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25-3111-2016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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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25-3111-2016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pdf

2.1.9悬臂式支挡结构

2.1.9悬臂式支挡结构

DB34T 1468-2011 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仅以挡土构件为主的支挡式结构。

设置在基坑侧壁并嵌入基坑底面以下的支挡式结构竖向构 件。例如,支护桩、地下连续墙。

2.1.11排桩soldier pile wall

排桩是利用各种桩体,如混凝土灌注桩、型钢桩(工字钢、H型 钢、钢管)、钢板桩等,按一定间距或连续咬合排列形成的地下挡土 结构。

双排桩是沿基坑侧壁由前、后两排平行的支护桩及联系梁和 冠梁组成的刚架式支挡结构。

2.1.13地下连续墙diaphragmwall

地下连续墙是采用成槽设备,沿开挖工程周边,在泥浆护壁条 牛下,每次开挖一定长度的沟槽至指定深度;清槽后吊放钢筋笼、 尧筑水下混凝土,形成单元槽段:依此逐段进行而形成的地下连续 钢筋混凝土墙体。地下连续墙用于挡土、截水、防渗或承重。

由杆体(钢绞线、预应力螺纹钢筋、普通钢筋或钢管)、注浆固 结体、锚具、套管所组成的一端与支护结构构件连接,另一端锚固 在稳定岩土体内的受拉杆件。杆体采用钢绞线时,亦可称为锚索。

设置在基坑内的由钢筋混凝土或钢构件组成的用以支撑挡土 构件的结构部件。支撑构件采用钢材及混凝土时,分别称为钢内 支撑、混凝土内支撑。

设置在挡土结构顶部的将挡土构件连为整体的钢筋混凝土 梁。

2.1.17腰梁waling

设置在挡土结构侧面的连接锚杆或内支撑杆件的钢筋混凝土 梁或钢梁。

2.1.18 ±钉 soil nail

植入土中并注浆形成的承受拉力与剪力的杆件。例如,钢筋 杆体与注浆固结体组成的钢筋土钉,击入土中的钢管土钉。

2.1.19坡率法slope ratio method

系指在基坑开挖施工中,通过选择适宜的边坡坡率,在无支 护、无加固条件下,依靠土体自身强度保持边坡稳定,满足坑下作 业及周边环境要求的方法

土钉墙是随基坑挖分段、分层设置的,由土钉群、喷射混凝 土面层、原位土体组成,用于保持基坑侧壁及边坡稳定的支护结 构。

土钉墙与预应力锚杆、微型桩、旋喷桩、搅拌桩中的一种或多 种组成的复合型支护结构。

重力式水泥土墙是以水泥系材料为固化剂,通过深层搅拌或 高压旋喷,就地将原状土和固化剂拌和,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反 应,形成具有一定强度、整体性和水稳性的壁状或格栅状的重力式 支挡结构,用于保持基坑侧壁及边坡稳定或同时兼作截水。

为保证支护结构、基坑开挖、地下结构的正常施工,防止地下 水变化对基坑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采用的截水、降水、排水、回灌 等措施。

用以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控制

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

2.1.25落底式惟幕

底端穿透含水层并进入下部隔水层一定深度的截水惟幕

底端穿透含水层并进入下部隔水层一定深度的截水惟幕

2.1.26悬挂式惟幕

底端未穿透含水层的截水惟幕。

2.1.27降水dewatering

为防止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用抽水并或渗 水井降低基坑内外地下水位的方法

openpumping

用排水沟、集水井、泄水管、输水管等组成的排水系统将地表 水、渗漏水排泄至基坑外的方法

根据施工反馈的岩土条件和现场监测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 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并在设计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及时补 充修改原设计的设计方法

2.1.30信息化施工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监测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 进行验证,对施工安全性进行判断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的施工方 法

为保证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对监测对象可能出现异常、 危险所设定的警戒值。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Eak\ Epk 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标准值; G一一支护结构和土的自重; M 弯矩设计值: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C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支护结构位移或建筑物 础、地面沉降的限值: C 土的粘聚力; E 锚杆的复合弹性模量; Em 锚杆固结体的弹性模量; E。 锚杆杆体或支撑的弹性模量或土的压缩模量: fes 水泥土开挖龄期时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py 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K 土的渗透系数; Rk 锚杆或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 qsk 土与锚杆或土钉的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单井出水能力: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参数

3岩土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

3.0.1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宜与拟建工程勘察同步进行。 当建筑地基勘察资料不能满足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要求时,应进 行补充勘察。

