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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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16.pdf

5.1.2当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集 中堆放物料,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5.1.3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 方法。 5.1.4当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时,应与建筑结 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 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1.5当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下落措施。 5.1.6当采用率引方式拆除结构柱时,应沿结构柱底部剔凿出 钢筋,定向牵引后,保留牵引方向同侧的钢筋,切断结构柱其他 钢筋后冉进行后续作业。 5.1.7当拆除管道或容器时,必须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应采 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5.1.3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

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 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1.5当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下落措施。 5.1.6当采用牵引方式拆除结构柱时,应沿结构柱底部剔凿出 钢筋,定向牵引后,保留牵引方向同侧的钢筋,切断结构柱其他

5.1.7当拆除管道或容器时,必须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应采 取相应措施NY/T 432-2014 绿色食品 白酒,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5.1.9对人工拆除施工作业面的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5.2.1对拆除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停放、作业的场 地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高度应超过拟拆除物的高度

5.2.4对拆除作业中较天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物料,应采用起重 机具及时吊运,

5.2.4对拆除作业中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物料,应采用

5.2.5拆除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执行吊装操作规程。信号 指挥人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 定执行,

5.2.6当拆除作业采用双机同时起吊同一构件时,每台起重机

载荷不得超过充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次进行试吊作业 施工中两台起重机应同步作业。

5.2.7当拆除屋架等大型构件时,必须采用吊索具将构件

率固,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 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2.8当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系及附属结构,再拆除 主体。

5.2.8当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系及附属结构,再

5.2.8当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系及附属结构,再拆除 主体。 5.2.9当机械拆除需人工拆除配合时,人员与机械不得在同 作业面上同时作业

5.2.9当机械拆除需人工拆除配合时,人员与机械不得在同 作业面上同时作业

5.3.1爆破拆除作业的分级和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及 爆破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执行。 5.3.2爆破拆除设计前,应对爆破对象进行勘测,对爆区影响 范围内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进行核实确认。 5.3.3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预拆除作业应在装药前全部完成,严禁预拆除与装药交叉作业。 5.3.4当采用爆破拆除时,爆破震动、空气冲击波、个别飞散 物等有害效应的安全允许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 积CP6722协三

物等有害效应的安全充许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 程》GB 6722 执行。

触落地震动及爆破后坐、滚动、触地飞溅、前冲等危害,并应 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装药前应对每个炮孔的位置、间距、排距和深度等运 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日 爆破技术负责人进行设计修改

爆前应由现场负责人检查验收;防护材料应有一定的重量和抗 击能力,应透气、易于悬挂并便于连接固定。

5.3.9爆破拆除应设置安全警戒,安全警戒的范围应符合

要求。爆破后应对盲炮、爆堆、爆破拆除效果以及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拆除。 5.4.2当采用静力破碎剂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 和防护眼镜。

5.4.3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 注孔区域行走或停留。

5.4.5当静力破碎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查清原因,并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6.0.1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审批 后实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和论 证程序。

6.0.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6.0.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交底,且应有记录并签字确认。

术交底,且应有记录并签字确认。 6.0.4拆除工程施工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 警示标志,并应由专人监护。 6.0.5拆除工程使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专 项施工方案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0.6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 记录。 6.0.7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作 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的规定,配备相应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正确使用。 6.0.8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六级及以上风力等影响施工安 全的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6.0.9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或暂停施工时,机械设备应停放在 安全位置,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6.0.10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6.0.11拆除工程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 全措施。现场消防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

6.0.9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或暂停施工时,机械设备应停放在 安全位置,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6.0.10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6.0.11拆除工程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 全措施。现场消防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规定执行。

