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_F40-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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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_F40-2004.pdf

沥青结合料asphaltbinder,asphaltcement

2.1.2乳化沥青emulsifiedbitumen(英),asphaltemulsion,emulsifiedasphalt(美) 石油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的沥青产品,也称 历青乳液。 2.1.3液体沥青liquidbitumen(英),cutbackasphalt(美)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溶剂将石油沥青稀释而成的沥青产品,也称轻制沥青或稀释沥 青。 2.1.4改性沥青modifiedbitumen(英),modifiedasphaltcement(美) 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天然沥青、磨细的橡胶粉或者其他材料等外掺剂(改 性剂),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而制成的沥青结合料。 2.1.5改性乳化沥青modified emulsifiedbitumen(英),modifiedasphalt emulsion(美) 在制作乳化沥青的过程中同时加入聚合物胶乳,或将聚合物胶乳与乳化沥青成品混 合,或对聚合物改性 历青产品

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天然沥青、磨细的橡胶粉或者其他材料等外掺剂(改 性剂),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而制成的沥青结合料。 2.1.5改性乳化沥青modified emulsifiedbitumen(英),modifiedasphalt emulsion(美) 在制作乳化沥青的过程中同时加入聚合物胶乳,或将聚合物胶乳与乳化沥青成品混 合,或对聚合物改性沥青进行乳化加工得到的乳化沥青产品。

石油在自然界长期受地壳挤压、变化,并与空气、水接触逐渐变化而形成的、以天然 状态存在的石油沥青,其中常混有一定比例的矿物质。按形成的环境可以分为湖沥青、岩沥 青、海底沥青、油页岩等。

GB 31335-2014 铁矿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1.7透层primecoat

2.1.8粘层tackcoat

为加强路面沥青层与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的粘结而酒布的沥青 材料薄层。

2.1.9封层 seal coat

为封闭表面空隙、防止水分侵入而在沥青面层或基层上铺筑的有一定厚度的沥青混合 斗薄层。铺筑在沥青面层表面的称为上封层,铺筑在沥青面层下面、基层表面的称为下封层, 1.10稀浆封层slurryseal

为封闭表面空隙、防止水分侵入而在沥青面层或基层上铺筑的有一定厚度的沥青混合 料薄层。铺筑在沥青面层表面的称为上封层,铺筑在沥青面层下面、基层表面的称为下封层,

2.1.10稀浆封层slurrysea

用适当级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与乳化沥青、外掺剂 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流动状态的沥青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 封层。

用适当级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采用聚合物改性乳化 沥青、外掺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流动状态的沥青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 上形成的沥青封层。

2.1.12沥青混合料bituminousmixtures(英),asphalt(美)

由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按材料组成及结构分为连续级配、 断级配混合料,按矿料级配组成及空隙率大小分为密级配、半开级配、开级配混合料。按公

由沥青结合料与少量的纤 的填料(矿粉)组成的沥青玛蹄 脂,填充于间断级配的粗集 一体形成的沥青混合料,简称SMA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详见表2.2。

3.0.1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铺筑沥青面层。 3.0.2新建沥青路面的基层按结构组合设计要求,选用沥青稳定碎石、沥青贯入式、级配碎 石、级配砂砾等柔性基层;水泥稳定土或粒料、石灰与粉煤灰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 碾压式水泥混凝土、贫混凝土等刚性基层;以及上部使用柔性基层,下部使用半刚性基层的 昆合式基层。 3.0.3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的基层与沥青层宜在同一年内施工,以减少路面开裂。 3.0.4以旧沥青路面作基层时,应根据旧路面质量,确定对原有路面修补、铣刨、加铺罩面 层。旧沥青路面的整平应按高程控制铺筑,分层整平的一层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00mm。 3.0.5以旧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作基层加铺沥青面层时,应根据旧路面质量,确定处治工艺 确认能满足基层要求后,方能加铺沥青层。 3.0.6旧路面处理后必须彻底清除浮灰,根据需要并作适当的铣刨处理,洒布粘层油,再铺 筑新的结构层

