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50-2013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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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50-2013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过生产设备部件的中心孔轴的

2. 0.9 中心高线

DB41T 2075-2020 校准实验室样品流转通用要求center high line

光缆或光缆元件生产时,其轴线在生产线上高度相等的运 路线,也是高度相等的中心线。

2. 0. 11 主机

生产线设备中起主要作用的设备。

2.0.12双向螺旋反向角

生产光纤单元或绞合光缆元件时,生产设备绞合头上某一点 沿单方向旋转到某点后反向旋转时所旋转的角度,又称SZ反向 角。

3.0.1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流程应按本规 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3.0.2生产设备中转库或暂存场所的有效空间高度、门的高度及 宽度应能满足储存设备最大外包装箱及搬运工具的出人要求,地 面应平整且满足搬运最重设备的何载要求。 3.0.3 生产设备存放地应留有设备出库时叉车等搬运工具通道。 3.0.4 小型精密生产设备应存放在器材架上,不得堆叠。 3.0.5 生产设备不得与腐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一起。 3.0.6安装光纤着色机等有局部排风要求的车间,开设排风孔洞 及废气排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职 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23的有关规定。 3.0.7光纤着色厂房应有保温、保湿及保洁基础措施,宜有空气 调节设施,应能使环境温度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 45%~75%。 3.0.8光纤二次套塑厂房应有保湿措施,宜使相对湿度保持在 45%~75%。 3.0.9当安装场所为普通水泥地面时,绞合生产线等重大型设备及 龙门架等有悬梁的地方应进行荷载计算或确认,并应设加固基础。 3.0.10二次套塑及护套生产线应设置冷却水循环系统。水、气 等有压管道应根据压力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泄漏措施,气管应有过 滤措施。 3.0.11厂房地面上的沟、槽应处理干净,地面应平整且能满足叉 车搬运最重设备的荷载要求。 3.0.12起重工、焊工、电工应持证上岗。

3.0.1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流程应 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3.0.2生产设备中转库或暂存场所的有效空间高度、门的高度

4.1.1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施工前应准备下列技术资料: 1 生产设备安装平面图; 2 生产设备的运行、维护技术文件及设备安装技术参数,生 产设备的安装技术参数表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 设备二次配管配线图; 地面管线图,场地承载、管道、线路资料及特殊地基基础资料; 5 施工方案。 4.1.2安装工程施工所用的仪器仪表应在计量合格期内,起重机 等特殊装冬应在检定合格周期内

4.1.1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施工前应准备下列技术资料:

4.1.3除通用设备机具外,还宜配备下列专用机

13t叉车、2t液压搬运车、吊车; 2勾头搬手、电钻、电锤、细线、线锤、0.5mm~0.8mm细钢 丝、码; 3千分表、百分表、精度不劣于1r/min的转速表、精度不劣 于1A的钳形电流表、精度不劣于1℃的温度计、精度不劣于1N 的动态张力计、精度不劣于1°的角度尺、水平测量仪、激光笔。 4.1.4安装施工材料应经检验合格。

设备安装平面图标出,安装基准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 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4.3.1光缆厂生产设备开箱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派代表 参加,进口设备开箱时还应有设备厂商或其代理商参加。 4.3.2生产设备开箱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3.2生产设备开箱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与装箱单一致,包装箱 是否有锈蚀或破损现象,当有破损等异常时应影像取证及记录; 2确认包装箱外观一切正常后,应使用专用撬杆撬开木箱顶 盖开箱; 3应检查箱中的设备及附件是否与装箱单上的数量和名称 一致; 4 应检查随机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是否齐全; 5应检查主机、附属设备及零部件是否齐全或损伤,并宜由 各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和保管; 6开箱检验后应填写设备开箱记录,设备开箱记录表可按本 规范附录C表C.0.1的要求填写。 4.3.3光缆厂生产设备起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索捆绑位置应避开仪表及结构脆弱部位; 2应防止设备倾斜、坠落; 3吊车吊臂运行范围及外侧2m内、行车运行路线两侧2m 以内不得站人; 4生产设备起吊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HG20201的有关规 定。

