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246-2021 河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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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246-2021 河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2.0.18建筑综合节能率buildingenergysavingrate

设计建筑和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建 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设计建筑不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 建筑能耗综合值与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 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

SJZ 9142.1-1987 高保真音频设备和系统最低性能要求 第1部分:概述2.0.21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utilizationratioofrenewableenergy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系统中可再生 能源利用量占其能量需求量的比例。

省主要城市建筑热工设计区属应按表

表3.1.1主要城市建筑热工区属

3.1.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应根据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 过被动式设计降低建筑冷热需求和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的能效 达到超低能耗。 3.1.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参数及能效指标为约束性 指标,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参数为推荐性指标。 3.1.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优化围护结 构保温、隔热、通风、遮阳等关键设计参数,最大限度的降低 供暖、供冷需求。 3.1.5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采用全装修。室内装修应简洁,不 应损坏围护结构气密层和影响气流组织,并宜采用获得绿色建 材标识(或认证)的材料与部品。 3.1.6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运行策略, 并符合下列规定: 1立足建筑设计,充分利用建筑构件和设备的功能实施控 制调节;

指标,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参数为推荐性指标。 3.1.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优化围护结 构保温、隔热、通风、遮阳等关键设计参数,最大限度的降低 供暖、供冷需求。

2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建筑实际使用情况做出动态运行策 略调整; 3提出高性能外围护结构保温系统及建筑气密性保障等关 键部位的维护和检验要求: 4根据建筑的能耗数据、建筑的使用情况记录和气象数据 进行调整; 5明确新风系统的全年运行方式; 6提出建筑运行数据记录、分析的要求。 3.1.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及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的要求。 3.1.8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 行设计。 3.1.9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

3.2.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 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2.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

3.2.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Pe为人员密度,单位:人/m²。

4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单位时间人均所需新风量应按照现行 国家卫生标准中的容许浓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应满足现行国家 相关标准的要求。 3.2.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主要功能用房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学校建筑、医院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

级高要求标准的规定; 2旅馆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一级的规定: 3其他类型公共建筑中的房间,根据其使用功能,可采用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应规定 或按照该建筑相应的专业设计标准中的隔声设计要求执行。 3.2.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可 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GB/T18883规定限值的90%。 2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μg/m3,且室内PM1o年均 浓度不高于50μg/m3。

3.3.1性能化设计应采用协同设计方法。 3.3.2性能化设计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 标要求,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优化确定建筑设计方 案。

3.3.3性能化设计宜按下列规定进

1 设定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 2 制定设计方案; 3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进行设计方案的定量分析 及优化,优化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关键参数、建 筑空间和布局、机电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控制策略及

使用模式; 4分析优化结果并进行达标判定。当能效指标不能满足所 确定的目标要求时,应修改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定量分析和优 化,直至满足目标要求: 5确定优选的设计方案; 6编制性能化设计报告。 3.3.4性能化设计以定量分析及优化为核心,进行建筑和设备 的关键参数对建筑负荷及能耗的敏感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 结合建筑全寿命期的经济效益分析,进行技术措施和性能参数 的优化选取。

+帆帆一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群的规划设计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通过优 化建筑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 李增强自然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照,减少冷风对 建筑的影响。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建筑主入 口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4.1.2建筑方案设计应根据建筑功能和环境资源条件,以气候 环境适宜性为原则,充分利用自然光、自然通风以及围护结构 呆温隔热等被动式建筑设计手段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4.1.3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50,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不宜 大于0.70,屋顶透光部分面积比例不宜天于屋顶总面积的20%。 4.1.4外围护结构应采用高性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及门窗系 统,不宜米用玻璃幕墙。 4.1.5建筑进深选择应考虑大然采光效果。进深较大的房间, 应设置采光中庭、采光竖井、光导管等设施,改善天然采光效 果。 4.1.6地下空间宜采用采光大窗、采光侧窗、下沉式广场(庭 院)、光导管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 4.1.7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 位置,缩短能源供应输送距离。同一公共建筑的冷热源机房宜 位于或靠近冷热负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4.1.8建筑设计宜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

