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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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pdf

排水户截流井的现场调查,包括: 1)调查截流点处雨、污水管道的设计参数: 2)调查截流点处雨、污水管道的混接情况; 3)调香排水户内部雨、污混接情况。

2排水口截流井的现场调查,包括: 1)调查排水口的设计参数; 2)调查排放水体最低和最高水位,排水口底标高与水体标 高的关系; 3)排水口处有闻门或拍门时,调查闸门或拍门的设计 参数。 3污水接纳能力现场调查,包括调查接纳混接污水的污水 道、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是否有污水接纳能力,

WS 670-2021 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3.2.4截流并处测量和管道检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工作应包括:控制测量、管道测量、地形测绘和测量 成果整理;测量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有关规定。 2排水管道检测工作应包括:管道走向、管径、理深;可采用 人工调查、潜望镜(QV)检测、有线电视(CCTV)检测和声纳检测 等方式;排水管道检测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 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II181的有关规定

3.2.5宜选择旱天开展混接污水的流量测定工作,并应符合下列

1 测定方法可采用容器法、浮标法或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测 定法。 2有条件时宜采用容器法,采用容器法时宜按下式计算:

V X 3.6 n △t

式中:Qdc 早天测定流量(m/h) n 测定次数,宜测3天,每天测3次,早、中、晚各 一次; 第i次测定的容器内水的体积(L); △t 第i次测定的收集时间(s)。

3测定非满管流管道的流量可采用浮标法,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选择断面无变化、水面无跌落的连续直线段进行测 定,管道直线段长度宜大于10米; 2)浮标法所使用器材宜包括浮标、皮尺和秒表;浮标流动 的起止点距离宜采用皮尺测量,读数宜精确到厘米;浮 标流动的时间宜采用秒表计时: 3)测量次数宜取9次,并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 Qde 早天测定流量(m/h); 测定次数,宜测3天,每天测3次,早、中、晚各 一次; 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²); L;一第i次测定浮标流动的起止点距离(m); △t第i次测定浮标流动时间(s)。 4测定满管流管道、非满管流管道或排水口的流量可采用 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法,作业前应校准仪器,作业时应避免探头被 淤积物或漂浮物覆盖

3.3.1截流井的设计流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混接污水测定流量的基础上,按下式计算

式中: Q; 截流并设计流量(m/h)

β一一系数,按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取值; Qde旱天测定流量(m/h),按本规程第3.2.5条的规定 测定。 2截流井的最小设计流量Qdc宜为10.0m/h,重力截流管 的最小管径宜为DN200,压力截流管的最小管径宜为DN100。 3.3.2无法测定混接污水流量时,截流并的设计流量可按下式 估算:

Q,=βXQdr Xn

式中:Q; 截流井设计流量(m°/h); β 系数,按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取值; Qdr 服务范围的设计平均日旱天污水量(m/h): 服务范围内污水混接率,宜取20%~50%;服务范 围内污水混接严重时,宜取上限;反之,可取下限。 3.3.3系数β可按表3.3.3的规定取值

3.3.3系数β可按表3.3.3的规定取值。

表3.3.3系数β取值表

注:当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系数3可采用内插

3.3.4提升式截流并配套潜污泵的设计参数和水泵选用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采用抗堵塞性能良好的潜污泵,水泵规格宜相同,配置 数量宜为2~3台,含备用泵1台,单台潜污泵的流量9h应按下式 计算:

式中:qb 单台潜污泵设计流量(m/h); Q; 截流井设计流量(m"/h);

一工作泵台数,宜为1~2台 2潜污泵的设计扬程应按下式计算,并应按现行上海市标 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DBJ08一22的有关规定校核设计最 高扬程和最低扬程。

1有效容积应满足潜污泵每小时启停6次~12次的要求 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Eff 集水池有效容积(m); qp 单台潜污泵设计流量(m"/h); Zmax—每小时最大启停次数,宜取6次/h~12次/h。 2集水池最低水位应满足配套潜污泵所需最小淹没深度的 要求; 3集水池的设计最高水位宜取截流井设计流量时的雨水管 充满度水位

