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334-2021 木结构古建筑勘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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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334-2021 木结构古建筑勘察规范.pdf

应对古建筑所在建筑群的位置方位、总体布局、空间关系、院落铺装、排水系统以及与周围地形 非水系统的关系等进行勘察。

位置:单体建筑在建筑群所处的位置、朝向及与其他建筑的关系; 平面布局:平面形式、面阔、进深、围护结构及装修位置等; 立面形式:层数、檐数、通高、屋顶形式、斗棋及平座等。

6.4.2应分部位对古建筑的形制、结构、材料及工艺做法进行勘察,分析各部位的法式特征

6.4.2应分部位对古建筑的形制、结构、材料及工艺做法进行勘察JGJT 246-2012非正式版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非正式版,分析各部

DB13/T53342021

6. 5. 1基础和台基

3.5.1.1应对台基的平面形式和结构构造,踏踩、栏杆、压面、地秩、柱顶石、台帮等各部位做法 尺寸、材质、材料规格及石材表面的加工方式进行勘察。 6.5.1.2应对室内外地面、散水的范围、类型、铺慢方式、材料及规格等进行勘察。 6.5.1.3确有必要时对基础的埋深、尺寸、材料及具体做法等进行勘察。

6. 5. 2 大木作

6.5.2.1应对用柱情况、构件特征进行勘察,包括柱网排列(常规、减柱、移柱等),柱子的收分、 则脚、卷杀、生起、柱径、柱高、材质等。 6.5.2.2应对梁架的结构、构件进行勘察,包括梁架基本构造方式,山面及翼角等位置的构造方式, 步架、举架、生起、檐出、房殿推山、歇山收山等构造特征,各类单体构件的工艺做法、材质、材料 规格以及各构件之间的连接方式等。 6.5.2.3应对斗的布置、结构、构件进行勘察,包括位置、数量、类型、层数、出跳、构造方式 整体尺寸、斗口、构件名称、构件规格、材质等。 6.5.2.4应对橡子的位置、数量、连接方式(顺接或乱搭头)、橡子截面形式、尺寸及工艺做法(卷 杀)、望板(栈板、望砖等)铺钉方式及厚度、橡望材质等进行勘察。

6.5.3.1应对墙体类型、位置、厚度、高度、收分等进行勘察。 6.5.3.2应对墙体砌筑方式、材料种类和规格、灰缝形式、增强构件、抹灰做法等进行勘察。 6.5.3.3应对墙体下碱、拔檐、签尖、头、博风及各部位雕刻等细部做法和尺寸进行勘察。 6.5.3.4应对墙体上的壁画、浮雕以及其他镶嵌文物的位置、年代、内容、风格特征等进行勘察。

6.5.4.1应对屋面类型、各面瓦数、瓦件类型及规格等进行勘察。 6.5.4.2应对屋脊、脊饰的位置、类型、数量、纹样、构造做法及尺寸进行勘察。 6.5.4.3应对苦背的类型、材料、分层构造做法等进行勘察,

5.5.1包括各类门窗、栏杆眉子、花罩、天花藻井、隔断板、太师壁、博古架、佛、楼梯等 5.5.2应对各类小木作的位置、类型、构造方式、材质、整体及细部尺寸、雕刻内容及风格、 件、门窗开启方式等进行勘察。

6. 5. 6油饰彩画

5.6.1应甄别现存油饰的不同时期痕迹,探寻原做法,分析地仗做法、油饰颜色及材料工艺等 5.6.2应对古建筑彩画的位置、年代、类型、内容与风格进行基本勘察。彩画保护项目应进行 察。

6. 5. 7附属文物

万史信息与现场勘察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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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应在法式勘察的基础上,依据历史信息的调查和现场勘察结果,客观准确地进行分析研究,挖 掘其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方面所具有的价值。 7.1.2应立足实物遗存,注重自身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甄别区分官式做法和地方做法,

应包括古建筑在建筑史上的价值以及其存续的各个历史时期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 价值。

应包括古建筑在选址和布局上与周围景观结合而产生的美学价值,建筑工艺、装饰装修等方面体 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典型风格及审美趣味,以及附属于建筑本身的彩画、壁画、碑刻、塑像等 现的艺术价值。