3.0.2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范围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 确定;基坑外宜布置勘探点,其范围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倍;当 需要采用镭锚杆时,基坑外勘探点的范围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 当基坑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关勘察资料并结 合场地内的勘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2勘探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其间距宜取15m~25m;当场地 存在软弱土层、暗沟或复杂地质条件时,应加密勘探点并查明其分 布和工程特性; 3基坑周边勘探孔的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基坑面 以下存在软弱土层或承压水含水层时,探孔深度应穿过软弱士 云或承压水含水层; 4应按《岩土工程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进行原位测试 和土工试验,提出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尤其是主要土层 包括素填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根据土性及工程重要性选取抗 势强度指标的测试方法:直接剪切试验、三轴剪切试验、静力触探、 圆锥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十学板剪切试验、现场直接剪切试 验等; 5当有地下水时,应查明地下水类型,各含水层的理深、厚度 和分布,补给和排泄条件,流向和流速,对承压水应分层测量其水

头高度; 6应对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地下水位的变化幅度 进行分析; 7当支护结构成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时,应对水、土腐蚀性 进行评价; 8当基坑需要降水时,宜采用抽水试验测定各含水层的渗透 系数与影响半径;勘察报告中应提出各含水层的渗透系数等参数。 3.0.3基坑工程环境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境调查范围应超过基坑开挖边线之外,且不得小于基坑 深度的2倍; 2应查明既有建筑(构)物的结构类型、高度、位置、基础形式 和尺寸、理深、使用年限、沉降变形、损坏和维修等情况; 3应查明各种既有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尺寸、理深 重要性、使用情况等;对既有供水、污水、雨水等地下输水管线,尚 应包括其渗漏状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4应查明道路的类型、位置、宽度、道路行驶情况、最大车辆 荷载等; 5应查明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施工材料、施工设备 等临时荷载的要求; 6应查明雨期时的场地周围地表水汇流和排泄条件,地表水 渗入对基坑安全的影响等: 7应查明临近基坑与地下工程的支护方法,其开挖、使用对 本基坑工程的影响。当临近场地进行降水施工时,应查明其降深、 影响范围和预计的停抽时间; 8应查明邻近边坡、不良地质体的分布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 响。

4.0.1 基坑工程设计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 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基坑工程环境调香资料: 2用地红线范围图,建(构)筑物平面图及与建筑红线的关 系; 3场地地形和标高,建(构)筑物土0.000对应的标高,基础形 式、基础平面及理深; 4根据坑深、地层地下水分布和周边环境要求划分典型设计 剖面,进行分段设计。 4.0.2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 使用; 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施工安全,提供正常施工的作业空间与 环境。 4.0.3基坑工程施工应连续进行,从开挖到地下室完成并回填, 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且不宜超过两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 为永久性工程一部分时,结构设计应满足相应的使用年限要求。 4.0.4支护结构类型主要有:土钉墙,复合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士 墙,悬臂式、锚拉式、内撑式排桩支护,双排桩,地下连续墙,放坡 等。基坑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支护形式,同一部位也可采用上 下不同结构形式的组合。各类支护结构的适用条件详见各章节内 容。

4.0.1基坑工程设计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 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基坑工程环境调查资料; 2用地红线范围图,建(构)筑物平面图及与建筑红线的关 系; 3场地地形和标高,建(构)筑物土0.000对应的标高,基础形 式、基础平面及理深; 4根据坑深、地层地下水分布和周边环境要求划分典型设计 部面,进行分段设计。

0.2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 使用;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施工安全,提供正常施工的作业空间与 环境。

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且不宜超过两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 为永久性工程一部分时,结构设计应满足相应的使用年限要求

4.0.4支护结构类型主要有:土钉墙,复合土钉墙,重力

墙,悬臂式、锚拉式、内撑式排桩支护,双排桩,地下连续墙,方 等。基坑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支护形式,同一部位也可采用 下不同结构形式的组合。各类支护结构的适用条件详见各章 容。

4.0.5在既有边坡坡脚附近开挖基坑,沿基坑[

在基坑底面以下开挖电梯井、集水井、大型承台等坑中坊

层、软塑~流塑黄土、强风化极软岩等软弱岩土层;或降水对周 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2)Ⅱ一较复杂,基坑侧壁局部为上述软弱岩土层;或降水对周边环 境有一定影响; 3)Ⅲ一简单,基坑侧壁为稍密~密实填土、一般粘性土、粉土、砂土、 碎石类土、中风化岩石等;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3对变形敏感的邻近建(构)筑物,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物,重要煤气、 供水、通讯、电力等管线,当其安全等级为二、三级时应提高一级; 4当基坑支护结构将作为永久结构时,安全等级按一级考虑。