进水管:2一截流并:3一防倒灌闻门:4一排放 5一排水口:6一污水管;7一截流管

进水管;2一分流井;3一防倒灌闸门;4一排放管;5一排水口 6一截流管一;7一污水管:8一截流管二;9一截流井

3.3.9在设计截流量较小,截流管为重力自由出流,且无下游污 水、雨水或河水倒灌风险的场合,可采用堰式截流井、槽式截流井 或堰槽结合式截流并,其功能应到达本规程3.1.1条第1款基本 功能要求,其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防止变形的保护措施 2重力式截流并的截流管最小管径宜为DN20O,进口前应 设限流设施, 3提升式截流并的压力管最小管径宜为DN1OO,设计流速 宜为0.7m/s~2.0m/s。 3.3.11提升式截流井的格栅宜采用提篮式格栅或回转式格栅: 事联形式截流并不宜采用粉碎式格栅;格栅选型应符合现行上海 市地方标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DGI08一22的有关规定 3.3.12提升式截流并配套的潜污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潜污泵在设计负荷范围内应无振动和气蚀现象。 2 潜污泵的旋转部件、电机应进行动、静平衡试验。 3潜污泵的运转噪声不应高于80dB(A)。 4潜水电机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防护等级应采用IP68,宜 配套冷却系统。 3.3.13截流井的液压动力站应采用分体式液压站,由液压油箱 漠块、电机泵模块和多个液压阀组模块组合为一体;液压动力站 通过管路连接限流阀和防倒灌闸门;液压动力站应为户外式,防 护等级应为IP54及以上

防止变形的保护措施 2重力式截流井的截流管最小管径宜为DN200,进口前应 设限流设施, 3提升式截流并的压力管最小管径宜为DN100,设计流速 宜为0.7m/s~2.0m/s.

3.3.11提升式截流井的格栅宜采用提篮式格栅或回转式格栅,

1 潜污泵在设计负荷范围内应无振动和气蚀现象。 2 潜污泵的旋转部件、电机应进行动、静平衡试验。 3 潜污泵的运转噪声不应高于80dB(A)。 4潜水电机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防护等级应采用IP68,宜 配套冷却系统。 3.3.13截流井的液压动力站应采用分体式液压站,由液压油箱 模块、电机泵模块和多个液压阀组模块组合为一体;液压动力站 通过管路连接限流阀和防倒灌闻门;液压动力站应为户外式,防 护等级应为IP54及以上

3.4.1截流并主体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和《城镇给 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的有关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 应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公为永用可恋作用和便

3.4.3截流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

现浇钢筋混凝土截流井: 1)承载力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顶盖、侧壁及底板 等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 (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 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 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 2预制玻璃钢(GRP)、不锈钢和HDPE截流井: 1)承载力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构件或连接的强度 破坏、脆性断裂,因过度变形而不适用于继续承载,结构 或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影响结构、构件、非结构 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验算,影响正常使用的振 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4结构内力分析,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 起的塑性内力重分布;简体的结构内力宜采用有限单元法进 分析。 5截流井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 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的规定。 6截流并应进行抗浮稳定验算,抗浮方式宜采用自重抗浮。 挖范围受限时,也可采用抗拨锚杆、抗拨桩等抗浮方式。当

所亏起的塑性内力重分布;筒体的结构内力宜采用有限单元法进 行分析。

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的规定。

当开挖范围受限时,也可采用抗拨锚杆、抗拨桩等抗浮方式。当 采用自重抗浮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 截流井主体结构、底板以上回填土和底板总重量(N); K。 设计稳定性抗力系数,取1.05; F 截流井总浮力。

3.4.7截流并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1截流并的底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低于C25,钢筋强度等级可为HPB30O或HRB400。 2截流并的侧壁和顶盖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强 等级宜不低于C30,抗渗等级宜不低于P6,钢筋强度等级可为 HPB30O或HRB40O,其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 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有关规定。 3截流井的侧壁和顶盖采用预制玻璃钢(GRP)、不锈钢或 HDPE时,整体设计应通过流体动力学分析和强度有限元分析计 算,出厂前应进行100%防渗漏试验,确保无泄漏

