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扫描版).pdf

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扫描版).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2.1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254633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扫描版).pdf

0.2.2.1保护的人员包括:

验查人员(见GB/T18775)」; b) 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周围可能会受到电梯影响的人员。 0.2.2.2 保护的物体包括: a) 轿厢内的装载物; b) 电梯的零部件; c) 安装电梯的建筑; d) 紧邻电梯的区域。 注:GB/T31095给出了地震情况下电梯的附加要求。

a)设置可供提升装置吊运的附件;或

GB/T 26803.3-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总线 系统外部总线 并行接口通用技术条件b)设计成可与吊运附件相连接(如:采用螺纹孔方式);或 c)具有容易与标准型的提升装置缚系连接的外形。

0.3.1总则:制定本部分时,采用了0.3.2~0.3.6所述的原则。 0.3.2本部分未重复列人适用于任何电气、机械及包括建筑构件防火保护在内的建筑结构的通用技术 规范。 然而,有必要制定某些为保证良好制造质量的要求,因为它们对电梯的制造单位而言可能是特有的 要求,或者因为在电梯使用中,可能有较其他场合更为严格的要求。 0.3.3本部分给出了电梯所安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最基本的要求。 0.3.4本部分尽可能仅规定所用材料和部件须满足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0.3.6.人员平均体重按75kg计算。基于该值,本部分规定了额定载重量对应的最大轿厢有效面积和 运载人员数量对应的最小轿厢有效面积,以防止超载

0.4.1总则:制定本部分时,做了0.4.2~0.4.22所述的假设。

4.2买方和供应商之间就下列内容已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 a 电梯的预定用途; b)对于载货电梯,预计使用的装卸装置的类型和质量; 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暴露在阳光、风、雪或腐蚀性空气中; d)土木工程问题(如建筑法规); e) 与安装地点相关的其他事宜; f 为了电梯部件或设备的散热,对并道和(或)机器空间、设备安装位置的通风要求: g 与设备所引起的噪声和振动相关的信息。 4.3已考虑组成一部完整电梯的每个零部件的相关风险,并制定了相应要求。 零部件: a) 按照通常的工程实践(参见GB/T24803.2)和计算规范设计,并考虑到所有失效形式; b)具有可靠的机械和电气结构; c)由足够强度和良好质量的材料制成; 心干险

e)未使用有害材料,例如石棉。

梯零部件均按要求进行检查以确保在电梯使用寿命内持续地安全运行。 不仅在交付使用前的检查期间,而且在电梯使用寿命内,均保持本部分所规定的运行间隙。 注:不需要维护(如免维护或永久性密封)的零部件,也是可检查的。 0.4.5在预期的环境影响和特定的工作条件下,所选择和配置的零部件不影响电梯的安全运行。 0.4.6承载支撑件的设计能保证在0%~100%额定载重量再加上设计允许的超载(见5.12.1.2)的载荷 范围内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 0.4.7本部分不考虑电气安全装置(见5.11.2)或经型式试验证明完全符合本部分和GB/T7588.2的 安全部件失效的可能性。 0.4.8当使用者按预定方法使用电梯时,对其因自身疏忽和非故意的不小心而造成的危险应予以 保护。 0.4.9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者可能做出某种鲁葬动作,本部分没有考虑同时发生两种鲁动作和(或) 违反使用说明的可能性。 0.4.10如果在维护期间,使用者通常不易接近的安全装置被有意置为无效状态,此时电梯的安全运行 无保障,则需遵照规程采取补充措施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假定维护人员受到指导并按规程开展工作。 0.4.11本部分相关条款中给出了水平力和(或)能量。.如果本部分没有其他规定,通常一个人产生的 能量所导致的等效的静力为: a)300N; b)1000N,当发生撞击时。 0.4.12除了已特别考虑的下列各项外,根据良好实践和标准要求制造的机械装置,包括钢丝绳在引 轮上失控滑移,在无法检查的情况下,如果由制造单位提供的所有说明已被正确地应用,将不会损坏至 濒临危险状态:

a) 悬挂装置的破断; b) 起辅助作用的绳、链条和带的所有连接的破断和松弛; 参与对制动轮或盘制动的机电式制动器机械零部件之一失效; 与主驱动部件和曳引轮有关的零部件失效; 液压系统的破裂(不包括液压缸); f) 液压系统微小的泄漏(包括液压缸,见6.3.11)。 0.4.13 轿厢在底层端站从静止状态自由坠落,在撞击缓冲器之前,允许安全钳有未起作用的可能性。 0.4.14 当轿厢速度与主电源频率相关时,假定速度不超过额定速度的115%或本部分规定的检修运 行、平层运行等对应速度的115%。 0.4.15提供了用于吊装较重设备的通道[参见0.4.2e)]。 0.4.16为了保证井道和机器空间内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考虑设备散发的热量,井道和机器空间内 的环境温度视为保持在十5℃~十40℃之间,参见0.4.2。 注:参见GB/T16895.18—2010表51A中的代号AA5。 0.4.17井道具有适当通风,根据国家建筑规范,考虑了制造单位给出的散热说明、电梯的环境状况和 0.4.16给出的限制,如:因节能要求的建筑物环境温度、湿度、阳光直射、空气质量和气密性。 注:对于进一步指导,参见0.4.2和E.3。 0.4.18 3通向工作区域的通道具有足够的照明(参见0.4.2)。 0.4.19 按照维护说明(参见0.4.2),电梯和(或)井道外工作区域任何保护装置的门或活板门的开启不 阻碍最小通道、走廊和消防疏散通道等路径, 0.4.20 如果一个以上的人员同时在一部电梯上工作,在他们之间有充分的通信手段。 0.4.21在定期维护和检查期间,如果不得不拆卸通过物理屏障来专门防止机械、电气或任何其他危害 的防护装置,当该防护装置被拆卸时,其固定件能保持在防护装置或设备上。

