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立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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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立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XX市XX区南滨大道市政工程

XX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第二章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2

平瓦屋面施工工艺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3

第二节、安全管理实施 8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9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 9

第二节、现场安全生产 10

第三节、消防安全 10

第四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第一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7

第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9

第三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2

第四节、消防安全制度 22

第五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4

第六节、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25

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9

第八节、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9

第九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0

第五章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31

第一节、路基工程施工安全 31

第二节、管网沟槽施工安全 31

第二节、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安全 32

第三节、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 32

第四节、注意事项 34

第六章文明施工措施 35

第七章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36

第一节、应急范围 36

第二节、安全事故的预防原则 36

第三节、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36

第四节、施工现场急救 37

第五节、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42

为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本工程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及其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提高项目部整体应急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6、本工程施工图、现场环境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是本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

本工程为市政道路联合坝立交工程,主要分项工程:路基路面、桥梁、防护工程抗滑桩深基础、雨水管网、照明管网及深沟槽开挖工程。

第二章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结构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

2)、负责本工程危险源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

3)、负责本工程安全风险预测、评估的管理工作。

4)、负责及参与对本工程事故的调查、评估与处理。

6)、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保障的宣传培训。

2、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2)、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参加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验收。

5)、组织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规定要求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过程、行为,要进行整改处置。

6)、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法律、法规。

7)、发生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组织指挥有效的救援工作,并保护事发现场。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加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工种、班组的施工技术交底,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进行防尘、防毒、防病及防暑降温等措施。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4)、每天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安全记录。

5)、每天组织班前安全生产会议,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周围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二、施工安全的技术保证休系

保证施工安全达到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安全、施工技术安全、施工状态安全、施工行为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到位。确保在施工中准确判断其安全的可靠性,对避免出现危险状态、事态做出限制规定,对施工安全保险与排险措施以及一切施工生产给予安全保证,建立安全技术保证体系。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系列图

施工安全投入保证体系是确保施工安全应有与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并发挥其投入效果的保证体系。本工程人力投入在施工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中落实,而物力和财力为工程费用中机械装备费、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管理费以及为劳动者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施工安全工作中的信息主要有文件信息、标准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施工状态信息及事故信息,这些信息对本工程搞好安全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把这些信息作为安全施工的基础资料保存,建立起施工安全的信息保证体系,为施工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安全信息支持。施工安全信息保证体系由信息工作条件、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和信息服务等内容组成(如下图)。

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率<2‰。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案件。依据所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按具体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执行责任制,以制度约束生产行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实施奖惩制度。本项目安全员、检查、监督安全生产。

1、强调安全措施在施工组织中的重要性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别强调安全措施,力求安全措施有针对性,能全面地指导工作。并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

2、把好安全技术交底关

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针对性,内容全面,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深沟槽开挖要有指导性的施工方案,并交底落实。

3、把好安全验收关 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组织按相应验收标准要求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4、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履行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必须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时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完成。

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人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坚持持证上岗作业,确保持证上岗率为100%。开展班前安全演讲活动,做到每个操作工人心中有数。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同时注意要具有保护别人的能力。能随时随地注意发现不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及时检查、报告和采取措施解决。

4、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违章者严格处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和班前活动记录;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隐患的整改。

5、搭设高空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使用外来劳动力需签订劳动合同。

6、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牌、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牌

2、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配电房、配电箱设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拉线接电,机电设备要有重复接地接零、防雷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设置的配电箱有醒目的标志,箱门配锁。进出导线应避开铁板、钢筋、铁器和油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器,避雷装置。严禁将电线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注意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或做好防护工作。

3、现场生产指挥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人员要定期(每周、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保卫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交通出入的指挥。非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场,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未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1、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落实公司关于消防安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评比,大力开展安全消防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懂得安全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

3、现场水源主管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并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做到有明显标记,在周围3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4、施工现场布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语牌,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用火作业区与拟建工程和其它区域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m;距生区不小于15m。材料堆场和仓库区与建工程之间和其他区域之间不小于20m,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不小于30m,距离高压线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距离不小于10m,距离气瓶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均应分开,不得放在一个室内。

5、使用电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措施。

6、采购与易燃易爆有关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按照有关消防规范库存,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7、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

8、严禁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使用“三炉”即“电炉、火炉、煤气炉”,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活区乱拉、乱接及电器开关等。

第四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对现场的各个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者和作业人员时刻警惕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搞好施工现场保护,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包括物处于不安全状态和人的违规行为等,无论那种情况都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对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能拖延;不能排除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每次检查都应当进行记录,特别要记录重大隐患、不能即时消除的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问题处理情况,并上报项目部重新制定整改措施。

(5)、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办公室,以便落实整改措施,兑现奖罚制度。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经理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执行本公司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4)、开工前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5)、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6)、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7)、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8)、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重合同、守信用,认真负责地履行合同各项条款,保证各类合同目标的实现。

(1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案与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贯彻执行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14)、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15)、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的伤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3、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主持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2)、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中的技术可靠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定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负责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执行。

(3)、主持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4)、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参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搞好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防护严密、完整、有效,符合安全要求。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6)、认真检查整个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清除,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5、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2)、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6、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7、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施工生产任务需要,负责提供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材料。

(2)、严格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和现场抽检工作,确保使用安全。

(3)、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4)、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周转工具、材料必须经常性检验,严格执行产品报废更新规定。

8、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他人采取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工作证件,按时进行复审换证。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施工人员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持有岗位合格证书。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参加各类安全培训。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XX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市、县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个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月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为24个学时。

