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478-2017 砌体房屋钢管混凝土柱支座隔震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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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478-2017 砌体房屋钢管混凝土柱支座隔震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3.1.1体结构房屋钢管混凝土柱隔震层设计,应根据抗震设防

3.1.1砌体结构房屋钢管混凝土柱隔震层设计,应根据抗震设防 类别、设防烈度、场地条件和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

1隔震支座的设置DL/T 662.1-2021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第1部分: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除按计算确定外,并应有便于检查、替换 和震后恢复的措施。 2按不同使用环境确定隔震支座的防护措施。 3隔震层应设置在地下水位之上。

震作用计算、抗震验算和抗震措施: 1上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根据非隔震结构地震作用乘 以水平尚减震系数确定。 2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和抗震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的规定。 3.1.4结构及地基基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

2.1隔震结构适用于工、Ⅱ、Ⅲ类建筑场地,不得用手V类 地。

4.1.1地震作用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2016年版)的规定。 4.1.2隔震层应设置在基础或地下室顶部。隔震支座的平面布 置宜与上、下部结构中竖向受力构件的平面位置相对应。隔震支 座底面应布置在同一标高处。

.2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计算

4.2.1隔震砌体结构房屋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中取值乘以水平向 减震系数确定。隔震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不得低于6度设防时 非隔震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当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竖向地 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不应降低。 4.2.2砌体房屋的水平向减震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业 水平向减震系数; 场地相关设计反应谱特征周期,当小于O.4s时:应采 用0.4s; T 隔震房屋的基本周期,不应大于2.0s和5倍特征周 期的较大值。

T = 2元 VG/Kg

于各质点的重力代表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的规定计算。 2质点(或第i层)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G,H FEk (i= l,,n) ZG,H,

式中:F一隔震结构第i层(或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i、G,一一分别集中于质点i、i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H、H,一一分别为质点ii的计算高度。

Vk=ZF (i= l,,n)

式中:Vk 层间剪力标准值: F,一一作用于质点讠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4.2.6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且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3 时,上部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计算隔震层以上结构竖向地 震作用标准值时,各楼层可视为质点,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沿 高度的分布。上部结构传递到隔震支座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8度(0.20g)8度(0.30g)和9度时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 力荷载代表值的20%、30%和40%。

4.3.1隔震支座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4.3隔震支座材料与构造

4.3.1隔震支座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盖、底座和限位板及钢管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钢筋宜选用HRB400级热轧钢筋及CRB600H高延性高强 钢筋。板及管材宜选用Q235级。 2上盖和底座的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箍筋直径不 应小于8mm,限位板的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钢管壁厚不应小

注:d.为钢管混凝土柱的直径,d为限位板孔的直径。

4.3.3钢管混凝王柱隔震支座的防护与防腐应符合房屋的设计 使用年限要求。

4.4.1隔震层设计及相关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防烈度及上部荷载确定钢管混凝土柱的直径和隔 震支座数量 2单个隔震支座的刚度按下式计算:

K,=(adig+β)X10

3隔震层的水平有效刚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K一 隔震层的水平有效刚度(N/m); n一一隔震支座的个数。 4隔震层的层间水平位移可按下式计算

:u 隔震层的层间水平位移。 5 隔震房屋罕遇地震作用下的隔震层的层间水平位移u

4.4.2隔震层的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震层总受压承载力设计值应不小于上部结构竖向荷载 设计值的1,2倍。 2每个隔震支座的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上部结构传 递到隔震支座的竖向荷载设计值

4.4.3隔震房屋的高宽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1钢管混凝土柱支座沿墙的间距不应大于3m(d三 140mm)、3.3m(d=168mm),3.6m(d=219mm)。 2房屋转角处应布置;纵横墙交接处有托墙梁时宜布置,无 托墙梁时应布置

.5隔震层的构造应满足下列

1)直径较小的柔性管线在隔震层处应预留伸展长度,其值 不应小于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最大水平位移的1.2 倍; 2)直径较大的管道在隔震层处宜采用柔性材料或柔性接 头; 3)重要管道、可能泄漏有害介质或可燃介质的管道,在隔 震层处应采用柔性接头。 2有耐火要求的使用空间,应根据使用空间的耐火等级对隔 震支座和其他部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单跨简支梁跨中弯矩取值。