a) 悬挂装置的破断; b) 起辅助作用的绳、链条和带的所有连接的破断和松弛; 参与对制动轮或盘制动的机电式制动器机械零部件之一失效; 与主驱动部件和曳引轮有关的零部件失效; 液压系统的破裂(不包括液压缸); f) 液压系统微小的泄漏(包括液压缸,见6.3.11)。 0.4.13 轿厢在底层端站从静止状态自由坠落,在撞击缓冲器之前,允许安全钳有未起作用的可能性。 0.4.14 当轿厢速度与主电源频率相关时,假定速度不超过额定速度的115%或本部分规定的检修运 行、平层运行等对应速度的115%。 0.4.15提供了用于吊装较重设备的通道[参见0.4.2e)]。 0.4.16为了保证井道和机器空间内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考虑设备散发的热量,井道和机器空间内 的环境温度视为保持在十5℃~十40℃之间,参见0.4.2。 注:参见GB/T16895.18—2010表51A中的代号AA5。 0.4.17井道具有适当通风,根据国家建筑规范,考虑了制造单位给出的散热说明、电梯的环境状况和 0.4.16给出的限制,如:因节能要求的建筑物环境温度、湿度、阳光直射、空气质量和气密性。 注:对于进一步指导,参见0.4.2和E.3。 0.4.18 3通向工作区域的通道具有足够的照明(参见0.4.2)。 0.4.19 按照维护说明(参见0.4.2),电梯和(或)井道外工作区域任何保护装置的门或活板门的开启不 阻碍最小通道、走廊和消防疏散通道等路径, 0.4.20 如果一个以上的人员同时在一部电梯上工作,在他们之间有充分的通信手段。 0.4.21在定期维护和检查期间,如果不得不拆卸通过物理屏障来专门防止机械、电气或任何其他危害 的防护装置,当该防护装置被拆卸时,其固定件能保持在防护装置或设备上。

.4.22用于液压电梯传动的液压油符合GB/T7

GB/T·7588.1—2020 3.34 乘客passenger 电梯轿厢运送的人员。 3.35 棘爪装置pawldevice 用于停止轿厢非操作下降并将其保持在固定支撑上的机械装置。 3.36 底坑pit 位于底层端站以下的井道部分。 3.37 强制式电梯positivedrivelift 强制驱动电梯 通过卷筒和绳或链轮和链条直接驱动(不依赖摩擦力)的电梯。 3.38 预备操作preliminaryoperation 当轿厢位于开锁区域且门未关闭和锁紧时,使驱动主机和制动器(液压阀)做好正常运行的准备。 3.39 溢流阀pressurereliefvalve 通过溢出流体限制系统压力不超过设定值的阀。 3.40 电梯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programmableelectronicsysteminsafetyrelatedapplicationsfor lifts;PESSRAL 用于表A.1所列安全应用的,基于可编程电子装置的控制、保护、监测的系统,包括系统中所有单 元(例如:电源、传感器和其他输人装置、数据总线和其他通信路径以及执行装置和其他输出装置)。 3.41 渐进式安全钳·progressivesafetygear 作用在导轨上制动减速,并按特定要求将作用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力限制在容许值范围内的安 全钳。 3.42 滑轮间pulleyroom 放置滑轮的房间,也可放置限速器,但不放置驱动主机。 3.43 额定载重量 rated load 电梯正常运行时预期运载的载荷,可以包括装卸装置(参见0.4.2)。 3.44 额定速度ratedspeed V 电梯设计所规定的速度。 注:对于液压电梯: U 上行额定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d 下行额定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门 上行额定速度(m)和下行额定速度(ua)两者中的较大值,单位为米每秒(m/s)。 6

GB/T 7588.12020

平衡重架 与悬挂装置连接,承载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金属构架。 注:轿架和轿厢可为一个整体。

GB/T7588.1—2020

5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5.1.1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应符合本章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此外,对于本部分未涉及的相关 但非重大危险(如:锐边等),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应按照GB/T15706中的原则进行设计。 5.1.2所有标志、标记、警示和操作说明应永久固定、不易擦除、清晰和易于理解(如必要可用标志或符 号辅助)。应使用耐用材料,设置在醒目位置,并采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几种文字)。

5.2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

5.2.1.1电梯设备的布置

1所有电梯设备应安装在电梯井道、机器空间或滑轮间内。 2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在同一机房和(或)滑轮间内,每部电梯的所有部件(驱动主机、控制柜、 开关等)应采用相同的数字、字母或颜色加以识别。

5.2.1.2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的专用

5.2.1.2.1井道、机房和滑轮间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

但电梯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可设置: a 这些空间的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包括以蒸汽或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然而,采暖设备的控 制与调节装置应在井道外。 b)火灾探测器或灭火器。应具有高的动作温度(如80℃以上),适用于电气设备且有合适的防 意外碰撞保护。 如果使用喷淋系统,应仅当电梯静止在层站且电梯电源和照明电路由火灾或烟雾探测系统自 动切断时,喷淋系统才能动作。 注:烟雾、火灾探测和喷淋系统是建筑管理者的责任。 2.1.2.2机房内可放置其他种类电梯的驱动主机,例如:杂物电梯的驱动主机。 2.1.2.3符合5.2.5.2.3的部分封闭井道,视为“井道”的区域是:

5.2.1.3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通风

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不应用于非电梯用房的通风。 应保护电动机、设备以及电缆等,使其不受灰尘、有害气体和湿气的损害。 注:进一步指导参见附录E中E.3。

5.2.1.4.1井道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所有的门关闭时,轿厢位于井道内整个行程的任

5.2.1.4.1井道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所有的门关闭时,轿厢位于井道内整 何位置也能达到下列要求的照度

1井道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所有的门关闭时,轿厢位于井道内整个行程的任 也能达到下列要求的照度: 轿项垂直投影范围内轿顶以上1.0m处的照度至少为501x; 底坑地面人员可以站立、工作和(或)工作区域之间移动的任何地方,地面以上1.0m处的照度

