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208-2020 建筑室内装配式轻质隔墙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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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208-2020 建筑室内装配式轻质隔墙技术规程.pdf

4.3.2连接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 2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 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3632的规定。 3铝合金龙骨结构宜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螺栓,也可采用经热浸镀锌、电 镀锌或镀铝等可靠表面处理后的钢材。 4铝合金龙骨结构的螺栓连接不宜采用有预拉力的高强螺栓。 4.3.3嵌缝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三元乙丙橡胶(EPDM)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 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 2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 建筑密封胶》GB/T14683的规定; 3其他嵌缝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3.4填充材料、密封件、安防板及其他材料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定。

5.1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

5.1.1装配式轻质隔墙表面应平整完好、洁净、色泽均匀、无裂痕和缺损。 5.1.2接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YS/T 951-2014 红土镍矿 交货批水分含量的测定,接缝材料色泽应一致 5.1.3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允许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尺寸允许偏差(mm)

5.2.1装配式轻质隔墙应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冲击,用于分户隔墙的装配式轻质隔 墙应能承受不小于700N水平荷载的冲击,用于分室隔墙的装配式轻质隔墙应 能承受不小于300N水平荷载的冲击。 5.2.2装配式轻质隔墙抗冲击性能试验应按广东省地方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15/171中附录B执行。

5.3饰物吊挂与设施荷载

5.3.1装配式轻质隔墙饰面部件应能承受一定的饰物吊挂荷载,单点垂直荷载不 大于300N时,隔墙不应发生脱落或功能性破坏。 5.3.2当装配式轻质隔墙所承受设施的单点垂直荷载大于300N时,应在饰面部 件上预留吊挂件,并根据设计荷载大小对相应部位的龙骨采取增强加固措施。 5.3.3装配式轻质隔墙的饰物吊挂性能和设施荷载性能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可拆 装式隔断墙技术要求》JG/T487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5.4.1装配式轻质隔墙应根据使用部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对耐火极限的要求。 5.4.2装配式轻质隔墙耐火试验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8部分:非承重 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GB/T9978.8进行,其耐火极限分级指标应符合表 5.4.2的规定,

表5.4.2装配式轻质隔墙耐火极限等级

5.5.1装配式轻质隔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规范》GB50118的规定。 5.5.2装配式轻质隔墙空气声隔声性能按《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3 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GB/T19889.3进行测试,其分级指 标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表5.5.2装配式轻质隔墙空气声隔声性能等级

6.1.1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安装前,工程设计单位应完成隔墙的设计技术文件。 设计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墙使用的材料和轴线分布,隔墙的厚度、门窗分布位置和洞口尺寸; 2墙体龙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位置、数量及连接方式: 3隔墙上配电箱、控制柜和插座、开关盒及水电管线的分布位置和预留洞 口尺寸; 4隔墙的防火、隔声、防水、保温等技术性能要求; 5隔墙的抗震性能要求和相应的抗震、加固措施; 6隔墙的吊挂重物要求和相应的加固措施: 7隔墙的耐撞击性能要求和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6.1.2装配式轻质隔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6.1.3装配式轻质隔墙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6.1.4装配式轻质隔墙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的有关规定, 6.1.5龙骨及其配件、饰面部件等主要部件拆装后可重复利用,在合理使用并正 常维护条件下,装配式轻质隔墙的结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5年。

6.2.1装配式轻质隔墙可作分室隔墙、

6.2.1装配式轻质隔墙可作分室隔墙、分户隔墙、内走廊隔场 22装配式轻质隔墙应符合以下规定

6.2.2装配式轻质隔墙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应在装配式轻质隔墙两侧设置防火、隔声材料; 2用于分户隔墙时,应在装配式轻质隔墙两侧设置仅能单侧拆除的安防板: 3用于内走廊隔墙时,宜设置仅能从室内单侧拆除的安防板,有安防要求 的内走廊隔墙应设置安防板, 6.2.3装配式轻质隔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有关规定,隔墙的尺寸应标准化和模数化。龙骨间距、拼接构造等可 参照本规程附录A、附录B确定

