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CA 1-2020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技术规程(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团体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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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CA 1-2020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技术规程(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团体标准).pdf

3.0.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应主要通过部品(件)和部品(件)体系组 合、装配实现。 3.0.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部品(件)和部品体系应采用标准化、模 数化、通用化的工艺设计,满足制造工厂化、装配化的要求,应执行 优化参数、公差配合和接口技术等有关规定,以提高其互换性和通 用性。 3.0.3部品(件)应满足手术室功能要求,设备设施应保证合理空 间间距以及符合人体工学需求和装饰美学。 3.0.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在保障安全性前提下,应具备功能可持 续性和可扩展性,满足生命周期内的使用。 3.0.5部品(件)体系宜实现以集成化为特征的成套供应,部品 (件)安装应满足装配要求。 3.0.6应对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部品(件)和部品体系加工制作后进 行标识和编号,标识应具有可溯源性和可辨别性。 3.0.7设计时应对各部品(件)体系与部品的设计、生产安装进行 全过程的模数协调,应统筹建筑设计模数与部品(件)生产制造之 间的尺寸协调。 3.0.8部品(件)体系宜以建筑支撑与填充体分离的理念为基础, 依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 同,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

3.0.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装部品(件)体系应符

内装部品(件)应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方法;应分为标准 部品(件)和补偿部品(件),进行标准化生产,满足装配要求。

2内装部品(件)应考部品(件)的规格、组合方式、安装顺 序以及与其他体系部品(件)的衔接。 3内装部品(件)装配应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控制偏差,宜采用 界面定位法进行内装部品(件)定位。 4应考虑基层结构、部品(件)生产和安装过程中的偏差,宜 采用可调节构造和部品(件)纠正或修正补偿。 5内装部品(件)龙骨与建筑结构连接应牢固、平整、位置准 确;门窗洞口处的龙骨应采取加固措施。 6内装部品(件)面板装配宜采用插接、平接等机械连接 方式。 7应为附属设施与机电部品(件)等提供结构固定的配件 配套。 3.0.10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附属设施部品(件)体系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手术室内固定式设施的集成部品(件)应采用挂接的专用 配件,并应满足结构力学要求。 2医学气体管线宜采用集中独立模块设计。 3.0.1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模块化机电部品(件)体系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遵循技术策划确定的设计原则,实现设备管线与结构 分离。 2应优先确定功能复杂、空间狭小、管线集中的部品(件)集 成,宜采用功能模块与功能柱的集成原则。 3应便于维护和更换,设计耐久性低的设备应放置在便于维 修的位置NY/T 2409-2013 有机茄果类蔬菜生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4模块内部件的维修和更换不应影响其他部品(件)功能或 结构的正常使用。

相应功能需求。 2应具备可扩展性。 3智能化部品(件)与设备应考虑防静电措施。 4智能化部品(件)与设备应考虑防电磁干扰措施

4.1.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应遵循建筑、内装、部品(件)一体化 的设计原则,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推行内装、机电设计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 2应出具节点图及部品(件)的装配方法、装配顺序等文件。 4.1.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应遵循模数协调原则,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模数化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开间、进深、门窗洞口尺寸等宜采用nM (n为自然数,1M等于100mm)。 2构造节点和部品(件)的接口尺寸宜采用nM/2、nM/5 2M/10 4.1.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顶面、墙面等结构构件应用比例不应低于90%。 2宜采用装配式架空地板系统。 3净化空调设备构件应用比例不应低于90%。 4 管线构件应用比例不应低于60%。 5 配套设备应用比例不应低于90%。 6收纳部品(件)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90%。 4.1.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空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建筑柱网尺寸、层高数据,进行功能化手术室设计:

