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33-2017建设场地污染土勘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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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233-2017建设场地污染土勘察规范.pdf

5.1.4当条件具备时,可采用便携式设备或工程物探等方法

行现场快速检测和筛查,以初步判定污染源、污染土与地下水 分布范围。 L

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2污染源明确的场地,勘探采样点宜布置在污染区中央、明 5000m时,勘探采样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 的渗透性、地下水中污染物的种类与浓度。地下水监测井的平面 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有 央,或在地下水流方向的众游及场地中央各布置1个监测井。 2污染源明确的场地,监测井宜布置在污染区及附近,非污 染区至少宜布置1个监测井。 3每个场地监测井不应少于3个;当涉及多层地下水污染 时,应分层采样。 4当工程需要跟踪监测地下水质量或水位变化时,应设置 地下水长期监测井。 5.2.4勘探点的深度应穿透可能污染的土与地下水,并符合下 列要求: 土及砂土GB/T 26930.3-2011 原铝生产用炭素材料 煤沥青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进尽低渗逐性的黏性土层。 2地下水蓝测井的深度,宜根据地层结构、含水层分布特征 斤有碗定。 3当前期调查发现人类活动可能将污染物带至深部,或发 现场地存在重质非水溶性有机物(DNAPL)污染时,勘探采样总 和地下水监测井的深度应适当加深

5.2.5初步勘察应采取土样及地下水样,并符合下列要求:

1采集表层(0~0.2m)土样,Q.2m至3m的采样间隔宜

并宜根据地层分布及污染物迁移情况适当调整采样间隔 2地下水采样度在水面0.5m以下。 3对可能存在轻质非水溶性有机物(LNAPL)污染的场地, 样点。 时,应采取严格隔离措施

5.3.1应详细查明污染物种类与浓度、污染土与地下水的空间 分布范围、地下水类型与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土层物理力学性 质,评价地基土与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工程需要时,应建立场地 环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为污染土与地下水修复治理、建设项目 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必要的参数。 5.3.2勘探采样点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初步勘察判定的污染土分 布与污染物迁移特征,结合拟建工程性质及可能采用的污染土和 可采用网格法师点期探点间距宜小于等于20m;当污染物分布 存在显荠差异时,勘探点间距宜适当加密。 于 10m。 3当场地面积较小时,勘探采样点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 少于5个。 5当场地分布暗浜、厚层填土或浅部土层性质变化大时,宜 适当增加勘探采样点。 所有

5.3.3地下水监测井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初步勘察判定的含水层 人 列要求: 要,且不应少于5个;当场地面积小于10000m²时,可适当减少监 测井的数量。 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游,应分别至少布设 2个监测井。 3当地下水流向不明显时监测井宜根据污染源形态特征 布设;污染源附近的监测井可适当加密。 4未污染区应布置对照监测井,每个场地不宜少于1个。 5当需要长期监测场地地下水的水位与水质时,应根据场 地含水层及污染物分布特征设置长期监测并,每个场地不宜少于 3个。 6需要了解地下水与地表水体的水力关系时,可根据地下 水流向结合已设置的地表水监测点,布置垂直于岸边线的地下水 监测井。 5.3.4勘探采样点深度拉根锯初步勘察判定的污染源位置、污 要求: 不待 ,1 勘探采样点最大深度应穿过污染土分布深度。 2当场地浅部为填土与黏性土时,勘探采样点应穿过填土、 夹薄层粉砂的粉质黏土层,且进入稳定分布的黏性土层不宜义 于2m。 得转载 土、粉性土或砂土层,且进人稳定分布的黏性土层不宜小于2m。

合下列要求:地下水采样点的最大深度应大于污染深度。宜根据污染状况及工程需要设置不同深度的地下水监测,监测并应进入监测目的含水层不少于2m;地下水监测井的最板权所有天深度应大于污染深度。地下水有水力联系时,应采集深层地下水样,并采取严灭格的隔离措施。有5.3.6采集土样的间隔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根据场地地层与地下水分布及污染物的特征确定。判定污染土与非污染土深度界线时,取样间距不宜大于1m。5.3.7当需要构建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模型且缺乏水文地质资料时,每个场地水文地质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5.3.8当工程规模大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布置现场抽水或注水试验孔,且不少于2个;工程需要时,宜布置弥散试验孔。不得转载翻印又所有,不得转载翻13版权所有,

勘探与建井6.1一般规定得转载6.1.1确定。6.1.2污染场地勘探与建井过程中位采取隔离措施,避免不同区域勘探孔(坑)之间、同匕触探礼不同深度之间的污染扩散及交叉污染。6.1.3勘探与建井应避免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保障人体健康安全。6.1.4勘探点与监测并的定位与高程测量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一2012第9.4节和《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操作规程》DG/TJ08一1001一2013第4.2节的要求。到采样坑槽虫并清理人为带来的各类废弃物。对受污染的废弃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带出场外作专门处理。又所有,6.2勘探裁翻6.2.1污染场地勘探除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玉程地质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操作规程》DG/TJ08一1001等相关要求外,钻进工艺14版权所

略大于开孔孔径的钢套管通过锤击或静压方式至当前钻进深度。 2采用螺旋钻具或其他取土器清理当前钻进深度以上进入 钢套管内的残土。 得转载 3清理完钢套管内残土进行下一回次钻进前,成采用清水 清洗钻具。 有, 4钻孔终孔后,应采用无污染直低渗透性材料及时回填并 拔除套管。 版权 5钻探过程中及结束后,应将废弃土水分别收集并妥善 处置。 6.2.3当污染物埋藏深度较浅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可采用 坑探识别观察。进行坑探时,应避免对开挖和采样人员造成健康 风险。 6.2.4钻探或坑探记录除应符合常规岩土工程勘察要求外,尚 应观察并详细记录下列内容: 1 污染土颜色、状态、气味和外观结构等。 3 浜填思与滨底淤泥的厚度。 6.3建井 得转载翻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与现行行业标准《地下水环 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的关度求外,尚应符合本节要求。