6.2.4墙体龙骨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螺钉(栓)连接安装,与建筑主体结构应采 用膨胀螺栓固定,不应使用射钉固定。墙体龙骨的布置和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横龙骨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2上、下横龙骨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点距离龙骨端部不应大于100mm; 上、下横龙骨在门窗洞口处需要截断时,固定点距离龙骨端部不应大于50mm; 3上、下横龙骨的两端与建筑主体结构的间隙不应小于10mm;上、下横 龙骨需要接长时,接长处两龙骨的间隙不宜小于10mm 4上横龙骨和顶板或结构梁之间应增设一层柔性垫板,垫板与上横龙骨同 宽,厚度不宜小于3mm; 5竖龙骨的布置间距不宜大于600mm; 6竖龙骨顶部与上横龙骨顶部底面应预留10mm间距; 7边竖龙骨与主体建筑结构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700mm; 8龙骨需要接长时,宜采用内衬龙骨进行对接连接;对接处内衬龙骨在接 缝两侧应等长设置,内衬龙骨总长度不应小于300mm; 9对于有过线要求的龙骨,应根据管线设计方案在龙骨上预留过线孔。 6.2.5装配式轻质隔墙应根据洞口尺寸、荷载大小以及安装方法,在门窗洞口及 水、电箱柜等开洞处采取加固措施。 6.2.6装配式轻质隔墙需吊挂重物或安装设备时,应预先确定荷载的位置、形式 和大小,并根据荷载要求调整龙骨间距、增设龙骨横撑和预理埋结构部件,必要 时应在吊挂点处采取局部加固措施,加固的配件均应作防腐或防锈处理。 6.2.7装配式轻质隔墙转角形式分为主要L形、T形、十字形三类,装配式轻质 隔墙应根据具体的转角类型,选择适宜的拼接方式。 6.2.8当装配式轻质隔墙用于厨房、卫生间及有防潮、防水要求的环境时,应采 取防潮、防水的构造措施,并在底部设置凸出地面完成面高度不小于100mm 的C20细石混凝土反坎。对于附设水池、水箱、洗手盆等设施的墙面,饰面部 件所用的饰面板应具备防水功能,高度1.8m以下部分的接缝应作防水处理

6.3.1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装配式轻质隔墙主要由墙体方 部件组成,饰面部件应采 用挂装或其他可重复拆装的连接方式安装在墙体龙骨上,边框龙骨与顶面、地

面、墙面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 2墙体龙骨由横、竖龙骨及其他配套部件构成,内部可设置水电管线或其 他功能部件。当装配式轻质隔墙有防火、隔声要求时,应按工程设计要求在墙 体龙骨内部设置相应功能的填充材料; 3饰面部件由饰面板(或装饰造型)及配套连接件组成。饰面部件可根据 需要,在背面设置瓦楞结构或其他增强结构。 6.3.2装配式轻质隔墙饰面部件之间的接缝应采用嵌缝材料、净缝、金属卡条遮 盖等收口方式处理。采用金属卡条等拼接部件处理接缝时,拼接部件拆装时不 应发生破损,且能重复使用。 6.3.3水电管线应布置在墙体龙骨内,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给水管道宜在始端 未端以及转角部位采用管卡或其他措施固定。 6.3.4装配式轻质隔墙的电气线路开关及插座、接线盒、管线预理等的设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饰面部件上的开关插座等洞口部位宜在工厂预制,不宜现场开孔。确有 需要时,应采用专用开孔设备; 2预装件、插座、接线盒等应采用螺丝固定在龙骨或地面上; 3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有机芯材中时,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对线缆进行 防火隔离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四周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 离保护; 4当相邻两个房间在隔墙的同一部位安装接线盒时,接线盒应错位安装 空隙部分应用不燃隔热材料填满,且不应有明显的缝隙。 6.3.5装配式轻质隔墙应根据隔墙技术性能要求选择适宜的填充材料,并采用卡 钉、胶粘剂等方式固定,填充层应填充饱满、连续,填充厚度、密度应符合工 程设计要求。 6.3.6装配式轻质隔墙宜采用钢板或其他金属板材作为安防板,安防板尺寸应根 据横、竖龙骨分隔的最小单元大小确定。 6.3.7安防板可采用螺栓、卡件等方式安装在墙体龙骨上,不应采取焊接方式安 装,且应根据安防需要,确保安防板仅能从单侧拆除。 6.3.8密封件应采用螺钉或其他可靠方式固定在墙体龙骨上,密封件与龙骨应保 持紧密接合。有防火要求时,应根据隔墙防火性能等级选择难燃或不燃材板材