件)体系、附属设施部品(件)体系、模块化化机电部品(件)体系、

2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协同设计时应实现内装部品 件)体系、附属设施部品(件)体系、模块化化机电部品(件)体系、 智能化部品(件)体系相结合。 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的规模、设备配置、洁净等级应符 合医院的功能需求。 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应按实际手术部面积及需求等级: 合理划分手术室单元面积。 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建筑层高要求:装配I级洁净手术室或 寺大型洁净手术室(复合手术室)时宜大于5m,装配Ⅱ级及以下洁 争要求手术室时不宜小于4.5m。 6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时应确认单一洁净手术室内空间 体量,应为附属设施部品(件)体系、模块化机电部品(件)体系和智 能化部品(件)体系提供参数。 4.1.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应综合考虑不同材料、设备、设施不 同的使用年限,应使于装配、使用维护和维修, 4.1.6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选用材料和部品(件)符合以下 规定: 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选用材料应能实现模块化生产。 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所选用材料应满足手术室洁净等 级要求,宜符合附录A的规定。 3有防辐射要求的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饰面墙板不应选用 钢板类材料,防辐射层应采用独立承重结构。 4.1.7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洁净空调的选择宜按手术室洁净程度与 体量配置,向上通融率不宜大于15%。 4.1.8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风口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洁 争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的要求。在顶棚集中或分散布 置相应送风口模块,应满足静态验收标准要求。 .1.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装部品(件)应与机电线管、医用气体

2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协同设计时应实现内装部品 件)体系、附属设施部品(件)体系、模块化化机电部品(件)体系、 智能化部品(件)体系相结合。 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的规模、设备配置、洁净等级应符 合医院的功能需求。 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应按实际手术部面积及需求等级: 合理划分手术室单元面积。 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建筑层高要求:装配I级洁净手术室或 特大型洁净手术室(复合手术室)时宜大于5m,装配Ⅱ级及以下洁 争要求手术室时不宜小于4.5m。 6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时应确认单一洁净手术室内空间 体量,应为附属设施部品(件)体系、模块化机电部品(件)体系和智 能化部品(件)体系提供参数。

4.1.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应综合考虑不同材料、设备、设施不

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选用材料应能实现模块化生产。 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设计所选用材料应满足手术室洁净等 级要求,宜符合附录A的规定。 3有防辐射要求的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饰面墙板不应选用 钢板类材料,防辐射层应采用独立承重结构。 4.1.7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洁净空调的选择宜按手术室洁净程度与 本量配置,向上通融率不宜大于15%。 4.1.8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风口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洁 争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的要求。在顶棚集中或分散布 置相应送风口模块,应满足静态验收标准要求。 4.1.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装部品(件)应与机电线管、医用气体 线管等进行集成化设计,并符合下列规定

机电管线、医用气体等接口应采用插接口方式,2机电线管之间距离应符合强弱电排线安全距离要求。3可燃气体线管应与氧气线管分开布置。4线管应便于布线及维护。4.1.10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进行防静电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导静电材料连接成连续整体,并应具有有效的静电泄放通路,2电源插座应设接地端子,电源回路应设绝缘检测报警装置。3接地端子、金属部品(件)等对接地电阻控制有要求的装置,宜配置接地电阻实时监控器系统,4防静电装置宜与内装部品(件)整体结合,形成内装部品(件)一个组成部分。4.1.1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上部及周边设置有振动源的机电设备时,应采取减振措施。4.1.1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应进行节能设计,并符合下列规定:金属面板作墙面或吊顶时,应在背面粘贴绝热衬板,整体传热系数不应低于表4.1.12的规定。表 4.1.12传热系数40

部品(件)位置及医护人员工作活动流程合理布局。 4.2.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部品(件)体系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手术室部品(件)应具有现场拆换的功能。 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及部品(件)等各 界面颜色不宜多于三种。 4.2.3管井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1管井宜靠近公共走道设置,便于在公共走道进行检修。 2管井平面尺寸、检修口尺寸应满足管道检修、更换的空间 要求。 3管井上下层分隔应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 相关要求。 4不采暖房间及管并内管线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5手术室的水表、电表和气表设置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 量和维修的原则。 4.2.4通风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1通风设备宜选用低噪声、低阻力的环保设备。 2手术室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或者烟气直排系统。 4.2.5电气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1 强电系统设计时宜考虑用电负荷增加的需要。 2强、弱电管线应与主体结构分离。 3强、弱电主干线应设置在公共管井内。 4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 5强弱电管线敷设时不应与气体管线交叉设置;当与给排水 管线交叉设置时,宜满足电气管线在上的原则。 4.2.6智能化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1智能化系统设计时应预留便于扩展和可增加的线路、信 息点。 2智能化综合信息箱宜集中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 全、室内参数控制和静电接地监控等线路宜集中布线,智能系统终 ·10·