施,将钻进揭露段的土层与孔底土层隔离,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2采用螺旋钻具或其他取土器清理当前钻进深度以上进人 钢套管内的残土。 得转载 3清理完钢套管内残土进行下一回次钻进前,采用清水 清洗钻具。 有, 拔除套管。 版权 5钻探过程中及结束后,应将废弃土水分别收集并妥善 处置。 6.2.3当污染物理藏深度较浅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可采用 坑探识别观察。进行坑探时,应避免对开挖和采样人员造成健康 风险。

6.3.1污染场地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与现行行业标准《地下水 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的有关爱求外,尚应符合本节要求。

6.3.7监测井围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井管和钻孔之间由下至上依次围填清洁石英砂透水层、 膨润土球或黏土球止水层及水泥砂浆密封固定层。 2石英砂粒径宜为土颗粒粒径的6倍~12倍,不均匀系数 又所有水层。 4止水层以上可用水泥砂浆或含5%膨润土的水泥浆密封 至地面。 我 6.3.9成井后应进行抽水洗井,抽汲地下水量不宜小于3倍井

6.3.10长期监测井的套管顶盖应加锁,井外应设标示牌并注明相关信息。孔地面应采取防渗措施,井周围应有防护栏。应定期权井口固定点高程。当废弃的监测井需要拆除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并符合下列规定:1当并口有保护装置时,应先予以拆除。234拆除过程中及拆除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废弃物并妥善处置。不得转载翻印又所有,不得转载翻17版权所有,

7现场取样 7.1一般规定 得 7.1.1用于环境指标检测的土样与地下水样的采集成符合本章 规定。用于土层物理力学性试验的取样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 外业操作规程》DG/TJ0&00N的相关规定。 7.1.2用于环境指标检测的土样与地下水样采集时,应按10% 的比例采集现场平行样,且每批次样品至少采集1组平行样。每 批次送检样品应设置不少于1个现场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和 1个淋滤空白样。 7.1.3污染场地的采样、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 每采集完1个位置的样品,应将采样工具清洗干净供再次使用。 7.1.4环境指标检测的样品保存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7.1.5采集样品成迅行详细记录与标识,包括采样点编号、样品 编号、采样深度、样品的颜色与气味、采样日期、采样时刻天气,当 采集地下水样时应记录地下水位埋深等。土样及地下水样的记 录格式可分别参照本规范附录D、附录E。 7.2土样采集

7.2.1用于环境指标检测的土样采样点及采样深度,应考虑污

2渗(试)坑挖好后,应清洗坑内泥浆水,顶部应妥善覆盖防 止地表水或大气降水混人,待水质澄清后方可采样。 1采样前测量地下水位埋深。 2每次采样前应充分洗井,洗井宜采用人工泵或低流量泵 从安装好的地下水监测井中抽汲地下水,抽汲的水量不应小于3 不待 倍的井柱体积。 3可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试水量、水温,pH值、电导率、 浑浊度等,并应保持监测时间一致性下H值、水温或溶解氧、电 4地下水采样宜在洗井后2h内进行。采样前应使用待采 的地下水清洗采样瓶不少于2次。采集设备宜与洗井设备一致, 采样泵的进水口应在地下水位0.5m以下,流速应控制在 200mL/min以下,管线中应无气泡存在。采集含挥发性污染物的 水样时不应使用蠕动泵,其采样速率不宜超过100mL/min;当采 用贝勒管采样时,应降低对水体的扰动,出水口宜配置流速调节 阀,使水样经由调节阀转移至样品保存瓶内。 双样,样品应装满样品瓶,形成凸液面后拧紧瓶盖并缠上封口膜, 瓶内不成存在质空。 表性。 7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地下水样存储容器和采样量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C的规定。 花秀

8.1.3应根据工程需要开展水文地质试验,测定水文地质参数

8.2.2采用工程物探方法进行污

被探测对象与周围介质之间有明显的物理性质差异 2 被探测对象激发的异常场应能够从干扰背景场中分辨。 3

裁翻印 8.2.3电阻率法适用于重金属染、石油烃类污染和有机物污 染等场地的测试,现测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率层析成像等方法。 ,2高密度电阻率法的剖面长度宜大于6倍最大目标探测 深度。 探测深度与1倍测孔间距之和;相邻测孔间距不宜大天测孔深度 的1/ 2。 友 染等介电常数或电磁波衰减特征产生变化的场地测试,现场测试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工作条件和探测深度选用天线频率,必要时可通 过现场试验确定;当多个频率的天线均能满足探测深度要求时, 宜选择频率相对较高的天线。 2同等条件下宜选择屏蔽天线。 3现场测试时应避开大范围金属构件及超高压输变电线路 等强干扰物。 8.2.5激发极化法适用于重属有机物污染等导致场地极化 1可根据测试需要选择电测深装置或电剖面装置。 条测线的观测时,在相邻观测段间应有2个~3个重复观测点。 3一线供电多线观测时,旁测线与主测线间的最大距离应 不大于供电极距的1/5。 4供电电流强度变化应不大于5.0%。 5二次场的电位差值宜大于1mV。 不得转载 6仪器的调零应在规定的供电时间内完成。