3.4.9截流并的底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应符合下列

1底板尺寸应满足抗浮、地基承载力和结构强度要求。 2底板应预理地脚螺栓和锚固钢筋,用于设备底座固定和 二次填充浇注;地脚螺栓和锚固钢筋应按设备要求布置。 3底板的地脚螺栓应与设备之间可靠连接,地脚螺栓的数 量及锚固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4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mm。 3.4.10当地基土和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截流井的防腐蚀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的 有关规定。

的供电回路宜采用三相四线制和PE

压宜为AC380V。宜在供电电源出线处安装电源相序保护装 置,宜在截流井电气设备总配电箱进线处设置第一级浪涌保护 装置。

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欧姆。

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天于4欧姆。 3.5.3户外设备配电的出线回路处应安装带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的断路器

3.5.4截流井的潜污泵电机应校核电机启动压降,并应根据校核 结果采用软启、变频或其他降压启动措施启动

组启动、室外电缆敷设继电保护及安装自动装置、自动控制和信 号系统、测量表计装置、通信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 范》GB50265的有关规定。

3.5.6截流并的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

常规监测项目宜包括: 1)截流井液位和高、低液位报警; 2)采用回转式格栅时,回转式格栅的运行状态和故障 报警; 3)防倒灌闸门启闭状态和故障报警: 4)重力式截流井的限流阀启闭状态、开度显示和故障 报警; 5)提升式截流井的潜污泵运行状态和故障报警; 6)液压动力站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

7)其他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 2智能化控制截流并监测项目宜包括: 1)采用降雨量作为限流阀控制参数时,宜接入服务范围内 雨量站点数据,可自行设置雨量计,雨量计应具备数据 传输功能: 2)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截流井现场图像; 3)可按运行管理需要设置水质分析仪。 3.5.10 截流井的运行控制应包括下列设备: 1 回转式格栅(采用回转式格栅时)。 2 防倒灌闸门。 3 限流阀(采用重力式截流时)。 潜污泵(采用提升式截流时)。 5 液压动力站。 6 其他与运行控制有关的设备。 3.5.11 截流井的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备自动巡检、故障诊断,高、低液位报警、设备故障报 警和自动保护等功能。 2 可实现潜污泵自动轮换、故障切换功能 3 可实现设备远程启停。 3.5.12控制设备的显示参数应包括电流、电压、液位、设备运行 和故障等。

3.5.13截流并的控制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户外型,柜体应为双门结构,材质宜采用S304系 列不锈钢。 2电缆安装方式宜采用下进下出,防护等级应为IP54及 以上。 3元器件应采用工业级设备,应具备防尘、防潮、防霉的能 力,并应符合相应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4控制柜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并应在控

4 施工与安装4.1一般规定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核查地质资料:调查施工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情况,掌握工程实施的基础条件。4.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以及行业、上海市标准的有关规定。4.1.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并将上述管理措施纳入HSE管理体系之中,实现文明施工4.1.4重要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设备制造商的指导下进行。4.2土建施工4.2.1截流井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和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上海市相关标准的规定。4.2.2截流井工艺管道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如遇淤泥质土23

层或原状土承载力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 进行地基加固。 2既有管道与截流井连接时,宜采用橡胶伸缩节或承插口 等柔性接口。 3压力管道穿混凝土井壁时,应设防水套管。 4.2.3涉及设备安装的预留孔洞、地脚螺栓、预理件及设备基础 等应进行过程复核,应由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单位

