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县马鞍山景区景观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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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县马鞍山景区景观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富川县马鞍山景区景观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国家颁布的规范、规程、法律、法规

1.4.1、国家主要法律法规

联合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4.2、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检验评定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4.3、其他相关文件

1)我公司编制并经复审完善的ISO14001《环境管理手册》及环境保证体系的相关程序文件。

2)我公司编制并经复审完善的OH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及该保证体系的相关程序文件。

3)我公司制定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4)我公司制定、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5)其它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手册》(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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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韦元和(项目经理)

副组长:张荣(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组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机电管理员、班组长等。

3.2.1、组长(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种安全检查生产管理办法或要求,并进行监督和实施。

3、在组织施工项目中,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工作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办法,支持、指导、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严格用工制度,及时做好上岗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对工人的健康、安全负责。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实施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督促实施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7、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做好人员的抢救工作和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3.2.2、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督促其执行。

3、指导、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落实相关安全的国家标准规范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4、负责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工地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登记情况。

6、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防护重点和危险岗位做到经常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检查及整改全过程应有文字记录,并作好记录。

7、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8、针对重点工程周围环境及主要工作内容,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作业部位做好安全交底。

3.2.3、副组长(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特点,主持本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并随时检查、督促、落实,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项目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分公司和总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安全操作工艺、规程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施工中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事故,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6、主持安全设施防护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中有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8、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3.2.4、组员(安全员、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员在管理安全生产时,所遵照的依据是“一标准、五规范”和公司颁布的本安全生产规定:“一标准、五规范”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经常检查所管班组作业环境和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对施工中的重点要强化检查,落实措施。

5、定期、不定期组织所管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6、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

7、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井架和安装的电气线路、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安全员必须认真学习“一标准,四规范”,并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2.5、组员(机电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登记等。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合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电器设备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并搞好管、用、养、修工作,随时向施工负责人和公司设备部门反映情况,联系工作。

4、负责收集、汇总、审查本工地机械管理各种原始资料,及时准确上报。

5、帮助本工项目机械操作(修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根据施工要求作好机械进退场和机械使用的准备工作。

7、施工中必须经常做好机电检查,发现事故要及时排除,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8、参与生产安全检查,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生产。

3.2.6、组员(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健全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及时检修。

6、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重点保管。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吊钩、安全网等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3.2.7、组员(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防护意识和自保能力。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蛮干。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上岗安全教育,杜绝不满年令的童工和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3.2.8、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安全文化知识和本行业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服从班组长、施工员等管理人员指挥,不野蛮作业,不野蛮操作。熟练掌握所需作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3、学会安全用电,不乱拉、乱接电源,机具电源线按规定摆放挂好。

4、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乱攀爬施工脚手架和木模支架。

4.1、灭火物资器材准备

1、根据施工现场预防火灾需要,现场设置消防器材。现场木料堆放场和木工加工棚为重点防火区,设消防架一个,内设灭火器三个;施工现场配电室处设消防架一个,内设灭火器三个,水龙带一条;进出文光塔通道设一组(三个)灭火器,楼内每层楼梯边设灭火器一个,进出文光阁、公厕、兰亭通道设一组(两个)灭火器,进文光塔建筑物水源为直径D50的给水管道,所有设施能够满足和保证消防用水压力,达到最远点、最高点要求。

2、仓库配置一组二个灭火器,宿舍区配置一组二个灭火器,食堂配置一组二个灭火器。

3、部分消防器材根据施工进度预定以满足工程消防需要。

按总公司要求在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及企业标志、标识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现场内的场区绿化、粉尘处理、噪音控制、污水排放以及工程中环保建材的应用等均按总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严格执行。

4.4、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4.4.1、现场临电电缆从居民区至一级配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选用5*50铝芯电缆。

4.4.2、一级配电箱至现场分箱主电缆选用选用5*50铝芯电缆架空设置,架空高度≧4米,分箱至开关箱,选择相应橡套电缆埋地穿管引入开关箱,开关箱内根据所带设备数量作到一扣一闸一漏电,选择空开额定电流在适当的数值,漏电电流选择30mA/0.1S,保证可靠供电和用电安全。