部品(件)位置及医护人员工作活动流程合理布局。 4.2.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部品(件)体系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手术室部品(件)应具有现场拆换的功能。 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及部品(件)等各 界面颜色不宜多于三种。

1管并宜靠近公共走道设置,便于在公共走道进行检修。 2管并平面尺寸、检修口尺寸应满足管道检修、更换的空间 要求。 3管井上下层分隔应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 相关要求。 4不采暖房间及管井内管线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5手术室的水表、电表和气表设置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 量和维修的原则

4.2.4通风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2手术室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或者烟气直排系统。 4.2.5电气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1强电系统设计时宜考虑用电负荷增加的需要。 2强、弱电管线应与主体结构分离。 3强、弱电主干线应设置在公共管井内。 4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 5强弱电管线敷设时不应与气体管线交叉设置;当与给排水 管线交叉设置时,宜满足电气管线在上的原则。

4.2.6智能化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1智能化系统设计时应预留便于扩展和可增加的线路、信 息点。 2智能化综合信息箱宜集中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 全、室内参数控制和静电接地监控等线路宜集中布线,智能系统终 ·10

4.3.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装配综合图制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将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修各专业的装配详图进行图 纸叠加,确认各专业图示的平面位置和空间高度进行相互避让与 协调。 2应以功能需求控制为主,机电设备管线综合遵循小断面避 让大断面、电气避让水暖、强弱电分设的原则

端的位置和数量应明确。 3设备信号传输方式应具备5G等新技术模式要求,且应具 备向下兼容功能。

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装配详图应包括内隔墙、吊顶、各类地 面铺装、收纳、送回排风系统、医用气体系统、电源插座及等电位端 子、中央控制系统及各类数字化手术设备系统、灯床塔等;所安装 的位置明确标注。 2地面材料铺装应绘制排版图;管线布置应绘制坐标图, 3门窗类型、规格、安装位置应有明确标注。 4选定的装饰材料部品(件)与配件产品在装配详图中应有 明确标注。 5各类设备的技术指标、尺寸规格、安装位置、预留洞口等相 关参数应明确标注。 6各专业模块布置应明确走向、标高.并精确定位

4.4.1应采用BIM技术进行装配式设计,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

4.4.1应采用BIM技术进行装配式设计,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 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可道溯性。 4.4.2模型分类和编码应满足实际应用和数据互通的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的 规定。

4.4.3预制加工构件的模型深度应达到LOD400:零件级模型精 细度。其他构件在满足深化和应用需要前提下,可降低模型精度。 4.4.4机电设备及管线模块应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内容应包 括设备选型、管线综合、支吊架、净高控制、模块分组、预留预埋等。 4.4.5设备和管线的深化设计应满足工厂预制加工、现场装配安 装的工艺要求,现场不应进行湿热操作, 4.4.6装配式模块化设计,应基于通用化、标准化的思路,以少规 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装配模块的系列、多样化需求。 4.4.7预制装配模块划分时考虑预制加工厂能力、运输条件、吊装 空间、现场安装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划分。 4.4.8交付成果物应包括模型、各种图纸包括预制加工图、设计文 档、装配量清单等,且相互之间应保持一致等, 4.4.9BIM设计软件,应提供相关专业设计模块满足专业需求。 支持校核计算选型、管综调整工具、支吊架自动布置、模块拆分、出 加工图等功能,能够提高设计效率。不同BIM软件之间应支持专 业协同,数据互通。