作为密封件, 6.3.9超高、超长装配式轻质隔墙应采用构造加强或分隔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当装配式轻质隔墙的高度超过3.6m或长度超过6m时,应设置构造梁柱 并在结构龙骨拼接处采取加固措施; 2对超高、超长的部件应根据场地的运输条件采取合理的分块措施,

作为密封件, 6.3.9超高、超长装配式轻质隔墙应采用构造加强或分隔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当装配式轻质隔墙的高度超过3.6m或长度超过6m时,应设置构造梁柱 并在结构龙骨拼接处采取加固措施; 2对超高、超长的部件应根据场地的运输条件采取合理的分块措施,

7.1.1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技术文件编制分项工程施工 技术文件。 7.1.2大型工程施工前,宜先做样板墙,并应经有关方确认后再进场施工。 7.1.3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宜在地面完工后进行,如需在地面完工前开始 安装,应事先确定地面完成面标高,并在隔墙完工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7.1.4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安 装人员应掌握施工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7.1.5施工期间应采取控制现场粉尘、废弃物、噪声的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 成污染和危害。材料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重量较大的部 品部件应使用轻型机具辅助安装,施工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7.1.6施工过程中应对各工序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同时应按施工程序组织 隐蔽工程验收,并保存施工和验收记录。施工和验收记录应包括文字记录、照 片或影像资料。 7.1.7施工完成后,应对已完工部位采取清理措施,并根据需要对已完工的部位 采取覆膜、覆盖等防尘、防刮等保护措施,防止已完工部位被污染或损坏,必 要时在已完工部位粘贴警示标志。

7.2.1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前应提前对场地进行验收检查。施工现场楼地面、墙 面平整度充许偏差不宜大于2.5mm/2000mm,墙面转角角度充许偏差不宜大于 土3°:隔墙顶部龙骨需做支撑时,支撑结构应在进场前完工。

土3;隔墙顶部龙骨需做支撑时,支撑结构应在进场前元 7.2.2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检验报告。材料进 场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归入工程档案,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材料应按不同种类、规格分别在相应的安装区域堆放,堆放区应保持干 燥通风,必要时采取防潮避雨措施: 3钢卡、螺栓等安装辅助材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配套安装工具 机具应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的材料、工具应分类管理,并应根据需要的数量

7.2.2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备好。 7.2.3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前,应先将施工现场杂物清理干净,清除楼地面、墙 面等连接部位的浮渣,确保场地具备良好的施工作业条件;然后弹出室内标高 控制线,并根据施工图进行放线,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并检查无误后再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2.4装配式轻质隔墙安装前,宜对预理件、连接件的数量、位置、固定方法 以及填充层材料的铺装进行核查,并应满足装配式轻质隔墙分项工程设计技术 文件的要求

7.3.1龙骨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尺寸要求在工厂进行加工预制,不宜在施工现场开 孔、裁切。 7.3.2安装前应先检查龙骨的实际尺寸、开孔情况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3.3龙骨应安装牢固,定位准确,布置和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应采用 水平仪、垂线等器具进行辅助定位。 7.3.4上、下横龙骨应按平面控制线固定于顶面和地面,并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于楼面或墙面,锚固深度和抗拨力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7.3.5竖龙骨安装时,应先安装两边的竖龙骨,再安装中间的竖龙骨。 7.3.6横、竖龙骨的水平和竖向位置偏差分别不应大于1mm。

7.4门、窗框安装与管线敷设

7.4.1门、窗框安装,水电管线敷设等隐蔽工程应在饰面部件安装前进行。 7.4.2门、窗框与洞口两侧的龙骨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其他等可靠的连接方式固 定。 7.4.3门、窗框与洞口的缝隙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填缝处理。 7.4.4管线敷设应在龙骨工程验收后开始,管线敷设应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 7.4.5水电管线布管时,应在过管部位设置防刮部件,防止管件刮伤,给水管道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

7.5安防板、密封件安装与填充层敷设

7.5.1安防板应安装工程应在龙骨工程完成并验收后,密封件安装开始之前进 行。

7.5.2安防板与墙体龙骨应采用螺栓或其他可靠的连接方式固定。 7.5.3密封件应安装在填充层两侧,安装前应对装配式隔墙的填充层进行清理。 7.5.4密封件安装时应将管线接口引出,并对过管、过线部位采取适当的密封措 施。 7.5.5密封件安装时应确保密封件与龙骨接合紧密,必要时可采用密封胶对接缝 部位进行处理。 7.5.6填充层的敷设应在一侧密封件安装完工后进行,填充材料宜采取卡钉、胶 粘剂等方式固定 7.5.7填充层敷设完成并验收后,方可按设计要求安装另一侧密封件,封闭填充 层。