8.2.3电阻率法适用于重金属污染、石油烃类污染和有机物氵

染等场地的测试,现场测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可根据工作条件和探测要求选用高密度电阻率法、电阻 2高密度电阻率法的面长度宜大于6倍最大目标探测 深度。 探测深度与1倍测孔间距之和;相邻测孔间距不宜大天测孔深度 的 1 / 2。

染等介电常数或电磁波衰城特征产生变化的场地测试,现场测试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工作条件和探测深度选用天线频率,必要时可通 过现场试验确定;当多个频率的天线均能满足探测深度要求时, 宜选择频率相对较高的天线, 2同等条件下宜选择屏蔽天线。 3现场测试时应避开大范围金属构件及超高压输变电线路 等强干扰物。 8.2.5激发极化法适用于重禽属机物污染等导致场地极化

1应根据工作条件和探测深度选用天线频率,必要时可 过现场试验确定;当多个频率的天线均能满足探测深度要求时 宜选择频率相对较高的天线。 2同等条件下宜选择屏蔽天线。 3现场测试时应避开大范围金属构件及超高压输变电线 等强王扰物

8.2.5激发极化法适用于重金属有机物污染等导

可根据测试需要选择电测深装置或电剖面装置。 2测线长度应大于供电极距的2/3,需移动供电电极完成整 3一线供电多线观测时,旁测线与主测线间的最大距离应 又所有 不大于供电极距的1/5。 4 供电电流强度变化应不大于5.0% 5 二次场的电位差值宜大于1mV。 不得转载翻 6 仪器的调零应在规定的供电时间内完成 8. 2. 6 当采用多种物探方法时应通行综合判释。有疑问时,应

8.3.1 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黏性土、粉性土与砂土 绿 8. 3. 2 8.3.3 测试时应确保探 头密封。

8.4水文地质参数测试

8.4.1水文地质参数宜包括地下水水位、地下水流向、渗透系 数、给水度、贮水系数、弥散系数等,选用的测定方法可参照本规 范附录G。

不得转载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翻印 室内试验与样品检测 9.1一般规定 9.1.1建设场地污染土与地下水勘察应进行室内物理力学试 9.1.2用于评价土层物理力学特性压和水腐蚀性试验的方法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和现行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的有关规 定。土样从取样之日起至开土试验的时间不宜超过10d,水样自 取样之时起至试验开始的时间不宜超过24h 9.1.3用于评价土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室内检测方法应符合本 章第9.4节的要求。测定环境指标的土样及水样保存时间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9.1.4试样制备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宜包括样品的颜色、气味 包含物、污染痕迹、土样的土性和均勺性、每个样品所进行的试验 项目等。 9.1.5试验检测报告的指标应真实、准确。土的物理力学性 9.1.6污染土与地下水的室内试验与样品检测时,应采取防护 措施。

9.2.1土样质量应符合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要求,用环刀 25

9.2.2土的物理性质试验应包活天然密度、天然含水率、液限 塑限、颗粒分析、比重参透系数、有机质含量等,各类试验应符合 下列要求: 人 上试样平均值;当同组试验结果差异大时,应分析原因,并在报告 中说明。 2含水率试验宜进行两次平行测定,或用环刀内试样测定, 其密度与同组密度差不宜大于0.03g/cm²。 不待 3液限含水率可采用76g瓦氏圆锥仪法测定(下沉深度为 4颗粒分析试验,粒径大于0.075mm时可用筛析法,粒径 小于0.075mm时可用密度计法或移液管法(六偏磷酸钠作为分 散剂)。若试验中易溶盐含量大于0.5%时,应洗盐。 5土粒的比重可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DGJ08一37查表确定,对于污染土或有机质含量大于 5%的土,应采用比重瓶法实测土粒的比重。 6砂土可采用常水头渗透试验测定渗透系数,黏性土和粉 9.2.3土的学性质试验宜包括固结试验、直剪固结快剪试验 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三轴压缩试验等,各类试验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固结试验固结压力宜为4ookPa,加荷等级分别为5okPa 100kPa、200kPa、400kPa。对于天然密度小于等于1.75g/cm的 校正的快速法。 2直剪固结快剪试验宜采用4块性质相近的试样,对于黏

表 9.3.2腐蚀性测试项目的试验方法

续表 9. 4. 2

9.4.3地下水样的环境指标检测参数应结合场地类型与潜在污 染物种类确定,测试数置包括:pH值、重金属(六价铬、铜、锌、 挥发硅有机物、氰化物等。

表9.4.4地下水样的环境指标检测方

10分析与评价10.1一般规定10.1.1污染场地的分析评价应具备下列条件:不得转载了解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功能要求。,2了解工程的结构类型、荷载基础理深和变形控制要求等。版权3掌握场地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4掌握场地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种类与空间分布特征、土的物理力学化学特性。5了解本地区污染土与地下水修复治理及再开发建设的工程经验。10.1.2应分析评价建设场地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地基土性质变化、污染对工程建设与环境的影响。当同一场地内不同区域评价。载翻10.1.3涉及地基塞础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内容尚应符合现行规定10.1.4应根据建设场地土与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及分布范围,结又所有的建议。32版权所有,

建设场地污染土和地下水分析评价的内容宜包括: 土的差异,评价污染对地基土强度与变形等指标的影响。 2评价污染土与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得转载 3分析地基土与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环境指标的超标情 况,评价土与地下水受污染程度及对环境的影响 4工程需要时,可根据本条第1款至第3款的分析结果,综 合评价建设场地受污染的程度 5工程需要时,根据污染场地的环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预 测污染发展趋势。 6宜针对污染土与地下水修复治理目标,结合场地地质条 件及拟建工程地基基础方案,提出污染土的修复治理建议,并分 析不良地质条件对污染物的迁移及其对污染土与地下水修复治 理的影响。 10.2.2污染对土的工程特性的影响程度可按表10.2.2划分, 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采用强度、变形、渗透等工程特性指标进