5.1.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所用材料、部品(件)进场时应有产品合

1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 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2复合板、芯材和框架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不燃材料的有关规定 则试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 中不燃材料的试验要求,产烟毒性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B/T20285中规定的AQ1级的 要求。

5.1.6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所用材料、部品(件)的表面电阻应在 10°Q101°Q之间,测试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体绝缘材料体 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GB/T1410和《硫化橡胶或热塑 生橡胶抗静电和导电制品电阻的测定》GB/T11210的规定。 5.1.7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空调系统风管、气体管道及相应配件等 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的规定

5.2.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用不锈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用不锈钢板牌号及化学成分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的要求, 饰面不锈钢材料的材质宜为304、316。 2不锈钢板物理性能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 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4237、《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280的规定。 5.2.2选用热镀锌板及热镀锌冲击折叠管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的规定。 5.2.3选用热镀铝锌板时,基板厚度宜为0.5mm1.2mm的钢板,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14978 的规定

5.2.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用不锈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用不锈钢板牌号及化学成分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的要求, 饰面不锈钢材料的材质宜为304、316。 2不锈钢板物理性能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 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4237、《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280的规定。 5.2.2选用热镀锌板及热镀锌冲击折叠管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的规定。 5.2.3选用热镀铝锌板时,基板厚度宜为0.5mm1.2mm的钢板,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14978 的规定。

5.2.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龙骨用镀锌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3.1选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 墙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JGJ260的规定,厚度宜为6mm~ 18mm。 5.3.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衬板应选用防水、防火、防潮型玻镁板或

5.3.1选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

5.3.3采用玻璃面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安全玻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 层玻璃》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的规定。 2所用玻璃的公称厚度、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 3宜选用抗菌玻璃,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镀膜抗菌玻璃》 JC/T1054的规定。 4有X射线防护要求时,玻璃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用 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GBZ/T184的规定。 5.3.4采用陶瓷薄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陶瓷薄板应用 技术规程》JGI/T172的规定

,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镁平板》GB/T33544 C/T799的规定

5.4.1采用彩色涂层钢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围护结构夹芯板应用技术指南》GB/T29468 的规定。 2彩钢板基板应采用热镀锌钢板,基板厚不宜小于0.5mm 镀锌层每面质量不应小于120g/m。 3芯材应采用不燃材料。 5.4.2钛锌复合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钛锌合金饰面复 合板》JG/T339的规定。

5.5.1橡胶地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橡塑铺地材料第1部分:

豫胶地板》HG/T3747.1的有关规定。 5.5.2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氯乙烯卷材 地板第1部分:非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GB/T11982.1、《聚氯乙 稀卷材地板第2部分: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GB/T11982.2的 规定。 5.5.3采用环氧磨石地砖时,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环氧 磨石地坪装饰装修技术规程》T/CBDA1的规定 5.5.4选用抗菌涂料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抗菌涂料》 HG/T3950规定的抗细菌性能和抗霉菌性能I级的要求。 5.5.5防静电地坪涂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防静电地坪涂料通 用规范》SJ/T11294的规定, 5.5.6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材料应采用耐老化、抗腐蚀、不含刺激性挥发物的中 性材料,并宜具有抑菌性。 2密封材料烟气毒性的安全级别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材料 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B20285规定的ZA2级。 5.5.7五金件宜选用耐腐蚀的材质,耐蚀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GB/T32223的规定

6.1.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装配前,应进行装配综合图制作及确定 各类机电设备、装饰材料的供应商及品牌标准,并应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审核认可后,作为装配依据。装配过程应减少对装配综 合图和选用材料的修改,如需修改,应出具变更文件。 6.1.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建筑模型技术(BIM)进行装配详 图制作,符合本规程第4.4节的规定。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BIM)对装配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 6.1.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装配应建立完整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 体系和检验制度。 5.1.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装配前,应编制装配专项方案,并应包括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方案及进度计划。 6.1.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装配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测量 放线,通过测量归尺与公差配合,保持部品(件)净尺寸一致,并应 设置部品(件)安装定位标识。 6.1.6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装部品(件)体系的装配应协同附属设 施部品(件)体系、模块化机电部品体系、智能化部品体系,应明确 各部品(件)体系的界面、装配顺序和避让原则。 6.1.7装配式洁净手术室使用的新型保温节能材料应具有国家相 关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见证取 样和复验。