4.5.2上部结构的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屋首层地面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厚度不宜小子 100mm。当采用预制板材时,板上现浇面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且应双向配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隔震支座上部的纵横梁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2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及圈梁的截面和构 造配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6年版)的有关规定。

4.5.3砖砌体结构多层房屋钢筋混

减震系数天于0.40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6年版)的规定: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 应按表4.5.3设置。上部结构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当水平向减 震系数大于0.40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年版)中的相关规定采用;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天于 0.40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6年版)中降低1度的相关规定采用

表4.5.3隔震后砖砌体多层房屋房屋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设置要求

规范》GB50003所涵盖的爆 结及非烧结砖: 2非烧结块材砌体应采用专用砂浆砌筑

表中所指的砖为现行国家 结及非烧结砖: 非烧结块材砌体应采用专用砂浆砌筑

大于0.40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年版)的规定: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应 按安表4.5.4设置。上部结构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当水平向减震 系数大于0.40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年版)中的相关规定采用: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 0.40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 年版中降低1度的相关规定采用

注:1灌孔部位的砌块砌体不得采用盲孔砌块砌筑: 2混凝土空心砌块应采用对穿孔砌块

4.5.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房屋构造柱的设置,当

系数大于0.40时,应符合表4.5.5的规定;6度~8度,当 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应按表4.5.5降低1度设置。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房屋

4.5.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多层房屋的其他构造措施。当 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0时,应符合现行协会标准《蒸压加气混 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CECS289的相关规定;6度~8度, 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应按现行协会标准《蒸压加气 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CECS289中降低1度的相关规定 采用。

6.1隔震层传至下部结构顶面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按下部 度分配。

4.6.2下部结构或地基基础需要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应按现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规定的设防 烈度进行验算,并对支承钢管混凝土支座的下部构件按照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

震设防烈度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6年版)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 规定。

5施工、验收、维护和震后恢复

5.1.1隔震结构的地基基的础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隔震层的隔震 支座上盖、底座及限位板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王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钢管混凝土柱 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B50628的规定;上部砌体结构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码 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执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5.1.4在工程施工阶段,对隔震支座宜有临时覆盖保护

2隔震支座的施工验收及安

2.1预制装配式隔震支座的施工宜采用预制施工工艺。 2.2预制隔震支座在运输、堆放及装卸过程中应小心轻放 甩扔。

5.2.1 贝农南辰文地 日不贝市刷地 5.2.2 预制隔震支座在运输、堆放及装卸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 禁甩扔。 5.2.3 隔震支座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 预制构件的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和复检检验报告; 2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标准试块检验报告: 3 隔震构件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5.2. 4 隔震支座预制构件安装之前,混凝土预制构件应进行隐蔽

5.2.3隔震支座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5.2.4隔震支座预制构件安装之前,混凝土预制构

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表面质量,混凝土上盖、底座凹槽尺寸、位置; 2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转角及 平直长度; 3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 预理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相对高度及平整度。 5.2.5 隔震支座预制构件进厂检验应采取下列措施: 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 2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主要受力钢筋规 格、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 5.2.6隔震支座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不得有裂 缝,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5.2.7隔震支座预制构件的预理件、预留插筋、预留管线等的数 量、规格及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王表面质量,混凝王上盖、底座凹槽尺寸、位置: 2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转角及 平直长度; 3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 预理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相对高度及平整度。 5.2.5 隔震支座预制构件进厂检验应采取下列措施:

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 2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主要受力 格、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

5.2.6隔震支座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不得有裂 缝,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5.2.7隔震支座预制构件的预理件、预留插筋、预留管线等的数 量、规格及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5.2.8隔震支座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

5.2.9如有特殊需要,可根据相应要求进行专项性能的检验,检 验方案可由双方协商

5.2.9如有特殊需要,可根据相应要求进行专项性能的

应保证隔震支座安放处的平整并清除其表面的浮灰: 2支承隔震支座的支墩(或柱),倾斜不应大于4%: 3隔震支座中心的平面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5.0mm。

5.3.1隔震层的验收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人

5.3.1隔震层的验收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 规定外,尚应提交下列文件: 1 隔震支座原材料出广报告及抽检报告: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预理件及隔震层部件的施工安装记录; 4 隔震支座的分项施工验收报告。 5.3.2地基基础、下部结构及上部结构的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执行。

对隔震支座应制订和执行检查和维护计划

对隔震支座应制订和执行检查和维护计划

5.4.3建筑物震后隔震支座应进行复位,对损坏的上盖、底座应

进行修复或加固,对损坏的钢管混凝土柱和限位板应进行更换。 隔震层部件的改装、更换或加固,应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导 下进行。