污柔前指 分比。 得转载翻 10.2.3污染土与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和腐蚀性等 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

注:“工程特性指标变化率”是指污染前后工程特性指标的差值与污染前指标 裁翻 分比。

10.2.3污染土与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和腐蚀性等 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 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程勤察规范》DGJ08-37的相

关规定,腐蚀性等级可分为微腐蚀弱腐蚀、中等腐蚀、强腐蚀四 个等级。 10.2.4污染上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土壤环境 质量标准》GB15618、2015年《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 估筛选值(试行)》进行评价。污染地下水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进行。 2 行行业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6年《上海 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评价污染土与地下水对人体健康 的影响程度。 10.2.6需要综合评价建设场地受污染的影响程度时,可根据污 染土工程特性指标的变化率、污染土和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 性、污染土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的单项评价结果,按下列要求进 行综合评定: 1地基土受污染的综合影响程度宜分为严重、中等、轻微三 个等级。 2当单项评定结果不同时,应以污染影响程度最高的等级 判定。 10.2.7污染场地需要修复时,应根据拟采用的修复方法进行分 析评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对采用挖除法进行异位修复的工程,应根据污染土与地 下水分布特征建议合理的开挖范围与深度、围护支挡和降水措 施,提供相关土层的强度与渗透性参数,并根据周边环境条件 出进行相关监测的建议。 导转载 2对采用添加药剂进行搅拌修复的工程应分初评价搅拌 药剂及工艺对土体强度的影响;当土体强度降低风险不可接受 时,应针对后期工程建设的需要提出取必要的地基加固措施的

建议。提工艺对土体强度与地下水的影响等。4对采用原位热增强技术修复的工程,应阐明修复深度范走载不树土层的导热系数、比热容、导温系数等。5对采用隔离屏障法修复的工程,应提供相关土层的渗透6宜分析修复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修复后二次污染风险,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10.3参数的分析和选定10.3.1污染场地评价与修复治理所需的参数应包括土的物理力学性指标、水文地质参数以及土水环境指标等。1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应包括公水率、孔隙比、饱和度、抗剪时可提供土感的我侧限抗压强度、三轴不固结不排水压缩指数,必要时尚宜提供流速、给水度、弥散系数等。2采用的试验方法和取值标准。3不同测试方法所得结果的分初比较。35版权

4污染程度不同造成士与地中水指标变化与土体本身非均 匀性造成的指标离散逐分析。 1当场地不同区域污染程度变化时,宜按污染程度分区、分 深度段分别统计主要污染物指标和岩土参数。 得转载 2子样的取舍宜考虑数据的离散程度、场地污物分布特 征及既有经验 友, 3物理力学指标的统计参数除提供范值与平均值外,可

11.2.1成果文件应包括文字、图表和必要的附件。勘察成果文 件的文字、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11.2.2文字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场地工程地质条 件与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分布特征,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经综合 据的技术标准、勘察方法和完成工作量。 条件、土层物理力学参数。 的水文地质参数,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

测、检测的建议。 不付 11. 2. 3 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 3 4 钻孔柱状图。 5 地下水监测井结构剖面图。 6 室内土工试验成果图表。 7 室内环境样品检测成果图表。 8 场地调查记录(含调查照片)。 9 开展现场原位测试的工程,应提供相关测试成果图表。 11. 2. 4 条件具备时,宜附下裂图化或资料: 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或水流场图。 1 2 收集的场班环评报告、专项检测报告等。 不得 所有, 不得转载翻 38 版权所有,

水泥平台30cm地表衣水泥板权所有,至少60cm止水材料不得转载所有,井管至少60cm滤料层不得转滤水管又所有,50cm沉淀管井堵注:1图未按比例绘制2除带“至少”字样的标注尺寸外,其他尺寸为建议不得转载翻图A.0.2临时地下水监测井结构示意图40版权所有

附录C八采集样品的保存条件与保存时间 所有

表 C.0.1土样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

注:G为硬质玻璃瓶;P为聚乙烯瓶

又所有 42 版权所有,不得转载翻

续表C.0.2得转载翻印保存采样量①容器项目名称采样谷器保存剂及用量时间(ml)洗涤加0.5ml浓HC1/H,SO4作为保存剂,G(棕色)14d40*2(C6~9)4℃保存总石油烃G(棕色)4℃保存14d不得转载(C10~36)添加少量固体氢氧化钠和固体消酸镉氰化物G,P所12h500作为保存剂14注:1“*”表示宜现场测定。2G为硬质玻璃瓶;P为聚乙烯瓶(桶)。3①为单项样品的最少采样量;②如用溶出伏安法测定,可改用1L水样中加19ml浓HC1O4。4I、IⅡI、IⅢ、IV分别表示四种洗涤方法: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3次,蒸馏水洗1次;一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2次,1十3HNO:荡洗1次,自来水洗3次,蒸馏水洗1次;T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2次,1十3HNO;荡洗1次,自来水洗3次,去离子水洗1次;IV经121℃高气气炎菌15min的采样容器,如不立即使用,应于60℃将瓶内冷凝水烘不,两周内使用。细菌监测项目采样时不能用水样冲洗采样容器,不能采混不得转载翻44版权所有,