应包括古建筑选址、布局的科学性,建筑本体在用材、结构、工艺技术等方面体现的科学性、合 进而体现相应时期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价值

应包括古建筑在知识的记录和传播、文化精神的传承、社会凝聚力的产生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效 价值。

立包括古建筑体现的文化多样性、本体及其环境被赋予特殊文化内涵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所 价值。

8.1.1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残损原因分析,必要时增加检测和监测内容。 8.1.2应对古建筑的保存状态及具体的损伤、病害进行勘察并分析残损原因。 8.1.3应对各时期维修加固、改造情况进行勘察。

依据现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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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文、气候、生物、地质构造等自然地理环境资料: 地震、雷击、洪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方面资料; 其他可能影响因素的相关资料

应对古建筑围墙、院落地面(包括甬路、海慢等)、现状排水系统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勘察

3.4.1应对单体建筑现存状态、主要残损部位进行初步勘察,明确分部位勘察重点。 3.4.2应分部位对木结构古建筑的残损、病害进行现场勘察,查明主要问题发生的部位、规模、程度, 采集量化数据,分析残损原因。

8. 5. 1 地基基研

8.5.1.1基础勘察应基于对上部结构残损原因的分析预判是由于基础引起的,在不影响结构稳定的前 提下,布设适量探槽,查明基础存在问题, 3.5.1.2对于地基出现明显变形,特别是不均匀变形的,应查明古建筑所在位置的下部地层分布、性 质、地基承载力,周边影响因素,地下水埋深及对地基土的影响。在不影响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勘探 点宜以古建筑所在位置为重点区域布设,

8.5.2.1应查明台基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塌、沉降、倾斜、开裂等。 8.5.2.2应查明台基踏躁、阶条、石栏杆、角柱石等石构件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缺失、倒 塌、倾斜、走闪、断裂、破损、风化等。 8.5.2.3应查明台帮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塌、歪闪、空鼓及构件断裂、破损、风化,灰 浆的脱落、疏松等。 3.5.2.4应查明台明地面、散水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构件的缺失、松动、碎裂、破损、磨 损、风化,灰浆的疏松、脱落,以及垫层的保存状况

8. 5. 3 大木作

3.5.3.1应查明木构架整体变形和损伤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塌、倾斜、下沉、扭转等。 3.5.3.2应查明柱类构件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歪闪、下沉、劈裂、糟朽、虫蛀等。 3.5.3.3应查明梁、枋、垫板、標等构件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歪闪、弯垂、外滚、扭曲 发、折断、劈裂、糟朽、虫蛀等。 3.5.3.4应查明橡子残损的位置、数量和程度,包括弯垂、折断、劈裂、糟朽、虫蛀等。 3.5.3.5应查明望板(栈板、望砖等)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望板和栈板的折断、劈裂、糟 朽、虫蛀,望砖酥碱、残缺等。 3.5.3.6应查明斗棋变形和错位的位置、范围、程度,以及各组成构件及其连接的残损情况,包括整 赞斗棋的歪闪、下沉,构件断裂、变形、错位、脱落、卯口挤裂、样头断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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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2应查明砖、石、土坏、灰浆等砌筑材料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缺失、断裂、松动、 风化等。 8.5.4.3 应查明墙体抹灰层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脱落、破损、空鼓、疏松、粉化、褪色 污渍等。 8.5.4.4应查明墙体增强构件(铁件、木筋、竹筋等)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 8.5.4.5壁画的残损情况应进行专项勘察。

8.5.5.1应查明屋面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塌、滑脱、开裂、凹陷、渗漏等。 3.5.5.2应查明瓦件、屋脊构件等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缺失、松动、脱节、破损、开裂、 风化、脱釉等, 8.5.5.3应查明苦背层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开裂、粉化等,

8. 5. 6 小木作

8.5.6.1应查明各类小木作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缺失、扭曲、松动等。 8.5.6.2应查明小木作各构件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缺失、折断、劈裂、破损、拔样 虫蛀等。

8.5.7.1应查明地仗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脱落、离骨、龟裂、酥解等。 3.5.7.2应查明油饰残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包括脱落、剥离、起翘、变色、褪色、失亮、结垢、 亏渍、积尘等, 3.5.7.3彩画的残损情况应进行专项勘察。