4.0.7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 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中:。一一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 级的支护结构,其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1、 1.0.0.9; 一—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Sk一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 R一一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2) 整体滑动、坑底隆起失稳、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 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土体渗透破坏等稳 定性计算与验算,均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一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 级的支护结构,其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1、

式中:Rk 抗滑力、抗滑动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 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Sk一一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 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K 一安全系数,见表4.0.7

表4.0.7安全系数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由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等控制的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S。一一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沉降等)设计值; C一一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的 限值。 4.0.8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 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1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时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建(构)筑物或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 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和相关标准对充许变形的规定: 2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 水平位移控制值不应大于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限制; 3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土质特征、计算结果 当地工程经验并参考表4.0.8确定

2表中绝对值及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为累计值,报警值取两者 的小值。 4.0.9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及周边环 境;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原则、依据标准及方案比选:支 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及变形计算(附计算书);地下水控制设计 (包括坑内外地表水防、排措施);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及技术要 求;主要的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质量检测及监测要求;设计图;安 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施工计划及劳动力计划:概预算等

GJB 2142.1-1995 耐热阻燃型覆铜箔环氧玻璃布层压板详细规范2表中绝对值及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为累计值,报警值取两者 的小值。 4.0.9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及周边环 境;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原则、依据标准及方案比选:支 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及变形计算(附计算书);地下水控制设计 包括坑内外地表水防、排措施);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及技术要 求:主要的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质量检测及监测要求:设计图:安 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施工计划及劳动力计划:概预算等

5.0.1计算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侧向压力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土压力; 2静水压力、渗流压力; 3基坑周边既有和在建的建(构)筑物荷载; 4基坑周边车辆、施工材料和设备等附加荷载。附加荷载应 按实际作用值计取,实际值如小于20kPa,宜按20kPa均布荷载计 取,附录J数值供参考; 5冻胀、温度变化及其他因素产生的作用。 5.0.2主动土压力、被动压力可采用朗肯或库仑土压力理论计 算。当对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有严格限制时,应采用静止土压力。 5.0.3计算地下水位以下土体的侧压力时,对碎石土、砂土、粉土 应按水土压力分算计算,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侧压力等于土压力 和水压力之和;对粘性土可按水土压力合算计算。 5.0.4主动与被动土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Pak 支护结构外侧,第层土中计算点的主动土压力强 度标准值(kPa);当Pk

算,Zh,叠加至第i层底面: 2同一基坑,各计算部面土层厚度及性质差异较大时,应依 据勘察孔资料分别进行计算; 3洪、坡积地层,当不同类土互为夹层或透镜体难以分层 时,可用该部面各类土抗剪强度按厚度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 算。 5.0.7水土压力分算时,若止水惟幕插入坑底下部相对不透水 层,基坑内外的水压力可按静水压力计算:

ua=whwa u,=.h

地下水重度,取w=10kN/m; hwa 基坑外侧地下水位至主动土压力强度计算点的 垂直距离(m);对承压水,地下水位取测压管水位 当有多个含水层时,应取计算点所在含水层的地 下水位; 基坑内侧地下水位至被动土压力强度计算点的 垂直距离(m);对承压水,地下水位取测压管水 位。

6.1.1坡率法的适用条件: 1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 2场地开阔具备放坡条件; 3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深(地下水位高于坡脚时,应采取降 水措施),且放坡开挖及降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软弱地层(淤泥,淤泥质土,软、流塑黄土,杂填土等)中采 用放坡的开挖深度不宜大于4m; 5坡体内有与基坑坡向一致的软弱结构面时不宜采用坡率法。

6.1.1坡率法的适用条件

3喷射混凝土或挂网喷射混凝土: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宜小于 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面层钢筋应双向设置,钢筋直径不宜小 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为加强连接,可在边坡土中插入锚筋 锚筋直径6mm~8mm,长度300mm~400mm,间距不宜大于1m。 6.2.5基坑周围地面应向远离基坑方向形成排水坡势,必要时设 置排水沟或截水沟,严禁地表水流入基坑。基坑坑底应视具体情 况设置排水系统GH/T 1342-2021 百香果冷链流通技术规程,坑底不得积水。当坡面有渗水时应设置泄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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