不分点板权所有/,~尔数点不得转载1(0.)版权所有(u)X丫X丫D录附术又所有,工日45

板权所有啊工程编号:工程名称:采样日期:采样设备:不得转载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m样品保存:口常温口4℃以下储存监测井地下样品外观活述1实验室检测因子样品瓶数量编号水样编号不得转载翻印又所有,等)来表示。现场负责人:记录人:46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翻印锁口板权所有/,()##不得转载()(T)所有,版((u): X(T/)F(Au):丫#装附(0.) (u/sr")又所有,工(U)#日#浆(T)不得转载翻747—版权

不得转载翻印附录 G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板权所有测定方法测定参数应用范围钻孔常水头法渗透系数渗透性较强的砂土层得转载注水试验变水头法渗透系数渗透性较弱的粉性士、黏性土层不带观测孔抽水渗透系数初步定含水层的渗透性参数抽水试验带观测孔抽水纯不度/释水系数较准确测定含水层的各种参数室内常水头试验渗透系数砂土渗透试验变水头试验渗透系数粉性土、黏性土天然状态法适用于黏性土、粉性土、砂土适用于渗透性较大的土层,如粉附加水头法性土、砂土等弥散试验弥散系数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下渗透性较连续注入法小的土层,如粉性土、黏性土等适用于渗透性较小的土层,如黏脉冲注入法性土不得转载翻印又所有,不得转载翻48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翻印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不得转载 正面词采用必须”; 所有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不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答.…的规定” 不得 人所有, 不得转载翻

引用标准名录1《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23《水质铜、铅、锌、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4《水质六六六、滴滴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74925《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死度法》GB/T119126《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测鑫气相色谱法》GB/T14550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610《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1《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2131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又所有《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18《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19《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200720《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50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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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一般规定1049. 2105土和水腐蚀性试验106土和水环境指标检测107分析与评价111板权所有10.1一般规定10.2分析评价的基本要求10.3参数的分析和选定不得转载11811 成果报告11911. 1般规定11911. 2成果文件版权所有120不得转载翻印又所有,不得转载翻56版权所有,一

础上,针对上海地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场地特征, 经过综合分析后,提出海市污染场地勘察工作的技术要求。本 本规范编写体例按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对勘察的 1.0.2本条阐明了规范的适用范围。一是属于建设场地的范 畴,且场地曾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处理或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导 致地基土受到污染或可能受到污染。对被污染和潜在污染的建 设场地,需要从“建设工程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的角度,查明 污染土和地下水的分布范用、评价其污染程度及不利影响,区别 于环保领域进行的场地环境调查;二是上海地区潜水位高,浅部 土和地下水同时被污染的概率高,对污染土和地下水的勘察需同 等重视,因此包括受污染地下水的勘察内容;三是考虑核废料的 污染具有特殊性,本规范不包括核污染场地勘察,实际工程如遇 核污染问题时,应建议进行专题研究。 目前,上海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已规定对本市经营性用地和 工业用地的储备、出让之前均需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若为污染场 地,则应治理修复达到环保要求,但考虑目前场地环境调查与监 测工作可能尚未覆盖全部可能受到污染的建设工程场地;或者即 使进行过场地环境调查的场地,也可能存在污染点的遗漏;建设 学性质的改变等,因此针对建设场地的污染土与地下水的勘察十 建设场地污染土的勘察: 行过场地专项环境调查,但未能详细查明污染和地下水 个 的分布范围;

裁翻印 设计与施工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勘察。 10.3本条是建设场地污染土和地下水勘察的总体要求,条文 中的“污染场地”包括被污染和潜在污染的建设场地。污染场地 勘察报告不仅应当提供完整可靠的勘探、测试以及试验等冷料? 正确反映场地的地层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状况人为建设项 目的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依据;还应分析场地的环境岩土工 程问题,当场地需要开展污染修复时勘察工作应能够满足修复 为修复治理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1.0.4本条明确了执行相关标准的要求。本规范属于“环境岩 土工程”的范畴,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 I50279的定义,环境岩土工程是利用岩石力学、土力学的基本理 论、技术和方法,研究和解决与环境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为治理 和保护环境服务的科学技术。因此本规范需要融合岩土工程与 环境工程专业的相关要求,勘察人员在进行污染场地勘察工作 本规范针对建设场地污染土和地下水的勘察,不仅涵盖查明 场地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特征的要求,还明确了对查明场地污染 特征的要求。规范编制时保持与工程建设领域、环保领域相关规 范的内容协调,相关规范或导则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GB50021、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GJ08一37、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行垂 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蓝测技术导 则》HJ25.2以及2016年上海市环保局制定的《上海市场地环境 调查技术规范》、《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

3基本规定3.0.1污染场地勘察阶段划分主要借鉴环保领域场地环境调查与工程建设领域污染场地勘察的经验:得转载染场地的调查工作一般以三个阶段居多,这是国际上污染场地调(ISO)制定了《城市和工业场地壤污染调查程序指南》,该指南探索性调查阶段和场地主要调查阶段。英国《潜在污染场地的勘测实施规程》中将场地勘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初步调查、探索性调查和主要调查。日本场地污染调查分为资料调查、一般条件调查、详细调查三个阶段。国内2014年实施的行业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中将污染场地管理前期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步识别场地污染;如有必要,则查应满足风险坪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的调查和调查分为两个工作阶段,分别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场地环境详细调查;2016年《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场地环境调查又所有类,与环境初步调查和环境详细调查相对应。2)上海前期开展的污染场地勘察均分阶段进行海是近代一63一版权所