1吊索捆绑位置应避开仪表及结构脆弱部位: 2应防止设备倾斜、坠落; 3吊车吊臂运行范围及外侧2m内、行车运行路线两侧2m 以内不得站人; 4生产设备起吊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HG20201的有关规 定

的室外搬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叉车搬运设备时,全过程应平稳,不应产生撞击; 2用手动液压搬运车搬运时,起步、停车应平稳,行车速度宜 均匀,两侧宜有搬运人员全程扶持和监视设备位移。 4.3.5对含有灯管等易损易碎装置的设备,搬运过程中易损易碎 部件应予保护

1固定生产设备用孔和管线用孔应在地面预定位置上打出; 2需要安装负荷分散板的设备,负荷分散板应按安装平面轮 郭线预先设置; 3生产设备应按安装平面轮廓线沿安装基准线将各部件摆 放到位; 4生产设备的主机中心等高线应按安装基准线确定,高度宜 为1000mm±100mm; 5生产设备的部件中心高线需调整到主机中心等高线上时, 调整充许偏差宜为土1mm。 4.4.2光纤着色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体式光纤着色机柜体框架就位后宜在框架底部与地面 接触处设置防振胶垫。柜体框架垂直应以保证固化炉光纤进出口 光圈调节板中心线为垂线进行调整,柜体水平应以收放线板底部 平板为基准面调整。 2分体式光纤着色机应以一台光纤固化炉进出口光圈调 节板中心线为基准线,调整其他固化炉进出口光圈调节板中心 线、光纤放线导轮进出线、油墨涂杯出口孔中心线、牵引装置入 口导轮轴中心线,应与调整基线重合。各部件找正调平后应采 用螺栓固定。 4.4.3光纤二次套朔生产线的安装应包括负荷分散板 挤朔机

光纤放线装置、水槽、辅助牵引和收线装置的安装。挤塑机应作为 主机,安装应从挤塑机开始向两端延伸。各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 列要求: 1挤塑机机头中心孔轴线应作为中心等高线,机体部件水平 应以挤塑机底座或机头左右出口作为部件水平基准面; 2光纤绞合头中心孔轴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光纤放线 柜出线导轮应均匀对称地分布在安装基准线附近,放线路径应无 重叠或交文; 3热水槽和冷水槽中心高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冷水槽 中心线应按套管在主牵引轮盘轴向偏移量进行调整; 4辅助牵引的牵引中心线应与冷水槽中心线的后向延长线 重合; 5套管收线装置中心高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平行线上且 应在中心等高线与安装基准线构成的平面内; 6各部件安装完成并找正调平后,需在地面固定的部件,宜 用螺栓固定。 4.4.4光纤不锈钢松套管生产线的安装应包括不锈钢管成型台 光纤放线装置和牵引装置的安装。不锈钢管成型台应作为主机: 安装应从不锈钢管成型台开始向两端延伸。各部件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要求: 1不锈钢管成型台的中心线应作为中心等高线; 2光纤绞合头中心孔轴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光纤放线 柜出线导轮应均匀对称地放在安装基准线附近,放线路径应无重 或交叉; 3牵引轮的牵引中心高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平行线上; 4不锈钢松套管收线装置中心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平行 线上且在中心等高线与安装基准线构成的平面内; 5不锈钢管收线盘、探伤仪探头装置、拉拔装置及相关的张 松共照主酬

1不锈钢管成型台的中心线应作为中心等高线; 2光纤绞合头中心孔轴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光纤放线 柜出线导轮应均匀对称地放在安装基准线附近,放线路径应无重 或交叉; 3牵引轮的牵引中心高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平行线上; 4不锈钢松套管收线装置中心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平行 线上且在中心等高线与安装基准线构成的平面内; 5不锈钢管收线盘、探伤仪探头装置、拉拔装置及相关的张 力轮装置、主成型台装置、钢带放带架装置应安装在同一直线上;

