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204-2020 聚羧酸减水剂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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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204-2020 聚羧酸减水剂应用技术规程.pdf

表4.2.4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

注:1.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为强制性指标,其余为推荐性指标。

2.凝结时间之差性能指标中的“一”号表示提前GB/T 33071-2016 含钴废料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十”号表示延缓。 3.扩展度1h或2h经时变化量由供需双方协商选择。 4.试验方法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进行,试验掺量应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推荐检 验掺量。 5.当有特殊要求时,其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1.1应根据混凝土施工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以及设计等要求选用不同品 种的聚羧酸减水剂。 5.1.2混凝土施工宜优先采用液体聚羧酸减水剂。 5.1.3C50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宜选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5.1.4对混凝土有早强要求时,宜选用早强型聚羧酸减水剂或超早强型聚羧酸减水剂。 5.1.5大体积混凝宜选用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 5.1.6运输距离较长、浇筑施工时间较长、或其它对施工性能要求较高时,宜选用保型聚 酸减水剂。 5.1.7生产预制构件混凝土时,宜选用超早强型聚羧酸减水剂。 5.1.8聚羧酸减水剂不得与萘系减水剂、密胺系减水剂和氨基磺酸盐减水剂混合或复合使用,

1启用新品种聚羧酸减水剂时; 2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家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 3当混凝土配合比发生变化时; 4当混凝土原材料变化较大时; 5当首次采用回收水生产混凝土或回收水品质、用量发生变化时; 6当环境条件变化较大时; 7当应用于特殊混凝土时。 5.2.2聚羧酸减水剂在进场使用过程中应控制其稳定性。 5.2.3当混凝土原材料发生较大变化时,生产混凝土前应进行试配,以确定各种原材料的下 列因素是否存在对混凝土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1水泥及掺合料中的助磨剂等组分。 2砂石骨料中含泥量、泥块含量及絮凝剂等组分, 3回收水的浆液浓度、氯离子含量、总碱量、pH值、引气组分等。 5.2.4采用聚羧酸减水剂生产混凝土时,除进行相容性试验外,还应在施工环境条件下采用 工程原材料和配合比验证下列指标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1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应验证凝结时间之差 2保势型聚羧酸减水剂应验证落度或扩展度经时变化量

1启用新品种聚羧酸减水剂时; 2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家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 3当混凝土配合比发生变化时; 4当混凝土原材料变化较大时; 5当首次采用回收水生产混凝土或回收水品质、用量发生变化时 6当环境条件变化较大时; 7当应用于特殊混凝土时

5.3.1聚羧酸减水剂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特定场所。其运输和储存宜采用洁净的塑料罐、 玻璃钢罐、不锈钢罐或经过防腐处理的铁容器,不应采用铁质容器直接储存,并应在显著位 置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及有效期等内容。 5.3.2聚羧酸减水剂现场贮存不应超过6个月。 5.3.3经进场检验合格的不同供方、不同品种的聚羧酸减水剂应分缸存放,并应标识清楚, 5.3.4进场聚羧酸减水剂在贮存过程中应采取防高温、防晒、防泄漏、防霉变、防雨、防冻 等措施。 5.3.5当聚羧酸减水剂外观和匀质性发生异常时,如有沉淀、分层、悬(漂)浮物、异味、 变色、发泡等异常现象,应进行混凝土配合比验证试验,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3.6粉体聚羧酸减水剂应防止受潮结块,有结块时,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再粉碎至全部通 过公称直径为630um方孔筛后方可使用

6.1.1聚羧酸减水剂进场检验项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合同约定,宜包括pH值、密度(或细度) 含固量(或含水率)、减水率,早强型、超早强型聚羧酸减水剂需测1d抗压强度比,缓凝型 聚羧酸减水剂还需检验凝结时间差

掺量不小于1%的同品种聚羧酸减水剂应按每100t为一 批,不足10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聚羧酸减水剂应按每50t为一批,不足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

