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8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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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8wr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

(委托建管项目)禹州长葛段第二施工标段

土石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粘钢加固施工组织设计.doc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禹州长葛段第二标项目部

第三章工程综合说明 1

3.2工程地质情况 2

第四章施工方法简介 3

4.1土方石开挖施工 3

4.2开挖爆破施工 3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安全目标 4

5.2安全管理目标 4

第六章安全保证体系 5

6.1安全组织机构 5

6.3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七章施工安全措施 6

7.1土石方开挖安全措施 6

7.2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止对策 8

7.3边坡的监测监控 9

7.4爆破材料的贮存运输 9

第八章 安全应急预案 21

8.1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21

8.3医疗设施和急救设施计划 24

土石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全体员工和当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顺利圆满地给业主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针对本项目土石方施工的特点,编制本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编制依据有:

2、总干渠禹州长葛段(第二标段)相关设计图纸;

3、禹州长葛段第二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

4、施工现场进一步考察情况;

9、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相关业主、监理及设计下发的文件;

本标段总干渠设计桩号为SH(3)66+000~SH(3)75+600,标段长度9.6km。标段内土、石方开挖范围包括渠道、渠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分水口门、事故闸、倒虹吸及排水渡槽工程、截流沟及导流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石方开挖70%为不需要采用爆破开挖措施的砂岩软岩、泥灰岩及粘土岩,需采用爆破的部分占30%。

渠道为梯形断面,SH(3)66+000~SH(3)67+268段渠底宽为24.5m,SH(3)67+268~SH(3)67+303段渠底24.5~18.5m,SH(3)67+303~SH(3)68+487.1段渠底宽度为18.5m,SH(3)68+487.1~SH(3)68+517.1段渠底宽度为18.5~24.5m,SH(3)68+517.1~SH(3)75+600段渠底宽度为24.5m,渠底高程119.987~119.569m,渠道开挖成型后的一级渠坡坡比为1:2~1:3.25~1:2,二级渠坡的坡比为1:3~1:1.5,一级马道(堤顶)宽5.0m,外坡1:2,渠道纵比降为1/26000。

起止桩号SH(3)66+000~SH(3)75+600,段长9600m,跨刘楼南、刘楼东、孔楼、晏窑、山李、影壁李和寨外等7个工程地质段:

(1)桩号SH(3)66+060~SH(3)66+600为上粘性土、下软弱膨胀泥岩双层结构,为半挖半填段,挖方深度5.3~8.0m。

(2)桩号SH(3)66+600~SH(3)67+360为黄土状土均一结构,为半挖半填段,局部为半挖半填,挖方深度4.0~9.0m,填方高度一般1.0~4.0m。

(3)桩号SH(3)67+360~SH(3)68+510为上粘性土、下软弱膨胀泥岩双层结构,以挖方为主,局部为半挖半填,挖方深度7.0~16.5m。

(4)桩号SH(3)68+510~SH(3)69+910为黄土状土均一结构,为半挖半填段,挖方深度3.0~8.0m,填方高度1.0~7.0m。

(5)桩号SH(3)69+910~SH(3)72+000为上粘性土、下软弱膨胀泥岩双层结构,以挖方为主,部分为半挖半填,挖方深度7.5~13m。渠底板主要位于粘土岩中,部分位于粘性土中,渠坡主要由黄土状土、重粉质壤土和粘土岩构成。

(6)桩号SH(3)72+000~SH(3)72+600为上粘性土、下碎屑岩双层结构,为半挖半填段,挖方深度6.0~8.0m,填方高度0.3~2.0m。

(7)桩号SH(3)72+600~SH(3)75+600为粘性土均一结构,以半挖半填和填方为主,局部为挖方,挖方深度1.0~15.0m,填方高度0.5~9.0m。

本渠段属温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75mm,多年平均降水日数84.8d,降水年际变幅大;降水年内分配不均,60%~70%集中在汛期,多以暴雨型式出现。段内多年平均气温14.4℃,全年1月份温度最低,平均气温0.6℃;月平均最低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18.8℃;7月份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26.9℃;月平均最高气温31.8℃,极端最高气温42.9℃。霜冻最早初日为10月10日,最晚终日为4月15日;多年平均风速2m/s,最大风速21m/s