6激光焊接装置应放在成型台上,激光焦点应调整到不锈钢 松套管焊缝上; 7各部件安装完成并找正调平后,需在地面固定的部件,宜 用螺栓固定。

4.4.5绞合生产线的安装应包括负荷分散板、绞合装置和牵

T合表直中心抽线应作为中 2对双向螺旋绞合的绞合生产线,扎纱装置扎纱轴线及牵 引装置的牵引中心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收线架中心线应调 整到中心等高线的平行线上; 3光纤松套管放线装置出线导轮应对称地分布在安装基准 线两侧,放线路径应无重叠或交叉: 4加强件放线盘和张力控制装置的导向轮的中心线应调整 到中心等高线的平行线上; 5对采用多级单向螺旋绞合的绞合生产线,多个绞合装置的 轴中心线应一致并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 6绞合装置采用地轴传动时,地轴的中心线应调整到中心等 高线的平行线上; 7各部件安装完成并找正调平后,绞笼和牵引装置应采用预 埋地脚螺栓固定,螺栓露出基础的长度应为底板、垫片、弹簧垫、螺 母的总厚度加1/2螺栓直径;拧紧地脚螺栓应在混凝土达到75% 以上强度后进行。

4.4.6护套生产线的安装应包括负荷分散板、挤塑机、中心

放线装置、水槽、辅助牵引和护套收线装置的安装。挤塑机应作为 主机,安装应从挤塑机开始向两端延伸。各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 列要求: 1挤塑机机头中心孔轴线应作为中心等高线,机体部件水平 应以挤塑机底座作为部件水平面进行调整;

1挤塑机机头中心孔轴线应作为中心等高线,机体部件水平 应以挤塑机底座作为部件水平面进行调整:

2扎纱或充油等辅助设备的中心轴线应调整到主机中心等 高线上,中心元件放线架应按张力导轮进口端中心线确定放线架 中心位置; 3水槽中心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上,采用双层水槽时应以 缆芯初次冷却段的中心线为基准进行调整; 4牵引和收线单元应按技术文件要求调整水平和垂直,牵引 中心线应与冷水槽出线端的后向延长线重合,收线张力架和收线 架中心线应调整到中心等高线的平行线上; 5各部件安装完成并找正调平后,需在地面固定的部件,宜 用膨胀螺栓固定;采用地轨式收放线应按要求做好基础。

4.5.1二次配管配线应包括下列内容: 1从各种给排水系统的一次管道至设备接口之间的配管; 2从氮气、压缩空气系统的一次管道至设备接口之间的配 管; 3从各种排风系统的一次管道至设备接口之间的配管; 4 从生产动力终端配电柜至设备电源接口之间的配管配线 4.5.2 二次配管配线作业应在设备找正调平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4.5.3 二次配管配线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安全环保要求。 4.5.4管线排列应整齐美观、走向合理、便于维修,不得在设备操 作面布线设管。 4.5.5当管线穿越吊顶、壁板或地板需开洞时,开洞位置应避开 梁、柱、主龙骨及风口。开洞应用开孔器,不得凿或用火焰切割。 4.5.6管线安装完成后,可采用不锈钢、铝、硬聚氯乙烯或镀锌密 封件封堵洞口空隙并用硅胶密封。 4.5.7碳钢支架、吊架应采用镀锌材料,切割端面应做防锈处理。 4.5.8不锈钢管与碳钢支架、管卡之间应分别设置隔离垫和隔离

4.5.8不锈钢管与碳钢支架、管卡之间应分别设置隔离垫和隔离

4.5.9生产设备、电气配管的接地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4.5.10设备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

1施工中进行焊接等产生烟及明火作业时,应取得用户单位 签发的动火许可证及动用消防设施许可证; 2生产区与安装区之间应采取临时隔离措施; 3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应设置危险警示标 志; 4电气接线前必须在厂房明显位置设安全告示标志; 5配管从在用管连接到新安装设备时,应从在用管的预留阀 门接至设备相应接口,不得在在用管上新开三通接管; 6配管从停用配管连接到新安装设备时,应排尽阀后所有管 内介质,介质应排至室外安全场所。