GB/T7588.1—2020至少为501x;c)在a)和b)规定的区域之外,照度至少为201x,但轿厢或部件形成的阴影除外。为了达到该要求,井道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灯,必要时在轿顶可设置附加的灯,作为井道照明系统的组成部分。应防止照明器件受到机械损坏。照明电源应符合5.10.7.1的要求。注:对于特定的任务,可能需要设置附加的临时照明,如手持灯具。测量照度时,照度计需朝向最强光源。5.2.1.4.2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人员需要工作的任何地方的地面照度至少为2001x,工作区域之间供人员移动的地面照度至少为501x。照明电源应符合5.10.7.1的要求。注:该照明可以是井道照明的组成部分5.2.1.5底坑、机器空间和滑轮间中的电气装置5.2.1.5.1底坑内应具有a)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进入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可见且容易接近,并应符合5.12.1.11的要求。该装置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坑深度小于或等于1.60m时,应设置在一底层端站地面以上最小垂直距离040m且距底坑地面最大垂直距离2.00m;距层门框内侧边缘最天水平距离2)底坑深度大于1.60m时,应设置2个停止装置:上部的停止装置设置在底层端站地面以上最小垂直距离1.00m且距层门框内侧边缘最大水平距离0.75m;下部的停止装置设置在距底坑地面以生上最大垂直距离1.20m的位置,并且从其中一避险空间能够操作3)如果通过底坑通道门而非层门进人底坑,应在距通道门门框内侧边缘最大水平距离0.75m,距离底坑地面1.10㎡~1.30益高度的位置设置一个停止装置如果在同一层站具有两个层门是进人底坑的门,并设置进入底坑的设备。注:停止装置可与b)所要求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组合。b)永久设置的符合5.12.1.5规定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应设置在距离避险空间0.30m范围内,且从其中一个避险空间能够操作c)电源插座(见5.10.7.2)。井道照明操作装置(见5.2.1.4.1),设置在进人底坑的门地面以上最小垂直距离1.00m且距该门门框内侧边缘最大水平距离0.75m的位置。5.2.1.5.2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内应具有:照明控制开关,仅被授权人员可接近,设置在靠近每个人口的适当高度位置;b)至少一个电源插座(见5.10.7.2),设置在每个工作区域的适当位置;c)滑轮间内应具有符合5.12.1.11规定的停止装置,设置在滑轮间内接近每个入口位置。5.2.1.6紧急解困如果没有为困在井道内的人员提供撤离手段,则应在人员存在被困危险的地方(见5.2.1.5.1、5.2.6.4和5.4.7)设置接通符合GB/T24475要求的报警系统的报警触发装置,并且从其中一个避险空间可操作该装置。12

5.2.1.9墙壁、底面和顶板的表面

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的墙、地面和顶板的表面应采用经久耐用且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如混凝 土、砖或预制砌块等。 供人员工作或在工作区域之间移动的地板表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注:有关的指南参见GB/T17888.2—2008中的4.2.4.6。 工作区域的地面应基本平整,缓冲器支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除外。 导轨、缓冲器、隔障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应漏水或渗水。 对于液压电梯,放置驱动装置的空间和底坑应设计成不渗漏的,以便能够容纳放置其内的机器所泄 漏的全部液压油。

5.2.2进入并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通道

5.2.2.1并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及相关的工作区域应是可接近的。应规定:除电梯轿厢内的工作区域 外,其他工作区域仅允许被授权人员进人,参见附录D。 5.2.2.2进入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任何门或活板门邻近的通道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照度 至少为501x。

5.2.2.1并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及相关的工作区域应是可接近的。应规定:除电梯轿厢内的工作区域 外,其他工作区域仅允许被授权人员进人,参见附录D。 5.2.2.2进入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任何门或活板门邻近的通道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照度 至少为501x。 5.2.2.3为了维护和救援,通道(例如:通往底坑、层站、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通道)不应经过私人空间。 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需与建筑设计者(建造者或业主)就通道、火灾和人员被困有关的问题达成 致,参见0.4.2协商的内容。 5.2.2.4应提供进人底坑的下列方式,

5.2.2.4应提供进人底坑的下列方式,

5.2.3通道门、安全门、通道活板门和检修门

5.2.3.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具有中间安全门,使安全门与层门(或安全门)地坎间的距离均不大于11m。 b) 紧邻的轿厢均设置5.4.6.2所规定的安全门。 C 在上述a)或b)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上部层门(或安全门)地坎与轿项间的距离, 使胜任人员能够安全地到达和离开轿顶,可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当相邻层门(或安全门)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8m时,可采用在现场可获得的消防用防坠 落装备(见GA494),消防安全绳的长度与相邻地坎间的距离相适应。如果采用消防用防 坠落装备,在上部层门(或安全门)附近的井道外建筑结构上设置安全固定点,其承载能力 不应小于22kN。 2 采用设置在井道内的固定式钢斜梯(见GB4053.2)或具有安全护笼的固定式钢直梯(见 GB4053.1),并提供在上部层门(或安全门)、所设置的钢斜梯(或钢直梯)以及轿顶之间安 全进出的措施(例如:采用符合GA494的消防安全绳成套系统等)。 针对上述c),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应与建筑业主(建筑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就救援组织、救援 程序、救援设备以及被授权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等内容达成一致(见0.4.2)。 注:“相邻”是指两个相邻的具有层门(或安全门)的楼层,无论贯通门还是直角门。 5.2.3.2通道门、安全门、通道活板门和检修门应满足下列尺寸: a) 进人机房和井道的通道门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宽度不应小于0.60m; b) 进人滑轮间的通道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0.60m; c) 供人员进出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活板门,其净尺寸不应小于0.80m×0.80m,且开门后能保持 在开启位置; d 安全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宽度不应小于0.50m; 检修门的高度不应大于0.50m,宽度不应大于0.50m,且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便通过该门进行 所需的工作。 5.2.3.3 通道门、安全门和检修门应: a) 不向井道、机房或滑轮间内开启。 b) 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关闭并锁住。 即使在锁闭状态,也可从井道、机房或滑轮间内不用钥匙打开。 d) 设置符合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 对于通往机房、滑轮间的通道门以及不是通向危险区域的底坑通道门(见5.2.2.4),可不必设 置电气安全装置。“不是通向危险区域”指电梯正常运行中,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最低部 分(包括导靴、护脚板等)与底坑地面之间的净垂直距离至少为2.00m的情况。 对于随行电缆、补偿绳(链或带)及其附件、限速器张紧轮和类似装置,认为不构成危险。 e)无孔,符合相关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 f)具有下述机械强度:能承受从井道外侧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0.09m的圆形(或

