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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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2012.pdf

4.2.2垫层的厚度应根据需置换软弱土的深度或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并符

P, + Pe ≤faa

式中 一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面的宽度(m): 1一一矩形基础底面的长度(m); 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

SN/T 5145.11-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 第11部分:鸭成分检测 PCR-试纸条法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m);

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m); 垫层的压力扩散角(°),宜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4.2.2采用。

垫层材料的压力扩散角θ(°)

外,其它材料均取θ=0°,必要时宜由试验确定; 4.2.3垫层底面的宽度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可按下式确定:

b'≥b+2ztg0

0——压力扩散角,可按表4.2.2采用;当%<0.25时,仍按表中%=0.25取值。 整片垫层底面的宽度可根据施工的要求适当加宽。 垫层顶面宽度可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的当地经验放坡确 定。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300mm。 4.2.4对于工程量较大的换填垫层,应按所选用的施工机械、换填材料及场地的土质条件进行现 场试验,以确定压实效果。 4.2.5垫层的压实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碎石、卵石、砂夹石、土夹石、中砂、粗砂、砾砂、角砾、圆砾、石屑、粉质粘土、灰土、 黔输活材料的压实标准可按事425洗用

4.2.5垫层的压实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2.5 各种垫层的压实标准

:1压实系数。为土的控制干密度Pa与最大干密度Pdmx的比值;土的最大干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 定,碎石或卵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2t/m

注:1压实系数2。为土的控制干密度Pa与最大干密度Pdmax的比值;土的最大干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 定,碎石或卵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2/m

定,碎石或卵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2t/m

2当采用轻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元。应取高值,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2。可取低值 2.矿渣垫层的压实指标可按最后二遍压实的压陷差小于2mm控制, 4.2.6换填垫层地基的承载力应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 4.2.7对于垫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建筑,在进行地基变形计算时应考虑邻近基础对软弱下 卧层顶面应力叠加的影响。当超出原地面标高的垫层或换填材料的重度高于天然土层重度时 宜早换填,并应考虑其附加的荷载对建筑及邻近建筑的影响。 垫层地基的变形由垫层自身变形和下卧层变形组成。换填垫层在满足本规范第4.2.2条 第4.2.3条和第4.2.5条的条件下,换填垫层地基的变形可仪考虑其下卧层的变形。对沉降要 求严格或垫层厚的建筑,应计算垫层自身的变形。 垫层下卧土层的变形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 规定计算。

宜早换填,并应考虑其附加的荷载对建筑及邻近建筑的影响。 垫层地基的变形由垫层自身变形和下卧层变形组成。换填垫层在满足本规范第4.2.2条 第4.2.3条和第4.2.5条的条件下,换填垫层地基的变形可仅考虑其下卧层的变形。对沉降要 求严格或垫层厚的建筑,应计算垫层自身的变形。 垫层下卧土层的变形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 规定计管

4.2.8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所用土工合成材料应进行材料强度验算,并符合下列规定:

4.3.1垫层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粉质粘土、灰土宜采用平碾、振动确 或羊足碾,中小型工程也可采用蛙式夯、柴油夯。砂石等宜用振动碾。粉煤灰宜采用平碾、 振动碾、平板振动器、蛙式夯。矿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或平碾,也可采用振动碾。 4.3.2垫层的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过试验确定。除接触下卧软 土层的垫层底部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及下卧层土质条件确定厚度外,一般情况下,垫层的分 层铺填厚度可取200~300mm。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 4.3.3粉质粘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Wop土2%的范围内,粉 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W。p土4%的范围内。最优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可 按当地经验取用。 4.3.4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旧基础、暗塘等软硬不均的部位时,应根据建 筑对不均匀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 4.3.5基坑开挖时应避免坑底土层受扰动,可保留约200m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填 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严禁扰动垫层下的软弱土层,防止其被践踏、受冻或受水浸泡。在 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150~300mm厚的砂垫层或铺一层土工织物,以防止软弱土层 表面的局部破坏,同时必须防止基坑边坡势土混入垫层。 4.3.6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层外,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 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4.3.7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 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粉质粘土及灰土垫层分段施工时,不得在柱基、墙角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 的缝距不得小于500mm。接缝处应夯压密实。灰土应拌合均匀并应当日铺填夯压。灰土夯 压密实后3d内不得受水浸泡。粉煤灰垫层铺填后宜当天压实,每层验收后应及时铺填上层 或封层,防止干燥后松散起尘污染,同时应禁止车辆碾压通行。 垫层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与基坑回填。