斤顶系统同步平移,各点水平位移差应控制不超过3mm。

千斤顶系统同步平移,各点水平位移差应控制不超过3mm。复位 后应逐个支座调整钢管混凝土柱的垂直度

装要求应按本规程第5.2.10条的规定执行

1为便手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手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 《蒸压加气混凝王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CECS2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 《蒸压加气混凝王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CECS2

砌体房屋钢管混凝土柱支座

则 (29) 基本规定 (31) 3.2 场地 (31) 隔震设计与构造 (32) 4.2 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计算 (32) 4. 3 隔震支座材料与构造 (33) 4.4 隔震层设计与构造 (33) 4.5 上部结构设计与构造 (34) 4.6 下部结构和地基基础设计 (35) 施工、验收、维护和震后恢复 (36) 5.1 一般规定 (36) 5.2 隔震支座的施工、验收及安装 (36) 5.3 隔震结构验收 (36) 5.4 维护及震后恢复 (36)

总 则 (29) 基本规定 (31) 3.2 场地 (31) 隔震设计与构造 (32) 4.2 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计算 (32) 4. 3 隔震支座材料与构造 (33) 4.4 隔震层设计与构造 (33) 4.5 上部结构设计与构造 (34) 4.6 下部结构和地基基础设计 (35) 施工、验收、维护和震后恢复 (36) 5.1 一般规定 (36) 5.2 隔震支座的施工、验收及安装 (36) 5.3 隔震结构验收 (36) 5. 4 维护及震后恢 36)

1.0.1砌体结构房屋是我国量大面厂的一种建筑结构形式,体 房屋因其墙体材料脆性和结构整体性较差·在历次地震灾害中都 告成严重破坏,造成巨大的灾难和损失。为了有效地减轻地震灾 害损失·全面增强我国城乡建筑抗倒塌能力,满足全社会对地震安 全的新要求,2016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 划图》GB18306一2015,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之一就是取消了 不设防区域,实现抗震设防全覆盖,此外还提升了大型活动断裂带 付近的基本地震动值,一些重大城市群、大城市及人口稠密区的抗 震设防要求也有显著提升。建筑隔震技术是一种提高建筑物抗震 安全性的有效对策。砌体房屋钢管混凝土柱支座隔震技术,经中 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近20年的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和数值分 新,研究结果表明,通过设置钢管混凝土柱支座隔震层延长房屋的 周期而隔离地面的强烈震动,钢管混凝土柱支座隔震房屋的地震 作用效应在7度区可以降低到16.88%~73.04%:在8度区可以 降低到12.46%~87.09%:在9度区可以降低到24.91%~ 5.94%。一方面隔震房屋的水平变形集中于隔震层,上部结构基 本呈刚体运动层间位移非常小基本处于弹性状态。另一方面 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是一种土建化的隔震装置,它不需要专业 主产厂家,制作简单,造价低廉。为使砌体房屋钢管混凝土柱支座 隔震技术的研究成果及早转化,更好地满足我国城乡砌体房屋的 设计需要,特编制本规程

L.0.2本条明确指出本规程只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隔震支座隔震技术应用于高烈度地区,更能显示其减震效果 和社会经济效益。在抗震设防烈度10度及10度以上的地区,也 适宜采用隔震支座隔震技术。由于我国内陆目前缺之10度以上 地区较完善的近场地震记录数据和地震动参数,故在进行地震波 输入及结构地震反应时程分析时,需进行更详细的技术分析工作 1.0.3按本规程设计,砌体房屋采用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技术后: 其设防水准高于相应的非隔震房屋。与各烈度水准相应的设防目 标是:遭遇第一水准烈度(多遇地震)时,建筑结构处于正常使用状 态,结构可视为弹性体系:遭遇第二水准烈度(设防烈度地震)时 建筑结构基本处手正常使用状态,结构基本上可视为弹性体系;遭 遇第三水准烈度(罕遇地震)时,建筑结构基本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结构可能出现有限的非弹性变形,但不危及生命安全和不丧失使 用功能,整个结构体系仍能保持正常工作

