河道水系 和道路,既有构筑物、构件、设施和保护性建筑及物品等现状; 2建筑环境,包括建筑室内外日照、风、声环境质量: 3场地交通及停车设施,包括场地内车行、人行路线、机动车 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设置等: 4场地绿化用地,包括场地内绿地率、集中绿化的现状,复层 绿化的布置等; 5场地雨水控制利用现状,包括场地雨水管线设置和排水能 力,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透水地面等布置情况,是否存在场地积水 情况等。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纸、景观竣工图纸、 雨水管线工图纸,建筑环境分析报告、停车设施运行记录等;现 场检测。

1建筑功能空间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2地下空间的利用现状,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工图纸等:现场检查

3.2.4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性能的评估应包括下

1外墙构造形式、传热系数及热情性等; 2屋面构造形式、传热系数及热惰性等: 3外窗、透光幕墙、屋顶透光部分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遮 阳系数及气密性等; 4地下室、外墙、室内、屋面防水的安全性定1及可靠性等。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峻工图纸,外窗、透光幕墙、屋顶透光部分 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检测报告,地下室、外墙、室内地坪、楼板、屋 顶渗漏检测报告等;现场检查。

3.2.5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可行性的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使用者改造意愿调查; 2加装电梯对建筑结构、消防、日照、楼间距、外部使用空间等 的影响。 评估方法:查阅建筑、结构竣工图纸;软件模拟加装电梯后对 建筑日照环境的影响;现场建筑结构检测,并评价加装电梯对结构 的影响程度

1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的完损状况、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 构造及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可靠程度检测: 2结构构件材料力学性能检测及主体结构和构件的变形检 测; 3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现状和改造目的及后续使用年限,依 据相应的标准,分析验算综合评估结构的安全性、抗震性及结构体

系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查阅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工图纸、使用情况和修 资料;现场检测;分析验算评估,出具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鉴 定报告。

3.2.7既有建筑结构耐久性的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既有建筑物所处工作环境: 2结构构件材料的耐久性检测。 评估方法:查阅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峻工图纸和资料,环境调 查记录、修鳝改造资料、结构构件表面覆盖的材料等,必要时对结 构耐久性能进行现场检测。

1力学性能; 2耐久性;[定3] 3回收利用价值。 评估方法:查阅设计文件、材料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测建筑 材料可回收利用性能,测算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价值

1通风空调系统基本信息,包括冷热源系统、输配系统及末端 系统的形式、局部通风或排风系统的形式、系统使用年限、设备能 效、调节控制策略等: 2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状况,包括冷热源供回水温度、供水量 运行效率,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冷却塔 令却效果,末端设备的送风量和送风参数,局部通风或排风系统的 送/排风量等; 3节能运行措施,包括系统节能运行策略、能量回收装置设 置、管道保温性能、分项计量设置、能耗管理系统设置等:

4通风空调系统能源耗量,包括建筑总用电量、冷热源设备用 电量、输送设备用电量、未端设备用电量、燃料消耗量等。 评估方法:查阅通风空调系统竣工图纸、分项计量竣工图纸, 设备材料表、设备产品合格证,系统运行记录、能源审计报告、节能 云行管理文件、能耗管理系统技术文件、能源管理系统统计数据 等;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现场检测,

3.2.10既有建筑可再生能

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类型、太阳能电池阵 列面积、装机容量、蓄电方式、并网方式,主要部件的类型和技术 参数、电能计量装置布置情况,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光电转换效 率; 2地源热泵系统的系统类型、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地源换热器 形式及数量等,地源热泵系统地源侧、机组用户侧进出水温、水流 量,系统及机组运行能效等; 3污水源热泵系统的系统类型、热泵机组性能参数、污水源换 热器的形式及数量等,污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源侧、机组用户侧进出 水温、水流量,系统及机组运行能效等; 4海水源热泵系统的系统类型、热泵机组性能参数、海水源换 热器的形式及数量等,海水源热泵系统海水源侧、机组用户侧进出 水温、水流量,系统及机组运行能效等; 5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类型、性能参数及运行参数。 评估方法:查阅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工图纸、设备材料表 设备产品合格证系统运行记录等:现场检测

1室内热湿环境,包括室内空气温度、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外 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建筑室内通风状况、住户室内热湿环境的主 观感受等; 2室内空气品质。 评估方法:以现场检测为主,辅助进行住户问卷调研。

