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536-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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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536-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3.1.5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生产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类、Ⅱ类规模的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混料、输送生产 线的数量不宜少于2条; 2混料、输送生产线的额定处理能力可按8h/d~16h/d的 工作时间计算,设备选择时应根据物料堆积密度进行处理能力 校核。 3.1.6污泥接收区、混料区、发酵处理区、发酵产物储存区的 地面及周边车行道应进行防渗处理

3.1.6污泥接收区、混料区、发酵处理区、发酵产物储

HJ 838-2017 湖泊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地面及周边车行道应进行防渗处理

3.1.7污泥好氧发酵车间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冷凝水回滴至发酵堆体。3.1.8污泥好氧发酵工程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3.1.9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在现场安装的仪表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并应满足防腐蚀要求。3.1.10污泥好氧发酵产物进行土地利用时,其泥质指标、施用范围、施用量和跟踪监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的有关规定。3.1.11污泥好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液可经预处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也可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3.2工艺设计3.2.1污泥好氧发酵工艺流程宜按图3.2.1执行,也可根据原料性质、工艺运行特征、设备适用性能和发酵产物用途等要求,相应地增减工序。废气达标排放辅料除臭系统污泥混料次发酵二次发酵发酵产物储存外运返混料供氧系统图3.2.1污泥好氧发酵工艺流程6:

.2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可根据发酵分段、翻堆方式、供氧方 和发酵堆体形式进行分类,工艺分类宜符合表3.2.2的规定。

3.2.2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可根据发酵分段、翻堆方

表3.2.2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分类

3.3.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应设置混料系统,混料系统宜包括给 料设备、混合设备和输送设备。 3.3.2给料设备应能按比例配备进入混料设备的污泥、辅料和 返混料。当采用料斗方式给料时应有防正物料起拱堵塞的措施。 3.3.3输送设备应具有防粘结功能,宜加装清扫装置及防护装 置。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GB T10595的有关规定。

3.3.4采用好氧发酵处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应符合下

1含水率不宜高于80%; 2有机物含量不宜低于40%; 3重金属、矿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等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的有关规定。 3.3.5污泥好氧发酵可添加辅料或返混料调节物料含水率、孔 俏率和营养物质的比例

3.3.6污泥好氧发酵辅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辅料的选择应根据来源稳定性、孔隙率、堆积密度、 本等因素确定:

2不应含有玻璃、金属、石块等不可生物降解的杂物; 3颗粒直径不宜大于2.0cm。 3.3.7污泥好氧发酵返混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含水率应低于40%; 2颗粒直径不宜大于2.0cm。 3.3.8待处理污泥、辅料、返混料的质量配比应根据本规程第 3.3.9条进入好氧发酵系统的混合物料和这三者的含水率、有机 物含量、碳氮比经计算确定,无参数时可按照污泥、辅料、返混 料的质量比为100:(10~20):(50~60)进行配比。冬季宜适 当提高辅料投加比例。

3.3.9进入好氧发酵系统的混合物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含水率应为55%~65%,有机物含量不应低于40%,碳 氮比应为(20~30):1,pH值应为6~9; 2堆积密度应为0.6g/cm²~0.7g/cm²,孔隙率应为30%~ 40%; 3应结构松散、颗粒均匀、无大团块,颗粒直径不应大 于2. 0cm。

3.4.1一次发酵仓的数量和容积,应根据进料量和发酵时间计 算确定,并应预留不小于10%的处理余量。 3.4.2一次发酵堆体高度应根据供氧方式、物料含水率、有机 物含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自然通风供氧时,堆体高度宜为1.2m~1.5m; 2当采用机械强制通风供氧时,堆体高度不宜超过2.0m。 3.4.3一次发酵阶段堆体内氧气浓度不应低于5%,发酵时间 不应少于7d,其中温度达到55℃~65℃的持续时间应大于3d。 3.4.4 二次发酵宜采用静态或间歇动态发酵 b