4.5.13所有连接电缆两端应按电气设计文件的要求标记缆号和

4.5.14采用软管连接的水管、气管应满足相应介质的压力要求, 且接头安装应牢固。

4.5.14采用软管连接的水管、气管应满足相应介质的压力要求,

4.5.15水管不得与电线设于同一桥架内

4.6.1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应在生产设备安装及管线配接完成后 进行,并应形成记录,记录表格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要 求填写。

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但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要求,其中安全 项目应全部检验。

1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2设备安装质量记录。

1设备安装的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钢皮尺检查。 2设备外观应无损伤。 检验方法:感观法。 3地脚与基础应紧固牢靠,防位移、防倾倒的设置方向应正 确。 检验方法:对照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目测和用小榔头轻击压 板检查。 4中心等高线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4.1条第4款的规定 检验方法:用直尺测量。 5设备部件中心高线与中心等高线的安装偏差应符合本规 范第4.4.1条第5款的规定。 检验方法:以主机头中心高线为基准,用精度不劣于0.02mm 的游标卡尺测量。 6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 7工作电压为380V的设备机壳与其电动机任意供电相之 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2,电气强度不应小于1000V。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 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的有关规定。 8接地连接应正确、可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目测并测量接地电阻。 9给水管、排水管、氮气管、压缩空气管、排气装置及电线电 缆管的布置和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目测检查,并进行加压测试。

5.1.1生产设备调试应在设备安装和二次配管配线完成并经检

5.1.5生产设备各部件应连接牢固。

5.1.7电源应符合生产设备要

5.1.8车间各项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均应能正常运行。

5. 1.9开机前开关及断路器均应处于关闭状态。

5.2.1生产设备调试可分为单机调试、空载运行和负载运行,调 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触碰除静电装置的放电环(针、棒)及动力电端子或裸 露部分; 2生产设备的电容性负载,在断电后进行调试时,高压部件 应采取放电措施并确认放电完成后才可触碰。

电机通电试运行,调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系统的调试应先对主控部分进行通电试运行,后逐 对分部件进行通电调试; 2排线节距及收线张力等工艺参数应根据光缆产品生产需 要进行设置; 3单机电机应在工艺参数设置完成后进行通电联动调试。 5.2.3生产设备的空载运行应在单机电机运转正常并连通启动 设备所有部件后进行。 5.2.4报警功能、急停刹车功能以及各环节间的反馈应工作正 常,联动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有挤塑机的生产线,应待挤塑机机头加热后再进行微调; 2不锈钢松套管生产线的激光焦点应调整到松套管焊缝上 调试时应配戴激光防护镜。 5.2.5负载运行应在空载运行正常后进行。 5.2.6负载运行时,从启动到最高工作速度或从最高工作速度到 停机,过程应平缓过渡。 5.2.7负载运行应包括生产原料投入与测量生产设备运行参数: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原料应在生产设备降至低速后投入; 2生产设备运行参数应在运行稳定后测量并判定是否符合 技术文件要求。

5.3.1光缆厂生产设备性能检验应在设备负载运行完成后进行, 并应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要求 填写。

5.3.2光纤着色机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于1r/min的转速表直接测量。 2收放线张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用精度不劣于1N的动态张力 量

5.3.3二次套塑生产线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最大生产速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将电机调至最大速度后用精度不劣 于1r/min的转速表测量。 2SZ反向角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标记SZ绞合装置上任一点,观测其 换向点,等待下一个换向点,再做一下标记,然后应用精度不劣于 1的角度尺测量其角度,即为SZ反向角。 3光纤余长控制范围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将一段光纤松套管平行放在V形槽中,两端适当 余出并拉直,在两端将松套管垂直切断。将切断的松套管从V形 槽中取出,任意抽出其中的一根光纤再放回V形槽中并拉直,光 纤的一端和V形槽的一端对齐,测量另一端比V形槽长出的长 度。计算光纤长出的部分占松套管的百分数,此百分数即为光纤 余长。 4光纤收、放线张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用精度不劣于1N的动态张力仪测 量。

1最大生产速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将电机调至最大速度后用精度不劣 于1r/min的转速表直接测量。 2SZ反向角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标记SZ绞合装置上任一点,观测其 换向点,等待下一个换向点,再做一下标记,然后应用精度不劣于