3.2.12既有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供水系统设置和运行合理性,包括供水设备和安装位置、供 水方式、供水系统分区、供水管网水质、末端用水压力、是否充分利 用市政水压等: 2管道使用年限和运行使用情况、供水管网管材、管件及管网 损情况; 3用水计量装置设置情况和建筑用水量,包括是否按供水用 途、管理单元或付费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用水计量装置的读数 准确性,建筑总用水量及不同用途用水量; 4热水系统设置合理性,包括供水设备和安装位置、系统循环 和管道保温情况、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的时间、是否有保证用 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的措施、热水锅炉形式和能效等级; 5排水系统的设置合理性和使用现状,包括雨污水是否混合 排放、排水管是否出现堵塞渗漏现象、污水排放水质是否满足相关 标准要求等; 6给排水系统的抗震性能和隔声减振措施的设置合理性,包 活管道的抗震性能、设备是否存在噪声振动十扰、给排水管道水流 声是否存在对噪声敏感房间的干扰等。 评估方法:查阅给排水系统峻工图纸、设备材料表、产品说明 书、产品合格证,水平衡测试报告、污水水质检测报告等;进行二次 供水设施进出水水质检测、末端用水水质、压力随机抽样检测:进 行水压试验;现场检查

1各类卫生器具的使用年限、完好程度、数量、用水效率等级、 节水器具使用比例等: 2循环或加压水泵使用年限、额定参数、运行效率及能耗:

3绿化灌溉方式、绿化灌溉设备及运行情况、绿化灌溉自动控 制系统及用水量; 4空调冷却水补水量、冷却塔蒸发耗水量、冷却水水质 评估方法:查阅给排水、暖通、景观竣工图纸,给排水设备表 产品说明书或节能性能检测报告,绿化灌溉用水计量装置计量数 据、绿化灌溉及冷却水系统运行记录、冷却水系统用水量计量报 告、冷却水水质检测报告等:现场检查

3.2.14既有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的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非传统水源利用,包括是否采用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用 途、利用率、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等: 2景观水体补水水源、补水量、处理工艺、水质等。 评估方法:查阅给排水、景观竣工图纸,非传统水源当地相关 主管部门许可证明、用水计量记录和统计报告、水质检测报告,景 观水补水计量记录和统计报告、景观水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3.2.15既有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供配电设备状况,包括设备铭牌参数、能效等级及运行状况; 2供配电系统布置方式,即高、低压供配电系统的线路布置方式: 3电能计量表设置,包括常用供电主回路设置电能计量表情 况、电能数据采集与保存现状等; 4电能质量,主要包括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功率因 数、谐波电压及谐波电流等。 评估方法:查阅电气峻工图纸、主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能源 审计报告、电能计量表运行数据;现场检测。

1照明方式及产品类型,灯具的类型及效率,镇流器类型、功 率因数等:

2照明控制方式; 3照明质量,主要包括照度、均匀度,核查显色指数、色温和眩 光; 4照明功率密度。 评估方法:查阅电气竣工图纸、产品说明书、自控装置产品型 式检验报告,能源审计报告、照明质量检测报告、照明功率密度值 检测报告、运行能耗数据等:现场检测

2照明控制方式; 3照明质量,主要包括照度、均匀度,核查显色指数、色温和眩 光; 4照明功率密度。 评估方法:查阅电气竣工图纸、产品说明书、自控装置产品型 式检验报告,能源审计报告、照明质量检测报告、照明功率密度值 检测报告、运行能耗数据等:现场检测。 3.2.17既有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及智能化系统的评估宜包括下列 内容: 1能耗计量装置设置的合理性和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的功能; 2智能化系统的配置情况: 3电梯智能化控制措施,即是否采用电梯群控、扶梯感应启停 及变频等自动控制措施。 评估方法:查阅电气竣工图纸、智能化系统专项深化设计竣工 图纸、电梯系统专项深化设计竣工图纸,能源审计报告、运行能耗

1能耗计量装置设置的合理性和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的功能; 2智能化系统的配置情况: 3电梯智能化控制措施,即是否采用电梯群控、扶梯感应启停 及变频等自动控制措施。 评估方法:查阅电气竣工图纸、智能化系统专项深化设计竣工 图纸、电梯系统专项深化设计竣工图纸,能源审计报告、运行能耗 数据:现场检查。

3.3.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策划应根据评估结果和项目功能需求,

3.3.2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项目定位与改造目标、绿色改造技术 方案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相关内容,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使用需求、技术可行性及经 济性等综合确定,选择的技术路线、技术措施、设施设备及材料应 相互匹配。