4.1.1沥青路面使用的各种材料运至现场后必须取样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方可使用, 不得以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测。 1.1.2沥青路面集料的选择必须经过认真的料源调查,确定料源应尽可能就地取材。质量符 合使用要求,石料开采必须注意环境保护,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4.1.3集料粒径规格以方孔筛为准。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道路石油沥青的适用范围

4.3.1乳化沥青适用于沥青表面处治 令拌沥青混合料路面,修补裂 缝,喷洒透层、粘层与封层等。乳化沥青的品种和适用范围宜符合表4.3.1的规定。

乳化沥青品种及适用范围

道路用乳化沥青技术要求

[2]粘度可选用恩格拉粘度计或沥青标准粘度计之一测定

[2]粘度可选用恩格拉粘度计或沥青标准粘度计之一测定:

1.4.1液体石油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及拌制冷拌沥青混合料。根据使用目的与场所,可选 用快凝、中凝、慢凝的液体石油沥青,其质量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道路用液体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 4. 4. 1

4.4.2液体石油沥青宜采用针入度较大的石油沥青,使用前按先加热沥青后加稀释剂的顺 序,掺配煤油或轻柴油,经适当的搅拌、稀释制成。掺配比例根据使用要求由试验确定。 1.4.3液体石油沥青在制作、贮存、使用的全过程中必须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安 全。基质沥青的加热温度严禁超过140℃,液体沥青的贮存温度不得高于50℃

4.5.1道路用煤沥青的标号根据气候条件、施工温度、使用目的选用,其质量应符合表4.5.

改性乳化沥青技术要求

表注:[1]破乳速度、 品种有关。工程上施工质量检验时应采 用实际的石料试验,仅进行产 提出要求

[2]当用于填补车辙时,BCR蒸发残留物的软化点宜提高至不低于55℃; [3]贮存稳定性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选择试验天数,通常采用5天,乳液生产后能在第二天使用完时也 可选用1天。 个别情况下改性乳化沥青5天的贮存稳定性难以满足要求,如果经搅拌后能够达到均匀一致并不影 响正常使用,此时要求改性乳化沥青运至工地后存放在附有搅拌装置的贮存罐内,并不断地进行搅拌,否 则不准使用。 [4当改性乳化沥青或特种改性乳化沥青需要在低温冰冻条件下贮存或使用时,尚需按T0656 进行一5℃低温贮存稳定性试验,要求没有粗颗粒、不结块,

4.8.1沥青层用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钢渣、矿渣等,但高速公路和一级 公路不得使用筛选砾石和矿渣。粗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 加工。 4.8.2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表面粗糙,质量应符合表4.8.2的规定。当单一规格集料的 质量指标达不到表中要求,而按照集料配比计算的质量指标符合要求时,工程上允许使用。 对受热易变质的集料,宜采用经拌和机烘于后的集料进行检验。

块、杂物,集料成品不得堆放在泥土地上。 4.8.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表面层(或磨耗层)的粗集料的磨光值应符合表4.8.5 的要求。除SMA、OGFC路面外,允许在硬质粗集料中掺加部分较小粒径的磨光值达不到要求 的粗集料,其最大掺加比例由磨光值试验确定。

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磨光值的技术要求

4.8.6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符合表4.8.5的要求,当使用不符要求的粗集料时,宜掺加 消石灰、水泥或用饱和石灰水处理后使用,必要时可同时在沥青中掺加耐热、耐水、长期性 能好的抗剥落剂,也可采用改性沥青的措施,使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检验达到要求。掺加 外加剂的剂量由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检验确定。 4.8.7破碎砾石应采用粒径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1%的砾石轧制,破碎砾石的破碎面应 符合表4.8.7的要求。