1°的角度尺测量其角度,可连续做三次取平均值,即为SZ反向 3光纤收、放线张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将电机调至最大速度后用精度不 于1N的动态张力仪测量。

5.3.5绞合生产线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取人生厂速度应付 自拍成文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将电机调至最大速度后用精度不劣 于1r/min的转速表测量。 2绞合头最高转速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用转速表测量绞合头单方向旋转的 最高转速即为绞合头最高转速。 3绞合节距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取一段经该成缆机绞合后的缆芯,应用精度不劣于 1mm的钢直尺直接测量单个螺旋的距离即为绞合节距。 4SZ反向角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观察绞合头上某一点沿单方向旋转时 所转的圈数,该圈数与2元的积即为SZ反向角。 5收线张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用精度不劣于1N的动态张力仪测 量。

1最大生产速度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将电机调至最大速度后用精度不劣 于1r/min的转速表直接测量。 2中心元件收、放线张力应符合相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负载运行时,应用精度不劣于1N的动态张力仪测 量。

6.0.1工程验收应在设备试运行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形成工程 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要求填写。 6.0.2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设备供货商应参 加。 6.0.3当生产设备安装工程、设备二次配线安装工程不符合质量 要求或工艺技术指标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要求处理: 1 经返工返修后的生产设备应重新进行验收; 2返工返修后经检验能满足要求时,可按协商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要求填写。

图A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艺流程图

附录B生产设备安装技术参数表B生产设备安装技术参数设备名称型号用途主体尺寸主要部件尺寸前后左右维修空间水平度微振基础设施地基要求电压(V)相数功率(kW)接地电阻(2)电源性质温度(℃)压力(MPa)流量(L/min)冷却水纯度压力(MPa)压缩空气或氮气排风排气其他要求注:本表是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技术参数的通用表格,针对具体设备时可选择填写。.19:

表C.0.1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C.0.2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表C.0.2规定的内容。表C.0.2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名称生产设备平面布置图号设备型号名称出厂编号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序号检验项目验收要求施工单位检查用户单位验收1平面位置2设备外观3底脚固定及基础稳定性4中心等高线5设备水平度、垂直度6安全防护设施7电气安全电源危险图示电源接地图形标志10管、线接地11管、线布置和走向12施工单位检查结果评定项目检验员:年月日用户单位验收结论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21:

C.0.3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报告应包括表C.0.3规定的内容。

表 C.0.3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报告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茶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产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23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1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 《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HG2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

议,参加审查会的有14个单位的16名专家和代表。与会专家和 代表对规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对规范的内容逐条地进行了 审查。审查会专家认为本规范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一致通过了 本规范的审查。 报批阶段:审查会后,编制组根据审查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和建议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 电子行业的实践经验,广产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施工 等单位的意见。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 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 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总则 (31) 3 基本规定 (32) 4 安装工程施工 (33) 4.1 施工准备 (33) 4.2 定位放线 (33) 4.3 开箱与搬运 (33) 4.4 安装 (34) 4.5 二次配管配线 (35) 4.6 质量检验 (37) 5 调试及试运行 (38) 5. 1 调试准备 (38) 5. 2 单机及联动调试 (38) 5.3设备性能检验 (39) 6 工程验收 (40)

.U.1生产设备的最大特点是在安装调试元成后验收,对生产设 备本身质量的好坏只能靠所生产产品质量的好坏来衡量,生产设 备只有安装调试好后对用户来说才是一个有用产品。现在有些光 缆生产设备的安装是安装公司独立进行的,这就更需要将安装调 试及验收程序规范化并制定为国家标准。光缆生产设备比电缆生 产设备要求高,制定本标准很有必要。 1.0.2光缆生产设备当前总体可分为光纤着色机、光纤二次套塑 生产线、光纤不锈钢松套管生产线、绞合(成缆)生产线及光缆护套 挤出生产线。还有光纤复绕机或筛选机,但它们多数与光纤着色 机一体化或结构类似,它们的安装调试程序也与光纤着色机基本 相同,或者说光纤看色机具有代表性。为便于描述,本规范只规定 了光纤着色机的相关要求。同样,光纤紧包生产线与光纤松套管 生产线安装调试程序也基本相同,由于松套管生产线较复杂,本规 范统称为二次套塑生产线并在规定安装程序时着眼于松套管生产 线。有的护套挤出生产线还含有金属带纵包装置,但安装调试方 法基本上是相同的,本规范没有再细分。 1.0.3环保节能应体现在每个环节。合理选择通风排气管道、安 装施工时及时清理残存物等都是环保的体现,电气装置配置合理、 水循环利用等都是节能、节水的体现。生产设备的安装质量影响