4.3.8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符合以下要寸

1下铺地基土层顶面应平整,防止土工合成材料被刺穿、顶破; 2土工合成材料应先铺纵向后铺横向,且铺设时应把土工合成材料张拉平整、绷紧,严 禁有折皱; 3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宜采用搭接法、缝接法或胶接法,连接强度不应低于原材料抗拉

强度,端部应采用有效固定方法,防止筋材拉出

免土工合成材料暴晒或裸露,阳光暴晒时间不应

轻型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验;对砂石、矿渣垫层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应通 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设下层土。

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 .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设下层土。 .4.3采用环刀法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深度处。检验点数量, 对大基坑每50~100m²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 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 的间距应小王4m

对大基坑每50~100m²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不应少于1个点;每 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 的间距应小于4m

则应按单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面积确定检验点数。在有充分试验依据时也可采用标准 入试验或静力触探试验。

4.4.5对加筋垫层中土工合成材料应进行如下检

1、主工合成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破损、无老化、无污染: 2、土工合成材料要求张拉平整、无皱折、紧贴下承层,锚固端锚固牢固: 3、上下层土工合成材料搭接缝要交替错开,搭接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1.1预压地基是指采用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或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处理淤泥质土、淤泥、冲 填土等饱和粘性土地基。 5.1.2对塑性指数大于25且含水量大于85%的淤泥,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加固土层 上覆盖有厚度大于5m以上的回填主或承载力较高的粘性土层时,不宜采用真空预压加固。 5.1.3预压处理地基应预先通过勘察查明土层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分布、层理变化,查明透水 层的位置、地下水类型及水源补给情况等。并应通过土工试验确定土层的先期固结压力、孔隙 比与固结压力的关系、渗透系数、固结系数、三轴试验抗剪强度指标以及原位十字板抗剪强度 等。 5.1.4对重要工程,应在现场选择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在预压过程中应进行地基竖向变形、 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等项目的监测并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根据试验区获得的监测资料确定加载速率控制指标、推算土的固结系数、固结度及最终竖向变 形等,分析地基处理效果,对原设计进行修正,并指导全场的设计与施工。 5.1.5对堆载预压工程,预压荷载应分级逐渐施加,保证每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而对真空 预压工程,可一次连续抽真空至最大压力。 5.1.6对以变形控制设计的建筑物,当塑料排水带或砂并等排水竖并处理深度范围和竖并面以 下受压土层预压所完成的变形量和平均固结度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卸载。对以地基承载力或 抗滑稳定性控制设计的建筑物,当地基土经预压而增长的强度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或稳定性 要求时,方可卸载。 5.1.7当建筑物的荷载超过真空预压的压力,且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严格要求时,可采用真空和 堆载联合预压,其总压力宜超过建筑物的竖向荷载。 5.1.8采用真空预压或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时,加固区边线与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等的距离应 考虑真空预压对其造成的附加沉降,并根据土质条件、建筑物与管线等设施重要性、对沉降的 敏感性等确定,且不宜小于20m。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5.19当预压时间、残余沉降或工后沉降不满足工程要求时,可采取超载预压。

5.2.1对深厚软粘土地基,应设置塑料排水带或砂并等排水竖并。当软土层厚度不天或软主层 含较多薄粉砂夹层,且固结速率能满足工期要求时,可不设置排水竖井。 5.2.2堆载预压处理地基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选择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确定其断面尺寸、间距、排列方式和深度; 2确定预压区范围、预压荷载大小、荷载分级、加载速率和预压时间: 3计算地基土的固结度、强度增长、抗滑稳定性和变形。 5.2.3排水竖井分普通砂井、袋装砂井和塑料排水带。普通砂井直径可取300~500mm,袋装砂 井直径可取70120mm。塑料排水带的当量换算直径可按下式计算:

d, = 2(b+0)