粗集料对破碎面的要求

1.8.8筛选砾石仅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4.8.9经过破碎且存放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钢渣可作为粗集料使用。除吸水率允许适当放宽 外,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表4.8.2的要求。钢渣在使用前应进行活性检验,要求钢渣中的游 离氧化钙含量不大于3%,浸水膨胀率不大于2%

4.9.1沥青路面的细集料包括天然砂、机制砂、石屑。细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

场、采砂场生产。 4.9.2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应符合表4.9.2 的规定。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天然砂以小于0.075mm含量的百分数表示,石屑和机制砂以砂 当量(适用于0~4.75mm)或亚甲蓝值(适用于0~2.36mm或0~0.15mm)表示。

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要求

注:①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4.9.3天然砂可采用河砂或海砂,通常宜采用粗、中砂,其规格应符合表4.9.3的规定,砂 的含泥量超过规定时应水洗后使用,海砂中的贝壳类材料必须筛除。开采天然砂必须取得当 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符合水利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的 用量通常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20%,SMA和0GFC混合料不宜使用天然砂,

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 表 4.9.3

4.9.4石屑是采石场破碎石料时通过4.75mm或2.36mm的筛下部分,其规格应符合表4.9.4 的要求。采石场在生产石屑的过程中应具备抽吸设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合料, 宜将S14与S16组合使用,S15可在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或其他等级公路中使用。 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 表4.9.4

并选用优质石料生产,其级配

4.10.1沥青混合料的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 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其质 量应符合表4.10.1的技术要求,

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

4.10.2拌和机的粉尘可作为矿粉的一部分回收使用。但每盘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 25%,掺有粉尘填料的塑性指数不得大于4%。 4.10.3粉煤灰作为填料使用时,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50%,粉煤灰的烧失量应小于12% 与矿粉混合后的塑性指数应小于4%,其余质量要求与矿粉相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沥 青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作填料。

1.11.1在沥青混合料中掺加的纤维稳定剂宜选用木质素纤维、矿物纤维等,木质素纤维的 质量应符合表4.11.1的技术要求

木质素纤维质量技术要

木质素纤维质量技术要求 表4. 11

4.11.2纤维应在250℃的干拌温度不变质、不发脆,使用纤维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 身体健康。纤维必须在混合料拌和过程中能充分分散均匀。 4.11.3矿物纤维宜采用玄武岩等矿石制造,易影响环境及造成人体伤害的石棉纤维不宜直 接使用。 4.11.4纤维应存放在室内或有棚盖的地方,松散纤维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受潮,不 结团。 4.11.5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以沥青混合料总量的质量百分率计算,通常情况下用于SMA 路面的木质素纤维不宜低于0.3%,矿物纤维不宜低于0.4%,必要时可适当增加纤维用量 纤维掺加量的允许误差宜不超过土5%

5.1.1热拌沥青混合料(HMA)适用于各种等级公路的沥青路面。其种类按集料公称最大粒径、 矿料级配、空隙率划分,分类见表5.1.1

注: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5.1.2各层沥青混合料应满足所在层位的功能性要求,便于施工,不容易离析。各层应连续 施工并联结成为一个整体。当发现混合料结构组合及级配类型的设计不合理时应进行修改、 调整,以确保沥青路面的使用性能。 5.1.3沥青面层集料的最大粒径宜从上至下遂渐增大,并应与压实层厚度相匹配。对热拌热 铺密级配沥青混合料,沥青层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对 SMA和0GFC等嵌挤型混合料不宜小于公称最大粒径的2~2.5倍,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

5.2.1铺筑沥青层前,应检查基层或下卧沥青层的质量,不符要求的不得铺筑沥青面层。旧 沥青路面或下卧层已被污染时,必须清洗或经铣刨处理后方可铺筑沥青混合料。 5.2.2石油沥青加工及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标号及粘度、气候条件、铺装层的厚 度确定。

式数显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可采用表面接触式温 度计测定。当采用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温度范围(