GB/T 7588.1—2020正方形)面积上的1000N的静力,不应有超过15mm的弹性变形。5.2.3.4通道活板门,当处于关闭位置时,应能承受作用于其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0.20m×0.20m面积上的2000N的静力。活板门不应向下开启。如果门上具有铰链,应属于不能脱钩的型式。仅用于运送材料的通道活板门可只从里面锁住。当活板门开启时,应具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如设置护栏),并应防止活板门关闭造成挤压危险(如通过平衡)。5.2.4警告5.2.4.1在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门或活板门的外侧(层门、安全门和测试屏的门除外)应设置包括以下简短文字的警告:“电梯机器一一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对于活板门,应设置以下警告,提醒活板门的使用者:“谨防坠落——重新关好活板门”5.2.4.2在井道外,通道门和安全门(如果有)近旁,应设置警告标明:“电梯井道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5.2.5井道5.2.5.1总则5.2.5.1.1井道内可以设置一部或多部电梯的轿厢5.2.5.1.2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轿厢在同一井道内5.2.5.1.3对于液压电梯,液压缸应与轿厢在同井道内,可延伸至地下或其他空间内。5.2.5.2井道的封闭5.2.5.2.1总则电梯应由下述部分与周围分开:井道壁、底板和顶板,或b)足够的空间。5.2.5.2.2全封闭的井道5.2.5.2.2.1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只允许有下列开口:层门开口;b)通往井道的通道门和安全门以及检修门的开口;c)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d)通风孔;e)为实现电梯功能,在井道与机房或井道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开口。5.2.5.2.2.2对于任何从井道壁突人井道内的宽度和深度均大于0.15m的水平凸出物,或者井道内宽度大于0.15m的水平梁(包括分隔梁),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站立其上,除非轿顶设置了符合5.4.7.4规定的护栏。16

GB/T7588.1—2020该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于凸出物突人深度大于0.15m的部分,具有与水平面夹角至少为45°的倒角。或b)对于凸出物突人深度大于0.15m的部分或水平梁(包括分隔梁)宽度大于0.15m的部分,设置与水平面成不小于45°斜面的防护板。该板能承受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5cm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300N的静力,并且:1)永久变形不大于1mm;2)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5.2.5.2.3部分封闭的井道需要部分封闭的井道时,例如:与瞭望台、竖井、塔式建筑等建筑物连接的观光电梯,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围壁的高度足以防止人员:1)遭受电梯运动部件伤害;2)直接或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电梯设备而干扰电梯的安全运行。b)如果符合图1和图2的要求,则认为围壁高度足够,即:1)在层门侧的高度不小于3.50m;2)在其余侧,当围壁与电梯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值0.50m时,高度不应小于2.50m;如果该水平距离大于0.50m高度可随着水平距离的增加而降低;当水平距离为最大允许值1.50m时高度可减至最小值1.60mc)围壁应是无孔的。d)围壁距地板、楼梯或平台边缘最大距离为0.15m(见图1)或根据5.2.5.2.2.2a)或5.2.5.2.2.2b)进行防护。e)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其他设备干扰电梯的运行汇见5.2.1.2.36)和7.2.2c)]。f)对露天电梯,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参见0.45)17

GB/T7588.1—2020H3. 503. 002. 502. 001. 501. 000. 500. 501. 001. 502.00D说明:H。一一围壁高度,单位为米(m);一与电梯运动部件的距离,单位为米(m)。图2部分封闭井道的最小围壁高度与距电梯运动部件距离的关系图5.2.5.3面对轿厢入口的层门与井道壁的结构5.2.5.3.1在整个井道高度,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门框或滑动轿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15m(见图3)。上述给出的间距:a)可增加到0.20m,但其高度不大于0.50m。这种情况在两个相邻的层门间不应多于一处。b)对于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在整个行程内此间距可增加到0.20m。如果轿厢具有符合5.3.9.2要求的锁紧装置的轿门,并且仅能在开锁区域内打开,则此间距不受限制。除了5.12.1.4和5.12.1.8所提及的情况外,电梯的运行应自动地取决于轿门的锁紧。该锁紧装置的锁紧应由符合5.1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19

GB/T7588.1—2020如果对重(或平衡重)导轨与井道壁的间距超过0.30m,则该区域也应按照b)和c)防护。f)隔障上允许有尽可能小的缺口,以使补偿装置能够自由通过或供目测检查。g)隔障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以确保能承受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5cm²的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300N的静力,并且所产生的变形不会导致与对重(或平衡重)碰撞。h)轿厢及其关联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如果有)]及其关联部件之间的距离应至少为50mm。5.2.5.5.2在具有多部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如果这种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符合GB/T238212009中4.2.4.1的规定。隔障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以确保能承受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5cm²的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300N的静力,并且所产生的变形不应导致与运动部件碰撞。5.2.5.5.2.1隔障应从底坑地面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至底层端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宽度应足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在不是通向危险区域[见5.2.3.3d)的情况下,轿厢行程的最低点以下无需设置隔障。5.2.5.5.2.2如果任一电梯的护栏内边缘与相邻电梯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m,则这种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在整个井道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运动部件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5.2.5.6轿厢、对重和平衡重的制导行程5.2.5.6.1轿厢、对重和平衡重的极限位置5.2.5.6.1.1按5.2.5.6考虑制导行程的要求,以及按52.5.7和5.2.5.8考虑避险空间和间距的要求时,应采用表2中轿厢、对重和平衡重的极限位置轿厢对重和平衡重的极限位置位置电引驱动强制驱动液压驱动轿厢最高位置柱塞达到其行程限位装置所限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千0.035元轿厢完全压缩上部级冲器定的极限位置+0.035v轿厢最低位置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桥厢完全压缩下部缓冲器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对重(或平衡重)最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十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0.035高位置轿厢完全压缩下部缓冲器D.035v对重(或平衡重)最柱塞达到其行程限位装置所限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轿厢完全压缩上部缓冲器低位置定的极限位置+0.035vm2(1.15)20.0337²,圆整为0.035²。2g5.2.5.6.1.2当电引式电梯驱动主机的减速是按照5.12.1.3的规定被监控时,表2中的0.035²值可按轿厢或对重触及缓冲器时的速度减小(见5.8.2.2.2)。5.2.5.6.1.3对具有补偿绳及补偿绳张紧轮和防跳装置的引式电梯,计算间距时,表2中的0.035²值可用张紧轮可能的移动量(随使用的悬挂比而定)再加上轿厢行程的1/500来代替。考虑到钢丝绳的弹性,轿厢行程的1/500的最小值为0.20m。5.2.5.6.1.4对于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不需要考虑表2中的0.035²值。5.2.5.6.2电引式电梯当轿厢或对重位于5.2.5.6.1规定的最高位置时,其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m的进一步的21