6.0.12当拆除作业遇有易燃易爆材料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 爆措施。 6.0.13对管道或容器进行切割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管道或容 器内无可燃气体或爆炸性粉尘等残留物。 6.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执行。 6.0.15当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6.0.16拆除工程施工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3安全技术交底及记录; 4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劳务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7.0.1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相应的文明施工、绿色 施工管理内容。 7.0.2施工总平面布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优化,减少占用场地。 7.0.3 拆除工程施工,应采取节水措施。 7.0.4 拆除工程施工,应采取控制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7.0.5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0.6日 电气焊作业应采取防光污染和防火等措施, 7.0.7拆除工程的各类拆除物料应分类,宜回收再生利用;废 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场。 7.0.8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前应将车轮和车身等部位清洗干净。运输渣土的车辆应采取封闭 或覆盖等防扬尘、防遗撒的措施。 7.0.9拆除工程完成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裸露的场地应采 取覆盖、硬化或绿化等防扬尘的措施。对临时占用的场地应及时 腾退并恢复原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最新标准首发Q群:14116046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目次1总则·183 基本规定·19施工准备215拆除施工·225.1人工拆除225.2机械拆除225.3爆破拆除235.4静力破碎拆除246安全管理·257文明施工2617

1.0.1建筑拆除施工危险因素多、对周边环境影响大,为保障 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制定本规范。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范围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范

3.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等相关规定,拆除工程施工应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拆除工程施工创 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施工现场作业安全。

3.0.2专项方案编制应包括以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天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 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 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 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0.3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办法》(建质L2009」87号)的规定,组织5名具有相关 技术专业的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于爆破拆除工程尚应遵 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 3.0.4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章指 挥、违章操作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发现事故隐惠,应及时向项

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0.5拟拆除物的实际状况包括:结构特征、结构安全状况, 电力、燃气、热力管道分布及使用状况等。 3.0.6本条规定了拆除工程施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0.8本条规定的监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专人随时监测被 拆除物状态,消除隐惠,保证施工安全。 3.0.9局部拆除工程中无论是保留部分还是拟拆除部分,影响 安全的,均应先加固后拆除。 3.0.10“基坑”是指在进行地下结构拆除时开挖产生的基坑。 3.0.11 “不明物体”是指无法确定其危险性、文物价值的物 体,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妥善 处理。 3.0.12进入有限空间拆除施工,必须制定应急处置措施,配备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 则。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 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及相关规定。 3.0.15构件、物料处于安全稳定状态包含放置拆除物料的场所 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存放的稳定

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

4.0.1有关图纸和资料是拆除工程设计、施工的必要依据,包 括拟拆除物、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图纸及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 料,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4.0.2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依据图纸和资 料进行全面复核,掌握实际状况。 4.0.3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有条件的,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具体设置遵循当地相 关规定。 4.0.4本条规定的管线是指涉及拆除工程的各类管道及线路。 其中电力、燃气、热力等专属管线不得自行处置。 4.0.6本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应综合拟拆除物的特点、拆除方法, 周边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是 指临时断路、交通管制、搭设防护棚、围挡等。 4.0.7机械设备进场验收主要内容: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检 测报告、设备使用说明书、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操作人员资格证 书等。作业前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装置、传动行走机构、动 力系统、工作装置等。

4.0.6本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应综合拟拆除物的特点、拆除方法 周边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是 指临时断路、交通管制、搭设防护棚、围挡等。 4.0.7机械设备进场验收主要内容: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检 则报告、设备使用说明书、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操作人员资格证 书等。作业前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装置、传动行走机构、动 力系统、工作装置等。

5.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人工拆除的原则,应作 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保障施工作业安全的 依据。

5.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人员聚集或材料集中

水平构件过载塌。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结构、脚手架或作业平台 上操作是为了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水平构件过载珊塌。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结构、脚手架或作业

5.1.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采用底部

掘、人工推、拉倒的方式拆除墙体的做法,易引起墙体无规律的 班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加强安全监管。 5.1.7本条规定为防止待拆除管道、容器内存有有毒有害物 可燃气体未经处置,在拆除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1.8小型机具包括风镐、电镐、液压镐、液压锯、水钻、冲 击钻、绳锯、液压钳等。

5.1.9孔洞是指在拆除过程中形成的孔洞,孔洞的防护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执行。