装施工时及时清理残存物等都是环保的体现,电气装置配置 水循环利用等都是节能、节水的体现。生产设备的安装质量 到设备的性能、维护管理、安全运行及操作等。这些要求是 作理念,贯穿到每一环节但文难以量化,所以本条提出原则要

致因设备存放混乱而增加损坏的风险或造成出库不便。这些条件 都是根据生产设备的特征及实际操作时可能发生的情况而定的。 3.0.6光纤着色机等有局部排风要求的生产设备,一般是在墙壁 或天花板等适当位置开洞,洞口朝外,洞口大小应与排风管道相适 应。 3.0.7光纤着色时,环境湿度过低容易产生静电,过高则有水汽, 这都会影响看色效果,所以应有保温、保湿及保洁基础设施。该基 础设施一般是特制门窗或内设围墙等。本条规定保持的环境温 度、湿度都是经验值,但也是一般的标准环境。

3.0.7光纤看色时,环境湿度过低容易产生静电,过高则有水 这都会影响着色效果,所以应有保温、保湿及保洁基础设施。该 础设施一般是特制门窗或内设围墙等。本条规定保持的环境 度湿度都是经验值,但也是一般的标准环境。

消低,且其对温度的要求范围较宽,虽说也有一定的要求但不需 象光纤着色车间那样设置特殊设施,生产时采用空调等灵活机 的方法即可。同光纤着色环境一样,本条规定的环境湿度也是 验值,且与一般的标准环境适应

3.0.9绞合生产线等重大型设备可以设地下地基,也可在地面

预埋地脚螺栓并灌封水泥固定,但需要预先设置加固基础,

4.1.1本条列出了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技术文件。

1.1本条列出了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技术文件。 录B给出了提供设备安装技术参数的表式,其中所列项目不尽 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4.1.3通用设备安装机具一般是指普通扳手、钢丝钳、万用表及试

所用的扳手和冲击电钻等工具的规格可能有几种,但也都是 一些常备常用规格,标准中不宜规定,所以本条没有规定工具的规 格。考虑到叉车和液压车并非常用且规格可能有多种,为简化准 备,本条规定了叉车和液压车规格。考虑到室内用吊车规格常用 的只有一种,所以本条没有规定规格。 4.1.6生产设备安装时可能会产生很多灰尘,所以对配电柜等变 配电设施采取防尘保护是有益的。

4.2.1安装基准线是安装设备时必备的一条线,所以本规范明确 规定。

4.3.1本条规定是为了明确责任,所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派代表参加检验

4.3.2本条规定是一般机电设备开箱检验的通用要求。

4.3.3对本条说明如下

4.3.3对本条说明如下:

发生倾斜、跌落,所以予以明确规定; 3考虑光缆生产车间设备间隔较大,人员流动大,吊装设备 时人员在吊车或行车运行范围内走动是很有可能的,而光缆生产 设备是重大型设备,一旦从吊车或行车上落到人身上将发生严重 后果,所以本款作为强制条款,规定的2m范围是考虑到吊车吊钩 的长度及起吊的生产设备高度不超过2m提出的。 4.3.4本条是通用性要求,光缆生产设备一般都是重大型设备 如产生冲击、碰撞现象,危害将非常严重,所以予以明确规定并强 调搬运应平稳,行车速度宜均匀。 4.3.5含有灯管等易损易碎装置的设备主要是指着色机和不锈 钢松套管生产线。这些易损易碎装置,有的在设备出广时安装到 位,有的则出厂时不安装。