4.4.3、接地与接地装置现场在配电室处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R≤10Ω,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以满足现场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的需要,且每处接地电阻值均R≤10Ω。重复接地装置示意图(焊接搭接倍数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保护零线PE严禁设开关,熔断器,采用黄绿双色线保证接线牢固。

4.4.4、施工升降机的防雷接地引下线可以利用其本身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金属结构件相邻部件之间的电气连接。该设备所用控制、动力、照明、信号及通讯线可参考重复接地装置。

4.5现场排水系统布置

场内路面和场地硬化时,分别找坡,沿道路内侧布置排水沟,在雨季施工时雨水顺着排水沟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道。

五、主要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法

5.1.1、临电管理组织

为确保施工任务顺利完成,现场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决定现场成立临时用电管理小组,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1.2、临时用电管理岗位责任制

(2)负责配备一名电气技术人员和保证满足施工需求量的合格电工。

(3)负责提供电工、电焊工和用电人员必备的基本安全用具和辅助安全用具,以及电气保护装置所需经费。

(4)负责组织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购买和使用合格电气产品的保证措施,并提倡使用性能可靠的科技新产品。

b、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2)负责向电气技术人员提供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性资料,并负责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3)负责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临时用电工程及用电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检查。

(4)协助现场负责人对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及培训工作。

c、副组长(临时用电负责人)

(1)贯彻执行临时用电工程国家标准,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及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范要求。

(5)协助工地负责人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6)负责对电工进行安装与拆除、维修、调试与检测的技术交底。

(7)协助负责人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8)负责组织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和调试。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进行复查。

(9)负责建立与管理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10)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用电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1)应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办法、规程和制度,保证临时用电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用电负直接操作和监护责任。

(2)负责日常的检查、巡视与检测,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3)负责维护保养电气设备、设施。

(4)负责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技术交底,做好用电人员在特殊场所作业的监护工作。

(5)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

e、组员(电、气焊工)

(1)对所使用的焊接设备及一、二次线路,开关箱及其防护设施负日常监护责任。

(2)对电焊机二次线引起的金属架构等产生多电位隐患负操作责任。

(3)负责预防焊接作业范围内触电伤害事故、焊接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等工作。

(4)负责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5.1.3、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c、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为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二级配电箱中,动作电流为50mA。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避免影响性能。

(1)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它物体。采用电缆架空敷设应用钢绞线吊装,转角处应有加强绝缘措施或拉台固定。采用地下敷设,除遵循有关工艺标准外,进出地面处应加强防护。

(2)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口作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箱前有通道,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草等。箱内电气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它设施线路上。

(3)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设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护。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和红色信号照明以及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特别重要场所应配备应急电源。

(4)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作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皮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应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5)检修人员检修时要正确执行绝缘、屏护、间距三个基本技术措施,应穿绝缘鞋和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履行停电—验电—挂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技术措施。

5.1.4、电气防火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装置,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及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介质,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3、一律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配电箱、开关箱及移动箱。不使用无可靠防火、防雨措施的箱体。

4、按规定安装防雷电、静电装置。防雷引下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消防水泵电源线应接在总闸前侧。

5、手弧焊机宜安装节能保安器。焊机二次线不得借路,焊把线不得破损。线路敷设方式及长度按有关规定执行。施焊作业按操作规程及《消防管理办法》执行。

6、易燃品仓库应按规定装设相应等级的照明器。如防潮型、防水型、防震型和防爆型等灯具。

7、36v行灯变压器必须装设在防雨通风的箱体内,其一次侧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及熔断器,二次侧安装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必须对二次线进行负荷距的计算,根据载流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以防止导线过热及照度不足。

5.1.5、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只准全部(操作范围内)停电工作、部分停电工作,不准进行不停电工作。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3)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工作。