4.2.3涉及设备安装的预留孔洞、地脚螺栓、预理件及设备基础

一体化预制截流井设备安装

1运输、装卸和堆放时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不得激烈碰撞。 2运输时应水平放置,并用捆绑器将并筒固定在质的运 输底座上。 3一体化预制截流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颠簸,防正筒 体、连接管产生变形。 4应对沿途桥、涵等可能影响运输的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 制定运输方案。 4.3.2一体化预制截流井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进行进场检查, 进场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并简、控制柜、通风管外观有无损坏。 2检查内部设备、管路、配套设施等是否齐全,管道和设备 的固定和紧固是否有松动。 3复核截流井的外形尺寸,进、出水管尺寸及位置是否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 4检查安装附件和配件的数量和尺寸是否满足安装要求。 4.3.3一体化预制截流并并筒的起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升降套索把井筒从水平位置起吊到垂直位置。 2垂直起吊井筒时,应将重量均匀分配到全部吊耳上。 3 吊装时并筒的接管方向应与管网的进出水方向一致。 4起吊和安装时,不得对井筒、水泵、格栅等设备和电缆造 成碰撞和损坏,同时应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4.3.4一体化预制截流并并筒的安装,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应在钢筋混凝士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并简安装。 2 吊装井筒前,应采用毛刷将基础表面清洁十净。 3采用起重吊钩吊起井筒,对准基础中心,缓慢放置在基 础上。 4检查并筒的接管方向与管网的进出水方向一致;筒体垂 直、无变形和损伤;水泵、格栅等设备和电缆无损坏和松动。 5采用地脚螺栓将基础与泵站筒体可靠连接。 6采用混凝土二次填充底板。 7 连接工艺管线、电缆。 8采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回填材料回填沟槽。 Ⅱ现浇截流井设备安装 4.3.5截流井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应进行技术交底。 2土建工程应已具备安装条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文 件要求;设备基础和预理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应根据设备情况预留运输通道,运输道路应畅通。 4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设备布置图、安装图、基础图、总装配 图、主要部件图、设备安装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齐全。 4.3.6截流井的潜污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对水泵基础及其预留孔洞、预理地脚螺栓的位 置、尺寸、强度等进行复核。 2二次浆的灌浆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强度达到设

应采用升降套索把井筒从水平位置起吊到垂直位置。 2 垂直起吊并筒时,应将重量均匀分配到全部吊耳上。 吊装时井简的接管方向应与管网的进出水方向一致 4 起吊和安装时,不得对井筒、水泵、格栅等设备和电缆造 成碰撞和损坏,同时应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1应在钢筋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并简安装 2吊装井筒前,应采用毛刷将基础表面清洁干净。 3采用起重吊钩吊起井筒,对准基础中心,缓慢放置在基 础上。 4检查井筒的接管方向与管网的进出水方向一致;筒体垂 直、无变形和损伤;水泵、格栅等设备和电缆无损坏和松动。 采用地脚螺栓将基础与泵站筒体可靠连接。 6 采用混凝土二次填充底板。 7 连接工艺管线、电缆。 8 采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回填材料回填沟槽。 Ⅱ现浇截流井设备安装

4.3.5截流井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

1应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应进行技术交底。 2土建工程应已具备安装条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文 件要求;设备基础和预理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应根据设备情况预留运输通道,运输道路应畅通。 4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设备布置图、安装图、基础图、总装配 图、主要部件图、设备安装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齐全,

1安装前,应对水泵基础及其预留孔洞、预理地脚螺栓的位 置、尺寸、强度等进行复核。 2二次灌浆的灌浆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强度达到设

计强度75%后,方可进行螺栓拧紧。 3水泵不得直接承受进出水管道的重量。 4水泵在与管道连接时,应在自由状态下轴线对中连接,不 得强行连接。 5其余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4.3.7截流并的防倒灌堰门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可调式堰 (孔口宽度300~5000mm)》CJ/T3029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 安装质量检验通则》SL582的有关规定。 4.3.8截流井的闸门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制 造安装质量检验通则》SL582和《泵站施工规范》SL234的有关 规定。

4.3.10截流井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安全间距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负荷开关装置应灵活准确,接地可靠。 2柜(箱)出(进)线口应进行防潮密封处理。 3柜(箱)内接线固定牢靠,相位一致, 4电缆的敷设排列应顺直、整齐,并宜少交义,最小弯曲半 径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3.11截流井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 义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4.3.11截流并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