GB/T7588.1—2020制导行程。5.2.5.6.3强制式电梯5.2.5.6.3.1轿厢从项层向上直到撞击上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50m,轿厢继续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应一直具有导向。5.2.5.6.3.2当平衡重(如果有)位于5.2.5.6.1规定的最高位置时,其导轨的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30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5.2.5.6.4液压电梯5.2.5.6.4.1当轿厢位于5.2.5.6.1规定的最高位置时,其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5.2.5.6.4.2当平衡重(如果有)位于5.2.5.6.1规定的最高位置时,其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5.2.5.6.4.3当平衡重(如果有)位于5.2.5.6.1规定的最低位置时,其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5.2.5.7轿顶避险空间和顶层间距5.2.5.7.1当轿厢位于5.2.5.6.1中规定的最高位置时,轿项上至少具有一块净面积,以容纳一个按表3选取的避险空间。对于类型2的避险空间,允许避险空间接触轿项的一侧边缘减小,即:在不大于0.30m高度内宽度可减小不大于0.10m(见图4),以容纳安装在轿顶的部件。如果需要一个以上人员在轿顶上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应为每个增加的人员提供一个额外的避险空间。在具有多个避险空间的情况下,它们应为同一类型,并且不应互相干涉。单位为米0.10图4避险空间减小的最大尺寸22

从层站进入轿顶的位置,应能看到轿项上的标志,该标志明确标明允许进人的人员数量和与避险空 间类型对应的姿势(见表3)。另外,应采用宽度不小于100mm的绿色边框标示出每个避险空间垂直 投影的边缘。 当采用对重时,在对重隔障(见5.2.5.5.1)上或其近旁应设置标志,标明轿厢位于顶层端站时对重和 对重缓冲器之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以便保证轿顶以上空间的尺寸。

表3轿顶避险空间的尺寸

5.2.5.7.2当轿厢位于5.2.5.6.1中规定的最高位置时,并道项最低部件(包括安装在并道顶的梁及部 牛)(见图5)与下列部件之间的净距离: a) 在轿厢投影面内,与固定在轿厢顶上设备最高部件[不包括b)、c)所述的部件]之间的垂直或 倾斜的距离应至少为0.50m。 b) 在轿厢投影面内,导靴或滚轮、悬挂钢丝绳端接装置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如果有)的 最高部分在水平距离0.40m范围内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m。 C 轿顶护栏最高部分: 1)在轿厢投影面内且水平距离0.40m范围内和护栏外水平距离0.10m范围内,应至少为 0.30m; 2)在轿厢投影面内且水平距离超过0.40m的区域任何倾斜方向距离,应至少为0.50m。 .2.5.7.3在轿顶或轿顶设备上的任何单一连续区域,如果最小净面积为0.12.m²且其中最短边尺寸不 小于0.25m,则认为是可站人的区域。当轿厢位于5.2.5.6.1中规定的最高位置时,任一该区域上方与 并道顶的最低部件(包括安装在井道顶的梁和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应至少达到5.2.5.7.1中规定的相 应避险空间的高度。 .2.5.7.4当轿厢位于5.2.5.6.1中规定的最高位置时,道顶最低部件与上行柱塞顶部组件的最高部

如果需要一个以上人员在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应为每个增加的人员提供一个额外的避险 空间。 在具有多个避险空间的情况下,它们应为同一类型,并且不应互相干涉。 从人口位置,应能看到底坑中的标志,该标志明确标明允许进入的人员数量和与避险空间类型对应 的姿势(见表4)。另外,应采用宽度不小于100mm的绿色边框标示出每个避险空间垂直投影的边缘。

表4底坑避险空间的尺寸

底坑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在下述情况下,该距离 减小: 1)护脚板任何部分或垂直滑动轿门的部件与相邻的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 时,可以减小到0.10m; 2) 对于轿架部件、安全钳、导靴、棘爪装置,根据其距导轨的最大水平距离,按照图6和 确定。

底坑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在下述情况下,该距离可以 咸小: 1)护脚板任何部分或垂直滑动轿门的部件与相邻的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 时,可以减小到0.10m; 对于轿架部件、安全钳、导靴、棘爪装置,根据其距导轨的最大水平距离,按照图6和图7 确定。

GB/T 7588.1—2020b)设置在底坑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高位置时、液压缸底座、管路以及其他附件)与轿厢的最低部件[5.2.5.8.2a)1)和2)中所述的情况除外]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c)底坑地面或设置在底坑的设备顶部与倒装液压缸下行柱塞顶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净垂直距离,应至少为0.50m。但是,如果不可能误人柱塞顶部组件下面(如按照5.2.5.5.1设置隔障),该垂直距离可以从0.50m减至最小0.10m。d)底坑地面与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轿厢下的多级液压缸最低导向架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m。说明:H导轨周围的水平距离。图6导轨周围的水平距离0. 500. 300. 100.150. 300.50 I说明:lv——最小垂直距离,单位为米(m);IH 导轨周圈的水平距离,单位为米(m)。图7轿架部件、安全钳、导靴和棘爪装置的最小垂直距离26

5.2.6机器空间和滑轮间

GB/T7588.1—2020

为了防止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维护、检查和紧急操作的空间和相关的工作区域,应进行适当防护 参见0.3.3、0.4.2和0.4.5。

5.2.6.2警告和说明

5.2.6.2.1主开关与照明开关均应设置标记以便于识别。 5.2.6.2.2在主开关断开后,如果某些部分仍保持带电(如电梯之间互联及照明部分等),应在使用须知 中给予说明。 5.2.6.2.3在机房内(见5.2.6.3)、机器柜内(见5.2.6.5.1)或在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上(见5.2.6.6),应设置 详细的说明[见7.2.2g)、h)和i)],指出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遵守的规程,尤其应包括救援操作装置和三角 钥匙的使用说明。

