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003-2014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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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5003-2014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3.1.1通信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下列三类

.1.1通信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下列类: 1.专门安装通信设备的生产性建筑; 2.为通信生产配套的辅助生产性建筑; 3.为支撑通信生产的支撑服务性建筑

3.1 通信建筑分类

YY/T 1763-2021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轻离子束设备 性能特性1.3通信建筑按高度可分为下

1.单层和多层通信建筑,即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通信 建筑。 2.高层通信建筑,即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100m的通 信建筑。 3.超高层通信建筑,即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通信建筑。 3.1.4通信建筑工程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 部门的规定。

3.2设计使用年限及结构安全等级

1.特别重要的通信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其他通信 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对既有通信建筑改建时,结构加固后使用年限宜按30全 老虑,

3.2.2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3.3耐火等级与防火分区

3.3.1通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面积不应大于500m。 4.通信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 建筑面积可按以上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 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3.3.3通信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

B.3.3通信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 范》、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规 的规定。

3.3.3通信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

3.5绿色建筑技术要求

3.5.1通信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 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相互协调。 3.5.2通信建筑设计宜符合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YD518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的相 关规定。如有充分依据时,可采用其他更适合通信机房节能的 措施。 3.5.3通信建筑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防护措施,并应符合国 家对环境保护及生态平衡的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规定。

3.5.4通信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 用可再生能源。

3.5.4通信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

4.0.1、站址选择应满足通信网络规划和通信技术要求,并应 结合水文、气象、地理、地形、地质、地震、交通、城市规划、土地利 用、名胜古迹、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等因素及生活设施综合比较选 定。场地建设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 和其他保护区。 4.0.2局、站址的占地面积应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局址选择时 应节约用地。 4.0.3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 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4.0.4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 坡、泥石流及含氢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 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4.0.5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 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 述要求时,应符合GB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 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 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

4.0.5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

述要求时,应符合GB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 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 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 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雍水增高考虑在内。 3.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 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1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通信 建筑为Ⅱ级,重现期(年)为50年。

4.0.6除营业厅外,局、站址应有安静的环境,不宜选在城市广

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 4.0.7局、站址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不宜选择在生产过程中散 发有害气体、较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附近。 4.0.8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邻近的高压电站、高压输电线铁塔、 交流电气化铁道、广播电视台、雷达站、无线电台及磁悬浮列车输 变电系统等王扰源的影响。安全距离按相关规范确定

4.0.9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

4.0.10局、站址选择时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4.0.11市内有多个局、站址时,不同局、站址之间应相距一定距 离,且分布于城市的不同方向。局、站址宜选择交通便利、传输缆 线出入方便的位置;本地网通信楼的局址,应置于或接近用户线路 网的中心。 4.0.12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及防护对策。通 过天线发射产生电磁波辐射的通信工程项目选址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应符合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限值的要求和GB9175《环

离,且分布于城市的不同方向。局、站址宜选择交通便利、传 线出入方便的位置;本地网通信楼的局址,应置于或接近用户 网的中心。

.0.12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及防护对策。道 过天线发射产生电磁波辐射的通信工程项自选址对周围环境的景 向应符合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限值的要求和GB9175《环 镜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

围的电场强度应执行GB4824《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通信工艺及电源对士土建

5.1.1通信建筑上程设订 L艺和电源对士建要求。 5.1.2通信工艺设计应提出详尽和合理的工艺设计要求,主要包 括下列内容: 1.局(站)址选择; 2.总平面布局; 3.通信工艺对建筑、结构设计的要求; 4.楼内电(光)缆走线孔洞的设置: 5.电(光)缆进线室的设置; 6.局前电(光)缆人孔的设置; 7.通信机房环境; 8.通信设备用电负荷要求。 5.2通信工艺对土建要求

1.各种通信设备占用的机房面积应根据预测的规模容量、所 安装设备的品种及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新业务新技术的发展等 因素确定。 2.安排各类通信机房楼层时,应考愿所安装设备之间的功能 关系及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走线路由,使其便利、顺畅、便于使用和 维护管理。 3.机房平面布置应紧凑,结构合理,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安装 量;各楼层的机房安排应有通用性,并根据需要进行分隔。

4.机房设计应贯彻集中维护的原则,按无人或少人值守的要 求安排机房,以扩大机房的有效使用面积。

1.通信设备机房内应预置足够数量的用于敷设通信电(光)缆 和通信用电力电缆的垂直楼板孔洞和水平穿墙孔洞。 2.通信电(光)缆孔洞与电力电缆孔洞应分别独立设置。 3.楼板孔洞的设置位置应采用既有集中又有分散的形式 设置。

