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04-2020 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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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04T 404-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7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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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04-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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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04-2020 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pdf

2.0.5分户检验 household tesi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以户(套)为单位,侧重对住宅各功能 空间的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内容所进行的质量检验

GB/T 1149.7-2010 内燃机 活塞环 第7部分:矩形铸铁环全屋定制wholehousecustomi

全屋定制是一项家居设计及定制、安装等服务为一体的家居定 制解决方案,是家居企业在大规模生产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的要 求来设计制造的消费者的专属家居

2.0.7整体厨房integralkitchen

2.0.8整体卫生间 entiretybathr

整体卫生间是对一种新型工业化生产的卫浴间产品的类别统 称,产品具有独立的框架结构及配套功能性,一套成型的产品即是 个独立的功能单元,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装配在任何环境中。产品 首先包括顶板、壁板、防水底盘等构成产品主要形态的外框架结构 其次是卫浴间内部的五金、洁具、照明以及水电系统等能够满足产 品功能性的内部组件。整体卫生间是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洗面、淋 浴、如厕等多种功能的独立卫生单元,以工厂化生产的方式来提供 即装即用的卫生间系统,

2.0.9装配式装修assemblydecoration

将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 包括十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与结构分 离等。有标准化设计(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一体化模数,BIM模型 协同设计)、工业化生产(产品统一部品化:部品统一型号规格、 设计标准)、装配化施工(由专业工人现场装配,通过工厂化管理 规范装配动作和程序)、信息化协同(部品标准化、模块化、模数 化,从测量数据与工厂制造协同,现场进度与工程配送协同)四大 特征。

由风机、净化等处理设备、风管及其部件组成,将新风送人 ,并将室内空气排至室外的通风系统。

2.0.12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 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与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自每项性能是否 的活动。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 现行相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证取样检验witnesssamplingin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照现行相关规定 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 动。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 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验 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 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检验等资料。

2.0.17 核香 check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 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 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 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3承担装修深化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和实地 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应经 设计单位确认。

3.1.4消防、安全、节能、环保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 露设计。

3.1.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耐久性应满足使用要求

3.1.6土建装饰装修室内设计不得擅自改变或减小承重

3.1.7机电安装装饰装修设计应遵照建筑施工设计图纸、结构施工 设计图纸,不得擅自改变公用部分配电箱、弱电箱、水暖井、燃气 管道等设施的位置和规格。 3.1.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不应降低建筑设计对住宅光环境、声 环境、热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要求。 3.1.9住宝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优先采用建筑设备一体化、装配式

3.1.7机电安装装饰装修设计应遵照建筑施工设计图纸、结 设计图纸,不得擅自改变公用部分配电箱、弱电箱、水暖井 管道等设施的位置和规格。

环境、热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要求。 3.1.9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优先采用建筑设备一体化、装配式 新技术,并充分考虑社会进步发展需要,预留必要的空间或条件, 提供未来住宅品质升级与功能扩展的可能,且宜满足老年人和无障 碍设计的需求,

3.2材料、部品与设备

2.1全装修住宅工程所用材料、部品与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

3.2.1全装修住宅工程所用材料、部品与设备等,必须

求和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 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化、多样化的原则,选用绿色节能产品,积极推厂应用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实现部品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 化。

3.2.3全装修住宅工程所用材料、部品及设备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 规定:

3.2.3全装修住宅工程所用材料、部品及设备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材料、部品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 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部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记录应 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部品和设备均应具有出 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3材料、部品和设备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种类及项目应符合 本标准各章的规定,同一单位工程、同一批次、同一厂家、同一类 型、同一规格的进场材料、部品及设备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 验,复验均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当复验的结果不合格时,该材料、 部品和设备不得使用。各分项工程复检项自见附录A,当合同另有 更高要求时应按合同执行。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 具有代表性的要求,获得认证的产品、部品和设备或来源稳定且连 实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材料、部品和设备,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 容量可扩天一倍,且仅可扩大一次。扩天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 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 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2.4用于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应由具备相应检测

2.4用于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应由具备相应检 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3.2.5全装修住宅工程所用材料、部品和设备的品种、规格、

节能指标、燃烧性能、有害物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 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6全装修住宅工程采用的材料、部品和设备应按进

2.6全装修住宅工程采用的材料、部品和设备应按进场批次进

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 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对品 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应有质量证明文 件;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质量证明文件应纳入工程技 术档案。

2.8全装修住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 防蛀处理。

3.1全装修住宅工程应有完整的施工文件资料,承担住宅装饰 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 理体系及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度。