3.4.5二次发酵阶段堆体内氧气浓度不宜低于3%,堆

不宜高于45℃,发酵时间宜为30d~50d。 3.4.6好氧发酵处理后污泥控制指标及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标准》CJ/T510的有关 规定。 3.4.7翻堆机应根据翻堆物料量、翻堆频次、堆体宽度、堆体 高度等因素进行选型,

3.4.8发酵系统中与物料、水汽直接接触的设备、仪表和金

3.5.1 污泥好氧发酵可采用自然通风、强制通风、翻堆等方式 供氧。

3.5.1污泥好氧发酵可采用自然通风、强制通风、翻堆等方式

式中:Q 一强制通风量(m/min); R一单位时间内每立方米堆体通风量[m²/(min·m) 宜取0.05m²/(minm3)~0.20m3(min:m3): V一污泥好氧发酵堆体容积(m3)。 2鼓风风压宜按下式计算:

P=(Pi十P2十P3)X>

式中:P 鼓风风压(kPa); Pi 鼓风机出口阀门压力损失(kPa); P2 管道及气室压力损失(kPa); P3 气流穿透污泥好氧发酵堆体的压力损失(kPa),取 直不宜低于3kPa/m堆体高度; 入一 供氧系统风压余量系数,宜取1.05~1.10。

室的形式,应尽可能减少管道或气室的弯曲、变径和分叉

3.6.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应设计污泥、辅料、返混料和发酵产 物的储存区域。对于改造工程,宜利用已有构筑物储存。 3.6.2污泥储存容器应具有耐腐蚀、耐压和不与所储存的污泥 发生反应等特性

3.6.3辅料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辅料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量应根据辅料来源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宜为5d~ 7d的投加量; 2储存容器应具有防结拱功能 3应满足防火要求。

3.6.4发酵产物出厂前,应储存在通风、防雨、防浸水、防吹 散的设施内,设计存储量宜为15d~30d的出料量,

3.6.4发酵产物出厂前,应储存在通风、防雨、防浸水、防吹

3.7.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设计应包括臭气控制内容,除臭设 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以及投入运行 3.7.2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应通过臭气源隔断、供氧量控制等措 施对臭气源进行控制。

3.7.3污泥好氧发酵工程臭气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排放利

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 CII/T 243 的有关规定,

3.7.4发酵车间臭气风量计算,还应计入堆体温度引起的臭

3.7.4发酵车间臭气风量计算,还应计人堆体温度引起的臭气 体积变化以及翻堆瞬间臭气集中释放等因素的影响。

1作业区臭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 没计卫生标准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的 有关规定; 2厂区内臭气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源及

界臭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 放标准》GB14554的有关规定

3.8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

3.8.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宜采用自动化监测和反馈控制;无条 牛实现自动化的工序,宜采用机械化作业。 3.8.2污泥好氧发酵工程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数据显示、处理、 记录、分析和传输等功能,控制系统应由中央控制室和现场控制 站组成。

3.8.3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报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发酵工艺系统主要工况参数偏离正常运行范围: 2 电源、气源故障; 3设备故障; 4硫化氢(H,S)、氨气(NH,)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安 全阅值。

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文 实行自审、会审和签证制度;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 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涉及人身安全和

安全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关键和重要部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 ,涉及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尚应按规定进行专 评审

4.1.3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施

(配)件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验收。进场验收时,应检 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并 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施

1 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验;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3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4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 4.1.5 施工过程中,各种易燃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 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4.1.5施工过程中,各种易燃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

2.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昆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城镇污水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城镇

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

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 4.2.2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试运行。 4.2.3竣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批准的设计文件、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完整的施工、调试启动和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期间运行参数连续监测报告; 4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5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6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4.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设计、施工和验

4.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设计、施工

的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5.1.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运行管理应在确保污泥处理效果和 厂区环境卫生的前提下,降低运行成本和能耗物耗 5.1.2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有关规定。