5.2.6.2.1主开关与照明开关均应设置标记以便于识别。 5.2.6.2.2在主开关断开后,如果某些部分仍保持带电(如电梯之间互联及照明部分等),应在使用须知 中给予说明。 5.2.6.2.3在机房内(见5.2.6.3)、机器柜内(见5.2.6.5.1)或在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上(见5.2.6.6),应设置 详细的说明[见7.2.2g)、h)和i)」,指出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遵守的规程,尤其应包括救援操作装置和三角 钥匙的使用说明。

5.2.6.3机器在机房内

5.2.6.3.1电引轮在井道内

如果引轮设置在井道内,应满足下列条件: a)能够在机房内进行检查、测试及维护操作: b)机房与井道之间的开口尽可能小。

5.2.6.3.2尺寸

5.2.6.3.3其他开口

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楼板和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尺寸应减到最小。 为了防止物体通过位于并道上方的开口(包括用于电缆穿过的开孔)坠落的危险,应采用凸缘,

GB/T 7588.1—2020a)在检修门的附近,具有可使用的符合5.12.1.5规定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b)仅被授权人员可以接近该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例如:将其放置在检修门的后面,并且使被授权人员站在轿顶上时无法使用该装置移动轿厢;如果开口短边的尺寸大于0.20m,轿壁上开口的外边缘与面对该开口在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之间的水平净距离应至少为0.30m。5.2.6.4.4底坑内的工作区域5.2.6.4.4.1在底坑内进行机器的维护或检查时,如果维护或检查导致的任何轿厢失控或意外移动可能给人员带来危险,则应满足下列要求:a)设置永久安装的装置,能机械地制停载有不超过额定载重量的任何载荷以不超过额定速度的任何速度运行的轿厢,使工作区域的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不包括5.2.5.8.2a)1)和2)所述部件]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2.00m。除安全钳外的机械装置的制停减速度不应超过缓冲器作用时的值(见5.8.2)。b)该机械装置能保持轿厢停止状态。c)该机械装置可手动或自动操作。d)使用钥匙打开任何通往底坑的门时,应由符合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除了仅允许符合规定的运行以外,防止电梯的其他任何运行e)采用符合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防止轿厢的任何运行,除非该机械装置处于非工作位置。f)当符合 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测到该机械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仅能由检修运行控制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运行g)只有通过设置在井道外的电气复位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且该电气复位装置仅被授权人员才能接近,例如:在能锁上的箱(柜)内。5.2.6.4.4.2当轿厢处于5.2.6.4.4.1a)中规定的位置时,应能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离开底坑层门地面与轿厢护脚板最低边之间的垂直距离至少为0.50m的净开口;b)底坑的通道门。5.2.6.4.4.3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所必需的装置,应按5.2.6.6规定设置在能够从并道外进行操作的位置。5.2.6.4.5平台上的工作区域5.2.6.4.5.1当从平台上进行机器的维护和检查时,该平台:a)应是永久安装的;如果进人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路径,应是可收回的5.2.6.4.5.2如果在进人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路径的平台上进行维护或检查,则:a)应采用符合5.2.6.4.3.1a)和b)的机械装置锁定轿厢;或b)需要移动轿厢时,应采用可移动止停装置限制轿厢的运行范围。该止停装置应按下列方式停止轿厢:1)如果轿厢以额定速度向平台下行,轿厢停止在距平台上方至少2.0m处;2)如果轿厢以额定速度向平台上行,轿厢停止在平台下方符合5.2.5.7.2规定的位置。5.2.6.4.5.3该平台应:a)能够在其任何位置支撑2个人的重量而无永久变形,每个人按在平台0.20mX0.20m面积上作用1000N计算。如果此平台还用于装卸较重的设备,则应据此考虑相应的平台尺寸,平台还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来承受载荷和预计作用其上的力(见5.2.1.7)。b)设置符合5.4.7.4的护栏。29

1)平台地面与人口通道平面之间的台阶高差不超过0.50m; 2)在平台与通道门门槛之间的任何间隙不能通过直径为0.15m的球。 5.2.6.4.5.4除了5.2.6.4.5.3要求之外,可收回的平台还应: a)设置一个符合5.11.2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平台处于完全收回的位置。 b 设置使平台进入或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的操作可从底坑中进行,或者通过设置在井 道外且仅被授权人员才能接近的装置来进行。手动操作平台的力不应大于250N。 c) 如果进人平台的通道不通过层门,则平台不在工作位置时应不能打开该通道门,或者应采取措 施防止人员坠人井道。

a)符合5.8规定的缓冲器; b)一个符合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止停装置处于完全收回位置,才允许轿厢租 c)一个符合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在平台伸展时,只允许止停装置处于完全伸展位 才能移动。

才能移动。 5.2.6.4.5.6如果需要从平台上移动轿厢,应能够在平台上使用符合5.12.1.5规定的检修运行控制 装置。 当可移动止停装置处于伸展位置时,轿厢的电动运行应只能通过该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进行。 5.2.6.4.5.7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所必需的装置,应按5.2.6.6规定设置在能够从井道外进行操作 的位置。 5.2.6.4.5.8在平台上应标示允许的最大载荷

当可移动止停装置处于伸展位置时,轿厢的电动运行应只能通过该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进行 5.2.6.4.5.7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所必需的装置,应按5.2.6.6规定设置在能够从并道外进 的位置。 5.2.6.4.5.8在平台上应标示允许的最大载荷

5.2.6.4.6井道外的工作区域

当机器设置于并道内,并且需要从井道外对其进行维护和检查时,可在井道外设置满足5.2 和5.2.6.3.2.2规定的工作区域,但只能通过符合5.2.3规定的检修门接近机器