应对木结构古建筑所处的现状环境进行调查,查明可能危害本体安全的环境因素。 应对木结构古建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产权性质、管理使用单位、现状使用功能 条件、保护经费、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情况等,

9.1应对古建筑群总体布局的完整性、院落铺装及围护结构、排水的有效性等进行科学评估。 9.2应对古建筑群中单体建筑的保存现状进行分类分级评估,分类分级标准应科学、准确。 9.3应依据本体及环境的现场勘察和相关检测、监测结果对单体建筑的结构安全性、残损程度、发展 趋势、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9.4应对各时期维修加固、改造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甄别不当修的内容,评估影响程度。 9.5应对木结构古建筑环境安全性进行评估,评估环境因素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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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应对管理使用情况做出评估,查找管理使用中影响木结构古建筑安全的不利因素。 9.7应提出现状的综合评估结论

10.1.1木结构古建筑的各项勘察成果合并后最终形成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勘察报告、 现状照片、实测图,以及必要的专项勘察或检测监测报告。 10.1.2勘察文件应内容全面、表达准确规范,勘察报告、现状照片及实测图各部分表达内容应相互 对应。

勘察文件应按照以下顺序编排: 封面; 页; 目录; 勘察报告; 现状照片; 实测图; 附录或附件

勘察文件应按照以下顺序编排: 封面; 靡页; 目录; 勘察报告; 现状照片; 实测图; 附录或附件。

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以及编制日期。

0.5.1勘察报告的编写应规范、准确,专用名词应采用行业通用术语,涉及建筑形制、部位及 名称应与建筑年代相对应,元代及以前使用早期建筑名称,明代及以后使用晚期建筑名称。地 名称应予以注释。

10.5.2勘察报告中宜插入奥图、历史照片等反映历史信息。

10.5.3勘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GB/T 1859.3-2015 往复式内燃机 声压法声功率级的测定 第3部分:半消声室精密法DB13/T53342021

一法式勘察说明:依据法式勘察结论对古建筑的法式特征进行系统规范地描述说明,宜按照从 整体到局部,从下到上,从外到内的顺序进行 一残损情况勘察说明:依据残损勘察结果对古建筑整体结构的现存状态,承重构件的截面损失 情况、各部位残损类型、部位、范围、程度及其成因等进行说明。应先综述主要问题,再表达细部问 题,宜采用表格形式; 一现状评估:包括分类分级评估说明、保存现状与管理利用现状等综合评估结论

10.6.1应能反映建筑的整体布局及规模,院落铺装、排水及围护结构,单体建筑的法式特征及主要 茂损部位、范围及程度等内容。 10.6.2应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宜与勘察报告中编排顺序保持一致。 10.6.3单张应不低于1000万像素,打印文本和电子文本中的照片应确保清晰。 10.6.4应有编号或索引号,拍摄内容、拍摄部位、拍摄时间

10.7.1应依据现场勘察结果绘制,图纸绘制应参照GB/T50104的相关规定。 0.7.2应反映建筑群整体布局,院落铺装、排水及围护结构,单体建筑平面布局、立面特征、结构 购造、用材规格、各部位工艺做法及艺术风格等法式特征。 10.7.3应详细标注图面可见部位的残损类型、程度、范围,要有量化数据,并与勘察报告中内容相 对应。 10.7.4应包括位置图、总平面图(应标注工程范围,宜标注保护范围)、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 剖面图及斗棋、装修、节点做法等各种详图。设置斗的建筑应增加斗棋分位图,歇山、房殿、揽尖 等结构较为复杂的建筑应增加纵部面图、大木构架仰(俯)视图及瓦顶俯视图等。 10.7.5会签栏内应标注图名、图号、日期、完整签署与页保持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审校人、绘图 人等姓名,并加盖勘察单位资质专用章。 10.7.6应编制图纸目录,图纸编排顺序应与勘察报告、现状照片保持一致。

附录或附件应包括参考文献、重要文献原文、考古调查资料、附表、专项勘察或检测、监测报告 资料等佐证或补充说明资料。

JB/T 9753.1-2011 内燃机 气缸盖与机体 铸铁机体 技术条件DB13/T533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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