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139-2012 低碳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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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0/T-139-201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4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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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139-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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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139-2012 低碳建筑评价标准.pdf

3.0.1低碳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体 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 为准。

3.0.2低碳建筑的评价分为低碳建筑设计评价、低碳建筑工

平价和低碳建筑评价。每类评价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银 扣铂金级三个等级。

3.0.3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

建筑的低碳建筑设计评价应在对已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DL/T 244-2012 直接空冷系统性能试验规程,并已通 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后进行;对低碳建筑竣工评价应在其已完成 俊工验收后进行;对低碳建筑评价应在其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以 上进行。

3.0.5低碳建筑评价宜进行建筑全4

4.1.1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低碳建筑评价指标

4.1.1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低碳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从碳源和 碳汇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由建筑低碳规划、低碳设计、低碳施 工、低碳运营、低碳资源化五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 般项、优选项

4.1.2明确项目申报的标识种类,根据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 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 评三种。

在规定的参评项中,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区、气候 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说明和必要证明文 生,经评审专家审核通过后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

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按原比例调整确定。对有多项要 求的条文,应按照达标判定的要求进行判断

.2.1 低碳建筑设计评价达标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控制项必须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 2 一般项最低合格项数,优选项最低合格项数,一般项、优

5.1.1场地选址应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及以下各层次法定 规划的规定,规划建设程序必须合法。 5.1.2场地选址无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及含土壤的威胁,建筑 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3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 求。

规划的规定,规划建设程序必须合法。

.1.4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采光和通风的要求,应

5.1.5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m²。

5.1.5任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m。 5.1.6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 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 不少于3株乔木

面布置时,宜使采暖空调空间朝向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不宜 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

开与周边地区共享。 5.1.11选址和住区出人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 网络,出入口的位置应满足规范要求。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 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5.1.12住区合理布置非机动车辆停车位、非机动车专用通道 为15%以上住户提供安全的遮蔽式自行车存放设施。 5.1.13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 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遮阳,其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5.1.14建筑周围环境绿化、生态景观设计与建设应保留有利地 形地貌,注重自然资源的组织、自然降水的收集利用、自然水系的 生态性修复,以调节小区气候、净化空气、水质、降低噪声、减少环 境污染,

5.1.11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

5.1.15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项自规划。 5.1.16 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 2m²。

5.2.1符合国家及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

5.2.3空调制冷、消防采用对全球气候变暖和臭氧

5.2.8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 不低于《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

5.2.9合理设置建筑遮阳设施

周节系统不应妨碍房间的自然通风。建筑通风设计应 定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5.2.13采用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应设置能量

5.2.14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风管绝热材料 的最小阻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5.2.14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风管绝热材料

5.2.15采用节能电梯

5.2.16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可靠,达

.2.16智能化系统定位止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 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及信息网络 基本配置要求。

5.3.1 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5.3.2 严禁采用高耗能或污染超标的材料。 5.3.3 选用遵循模数协调原则的建筑构配件和材料,减少施工 废料。 5.3.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5.3.5 米用预拌砂浆、十混砂浆。 5.3.6 所选用钢材的生产厂家的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家的相关 标准。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 具。

.3.12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

5.3.16不破坏施工现场绿化,对施工场地内良好的表面耕植土 进行收集和利用

5.3.18 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使用率不小于30%。 5.3.19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的工厂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 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90%以上。

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90%以上

5.4.4建筑公共区域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100%

5.4.8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采暖时,能效等

5.4.8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采暖时,能效等 级不低于1级

5.5.6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

5.6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 、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 创大于5%。

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利用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 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材料,其重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30%。 5.5.10将建筑施工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临时材料、固体废弃物 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利用材料回收和再 利用。

5.5.12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

12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6.1.1场地选址应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及以下各层次法定

6.1.1场地选址应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及以下各层次法定 规划的规定,规划建设程序必须合法。 5.1.2场地选址无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及含寡土壤的威胁,建筑 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3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 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 不少于3株乔木,