.· 厂区环境卫生的前提下,降低运行成本和能耗物耗 5.1.2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60的有关规定。 5.1.3机械设备开停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开机前应检查控制系统和供电线路,当有短路、 破损等情况时不得通电;设备通电后应观察警示信号,当有报警 时不得开机,并应及时进行故障排查; 2机械设备应点动试机正常后方可正式启动; 3机械设备应按主工艺流程从未端向始端逆方向开机,作 业结束时则应按主工艺流程从始端向末端顺方向关机。 5.1.4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设备的工作电压、运行负荷应控制在额定范围; 2机械设备各部位不得放置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 3应制订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及时记录维护和检修 的原因、时间、内容及验收情况等; 4机械设备停机检修时,应首先关闭相关的前序设备,并 将有关信息传至中央控制室或后序设备; 5设备维护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不得带电作业。 5.1.5物料存储区和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必须动火 时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消防器材应放在易取用的明显 位置,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其效用,且不得擅自

5.1.5物料存储区和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必须动

5.1.6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设施和设备应设置明显标识,在潜

5.1.6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设施和设备应设置明显标

在的坠落、触电、火灾、绞伤、中毒、室息等危险处应设置警示 标识。

5.1.7作业区应照明良好,所有并、坑、孔及洞均应覆盖与地 面平齐的坚固盖板。

5.1.7作业区应照明良好,所有并、坑、孔及洞均应

5.1.8作业区应保持通风,粉尘、H2S、NH3等浓度应

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作业区的混料机 等易产生粉尘的设施,应采取除尘措施

5.2.1混料系统开始工作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设备开启前应确认污泥料仓、返混料仓、辅料料仓内装 有物料; 2皮带机上应无异物,皮带应无跑偏现象,主动轮和从动 轮应无异物缠绕

5.2.2混料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巡检料仓物料结拱、皮带跑偏

1污泥料仓闸板阀已完全关团; 2皮带机滚筒无粘结物料; 3皮带机旁无散落物料; 4混合设备内无粘结物料和缠绕物 5.2.4发酵仓布料前应保证曝气孔畅通,宜在曝气孔上方铺垫 陶粒和15cm~30cm厚的辅料,布料时应保证物料厚度均匀。 5.2.5发酵系统冬季低温条件下运行时,宜适当增大堆体体积。 5.2.6翻堆设备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翻堆设备运行前应保证发酵仓壁、堆体和翻堆机运行轨 道上无异物;

1翻堆设备运行前应保证发酵仓壁、堆体和翻堆机运行 道上无异物; 2翻堆设备运行中应随时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采用间歇动态翻堆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酵升温期,堆体温度首次上升至65℃时,宜翻堆 1次; 2发酵高温期,堆体温度保持在55℃~65℃,宜每2d~5c 翻堆1次,当堆体温度超过65℃时应及时翻堆; 3发酵降温期,堆体温度低于55℃以后,宜每7d~12d翻 堆1次;当堆体温度下降至35℃以下,且连续2d温度差不超过 土2℃时,宜停止翻堆。

物宜进行资源化利用。筛分设备开始工作前,应确认皮带机上无 异物,皮带无跑偏,主动轮、从动轮无异物缠绕

5.2.9输气管道内的冷凝水应及时排除

5.2.10除臭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

5.2.11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控制系统的数据传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染物 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的有关规定: 2应及时分析自动控制系统的数据变化,并相应调整运行 参数; 3自动控制系统的数据记录应及时存档,并应保存3年 以上。

5.3.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运行时,应对进出物料进行计量,并 应按实物干重进行生产统计,核定产出。

5.3.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运行时,应对进出物料进行计

检测指标应包括:pH值、含水率、有机物含量、总氮、

总磷、总钾、重金属、矿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等; 2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机 验方法》CJ/T221的有关规定; 3检测频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 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有关规定

5.3.3辅料的检测应符合下列

1检测指标应包括含水率、有机物含量、重金属含量等; 2检测频率宜为每季度1次,当辅料的来源或者性质发生 变化时应进行检测。

1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和《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2检测频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 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有关规定

3.7作业区环境监测应符合下列

1监测内容应包括:H2S、NH3、噪声、粉尘浓度、蝇类 密度等; 2H2S、NH3监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 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的有关规定; 3噪声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122的有关规定; 4粉尘浓度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