:①对空隙率大于5%的夏炎热区重载交通路段, 施工时应至少提高压实度 ②当设计的空隙率不是整数时,由内插确定要求的VMA最小值, ③对改性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的流值可适当放宽。

稳定碎石混合料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

标准配合比的矿料合成级配中,至少应包括0.075mm、2.36mm、4.75mm及公称最大粒径筛孔 的通过率接近优选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的中值,并避免在0.3mm~0.6mm处出现“驼峰”。对 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宜再次进行车辙试验和水稳定性检验。 5.3.5.4确定施工级配允许波动范围。根据标准配合比及第11章质量管理要求中各筛孔 的允许波动范围,制订施工用的级配控制范围,用以检查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质量。 5.3.6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但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跟踪检 则,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如遇材料发生变化并经检测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马歇尔 技术指标不符要求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 必要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5.3.7二级及二级以下其他等级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可按上述步骤进行。当材

5.4.1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场、站)采用拌和机械拌制。 5.4.1.1拌和厂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5.4.1.2拌和厂与工地现场距离应充分考虑交通堵塞的可能,确保混合料的温度下降不超 过要求,且不致因颠簸造成混合料离析。 5.4.1.3拌和厂应具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各种集料必须分隔贮存DB61T 1263-2019 清洗保洁服务规范 第3部分:高处悬吊企业作业规范,细集料应设防雨顶棚 料场及场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严禁泥土污染集料。 5.4.2沥青混合料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莲续式拌和机拌制。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间 歇式拌和机拌和。连续式拌和机使用的集料必须稳定不变,一个工程从多处进料、料源或质 量不稳定时,不得采用连续式拌和机。 5.4.3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定期检定,周期不少于每年一次。冷料供料装 置需经标定得出集料供料曲线。 5.4.4间歇式拌和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5.4.4.1总拌和能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拌和机除尘设备完好,能达到环保要求。 5.4.4.2冷料仓的数量满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宜少于5~6个。具有添加纤维、消石灰 等外掺剂的设备。 5.4.5集料与沥青混合料取样应符合现行试验规程的要求。从沥青混合料运料车上取样时必 须在设置取样台分几处采集一定深度下的样品。 5.4.6集料进场宜在料堆顶部平台卸料,经推土机推平后,铲运机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料 减小集料离析。 5.4.7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施工用的间歇式拌和机必须配备计算机设备,拌和过程中逐盘采 集并打印各个传感器测定的材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拌和量、拌和温度等各种参数,每个台班 结束时打印出一个台班的统计量,按附录G的方法,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质量及铺筑厚度的 总量检验,总量检验的数据有异常波动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分析原因。 5.4.8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温度应符合5.2.2的要求。烘十集料的残余含水量不得天于1%

每天开始几盘集料应提高加热温度,并干拌几锅集料废弃,再正式加沥青拌和混合料。 5.4.9拌和机的矿粉仓应配备振动装置以防止矿粉起拱。添加消石灰、水泥等外掺剂时,宜 增加粉料仓,也可由专用管线和螺旋升送器直接加入拌和锅,若与矿粉混合使用时应注意 者因密度不同发生离析。 5.4.10拌和机必须有二级除尘装置,经一级除尘部分可直接回收使用,二级除尘部分可进 入回收粉仓使用(或废弃)。对因除尘造成的粉料损失应补充等量的新矿粉。 5.4.11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试拌确定,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度。间歇式 拌和机每盘的生产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少于5~10s)。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 的拌和时间应适当延长 5.4.12间歇式拌和机的振动筛规格应与矿料规格相匹配,最大筛孔宜略大于混合料的最大 粒径,其余筛的设置应考虑混合料的级配稳定,并尽量使热料仓大体均衡,不同级配混合料 必须配置不同的筛孔组合。 5.4.13间隙式拌和机宜备有保温性能好的成品储料仓,贮存过程中混合料温降不得大于 0℃、且不能有沥青滴漏,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72h,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贮 存时间不宜超过24h,SMA混合料只限当天使用,OGFC混合料宜随拌随用。 5.4.14生产添加纤维的沥青混合料时,纤维必须在混合料中充分分散,拌和均匀。拌和机 应配备同步添加投料装置,松散的絮状纤维可在喷入沥青的同时或稍后采用风送设备喷入抖 和锅,拌和时间宜延长5s以上。颗粒纤维可在粗集料投入的同时自动加入,经5~10s的干拌 后,再投入矿粉。工程量很小时也可分装成塑料小包或由人工量取直接投入拌和锅。 5.4.15使用改性沥青时应随时检查沥青泵、管道、计量器是否受堵,堵塞时应及时清洗, 5.4.16沥青混合料出厂时应逐车检测沥青混合料的重量和温度,记录出厂时间,签发运料 单。