6.1.8装配安装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形成

1采用平接式连接方式时,构造留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缝隙设置宽度不宜大于3mm。 2)缝隙应采用弹性密封胶条填嵌饱满,表面采用密封胶 密封。 2采用插接式连接方式时,应采用部品(件)自带的密封边缘 进行密封连接,结构稳定后应确认连接处密封性,必要时应采用密 封胶加强密封。 6.1.11装配安装中应严格执行半成品、成品保护,装配过程不应 拆除各部品(件)的保护膜。 5.1.1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应执行装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2.1内装部品(件)体系装配时应按编号顺序安装。 6.2.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的支撑体系和加强龙骨应采用螺栓连 接,连接应安全可靠。 6.2.3有防静电要求时,各部品(件)的防静电接地点应连接可靠, 防静电接地点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GB50944的规定。 6.2.4集成吊顶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顶饰面板上的灯具、送风天花、烟感器、风口、摄像头、无 影灯等设备的位置应按设计规定布置。 2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集成吊顶》JG/T413的规定, 6.2.5吊顶的吊挂件与管线或设备的吊架应分别独立设置。 6.2.6吊顶内悬挂有振动源的设备时,应采取减震降噪的措施。 6.2.7 洁净手术室墙板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饰面板固定较重设备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6.2.1内装部品(件)体系装配时应按编号顺序安装。 6.2.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的支撑体系和加强龙骨应采用螺栓连 接,连接应安全可靠。 6.2.3有防静电要求时,各部品(件)的防静电接地点应连接可靠, 防静电接地点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GB50944的规定

吊顶饰面板上的灯具、送风天花、烟感器、风口、摄像头、无 影灯等设备的位置应按设计规定布置。 2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集成吊项》JG/T413的规定 5.2.5吊顶的吊挂件与管线或设备的吊架应分别独立设置。 6.2.6吊顶内悬挂有振动源的设备时,应采取减震降噪的措施。 6.2.7洁净手术室墙板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饰面板固定较重设备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应按面板材质胀要求预留伸缩缝,伸缩缝应采用中性密 封胶密封。 3不同材质的金属交接处应作防腐处理。 4金属面板背面应贴绝热层.面板与骨架之间应设置导静电 猎施。 6.2.8装配式活动地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进行现场放线确定地板铺设起始位置。 2地板基座水平高度3m范围内,完成面水平偏差范围应在 土1.0mm内。 3基层底板安装时,板块之间,板块与墙面之间的缝隙宽度 不应大于3mm。 4基层底板应与基座连接固定,并应保持水平、平整和排列 整齐。 5金属扣件不应暴露或凸出于地板的行走面之上。 6防静电活动地板装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的规定 6.2.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所用门窗应采用成品门窗,有气密要求 的门窗应采用气密型产品。 6.2.10门、窗框应与墙体连接牢固,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 采用弹性材料嵌填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均匀密封, 6.2.11有辐射防护要求的洁净手术室门、窗安装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采用铅门或铅玻璃窗。 2铅门框、窗框安装后,框与墙的缝隙处应采用铅板包边,包 边铅板应盖住框边20mm以上。 3铅玻璃应嵌入防辐射墙面不小于20mm,或采用铅窗框和 窗套形式。 6.2.12有防辐射要求的手术室顶面和地面不应小于2mm铅当 量的防护,墙面不应小于3mm铅当量的防护