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的有关规定; 5蝇类密度监测可采用捕蝇笼诱捕法,频率宜为每月2次~ 3次。 5.3.8厂界环境监测应包括H2S、NH3、臭气浓度和噪声,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5.3.9各类检测记录和报告应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做到妥善保 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的有关规定 5蝇类密度监测可采用捕蝇笼诱捕法,频率宜为每月2 3次。

5.3.8厂界环境监测应包括H,S、NH3、臭气浓度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3.9各类检测记录和报告应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做到妥善保 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5.3.9各类检测记录和报告应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做到妥善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目3设计(24)3. 1一般规定(24)3. 2工艺设计(25)3. 3混料系统·(26)3. 4发酵系统(26)3. 5供氧系统(27)3. 6储存系统(28)3.7除臭系统·(29)3.8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29)5运行管理(30)5.1一般规定·(30)5.2运行管理…·(30)5. 3监控与检测(30).23:

3.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波动较大,污泥好氧发酵工程 设备配置应充分考虑污泥量的波动,并预留合理处理余量以满足 设备维护检修的需要。 3.1.3污泥好氧发酵工程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物料运输路线的流 畅性和合理性,并预留发酵产物储存用地。在满足污泥处理规模 及处理效果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控制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占地 面积。 由于污泥好氧发酵产物加工和储存工序占地面积受发酵产物 性质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的影响,表3.1.3中主体工程占地面积指 标不包含发酵产物加工和储存用地。目前污泥好氧发酵工程除了 采用条垛式或槽式(仓式)发酵堆体之外,还可以采用一体化发 酵设备,使得工程布局更加紧密、占地面积更小。

3.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波动较大,污泥好氧发酵工程 设备配置应充分考虑污泥量的波动,并预留合理处理余量以满足 设备维护检修的需要

3.1.3污泥好氧发酵工程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物料运输路线

由于污泥好氧发酵产物加工和储存工序占地面积受发酵产物 性质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的影响,表3.1.3中主体工程占地面积指 标不包含发酵产物加工和储存用地。目前污泥好氧发酵工程除了 采用条垛式或槽式(仓式)发酵堆体之外,还可以采用一体化发 酵设备,使得工程布局更加紧密、占地面积更小。

3.1.5对于日处理污泥量达到200t及以上(以含水率80%

的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混料、输送生产线的数量不宜少于2条, 以保障在部分设备出现故障的条件下,能通过生产调度保持全厂 的处理能力。 混料、输送生产线的额定处理能力可按8h/d~16h/d工作时 间计算,便于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并保证必要的维护时间,同时 还预留有通过延长生产线工作时间临时提高日处理能力的空间。 3.1.7在北方寒冷地区,当环境温度较低时,不利于污泥好氧 发酵堆体升温和高温期的持续,因此应采取措施保证污泥好氧发 酵车间环培泪度底不低

混料、输送生产线的额定处理能力可按8h/d~16h/d工作时 间计算,便于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并保证必要的维护时间,同时 不预留有通过延长生产线工作时间临时提高日处理能力的空间

发酵堆体升温和高温期的持续,因此应采取措施保证污泥好氧发 酵车间环境温度不低于5℃,并应通过设置气体导流系统、冷凝 器、冷凝水收集管路等措施,预防和解决冷凝水回滴问题。

3.1.9污泥好氧发酵车间粉尘含量高、空气湿度天,且含有 些腐蚀性气体。因此,规定在现场安装的控制仪表应考虑防尘 防水以及防腐问题。 3.1.10为避免产生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风险,当污泥好氧发酵产 物用于园林绿化时,其泥质指标、施用范围、施用量、跟踪监测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 质》GB/T23486的相关规定;当污泥好氧发酵产物用于土地改 良时,其泥质指标、施用范围、施用量、跟踪监测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24600的相关规定;当污泥好氧发酵产物用于林地时,其泥质指 标、施用范围、施用量、跟踪监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的相关规定。 3.1.11污泥好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液经预处理后输送至污 水处理厂,适用于自有污泥好氧发酵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液单独 处理达标排放,适用于独立的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目前并无针对 污泥液的处理标准,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和《污水排人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规定执行。