应用潜力,并应在现有设备或系统不适宜继续使用时,再进行局部 或整体改造更换,

1在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既有建筑进行绿色改造 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 以及《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根据改造评估报告,保护既有建筑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持场

地及周边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场地内可利用既有构 筑物、构件和设施,可根据其功能特点加以利用,或改造后进行 再利用。 3场地交通和停车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行的原则合理组织场地 的交通流线,避免相互交叉、十扰,合理设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 机动车与人行以及机动车与人行的交叉口: 2)停车设施的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自行 车停车设施的设置应合理、方便出入,机动车地面停车位不应挤占 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3)宜在场地内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鼓励新能源汽车的 使用; 4)宜设置智能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4应在人行道设置无障碍通道,并与场地内部无障碍设施和 场地外无障碍通道相互联通。 5宜增加场地的绿化用地面积,绿化用地宜采用养、灌、草结 合的复层绿化,可进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6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时,应进行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改造,可采 取下列措施: 1利用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雨水塘、景观水体调蓄雨 水; 2将硬质铺装地面改造成透水铺装; 3优化场地竖向设计,让道路、广场、屋面的雨水以重力流方 式进人绿地、雨水花园等地面生态设施。 7应借助计算流体力学(CFD)手段对场地风环境进行模拟预 则,对既有建筑场地进行场区功能重组、构筑物与景观的增设等措 施,改善场区的风环境,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 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

可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2)场地风环境模拟应以项目所在地块为对象,当模拟仿真结 果存在不利风环境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善,并出 具优化论证说明。 3)项目场地风环境应有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

1在建筑功能改造提升设计时,宜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结构与 空间,减少拆改,优化功能布局,保证建筑内部交通流线顺畅,互不 十扰,提高空间利用率。 2可根据改造评估分析,通过加装电梯等技术措施,改善和提 升原有建筑使用的便捷性、舒适性,同时完善室内与室外场地及其 相互之间的无障碍设计。 3应根据功能需求因地制宜地进行建筑使用空间的布局重 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同时宜避免 建筑间的视线干扰。 4公共建筑室内功能空间改造,宜采用轻质、可拆卸或可循环 利用的工业化预制构件隔断(墙),实现建筑空间灵活分隔和转换。 5在建筑外立面改造时,应注重建筑形式与周边建筑风格相 协调,不宜增加无实际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 6对于出现渗漏和防水材料超过或接近使用年限的建筑,应重 新进行防水设防处理,相关技术措施应符合各部位相关规范要求。

1根据改造评估报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可优先采用浅色 面、反射隔热涂料、设置保温层或隔热层等隔热保温技术措施。 2外墙改造应根据建筑类型、墙体材料、饰面方案等实际情况 先择保温系统方案,保温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3屋面改造宜采用涂刷反射隔热涂料、设置保温层、隔热层等 措施。

4玻璃幕墙和玻璃采光顶的改造应提高玻璃及框架龙骨等保 温、隔热性能,门窗改造应综合考虑安全、采光、隔声、遮阳、通风、 气密性、水密性和热工性能要求,选用符合应标准和功能要求的 节能门窗,门窗框与墙之间应设置保温密封构造。 5建筑遮阳设计应综合考虑遮阳装置对建筑立面效果、通风、 采光、抗风和耐久性能的影响,选择适宜的遮阳形式,宜采用活动 外遮阳措施。 6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 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相 关要求。

1室内改造设计应进行声环境、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专项分 析,改造后的既有建筑室内物理环境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现行 标准的规定。 2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充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 声性能及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 声设计标准》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宜采用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1)建筑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 2楼板隔声性能不满足时,宜采取弹性面层、弹性垫层、隔声 吊顶等措施: 3屋面板为轻型屋盖时,应采取降低屋面板隔绝雨点噪声的 措施; 4)对建筑内的有噪声污染的机房等房间进行隔声处理,室内 的设备和管道要进行减震和隔震处理。 3应对建筑室内环境的自然通风、气流组织进行重新设计,采 取合理措施加强室内自然通风。室内无法形成流畅的通风路径时, 宜设置辅助通风装置以加强建筑的自然通风性能。 4宜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对天然采光不足的建筑空间,应采取 相关技术措施增加自然采光。