性土层为主,污染范围通常是 “舜块化”,造成污染物空间分布极 不均匀,一次性勘察使察工作不具针对性,且成本昂贵,容易造 确定性,提高勘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鉴于既有的工程实践经验,本规范规定将污染场地勘察分为 两个阶段: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不同阶段对勘察内容与成果的 对于前期已进行了环境调查,基本明确污染范围并初步查明 过场地环境调查,但污染源位置较为明确且污染物质已基本确定 的场地,也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工作。对于复杂场地,可分步骤 实施不同阶段的勘察工作,分批次、逐步推进场地的勘探采样、现 场测试等。 3.0.2污染场地勘察应重视资料收集,除了对气象水文资料、场 地及邻近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资料进行收集外,对环境资料的 收集尤为重要。在开展现场勘探和采样等工作前,首先应开展现 场踏勘和访谈工作,因此本规范设置第4章,对资料收集、现场踏 勘和访谈作出具体规定。 3.0.3本条强调在分析秋用包有勘察与环境调查资料的基础上 布置勘察工作蛋。海中心城区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较 下水分布特征,符合要求的勘探点资料应予以利用。如果勘察之 前场地曾开展过环境调查或环境监测,则应收集相关资料,以了 解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土与地下水的分布范围。当污染 程勘察成果。这样既可以节省勘察工作量,又可以提高勘察工作 量布置的针对性。 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性质修复冶理自标对勘察重点和技术

地及邻近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资料进行收集外,对环境资料 收集尤为重要。在开展现场勘探和采样等工作前,首先应开展 场踏勘和访谈工作,因此本规范设置第4章,对资料收集、现场 勘和访谈作出具体规定。

要求有一定差异,如有些场地拟建设地下室,浅部污染土将被挖 除进行异位处置,有些场地需要建设住宅、学校、大型公共绿地等 作量前,了解建设项目的性质、修复治理目标也十分必要。 察方法与常规的工程勘察类似,包括现场调查、勘探与取样、测试 快速检测和筛查、室内土与地下水样的环境指标检测等

3.0.5本条对污染场地的勘察内容作原则性规定

3.0.6污染场地勘察与常规勘祭不同,需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

安全。应对现场调查勘探与测试、样品保存与运输以及室内试 验和检测等全过程危险源进行辨识,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全防护计划,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和装备。 如对于污染不明确的场地应配备基本的安全帽、安全鞋及橡胶手 套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于有明显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场地: 应在基本劳保用品配置的基础上,增加呼吸系统防护眼晴防护、 皮肤防护等措施;对于有强腐蚀性或高毒性污染物的场地应提高 防护等级,配置全身性防护服、防化以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 人身安全。因此,规定在进人现场前应先根据收集的环境资料, 先预判污染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的严重程度,然后再确定合 适的防护措施。 2鉴于污染场地的地下管线、地下储罐等可能存在大量的 污染物质,如果不慎破损造成污染物质飞溅与泄漏等,将会造成 环境污染事故,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因 此,本条规定勘探与测试前应查明各类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 分布及使用情况。 门的管理类标维,嵌衣规范也提出基本要求。 离措施,污染物易扩散。因此污染场地的勘探、建井与测试,与常 规勘察的最大区别就是需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避免对环境造 成不利影响。对现场勘探、建井、采样、测试、样品室内试验和检 有效隔离和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工作,现场调查包括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踏勘获取的场地使 现状、地形地貌、地表水系、周边环境等资料,有利于科学合理 定勘察方案,并可了解现场勘探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事前考 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人员访谈是污染场地勘察前期不可或 的环节,通过访谈可为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提供必要的信息

档类的资料内容作出规定。 水污染相对严重的区域。 不得 3建设场地勘察之前,环境领域如已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工 作,基本查明了场地污染源的位置染物分布情况,判定污染场

4.2.4场地内环境监测记录、土层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可用于

别污染历史、污染物成分、污染途径及其大致分布范围。相邻场 污染源可能对场地严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场地内的污染源可 能对邻近敏感保护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4鉴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是重要保护对象,如果 与本场地的相对位置关系,因此需要收集相关资料。

4.2.5污染物质的迁移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可通过收集本

地或邻近场地的勘察资料获得相关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

我 移影响很大,因此了解不良地质祭件的分布对合理布置勘察工作 量十分重要。 流图初步判断场地内暗浜的分布情况。 着地下水的流动迁移扩散至地表水。收集场地内及邻近地表水 系分布、水位变化和水质等信息,有助于判别场地内土与地下水 中污染迁移规律,针对性地布置勘探和采样工作量。 不得# 所 4.3.1本条规定了现场踏助的范围。遇下列情况时应适当扩天 调查范围: 1)场地内污染物质迁移扩散可能影响到的周边区域; 2)场地周边存在可能导致本场地受污染的污染源; 3)后续场地内污染修复治理或开发建设等施工活动可能影 响到的周边区域。 由于不同地质条件、不同污染物和污染程度,其污染扩散的 方向、速度、范围等有很大不同,故本规范对踏勘时调查扩展的范 围未作统一硬性规定,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亦可参考2016年《上 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周围区域的范围应由 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断。如无法判断,一 还应适当拓宽。” 4.3.2现场踏可辅助采用现场快速测定仪器,目前采用的便 携式仪器包括:用于挥发性有机物(VOC)检测的便携式光离子化 (XRF)和酸碱度测试pH计等。 4.3.3本条规定了现场踏勘调查的内容,现场踏勘调查记录格