6.3.1吊塔、无影灯应等设备设施应明确定位。 6.3.2应采用机械连接形式,并应保证结构力学要求。 6.3.3附属设施部品(件)与其他部品(件)衔接应统一密封。 6.3.4内部管线宜采用模块化处理,并通过标准化接口与其他部 品(件)衔接, 64模块化机电部品(件)

6.4.1洁净手术室模块化机电部品(件)应采用标准化工艺、工具 化装配,满足内部管线误差修正与检修需求。 6.4.2模块化机电部品(件)应在管线综合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模块 化分割,管线间接口应采用同一接口形式进行内外部管线连接。 6.4.3模块化机电部品(件)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可调节的连接 附件。

6.3附属设施部品(件)

6.5智能化部品(件)

6.5.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智能化部品(件)控制面板应便于清洁和 消毒。 6.5.2装配式洁净手术应具备室内环境和接地监控、监测和显示 功能。 6.5.3智能化系统应包含数字化手术室所需设备设施集成模块 并满足通讯信号安全稳定要求。 6.5.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智能化系统应有防电磁干扰措施

7.0.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9、《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洁 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的规定。 7.0.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验收检查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 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附录B的规定。 7.0.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性能检测及设备运行调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的规定,并应确定中间 验收项目和计划。 7.0.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使用的部品(件)应包装完好,具备产品 出厂合格证、中文产品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单一材质部品 (件)应具备主材检测报告,复合材质部品(件)应具备型式检验 报告。 7.0.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验收工作应先检验基层质量和部品(件) 质量,然后检验隐蔽工程和各分项工程,最终形成全部验收文件。 7.0.6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 设备时,应具备相应的评审报告。 7.0.7净化空调系统验收前试运转不应少于12h。 7.0.8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验收文 件应采用BIM数据和相应的电子化文件。 7.0.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验收时应提供安全与环保专项方案以及 相应的实施报告。 7.0.10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安装验收合格后,应进行综合性能全面 评定检测,检测不达标不应投人使用

8.0.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质量保修期不应低于2年,验收合格移 交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装配式洁净手术室质量保证书》,并应注 明各部品(件)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养责任。 8.0.2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验收合格移交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装 配式洁净手术室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注明使用条件、使用 注意事项和设计使用年限等内容。 8.0.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验收合格移交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装 配式洁净手术室维保手册》,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注明主要各部品(件)的日常检查频率和维护方法。 2应注明各部品(件)与管线的组成、材料特性及规格。 3应注明各部品(件)寿命和更换方法,宜提供构造做法图。 4应注明受力构件、二次更新、改造注意事项。 8.0.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宜采用建筑信息技术(BIM)建立各部品 (件)的信息和管理档案,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各部品(件)更换和加工制作要求。 2应符合各部品(件)及隐蔽部位的检查和维修要求。 8.0.5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内装部品(件)使用维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应定期检查各部位的完整性、平整性、严密性。 2 应定期观测各部品(件)之间的位移。 应按《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维保手册》要求进行易损件的 更换。 + 应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测。

5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0.6有防静电要求的部品(件)应定期进行测试。 8.0.7装配式洁净手术室附属设施部品(件)使用维护应符合下列 定: 1储物器具器械柜、药品柜、麻酵柜、书写台、保温柜、保冷 柜、导管柜等应定期进行形位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安装有无松 动,安装缝隙是否密封完好,功能是否正常,启闭是否顺畅等。 2自动门的脚控开关、感应头、驱动马达、轨道、传动皮带、限 立开关、指示灯等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3应定期检查手动门锁、门吸、锁扣等部件的形位和功能 情况。 4墙面气体终端箱、中心控制屏应定期检查,检查部件的形 位变化以及与建筑结构的镶嵌密封状况和功能情况。 3.0.8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模块化化机电部品(件)使用维护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净化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应接受过净化空调专业岗 前培训。 2对净化空调系统性能影响重大的设备耗材,应建立相关管 理制度,并明确岗位责任人。 3应建立净化空调系统设备、设施安全巡检制度和定期维护 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巡检、检测、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 4净化空调系统设备设施应实施预防性维护工作,包括日常 维护、定期维护和应对特殊情况的应急维护。 5净化系统中各类空气过滤器应定期更换或清洗,应根据当 地实际空气质量制定新风人口过滤网和排风过滤网的维护检查 周期。 6净化空调机组的维修和保养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同时应 刃断电源开关, 7应设置有毒、可燃性气体监测和泄露报警探头