本标段土石方开挖分渠道土石方开挖和建筑物土石方开挖,渠道土石方开挖有以下几种类型:全挖断面、半挖半填断面及部分全填断面。

渠道土方开挖分两次开挖到位,第一次开挖只进行渠道大面的开挖,开挖后预留0.3米左右的保护层,以防汛期暴雨冲刷边坡;第二次开挖在具备渠道衬砌条件时进行,二次开挖至设计边线,二次开挖时采取人工配合机械的开挖方式,开挖的同时垫层、保温、防渗及衬砌及时跟进,避免开挖面长时间的暴露而扰动原状土。第一次开挖根据渠道开挖深度,采取3~5米进行分层开挖,第二次开挖主要为削坡土方开挖。

建筑物开挖深度交渠道开挖深度较深,所以分层也比较多,但是开挖方式同渠道的开挖方式是一样的,土方开挖采用1.2~2.0m3的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15~20T自卸汽车进行运输,开挖的表土运至弃渣场按规划堆放,以便后期复耕用,可利用土方根据土方分段就近进行填筑,不可利用的土方运至弃渣场进行堆放。

对于开挖深度在5米以内的可一步开挖到预留保护层的上面,对于开挖深度大于5米采取分步开挖,分步厚度视开挖深度选择3~5米之间。

开挖钻爆施工方案初步为:边坡开挖采用预裂光爆控制爆破,建基面开挖采用预留保护层一次爆破,主体开挖采用梯段微差挤压控制爆破。

(1)石方大体积开挖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分块梯段爆破,钻孔钻梯段高度设置为10m,部分开挖深度不足10m时据实际情况减小开挖深度,采用液压履带钻机进行开挖,开挖深度减小或附近有建筑物对爆破震动产生的扰动有要求时,可采用手风钻造梯段孔。

渠道基础开挖,要求开挖面达到平整、稳定,尽量减少对保留区岩体的破坏影响。开挖钻爆施工方案:周边采用光面爆破控制爆破,主爆孔采用微差爆破,严格控制单响装药。各种爆破参数设计选择如下,经现场爆破试验取得成果后报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安全目标

在水电行业施工企业中,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率先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集团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本合同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是:明确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责权明确,信息流畅通;相关人员依法、依据明确的管理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使所有影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工伤事故率<4‰,其中重伤事故率<1‰,无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率<5%,无重大交通事故;

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率<0.5‰,无重大机电事故;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1元/人·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无因劳保设施与用具引起的职业健康事故;

无因施工造成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用电中断、各种水管破裂漏水、煤气泄漏爆炸、建筑物损坏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隐患整改率>95%,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尘、毒、噪声治理合格率100%;

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事故处理结案率100%。

组长:曹西高(项目经理)

副组长:赵国瑞程志凌陈兴国睢庆志、王剑何立勇、杨延甫、王随希

成员:施管部长—王世良综合队队长—李宏东

经营部长—张进安质环部长—刘秋容

技术部长—杨赵军机物部长—李挺

试验室主任—程汉丹测量队长—贺海玉

1、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项目经理部要认真贯彻和组织实施我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检查制度、验收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和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4、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挂安全标语,放置安全标牌以及安全管理栏,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6、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安全生产中自我防护的五项权利》的规定,工会和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抽查贯彻执行效果。

7、要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加强班组安全自检,组织安全评比,总结经验,消除隐患。

8、电工、焊工、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施工班组对临时用电进行自检,并报请上级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1土石方开挖安全措施

1、在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现场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对开挖区域内的障碍物进行踏勘、清理,对于不能清理的障碍物要进行标识;

2、土石方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开挖,并及时进行削坡,以防边坡坍塌;

3、对于已开挖的高边坡要在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围挡采用架子管搭设,搭设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距离开挖基坑边大于1.5米,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

4、机械开挖时,要组织好机械施工开挖顺序,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要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

5、土石方的开挖应从上而下进行分层分段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以免塌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6、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20m;多台挖掘机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确定)。

8、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9、推土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挡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

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填沟渠或驶近边坡时,推铲不得超出边坡边缘,并换好倒车挡后方可提升推铲进行倒车。多台推土机在同一作业区推土时,前后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停车作业,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10、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域。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及车厢两侧。

11、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12、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在110~220kV电压时,垂直安全距离为2.5m;水平安全距离为4m~6m。 13、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14、冬期、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15、基坑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m2。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16、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0m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

17、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加设红色标志。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

18、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9、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20、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期解冻前,应仔细观察土质边坡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21、在雨期开挖基坑,应距坑边1m远处挖截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淹泡基坑或冲刷边坡,造成边坡失稳塌方。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雨期在深坑内操作应先检查土方边坡支护措施。