要求,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或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安装, 并与设备或管道同时进行压力试验。 2仪表(盘、柜)的安装应牢固、平正,不应承受非正常外力。 3执行机构的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卡涩等现象,线圈 和阀体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 仪表线路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固定牢固、不宜交叉。 4.3.12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控制柜安装在户外时,应安装在平整的地面上并不得 被水淹没。 2当控制柜安装在井筒内部时,不得被水淹没,并通风 散热。 3控制柜安装的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操作,并 应与水泵电缆的长度相协调。 4控制柜应垂直安装在稳固的底座上,并应保证电缆进线 处的密封。 5截流井电缆出线口应注意密封,腐蚀气体不得对控制柜 内部电气元件造成腐蚀及对运行维护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6控制柜安装时应考虑日照因素,设置遮阳措施。

5.1.1截流井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编制调试方案。 2检查管内、井内杂物已清除干净,施工堵头已拆除, 3水泵、管道、闸门、阀门、电气、仪表等设备安装符合设计 文件要求。 4已完成接电。 5.1.2截流并的调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无水状态下,点动潜污泵,检查泵的运转方向是否与指 示方向一致。 2在有水状态下,开启潜污泵,检查潜污泵的运行电流是否 在额定范围内。 3 检查潜污泵是否有异常噪声与震动。 4 检查潜污泵的出水压力是否正常。 5 调整控制液位,以保证潜污泵在设计的启停液位区间 运行。 6 检查下游污水管道水位是否正常。 7 检查雨量计信号输出是否正常。 8 检查在控制柜自动状态下潜污泵及闸门是否正常工作。 9 测试闸门开团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现象。 10 调试液压系统,检查是否正常运行。 11 检查监测仪表和自动控制是否正常工作

5.1.3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调试相关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和缺陷 应进行整改。 5.1.4调试完成后,应形成调试报告

5.2.1截流并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

1截流井的混凝土、设备及管道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城市污水处理 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通用规范》GB5023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和上海市标准《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一2110的有关规定。 2截流井外观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潜污泵、闸门、液压系统等设备运行功能正常。 4电缆、接线、仪表、雨量计、液位计、控制柜等设备运行功 能正常,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识标牌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5.2.2 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文件和峻工图。 3 设备资料清单、设备合格证和说明书、标牌清单。 4设备(电力驱动)驱动部件说明书、标牌清单,设备及保护 系统接线图; 5电气图(原理图、接线图、端子图、材料表)。 6电气主要设备合格证、说明书、接线图(如变频器、软启动

5.2.2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

等),电气设备标牌清单。 7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或试验 记录。 8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质量评定资料,包括施工自评、监理评估、验收记录。 10 有关检测和测绘资料。 1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12 工程整体验收记录

5.2.3工程项目峻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峻工备案,并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文件和 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自动控制的方式运行DB21T 2644-2016 番茄贮运技术规程,运行调度

6.0.5截流并宜按照无人值守、自动控制的方式运行,运行调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编制截流井运行调度方案,运行调度方案宜包含天 雨大和应急三种运行模式;宜将截流并的运行调度纳人区域排水 系统统一调度。 2截流井的运行调度宜结合防汛排涝、污水系统运行、溢流 亏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合理制定程序控制的逻辑 关系和各种设备启闭的优先级别,实现精细化调度,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32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3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65 泉站设计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4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788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 51221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 51222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T 30948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GB/T 35319 物联网系统接口要求 GBT 36951 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 要求 GB/T 37032 物联网标识体系 GB/T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 50903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CJJ 6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 规程 CJJ 181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CJ/T3029 可调式堰门(孔口宽度300~5000mm) 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106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 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SL 582 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检验通则 DGJ 08—22 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 DG/TJ082110 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2222# 城镇排水管道设计规程

上海市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

DB31SW/Z008—2021

DB13 355-1998 电梯安全技术检验总 则 40 3设 计 42 3.1 般规定 42 3.2 调查工作 44 3.3 工艺设计 44 3.4 结构设计 49 3.5 电气与自控设计 49 4 施工与安装 51 4.1 一般规定 51 4.2 土建施工 51 4.3 设备安装 52 运行管理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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