1.电(光)缆进线室的使用面积应根据预测的通信设备机房规 模、容量及新业务新技术的发展确定。 2.电(光)缆进线室与外线连接以敷设管道的方式为主,进线 室内预留管道接口;每栋通信生产楼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相对独立 的电(光)缆进线室和不少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外部电(光)缆引人 路由。

5.2.4局前电(光)缆人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通信设备机房建筑基础外部的地面以下设置地下电 (光)缆引入人孔,以便于通信电缆和光缆引人至设在通信楼内的 进线室。 2.人孔的设置类型应由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型式及引人方式 确定。

5.3通信电源对土建要求

5.3.1通信建筑应有可靠的电源保证,应根据预测的通信设备终 期用电量确定电源容量,并为电源设备预留足够的机房面积及合 理的结构荷载。

.3.2安排通信电源机房时,应考所安装设备之间的功能关系

及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走线路由;电力、电池室宜设置在动力负荷的 中心,节约线缆长度及日常运行费用。

6.1.1通信建筑工程应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和任务要求,按照建筑 与环境关系,对建筑布局、道路、竖向、绿化及工程管线等进行综合 性场地设计,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满足生产安全、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卫生、绿化、建 筑朝向、采光、日照和施工等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单体附 属建筑,力求功能分区明确、紧合理。 2.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升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 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不影响周 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 3.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利用原有建筑及设施,减少 初期投资,节约用地,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场地上有价值的树未、 水塘、水系等,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生态价值。

6.1.2通信建筑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建筑的布局应按功能明确分区: 1)生产性建筑与生活用房在同一局址时,应划分为生产区和 生活区,并作安全分隔。卫星通信地球站内不宜建职工宿舍。 2)生产性建筑不应与行政办公楼合建。 3)生产性建筑不应与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合建。 2.建筑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3.根据地域气候特征,防止和抵御寒冷、暑热、疾风、暴雨、积 雪和沙尘等灾害侵袭,并应利用自然气流组织好通风,防止不良小 气候产生,

6.1.3局址内应有畅通的雨水排水系统,并应符合下

1.局址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措施。 2.局址内为无组织排水时,场地应高于局址周围地面的高程, 并有不小于0.2%的排水坡度,且应考虑出水的通畅。 3.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 4.室外地面优先采用透水地面,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 于40%。

1:除营业厅外,通信建筑不宜临街开门。局址周围宜设置围 墙,并设置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 2.通信建筑位于城市主要千道侧时,该侧宜设金属栅栏围

墙,或底层外窗设置金属栅栏,并采取设置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等 其他安全措施。 3.海缆登陆站、微波站、卫星通信地球站的围墙高度,不宜低 于 2.2 m。 6.1.5微波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通信地球站的总平面设计图 上应有表明指北(N)方向为真北的标志,并注明建北(或磁北)与真 北的夹角。

1.交通流线应清晰,内外人流、车流与物流合理分流,防止交 叉干扰,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宜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可供军 辆和人员通行的与城市道路相连的通路和出口。 2.局址内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 3.消防车通道与建筑物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防火规范的 规定。 4.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符合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 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5.人员较多的通信建筑主要出入口附近应留有一定面积的室 外平坦空地,以利于人员安全疏散。 6.营业厅宜结合城市规划要求设置用户停车位

6.营业厅宜结合城市规划要求设置用户停车位。 6.2.2局址内道路宽度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局址内车行路面的宽度不应小于4.0m,在主要出入口处 可适当加宽路面宽度。 2.人行路面的宽度不应小于1.5m。 3.路面应选用耐久和不易起灰的材料。 6.3其他技术要求

6.2.2局址内道路宽度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局址内建筑密度置为25%~35%,最大不宜超过45%;临 时性建筑物不列人建筑密度的计算内。 2.局址内扩建或改建时的建筑密度,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6.3.2局址内绿地率应满足规划、安全、消防的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局址内应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不 散布花絮的植物。 2.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 用包含养、灌木的复层绿化。 3.易发生火灾及散发烟灰的建筑物四周宜种植阔叶树。 4.可合理采用屋顶绿化等方式。