7.6.1饰面部件安装应在龙骨工程及内部管线敷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进行;也可 在一侧安装的同时,配合安装管线和配套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再安装另一侧饰 面部件。 7.6.2饰面部件宜从预留洞口位置开始,按自下而上的顺序逐块安装。饰面部件 安装应定位准确,与龙骨应连接牢固,平整度误差应满足设计要求。 7.6.3饰面部件与天花、地面、墙面、门、窗等部位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收 口封边。

7.7.1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配合,不得颠倒工序。交叉作业时, 应做好工序交接,不得对已完成工序的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 7.7.2装配式轻质隔墙安装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应受 到施工机具碰撞 7.7.3对地面施工在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完工后进行的项目,应做好隔墙的成品 保护,防止地面施工过程中物料污染、损坏成品隔墙

配式轻质隔墙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

8.1.1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隔墙分项工序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文件、工作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 8.1.2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有 记录,记录应包含必要的图像资料。 1膨胀螺栓、连接件、加固件等的安装验收记录; 2管线敷设及配电箱、开关盒安装现场验收记录; 3密封件、安防板、隔声、防火等填充材料的设置验收记录。 8.1.3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 有关规定。 8.1.4装配式轻质隔墙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的有关规定,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根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 定。

8.2.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8.2.2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检验批应以同一品种的隔墙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 间和走廊按隔墙墙面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应划分为 个检验批。 8.2.3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且不少于3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8.2.4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C的要求填写

8.2.5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8.2.6锚固件、连接件、加固件的位置、规格、数量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7龙骨与建筑主体结构的结合应安装牢固、稳定,连接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8装配式轻质隔墙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安防板、密封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9有防火、隔声要求的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填充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10龙骨外框与顶面、地面、墙面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密 封材料填充应饱满,且外露宽度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11安装所用的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8.2.12铝合金构件与不锈钢以外的其他金属材料或含酸性、碱性的非金属材料挂 触、紧固时,应采用隔离材料。隔离材料严禁与铝合金材料及相接触的其他金属 材料产生电偶腐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8.2.5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

8.2.5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8.2.6锚固件、连接件、加固件的位置、规格、数量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7龙骨与建筑主体结构的结合应安装牢固、稳定,连接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8装配式轻质隔墙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安防板、密封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9有防火、隔声要求的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填充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10龙骨外框与顶面、地面、墙面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密 封材料填充应饱满,且外露宽度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11安装所用的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8.2.12铝合金构件与不锈钢以外的其他金属材料或含酸性、碱性的非金属材料接 触、紧固时,应采用隔离材料。隔离材料严禁与铝合金材料及相接触的其他金属 材料产生电偶腐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8.2.13龙骨水平度及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土4mm,垂 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土5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线坠检查。 8.2.14龙骨固定点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8.2.15饰面部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方便拆装, 检验方法:手扳;尺量检查;手动拆装。 8.2.16墙面垂直、平整,接缝顺直、均匀,转角规整;墙面上的孔洞、槽、盒 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2.17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抗冲击性能、饰物吊挂力、设施荷载应满足本标准第 4章的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第4章规定进行。 8.2.18装配式轻质隔墙的外观质量、安装尺寸偏差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的技术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1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8.3.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收。 8.3.3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D要求填写。 8.3.4当装配式轻质隔墙安装质量不满足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部分返修后,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 验收;

附录A装配式轻质隔墙安装设计大样A.0.1装配式轻质隔墙轻钢龙骨结构应由横、竖龙骨及其固定部件组成,竖龙骨的间距模数宜为600mm、1200mm。A.0.2装配式轻质隔墙饰面部件一般以市售成品板材的尺寸作为开切模数,模数宜为300mm、400mm、600mm或1200mm。A.0.3装配式轻质隔墙构造、横向安装大样、断竖向安装大样、潮湿用水区域基层竖向安装大样分别如图A.0.1~A.0.4所示。图A.0.1装配式轻质隔墙构造示意1一楼板;2一竖龙骨;3—边竖龙骨;4—横龙骨;5—上横龙骨;6—下横龙骨;7—墙体图A.0.2装配式轻质隔墙横向安装大样图1一墙体;2一填充层;3一饰面部件;4一密封件;5一门套