8.0.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智能化部品(件)使用维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根据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的要求,明确对应管理机构及 负责人员,并应确定负责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运维工作应包括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等内容。 3系统维护应包括硬件和软件系统,应确定运维工作范围及 各系统实现的功能。 4系统运维工作实施前,应根据技术资料制定相应的实施方 案及应急预案。 5应建立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运维范 围、运维流程、运维技术要求。 6运维范围应包括空调自控系统、手术室专业医疗数字信息 化系统、中心控制屏、呼叫对讲系统、气体智能警报系统、信息设施 系统装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 7应定期检查各类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做好日常巡检记 录,系统数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 8应对软件系统定期维护升级,同时采取措施保证系统软件 安全运行环境。 9系统硬件与软件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工作应包含信息采集、 信号传输、信息存储、信息展示等。 10应定期检查弱电间各类线缆接口和绑扎是否牢固结实。 11应保持设备安装环境的清洁干净、防尘防潮、接地良好 应定期检查防鼠害、虫害措施。 12时钟的控制及显示应定期检测、校验。 8.0.10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宜设置洁净室实时监测和报警系统

8.0.9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智能化部品(件)使用维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根据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的要求,明确对应管理机构及 负责人员,并应确定负责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运维工作应包括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等内容。 3系统维护应包括硬件和软件系统,应确定运维工作范围及 各系统实现的功能。 4系统运维工作实施前,应根据技术资料制定相应的实施方 案及应急预案。 5应建立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运维范 围、运维流程、运维技术要求。 6运维范围应包括空调自控系统、手术室专业医疗数字信息 化系统、中心控制屏、呼叫对讲系统、气体智能警报系统、信息设施 系统装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 7应定期检查各类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做好日常巡检记 录,系统数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 8应对软件系统定期维护升级,同时采取措施保证系统软件 安全运行环境。 9系统硬件与软件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工作应包含信息采集、 信号传输、信息存储、信息展示等。 10应定期检查弱电间各类线缆接口和绑扎是否牢固结实。 11应保持设备安装环境的清洁干净、防尘防潮、接地良好 应定期检查防鼠害、虫害措施。 12时钟的控制及显示应定期检测、校验。 8.0.10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宜设置洁净室实时监测和报警系统

附录A洁净等级选用材料要求

表A.0.1吊顶材料选用材料表

.0.2墙面材料选用材料表

表A.0.3地面材料选用材料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44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抗静电和导电制品电阻的测定》 GB/T 11210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第1部分:非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GB/T 11982.1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第2部分: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GB/T 11982.2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 《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GB/T1410 《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14978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B/T20285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围护结构夹芯板应用技术指南》 GB/T 29468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 《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GB/T32223 《玻镁平板》GB/T33544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4237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4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I52 《建筑幕墙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JGJ260 《建筑用钛锌合金饰面复合板》JG/T339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JG/T415 《建筑用集成吊顶》JG/T413 《建筑装饰用水磨石》JC/T507 《装饰石膏板》JC/T799 《镀膜抗菌玻璃》JC/T1054 《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 《防静电地坪涂料通用规范》SJ/T11294

《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JGJ/T461 橡塑铺地材料第1部分:橡胶地板》HG/T3747.1 【抗菌涂料》HG/T3950 【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GBZ/T184 环氧磨石地坪装饰装修技术规程》T/CBDA1 《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GIB3007A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技术规程 T/SZCA1—2020 条文说明