6.3.4局址内设置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满足规划、安全

7.1.1通信机房的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布局应满足工艺规模容量及新技术发展的要求,充分 考虑通信设备安装及维护的方便,并从层高、内部交通、消防、建筑 构造、楼面荷载等方面为远期生产房间的扩充与调整创造条件。 各层平面应具有通用性、兼容性。 2.应合理控制通信建筑的体型系数。通信机房应采用矩形平 面,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安装数量,不应采用 圆形、三角形平面等不利于设备布置的机房平面,在满足消防等要 求情况下,应加大标准层面积。 3.通信机房内不宜设置隔断,以提高建筑面积的有效利用率。 近期只安装部分通信设备时,可将未装机部分进行临时性分隔,但 应采取措施保证临时分隔在后期改建拆除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 转,并应按照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满足 近远期要求。 4.通信机房的室外机平台宜紧临机房设置,不宜设在西向;室 外机平台宜开敬。 7.1.2安排各类通信机房楼层时,应考感所安装设备之间的功能 关系及合理的丁艺流程和走线路由,使其便利、顺畅、便于使用和 维护管理。 7.1.3通信机房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应布置易产生积水的

7.1.4机房内机房专用空调的加湿进水管一侧宜设

7.1.6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设备用房等。通信建筑内 的冷冻机房、通风机房、水泵房、电缆充气控制室等一些有较大噪 声的房间,宜设于地下室内或在室外单设。上述房间应采取隔震 和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生产房间的于扰,以符合环保要求。 7.1.7少人或无人值守的通信机房按大空简设计时,其室内任何 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7.2.1通信机房的层高,应由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结构层、建筑 层、风管(或下送风架空地板)及消防管网等高度构成。 7.2.2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应由通信设备的高度、电缆槽道和 波导管的高度、施工维护所需的高度等综合确定,应符合表7.2.2 的规定。

表7.2.2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值

7.2.3楼层层高宜由主机房的层高来确定。与主机房配套的生 产房间和辅助生产房间的层高,不宜另定层高要求。 7.2.4工艺设计时作为后期发展用的房间或为适应后期通信设 备有可能改变的生产房间的净高,可参照表7.2.2的净高要求进 行设计。

7.3.1通信建筑的造型和室内外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通信建筑造型应满足工艺要求。造型和立面设计应力 求简约、大方,不应大量使用装饰性构件。通信建筑不宜设置大面 积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幕墙,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外 装修应选用实用、耐久且经济的材料,做到构造简单、方便施工、节 约投资。 2.外墙装修及外保温应满足国家有关防火方面的规定。 3.通信机房的室内装修设计,应满足通信工艺的要求和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装修材料应采 用光洁、耐磨、不燃烧、耐久、不起灰、环保的材料。除作为空调回 风道使用外,通信机房不应设吊顶。 4.通信机房的墙面和顶棚的抹灰、涂料,应按建筑有关设计及 施工规范中规定的中级标准要求设计。 7.3.2通信机房楼地面、墙面、顶棚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YD/T 754《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的规定。 7.3.3安装通信设备的机房采用下送风架空活动地板时,应有防 静电措施;在有抗震要求的情况下,其支脚应满足抗震要求。原楼 地面面层可不做防静电处理,应采取水磨石、水泥抹面刷地板漆等 措施保证其平整、光滑、不起尘。

1.应有足够的牢固性和耐久性,并应考虑在房间使用过程中 减少灰尘的渗人、存积和飞扬。 2.为防止因楼层或区域温差而引起的表面结露、滴水现象的 发生,通信机房的围护结构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3.与生产无关的各种垂直和水平方向设置的给、排水管道不 得穿越生产机房。 4.通信机房的楼板内不宜理设任何管、线。 5.通信电缆与动力馈电线应分设在不同的走线孔洞(管 井)内。

1:应有是够的牛固性和耐人性,开应考虑在房 减少灰尘的渗人、存积和飞扬。 2.为防止因楼层或区域温差而引起的表面结露、滴水现象的 发生,通信机房的围护结构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3.与生产无关的各种垂直和水平方向设置的给、排水管道不 得穿越生产机房。 4。通信机房的楼板内不宜埋设任何管、线。 5.通信电缆与动力馈电线应分设在不同的走线孔洞(管 井)内。 7.4.2穿过围护结构或楼板的电缆孔洞及管井,应采取防火、防 水等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参照CECS154《建筑防火封堵 应用技术规程》和有关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的技术要求。 2.通信机房中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应综合考虑贯穿物类型 和尺寸,贯穿孔口类型、尺寸和环形间隙的大小,以及机房环境温 度、湿度条件、防水要求、稳定性要求等因素,选择合理的防火封堵 组件。 3.防火封堵组件应保持本身结构的稳定性,并应具有良好的 密烟效果;在潮湿部位宜采用具有较好耐水性能的防火封堵组件。 4.防火封堵应满足消防组件的最大填充率要求。