4.1.1建筑群的规划设计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通过优 化建筑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 季增强自然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日照,减少冷风对 建筑的影响。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建筑主入 口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环境适宜性为原则,充分利用自然光、自然通风以及围护结构 保温隔热等被动式建筑设计手段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4.1.3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50,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不宜

4.1.3 建巩体形系数不直人 . 立面窗墙面积比不 大于0.70,屋顶透光部分面积比例不宜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4.1.4外围护结构应采用高性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及门窗系 统,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4.1.5建巩进深选择应考虑天然采光效果。进深较人的房间, 应设置采光中庭、采光竖井、光导管等设施,改善天然采光效 果。

4.1.6地下空间宜采用采光大窗、采光侧窗、下沉式广场(庭 院)、光导管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 4.1.7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 应置,缩短能源供应输送距离。同一公共建筑的冷热源机房宣 位于或靠近冷热负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8建筑设计宜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

4.1.9当进行建筑适变性的设计时,应采取保证保温层和气密层连续性的措施。4.1.10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建筑遮阳等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同步设计,并预留安装、检修条件。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宜符合表4.2.1的规定。表4.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传热系数K[W/(m2·K)]围护结构部位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屋面0.10~0.300.15~0.35外墙0.10~0.300.15~0.40外窗(包括透光幕墙)≤1.5≤2.2屋顶透光部分≤1.5≤2.2地面及外挑楼板0.25~0.40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1.2~1.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楼板0.3~0.5透光部分≤1.5外门非透光部分≤1.54.2.2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SHGC)宜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太阳得热系数(SHGC)气候区属太阳得热系数(SHGC)寒冷地区冬季≥0.45、夏季<0.30夏热冬冷地区冬季≥0.40、夏季<0.15注:太阳得热系数为包括建筑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13

4.2.3外门窗气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外围护结构应控制热桥的产生,进 行减少或消除热桥的专项设计。

.3.2外墙减少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

1外墙外保温层采用单层保温板时,保温板应采用锁扣方 式连接:采用双层保温板时,保温板应采用错缝拼接方式,避 免保温板间出现通缝: 2墙角处宜采用成型保温构件; 3保温层应采用断热桥锚栓固定: 4不宜在外墙上固定龙骨、支架等可能形成热桥的部件: 确须固定时,应在外墙上预理断热桥的锚固件,并采用相关措 施,降低传热损失; 5穿墙管预留孔洞直径宜大于管道外径100mm以上,墙

体结构或套管与管道之间应填充保温材料: 6开关、插座接线盒等不宜设于外墙上。 4.3.3屋面减少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保温板需要分层铺贴时,保温板应分层错缝铺贴,各 层之间应有粘结,避免保温板间出现通缝: 2屋面保温层靠近室外一侧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应延续 到女儿墙顶部盖板内;屋面结构层上、保温层下应设置隔汽层; 隔汽层及排气构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 规范》GB50345的规定: 3女儿墙等突出屋面的构件,其保温层应与屋面、墙面保 温层连续,避免出现结构性热桥。女儿墙、风道出风口等薄弱 处,宜设置金属盖板;金属盖板与结构连接部位,应采取减少 热桥的措施; 4出屋面管道的预留洞口宜大于管道外径;伸出屋面外的 管道应设置套管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填充保温材料。 5水落口的预留洞口宜大于水落斗管径100mm以上(矩 形水落斗时,预留洞口宜大于水落斗横断面尺寸100mm以上), 水落斗与女儿墙的缝障宜采用发泡聚氩酯进行填充

4.3.4地下室和地面减少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室外墙外保温层应采用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保温 层外侧和内侧宜分别设置一道防水层; 2当有地下室时,地下室外墙外保温层应与地上外墙外保 温层连续,地下室外墙外保温层埋置深度应向下延伸至地下室 底板标高处; 3当没有地下室时,建筑首层地面应进行保温处理,其外

墙保温层的埋置深度从室外地坪算起,向下延伸到冻土层以下 且不应小于1000mm

4.3.5外门窗减少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宜采用简洁的造型和节点 设计。 4.4.2 围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建筑气密性专项设计。 4.4.3 围护结构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并在施 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注气密层位置。 4.4.4 气密层设计应结合围护结构,选择适宜的气密性材料。 4.4.5应选用气密性等级高的外门窗,门窗外框与门窗洞口之 间的缝隙应做气密性处理。外窗框与窗扇间宜采用3道耐久性 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每个开启扇至少设2个锁点。