4.3.3本条规定了现场踏勘调查的内容,现场踏勘调查记录格

[识别环境描述污染物类型、感官性状指标状免点位照片REC点周边受坐标大致面积及(REC点)编号体名称和距离可能的原因颜色气味外观板权所#1...不得转载员,如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和工人等;场地知情人员,如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人员、场地不同历史阶段的使用者和所有者,对场地及所在区域熟悉的附近人员。进行访谈前,需根据事先调查和收集资料所获得的相关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查表单。访谈内容应进行记录,根据2016年《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人员访谈记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业企业综合信息,如企业规模、原辅料使用情况、是否有监测数据等。翻印2)生产时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情况。3)停产明比学品储存情况。4)人产时废物管理情况。6)化学品泄漏情况。7)厂区内各类设施的位置、是否有变迁。质、石棉等。不得污染场地勘察强调对场地利用及历史变迁资料的收集。鉴

至缺少某些年代的资料,因此衔访谈过程中需要向相关人员求 置,危险废弃物泄漏等事故是否有记录。总之,访谈过程中应通 不同人员资料反映情况有出入、对访谈内容尚有疑问或不完善等 情况,需要开展进一步的核实和补充

查与分析评价工作量布置的总体要求。由天污染土和地下水分 布复杂,本规范第3章已规定分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进行,本章 第5.2和5.3节分别为初斯阶段和详勘阶段的勘探工作量布置 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当污染场地内或临近存在地表水体时,因目 前环境领域对采集地表水样的数量及环境指标的测试要求尚不 统一,故本规范编制未对地表水的采集作统一硬性规定。工程中 可结合任务委托及实际情况确定勘探工作量。根据目前上海市 场地环境调查工程的实践经验,当场地内有地表水体分布时,底 部淤泥易集聚污染物质,可按2016年《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 5.1.2对于漫染地再开发建设时,勘察工作需要准确查明场 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提供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为 建(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各类岩土参数。常规岩 土工程勘察工作量的确定应执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本章不再述。 5.1.3本条对污染场地勘探点进行了分类,不同类型勘探点资 置的目的不同,第2章术语对勘探点、土样采样点人地下水采样 上

我 充分发挥各类勘探点的综合效能,避免浪费,勘探点宜结 “勘探采样点”;水文地质勘探点也可与勘探采样点、地下 所有 水采样点相互借用。 2)地下水采样点:因本规范内容涉及岩土工程、环境工程两 个专业,在进行专业之间协调时,既不能完全改变常规勘 察的约定做法,也不能降低环境指标检测的要求。窗此, 对于采取地下水样进行建筑材料腐蚀性分析(水质简分 析),可以在槽、坑、孔中采取水样,但取水样时必须做好隔 离措施,采取从某深度段地层中直接渗出的地下水。对于 采取地下水样进行环境指标的检测,应按照环境领域的要 求建井,在地下水监测井中采取地下水样。条件具备时, 也可采用免井式定深采样器采集地下水样。 环保领域将监测并分为简易监测并和标准监测并。简易监 测井是为了进行临时性调查、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物种类 所设立的临时性环境监测并。标准环境监测并是为了连 续、长期对有代表性的地下水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所设立的 长期性环境监测井。本规范所指的地下水临时监测井相 当于环保领域的简易监测井,地下水长期监测井相当于环 保领域的标准监测井。 3)水文地质勘探点:主要为查明含水层结构、地下水类型和 有, 水位,满足构建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需要而布设的 勘探点。水文地质勘探点需要明确污染源是否会对其下 的含水层造成影响,因此要求勘探点应穿透潜水含水层 宜揭露第I承压含水层的顶板。 不得 5.1.4采用便携式仪器或工程物探方法快速初步判断场地污染

行业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一2014规定,在现场 检测寸可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 用直接贯入设备现场连续测试地层中污染物垂向分布情况,也可 样品采集及监测点位布设;也可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定地下水 水温、pH值、电导率、浊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等。但考虑便携设备 的测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只有在前 期收集和调查工作做得比较详细,污染物的种类较为明确的前提 下,选用合适的便携设备才能辅助查明污染物的分布。 根据污染物在土和地下水中迁移所造成的水土电阻率、介电 常数、电磁波特性等变化,近年来工程物探技术逐步应用于土与 地下水的环境污染监测与环境评价等方面,其特点是测试效率相 对高,可初步判断受污染的土与地下水的异常范围。考虑不同物 探方法对污染物种类的敏感性具有差异,且工程物探技术本身存 在多解性问题,故本规范规定只有当条件具备时才可采用工程物 初步勘察 5.2.1本条规定了初步勘察工作应查明的内容。初步勘察应明 确回答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的问题;如果有污染,还应明确污染的 途径;对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特征以及污染的范围仅要求初少 查明。 5.2.2初步勘察工作应在收集场地及其附近的工程地质与水文 地质资料、场地环境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布置勘探点。勘

根据本规范第5.1.3条的规定,地下水采样点包括两种,一 是用于建筑材料腐蚀性分析(水质简分析)的采样点,其采样的数 一37的相关要求,本条不再做重复规定;二是用于环境指标检测 1根据上海地区水文地质特征,浅部一般无上层滞水;承压 水埋藏深度大,且大部分区域有厚层的黏性土(第④、③,层)隔 离,故承压水一般不受污染;除非在浅部污染区域,人为活动造成 “向下通道”,如钻孔后未采用符合要求的回填材料;或为加固深 部土体强度直接采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注浆材料等。因此一般 情况下受污染的地下水主要为浅部的潜水。由于上海属平原地 区,地势低平,潜水水位较为平缓,地下水的年变化幅度仅0.5m ~1m,无明显的上游、下游之分。邻近河道的区域,由于旱季和雨 确时,地下水测来在场地内可均匀布置,或在地下水流方向的 上下游及场地中央各布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 慢,在污染源明确的场地,地下水监测井应布置在污染区及附近 并在非污染区至少布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作为参照对象,才能尽 可能发现地下水中污染物的超标情况。 3根据行业标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和2016 年《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初步调查阶段地下水监测井 点的数量,需要符合确定控制场地地下水流场特征的要求,地下