图A.0.3装配式轻质隔墙竖向安装大样图1一结构楼板;2一墙体龙骨及填充材料;3一饰面部件;4一密封件;5一上、下横龙骨;6一踢脚件;7一电气管线;8一给排水管线;9一用电设备;10一用水设备(干区)(湿区)图A.0.4潮湿用水区域装配式轻质隔墙基层竖向安装大样图1一结构楼板;2一墙体龙骨及填充材料;3一饰面部件;4一密封件;5一下横龙骨;6一踢脚件;7一反坎19

附录B装配式轻质隔墙连接构造大样B.0.1装配式轻质隔墙连接构造分为L形、T形、十字形三种形式,其构造大样如图B.0.1所示。(a)L形连接(b)T形连接(c)十字形连接图B.0.1装配式轻质隔墙连接大样图1一墙体龙骨;2一填充材料;3一饰面部件;4一密封件;5一阳角成品护角;6一阴角成品护角B.0.2装配式轻质隔墙与窗连接构造大样如图B.0.2所示。图B.0.2装配式轻质隔墙与窗连接构造大样图1一墙体龙骨;2一防火、隔声填充材料;3一饰面部件;4一成品窗框20

附录C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C.0.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标准编号质量验收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2项3目451般2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年月日21

附录D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D.0.1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陶瓷砖》GB/T4100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 《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纸面石膏板》GB/T9775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 0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8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 GB/T 9978.8 1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13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5 《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 验室测量》GB/T19889.3 6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GB/T22412 7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 8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5 《纤维水泥平板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JC/T412.1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程连接副》GB/T3632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陶瓷砖》GB/T4100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 《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纸面石膏板》GB/T9775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 0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8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 GB/T 9978.8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 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 验室测量》GB/T19889.3 16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GB/T22412 17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 18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1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2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2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5 《纤维水泥平板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JC/T412.1

26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第1部分:无石棉硅酸钙板》JC/T564.1 27 《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JC/T558 28 《轻质陶瓷砖》JC/T1095 29 《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JG/T32 30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 31 《可拆装式隔断墙技术要求》JG/T487 3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DBJ/T 15/171

26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第1部分:无石棉硅酸钙板》JC/T564.1 27 《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JC/T558 28 《轻质陶瓷砖》JC/T1095 29 《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JG/T32 30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 31 《可拆装式隔断墙技术要求》JG/T487 3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DBJ/T 15/171

建筑室内装配式轻质隔墙技术规程

目次1总则292术语和定义.4材料..314.1龙骨与配件..315技术要求.5.2抗冲击性能...325.3饰物吊挂与设施荷载..326设计6.1一般规定..336.2隔墙设计..336.3构造设计7施工.377.1一般规定..377.2施工准备...377.3龙骨安装...377.4门、窗框安装与管线敷设.377.5安防板、密封件安装与填充层敷设7.6饰面部件安装.377.7成品保护.388验收.... 398.1一般规定...398.2检验批验收398.3分项工程验收3928

2 术语和定义2.0.1装配式轻质隔墙是一种非承重隔墙。装配式轻质隔墙以金属龙骨为墙体龙骨,将饰面部件通过挂装或其他便于拆装安装的方式安装在墙体龙骨上,墙体龙骨内可根据设计需要设置管线、填充层等材料,实现了“墙体、管线、装修”集成一体化。2.0.5密封件是安装在墙体龙骨上,用于密封填充层的板形部件。密封件可根据防火要求,采用金属板、木板等材料。2.0.6饰面部件是安装在墙体龙骨上起装饰作用的部件,由饰面板(或饰面造型)和连接件(挂件、角码、螺栓等)组成,饰面部件与墙体龙骨采用便于拆装的方式连接,墙体结构侧视图如图1所示。墙体龙骨饰面板饰面板饰面部件饰面部件图1墙体结构侧视图30