5.2.6.5机器在并道外

5.2.6.5机器在井道外

5.2.6.5.1机器柜

.6.5.1.1电梯的机器应设置在机器柜内,该柜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管槽、电缆或装置。 .6.5.1.2机器柜应由无孔的壁、底、顶和门组成。 仅允许有下列开孔: a)通风孔; b)电梯功能所需的井道与机器柜之间的必要的开孔; c)火灾情况下的烟气排放孔。 如果非被授权人员容易接近这些开孔,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GB/T23821一2009中表5防止与危险区域接触的要求进行防护; 一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D(见GB/T4208),防止与电气设备接触。 6.5.1.3机器柜的门应: a)具有足够的尺寸,以便进行所需的作业; b)不向机器柜内开启; c)具有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也能关闭并锁住

5.2.6.5.2工作区域

柜前面的工作区域应满足5.2.6.4.2的规定

5.2.6.6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

GB/T7588.1—2020

2.6.6.1在5.2.6.4.3、5.2.6.4.4和5.2.6.4.5的情况下,应在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上设置必要的紧急和测 式操作装置,以便在井道外进行所有的电梯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例如:曳引、安全钳、缓冲器、轿厢上行 超速保护、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破裂阀、节流阀、棘爪装置、缓冲停止和压力等测试。只有被授权人员才 卷接近该屏。 如果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未设置在机器柜内,则应采用适合的盖板防护。该盖板应: a)不向井道内开启; b)具有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也能关闭并锁住。 .2.6.6.2紧急和测试操作屏应具有: a)符合5.9.2.2.2.7和5.9.2.3(或5.9.3.9)规定的紧急操作装置以及符合5.12.3.2规定的对讲 系统; 能进行动态测试的控制装置; c) 显示装置或直接观察驱动主机的观察窗,应能获得下列信息: 1)轿厢运行的方向; 2)轿厢到达开锁区域; 3)轿厢的速度。 .2.6.6.3应采用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使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上的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的照度不应小 于2001x。 应在该屏上或靠近该屏的位置设置用于控制该屏照明的开关。 该照明的电源应符合5.10.7.1的规定。 2.6.6.4在紧急和测试操作屏的前面应有符合5.2.6.3.2.1规定的面积。

5.2.6.7滑轮间的结构和设备

5.2.6.7.1尺寸

.2.6.7.1.1滑轮间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授权人员能够 特别是: a) 供人员活动的区域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50m。 该净高度从通道地面测量到项部突出物最低点。 b) 对于有必要进行维护和检查的运动部件的部位,应提供至少为0.50mX0.60m的水平净面 积。通往该区域的通道宽度至少为0.50m。如果没有运动部件或5.10.1.1.6所述的热表面, 宽度可减少到0.40m。 .2.6.7.1.2在无防护的滑轮上方应有不小于0.30m净垂直距离。

5.2.6.7.2开口

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楼板和滑轮间地面上的开口尺寸应减到最小。 为了防止物体通过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包括用于电缆或套管穿过的开口)坠落的危险,应采用凸 缘,该凸缘应凸出楼板或完工地面至少50mm。

GB/T 7588.1—20205.3层门和轿门5.3.1总则5.3.1.1进人轿厢的井道开口处应设置层门,轿厢的入口应设置轿门。5.3.1.2门应是无孔的。5.3.1.3除必要的间隙外,层门和轿门关闭后应将层站和轿厢的入口完全封闭。5.3.1.4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帽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由于磨损,间隙值可以达到10mm,符合5.3.6.2.2.1i)3)的玻璃门除外。如果有凹进部分,上述间隙从凹底处测量。5.3.1.5对于铰链轿门,为防止其旋转到轿厢外面,应设置撞击限位挡块。5.3.2入口的高度和宽度5.3.2.1高度层门和轿门人口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m。5.3.2.2宽度层门入口净宽度比轿厢人口净宽度在任一侧的超出部分均不应大于50m5.3.3地坎、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5.3.3.1地坎每个层站及轿厢人口均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见5.7.2.3.6)的地坎,以承受通过其进人轿厢的载荷。注:在各层门地坎前面有稍许坡度,有助于防止洗刷、喷淋装置等的水流进井道5.3.3.2导向装置5.3.3.2.1层门和轿门的设计应能防止正常运行中脱轨机械卡阻或错位5.3.3.2.2水平滑动层门和轿门的顶部和底部都应设置导向装置。5.3.3.2.3垂直滑动层门和轿门两侧都应设置导向装置。5.3.3.3垂直滑动门的悬挂机构5.3.3.3.1垂直滑动层门或轿门的门扇应固定在两个独立的悬挂部件上。5.3.3.3.2悬挂用的钢丝绳、链条和带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5.3.3.3.3悬挂用的钢丝绳滑轮的节圆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5倍。5.3.3.3.4悬挂用的钢丝绳和链条应加以防护,以防脱出滑轮槽或链轮。5.3.4水平间距5.3.4.1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5mm(见图3)。5.3.4.2在整个正常操作期间,轿门前缘与层门前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即通向井道的间隙,不应大于0.12m(见图3)。在层门前面,如果建筑有其他的门,应避免人员被困在两门之间(也见5.2.2.1和5.2.2.3)。5.3.4.3对于下列组合,关闭后的门之间的任何间隙(见图8、图9、图10)均应不能放下直径为0.15m的球:a)铰链式层门和折叠式轿门(见图8);32

GB/T 7588.1—2020b)铰链式层门和水平滑动轿门(见图9);c)非机械联动的水平滑动轿门和层门(见图10)。单位为米Φ≤0.15图8铰链式层门和折叠式轿门单位为米≤0.16图9铰链式层门和水平滑动轿门单位为米2'0>≤0.15图10非机械联动的水平滑动轿门和层门注:图10也适用于“轿门关闭层门打开”的情况。33