1进场检验应在交货现场的运输车中取样,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检验, 另一份由供需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封存样,用于复验或有质量争议时仲裁检验。 2在使用过程中的其他检验,无法满足在交货现场运输车中取样时,也可由双方约定 其他位置取样。取样应充分混匀,作为当次检验用混合样。 3每一批取样量不应少于0.2t胶凝材料所需的减水剂用量,所取样品应混合均匀 与出 检验报告中的 品批次相对应

留样密封保存不应少于6个月。 2留样环境温度宜为10~25℃

6.2.1聚羧酸减水剂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合格证; 2出厂检验报告; 3型式检验报告; 4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2.1聚羧酸减水剂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合格证; 2出厂检验报告; 3型式检验报告; 4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2.1聚羧酸减水剂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6.2.2聚羧酸减水剂验收应分为主控项目和一

1主控项目应包括: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之差、落度经时变化量、 扩展度经时变化量、抗压强度比和收缩率比。 2一般项目应包括:含固量(或含水率)、密度(或细度)、pH值、氯离子含量、硫 酸钠含量、总碱量、水泥净浆流动度、胶砂减水率和甲醛含量,

5.2.3聚羧酸减水剂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判定

聚羧酸减水剂为合格品;反之为不合格品。 2在其他约定位置取样的聚羧酸减水剂,主控项目符合表4.2.2规定的性能指标时,应判 定该批聚羧酸减水剂为合格品,反之为不合格品。 6.2.4聚羧酸减水剂进场时,可采用与上批次封存样进行平行对比试验进行验收。 6.2.5在规定的存放条件和有效期内,聚羧酸减水剂使用企业经复检发现稳定性不满足本规 程第4.2.3条规定或合同约定,且取得减水剂生产厂家的确认时,可予以退货或换货 6.2.6袋装或桶装的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净质量和体积误差超过1%时,可要求退货或补足。 6.2.7凡出厂资料不全,或产品实物质量与出厂资料不相符时,可予以退货,

6.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聚羧酸减水剂进行复验:

1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 2工程质量事故鉴定需要时; 3有其他特殊要求时, 6.3.2若对结果有异议时,可采用封存样或混合样进行复验,有争议时应以封存样为准进行 复验。 6.3.3复验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 6.3.4采用混合样进行复验时,复验项目应为主控项目。采用封存样进行复检时,复验项目 应为本规程4.2节要求的全部项目。

附录A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测试方法(折射仪法)

A.0.1本方法适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的快速测试。 A.0.2试验所用手持折射仪的测量范围为0~60%,分辨率为土0.2%。 A.0.3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环境温度宜为203℃; 2测试环境应在光线明亮处; 3调整基准和测量溶液应在同一环境温度下进行。 A.0.4含固量测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调焦 用手平端手持折射仪,对准光线明亮的方向,眼晴贴近目镜,旋转调节手轮,调节焦距, 至刻线清晰可见为止。 2调零 首先掀开盖板,在棱镜表面滴1~2滴蒸馏水,压上盖板,用螺丝刀旋转调节螺钉,使 视野中的明暗交界线与零刻度线重合。 3测量 掀开盖板,用柔软的绒布,擦净棱镜表面,将1~2滴被测溶液滴在棱镜表面上,压上盖 板,从视野中观察明暗交界线的位置,记录明暗交界线刻度的数值。重复三次,测量值分别 记为X%,X2%和X3% 4结果表示 含固量X应按下式计算:

附录B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测试方法(真空法)

B.0.1本方法适用于液体聚羧酸减水剂含固 B.0.2试验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平:分度值0.0001g; 2真空干燥箱:温度范围+10℃~250℃,真空度小于133Pa; 3带盖称量瓶:065mm×25mm; 4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 B.0.3试验方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洁净带盖称量瓶放入真空干燥箱内,于100℃~105℃烘30min,取出置于干燥器内, 冷却30min后称量,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恒量,其质量为mo。 2将被测液体试样装入已经恒量的称量瓶内,盖上盖称出液体试样及称量瓶的总质量为 m1。试样称量宜为3.0000g5.0000g。 3将盛有液体试样的称量瓶放入真空干燥箱内,开启瓶盖,升温至75℃~80℃,开启 真空泵,抽真空至真空度≤32.5kPa,烘干,盖上盖置于干燥器内冷却30min后称量,重复 上述步骤直至恒量,其质量为m2。 4结果表示: 含固量X。应按下式计算:

附录C聚羧酸减水剂相容性试验方法

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执行 C.0.5试验结果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达到相同效果时,聚羧酸减水剂有效掺量越小,相容性越好;聚羧酸减水剂掺量相 同,混凝土工作性及其经时变化程度越小,其相容性越好。 2当拌合物出现离析、泌水、闪凝等现象时,相容性不好。 3应注明所用外加剂、水泥、矿物掺合料和骨料的品种、等级、生产厂及试验室温度 湿度等。

C.0.5试验结果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达到相同效果时,聚羧酸减水剂有效掺量越小,相容性越好;聚羧酸减水剂掺量相 同,混凝土工作性及其经时变化程度越小,其相容性越好。 2当拌合物出现离析、泌水、闪凝等现象时,相容性不好。 3应注明所用外加剂、水泥、矿物掺合料和骨料的品种、等级、生产厂及试验室温度、 湿度等。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成“应按.·执行”

聚羧酸减水剂应用技术规程

目•次1总则....182术语183基本规定.184分类及技术要求....194.1分类.194.2技术要求..195质量控制....205.1品种选择.205.2应用质量控制..215.3贮存质量控制...6检验与验收226.1检验...226.2验收..附录B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测试方法(真空法)23附录C聚羧酸减水剂相容性试验方法.2517

1.0.2本规程规定是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不适用于砂浆用外加剂

2.0.2本规程首次提出了“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的概念,在传统观念中,聚羧酸减水剂的减 水率就应该比萘系减水剂高,就会认为聚羧酸减水剂属于高性能减水剂,萘系减水剂属于高 效减水剂范畴。而在实际应用中,为了降低聚羧酸的敏感性,聚羧酸减水剂减水率也经常低 于25%,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明确规定。 同时结合广东省的特点,市场上也几乎不存在减水率低于14%的聚羧酸普通减水剂, 因此本规程只包括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和高效减水剂。 2.0.4此条保持能力是指根据施工性能要求,保持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对于具体到落度 或扩展度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增大也有可能减小。 2.0.5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规定的早强型减水剂只是相对其他减水剂而 言,其早期强度稍高、凝结时间略短而已,无法满足当前预制构件行业对减水剂的要求。而 本规程新增的“超早强型聚羧酸减水剂”,旨在适用于当前预制构件混凝土对减水剂的更高 要求。用于其他领域,可参照执行。 2.0.6此条着重强调了聚羧酸减水剂与混凝土所有原材料之间的相容性问题,包括胶凝材料、 砂、石、拌合用水、其他外加剂。尤其当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回收水以及其他类型或功能 型外加剂(如减胶剂等)时,对其相容性影响较大。 此条聚羧酸减水剂与其他外加剂的相容性,特指两者混合在一起时,相互发挥作用的能 力,与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术语》GB/T8075中混溶性概念不同。 2.0.7此条看重强调了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的稳定性问题,在使用企业未要求进行调整的前提 下,本规程约定同一厂家同一型号,连续多个批次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的质量波动情况。当混 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发生变化,导致聚羧酸减水剂相容性不好时,应当利用稳定性指标考察 聚羧酸减水剂的质量是否波动,稳定性可作为企业质量过程控制的依据,不宜作为产品交货 验收的依据。

3.0.2不同聚羧酸减水剂具有不同性能,如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提高混凝土强度及耐 久性能、调节凝结时间等,使用者应根据具体工程对混凝土质量要求来选择不同种类的聚羧 酸减水剂。 3.0.3因工程实际用原材料与试验室材料差异较大,因此相容性试验宜采用工程现场材料 同时模拟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进行,避免因试验材料与生产材料不同、试验环境与生产施工