1.4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李采光并避开冬李主 夏季利于自然通风。

.1.5结合山地城市地形特点,合理利用地形高差和地

6.1.6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 超过 500m。

6.1.7建筑周围合理布置非机动车辆停车位、非机动车专用通 道,在距离建筑入口60m以内为5%以上的全时用户提供安全的 自行车存放设施

6.1.8合理设计场地绿化

6.1.9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项目规划。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项目规划。 10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6.2.1符合国家及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2.7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应控制建筑规模与空间体量,建筑 体量宜紧凑集中,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宜采用较低的建筑层高。 6.2.8 采用资源消耗少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6. 2. 9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6.2.10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

6.2.11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建筑屋顶总面积的20%,

.2.17对有较天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天量余热的办公、商业等 建筑,宜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水环路系统宜采用团式冷 却塔或设置中间换热器

6.2.18当该建筑采用新风加风机盘管系统时,应符合相关规

为最小阻值符合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 见定。

相对较大的房间,应设置二氧化碳检测装置,该装置宜联动控制 室内新风量和空调系统的运行。

相对较大的房间:应设置二氧化碳检测装置,该装置宜联动控制

6.2.23采用节能电梯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当

的客梯集中布置时,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 的功能。

中布置时,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平台绿化、立体绿化等方式。

准的谐波限值规定时,对建筑内的主要电气和电子设备或其所在 线路采取高次谐波抑制和治理措施,并满足相关要求

6.2.28建筑采暖、空调设备冷热源的选择,应根据

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可再生能源利用政策、环保 规定等,经技术经济分析综合论证后确定

6. 3. 1 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6. 3. 2 严禁采用高耗能及污染超标的材料。 6.3. 3 选用遵循模数协调原则的建筑构配件和材料,减少施工 废料。 6. 3. 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6.3.6所选用钢材的生产厂家的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家的相关 标准的规定。

6.3.7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 和机具。

6.3.7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

6.3.8所选用水泥(不包含预制混凝土)、平板玻璃的生产)家

6. 3. 13 合理组织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6. 3. 14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设置合理。 6. 3. 15 施工用电和照明设计合理。 6.3. 16 不破坏施工现场绿化,对施工场地内良好的表面耕植十 进行收集和利用

6.3.17 施工期间合理利用低品位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6. 3. 18 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使用率不小于30%。 6. 3. 19 距离施工现场5ookm以内的工厂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 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90%以上

6.4.1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 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调供热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制冷不得低于26℃。 6.4.3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 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调供热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制冷不得低于26℃。

.4.4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 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6.4.6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 统高效运营。

6.4.8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分类管理,有科学的运行计划和 详细的设备运行记录。

6.4.12空气调节区(房间)的外窗,宜设置防止人为随意开启的

6.5.6根据当地的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 能、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 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5%,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 量的1%。

置或冷凝式炉型,并宜选用配置比例调节燃烧的炉型。

6. 5. 10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 5% 。

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GB/T 31275-2014 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 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6.5.14根据当地的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 热能、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 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 电量的2%

6.5.15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6.5.16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 热。

6.5.15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方法一:计算 对于75%以上的所有常用区域,达到最低为2%的采光系 数,采光系数按下式计算: 窗面积 实际透光率 【SF】 Tvis 米光系数二 X窗儿何系数X ×窗高度系数 地面面积 最小透光率 【SF】 Tvis 方法二:模拟 通过计算机模拟证明,75%的常用区域中,实现最低为2691x 的自然光照度水平,模拟必须证明在清亮大空条件下,水平照度 值最低为2691x,取正午时分,春秋分日,地面0.76m高的地方。 方法三:测量 通过室内光测量记录证明,75%的常用区域中,实现了最低 为2691x的自然光照度水平,测量时对所有常用控件按3m网格 则量,并记录在平面图上。 房间和空间中只有满足最低照度的面积部分才能计入75% 的总面积中。 应避免自然光直射或采用眩光控制,避免十扰视觉工作的聚 光。本条款中排除那些不能采用自然光的面积。

万法一:计算 对于75%以上的所有常用区域GB 30000.29-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达到最低为2%的采 光系数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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