3.2.1一次发酵是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核心工序,其他工序可 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进行优化组合。组合的原则是配合一次发酵 运行,提高综合处理效率和发酵产物质量,满足发酵产物处置要 求,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单元组合需要考虑一定的灵活性,在 必要情况下,可增减部分工序。例如,为了促进发酵,可在发酵 过程中投加菌剂;当进泥的泥质满足好氧发酵要求时,可去掉返 混料的工序;当一次发酵产物可以满足处置要求时,可去掉二次 发酵工序;当污泥进料含水率过高时,为降低辅料成本,可在混 料前增加干化工序

3.2.2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可根据物料发酵分段、翻堆方式

氧方式和发酵堆体形式进行分类。一次发酵和二次发酵所采用的 工艺类型要根据实际的稳定化和无害化要求进行选择;静态、间 歇动态、动态好氧发酵是根据发酵仓内物料的翻堆方式作出的分 类。完全不翻堆为静态,间歇性的翻堆为间歇动态,持续性的翻 堆为动态

3.3.1混料系统主要完成物料的混合和破碎,混料系统宜包括 给料、混合和输送设备。 3.3.3输送设备主要完成物料的输送功能。当输送污泥等黏性 较大的物料时,宜在皮带输送机的头部、尾部设置相适应的刮板 等清扫装置,防止污泥粘结在皮带上。在易撒落位置宜装设落料 挡板,防止物料撒落在输送带下。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GB/T10595的规定。 3.3.6污泥好氧发酵所添加辅料应具有含水率低、空隙率高 一定强度等特点,可采用碎秸秆、木屑、锯末、花生壳粉、蘑菇 土、园林修剪物等有机废弃物。 3.3.7污泥好氧发酵返混料的颗粒直径不宜大于2.0cm,当返 混料含有大块物料时,应将其破碎后使用。 3.3.8冬季宜适当提高辅料投加比例,提高物料的孔隙率,以

3.3.1混料系统主要完成物料的混合和破碎,混料系统宜包括 给料、混合和输送设备。 3.3.3输送设备主要完成物料的输送功能。当输送污泥等黏性 较大的物料时,宜在皮带输送机的头部、尾部设置相适应的刮板 等清扫装置,防止污泥粘结在皮带上。在易撒落位置宜装设落料 挡板,防止物料撒落在输送带下。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GB/T10595的规定,

3.3.6污泥好氧发酵所添加辅料应具有含水率低、空隙率高 一定强度等特点,可采用碎秸秆、木屑、锯末、花生壳粉、蘑菇 土、园林修剪物等有机废弃物。 3.3.7污泥好氧发酵返混料的颗粒直径不宜大于2.0cm,当返 混料含有大块物料时,应将其破碎后使用。 3.3.8冬季宜适当提高辅料投加比例,提高物料的孔隙率,以

3.3.6污泥好氧发酵所添加辅料应具有含水率低、空

一定强度等特点,可采用碎秸秆、木屑、锯末、花生壳粉、原 土、园林修剪物等有机废弃物

3.3.7污泥好氧发酵返混料的颗粒直径不宜大于2.0cm,当返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规定:一次发 酵堆体氧气浓度不低于5%,温度应保持在55℃以上,持续时 间不少于6d,总发酵时间不少于7d。污泥的一次发酵阶段为快 速堆肥的过程,综合考虑相关标准规定与工程实际,一次发酵阶 段堆体氧气浓度不应低于5%,温度达到55℃~65℃持续时间应 大于3d,总发酵时间不应少于7d。