《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技术规程》T/SZCA1一2020,经深圳市洁 争行业协会2020年5月20日以深洁协【2020】08号文件批准、 发布。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委会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总结了装配 式洁净手术室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通过反 复研讨论证,取得了重要技术参数。 为了方便产大装配式洁净手术室使用单位以及设计、装配、监 理、材料和设备生产、科研、教育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 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装配式洁净手术室技术规程》编制 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 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 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规程规定的参考

2.0.2洁净手术室所需部品(件):地面、吊顶、墙面、收纳部品、净 化空调设备及管线需满足设计装配率的条件,才能被评定为装配 式建筑。 2.0.4内装部品(件)体系是指标准构(配)件通过干式工法安装 后,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独立系统;主要包含洁净地面系统、洁净 内隔墙系统、洁净吊顶系统、机电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等。模块 化机电部品(件体系主要包含集成机电系统、管井系统、给排水系 流、消防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智能化部品 (件)体系主要包含通讯、网络与布线、智能终端、物业管理服务系 统等。

3.0.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在使用中,会定时进行功能的调整和升 级改造,所以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使用功能的变化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使得内装的改 变比较容易

3.0.4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在使用中,会定时进行功能的调整和升 级改造,所以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使用功能的变化,使得内装的改 变比较容易

4设计4.1.3装配式洁净手术室的装配率可参考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一2017或各地出台装配率计算细则计算。4.1.6本条第1款墙板模块化,根据洁净程度不同选择出的材料,确认可以模块化生产,并能与收纳部分相融。关花模块化,根据墙板模块化尺寸与形式,关花模块应处理好出风口防漏与吊装件基础的工作。地面模块化,可结合其他功能需求,地面铺装形成一体化,实施与维护方便。材料模块化,利于节约与规范,同时考虑防火问题。4.1.7洁净空调配置时按设计计算为依据配置,向上浮动不大于15%。4.1.8:装配式洁净手术室在集中布置送风口时,不宜在室内进行通风过滤器的安装与维护,应采用装配式送风设备。4.1.111装配式洁净手术室上部及周边要避免设置有振动源的机电设备,无法避免时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以免影响手术室的正常使用。4.1.12金属面板与衬板构成的墙板或吊顶板的传热系数数值参照《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围护结构夹芯板应用技术指南》GB/T29468—2012的相关规定。· 35 ·

5.3.1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具有抗冲击、防潮、耐磨、易于清洁、防 化学侵蚀、防止微生物寄生、防静电、环保、防火等特性,可适用于 洁净手术室。 5.5.3地坪采用环氧磨石材料时,可将环氧磨石材料做成模块砖 的形式.符合装配式的要求,

5.3.1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具有抗冲击、防潮、耐磨、易于清洁、防

5.3.1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具有抗冲击、防潮、耐磨、易于清洁、防 化学侵蚀、防止微生物寄生、防静电、环保、防火等特性,可适用于 洁净手术室。 5.5.3地坪采用环氧磨石材料时,可将环氧磨石材料做成模块砖 的形式,符合装配式的要求,

65.1.12装配人员进场前施工、安装企业通过对装配人员进行培 训、考核,提升装配工人对装配工艺、工法的理解,有利于保障和提 升手术室装配质量,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上岗证书FZ/T 01125-201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壳聚糖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胶体滴定法),或可持通过装 配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颁发合格证书上岗 6.5.1洁净手术室控制面板采用触控式或隐藏式按键便于清洁和 消毒。 5.5.4防电磁干扰措施主要有屏蔽、滤波和接地,在装配式洁净手 术室装配或布线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手术室功能要求,采用一种或 多种组合的防电磁干扰措施

8.0.1保修期可根据建成使用频率综合考量确定,如建成后使用 率较高的手术室保修期不低于2年.建成后使用率较低的手术室 可适当延长保修期限,期限长短可由交付方和使用方具体商定。 8.0.10装配式洁净手术的实时监测有利于保障手术室内洁净度 符合工作条件要求,具体可参照《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2部 分:证明持续符合GB/T25915.1的检测与监测技术条件》 GB/T25915.2一2010以及洁净室实时检测/监测方法的技术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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