2在安全、可靠、经济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利用原有结构构件, 避免不必要的折除或更换,原结构构件的利用率不应小于70%。保 留利用原有结构构件和新增结构构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于保留利用的结构构件,应有确保安全的针对性措施: 2)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需要连接时,应采取合理可靠的 连接方式; 3)新增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明确、可靠的传力途径。 3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时,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其 后续使用年限。后续使用年限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表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 4对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对结构加固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应优先采用具有良好减震性能且其部件损伤后易于更换的隔震 消能等结构控制产品 5应采用模板使用少、加固体积小的结构加固技术。新增结构 构件宜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工业化生产程度较高 的构件。 6建筑公共部位改造应进行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 7增层改造时应根据原结构形式通过方案比选确定增层方

式。室外增层改造可选择直接增层、外套结构增层等形式,室内增 层可选择分离式、整体式、吊挂式、悬挑式等形式。

隔墙应采用轻质材料。鼓励使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和部品。室 内装修应围绕建筑使用功能进行设计,避免过度装修

1冷热源系统进行改造时,应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节能潜力, 根据改造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更换设备。对于运行效率不低于现行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标准规定的3 级能效等级且使用不大于10年的原有空调冷水机组应加以利用。 2根据系统原有的冷热源运行记录及改造后建筑热负荷和逐 项逐时冷负荷的计算结果,结合当地能源结构以及价格政策、环保 规定等,合理选择冷热源型式及配置机组容量和台数。 3新增冷热源机组的能效指标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地方标准能效限定值,房间空气调 节器等能效等级应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应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 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冷水机组出水或回水温度应 根据建筑实际负荷的变化进行设定,并结合控制系统的改造实现 出水温度自动设置。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5空调制冷系统所用制冷剂应在安全的基础上选用环境友好 的制冷剂。在过渡时期选用过渡制冷剂时,应符合我国制冷剂淘汰 期限的规定。 6根据房间功能要求和负荷特性等,进行合理分区,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情况 1使用时间不同: 2)温湿度基数和充许波动范围不同; 3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同:

13水系统中管道与设备的保温保冷措施、空调风系统的防漏 风和绝热措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CB50736的要求。 14暖通空调水系统应进行水力平衡调试,当设计工况下并联 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15%时,宜采取以下水力平衡 措施: 1)调整水系统不平衡管路的管路布置或管径; 2)设置电动平衡阀。 15应合理采用消声隔振措施 1)靠近通风、空气调节与制冷机房,且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房 间,可采用密封门窗、堵塞空洞和设置隔振器,辅以降低声源噪声 的吸声措施满足环境噪声标准: 2)暴露在室外的冷却塔、空气源冷(热)水机组等,可通过在其 进、排风口设置消声设备,或在其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达到环 境噪声要求; 3选择消声设备时,应根据系统所需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 和消声设备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特性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4.4.2热湿环境与空气品质

1建筑室内温度、湿度和新风量等空气参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有关要求。 2应根据房间的朝向及内部功能,合理划分空调区域,对系统 并行分区控制,以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通风与空调系 统能耗。各主要功能房间应采取可独立调节的空调末端装置。 3应合理设计气流组织。不同功能房间应保证一定压差,避免 气味散发量天的空间(比如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的气味或污 染物串通到室内别的空间或室外主要活动场所。 4宜对室内人员密集场所的CO,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 与通风系统联动,使CO2浓度始终维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CO浓度监测装置,CO浓度应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4.4.3能源综合利用

4.5.1节水器具与设备

率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3级。

表5各类节水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表

目前我国已对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定了相关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 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 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等,今后还将陆续出台其他用水器具的标准。

目前我国已对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定了相关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 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 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等,今后还将陆续出台其他用水器具的标准。

2当建筑内设有公用浴室时,应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 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并带有感应开关、延时自闭阀或脚踏式 开关等定量或定时装置。 3空调设备或系统应采用节水冷却技术。循环冷却水系统设 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 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 4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并 满足下列要求: 1)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2)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 3)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易传播,应避 免采用喷灌方式。