3.4.4二次发酵是物料的熟化过程,生物降解过程平缓,对环 境条件的要求不高,二次发酵工艺和设施可适当简化,以节省处 理成本。

3.4.5一次主发酵完成后,可根据时间和空间条件进行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规定:二 次发酵阶段堆体氧气浓度不宜低于3%,堆体温度不宜高于 15℃,发酵时间宜为30d50d。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 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规定:污泥稳定熟化期宜 为30d~60d。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 CJI131规定:静堆式条垛堆肥:快速堆肥时间必须大于10d,宜 为14d~21d;熟化处理持续时间宜为30d~60d。翻堆式条垛堆肥: 快速堆肥时间宜为21d~28d;熟化阶段时间大于21d。仓内堆肥停 留时间宜为8d~15d;熟化时间为1个月~3个月。 综合考虑相关标准规定与工程实际,二次发酵阶段堆体氧气 农度不宜低于3%,堆体温度不宜高于45℃,发酵时间宜为30d~ 50d.

3.4.8污泥发醛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水汽,并

污泥好氧发酵供氧方式有自然通风、强制通风、翻堆等

3.5.1污泥好氧发酵供氧方式有自然通风、强制通风

自然通风能耗低,操作简单。供氧靠空气由堆体表面向堆体 内扩散,但供氧速度慢、供气量小、供气不均匀,易造成堆体内 部缺氧或无氧,发生厌氧发酵;另外,堆体内部产生的热量难以 达到堆体表面,表层温度较低,无害化程度较低,发酵周期较 长,表层易滋生蚊蝇类。需氧量较低时(如二次发酵)可采用。 强制通风的风量可准确控制,分为正压送风和负压抽风两种 方式。正压送风空气由堆体底部进入,由堆体表面散出,表层升 温速度快,无害化程度高,发酵产品腐熟度高,但发酵仓尾气不 易收集。负压抽风堆体表层温度低,无害化程度差,表层易滋生 蝇类;堆体抽出气体易冷凝成腐蚀性液体,对抽风机侵蚀较 严重。 翻堆有利于供氧与物料破碎,但翻堆能耗高,次数过多增加 热量散发,堆体温度达不到无害化要求。次数过少,不能保证完 全好氧发酵。一次发酵的翻堆供氧宜与强制通风供氧联合使用 二次发酵可采用翻堆供氧。 强制通风加翻堆的供氧方式,通风量易控制,有利于供氧 颗粒破碎和水分蒸发及堆体发酵均匀。但投资、运行费用较高 能耗大。

3.6.1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应设计污泥、辅料、返混料和发酵产 物的储存区域,区域的面积应根据物料的储存量及可用空间区域 确定。 3.6.3辅料的储存量不宜过多,以5d~7d的投加量为宜。辅料 的存储应充分考虑防火要求,且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6.4发酵产物的使用具有季节性,受消纳途径影响较大,因 此应设计储存空间,发酵产物储存和二次发酵可结合考虑。发酵 产物储存量宜为15d~30d的出料量,可根据发酵产物消纳情况 和用地条件适当延长。

3.7.4由于发酵堆体温度较高,根据曝气量计算臭气

3.7.4由于发酵堆体温度较高,根据曝气量计算臭气量时,应

3.7.4由于发酵堆体温度较高,根据曝气量计算臭气量时SZY 101-2014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标准-术语,应 考虑温度升高而引起的臭气体积膨胀现象。此外,翻堆瞬间大量 臭气会集中释放,臭气量设计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3.8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

3.8.2自动控制系统宜对下列数据进行显示、处理、记录、分 析和传输:发酵系统中供氧设施的供氧频率、堆体温度、环境臭 气浓度等工艺参数;混料系统中混料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的工 乍参数;除臭系统中除臭风机、循环水泵、电动阀门等设备的工 作参数。

3.8.3发酵工艺系统包含堆体温度、堆体氧气含量等

参数,宜根据工艺情况设置相应的报警参数;H2S、NH3等有 害气体浓度的安全國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 准和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有关规定

5.1.6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料仓、辅料仓、返混料仓、混料机、 发酵车间、除臭设备、气体收集管道、工程分区和厂房等设施和 设备应设置明显标识

GB/T 15054.1-2018 小螺纹 第1部分:牙型、系列和基本尺寸5.1.6污泥好氧发酵工程的料仓、辅料仓、返混料仓、

5.3.2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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