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格力生活区塔机防碰撞施工方案(2022.2.28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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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格力生活区塔机防碰撞施工方案(2022.2.28日).doc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生活区二期项目

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第1节:基本概况及周边环境特点

建设单位: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包单位: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塔吊安装单位:长沙市万寿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生活区二期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宁乡经开区明珠路南侧、栖霞路东侧

周边环境:本工程为4栋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生活公寓,位于宁乡经开区明珠路南侧、栖霞路东侧,东侧是林地,南侧是非机动车位和职工活动中心(一期,地上3层),西侧是6栋已建完的生活公寓(一期,地上6层),北侧是明珠路。

本项目包括4栋生活公寓(分别是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每栋地上12层),1栋配电房(框架结构,地上1层),1栋弱电机房(框架结构,地上1层),地下车库(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56591.0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645.28㎡,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建筑面积分别是13350.75㎡、13327.83㎡、13327.83㎡、13637.88㎡,配电房建筑面积181.45㎡,弱电机房建筑面积120㎡;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建筑高度均为36.3m(层高3m),配电房建筑高度为5.25m,弱电机房建筑高度为4.2/3.2m,地下车库(裙楼部分)层高3.9m,地下车库(主楼部分)层高4.5m。±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01.600m。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九)《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十)本工程结构、建筑专业等施工图

(十一)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8号楼和7号楼(包括地下室)最先施工,9号楼后施工,10号楼最后施工。结构主体施工,8号楼应稍快于7号楼,但8号楼施工进度比7号楼快不要超过2层(因7号楼的1#塔吊起重臂覆盖了8号楼楼面)。

地下室于2022年2月1日完成筏板混凝土垫层施工,2022年3月31日完成正负0结构,7号楼于2022年7月10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8#楼于2022年3月1日完成混凝土垫层施工,3月20日完成正负0结构,2022年6月30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9#楼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混凝土垫层施工,3月25日完成正负0结构,2022年7月15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10#楼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混凝土垫层施工,3月31日完成正负0结构,2022年7月31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1#塔吊、2#塔吊、3#塔吊和4#塔吊从先到后依次安装,初始安装高度分别为:36.583m、42.614m、31.414m和20.214m。随主体结构提升,并安装至最终安装高度。

1#塔吊、2#塔吊、3#塔吊和4#塔吊确保交叉塔吊高低差不低于4节,以保证垂直运输的需要及塔吊的安全,具体附墙高度详见下表。

注:初始安装高度、最终安装高度是指从塔机基础顶面至塔机起重臂底面的垂直距离。

第四章 塔机的主要性能参数、安装参数

第1节:塔机的技术性能参数如下:(单位m)

注:独立高度是指从塔机基础顶面至塔机起重臂吊钩的垂直距离。

第2节:塔机的安装参数如下:(单位:m)

地下室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注:1.表中单位为m。

第3节:塔机顶升加节高度表(m)

2#塔吊——3#塔吊首次安装高差立面图

3#塔吊——4#塔吊首次安装高差立面图

2#塔吊——1#塔吊首次安装高差立面图

2#塔吊——3#塔吊最终安装立面图

3#塔吊——4#塔吊最终安装立面图

1#塔吊——2#塔吊最终安装立面图

第五章:塔吊布置及塔机基础设置

1、为保证本工程的材料运输,同时考虑到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场地布局以及拟建建筑物间的间距,本工程拟投入4台塔吊,该4台塔吊均为租赁塔吊。1#塔吊起重臂长为46m,2#塔吊起重臂长50m,3#塔吊和4#塔吊起重臂长均为44m,分别服务于7号楼(1#)、8号楼(2#)、9号楼(3#)、10号楼(4#),综合考虑塔吊的安装与拆除、塔吊附着及垂直运输方便等因素,塔吊平面布置如下:

2、1#塔吊布置在地下室基坑内,垂直运输范围覆盖7#楼和地下室全部范围,还覆盖8#楼一小部分;吊臂旋转至一期公寓围墙外范围之前需将小车收至围墙内范围方可进行回转,无需进行限位。

3、2#塔吊布置在8号楼基础外侧,垂直运输范围覆盖8#楼全部范围,还覆盖9#楼一小部分;

4、3#塔吊布置在8号楼基础外侧,垂直运输范围覆盖9#楼全部范围,还覆盖10#楼一小部分;