1供水系统应节水、节能,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当需要加压供水时,应根据卫生 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供水方式。自备加压系统应根据项目的 具体条件选型,可优先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水箱水泵供水、变频供 水等节能的供水技术。 2)进行给水系统整体改造或管网局部改造时,应采取减压限 流的节水措施,建筑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于0.3MPa。 3)污水应达标排放,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考虑废水的回收 再利用。 4)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如需改造或加装生活热水系统,优 先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等作为热源。 2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 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 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热水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设集中热水供应时,应设干、立管循环;用水点出水温 度达到45℃的放水时间不应大于15s; 2)医院、旅馆等公共建筑用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的放水时 间不应大于10s。 3用水分项计量应按照使用用途、管理单元、付费单元、管网漏 损检测等要求进行设置。分项计量水表位置可按照下列要求设置: 1)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和公共部位的景观、灌溉等不同用 途的供水均应设置水表; 2)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水表; 3)宜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设置分级水表。 4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 管材、管件; 2)室外理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3)水池、水箱设置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机械联动或自动联动 关闭措施; 4)管道、设备的抗震性能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和海南省 地方标准的要求。

4.5.3非传统水源利用

1景观水体用水、绿化用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浇酒用水、冲 则用水、冷却水补水等不与人体接触的生活用水,采用市政再生 水、雨水、建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且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 水质》GB/T18921、《采暖空调系统水质标准》GB/T29044等现行国 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2非传统水源给水系统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必 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给水管道应设计涂色和标识; 2)水池、水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等均应采取防止误 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3既有雨水排水系统应结合场地情况,采取下列改造措施: 1)屋面雨水和地面雨水就近排入绿地、雨水花园等地面生态 设施; 2)土壤的渗透能力不足时,设置加强雨水入渗的设施; 3)根据场地雨水径流量情况,设置雨水溢流排放设施。 4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使用自来水或地下并水DB41T 1852-2019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应优先采用 雨水,并满足下列规定: 1)充分利用景观水体来储存和调蓄雨水; 2)设置前置塘、人工湿地等生态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污染; 3)使用非传统水源补水时.应在补水管上设置水表计量:

1供配电系统改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对供配电系统的容量、供电线缆截面和保护电器的动作 特性按改造目标参数重新进行验算,并根据用电负荷分级情况校 验供电可靠性: 2)配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宜采用放射式接线:根据变压器的容 量、分布及地理环境等情况,也可选用树干式或环式: 3)低压配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宜根据负荷容量、负荷性质和分 布情况选用树十式、放射式或链式。 2配电系统改造电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配电系统中在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充许限值 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充许不平衡度》GB/T15543 的规定,当既有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三相负荷的不平衡度大于等于15% 时,应由主及次重新分配产生不平衡负荷的用电设备相序,使三相 负荷不平衡度满足要求。 2)设计中应正确选择电动机、变压器的容量,并应降低线路 阻抗。 3)当采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措施后,仍达不到电网合理运行 要求时,宜采用带有串联调谐电抗器的并联电力电容器组作为无 功补偿装置;必要时,也可采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 4)单相负荷较多的供电系统,配变电所集中设置的功率因数 补偿装置应采用部分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3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三相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规定,不应低于 能效1级标准。 4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型,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其能效

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相变压器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 经济运行》GB/T13462确定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经济运行区。 5应保证用电安全性:按现行标准设置电气火灾报警装置:电 源插座应由独立的分支回路供电,并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增 加保护电器动作灵敏度的校核并调整保护电器动作特性;应完善 等电位联结。 6改造时由于负荷变化,应增加保护电器动作灵敏度的校核 并调整保护电器动作特性

1室内照明场所照明数量和照明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数量和质量 指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 规定。 2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对 照明功率密度(LPD)的限值要求,并满足以下规定: 1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居住建筑公共空间的照度、照度 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2)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居住建筑公共空间的照明功率密 变(LPD)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 定的现行值; 3应根据不同房间或场所的视觉要求、工作性质和环境条件 确定合理的照明标准值和照明方式。高大空间应采用混合照明或 分区一般照明的方式。 4夜景照明改造的设计根据建筑的功能、环境区域亮度、表面 装饰材料、城市规模等确定合理的亮度或照度标准,并满足以下 规定: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2)根据建筑特点合理采用局部照明方式NB/T 10103-2018 风电场工程微观选址技术规范,避免采用大面积投 光将整个建筑均匀照亮的方式: 3)夜景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假日、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三 种控制模式。 5选用的照明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明产品的能效限定值或节能评价值符合表6中所列现行 国家标准。

表6我国已制定的照明产品能效标准

2)在满足光限制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开启式直接型照 明灯具,室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0%,室外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 55%,要求反射罩具有高的反射比。 3)选择合理的灯具配光可使光的利用率提高,达到最大节能 的效果。 4)采用节能并与光源匹配的镇流器。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 放电灯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 6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车库等公共区域均应采用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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