4.4.1为便于运输,有的设备的易损易碎配置(如灯管等)出广时 不安装到位,所以本条提出将所有配件安装到位。中心等高线是 从生产的角度提出的,是一条抽象线,设备安装时可以用一条实线 辅助,也可用激光笔等方法辅助。以挤塑设备(二次套塑生产线及 护套生产线)为例,中心等高线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中心等高线示意图 A一中心等高线;B一光纤绞合架;C一绞合架绞头中心孔;D一挤塑机;

中心等高线高度是按生产工艺确定的适宜高度,本条规定的 等高线高度是对所有生产设备而言,给出的偏差是不同生产

设备的偏差,对具体生产设备的中心等高线是确定的,不是同一生 产设备可以有这种偏差。

的,与安装没有直接关系,且在光纤着色时还可以通过器具进行一 些调整,所以不需要规定垂直度和水平度值。所谓分体式光纤着 色机,是固化炉与收放线柜分开的着色机,是对固化炉与收放线柜 体化的单体式光纤着色机而言的,其安装调整要求与单体式光 纤着色机的安装调整要求相同,但它可能有两台固化炉,所以作出 第二款的规定,

4.4.3调整挤塑机机头时应考虑加热膨胀后中心孔轴线径向位

移偏差量QYZT 0002S-2014 楚雄运泽通绿色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速冻食用菌,该径向位移偏差量在挤塑机技术文件中有规定。 时,可用一根直径0.5mm~0.8mm的细钢丝穿过挤塑机机 心孔中心、光纤绞合头中心孔中心和水槽中心等路径两端接 固定以作中心等高线辅助线;安装完成后,可用一吊线锤找正 四面垂直度。

4.4.4和二次套塑生产线一样,不锈钢松套管生产线也有油膏填

充装置及气路和水路等配套装置,但它们都服从于主要

4.4.6护套生产线的安装与二次套塑生产线

4.5.1本条规定了二次配管配线的范围。 4.5.4管线布置不合理会给操作和维修带来不便,为此规定管线 布置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有时在布管布线图上可能不易明确体 现。

4.5.5开洞应避开梁、柱、主龙骨及风口是基本要求,这些在设计

1光缆生产设备安装施工时,焊接等产烟明火作业并不多, 但当车间里有其他生产设备在生产时,应取得用户单位签发的动 火许可证及动用消防设施许可证,这是所有电气设备安装的强制 要求,所以本条亦予明确规定。 2规定生产区与安装区应采取隔离措施是为了避免伤害人 员、损坏设备。 3本款规定的内容虽是安装一般机电设备共有的要求,但安 装光缆生产设备时高空布线的情况较多,设备布置分散,如有时需 在车间中部布线且时间较长,所以本款特别强调并作为强制性条 款。 4电气接线时主线路可能需要通电,哪些开关应合、哪些不 应合,只有操作者清楚,且光缆厂车间面积大、设备布置分散,人员 流动量大,如有人合上不应合的开关,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本款 作为强制性条款,强调必须在设备所在厂房的明显位置设安全告 示标志,可以用“正在接线,禁止合闸”等安全告示标志。 5提出了在用管线与新安装管线连接时应注意的要点。

4.5.15本条是为安装、维修方便而定。

4.6.1本条所指的检验是安装施工过程检验,但也是最终验收前 的必有程序QB/T 4272-2011 洗衣机洗涤泵技术要求,主要由安装单位自检,所以用户单位也应参与。 4.6.4本条提出的检验项目是通常的检验项目,可以适当增加 除安全项目外也可适当减少。 4若有中心等高线辅助线,可测量辅助线的高度,若没有辅 助线则直接测量主机中心高线的高度,例如直接测量挤塑机机头 中心孔中心的高度; 5也可用水平测量仪或激光笔测量是否在同一直线上; 7本款提出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机 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 的有关规定及实际经验而定。考虑到国内光缆生产厂内人员流动 性较大等实际情况,本款规定的绝缘电阻要求还高于该国家标准 及相关国外标准《布线规则》AS/NZS3000:200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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