3.2.1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房屋是通过隔震层延长房屋的周期而 隔离地面的强烈震动,根据对钢管混凝土柱隔震砌体房屋的数值 分析及振动台试验研究结果表明,结构的隔震效果取决于场地类 别,对工、Ⅱ、Ⅲ类建筑场地,隔震结构具有良好的隔震效果,对于 V类建筑场地,不宜使用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作为隔震措施

4.2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计

4.2.1地震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4.2.2我国设计人员习惯于采用设防烈度进行结构抗震设计,

4.2.2我国设计人员习惯于采

了便于我国设计人员掌握隔震设计方法,提出了水平向减震系数 的概念,相应降低水平地震的影响。本规程规定,可根据降低后的 烈度计算上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并据此决定上部结构的抗震措 施。对一定数量隔震结构的设计与试算表明,由于隔震结构的层 剪力及其分布有利于上部结构,采用水平向减震系数对上部结 构进行设计是偏于保守的。但这样做有利手与现行结构抗震设计 方法衔接,从而简化设计过程,便于工程技术人员掌握。 体房屋的水平向减震系数计算公式三(11)9由公式 0.08+1.6 0.3+65 数。对于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取阻尼比=0.05,故n2=1,Y 0.9,Y=(Tg/T,)0.9。 根据日本阪神地震中多栋隔震房屋竖向加速度的观测记录 以及国内对隔震结构模型的振动台试验结果,隔震结构竖向加速 度反应与地面竖向加速度相比并无明显变化,因此,竖向地震作用 和抗震验算凡本规程未有规定者仍按设防烈度进行。

4.2.3对砌体结构,其基本振型近似为平动,地震作用的

4.2.6由于隔震层不能隔离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

可地震力可能大于水平地震力,这时需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故至 少要求8度或9度水平向减震系数为0.3时,应进行竖向地震作 用验算。

4.3隔震支座材料与构造

4.3.1本条规定了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各材料的强度指标、配 筋和配件尺寸。

4.3.2本条规定了三种钢管混凝土柱支座各构件的细部尺寸 由于上部砌体结构的层数和平面尺寸各不相同,考虑钢管混凝王 柱隔震支座的抗震剪切承载力与正压力及钢棍混凝土柱的直径相 关,因此本规程给出了三种规格的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 为防止钢管混凝土柱在安装过程中出现倾斜,在钢管混凝士 柱顶部对应的混凝土上盖凹槽处焊接钢制柱套

4.4隔震层设计与构造

4.4.1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的刚度由隔震支座低周复试验 中初始加载时的荷载一位移曲线的割线刚度确定。由于钢管混凝 土柱的直径和其承受的正应力是影响隔震支座工作性能的两个主 要因素:因此确定刚度计算公式时仅考虑这两个参数。 对钢管混凝土柱直径为140mm的隔震支座进行了三种工况 的低周复试验,分别模拟三层五层和七层房屋的荷载,一个钢 管混凝王柱隔震支座承受的荷载值相应为144kN、240kN和 336kN。经过对试验得到的荷载一位移曲线进行拟合,得出隔震 支座的刚度K与钢管混凝土柱承受的正应力。的关系为K,0 5十0.7,拟合的最大误差为5.96%。 同理,对钢管混凝土柱直径分别为168mm和219mm的隔震 支座均进行了五种工况(分别模拟三层、四层、五层、六层和七层房

4.4钢管混凝土柱隔震支座布置应尽量使上部结构的质 心与隔震层的质心和刚心重合,尽量保证钢筋混凝土支座 力均勾合理

4.4.5对穿过隔震层的管道,特别是重要管道,或可能泄漏有害

隔震层形成的缝隙,要求采用柔性材料封堵填塞,以防水或灰 砂侵入,也可防止鼠或虫进入,确保其功能不受影响。采用的封填 材料必须是柔性的DB11T 302-2005 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以免影响隔震效果。 实际上隔震支座在建筑物使用年限内一般不需要更换,之所 以要求在隔震层留有可供检查和更换隔震支座的空间,是为了在 出现异常情况时便于检查和在房屋使用功能上有变化时便于对结 构进行改造。

4.5上部结构设计与构造

本节中的内容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年版)和现行协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 构技术规程》CECS289有关条文基本相同

.6下部结构和地基基础设计

4.6.1设置隔震层后,下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按罕遇地震进行QCLC 0002S-2016 成都市川龙食品厂 调味小菜,并应考虑隔震层水平位移产生的附加影响 4.6.2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抗震验算和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均应 满足设防烈度下的要求。

4.6.2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抗震验算和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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