23、爆破施工中,严禁一边打孔边一边放药,应该分开进行。

7.2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止对策

1、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

7、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9、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0、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1、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在土石方开挖和开挖成型后,要定期对开挖边坡进行安全检测。

土石方的开挖采用机械挖法,开挖前,应根据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开挖方案,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开挖时,应有技术人员在场,对开挖深度、坑壁坡度进行监控,防止超挖。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5m。对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过快,使是监控的重点,当出现基坑实际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时,应及时调整坑顶开挖线,保证坑壁坡率满足要求。

在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应摸清周边的管网情况,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网造成损害,出现爆或渗漏。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季节性施工及汛期安全监控

季节性施工主要是指冬期、雨期的施工。除加强人工监控,并加强对特殊地质地段和特殊环境下施工作业的有效监控外,还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监控措施和方法确保安全施工。

冬期进行土方开挖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

雨期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汛期时要及时掌握雨期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监理及代建。

7.4爆破材料的贮存运输

爆破器材储存管理主要包括:贮存条件、出入库、定员定量、日常保管、装卸和防火防爆等管理内容。

一,民爆器材贮存条件的一般性规定:

1、民爆器材仓库的设置、平面布置、围墙、道路、道路、库房结构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防汛(“七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要求。

2、民爆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中介机构的安全评价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贮存许可。

3、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

4、民爆器材仓库应设置仓库负责人,配备足够的、固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设置固定和流动的岗哨。

5、仓库管理人员、库管员、警卫、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应了解产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的库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培训单位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培训资质。

6、仓库大门及区域内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如防火防爆、严禁烟火、轻拿轻放、禁止撞击、严禁野蛮装卸……),各库房入口右侧外墙的明显位置处应设置仓库标识(标明仓库名称、储存品种、建筑物危险等级、定员、建筑面积、允许贮量、危害特性、责任人等)和危险品存放定置图。

7、严禁将民爆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管。使用单位临时存放的民爆器材仓库、储存点应得到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1、人员、车辆的出入库管理:对所有人员、车辆进出库都应作记录或登记,因工作原因入库的外来人员应经过批准并有本单位人员带领。

2、产品入库检查:爆破器材的入库应根据入库通知单(或其它入库凭证),接合运单核对物品规格、批号、数量,并逐件(箱、袋)检查包装有无异状(如破损、残漏、水湿、油污等等),如有异常情况,必须进一步了解清楚,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做好详细记载后方能人库,如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情况,应拒绝入库。注意是否混有其他产品。如须开箱检查或作其他处理时,必须搬出库房,到专门指定地点进行开箱或做其他处理,绝不允许在库房开箱。

3、货物入库记录:详细做好爆破器材入库的情况登记。所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入库检查情况、收货人签字、运货人签字等。

4、货物出库记录:详细做好爆破器材出库的情况登记。所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提货单位、车型、车辆牌照号、司机及押运人员姓名、时间、货物名称、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工业雷管箱号及雷管起止顺序号)、货物数量。

5、货物交接:双方人员应分别在对方的交(运)货单、收货单(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从事配送业务时,内部人员之间出现民爆器材的交接时也应履行交接手续和作好相关记录。

1、定员:对仓库人员(如库管员、装卸人员)实行定员管理,在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地限制作业场地的人员,如一个仓库管理人员不超过两人,装卸工不超过6人等。并严禁在装卸作业时无关人员靠近装卸作业场地。

2、定量:每个库房储存的品种和最大允许存放数量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严格执行,平时储存的爆炸物品不准超过规定的存量。

爆炸物品仓库区域内不准存放下列物品:(1)其它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2)有毒或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3)燃料或可燃材料;

(4)来历不明的爆炸品。

生产使用的各种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还原剂、酸、碱等应专库分别按品种隔开存放,严禁同库存放。

各垛必须有卡片、卡片上注明库区、垛号、物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进库日期。

为便于管理,要求有秩序地分类存放物品,对所有库房应按顺序编号,编号在建筑物的明显处标示出来,仓库面积较大的还应画出堆位置和确定垛号。这样每批物品入库后的存放位置就由库号、垛号所确定。库存物品还须制作堆垛的平面示意图,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存放位置。通过查看示意图,对库存物品情况便可一目了然。

在储存过程中,爆炸物品受自然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发生物理变化、化学变化和生物作用,在质量上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做好保管养护工作也就是使这种变化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季节性变化,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防汛、防雨水、防高温、防霉变、防自燃、防虫、防鼠咬、防渗漏、防潮解等等,就南方而言其主要措施是防止阳光直射和高温、加强通风、控制湿度、保证包装的完好等。