条件不同等,导致性能上的差异。而在进行相容性试验时,因减水剂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推荐 掺量范围是减水剂生产企业根据试验确定的,与工程实际使用材料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 应根据试验确定生产用减水剂的实际使用掺量。尤其是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波动较大时 减水剂生产企业提供的推荐掺量有可能无法满足实际生产的需求。 当工程所用材料或环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相容性验证。 3.0.4此条所指的全过程包括凡涉及到聚羧酸减水剂在配合比设计对产品品种的选择、质量 险验、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等整个坏节的质量控制。 3.0.5此条提及的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储罐的(包括运输车罐 体)防腐蚀、防泄漏、清洗储罐防室息、防有害气体中毒以及对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1.1.4工程中也经常使用具有特殊功能的聚羧酸减水剂,例如具有良好保期性能、卓期强度 更高、改善混凝土外观质量、减低混凝土收缩、延长凝结时间的聚羧酸减水剂等,这些是按 不同功能分类的范畴。结合广东省的地方特点,本规程只列出了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和超早 强型聚羧酸减水剂。其他特殊功能的聚羧酸减水剂可参考本规程的相关要求,经过试验验证 后使用。

4.2.1国家现行标准《混凝主外加剂》GB8076中规定的含固量指标要求满足生产控指标 范围内,但在行业实际操作中,因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减水剂成品需求是必须满足混凝土其他 原材料的变化,以及季李节气温对混凝主凝结时间的调整需求,因此需要经常对减水剂进行调 整。同时混凝土生产企业又不可能做到把上一批次货用完再进货,这导致每批次送货的合格 正技术指标与实际储存罐的混合样品不对应。而当前的各种检查及材料抽检,为了保证样品 具有代表性,只能在存储罐中取样,因此经常导致抽取样品与提供的合格证不对应等问题。 相反,混凝土生产企业并不看重此指标,而更看重的是减水剂的相容性、减水率等技术指标 因此本规程将含固量指标确定为选择性指标。 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为了初步判定聚羧酸减水 剂的减水性能,其试验掺量为生产厂的推荐掺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水泥净浆流动度和胶 沙减水率可选做一项,水泥净浆流动度试验受水泥的影响较大,当其结果有异议或仲裁时, 应以合同约定的相同品种水泥胶砂减水率为准。因为不同水泥中的掺合料品种及掺量对聚羧 酸减水剂减水效果影响较大,因此供需双方应事先约定水泥品牌,且尽量采用P.II及以上等

5.1.3根据行业经验,对采用提高高效减水剂掺量生产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容易出现的质 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1)因高效减水剂敏感性较低且饱和点较宽,容易出现过掺现象, 全其他条件相同时,减水剂过掺相当于用水量偏大,高强混凝土本身对水灰比极为敏感,因 比容易导致后期强度增长较小,甚至不增长;(2)因聚羧酸减水剂生产企业对高效减水剂的 专统配方是针对较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其缓凝组分也是针对较低胶凝材料用量而设计的 旦提高掺量用于高强混凝土,因高强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较大,容易导致混凝土凝结时间 变长,甚至出现不凝现象,同时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发展。(3)相对来说,与高性能减水剂相 匕,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较差,容易导致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较差,甚至出现粘聚性差、泌 水等一系列质量问题,最终导致混凝土强度偏低,耐久性差等工程质量问题。(4)高性能减 水剂28d抗压强度比比高效减水剂高,更利于后期强度增长。因此,建议采用高性能减水剂 生产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5.2.1由于不同系列外加剂(如减水剂、减胶剂、阻锈剂等)功能差异较大,一般情况下, 不同厂家的聚羧酸减水剂不允许复合使用。当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型号、不同批次的外加剂 复合使用时,有可能会产生相容性差的问题,造成混凝土凝结时间异常、含气量过高等问题 当不同供方的聚羧酸减水剂用于同一工程,容易在交界处导致不均匀等问题,因此不同厂家 或同一厂家不同品种外加剂在应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交叉、复合使用时,均应采用工程现场 的材料进行相容性试验验证,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后方可使用。 不同矿物组成、混合材及石膏品种和掺量、碱含量差异的水泥,含碳量不同的粉煤灰, 比表面积不同的硅灰,含粉量较高的机制砂或含泥量较高的天然砂石,含絮凝剂的水洗砂以 及含气量较高的回收水等对聚羧酸减水剂的性能带来明显影响。 当环境温度、湿度以及运输距离、泵送高度等是施工环境发生变化或者配合比变化较大 时,对混凝主的流动性以及经时损失要求会有不同,此时需对混凝土配合比、聚羧酸减水剂 掺量和种类应进行适当调整。 当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回收水生产混凝土时,因回收水中的材料组分复杂,比如引气组 分、氯离子含量、总碱量、pH值等等,而这些对减水剂的分散作用有较大影响。同时如果 直接采用配浆法使用回收水,其浆液浓度对混凝主拌合物性能有较大影响。 特殊混凝土是指特种混凝主或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不同,所 用的材料也不一致,因此需要利用工程实际用原材料进行相容性试验,确定合适的聚羧酸减 水剂掺量和种类。 5.2.2目前混凝土生产用原材料多为资源性材料,在当前行业自然资源紧缺的大环境下,多