式中,d一塑料排水带当量换算直径(mm); b一塑料排水带宽度(mm); 5一塑料排水带厚度(mm)。 5.2.4排水竖井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可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 2等边三角形排列时,竖井的有效排水直径与间距L的关系为 d,=1.05l; 3正方形排列时,竖井的有效排水直径d.与间距的关系为d.=1.13L 5.2.5排水竖井的间距可根据地基土的固结特性和预定时间内所要求达到的固结度确定。设计 时,竖井的间距可按井径比n选用(n三d/d,d为竖井直径,对塑料排水带可取d=dp) 塑料排水带或袋装砂并的间距可按n=15~22选用,普通砂井的间距可按n=6~8选用。 5.2.6排水竖井的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1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稳定性、变形要求和工期确定; 2对以地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竖井深度至少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2.0m; 3对以变形控制的建筑,竖并深度应根据在限定的预压时间内需完成的变形量确定。竖并 宜穿透受压土层。 5.2.7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当固结时间为t时,对应总荷载的地基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 计管

式中U、t时间地基的平均固结度

5.2.8当排水竖井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应考虑涂抹对土体固结的影响。当竖并的纵向通水量9w 与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k的比值较小,且长度又较长时,尚应考虑井阻影响。瞬时加载条 件下,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时,竖井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计算:

s一涂抹区直径d,与竖并直径d的比值,可取s=2.0~3.0,对中等灵粘性土取低值, 高灵敏粘性土取高值; L一竖井深度(cm); qw一竖井纵向通水量,为单位水力梯度下单位时间的排水量(cm²/s); 级或多级等速加荷条件下,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时竖井穿透受压土层地基之平均固结

5.2.9对排水竖并未穿透受压土层之地基,应分别计算竖井并范围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和竖井底面以 下受压土层的平均固结度,通过预压使该两部分固结度和所完成的变形量满足设计要求, 5.2.10预压荷载大小、范围、加载速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1预压荷载大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对于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应采用超载预压法处理 超载量大小应根据预压时间内要求完成的变形量通过计算确定,并宜使预压荷载下受压土层各 点的有效竖向应力大于建筑物荷载引起的相应点的附加应力。 2预压荷载顶面的范围应等于或大于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围的范围。 3加载速率应根据地基土的强度确定。当天然地基土的强度满足预压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 要求时,可一次性加载,否则应分级逐渐加载,待前期预压荷载下地基土的强度增长满足下 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加载。 5.2.11计算预压荷载下饱和性粘性土地基中某点的抗剪强度时,应考虑土体原来的固结状态。

对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某点某一时间的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t时刻,该点土的抗剪强度(kPa); Tro一地基土的天然抗剪强度(kPa); Ao一预压荷载引起的该点的附加竖向应力(kPa); U一该点土的固结度; c一三轴固结不排水压缩试验求得的土的内摩擦角(°); 5.2.12预压荷载下地基的最终竖向变形量可按下式计算:

中Sf一最终竖向变形量(m); eoi一第i层中点土自重应力所对应的孔隙比,由室内固结试验e一P曲线查得; eli一第i层中点土自重应力与附加应力之和所对应的孔隙比,由室内固结试验e一p曲线 查得; h,一第i层土层厚度(m) 一经验系数,对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1~1.4。荷载较大、地基土较软弱时 应取较大值。 变形计算时,可取附加应力与土自重应力的比值为0.1的深度作为压缩层的计算深度, 2.13 预压处理地基必须在地表铺设与排水竖井相连的砂垫层,砂垫层应符合如下要求: 1厚度不应小于500mm; 2砂垫层砂料宜用中粗砂,粘粒含量不宜大于3%,砂料中可混有少量粒径小于50mm的砾 i。砂垫层的干密度应大于1.5g/cm,其渗透系数宜大于1×10cm/s。 2.14在预压区边缘应设置排水沟,在预压区内宜设置与砂垫层相连的排水盲沟。 2.15砂井的砂料应选用中粗砂,其粘粒含量不应大于3%,