目前由于没有条件采用自动调节控制温度设备,通常采取自然通风降温,只要库外温度比库内温度低,就可进行通风,在一天里气温最低的时间一般是凌晨,所以通风降温最好在夜间或早晨进行。通风时可将所有门窗打开,加快空气对流,提高通风降温效果。但雨天则应关闭所有的通风口(包括地窗)。

夏季高温时段也可采用库顶喷水降温,但要防止水进入仓库内部。库房顶上再加一层石棉瓦,中间留30mm左右的空间,利用中间的空气层隔热降温,也可以达到一定效果。

库房内湿度过高,易使库存物品吸潮变质,通常也采用通风办法来调节湿度,库房相对湿度一般要求在55%~80%,理想的湿度范围在55%~65%之间,但通风去潮湿时应注意下列情况:

a、库外温度和相对湿度都低于库内时,可以进行通风;

b、当库外温度高于库内温度,但高出范围不超出3℃,库外绝对温度和相对湿度都低于库内时,可进行通风:

c、库外温度虽然低于室内温度,但绝对湿度和相对湿度都高于库内时,不能进行通风,因为这种条件下通风会增加库内湿度;

d、在一天里,一般温度最高时间为下午1~4点,最低时间为凌晨2~5点,而相对湿度一般在下午l~4点最低,夜间2~5点最高,因此通风时间以8~12时,即温度上升,湿度下降时为宜。

e、刮西北风时气候较干燥,而刮东南风时气候较潮湿,所以通

常在刮西北风时通风去潮效果较好。

4、定期检查储存物品的质量

合格的民爆器材在其特定的包装、储存条件下,也会缓慢地发生一些变化,当环境条件变坏时这些变化会发生得特别的迅速。因此库房储存保管的任务不仅要保证出入库的物品数量准确,也应保证所储存物品的质量,以保证在有效期内民爆产品的正常使用。

(1)根据有关的国家规定,结合储存品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储存养护的管理规定。

(2)每个仓库内应设置干湿温度计,对库房温度、湿度每日至少检查记录一次,通风前必须先检查室内外温度,条件合适时才进行通风。

(3)遇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冰雹等情况,必须及时检查库存物资的情况。

(4)制定定期取样检查产品质量的制度。

(6)不应开包储存爆炸品,对己开包的产品或包装破损的产品应及时作防潮包装处理。

除了以上提到的不混存、堆放、定员定量以及出入库方面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杷电筒、贮能电器、移动通讯工具带入仓库内,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质带入库区,进入库区应关闭移动通讯工具。及时清除距仓库15m内的杂草、枯枝、落叶。

(2)储存正常产品的库房不得存放过期、变质、回收的民爆器材或其它物品。变质和过期的民爆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经造册登记、制定处理方案、报批后,予以销毁。

(3)严格执行仓库的管理的双人双锁的规定。建立人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警卫措施,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的工作。

(4)收存或发放民爆器材必须做到逐批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5)严禁在库内开箱分零或更换包装,如需开箱或更换包装应在仓库土堤外进行。严禁用工具直接撬开箱盖,雷管分零宜在专门的开箱间内进行,其工作存量不超过1000发。

(6)仓库保管员、装卸工应着棉质或防静电工作服作业,严禁穿带铁钉皮鞋、高跟鞋进库。

(7)定期捡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其使用性能完好。

(8)定期捡查和维修仓库防雷、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9)定期检查仓库的建筑物、电气线路、排水系统、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10)制定仓库区域内的维修、临时动火用电的作业规定,确保维修作业时民爆器材的安全。

7.仓库警卫和保管员的职责

警卫和保管员都要懂得所存爆炸物品的性能和发生事故后紧急处置措施,而且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警卫的任务是负责守卫库房,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的发生,其主要职责是:

(1)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使库房受到损坏;

(2)对出入库的人员、物资、车辆进行捡查、验证、登记:

(3)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对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安全监督,严防将火具、火种、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4)定期对库房的防盗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切实保证其有效:

(5)及时报告或消除库区内外的异常情况。

保管员的任务是负责对爆炸物品的收发和管理库房,主要职责是:

(1)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①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②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不清不入库;③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④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2)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①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品运输证或没有本单位的发料单据不发;②运输爆炸物品的工具不符合规定和没有押运人员不发;③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④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