(6)、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各为5学时。

(7)、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1、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2、安全培训记录,项目部对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进行记录。要建立项目部安全培训记录并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一般事故: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的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项目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负责将事故情况通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轻、重伤事故的调查:轻伤、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为组长、公司安全管理科、事故发生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公司工会成员为组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整顿,对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经当地建设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整顿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并按《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三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就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项目部主管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2、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负责。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班组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3、班组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4、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施工班组交代该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5、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6、安全技术交底完后,汇总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严禁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除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监督各施工现场,消除消防隐患。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及消防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消防器材,以及各种警示标牌。

3、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的消防管理小组,落实项目消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火检查。

5、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指定专人经常检查,维护防火器材,增添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建立消防软件资料。

6、各班组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7、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除医务室可使用电炉外,其余一律不准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烧煤油炉者,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并有确保安全的措施方可使用。

8、严禁在工棚内自搭电线,灯泡最大不得超过40W。

9、严禁在工棚内抽烟,乱丢烟头、使用电炉和生火。

10、指派电工全面负责现场线路安装,并负责工地的电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各种违章用电现象,确保安全。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伍佰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失职者从严处罚。

第五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不得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声明作废,进行补发证工作。

8、外单位来本项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本项目部的管理。

9、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六节、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2、检查方式、安全检查分为以下几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检查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从公司开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各项在施工程进行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项目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业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业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项目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业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这样既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1)在公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工程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每次例会各班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有关制度给予罚款。会议内容;

(1)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班组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2、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3、每月1日、15日下午3:00时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安全员负责提前通知。

第八节、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安全生产是加强劳动保护,推动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以达到防止安全事故为目的,班组安全生产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安全活动。

1班前组长检查全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2班前进行安全讲话,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班前进行签发当天的安全技术交底。

4班后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5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学习人员)。

第九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实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和发展安全达标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在施工生产中,有下列违反法规者给予罚款:

1、对个人违章罚款项目

凡违反下列规定,视情节轻重:一般工作人员罚款50元,班长100元,负责人300元。

(1)酒后上岗操作者;

(2)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者;

(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不挂安全带者;

(4)特种作业不经培训,无证上岗,不持上岗证者;

(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赤脚等;

(6)在工棚宿舍内生火、乱丢烟头者;

(7)在易燃、易爆场所抽烟、引火者;

(8)在宿舍工棚内私自用电者(没收用电设备,手机充电器除外);

(9)损坏或未经许可拆除施工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和一切安全消防装置者;

(10)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者。

第五章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第一节、路基工程施工安全

1、路基开挖施工前必须了解地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及文物、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拦。现场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2、路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均视为高处作业,应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

3、在靠近建筑物、电杆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车辆运输土石方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两车间距不小于10m,并注意来往行人。

1、桥墩台基础开挖时,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2m,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放坡。

2、在开挖的基坑边沿1.0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在基坑边沿停置车辆、振动机械的距离不小于4m。

3、箱梁支架搭设时,应对支架承载力进行验算和支架基础处理及检测。

4、钢管脚手上不得乱搭、乱拉施工电线,必须经过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5、墩、台、箱梁混凝土浇筑时,振捣棒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赤足操作带电设备。

6、预应力施工时,张拉端沿张拉方向2m处设置防护挡板以防张拉时滑丝伤人。待孔道压浆施工完成后方可拆除。

第三节、管网沟槽施工安全

1、开挖沟槽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放坡。

2、在开挖的沟槽边沿1.0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在沟槽边沿停置车辆、振动机械的距离不小于4m。

3、沟槽边防护栏杆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搭设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用十字扣固定。

4、搭设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当在沟槽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埋入地面50-4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挖孔时对孔壁及吊具设备经常检查,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1.0m范围内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1.0m以外如果堆积土渣,其高度不能超过井口高度1.5m;

2、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3、相临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混凝土护壁浇筑完成后必须等到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方可进行下部的挖孔作业。

4、挖孔时应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CO2含量大于0.3%时或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应采取通风和换班作业等措施。

5、在非施工期间井口必须采用木板等覆盖,覆盖物要有足够的强度,严禁非施工期间井口空置。施工现场采用铁丝网在四周围戒,并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夜间设警示灯。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现场安全。

6、挖孔深度超过10m以后,增加机械通风。孔内照明采用低压防暴灯具,电线完好无损,不得有接线口或线皮破损等现象。

第五节、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

1、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保安全可靠。混凝土搅拌机开动时、不准将工具伸入卷筒,停产、换班或定时维护时,应切断电源,锁住开关箱。

2、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运混凝土时车辆间距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车停稳后方可卸料,车箱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3、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用电缆,绝缘良好。

4、混凝土浇注或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第六节、坡面防护喷射混凝土施工

1、启动喷射机时,先送风再开机,在机械运转正常后送料。

2、作业结束时,先停止送料,待罐内余料喷完,再停机,然后关风机。

3、施工中注意喷嘴不对人DB37/T 3887-2020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免喷射伤人,喷射前先进行清理浮石、危石等必要的排险作业;

4、喷射砼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操作喷头和注浆管的工人佩戴防护眼罩,穿工作服、长筒乳胶手套等。

5、喷射机工作风压一般控制在0.2~0.4MPa;

DB13(J)/T 8320-2019标准下载第七节、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电缆,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扎在脚手架上。

3、一般220V灯具室外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铭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三、架空线: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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