5.2.16真空预压处理地基必须设置排水竖井。设计内容包括:竖井断面尺寸、间距、排列方

(Ⅲ)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

5.2.27当设计地基预压荷载大于80kPa时,应在真空预压抽真空的同时再施加定量的堆载。 524.28堆载体的坡肩线宜与真空预压边线一致。 5.2.29对于一般软粘土,当膜下真空度稳定地达到650mmHg后,抽真空10天左右可进行上部 堆载施工,即边抽真空,边施加堆载。对于高含水量的淤泥类土,当膜下真空度稳定地达到 650mmHg后,一般抽真空20~30天可进行堆载施工。 5.2.30当堆载较大时,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法应提出荷载分级施加要求,分级数应根据地基土 稳定计算确定。分级逐渐加载时,应待前期预压荷载下地基土的强度增长满足下一级荷载下地 基的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加载。 5.2.31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地基固结度和强度增长的计算可按5.2.7条、5.2.8条、5.2.11条计算。 5.2.32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以真空预压为主时,最终竖向变形可按本规范第5.2.12条计算,其 中可取0.9。

5.3施工 I)堆载预压

射、破损或污染,破损或污染的塑料排水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3.2砂并的灌砂量,应按并孔的体积和砂在中密状态时的干密度计算,其实际灌砂量不得小于 计算值的95%。 5.3.3灌入砂袋中的砂宜用干砂,并应灌制密实。 5.3.4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并施工时,宜配置能检测其深度的设备。 5.3.5塑料排水带需接长时,应采用滤膜内芯带平搭接的连接方法,搭接长度宜大于200mm。 5.3.6塑料排水带施工所用套管应保证插入地基中的带子不扭曲。袋装砂井施工所用套管内径略 大于砂井直径。 5.3.7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施工时,平面井距偏差不应大于井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5%, 深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5.3.8塑料排水带和袋装井砂袋埋入砂垫层中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 5.3.9堆载预压工程在加载过程中应满足地基强度和稳定控制要求。在加载过程中应进行竖向变 形、水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根据监测资料控制加载速率,应满足如下要求: 1对竖井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应超过15mm/d,对天然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应超过 10mm/d; 2边缘处水平位移不应超过5mm/d;

5.3.10真空预压的抽气设备宜采用射流真空泵,空抽时必须达到95kPa以上的真空吸力,真空 泵的设置应根据预压面积大小和形状、真空泵效率和工程经验确定,但每块预压区至少应设置 两台真空泵。

5.3.11真空管路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真空管路的连接应严格密封,在真空管路中应设置止回阀和截门。 2水平向分布滤水管可采用条状、梳齿状及羽毛状等形式,滤水管布置宜形成回路。 3滤水管应设在砂垫层中,其上覆盖厚度100~200mm的砂层。 4滤水管可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外包尼龙纱或土工织物等滤水材料。 5.3.12密封膜应符合如下要求: 1密封膜应采用抗老化性能好、韧性好、抗穿刺性能强的不透气材料。 2密封膜热合时宜采用双热合缝的平搭接,搭接宽度应大于15mm。 3密封膜宜铺设三层,膜周边可采用挖沟理膜,平铺并用粘土覆盖压边、围沟内及胞 爱水等方法进行密封。 5.3.13地基土渗透性强时应设置黏土密封墙。黏土密封墙宜采用双排水泥土搅拌桩。搅拌机 经不宜小于700mm。当搅拌桩深度小于15m时,搭接宽度不宜小于200mm,当搅拌桩深厘

1真空管路的连接应严格密封,在真空管路中应设置止回阀和截门。 2水平向分布滤水管可采用条状、梳齿状及羽毛状等形式,滤水管布置宣形成回路。 3滤水管应设在砂垫层中,其上覆盖厚度100~200mm的砂层。 4滤水管可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外包尼龙纱或土工织物等滤水材料。 5.3.12密封膜应符合如下要求: 1密封膜应采用抗老化性能好、韧性好、抗穿刺性能强的不透气材料。 2密封膜热合时宜采用双热合缝的平搭接,搭接宽度应大于15mm。 3密封膜宜铺设三层,膜周边可采用挖沟理膜,平铺并用粘土覆盖压边、围沟内及膜上 覆水等方法进行密封。 5.3.13地基土渗透性强时应设置黏土密封墙。黏土密封墙宜采用双排水泥土搅拌桩。搅拌桩直 径不宜小于700mm。当搅拌桩深度小于15m时,搭接宽度不宜小于200mm,当搅拌桩深度大