附录B、附录C要求的项目进行基层工程交接检验,并应在验收合 格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3.4全装修住宅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施工前应对新采用的施工工艺 评价,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5全装修住宅工程规模化施工前应先制作标准样板房,再进 全装修批量施工。

3.3.5全装修住宅工程规模化施工前应先制作标准样板房,

3.3.6全装修住宅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

3.3.8全装修住宅工程公共部分除满足使用及防火疏散的要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工过程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 的防火安全。

3.4.1装配式装修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 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 3.4.2装配式装修应进行技术策划,统筹项目需求、技术选择、建 设条件与成本控制。 3.4.3装配式装修应遵循模数协调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标准化 设计和精细化设计,且宜满足老年人和无障碍设计的需求。 3.4.4装配式装修应满足部品检修更换以及设备管线使用维护的要 求,宜采用管线分离技术。 3.4.5装配式装修的部品选型宜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时 应明确关键技术参数。 3.4.6装配式装修的施工图纸应全面、准确,表达深度应满足施工

3.4.5装配式装修的部品选型宜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时 应明确关键技术参数。

3.4.6装配式装修的施工图纸应全面、准确,表达深度应满 装配的要求。

3.4.7装配式装修的施工应与主体结构明确施工界面,并应进行精

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 可追溯性。

4.1.1本章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室内抹灰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说明、施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 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4.1.4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 求时,应采用不低于M20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应做至门口顶部,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5供应干粉砂浆,应合理配比,保证强度和粘结度。 4.1.6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 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沾污和损坏。 4.1.7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 和走廊可按抹灰面积每30m?计为1间。 4.1.8抹灰工程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 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1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 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设计文件;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十净,并应洒水润湿或进行界面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2.3抹灰层空鼓面积<400cm2的自然间不应大于2处。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2.4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检查施工记录。4.3一般项目4.3.1抹灰表面应密实平整、洁净、颜色一致,踢脚线与墙面分界线、顶棚与墙面的同类分界线应清晰、顺直且在同一水平面。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3.2室内顶棚阴角线、墙面阴角线、地面阴角线、门窗洞口阳角应垂直、水平、顺直,阴阳角应方正。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3.3室内孔洞、槽、盒、箱体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洁:管道背部的墙应在管道安装前抹灰,与管道相接的顶部和背部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核查施工记录。4.3.4抹灰工程质量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4的规定。表4.3.4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立面垂直度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2表面平整度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3阴阳角方正3用200mm直角检测尺检查4门窗洞口尺寸允许偏差0,+3钢尺检查5门窗洞口垂直度2垂直检测尺检查6门窗洞口对角线尺寸3对角线检查尺10

1.1本章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室内有防、排水要求的楼(地)面 面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

墙面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设计说明、施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1.3 防水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 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防水层的基层; 防水基层处理剂; 3地漏、伸出的管道、积水井、排水沟等细部做法; 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5.1.4宜根据不同的设防部位,按照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刚性防 水材料的优先次序,选用适宜的防水材料,并注意材料之间的相容性 5.1.5楼(地)面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蓄水试验记录。楼(地 面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防水层完成进行一次蓄水试验,防 水保护层或面层完成后再进行一次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得少于 24h。

5.1.6防水工程以每一个自然间作为一个检验批。

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 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文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文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2孔洞封堵完成后,应对孔洞周边进行蓄水试验,不得有渗 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蓄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全数检查

.2.3防水混凝土与穿楼(地)板的立管及洞口结合密实牢固,无 裂缝。立管应设套管,套管应高出楼(地)板表面不少于50mm。 检验方法:观察;蓄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找平层与保护层工程

5.3.1防水找平层与基层结合应牢固密实,表面平整光洁,无空鼓 裂缝、麻面和起砂;立管根部和阴阳角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2防水保护层强度、厚度以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得 小于1%;表面应平整、密实;排水应畅通,不得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轻敲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3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坡和积水现象,

3.1防水找平层与基层结合应牢固密实,表面平整光洁,无空鼓 缝、麻面和起砂;立管根部和阴阳角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2防水保护层强度、厚度以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

于1%;表面应平整、密实;排水应畅通,不得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轻敲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3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坡和积水现象

5.3.4防水找平层、保护层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不

3.4防水找平层、保护层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5防水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厚度的±10%,且不大 mmo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人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一个自然间的楼(地)面及墙面各取一处