4.1.3轻钢须具有自防腐能力。连续热镀锌或热镀铝锌钢板及钢带,均是双面镀 层,镀层量依据建筑所处环境并参考国外相关结构的技术标准确定。高腐蚀性 地区是指工业区、近海地区及盐湖地区。 4.1.5由于近年来新型防腐涂料不断出现和应用,产品不断更新发展,因此对防 腐涂料和防腐措施不做具体规定,只要求进行有效的防腐处理,可按《铝合金 建筑型材》GB/T5237的规定执行

5.2.1抗冲击性能试验主要用以考察隔墙在冲击作用下的安全性,在试验荷载 下,墙体不应发生倾倒。试验荷载取成年男子平均体重(70kg)对应的荷载700N, 作为用于分户隔墙的装配式轻质隔墙的冲击试验荷载;参考轻质墙板的质量检 验规范中的冲击质量(30kg)对应的荷载300N,作为用于分室隔墙的装配式轻 质隔墙的冲击试验荷载

5.3饰物吊挂与设施荷载

5.3.1装配式轻质隔墙应能做到在吊挂荷载较小的一般性装饰物时,龙骨结构无 需加固,参照《可拆装式隔断墙技术要求》JG/T487,将饰物荷载试验的垂直 荷载定为100N,水平荷载定为250N。 5.3.2当装配式轻质隔墙需承受设施荷载时,应根据设计荷载大小对相应部位的 龙骨采取增强加固措施,并对加固效果进行验证

6.1.1本条规定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需要进行设计,并且要求设计文件针对隔墙 主要建筑功能、使用功能,提出主要指标要求及构造要求。 5.1.4、6.1.5装配式轻质隔墙的主要部件应进行模块化设计,拆装后可重复利用 并具备一定的耐久性。

6.2.1、6.2.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为装配式轻质隔墙设置不同的功能部件,应用 于各类建筑的分室、分户、内走廊等部位。 6.2.4本条提出了墙体龙骨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以及墙体龙骨的布置, 安装以及固定的要求。 6.2.5装配式轻质隔墙应在门、窗洞口处采取加固措施,防止门、窗撑挡没有锁 紧或功能失效时,门、窗大力关闭导致隔墙本身发生变形或者破坏。必要时, 还应检查加固措施的效果,门、窗在大力关闭时对隔墙自身完整性的影响,相 关试验可参照GB/T9158中大力关闭试验的做法进行。 6.2.6本条规定了装配式轻质隔墙承担较大吊挂荷载时应采取的加固做法及注 意事项。 6.2.7本条规定了装配式轻质隔墙转角部位应采取适当的连接方式,几种主要的 转角形式和连接方式列举如下: 1L形转角可采取下列方式拼接,如图2所示。 a)成品护角拼接,采用连接件将成品护角与结构部件固定,如图2.a所示 b)平接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采用平接方式拼接,如图2.b所示 c)拼角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采用45°切角方式斜拼,如图2.c 所示; d)海棠角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相交的阳角采用海棠角方式拼 接,阴角采用平接方式拼接,如图1.d所示

(a)成品护角拼接(b)平接拼接(c)拼角拼接(d)海棠角拼接图2L形转角拼接示意图1一墙体龙骨;2一填充材料;3一饰面板;4密封件;5一阳角成品护角;6阴角成品护角2T形转角可采取下列方式拼接,如图3所示。a)成品护角拼接,采用连接件将成品护角与结构部件固定,如图3.a所示;b)平接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采用平接方式拼接,如图3.b所示;c)拼角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采用45°切角方式斜拼,如图3.c所示。(a)成品护角拼接方式(b)平接拼接方式(c)拼角拼接方式图3T形拼接示意图1一墙体龙骨;2一填充材料;3一饰面板;4—密封件;5一阴角成品护角3十形转角可采取下列方式拼接,如图4所示。a)成品护角拼接,采用连接件将成品护角与结构部件固定,如图4.a所示;b)平接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采用平接方式拼接,如图4.b所示;c)拼角拼接,横向饰面板与竖向饰面板采用45°切角方式斜拼,如图4.c所示。