于15m时,搭接宽度不宜小于300mm。成桩搅拌应均匀,黏土密封墙的渗透系数应满足设计要 求。

(ⅢI)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

5.3.14采用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时,先进行抽真空,当真空压力达到设计要求并稳定后,再进 行堆载,并继续抽真空。 5.3.15堆载前需在膜上铺设土工编织布等保护层。保护层可采用编织布或无纺布等,其上铺设 100~300mm厚的砂垫层。 5.3.16堆载时应采用轻型运输工具,并不得损坏密封膜。 5.3.17在进行上部堆载施工时,应密切观察膜下真空度的变化,发现漏气应及时处理。 5.3.18堆载加载过程中,应满足地基稳定性控制要求。在加载过程中应进行竖向变形、边缘水 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地基向加固区外的侧移速率不大于5mm/d; 2地基沉降速率不大于30mm/d。 3根据上述观察资料综合分析、判断地基的稳定性。 5.3.19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施工除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1)堆载预压和(Ⅱ)真空预压的 有关规定

5.4.1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6压实、夯实、挤密地基

程,每层松铺厚度通过试验确定。 9压实填土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第4.2.7条的规定。 1.3压实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填料前,应清除或处理场地内填土层底面以下的耕土或软弱土层等。 2分层填料的厚度、分层压实的遍数,宜根据所选用的压实设备,并通过试验确定。 3采用重锤夯实分层填土地基时,每层的虚铺厚度宜通过试夯确定。当使用重锤夯实 地基时,夯实前应检查坑(槽)中土的含水量,并根据试夯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增湿。当 含水量较低,宜加水至最优含水量,需待水全部渗入主中一查夜后方可夯击。若含水量 过大,可采取铺撒干土、碎砖、生石灰等、换土或其他有效措施处理。分层填土时,应 取用含水量相当于最优含水量的土料。每层土铺填后应及时夯实。 4在雨季、冬季进行压实填土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防冻措施,防止填料(粉质粘土、 份土)受雨水淋湿或冻结,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橡皮土”。 5压实填土的施工缝各层应错开搭接,在施工缝的搭接处,应适当增加压实遍数。先 振基槽两边,再振中间。压实标准以振动机原地振实不再继续下沉为合格。边角及转弯 区域应采取其它措施压实,以达到设计标准。 6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应采用同一填料, 不得混合填筑。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筑区段, 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级;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 2m。 7压实施工场地附近有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 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挖减震沟等减震隔振措施或进行振动监测。 8施工过程中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层,防止受冻或受水浸泡。施工 后应根据采用的施工工艺,待土层休止期后再进行基础施工。 1.4设置在斜坡上的压实填土,应验算其稳定性。当天然地面坡度大于20%时,应采取防」 实填土可能沿坡面滑动的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沿斜坡排泄。 1.5当压实填土阻碍原地表水畅通排泄时,应根据地形修筑雨水截水沟,或设置其它排水设 设置在压实填土区的上、下水管道,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1.6压实填土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验收,合格,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面积内应有 个检测点,压实系数不得低于表6.1.2.3的规定,对碎石土干密度不得低于2.0tm²。 3重锤夯实的质量验收,除符合试夯最后下沉量的规定要求外,同时还要求基坑(槽)表 的总下沉量不小于试夯总下沉量的90%为合格。如不合格应进行补夯,直至合格为止

4冲击碾压法垫层宜进行沉降量、压实度、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层厚、弯沉、破碎状况等的 监测和检测, 5工程质量验收可通过载荷试验并结合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试验进行 每个单体工程载荷试验不宜少于3点,大型工程可按单体工程的数量或面积确定检验点数

6.2.1夯实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实地基是指采用强夯法或强夯置换法处理的地基。 2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 杂填土等地基。强夯置换法适用于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对变形控 制要求不严的工程。 3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4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儿个试验区,进 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2.2强夯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 可按表6221锁估

可按表6.2.2.1预估!