(4)不准随意变更维修方案而使隐患扩大。

(5)不准酒后或有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6)对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天必须清扫、注油或检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进行清扫或检修一次。对一般低压电器、开关等,每半年检修一次。

(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人监护。

(2)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人监护。

(3)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人监护。

(4)监护人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作法应及时纠正。

(5)监护人的安全知识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

(6)监护人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做其它工作。

c、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时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或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1)测试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电阻值,必须每年在雨季前进行。

(2)测试重复接地电阻值必须每季至少进行一次。

(3)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应测试一次电阻值。测试接地电阻值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断开设备接地端。操作时不得少于二人,禁止在雷雨时及降雨后测试

(4)每年必须对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主要参数的检测,不符合铭牌值范围时应送厂修理。

(5)对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机械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每年至少检测两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使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表。

(6)检测绝缘电阻前必须切断电源,至少两人操作。禁止在雷雨时摇测大型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测大型感性和容性设备前后,必须按规定方法放电。

e、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制度

(1)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闸一机,一箱一锁,且开关箱与所控固定机械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2)严禁以取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停(送)电。严禁维修时送电。严禁以三相电源插头代替负荷开关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20V电压行灯。

(3)严禁频繁按动漏电保护器和私拆漏电保护器。

(4)严禁长时间超铭牌额定值运行电器设备。

(5)严禁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按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6)严禁直接使用刀闸启动(停止)4KW以上电动设备。严禁直接在刀闸上或熔断器上挂接负荷线。

f、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两次,电工班组每日进行一次普查。

(2)各级电气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后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找出不足并做好记录,每半月必须归档一次。

(3)各级检查人员要以国家的行业标准及法规为依据,以有关法规为准绳,不得与法规、标准或上级要求发生冲突,不得凭空杜撰或以个人好恶为尺度进行检查评估。必须按规定要求评分。

(4)检查的重点是: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接地是否可靠,接地电阻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正确、合格。配电系统设计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种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安全。有无违章指挥等情况。

(5)电工的日常巡视检查必须按《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等要求认真执行。

(6)对各级人员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不准保留事故隐患。

g、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内容。

(2)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教育或经教育、培训不合格未领到操作证的电工及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的用电人员不准使用电动器具。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3)各施工现场必须定期组织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工艺技能或操作技能的训练,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之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

(4)施工现场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汲取电气事故教训的教育。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和上班后进行一次口头教育,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5)施工现场必须根据不同岗位,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闭卷考试,并将试卷或成绩名册归档。不合格者应停止上岗作业。

(6)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累计时间不得低于7天。

h、电器及电气料具使用制度

(1)对于施工现场的高低压基本安全用具,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使用与保管。禁止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从事非电工作。

(2)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碘钨灯必须由电工负责保管,电工检修。用电人员每班用毕交回。

(3)现场备用的低压电器及保护装置必须装箱入柜。不得到处存放、着尘受潮。

(4)不准使用未经上级鉴定的各种漏电保护装置。使用上级(劳动部门)推荐的产品时,必须到厂家或厂家销售部联系购买。不准使用假冒或劣质的漏电保护装置。

(5)购买与使用的低压电器及各类导线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需经过技术监督局认证的产品。并将类型、规格、数量统计造册,归档备查。

(6)专用焊接电缆线由电焊工使用与保管。不准沿路面明敷使用闾河大桥施工组织设计总说明,不准被任何物品压砸,使用时不准盘绕在任何金属物上,存放时必须避开油污及腐蚀性介质。

(1)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监护人、定方案。拆除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拉闸断电操作程序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即先拉负荷侧,后拉电源侧,先拉断路器,后拉刀闸等停电作业要求。

(3)使用基本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登高工具作业等,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操作时必须设监护人。

(4)拆除的顺序是:先拆负荷侧,后拆电源侧,先拆精密贵重电器,后拆一般电器。不准留下一经合闸(或接通电源)就带电的导线端头。

(5)必须根据所拆设备情况某桩基础(PHC500)施工组织设计-secret,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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