(a)成品护角拼接方式(b)平接拼接方式(c)拼角拼接方式图4十字形拼接示意图1一墙体龙骨;2一填充材料;3一饰面板;4密封件;5一阴角成品护角6.2.8为防止装配式轻质隔墙在潮湿环境下会引起结构锈蚀,墙面发霉、起鼓、脱皮等问题,对有防潮、防水要求部位的处理措施作出规定。6.3构造设计6.3.1本条规定了装配式轻质隔墙、墙体龙骨、饰面部件的基本构造。装配式轻质隔、墙体龙骨单元、饰面部件构造示意图如图5~图7所示;饰面部件拆装连接示意,如图8所示。图5装配式轻质隔墙基本构造1一竖龙骨;2一饰面部件;3一密封件;4一连接件;5一填充层图6墙体龙骨单元基本构造1一上、下横龙骨;2一竖龙骨;3横龙骨;4管线35

(a)封闭型饰面部件(b)开放型饰面部件(c)加强型饰面部件图7饰面部件基本构造示意图1一饰面板;2一加强结构;3一连接件图8饰面部件拆装连接示意图1一竖龙骨;2一饰面板;3一连接件;4设备末端;5一设备管线;6连接器6.3.2本条规定了装配式轻质隔墙饰面部件之间接缝部位的处理方式。6.3.4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精度要求严格,饰面部件上的洞口宜在工厂预制,以保证精度;电气线路穿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当相邻两个房间在隔墙的同一部位安装接线盒时,考虑到对墙体防火和隔声性能的影响,线盒应错位安装。

7.1.1编制装配式轻质隔墙施工技术文件是保证安装质量的有效措施, 7.1.3为防止地面施工污染装配式轻质隔墙的饰面,隔墙工程宜在地面完工后开 始。 7.1.4本条对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安全施工以及施工时的劳动保护提出要求。 7.1.6在隔墙安装过程中,应对各工序进行验收并保存记录,特别是对隐蔽工程 (管、线施工等)、防水、防潮措施进行验收和记录,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7.1.7本条规定了隔墙的成品保护要求。

7.2.1隔墙安装前,需确认施工现场已具备安装作业条件。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地 面、天花、墙面的平整度要求,以及墙面转角的角度允许偏差。 7.2.2良好的施工准备工作对隔墙的施工安装质量能够起到保证作用

7.3.1为保证加工精度,减少施工现场噪音、粉尘污染,装配式轻质隔墙主要部 品部件不宜在施工现场开孔、裁切。 7.3.3安装前应确定龙骨尺寸、截面积、开孔位置、孔径符合设计要求。 7.3.4安装时应采用辅助定位器具以保证施工精度。

7.4门、窗框安装与管线敷设

7.4.2、7.4.3门窗框需安装牢固、可靠。门窗框与墙体龙骨的连接、固定是装配 式轻质隔墙安装过程中的重要工序。条文对门、窗框的固定措施、接缝处理方 法作出了规定。 7.4.5为防止穿管布线时,尖锐的线槽边缘对管线造成损伤,应在过管部位设置 防刮部件。

7.5安防板、密封件安装与填充层敷设

7.5.3、7.5.4装配式轻质隔墙应在其墙体龙骨上安装密封件以保证填充层的密闭 性,使装配式轻质隔墙的防火、隔声性能得到保障。密封件应按工程设计要求 预留管线接口,并对过管、过线部位采取密封措施,

7.6.2、7.6.3为了方便安装,提高安装效率,条文规定了饰面部件宜采取的安装

顺序和要求WB/T 1110-2021 汽车成套零部件出口包装质量检测规范,饰面部件与天花、地面、墙面、门、窗等的接缝部位应 封边。

7.7.1~7.7.3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成品保护是安装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在施工 全过程中对隔墙进行保护。条文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装配式轻 质隔墙的成品保护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具体防范措施

7.7.1~7.7.3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成品保护是安装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在施工 全过程中对隔墙进行保护。条文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装配式轻 质隔墙的成品保护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具体防范措施

8.1.2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装配式轻质隔墙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部分。本条 规定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 8.1.4目前的装配式轻质隔墙的隔声验收,需要提供实验室检测报告,但在有争 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做现场隔声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 现场隔声检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规 定进行。

8.2.1规范将涉及安全、主要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等起决定作用的项目列为“主 控项目”,“一般项目”大部分为外观质量要求CECS 335-2013 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不涉及使用安全。 8.2.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 的相关内容规定了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检验批划分方法。 8.2.3本条规定了装配式轻质隔墙的抽查比例

8.3.1~8.3.4本节的验收内容是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范》GB50210中对装配式轻质隔墙分项工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条文针对分项 工程的检验批提出具体的验收要求;同时对装配式轻质隔墙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工程,提出了3种不同的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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