间的缝隙应做气密性处理。外窗框与窗扇间宜采用3道耐久性 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每个开启扇至少设2个锁点。

4.4.6穿外墙管道、电气接线盒等部位应进行建筑气密性节点 设计,穿气密层电力管线等宜采用预埋穿线管等方式,不应采 用桥架铺设。

4.4.7围护结构不同材料的交界处以及排风等设备与围护结构 交界处应进行密封节点设计,并应对气密性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4.4.7围护结构不同材料的交界处以及排风等设备与围护结构

4.5.1外门窗性能和建筑遮阳装置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夏季遮 阳、冬季获得日照以及天然采光的需求, 4.5.2建筑遮阳设计应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门窗朝向及建筑 安全性综合考虑。 4.5.3建筑的南向外门窗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可调节中置遮 阳或水平固定外遮阳设施,东、西向外门窗宜采用可调节外遮 阳设施,并与建筑立面、门窗洞口构造进行一体化设计。

5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

5.1.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方式应根据建筑等级、供 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 较后确定。

5.1.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方式应根据建筑等级、供 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 较后确定。 5.1.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系统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 源。 5.1.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优先选用优质耐久型供暖、供冷和 通风设备。 5.1.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的管道和设备 应采取隔振、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等相关标准的规

5.1.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优先选用优质耐久型供暖、供冷和 通风设备。

5.1.4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的管道和设备

应采取隔振、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等相关标准的规 定。

5.2供暖和供冷系统设计

5.2.1 供暖、供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优先选用高能效等级的产品,并注重系统能效的提高; 2 有利于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冷热源; ? 考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 4 可根据建筑负荷灵活调节: 5 当有生活热水需求时,应兼顾生活热水需求。 5.2.2 当采用空调系统进行供暖、供冷和通风时,空调系统应

5.2.3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一体式热回收新风热泵机组等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5.2.5循环水泵、通风机等用能设备应具备变频调速功能。 5.2.6应根据建筑冷热负荷特征,优化确定新风再热方案或采 用适宜的除湿技术措施。

5.2.7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5.3新风热回收及通风系统设计

5.3.1 应充分利用建筑物的自然通风,降低室内供暖和供冷需 求。 5.3.2应采用高效新风热回收系统,新风热回收系统设计应考 虑全年运行的合理性及可靠性

5.3.3新风热回收装置类型应结合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性综合考 患确定。设计时应采用高效热回收装置。寒冷地区宜根据项目 技术经济分析情况选用全热回收装置或显热回收装置,夏热冬 冷地区宜选用全热回收装置

5.3.3新风热回收装置类型应结合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性综合考

5.3.3新风热回收装置类型应结合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性综

5.3.4新风热回收装置换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显热型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5%; 2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0%。 5.3.5新风热回收系统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 5.3.6与室外连通的新风和排风管路均应安装保温密闭型电动 风阀,并与系统联动:当系统处于关闭状态时,应确保新风和 排风管路风阀处于关闭状态。 5.3.7新风热回收系统应设置低阻高效率的空气净化装置,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净化装置对于大于等于0.5um细颗粒物的一次通过 计数效率宜高于80%,且不应低于60%; 2空气净化装置宜安装在进风口、回风口、热回收装置进 风前、换热器前或其他合适的位置。 5.3.8寒冷地区的新风热回收系统应设置防冻及防结霜措施。

. 文儿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 5.3.6与室外连通的新风和排风管路均应安装保温密闭型电动 风阀,并与系统联动;当系统处于关闭状态时,应确保新风和 排风管路风阀处于关闭状态。

5.3.8寒冷地区的新风热回收系统应设置防冻及防结霜措

风可不经过热回收装置直接进入室内

1 应设置机械补风措施,并应对厨房补风采取加热措施: 2补风与排风应具有良好的气流组织,补风量宜按排风量 的80%~90%计算: 3补风管道应保温,防止结露;补风管道引入口应设置保 温密闭型阀门电动风阀,并与排风系统联动,在排风系统未开 启时,应关闭严密。 4当采用新风热回收系统时,卫生间排风宜通过显热回收 后直接排出,不应作为回风重新进入室内。 5.3.11空调机组应进行消声隔振处理,新风出口处和排风入口 处应设消声装置及软连接