GB/T 7588.12020

5.3.5层门和轿门的强度

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部件的材料应在预期寿命内保持足够的强度

5.3.5.2火灾情况下的性能

层门应符合建筑物火灾保护有关法规的规定,这些层门应按GB/T24480或GB/T27903的要 行试验。

5.3.5.3机械强度

a)能承受从门扇或门框的任一面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m的圆形(或正方形) 面积上的300N的静力,并且: 1)永久变形不大于1mm; 2)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 能承受从层站方向垂直作用于层门门扇或门框上或者从轿厢内侧垂直作用于轿门门扇或门 框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勾地分布在100cm²的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1000·N的静力,而且 没有影响功能和安全的明显的永久变形[见5.3.1.4(最大10mm的间隙)、5.3.6.2.2.1i)3)(最 大5mm的间隙)和5.3.9.1]。 注:对于a)和b),为避免损坏门的表面,用于提供测试力的测试装置的表面可使用软质材料。 5.3.5.3.2固定在门扇上的正常导向装置失效时,水平滑动层门和轿门应有将门扇保持在工作位置上 的保持装置。具有保持装置的完整的门组件应能承受符合5.3.5.3.4a)要求的摆锤冲击试验,并且应在 正常导向装置最可能失效条件下,按表5和图11中的撞击点进行试验。在底部保持装置上或者其附近 应设置识别最小啮合深度的标志或标记。 保持装置可理解为阻止门扇脱离其导向的机械装置,可以是一个附加的部件也可以是门扇或悬挂 装置的一部分。 5.3.5.3.3对于水平滑动层门和折叠层门,在最快门扇的开启方向上最不利的点徒手施加150N的力 5.3.1规定的间隙可大于6mm.但不应大于下列值

a)对旁开门,30mm;

5.3.5.3.4另外DL/T 758-2021 接续金具,对于

具有玻璃面板的层门, 具有玻璃面板的轿门, 宽度大于0.15m的层门侧门框, 注1:门外侧用来封闭井道的附加面板视为侧门框。 应满足下列要求(见图11): ) 从层站侧或轿厢内侧,用相当于跌落高度为800mm冲击能量的软摆锤冲击装置(见 GB/T7588.2一2020中的5.14),从面板或侧门框的宽度方向的中部以符合表5所规定的撞 击点,撞击面板或侧门框后: 1)可以有永久变形; 2)1 门组件不应丧失完整性,并保持在原有位置,且凸进井道后的间隙不应大于0.12m; 3)在摆锤试验后,不要求门能够运行:

GB/T 7588.1—2020单位为米d)具有较大玻璃面板或e)具有在1.00m高度处开始f)具有在1.00m高度处开始全玻璃的门扇或宽度(或结束)的玻璃面板的门扇(或结束)的玻璃面板的门扇大于0.15m的侧门框或宽度大手0.15m的侧门框或宽度大于0.15m的侧门框80.15g)具有门扇和侧门框的完整层门[图11a)和图11b)的示例说明:一软摆锤冲击试验的撞击点;一硬摆锤冲击试验的撞击点注1:图11e)和图11f)选择最不利的情况进行试验,如果无法确定,均进行试验注2:对于定义为1.00m的撞击点,误差为士0.10m。图11(续)5.3.5.3.5门或门框上的玻璃应使用夹层玻璃。5.3.5.3.6门玻璃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应保证玻璃不会滑出。5.3.5.3.7玻璃门扇上应具有下列信息的永久性标记:a)供应商名称或商标;b)玻璃的型式;c)厚度[如(8+0.76+8)mm]。5.3.6与门运行相关的保护5.3.6.1总则门及其周围的设计应减少因人员、衣服或其他物体被夹住而造成损坏或伤害的风险。为了避免运行期间发生剪切危险,动力驱动的自动滑动门的层站侧或轿厢内侧的表面不应有大于3mm的凹进或凸出,这些凹进或凸出的边缘应在开门运行方向上倒角。上述要求不适用于5.3.9.3规定的三角形开锁装置入口处。36

GB/T7588.1—20205.3.6.2动力驱动门5.3.6.2.1总则在轿门和层门联动的情况下,门联动装置应符合5.3.6.2.2~5.3.6.2.4的规定。5.3.6.2.2水平滑动门5.3.6.2.2.1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应满足下列要求:a)层门和(或)轿门及其刚性连接的机械零件的动能,在平均关门速度下的计算值或测量值不大于10J。滑动门的平均关门速度是按其总行程减去下列的数值来计算:1)对中分门,在行程的每个端部减去25mm;2)对旁开门,,在行程的每个端部减去50mm。b)在门关闭过程中,人员通过人口时,保护装置应自动使门重新开启。该保护装置的作用可在关门最后20mm的间隙时被取消。并且:1)该保护装置(如:光幕)至少能覆盖从轿厢地坎上方25mm600mm的区域;2)该保护装置应能检测出直径不小于50品m的障碍物3)为了抵制关门时的持续阻碍,该保护装置可在预定的时间后失去作用;4)在该保护装置故障或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如果电梯保持运行,则门的动能应限制在最大4J,并且在门关闭时应总是伴随听觉信号注:矫门和层门可以共用一个保护装置c)阻止关门的力不应大于150N该力的测量不应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内进行。d)关门受阻应启动重开门重开门并不意味着门应完全开启,但应允许多次重开门以去除障碍物阻止折叠门开启的力不应大于150N该力的测量应在门处于下列折叠位置时进行,即:折叠门扇的相邻外缘之间或折叠门扇外缘与等效部件(如:门框)之间的距离为100mm时。f)如果折叠轿门进人凹口内,则折叠轿门的任何外缘与凹口的交叠距离不应小于15mm。g)如果在最快门扇的前缘或最快门的边缘和固定门框的结合部位采用了迷宫或折弯(如为了限制火势蔓延),凹槽和凸出不应超过25mm。对于玻璃门,最快门扇前缘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玻璃的边缘应经过打磨处理,以免造成伤害。h)除了5.3.7.2.1a)规定的透明视窗外,对于玻璃门,应采取措施将阻止开门的力限制在150N,并且发生门阻碍时停止门的运行。为了避免拖拽儿童的手,对于动力驱动的水平滑动玻璃门,如果玻璃尺寸大于5.3.7.2的规定,应采取下列减小该风险的措施:1)·使用磨砂玻璃或磨砂材料,使面向使用者一侧的玻璃不透明部分的高度至少达到1.10m;或从地坎到至少1.60m高度范围内,能感知手指的出现,并能停止门在开门方向的运行;或从地坎到至少1.60m高度范围内,门扇与门框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4mm。因磨损该间隙值可达到5mm。任何凹进(如具有框的玻璃等)不应超过1mm,并应包含在4mm的间隙中。与门扇相邻的框架的外边缘的圆角半径不应大于4mm。37

JB/T 10428-2015 变压器用多功能保护装置GB/T7588.12020

GB/T7588.1202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