表6.2.2.1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m)

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最初起夯面算起

6.2.3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夯夯锤质量可取10t~6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 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kPa~80kPa,单击夯击能高时取大值,单击夯击能 低时取小值,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与其 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300mm~400mm

11强夯置换法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2.2第7款的规定。检测项目除进行 现场载荷试验检测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外,尚应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动力触探等方法,检查置 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12确定软粘性土中强夯置换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只考虑墩体,不考虑墩间土 的作用,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试验确定,对饱和粉土地基可按复合地基考虑,其 承载力可通过现场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 13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7.2节有关条款的规定。 2.5强夯置换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夯置换夯锤底面形式宜采用圆柱形,夯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宜大于100kPa。 2强夯置换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土松软时可铺设一层厚度为1.0m~2.0m的砂石施工垫 层; 2)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夯击并逐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时停夯,向坑内填料直至 与坑顶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至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 当夯点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点周围铺垫碎石,继续施工; 6)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7)推平场地,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铺设垫层,并分层碾压密实。 6.2.6起吊夯锤的起重机械宜采用的带有自动脱钩装置履带式起重机、强夯专用施工机 械,或其它可靠的起重设备,夯锤的质量不应超过起重机械自身额定起重质量。采用 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 架倾覆。 6.2.7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 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砂石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坑内或场地积水应 及时排除,对细颗粒土,应经过晾晒,含水量满足要求后施工。 6.2.8施工前应查明影响范围内地下建构筑物的位置及标高,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 6.2.9施工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强夯引起的振动对邻近建构筑物可能产生影响时,应进行 振动监测,必要时应采取隔震或减震措施。

6.2.5强夯置换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0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和落距, 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在每一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

应及时纠正; 3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击的夯沉量、最后两级的平均夯沉量和 总夯沉量,夯点施工起止时间。对强夯置换尚应检查置换深度。 6.2.11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6.2.12夯实地基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和采用的施工工艺,待土层休止期后再进行基 础施工。 6.2.13夯实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 效措施。 2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 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强夯置换地 基间隔时间可取28d。 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峻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静载试验、原位测试和室内主工试 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 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可采用单 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 4工验收检验工作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 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 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 1%,且不应少于3点。其它检测工作量可根据工程实际确定。

6.3.1挤密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挤密地基是指利用沉管、冲击、夯扩、振冲、振动沉管等方法在土中挤压、振动成孔, 使桩孔周围土体得到挤密、振密,并向桩孔内分层填料形成的地基。适用于处理湿陷性黄土、 砂土、粉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 2当以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土桩挤密法。当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 曾强其水稳性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灰土桩(或其他具有一定胶凝强度桩如二灰桩、水泥土机 等)挤密法。当以消除地基土液化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振冲或振动挤密法。 3对重要工程或在缺乏经验的地区,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在现场进行试验。如土性基本相 同,试验可在一处进行,如土性差异明显,应在不同地段分别进行试验,

6.3.2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孕

1)当采用局部处理时,超出基础底面的宽度: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 土等地基,每边不应小于基底宽度的0.25倍,并不应小于0.50m;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每 边不应小于基底宽度的0.75倍,并不应小于1.00m。 2)当采用整片处理时,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底面外缘的宽度,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 层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2m。 2挤密地基的厚度宜为315m,应根据建筑场地的土质情况、工程要求和成孔及夯实设备等 综合因素确定。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的有关规定。 3桩孔直径宜为300~600mm,并可根据所选用的成孔设备或成孔方法确定。桩孔宜按 等边三角形布置,桩孔之间的中心距离,可为桩孔直径的2.0~2.5倍,也可按下式估算

n, =Pan Pdmax

βa一在成孔挤密深度内,桩间土的平均干密度(t/m),平均试样数不应少于6组 5桩孔的数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n 一桩孔的数量; A一拟处理地基的面积(m); A—1根土或灰土挤密桩所承担的处理地基面积(m"),即:

d 一根桩分担的处理地基面积的等效圆直径(m)