种材料在生产或处理过程中,为了达到环保、节能等目的,引进了多种新材料(如水泥助磨 剂、水洗砂用的絮凝剂),但这些新材料组分极其复杂,目前实际应用发现儿天原材料申的 上述组分及减水剂的稳定性均对混凝土拌合物有着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本规程建议在混凝 土生产前,当原材料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采用生产材料进行试配工作以验证各种材料的影响 并就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必要时应及时对生产配合比进行相应调整。 5.2.5为了保证混凝土性能,在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加水调整其拌合物工作性。可在技术负 责人确认后,二次掺加适量减水剂调整,同时为保证混凝土拌合物不因减水剂过掺造成各种 工程质量问题,其掺量应经试验验证确定,并搅拌均匀。同时混凝土生产企业还需有相应的 试验验证存档记录。

5.3.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多呈弱酸性,对铁质材料存在腐蚀性。此外,铁离子与聚羧酸高 生能减水剂中的羧基易发生络合作用,影响聚羧酸减水剂的性能。 5.3.4聚羧酸减水剂的储存温度高于40℃会导致混凝拌合物的落度经时损失增大并影 响混凝土的施工性能,所以在贮存过程中应采取防高温措施;聚羧酸减水剂中复配的糖类缓 凝组份在夏季高温季节易发霉变质,必要时应采取防霉变措施;很多储存设施处于开口状态 被雨淋将降低其浓度,影响其性能,因此还需采取防雨措施

6.1.1本规程的进场检验是指聚羧酸减水剂的使用企业与生产企业的交货检验。当前行业在 供需合同中往往只注重经济部分条款,有关技术的具体约定较为欠缺,为后期供货时的进场 检验、产品质量纠纷留下极大隐患。产品出厂检验是为了质量控制,进场检验是为了明确生 产企业与使用企业的交货、验货过程以及日后产品质量的责任划分。本规范意在规范双方对 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技术约定,为供货质量以及质量纠纷做到各司其责。聚羧酸减水剂供需双 方可签订供需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进场检验的技术指标,主要包括一些检验时间较短的项 目,如密度、H值、含固量、净浆流动度、胶砂减水率等。 6.1.2此条中的批量,特指对液体聚羧酸减水剂。 6.1.3目前行业常用的减水剂多为液体,结合液体外加剂的供货、储存现状,一般来说,混 凝土生产企业为了保证生产原材料的库存足量,会在一定库存的情况下订货,因此当外加剂 生产企业送货到混凝土生产企业时,直接将该批货与原来库存混合使用,这也导致现场取样 的材料与实际的任何一批送货的合格证不对应,而混凝土外加剂检验通用性指标均来源于合 格证。