(3)收发爆炸物品做到准确无误,认真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4)经常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①爆炸物品的堆垛是否牢稳,包装有无破损;②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③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现象;④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情况;⑤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⑥库房建筑、防护土堤、围墙是否完好;⑦防雷系统、电气线路是否有异常。

(5)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库内整洁。

(6)监督装卸作业,制止装卸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7)及时报告或消除库区内外的异常情况。

(8)作好收发货记录、库房巡查记录,在收、发货单上签名。

爆破器材的运输(含装卸)过程,实际上是爆破器材处于流动或运动状态,这与它们处于静止状态时相比,可能会存在更多的或复杂的不安全因素,而其中一些因素的出现还有一定的随机性,这都是我们在制定预防措施时应充分考虑的。总的来讲应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①加强对司机、押运员、装卸工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②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运输工具并保持完好;③制定运输安全的管理制度、配送程序和操作规定。

现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实践对爆破器材运输(含装卸)提出一些基本的要求,供大家在制定运输管理制度或规程时的参考。

(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按照“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

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7)如搬运时发现爆破器材的箱体破裂、松开或箱盖脱落不得装运,小心卸下后单独放置以便及时更换包装,对于由于受压而略有变形的纸箱可考虑在装卸时摆放在箱堆的上部。装卸时如发现产品药剂撒出,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在单位安全员的指导下,将撒药的的箱包移至安全地带,并对撒有药剂的地点进行处理和清扫后,方能恢复作业。

中途部分卸货后,应立即调整包装件的位置、高度并重新加以固定防止包装件在车箱内的坠落和位移。

(9)爆破器材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应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货物的数量,按规定履行提货或接货手续。

(2)运输爆破器材应采用合符《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科工爆[2001]156号)规定的专用车辆,车况应达到一级标准。车辆不得自行改装,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一级车况的规定,并经过年审。

②车箱护栏经加固,车内有固定包装箱的措施,设有密闭的可关锁的、可报警的车门。装载雷管的车厢内应铺设软垫。

③汽车的排气装置已调整到驾驶室的下侧并加装防火罩,配备有不少于4kg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两具。

④车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危险品”标志牌和夜间运输的警示标志。

(3)运送爆破器材的汽车驾驶员应具有5万公里或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和运管部门核发的“危险物品准驾证”,年审合格,熟悉交通安全的法规和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规定,并经爆破器材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运送工作。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配备随车押运员,押运员应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特性,掌握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规定,经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由单位保卫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押运工作。

押运员负责运送途中的警卫工作,并保管车箱锁的钥匙。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会同安全员对车辆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轮胎、排气管、灯光、喇叭、灭火器、危险品标志、车箱、后车门、防滑链(必要时)以及需要配备的其它器材进行例检,经检查确认合格(或完备),填写检查记录后,方能允许出车装载爆破器材。出车后驾驶员还应对车辆的上述部位作行车后的检查,并详细填写出车记录。

(6)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除加强平时的维护保养外,还应建立强制性的定期保养制度,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的年检,使车辆处于完好状况。未通过年检的车辆不得运送爆破器材。

(7)车辆出车前应保证油箱的装量到允许的最大量,严禁用其他方式携带燃料或其它易燃物。在加油站加油前应确保关闭发动机、油路系统无漏油、发动机外壳不得有废油。

(8)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应保持清洁,无油污、无水珠、无金属器(件)突出、无杂物。如发现车厢内有撒漏的药剂,应先用水湿润并撒上锯末,然后用柔软的扫帚将撒漏物收集后在安全地点进行处理,并用水将车厢冲洗干净。如货厢有酸、碱类或其它的杂物的残余物也应冲洗清扫干净后,方能装载爆破器材。

(9)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品运输证”上路,应注意绕开城区或人口稠密区行驶,如实难于绕行,应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按其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行车时应控制车速,高速路面车速不超过80km/h,一般路面不超过40km/h。遇不利气候,人员车辆稠密区、路面条件差,车速更应酌情降低。进入仓库区、生产区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15km/h。

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准装货出入库,运输途中遇风沙大雾天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雷暴天气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区,并距人口稠密区边缘不少于250m,距高大树林(木)不少于200m,除押运员留守外,其它人员应撤至200m外。

两辆以上的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前后车应保持50m的距离,上下坡时车距不小于100m,与其它同向行驶的车辆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每行驶160~180km应停车一次检查车辆,驾驶员主要检查车辆状况。如车胎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油路、制动、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押运员主要检查货物情况。如车箱密闭情况、有无被盗痕迹,门锁是否正常,货物堆码有无位移、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公路上停车时要按规定在距车尾一定距离处设警示标志。