桩孔按等边三角形布置d.=1.05s

6桩孔内的填料,应根据地基处理的目的和工程要求,采用素土、灰土、二灰(粉煤灰与 石灰)或水泥土等。对于灰土,消石灰与土的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对于水泥土, 水泥与土的体积配合比宜为1:9或2:8。孔内填料均应分层回填夯实,填料的平均压实 系数元。值不应小于0.97,其中压实系数最小值不应低于0.94。

7桩顶标高以上应设置300~600mm厚的灰土或水泥土垫层,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6.3.3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 6.3.4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的有关规定,其中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采用载荷试验的变形模量代替。 6.3.5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孔应按设计要求、成孔设备、现场土质和周围环境等情况,选用沉管(振动、锤击)、 冲击或钻孔夯扩等方法。 2桩顶设计标高以上的预留覆盖土层厚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1)沉管(锤击、振动)成孔,宜不小于1.0m; 2)冲击成孔、钻孔夯扩法QKJD 0002S-2015 昆明嘉德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山葵酱,宜不小于1.5m 3成孔时,地基土宜接近最优(或塑限)含水量,当土的含水量低于12%时,宜对拟处理范围 为的土层进行增湿,增湿土的加水量可按下式估算:

代中 Q一计算加水量(m); U 拟加固土的总体积(m); W一一地基处理前土的平均含水量(%); k一损耗系数,可取1.05~1.10。 应于地基处理前4~6d,将需增湿的水通过一定数量和一定深度的渗水孔,均匀地浸人拉 处理范围内的土层中。 4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的施工顺序,当整片处理时,宜从里(或中间)向外间隔1~2孔 进行,对大型工程,可采取分段施工;当局部处理时,宜从外向里间隔1~2孔进行: 2)向孔内填料前,孔底应夯实,并应抽样检查桩孔的直径、深度和垂直度; 3 桩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1.5%; 4)桩孔中心点的偏差不宜超过桩距设计值的5%; 5)经检验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向孔内分层填入筛好的素土、灰土或其他填料, 千应分层夯实至设计标高。 5铺设灰土垫层前,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标高以上的预留松动土层挖除或夯(压)密实。 6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理成孔及回填夯实的质量,并应做好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 土质与勘察资料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查明情况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雨季或冬季施工,应采取防雨或防冻措施,防止填料受雨水淋湿或冻结。 8成桩后,应及时抽样检验挤密地基的质量。对一般工程,主要应检查施工记录、检测 全部处理深度内桩体和桩间土的干密度,并将其分别换算为平均压实系数元。和平均挤密系数 n。。对重要工程,除检测上述内容外,还应测定全部处理深度内桩间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 9桩孔夯填质量检验应随机抽样检测,抽检的数量不应少于桩总数的1%:且总计不得

少于9根桩。 6.3.6土桩、灰土桩挤密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桩总数的0.5%,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 少于3点。

时,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3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 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5m。 2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宜用等边三角形布置;对单独基础或条形基础,宜用 正方形、矩形或等腰三角形布置。 3桩的间距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振冲桩的间距应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大小和场地土层情况,并结合所采用的振冲 器功率大小综合考虑。30kW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1.3~2.0m;55kW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 用1.4~2.5m;75kW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1.5~3.0m。荷载大或对粘性土宜采用较小的间 距,荷载小或对砂土宜采用较大的间距; 2)振动沉管桩的间距,对粉土和砂土地基,不宜大于桩直径的4.5倍;对粘性土地基 不宜大于桩直径的3倍 初步设计时,桩的间距也可按下列公式估算: 等边三角形布置

式中 S一一砂石桩间距(m); d一一砂石桩直径(m); 一一修正系数,当考虑振动下沉密实作用时,可取1.1~1.2;不考虑振动下沉密实 作用时,可取1.0; 等对比试验确定; e一一地基挤密后要求达到的孔隙比; emaxemin 砂土的最大、最小孔隙比,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GB/T