水等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参照CECS154《建筑防火封堵 应用技术规程》和有关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的技术要求。 2.通信机房中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应综合考虑贯穿物类型 和尺寸,贯穿孔口类型、尺寸和环形间隙的大小,以及机房环境温 度、湿度条件、防水要求、稳定性要求等因素,选择合理的防火封堵 组件。 3.防火封堵组件应保持本身结构的稳定性,并应具有良好的 密烟效果;在潮湿部位宜采用具有较好耐水性能的防火封堵组件。 4.防火封堵应满足消防组件的最大填充率要求

7.5楼梯、电梯、走道

7.5.1通信建筑内楼梯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 的要求。 2楼梯间设计应满足相关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3.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应上下一致,宜靠外墙并自然 采光。 4.多层通信建筑内无货梯时,应设一部兼供搬运设备的楼梯

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5m,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8m,楼梯平台 段净高不应小于2.2m,不应采用螺旋楼梯,楼梯间的门洞宽 应小于 1.5 m,门洞高度不应小于 2. 3 m。

7.5.2通信建筑内电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层通信建筑内应设置可供运送通信设备用的电梯,该 可与消防电梯或客梯兼用。 2.多层通信建筑内可设置供运送通信设备用的电梯。 3.电梯轿厢净尺寸、载重量及梯门尺寸应根据通信建筑内 大设备的重量及尺寸考虑。

7.6.1通信建筑门窗应采用高效节能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框材 料、高效节能门窗。门窗的材料、尺寸、功能和质量等应符合使用 要求,并具有耐久、节能、密封、隔声、防尘、防水、防火、抗风、隔热、 防结露等优良性能,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等建筑门窗产品 标准的规定,应达到GB/T71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 能分级及检测方法》中规定,隔声性能达到GB/T8485《建筑门窗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中II级以上要求。门窗与墙 体应连接牢固。 7.6.2安装通信设备及通信电源设备的房间门应根据其室内最 大设备的尺寸确定其门洞宽度及高度:门洞宽度不宜小于1.5m, 门洞高度不应小于2.3m,门宜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房间的门可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宜小于0.9m。 7.6.3对常年需要空调且无人值守的通信机房不宜设外窗,必要 时可设双层密闭窗中空玻璃窗:有人值守的通信设备用房及业务

7.6.6设置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通信机房,其围护

的耐火极限及充许压强应按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 要求设计。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承受内压的充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7.6.7底层的外门窗宜采取安全措施。

7.7.1通信建筑的屋面构造,除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 等性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屋面隔热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采用铺设保温层、倒置 式屋面,设置架空层或空气间层、屋顶绿化等措施。 2.屋面保温层宜选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导热系数小、有一定强 度且长期漫水不腐烂的材料。 7.7.2平屋面宜按上人平屋面进行设计。屋面需安装微波天线 (包括轨道)、微波天线塔、移动通信塔(杆)、空调室外机或冷却塔、 水箱、工艺孔洞时,应考虑上述设备的荷载和防水、防漏构造措施。 7.7.3有组织排水屋面的雨水管,应设置在室外,不宜埋于墙 (柱)内,不应在通信机房内通过。无法避免在通信机房内通过时, 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7.7.1通信建筑的屋面构造,除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 等性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屋面隔热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采用铺设保温层、倒置 式屋面,设置架空层或空气间层、屋顶绿化等措施。 2.屋面保温层宜选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导热系数小、有一定强 度长期漫水不腐烂的材料

7.7.4屋面保温层应采用轻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材料。

筑的围护结构及屋面系统传热系数(K)的限值宜符合GB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7.7.5设在屋面上的天线杆塔,应满足工艺、结构强度、变形和稳 定性要求,并应符合航空部门的有关规定。

7.8地下电(光)缆进线室

式;可优先选择半地下室,其地面埋深不小于室外地坪1m。进练 室宽度,采用单面铁架时不得小于1.7m、双面铁架时不得小 m。

7.8.5电(光)缆进线室地板和四周墙体应具有良好

7.8.6电(光)缆进线室应设置电(光)缆上线槽洞。电(光

7.8.6电(光)缆进线至应设直电(光)缆上线槽洞。电(光)缆上 线槽洞与电(光)缆之间的空隙应采用相同耐火极限的防火封堵材 料进行有效封堵,

7.8.7电(光)缆进线室不宜通过其他管线;无法避免时,应对

过进线室的其他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严禁通过燃气管线和高压电 缆线。电(光)缆进线室不应作为通往其他房间的走道使用。