5.3.12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检测

5.4.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应设置监测

与控制设备或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与控制内容可包括参数监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 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连锁与自动保护、能量 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 2系统规模大、制冷空调设备台数多且相关联各部分相距 较远时,应采用集中供暖系统: 3不具备采用集中监控系统的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宜 采用就地控制设备或系统。

5.4.2节能控制宜以主要房间或功能区域为控制单元,实现供 废暖空调、照明和遮阳的整体集成和优化控制,并宜具有下列功 能: 1在一个系统内集成并收集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照度 人体在室信息等与室内环境控制相关的物理量: 2包含房间的遮阳控制、照明控制、供冷、供热和新风末 瑞设备控制,相互之间优化联动控制; 3在满足室内环境参数的前提下,以降低房间综合能耗为 自的,自动确定房间控制模式,或根据用户指令执行不同的空 间场景模式控制方案。

5.4.3当有多种能源供给时,应根据系统能效对比因素进行优 化控制。

5.4.4新风机组的控制策略宜符合下列规定:

5.4.4新风机组的控制策略宜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变化,实现相应的设备启停、风 机转速及新风阀开度调节: 2设置压差传感器检测过滤器压差变化: 3根据最小经济温差(差)控制新风热回收装置的旁通 阀门,或联动外窗进行自然通风: 4提供触摸屏、移动操作软件等便捷的人机界面。

6.1.1给水排水系统的节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6.1.2建筑用水、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 调系统用水等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6.1.3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量计量 装置。 6.1.4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 久性标识。

6.1.5应使用耐腐蚀、耐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和管

6.2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

6.2.1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经 批准可采用叠压供水系统, 6.2.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6.2.3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不应低于2级。 6.2.4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

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

6.2.7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合理选 释搭配水泵及调节设施,宜按供水需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 数,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6.2.8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及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层 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和能耗等因素综合确 定。

6.2.9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宜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 至室外管网。

6.3.1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 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 供应系统。

6.3.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

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 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 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 数(COP)不宜低于表6.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 施。

表6.3.3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

同司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 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6.3.5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并符 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1.1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经济合理、高效节能。 7.1.2电气系统宜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损耗低、谐波 发射量少、能效高、经济合理的节能产品。 7.1.3满足本标准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给水排水专业中对 电气专业的相关要求

.2.1灯具的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下

AH自XF 口 儿 125W以上LED灯具及气体放电灯电子镇流器的谐波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 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的有关规定: 25W~25W的LED灯具的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表7.2.1 的规定。

表7.2.15W~25W的LED灯具的谐波电流限值

QSDLZ 0001S-2015 鲁洲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 玉米胚芽13≤n≤39次谐波

7.2.2大型用电设备、大型可控硅调光设备、电动机变频调速 控制装置等谐波源较大设备,应就地设置谐波抑制装置。 7.2.3主要功能区域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按需照明,采 光区域的人工照明宜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有条件时采 用照明调光控制

7.2.4电梯系统应采用节能的控制及拖动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1设置两部及以上垂直电梯时,应采取群控等节能措施: 2垂直电梯宜采用变频调速拖动方式,高层建筑可采用能 量回馈装置; 3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 7.2.5设置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DL/T 714-2019 汽轮机叶片超声检验技术导则,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 系统,对冷热源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等 进行自动监测与节能运行控制。 7.2.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50314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334的有关规定。

7.3.2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对建筑室内环境关 键参数和建筑能耗进行数据在线监测、记录和动态分析,并符 合下列规定:

1应对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环境进行监测,宜分层、 分朝向、分类型进行监测与计量; 2应按能耗核算单位及用电、自来水、蒸汽、热水、热/ 冷量、燃气、油或其他燃料等的不同能耗形式,进行分类分项 计量; 3应按照明插座、空调、电力、特殊用电分项进行电能监 测与计量; 4应对冷热源、输配系统、单台大于等于100kW的用电设 备等关键系统能耗或能耗设备进行重点监测与计量: 5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应对其单独进行计量: 6宜对室外温湿度、太阳辐照度等气象参数进行监测: 宜对公共建筑使用人数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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