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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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工程位于XX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渝洲交易城,西临石新路。本工程为带商业裙房的高层住宅组成的商住小区。主要建筑有:两栋带四层商业裙房的一类高层商住楼、七栋带二至三层商业裙房的一类商住楼和三个地下车库。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45035m2。其中3号楼、4号楼建筑面积61792m2,3号楼建筑面积为34519.7m2,最高层数为26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81.9米。4号楼建筑面积为25792.1m2,最高层数31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98.8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480.2m2,建筑高度15.7米三层。建筑耐久年限为10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人防工程异地建设。

场地条件:本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施工用电已经基本敷设完备,具备施工条件。

道路临时设施:场外有道路与本工程相通,临时设施搭设位置详及材料堆放场地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九江市城区两湖治理引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第一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企业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二节安全管理的实施

二、重视安全目标管理 1、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率<2‰。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案件。 2、依据所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按具体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三、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执行责任制,以制度约束生产行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实施奖惩制度。 2、本项目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检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 3、各种经济承包中都要有安全生产指标这项内容。

四、强调安全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性 1、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别强调安全措施,力求安全措施有针对性,能全面地指导工作。 2、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有关安全措施)经过精心编制,严格审批,并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

五、把好安全交底关 1、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性,内容全面,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2、外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都必须经过审批,要有指导性的施工方案,并交底落实。

六、把好安全验收关 1、脚手架在搭设完毕后,必须组织各有关方面对架体按相应验收标准要求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2、各类施工机具在安装后应该履行验收手续。

七、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1、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履行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记录,做到的工作必须记录到。 3、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时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完成。

八、安全教育工作 1、对放入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 2、特殊工种人员坚持持证上岗操作,确保持证上岗率为100%。 3、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做到每个操作工人心中有数。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同时注意要具有保护别人的能力。能随时随地注意发现不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及时检查、报告和采取措施解决。

6、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违章者严格处罚。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机电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

8、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和班前活动记录;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隐患的整改。

9、搭设高空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使用外来劳动力需签订劳动合同。

10、制订并执行安全值日制和安全施工责任制。

11、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责任制,做到大会有记录、班前有交代、责任有签字,安全资料齐全、规范。

1、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2、各通道口及门洞口必须安装低压照明灯,现场一切电器设备、电源及线路架设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级由专人负责。

3、上下操作要防止物体坠落伤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上安全帽。

4、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配电房、配电箱设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拉线接电,机电设备要有重复接地接零、防雷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设置的配电箱有醒目的标志,箱门配锁。进出导线应避开铁板、钢筋、铁器和油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器,龙门架设高度限位器、避雷装置。严禁将电线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注意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或做好防护工作。

5、施工时严格执行“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施工脚手架与主体工程同步,外架一律采取合格品质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施工;“四口、五临边”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搭设栏杆,有人员流动的部位要设挡脚板,施工人员出入口、龙门架等部位要搭设防护棚。

6、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牌、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牌。

7、现场生产指挥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人员要定期(每周、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8、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9、保卫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交通出入的指挥。非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场,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未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基础挖方后周边及时搭设安全防护设施,高度≥1m。

2、落实公司关于消防安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评比,大力开展安全防活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懂得安全防活知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

4、现场水源主管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并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做到有明显标记,在周围3m内不存放任何物品。

5、施工现场布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语牌,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用火作业区与建工程和其它区域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m;距生区不小于15m。材料堆场和仓库区与建工程之间和其他区域之间不小于20m,临时宿舍距易燃炽易爆物品仓库不小于30m,距离高压线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距离不小于10m,距离气瓶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均应分开,不得放在一个室内。

6、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

7、宿舍、木工作业区、厨房、仓库、配电房,按规范设置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配专人管理,定期交换药剂,

8、采购与易燃易爆有关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按照有关消防规范库存,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9、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

10、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

11、严禁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使用“三炉”即“电炉、火炉、煤油炉”,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活区乱拉、乱接及电器开关等。

12、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14、未尽事宜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经理(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并承担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

2、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出决策性的工作目标。

5、主持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工作指令,提出本公司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定期向公司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督促各项目、科室进行整改。

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承担本公司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生产施工组织、专项方案、技术措施的设计、制定、编写、审查和监督执行的总负责。

2、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的工作要求,主持本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审编,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3、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公司生产工作情况,排查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总结和安排阶段性工作。

4、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工程和重大危险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责令施工项目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

5、对本公司全部施工生产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原则,协助主管部门把好“三同时”审查关,督促项目现场完善劳动条件。

6、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立即报告安全监督部门,并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7、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结果),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扩孔桩作业;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拆除、爆破作业。

8、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

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责任制

2、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职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公司施工活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作出决策性的工作目标。

4、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工程和重大危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责令施工项目现场落实好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预防措施。

5、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工作意见和指令提出本公司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将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项目现场,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分级管理落实责任,随时将本公司各施工现场动态情况向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严格实施考核管理。

7、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和防治措施,督促项目现场进行整改。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二、对现场的各个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者和作业人员时刻警惕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搞好施工现场保护,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包括物处于不安全状态和人的违规行为等,无论那种情况都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对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能拖延;不能排除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四、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每次检查都应当进行记录,特别要记录重大隐患、不能即时消除的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问题处理情况。