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猛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应拉紧手闸,关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的路段。

(10)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口骤密区、城区、集镇、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放。当车辆经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或即将通过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线以外或至少距铁路路基5m以外,严禁抢道行驶。

(11)运送途中因食宿原因停车,应选择较安全和偏僻地点停车。停车地点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就餐地点无法观察到车辆时,应轮换就餐。夜间住宿时押运员应担任车辆守卫工作,不允许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放时无人监护。

(12)当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较为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劝离无关人员后方可开始维修,维修中严禁动火。车辆维修后如无法恢复正常状态,则应立即求援,不得带病行驶。

(13)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禁止搭乘其它无关人员。驾乘人员不得在车内吸烟,途中停车吸烟应距车辆15m以外。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搭载其它物品。

如运输危险品的车厢着火,押运员在报警的同时,应视情况指挥司机将汽车迅速开往空旷地带后,迅速离车,同时呼叫附近车辆、人员紧急疏散。

运输途中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押运人员应以最快速度向当地公安、交通或地方政府报告,同时请求设立警戒,保护现场,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靠近,并禁止烟火,预防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运输途中如发现爆破器材遭到盗窃、丢失,应暂停止行车,尽快地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运输途中车辆如因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车上货物必须倒装时,应按照安全要求,选择合适地点,按装卸安全要求进行卸车、堆码和装车,产品倒装时应作好警戒保卫,禁止围观,防止丢失。

(15)爆破器材的生产经销单位应制定运输环节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对运输过程可能发生的交通、爆炸、火灾、被盗等事故预先制定可操作性的应急措施,以便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安全是与施工(生产)同时存在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因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检查,可以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还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检查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制定的检查项目、标准要尽可能量化,便于操作。检查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因此安全检查方法很重要。必须采用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查方法,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

安全管理检查项目一般包括以下10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单元)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以及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其它专业性检查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具体制定。

工程事故的发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项目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人命关天的事,一定要慎之又慎”。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沉着冷静地面对安全事故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一旦面临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保持沈着冷静,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迅速切断电源,立即停止与事故有关的所有机械设备的运转;二是救出事故受害人,采取急救的同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救护;三是迅速开展现场检查,防止事故的扩大和二次事故的引发;四是安抚现场受害人和其它作业人员的情绪,保持现场稳定;五是妥善保护现场,以利事故调查处理。

2、主动迅速地作出事故报告

第一,对轻伤事故,由施工队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填写事故登记表,报送质安部。第二,对重伤一至二人的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总公司有关部门派员参加。第三,对死亡一人事故和重伤三人以上事故,由总公司组织调查。有参加保险的人财物受到损失时,还应有保险部门的人员参加。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对象,因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某些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像。第四,对重大事故应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的成员可以包括设计、监理、项目部和总公司有关人员、保险公司以有关技术专家等,调查组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①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等。

②勘察事故现场,走访有关人员,结束现场调查,并提出结束现场的保留意见,清理现场。

③组织专家和技术部门进行认证和技术鉴定。

④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承担的经济损失比例,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⑤召开事故调查总结大会,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的要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对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在调查处理、审批结案后,应建立事故档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参加保险的伤亡人员和损失财物的理赔工作和其它一切善后工作。

8.1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组长:项目经理-曹西高

副组长:赵国瑞、程志凌、陈兴国、睢庆志、王剑、何立勇、杨延甫、王随希

成员:刘伟震、刘平平、刘秋荣、王世良、张进、杨赵军、李挺、李宏东、

通讯联络组-组长:刘伟震

组员:杨小康、张明君、蔺开运、时兴华

灭火行动组-组长:杨赵军

组员:宋超、程耀、杨昆、符大鹏

疏散引导组-组长:刘秋荣

组员:张进、颜军校、李殿会、吴少林

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李宏东

组员:李挺、颜军校、李殿会、吴少林

医疗救护组-禹州市人民医院

a.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d.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对紧急情况作好安排;

e.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f.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a.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b.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c.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d.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a.确保各种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b.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c.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a.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b.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c.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a.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b.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c.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e.抢救救援结束后GTCC-054-2018 铁路通信漏泄同轴电缆,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a.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b.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c.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d.抢险抢修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a.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c.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地产集团工程施工工艺指引(16P).doc,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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