5.4.1防水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

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查阅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 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查阅设计文件;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4.3防水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在防水层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不应小 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 应少于24h。 检查数量:每一自然间逐一检验

20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间 不应少于24h。 检查数量:每一自然间逐一检验。 5.4.4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装饰面不得低于 3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200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或防水层每平方米涂 料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涂膜防水层采用玻纤布增强时,应顺排水 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4.6防水保护层应与涂料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紧密,不得有空 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防水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两幅卷材搭 接时,短边与长边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山西 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且应顺排水方向 搭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1本章适用于全装修住宅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安装 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包括钢门 窗、铝合金门窗和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门窗玻璃安装工程包括平 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防火和压花玻 璃等。 6.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说明、施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6.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自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 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6.1.4门窗各分项工程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木门窗、 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100槿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100橙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5门窗工程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 抽查5%,并不得少于3槿,不足3槿时应全数检查: 2高层建筑的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 槿,不足6时应全数检查。 6.1.6「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及相洞口的位置偏差进行 检验。同一类型和规格外门窗洞口垂直、水平方向的位置应对齐,

6.1.1本章适用于全装修住宅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安装, 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包括钢门 窗、铝合金门窗和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门窗玻璃安装工程包括平 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防火和压花玻 璃等。

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充许偏差应为10mm;全楼高度小 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充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高度不小于 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2水平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充许偏差应为10mm;全楼长度小 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充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长度不小于 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6.1.7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6.1.8全装修住宅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 行防腐处理,理人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6.1.9 当金属窗或塑料窗为组合窗时,其拼樟料的尺寸、规格、壁 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0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 6.1.11 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应安装防脱落装置。 6.1.12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 术规程》JGJ113的规定。 6.1.13窗口的防水和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山西 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14防火门、防火窗的安装、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的规定 6.1.15门窗工程的质量和检验方法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

6.2.1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 连接方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 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

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

6.2.2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要求。

6.2.3木门窗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门窗框固 定点的数量、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4木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

6.2.5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 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查阅设计文件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

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和锤

6.2.7木门窗的割角和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 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6.2.9木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外门窗(或门窗框

检验方法:轻敲或挤压门窗框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 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香

6.2.11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6.2.12卫生间、厨房木门框应做好吊脚或抬高处理,并做好防潮处 理,防止吸水发霉。 检验方法:观察;查看设计文件。

6.3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6.3.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后方、安 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 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金属门窗的防雷、防腐处理及填嵌 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 件、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金属门窗框和附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 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3金属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 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3.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 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3.5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应无锈蚀、 擦伤、划痕和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6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0N。 检验方法:用测力计检查。

6.3.6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01

6.3.7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应采用密封胶 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或挤压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6.3.8金属门窗扇的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装配应平整、完好,

检验方法:观蔡;升后和天 6.3.9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3.10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铝合金门窗 余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关规定。

6.4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6.4.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 装位置、连接方式和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 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门》GB/T28886和《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 件、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2塑料门窗框、附框和扇的安装应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 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 中横框、中竖框150mm~200mm,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检查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3塑料组合门窗使用的拼橙料截面尺寸及内衬增强型钢的形状

和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受风荷载的拼橙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 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其两端应与洞口固定牢宰固。窗框应与拼 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吸铁石检查;查阅设 十文件;核查进场验收记录。 5.4.4门窗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 尖沟晓婧去均勾一密实

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表面应采用密 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宰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5滑撑铰链的安装应牢固,紧固螺钉应使用不锈钢材质。螺钉

6.4.6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

6.4.7门窗扇关闭应严密,开关应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5.4.8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立置应正确,使用应灵活,功能应满足各自使用要求。平开窗扇高 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6.4.9安装后的门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密封条应莲续完整,装配后应均匀、牢固,应无脱槽、收缩和虚压 等现象;密封条接口应严密,且应位于窗的上方。 检验方法:观察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 力不应大于80NSC/T 2072-2015 马氏珠母贝 亲贝和苗种,并不应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不应大于 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测力计检查。 6.4.11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颜色应均匀一致。可视面应 无划痕、碰伤等缺陷,门窗不得有焊角开裂和型材断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无划痕、碰伤等缺陷,门窗不得有焊角裂和型材断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4.12排水孔塑料门窗,排水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4.13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6.4.12排水孔塑料门窗,排水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

检验方法:观察。 5.4.13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6.5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6.5.1门窗玻璃的层数、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

NY/QY 421-2003 动物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残留的检测-气相色谱质谱(GCMS)方法签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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