质非水溶性有机物LNAPL,比重小于水:禹质非水溶性有机物

GB/T 39183-2020 消费品中亚硝胺迁移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5.2.5初步勘察应采取土样进行环境指标检测和物理力学性

12016年《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分别采集 表层土壤(0~0.2m)、深层土壤(0.2m~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位 以下的饱和带土壤。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地下水位以 2 。本规范规定的采样间距 年《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禾规范》进行协调,地下水位以上的要 保领域的规定。另外,需注意土样采样深度的计算应扣除地表硬 境指标检测样品可自杂填土、素填土开始采样。 气味突变时,宜加密取样

5.3详细勘察阶段是在已初步查明污染土和地下水分布特征 及污染程度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条是详勘阶段的勘察要求,包括 需要详细查明与评价的内容,以及需要提供的参数。 案,使详细勘察的工作量布置更具有针对性六由于污染物在地层 样点的布置要求。 12016年《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关于场地土壤加 密监测点位布设是采用系统布点法(网格布点法)对初步调查中 超过评价标准的监测点位开展详细调查,加密监测的网格尺寸不 应超过20m×20m。本规范与之协调,规定在初步勘察确定的污 染区域内,当污染物分布较均匀时,可采用网格法布点,勘探点间 距宜小于等于20m。 同时本款和第2款和第多款同时规定对污染边界、暗浜、厚 查明污染土在场地丙的分布范围。 少布置1个对照采样点。若场地范围较小,场地范围均属污染区 时,则可通过该地区的土壤背景值或者借鉴地方相关标准推荐的 区域环境背景值进行对比。 找 化大时,宜适当增加勘探采样点。对于暗浜边界的查明,一般可 采用常规勘察手段(如小螺纹钻孔)控制其边界的孔距宜为2m ~3m

5.3.3本条是对用于环境指标检测的地下水监测并作出的具体 规定,常规勘察需要布设的地下水采样点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 地下水污染判断的结果开展。通常,污染源的下游区是应重点关 注的可能受影响区;在确定可能受影响区时,还应考虑地下水流 向随时间的变化,以及多个污染源的综合影响。当初步勘察确认 场地地下水存在较大范围污染时,应综合考虑场地的水文地质条 件以及污染源状况,在估计的地下水污染范围内,可按网格状、沿 1详勘阶段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应在初勘成果大致判断场 地地下水污染范围以及污染深度的基础上确定。本条规定不少 于5个地下水监测并,初勘阶段已经布设的地下水监测并可加以 利用。 2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地 下水监测井宜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实际工程中,当场地内或周边 有河道或地势有变化,地下水位变化较明显时,一般通过初勘阶 段布置的监测井确定地下水的流向。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 下水监测井1作为对照。若场地范围较小,场地范围均属污染 标准推荐的区域环境背景值进行对比。 有 5对建设场地污染的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十分重要,可在 合适位置(尽量靠近污染严重区域,但不能影响工程建设)布置长 土和地下水的治理效果。若长期监测井能保留至工程建成后,可 对建设场地污染治理的长期效果进行监测。 6当场地内有地表水流或场地周边有地表水时,尤其在

裁翻个 有潮汛的大江大河附近,地表水写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变化十分 土质有关,也与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位差相关,本条规定布置水 力联系观测点。 5.3.4 1详细勘察是基于初勘已初步判定污染源位置、污染物种 不付 要求穿过污染土分布深度。 3考虑上海市部分区域浅部分布厚层粉性土或砂土,有缺 失第④层淤泥质黏土或③,层黏土的情况,如一律要求进入黏土 层,实施时会有歧义。故规定进人稳定分布的黏性土层(黏性土 5.3.5详细勘察阶段地下水采样是基于初勘已判定的污染源位 置、污染物种类、污染物迁移情况、水文地质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的。地下水采样点包括从钻孔(探坑)、监测井中采集地下水样: 地下水采样点的最大深度要求穿过污染深度。鉴于上海地区的 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随深度有变化,故要求按 前阶段初步查明的污染分布状况,采集不同深度的地下水样,不 同含水层之间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 3上海地区局部存在浅部粉性土厚度大(大于20m),且与 中部第④,层双层粉性土、粉砂层沟通的情况,也有可能工程活 动造成浅部含水层与深部含水层沟通,引起浅部污染物质向深层 地层和地下水迁移的情况,因此若初步勘察显示浅层地下水污染 非常严重,且地层结构有利于污染物向深层地下水迁移时,通常 增加一口深井至深层地下水,以评价深层地下水受影响的程度 扩散。

5.3.6详细勘察阶段采集土样的间隔尚需

于污染土修复治理成本大准确判定污染土与非污染土深度界线 具有必要性,故本条规定判定污染土与非污染土深度界线时,取 样间距不宜大1m。 时,应布置现场抽水或注水试验,以获得较为准确的土层渗透系」 时应开展现场弥散试验获得相关参数。需要注意的是,现场的注

6.2.1 发性、是否有强烈毒性等)、土层性质、项目及周边环境敏感性等 因素基础上QB/T 4259-2011 浓香大曲,选择适合的钻探方法。 裁翻 染痕迹信息,包括土层与地下水颜色及气味异常、结构异常 等。除依靠经验判断外,还应结合场地历史变迁、污染源的分布 等综合分析。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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