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办公室,以便落实整改措施,兑现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经理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执行本公司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4、开工前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扩孔桩作业;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6、重合同、守信用,认真负责地履行合同各项条款,保证各类合同目标的实现。

18、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案与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贯彻执行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19、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得违章指挥。

20、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分析安全状态,对检查出的隐患采取措施,落实人员,及时整改。

21、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2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的伤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主持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2、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中的技术可靠性。

3、主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负责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执行。

4、主持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6、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参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1、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搞好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做到防护严密、完整、有效,符合安全要求。

4、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6、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7、认真检查整个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清除,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分项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分管的施工项目和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总工长搞好整个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实施分管项目或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或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搞好分管项目或工种的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安全防护设备,做到防护严密、完整、有效,符合安全要求。

4、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和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组织所管项目或工种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6、认真检查清除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协助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安全员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3、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4、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措施。

5、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7、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9、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1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3、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4、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16、织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施工现场的塔吊按要求及时做好塔基、塔身偏差测量。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1、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2、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施工生产任务需要,负责按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措施材料。

3、严格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和现场抽检工作,确保使用安全。

4、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5、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周转工具、材料必须经常性检验,严格执行产品报废更新规定。

外用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外用工,包括农建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动安全法规及所在企业中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所辖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人员,安全措施、安全经费的落实,承担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制。

二、所管理的务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并造具花名册交所在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排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四、参加所在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开展安全活动,建立活动记录,每月配合所在项目部编制安全作业计划。

五、发生伤亡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救护伤员,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得故意拖延报告或谎报,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开事故分析会,使事故者和群众受到教育,制定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六、应经常配合所在项目开展安全教育,不准违章指挥,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七、坚持对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不准扣减或降发标准。

八、签署劳务合同时必须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他人采取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工作证件,按时进行复审换证。

第五章、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施工人员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各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持有岗位合格证书。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参加各类安全培训。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市、县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个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月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为24个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施工部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各为5学时。

7、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施工部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项目部对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进行记录。要建立项目部安全培训记录并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整顿,对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整顿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发生重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并按《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后,隐瞒不报、漏报、拖延报告期限、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或有其它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全面停产整顿,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其主要责任人必须给予行政处分。

轻、重伤事故的调查:轻伤、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为组长、公司安全管理科、事故发生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公司工会成员为组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要就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项目部主管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工长或施工员负责。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班组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三、班组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四、单项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分包单位交代该单项分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单位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五、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六、安全技术交底完后,汇总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严禁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除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监督各施工现场,消除消防隐患。

二、施工现场要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及消防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消防器材,以及各种警示标牌。

三、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的消防管理小组,落实项目消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火检查。

五、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指定专人经常检查,维护防火器材,增添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建立消防软件资料。

六、各班组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七、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除医务室可使用电炉外,其余一律不准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烧煤油炉者,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并有确保安全的措施方可使用。

八、严禁在工棚内自搭电线,灯泡最大不得超过40W。

九、严禁在工棚内抽烟,乱丢烟头、使用电炉和生火。

十、指派电工全面负责现场线路安装,并负责工地的电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各种违章用电现象,确保安全。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贰拾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失职者从严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施工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五、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不得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声明作废,进行补发证工作。

八、外单位来本项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本项目部的管理。

九、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安全检查分为以下几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检查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从公司开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各项在施工程进行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1)、公司安全管理科日常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2)、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项目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业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项目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这样既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1、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次例会各班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有关制度给予罚款。

1、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班组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三、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1日、15日下午3:00时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安全员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是加强劳动保护,推动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以达到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班组安全生产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安全活动。

一、班前组长检查全组人员的安全气氛,安全意识。

二、班前进行安全喊话,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三、班前进行发当天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对工作中如发生有安全隐患,和险情应立即向工长汇报,待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五、班后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六、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学习人员)。

为了全面实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和发展安全达标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在施工生产中,有下列违反法规者给予罚款:

一、对个人违章罚款项目

凡违反下列规定,视情节轻重:一般工作人员罚款20元,班长50元,负责人100元。

2、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者;

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不挂安全带者;

4、特种作业不经培训,无证上岗,不持上岗证者;

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赤脚等到工地生产劳动者;

6、在工棚宿舍内生火、乱丢烟头者;

7、在易燃、易爆场所抽烟、引火者;

8、在宿舍工棚内私自用电者(没收用电设备,手机充电器除外);

9、损坏或未经许可拆除施工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和一切安全消防装置者;

10、违章拆除脚手架、塔机或随吊物上下到楼层、地面者;

11、机操工在工作时看书、打毛线或有类似行为者;

12、在高处向下乱扔各种建筑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者;

13、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者。

14、吊装工、机械操作工违反安全“十不吊”者

1、确定目标:坚决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2、分解目标:制定统一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指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3、责任的确立:确定安全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防火小组责任。

4、制定各阶段施工方案。

5、制定各工种及工具的各种操作规程。

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工伤事故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7、制定安全标志平面图。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具体化签证及文字化

a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a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3、制定各项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a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DB13/T 2716.2-2018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废水,一般抹灰架子工等的操作规程。

b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a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DB42/T 1515-2019标准下载第八章、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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