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8/T 059-2019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鉴定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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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8/T 059-2019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鉴定规范.pdf

4.4.2.2.4鉴定员应具备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 1. 1 委托评估

5.1.1.1委托人提出鉴定意向后,鉴定机构应对委托人的要求、鉴定机构的能力和资源、鉴定标准或技 术文件、鉴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委托评估GB 31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硅酸盐辐照食品的鉴定 热释光法,形成可行性评估意见。委托评估由鉴定机构组织进行,报鉴定 机构负责人批准通过。对于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邀请外部人员参与。 5.1.1.2部分内容可在初步调查后评估

5. 1. 2 初步调查

5.1.2.1可行性评估意见通过后,鉴定机构应组织初步调查,并填写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鉴定初步调查表, 格式可参见附录A。

1.2.2初步调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性工作材料调查。包括“四有”档案、“三普”登记资料等; 2 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质水文资料、设计文件及变更记录、施工及变更记 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资料、材料检测报告、监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保养维护资料、 修资料、水电资料、消防资料、防雷资料、防虫资料、环境资料、民俗文化资料、历史背景 资料等; 3 查询文物建筑历史。包括历史演变、历次修、迁移、灾损等; 现场勘验。包括核对文物建筑实物、调查文物建筑实际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检查已发现的问 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5仙内容

2.2初步调查一般应包

5. 1. 3 委托受理

准信息服务平一 1) 委托人和鉴定机构名称; 2) 鉴定项目; 3) 鉴定事项和目的; 4) 鉴定标准或技术文件; 5) 委托日期和鉴定时限 6) 双方权利义务; 7) 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留存、退还方式; 8) 其他内容。

5. 2. 1人员组织

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应成立鉴定项目组,鉴定人员应不少于3人

5. 2. 2 制定方案

5.2.2.2鉴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详细调查计划; 2) 检验检测计划; 3) 工作进度计划: 4) 需由委托人配合的工作; 5) 安全措施; 6) 其他内容。 5.2.2.3鉴定方案可根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详细调查应根据实际需要,调查或核实以下内容: 1) 结构体系基本情况; 2 结构使用条件; 3) 地基基础与台基基本情况; 4) 地质水文情况; 5) 修饰状况; 6) 铺装状况; 7) 材质状况;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 8) 潮湿状况; 9) 虫蛀状况; 10) 防腐状况; 11) 管道系统状况; 12) 消防系统状况; 13) 防雷系统状况; 14) 水电系统状况; 15) 环境影响; 16) 民俗文化; 17) 历史背景; 18) 其他内容。

5.4.1鉴定人员应按鉴定方案和详细调查结果开展鉴定、检验、检测工作。增项鉴定工作内容按附录 B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要求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5.4.2.鉴定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可进行补充调查、检验或检测。

检验、检测工作。增项鉴定工作内容按附录

5.5原始记录与鉴定报告

5.4.1原始记录应在鉴定过程中进行 5.4.2原始记录修改应符合相关要求。 5.4.3如鉴定人员观点存在分歧,由报告批准人作最终决定,不同观点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 5.4.4 鉴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5.4.3如鉴定人员观点存在分歧,由报告批准人作最终决定,不同观点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 5.4.4 鉴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5.4.5 鉴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委托人和鉴定机构名称; 2 鉴定项目概况; 3)鉴定内容和目的; 4) 鉴定标准或技术文件; 5) 委托日期和鉴定日期; 6)鉴定说明与结果:说明过程应科学严谨,与鉴定结果之间具有逻辑推理关系,能解答鉴定事项 和有关问题; 7 鉴定意见与建议:对鉴定出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8 鉴定报告编号:按年度流水编号; 9) 鉴定人员标识:至少应有鉴定员、报告审核人、报告批准人签字; 10)鉴定专用章:封面加盖鉴定专用章,多页鉴定报告之间加盖骑缝章; 11)附件:包括与鉴定有关的检验检测报告,相关图片、照片和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采用U 盘、光盘等其它载体资料,但应有备份; 12)其他内容。

6.1鉴定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6.2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6.3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6.2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

标准信息服 1)鉴定委托书; 2)鉴定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3) 鉴定原始记录及报告; 4 设计文件; 5) 需保存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等。 6.4需退还委托方的资料,应复制、扫描或拍照归档;如不方便复制、扫描或拍照归档,应加以说明 务平台 6.5档案可以是纸质或其他载体资料,应同时归档。 6.6鉴定机构应建立接收台账、移交台账,保证档案通畅流转。 6.7档案为长期保管。 6.8鉴定机构应建立定时检查制度,保证档案安全保管。 6.9档案应建立查阅、复制制度。 6.10档案不允许外借。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鉴定初步调查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增项鉴定工作内容

遭受灾损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包括环境分析报告、火灾消防报告、地震烈度报告、水灾评估报 告等; 2) 现场勘验。包括检查现场灾损状况、检查损伤严重程度、了解灾损过程等; 3) 详细调查。包括灾损状况调查核实; 4 检验检测方法。应针对不同的灾损状况采用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5 鉴定说明与结果。应说明灾损影响程度; 6) 鉴定意见与建议。应根据灾损程度和特点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B.2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资料缺失时的鉴定,应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以下工作:

1)地基基础与台基、主体营造质量的检验检测与性能评定: 2)当检验检测难以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要求进行时,应进行安全性鉴定; 3)抗震设防区的文物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爆破、打桩、公路振动碾压、工厂设备振动等,应考虑振动因素; 2)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应考虑地下水升降因素; 3)光辐射等,应考虑光污染因素。

B.4文物建筑迁移影响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延续保存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对人文历史环境有严重缺失的、不符合上位法的文物建筑迁移 工程GH/T 1075-2011 棉花加工关键设备电气安全技术规范,鉴定意见与建议为“建议不迁移”; 2 应对文物建筑的整体安全性和整体刚度进行鉴定; 3)应考虑拟迁地址的文物环境影响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只有高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才能获得可靠的数据和必要的资料,为下一步的分析、验算和评定等 工作打下基础

包括断代、地基基础与台基工程、墙恒砌筑工程、石作工程、木构架工程、木装修工程、屋面 面及甬路工程、油漆彩画工程、园林造景工程等,

C.3检验检测部位或构件

根据实际需要,检验检测部位或构件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 合理抽样产生; 2) 委托方指定: 3) 怀疑有安全隐患; 4) 受到损伤; 5) 受潮; 6) 遭受虫害; 7) 受到腐蚀; 地方标 8) 受环境影响: 9) 暴露在室外; 10) 变形较大; 11) 其他部位或构件。

C.4.1文物建筑实体质量应采用无损检测方法;通过论证,可以采用微破损检测方法;特殊情况且通 过充分论证,可以采用破损检测方法。 注:无损检测方法指在检验过程中NB/T 34042-2017 供暖搪瓷储热水箱,对文物建筑既有性能无影响的检测方法;微破损检测方法指对文物建筑既有性 能有局部和暂时的影响,但可修复的检测方法;破损检测方法指对文物建筑具有永久影响,不可修复的检测方 法。 0.4.2文物建筑材料性能检验检测方法应充分考虑时代背景的影响

检验检测结果一般不做符合性判定,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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