5.1.9孔洞是指在拆除过程中形成的孔洞,孔洞的防护应按现

5.2.1保证停放、作业场地的承载力是为防止场地塌陷、机械 设备倾覆,对使用场地承载力应提前复核,不满足要求时,采取 必要的加固措施。

5.2.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机械拆除的原则及顺序,

应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机械设备选用和 保障施工作业安全的依据。

5.2.3机械设备前端工作装置是指机械设备在拆除作)

5.2.3机械设备前端工作装置是指机械设备在拆除作业中所用

5.2.4本条规定的较天尺寸构件和沉重物料是指楼板

梁、柱、混凝土构件等。

IG33规定: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应禁止在下列情况下起 吊:在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指挥信号不清;被吊 物下方有人;被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的被吊物;斜拉、斜牵的 被吊物;散物捆绑不牢的被吊物;立式构件不用卡环的被吊物; 零碎物无容器的被吊物;被吊物重量不明

规程》JGJ33制定,根据拆除工程的施工特点,不宜采用三机 (含)以上多机联合起升作业

5.2.7钢屋架等大型构件与结构分离前要用起重机进行吊挂

群等荷载并将其传递至主要承重构件的桥面构造系统,包括桥面 铺装、桥面板、纵梁、横梁、人行道等。

5.3.2本条规定中对爆破对象进行勘测,目的是为爆破设计 计算提供基础数据;对爆区周围环境的调查,目的是核实危及安 全的不利环境因素,为爆破安全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5.3.3预拆除是指爆破实施前,拆除非承重墙体或不影响结构 急定构件的施工。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人工或爆破方法。预 斥除施工可以减少钻孔量和爆破装药量,有利于建筑塌落破碎解 体,也有利于绿色施工技术的实施与管理。

5.3.5控制触(落)地震动的措施包括在倒塌范围铺

料;开挖防震沟;设置缓冲堤等。控制倒塌触地产生飞溅的措施 包括清除倒塌区地面积水、杂物;开挖沟槽;在地面堆起一定高

度的土埋或扩大警戒范围

度的土或扩大警戒范围。

QQJA 6-2001 CZ-2C、CZ-2D地面测发“三化”设备 着色与颜色标识及接插件刻(印)字统一化规定5.3.7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爆破飞散物造成的危害

5.4.1采用静力破碎方法对建筑物、构筑物整体拆除或拆除处 于承重状态的构件,无法预估破碎时间、控制破碎效果。 5.4.2破碎剂具有腐蚀性,施工人员接触易造成伤害。 5.4.3孔内注人破碎剂后,药剂反应快,易产生喷孔,人员靠 近及直视孔口时,易受到伤害。 5.4.4静力破碎剂遇水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材料膨胀、失 效,需单独保存,防潮、防雨。 5.4.5异常情况包括喷孔严重、孔堵塞、灌注破碎剂受阻;灌 注破碎剂时施工区域附近有人、畜和贵重物品;操作人员不戴防 护眼镜、橡胶手套和口罩;装药后施工现场无专人警戒等。

5.4.4静力破碎剂遇水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材料膨胀、失 效,需单独保存,防潮、防雨。 5.4.5异常情况包括喷孔严重、孔堵塞、灌注破碎剂受阻;灌 注破碎剂时施工区域附近有人、畜和贵重物品;操作人员不戴防 护眼镜、橡胶手套和口罩;装药后施工现场无专人警戒等

6.0.1本条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及变 更程序。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施 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如需变更GB/T 11592-2011 公用数据网上起/止传输业务使用的数据终端设备(DTE)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间的接口,应由原论证专家同意后执行。 6.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 环境、危险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施工 机械及机具操作、用火用电等要求。 6.0.4安全标志设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 则》GB2894的规定执行。

6.0.5本条文中的脚手架施工应遵守相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0.9本条为防止被拆除物意外塌,对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 造成损坏。

土流失及土壤污染等严重问题,所以应对裸露的场地采取相应的 防止扬尘措施。常用的方法是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硬化或绿 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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