同时DB21T 2016-2012 城市热岛强度等级,混凝土生产企业所用的其他原材料基本上属于被动接收的现状,结合当前各种原 料资源紧张导致的材料波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外加剂进行相应调整。而混凝 土外加剂生产企业只能根据客户需要对产品配方进行频繁调整,同时还会根据气温变化对凝 结时间的影响,也会做出季节性调整,导致出厂合格证上的指标会出现经常性波动。因此现 场取样对外加剂匀质性检验是不合理的,本规程规定应在交货现场的运输车中取样。 产品进场后,因使用企业对原材料质量自控以及政府、行业等部门的各种抽查等检验, 多数情况无法在交货现场的运输车中取样,只能在使用企业的减水剂储罐中取样,这种取样 多为不同生产批次的产品混合而成,即为混合样。

6.2.2此条主要对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的检验项目进行了分类。将产品的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 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为混凝土性能指标,对混凝土质量性能影响较大。对于一般项目, 侧重通用性能指标,多用于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对混凝土性能影响较小。 6.2.3本条旨在规定聚羧酸减水剂验收应以主控项目为主,主控项目对混凝主性能影响较大 因此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否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若需对某批次产品进行质量判定时,应以在运输车中的取样为准,检验结果符合4.2节 的性能指标时,应判定为合格品,反之为不合格品。 如不是从运输车中取样,由于样品的取样位置不同,不同批次样品的混合容易导致取样 的材料与实际的任何一批送货的出厂合格证不对应。因此,对于不在运输车中取的样品,主 控项目合格时,可判定为合格品

附录B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测试方法(真空法)

殊品种”类别,选用新的烘干温度。表B1聚羧酸减水剂液体样品在105℃时测试的含固量烘干时间/h样品4.0 6.0 8.010.012.018.024.048.0样品140.4840.3540.0839.8039.7239.6039.4439.21样品221.1921.1821.0920.9220.8120.7820.6920.63样品310.2910.2110.159.799.709.649.609.56备注样品1理论含固量为40%;样品2理论含固量为21%;样品3理论含固量为10%。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或含水率)测试方法的提要为将已恒量的称量瓶内放入试样于,定温度下烘至恒量,其过程为除去样品中的水。根据水的沸点随气压减小而降低的热力学原理,本标准提出低压低温下测试聚羧酸减水剂含固量的测试方法。对上述三种聚羧酸减水剂液体样品在不同温度下进行了含固量测试,数据见表B2。对于烘干温度和压力的选取,基本原则为烘干温度需大于该气压下水的沸点温度(表B3),表B2列出了特定压力下烘干温度为60℃和80℃时聚羧酸减水剂的含固量测试值,表中数据表明,含固量的测试符合方法中恒量的技术要求,含固量测试值与理论值基本相符。表B2聚羧酸减水剂液体样品在不同烘干温度时测试的含固量烘干时间/h项目4.0 6.08.0样品140.3540.0240.0260℃*1样品221.0921.0521.05样品310.1210.0310.03样品140.2440.0540.0580℃*2样品221.0521.0321.03样品310.0610.0210.021.样品1理论含固量为40%;样品2理论含固量为21%;样品3理论含固量备注为10%。2.“*1”表示60℃时,烘箱内的绝对压力小于15.0kPa;“*2”表示80℃时,烘箱内的绝对压力小于45.0kPa。根据表B3水的沸点与压强的关系,结合聚羧酸减水剂的热稳定性,本方法规定烘干温度为75℃~80℃,真真空干燥箱内的真空度≤32.5kPa。表B3水的沸点随压强变化表压强(Pa)沸点(℃)压强(Pa)沸点(℃)压强(Pa)沸点(℃)10132510047342.88019918.460977529945462.97919011.85994298.99843636.47818145.25890939.29741876.67717305.25787672.89640183.476 16505.35684513.19538543.5751573255 81446.7943695774 14998.854 78473.59335423.873 14292.253 24

DB52T 1054-2015 地理标志产品 锡利贡米附录C聚羧酸减水剂相容性试验方法

C.0.5本规程提出的有效掺量是指聚羧酸减水剂中有减水功能部分的折固掺量。 此处的工作性应根据不同混凝土的性能要求选择。比如,一般情况下,应包括落度、 扩展度指标,对于高强混凝土或高性能混凝土,还应包括倒置落度筒排空试验、扩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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