5.5.1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较大吨位的运料车运输,但不得超载运输,或急刹车、急弯掉 头使透层、封层造成损伤。运料车的运力应稍有富余,施工过程中摊辅机前方应有运料车等 候。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待等候的运料车多于5辆后开始摊铺。 5.5.2运料车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扫干净,在车厢板上涂一薄层防止沥青粘结的隔离剂或防 粘剂,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多次挪动汽车位置 平衡装料,以减少混合料离析。运料车运输混合料宜用苦布覆盖保温、防雨、防污染。 5.5.3运料车进入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脏物,否则宜设水池 洗净轮胎后进入工程现场。沥青混合料在摊铺地点凭运料单接收,若混合料不符合施工温度 要求,或已经结成团块、已遭雨淋的不得铺筑。 5.5.4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辅机前100mm300mm处停住,空挡等候,由摊辅机推动前 进开始缓缓卸料,避免撞击摊辅机。在有条件时,运料车可将混合料卸入转运车经二次拌和 后向摊铺机连续均匀的供料。运料车每次卸料必须倒净,尤其是对改性沥青或SMA混合料, 如有剩余,应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5.5.5SMA及0GFC混合料在运输、等候过程中,如发现有沥青结合料沿车厢板滴漏时,应 采取措施易于避免。

5.6.1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沥青摊铺机摊铺,在喷洒有粘层油的路面上铺筑改性沥青混合 料或SMA时,宜使用履带式摊铺机。摊辅机的受料斗应涂刷薄层隔离剂或防粘结剂。 5.6.2铺筑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混合料时,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m(双车 道)~7.5m(3车道以上),通常宜采用两台或更多台数的摊铺机前后错开10m~20m成梯队方 式同步摊铺,两幅之间应有30mm~60mm左右宽度的搭接,并躲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的搭 接位置宜错开200mm以上。 5.6.3摊铺机开工前应提前0.5~1h预热熨平板不低于100℃。铺筑过程中应选择熨平板的 振揭或夯锤压实装置具有适宜的振动频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熨平板加宽连 接应仔细调节至摊铺的混合料没有明显的离析痕迹。 5.6.4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 平整度,减少混合料的离析。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6m/min的范围内。对改性沥青混合料及 SMA混合料宜放慢至1~3m/min。当发现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拖痕时,应 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5.6.5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下面层或基层宜采用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上面 层宜采用平衡梁或雪撬式摊铺厚度控制方式,中面层根据情况选用找平方式。直接接触式平 衡梁的轮子不得粘附沥青。铺筑改性沥青或SMA路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 5.6.6沥青路面施工的最低气温应符合总则1.0.4的要求,寒冷季节遇大风降温,不能保证 迅速压实时不得铺筑沥青混合料。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根据铺筑层厚度、气温、 风速及下卧层表面温度按本规范5.2.2条执行,且不得低于表5.6.6的要求。每大施工开始 价段宜采用较高温度的混合料

QYGS 0001S-2015 云南一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干制食用菌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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