50123的有关规定确定; D,l——地基挤密后要求砂土达到的相对密实度,可取0.70~0.85。 4桩长的确定:当相对硬层埋深不大时,应按相对硬层埋深确定;当相对硬层埋深较 大时,按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确定;在可液化地基中,桩长应按要求的抗震处理深度确定, 桩长不宜小于4m。 5在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300~500mm厚的碎(砂)石垫层。 6振冲法桩体材料可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矿渣或其他性能稳定的硬质材 料,不宜使用风化易碎的石料。常用的填料粒径为:30kW振冲器20~80mm;55kW振冲器30 100mm;75kW振冲器40~150mm。振动沉管法桩体材料可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 粗砂、中砂或石屑等硬质材料,含泥量不得大于5%,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7振冲桩的直径一般为0.8°1.2m;振动沉管桩的直径一般为0.30.8m。可按每根桩所 用填料量计算。 8振冲挤密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9振冲挤密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有关规定。加固土层的压缩模量可按下式计算:

3)启动供水泵和振冲器,水压可用200~600kPa,水量可用200~400L/min,将振冲器 徐徐沉入主中,造孔速度宜为0.5~2.0m/min,直至达到设计深度。记录振冲器经各深度的水 压、电流和留振时间。 4)造孔后边提升振冲器边冲水直至孔口,再放至孔底,重复两三次扩大孔径并使孔内 泥浆变稀,开始填料制桩。 5)大功率振冲器投料可不提出孔口,小功率振冲器下料困难时,可将振冲器提出孔口 填料,每次填料厚度不宜大于50cm。将振冲器沉人填料中进行振密制桩,当电流达到规定的 密实电流值和规定的留振时间后,将振冲器提升3050cm。 6)重复以上步骤,自下而上逐段制作桩体直至孔口,记录各段深度的填料量、最终电 流值和留振时间,并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7)关闭振冲器和水泵。 4施工现场应事先开设泥水排放系统,或组织好运浆车辆将泥浆运至预先安排的存放 地点,应尽可能设置沉淀池重复使用上部清水。 5桩体施工完毕后应将顶部预留的松散桩体挖除,如无预留应将松散桩头压实,随后 铺设并压实垫层。 6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宜采用大功率振冲器,为了避免造孔中塌砂将振冲器抱住,下沉速 度宜快,造孔速度宜为8~10m/min,到达深度后将射水量减至最小,留振至密实电流达到规定 时NY/T 3212-2018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上提0.5m,逐段振密直至孔口,一般每采振密时间约1分钟。在粗砂中施工如遇下沉困难 可在振冲器两侧增焊辅助水管,加大造孔水量,但造孔水压宜小。 7振密孔施工顺序宜沿直线逐点逐行进行。 5.3.9沉管挤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振动沉管、锤击沉管或冲击成孔等成桩法。当用于消除粉细砂及粉土液化时, 宜用振动沉管成桩法。 2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挤密试验。当成桩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在调整 设计与施工有关参数后,重新进行试验或改变设计。 3振动沉管成桩法施工应根据沉管和挤密情况,控制填砂石量、提升高度和速度、挤 压次数和时间、电机的工作电流等。 4施工中应选用能顺利出料和有效挤压桩孔内砂石料的桩尖结构。当采用活瓣桩靴时, 对砂土和粉土地基宜选用尖锥型;对粘性土地基宜选用平底型;一次性桩尖可采用混凝土锥形 桩尖。 5锤击沉管成桩法施工可采用单管法或双管法。锤击法挤密应根据锤击的能量,控制 分段的填砂石量和成桩的长度。 6砂石桩的施工顺序:对砂土地基宜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对粘性土地基宜从中 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在既有建(构)筑物邻近施工时,应背离建(构)筑物方向进行。 7施工时桩位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3倍套管外径;套管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 8砂石桩施工后,应将基底标高下的松散层挖除或夯压密实,随后铺设并压实砂石垫层。 5.3.10振动挤密地基施工后应检查施工各项记录,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桩或振冲点, 应补做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11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质量检验。对粉质粘土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1~ 28d,对粉土地基可取14~21d,对砂土和杂填土地基,不宜少于7d。。 .3.12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桩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3 根。对桩体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检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

6.3.9沉管挤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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