7.8.8 电(光)缆进线室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防火规范的 规定。

7.9.1选用阀控式蓄电池时,楼地面、墙面、顶棚面、门窗、通风等 可按通信机房的要求设计。 7.9.2蓄电池室的外窗,应采取措施避免太阳直射光照射蓄 电池。

7.10 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房

7.10.1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房宜分为客户区、互联网设备区与电 源设备区: 1.客户区包括客户操作室、监控室、测试室以及客户接待室、 休息室。 2.互联网设备区包括核心设备机房和托管机房,托管机房又 可分为普通客户托管区和VIP客户托管区。 3.电源设备区包括UPS室、发电机房、高低压变配电室等辅 助生产用房。 4.机房规模可按客户区所需的比例,并根据通信设备机柜的 数量测算其使用面积。 7.10.2平面设计应根据规模要求划分功能分区,并符合下列 要求: 1.客户区和互联网设备区宜相对独立设置。 2.核心机房与托管机房因使用权不同,中间宜采用适当措施 分隔,便于管理。 3.客户区应设在交通方便,采光通风良好的位置。客户操作 室和监控室应紧邻托管机房,便于客户工作人员对通信设备的管 理和实时监控。 7.10.3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房宜设置方便客户使用的客梯,并与

货梯分开,且首层宜有独立的出口。 7.10.4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房的不同功能分区间应设有门禁系 统,以确保机房的安全。

.11.3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1.3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7.11.5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7. 12. 4)

7.13.1直辖市、省会城市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服务范围 及业务量等因素,设立一个或多个综合营业厅。

7.13.2营业厅不应与生产性通信建筑合建。 7.13.3营业厅应由营业用房和服务管理辅助用房两部分组成 通信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定其建筑面积标准: 1.营业用房由直接为用户服务的营业大厅、新业务演示厅、用 户终端设备展示厅和销售维修部、业务宣传电子显示装置、控制 室、大客户和重点用户业务洽谈室等组成。 2.服务管理辅助用房由用户终端设备和票据等储存室、营业 厅工作人员更表间、卫生间、饮水休息室以及营业服务管理人员工 作室等组成

7.14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7.14.1发电机房设计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符合YD5167 《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消噪音工程设计暂行规定》的规定,采取隔 击、隔震措施,其噪声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不应超过GB3096《声环 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发电机的排气管出口处应采取消声措施。 2.发电机基础底面与垫层之间应填减震材料,基础四周应设 缝宽不小于50mm的隔震缝。油机减震装置符合要求时,可不设 隔震缝。 3.发电机房的围护结构、外门窗应采取隔声措施。 4.发电机房的进(出)风口应有不同的朝向,其面积应计算确 定,并采取吸声消噪措施。 5.沙尘地区应采取防尘措施。 7.14.2发电机组安装在主楼地上楼层时,发电机房内应设置专 用进出通风管道、排热、排烟、供水、减少噪声外泄、防漏油和防震 等设施,以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并应考虑机组施工搬运的方便。发 电机组安装在主楼地下室时,除应满足地上楼层的上述要求外,地

下室还应采取防潮、防水、排水等措施。在易受洪水淹灌地区,重 要通信建筑的发电机组应避免设置在地下室最底层。

下室还应采取防潮、防水、排水等措施。在易受洪水灌地区,重 要通信建筑的发电机组应避免设置在地下室最底层。 7.14.3发电机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7.14.4发电机房的内墙面和顶棚DZ/T 0280-2015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技术规程,应采取吸声措施。其地面应 平整、耐磨、光滑、易于清洁油污。 7.14.5外门尺寸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并向外开启。出人口应设 置坡道。 7.14.6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计除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向列

7.14.6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计除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7.14.6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计除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外,迁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人于7m的配电至应任两端设一 平可外 开启。 2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必要的设施,防止雨雪和小动 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 3.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7.15.1柴油库储油设施可分为三类:直埋式储油罐、地下柴油库 及地上柴油库。柴油库宜采用直埋式储油罐或地下柴油库。 7.15.2采用地上柴油库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防火间距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7.15.3当采用地下柴油库时,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通风及防 漏油措施。 7.15.4直埋地下的柴油卧式罐宜采取防漏油措施,当单罐容积 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 间距可按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减少50%;总储量小于等于15m的 柴油储罐,当直埋于一、二级建筑物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0m

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 甲级防火门;储油间应设置防止事故时油品外溢的门槛。 7.16通信基站机房 7.16.1通信基站机房设计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JB/T 11523-2013 空调与冷冻设备用油分离器,还应符合基础 设施共享共建的精神和YD/T2198《租房改建通信机房安全技术 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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