5、4#塔吊布置在10号楼基础外侧,垂直运输范围覆盖10#楼全部范围。

上述4台塔吊起重半径越过工地一期公寓西侧围墙,吊臂旋转至一期公寓围墙外范围之前,需将小车收至围墙内范围方可进行回转,无需进行限位。

4台塔吊起重臂交叉情况如下:1#塔吊和2#塔吊交叉35.08m,2#塔吊和3#塔吊交叉33.75m,3#塔吊和4#塔吊交叉28.87m。

一、塔吊持力层及场地岩土层工程特性

2)2#、3#、4#塔机采用管桩基础,承台基础(承台)尺寸均为5m(长)*5m(宽)*1.4m(高)。

2、塔吊基础场地岩土层工程特性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生活区二期勘察报告》场地岩土层工程特性指标推荐值见下表:

场地岩土层工程特性指标推荐值

1、1#塔吊位置(7#楼)

由于地下室独立基础间距小,为避免1#塔吊基础挤占工程永久独立基础平面,1#塔吊基础混凝土边线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成450角设置(亦即1#塔吊基础对角线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平行设置,如果1#塔吊基础边线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平行设置,会出现塔吊基础与邻近的1个工程永久独立基础重叠450mm的现象)。应注意的是:1#塔吊塔身(钢柱)边线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平行设置,不可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成450角设置,不然,会造成1#塔吊在7号楼工程完工后不能自行降落拆除(如果塔身边线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成450角,不论塔吊起重臂还是平衡臂,都会搁置在7号楼屋面上而不能自行降落)。1#塔吊基础上预埋的固定塔身的地脚螺栓应按1#塔吊塔身边线与7号楼地下室轴线平行而设置。详见 7号楼塔吊(1#塔吊)平面布置图,图中5500mm(长)*5500 mm(宽)表示的是塔吊基础,该基础边线与7号楼地下室7—A轴线成450角设置;1600mm(长)*1600 mm(宽)表示的是塔身(钢柱),该塔身(钢柱)边线与与7号楼地下室7—A轴线平行设置。

1#塔吊基础顶面双向钢筋利用工程结构施工图中的筏板顶面双向钢筋替代(塔吊基础底面钢筋为受力钢筋,塔吊基础顶面因无覆土无拉力,为防止基础顶面混凝土开裂,塔吊基础顶面可仅用筏板顶面双向钢筋替代,这样也是安全的),筏板顶面、底面钢筋全部按工程结构施工图,位于塔吊基础顶面的筏板附加钢筋照结构施工图安装,不可遗漏。为防止塔机基础积水,1#塔吊基础顶面比筏板基础顶面高0.050m,见下图 1号塔吊(7号楼)1——1断面图。

2、2#、3#、4#塔吊位置(8#楼、9#楼、10#楼)

1)2#、3#、4#塔吊基础中心分别布置在距8号楼、9号楼、10号楼地上框架柱、框架梁的结构外缘的垂直距离为4.2m,相应地塔吊基础中心与A轴线的垂直距离为4.3m,2#塔吊、3#塔吊、4#塔吊塔吊平面布置图中4.3m即是塔吊基础中心与A轴线的垂直距离。

4、 7号楼塔吊(1#塔吊)平面布置图

7号楼塔吊(1#塔吊)平面布置放大图

8号楼塔吊(2#塔吊)平面布置图

8号楼塔吊(2#塔吊)平面布置放大图

9号楼塔吊(3#塔吊)平面布置图

9号楼塔吊(3#塔吊)平面布置放大图

10号楼塔吊(4#塔吊)平面布置图

10号楼塔吊(4#塔吊)平面布置放大图

1、1#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2、、2#、3#、4#塔吊承台(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1#塔吊基础坑开挖时,如塔吊基础底面未到持力层为粉质黏土②时,应继续开挖至粉质黏土②,或采取级配碎石换填。

3、2#、3#、4#塔吊塔吊基础配筋

2#、3#、4#塔吊基础配筋图

2#、3#和4#塔吊基础采用四桩管桩基础,基础(承台)均为长5m、宽5m、高 1.4m, 承台下设置4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管桩型号同工程桩PHC—400AB—95),见2#、3#、4#塔吊塔吊基础平面图。

2#、3#、4#塔吊塔吊基础平面图

2#、3#管桩有效桩长12m,4#塔吊基础管桩有效桩长13m,管桩中心距离承台外边缘400mm,管桩中心距4.2m。承台顶面和底面均双向配筋,钢筋3级钢,钢筋直径20mm,间距180mm。承台与每根管桩采用6根直径20mm的3级钢筋锚固在管桩孔内(锚固长度40d),C30(加微膨胀剂)填充不小于3m,见下图:2#、3#、4#塔吊基础(承台)与管桩连接图 。

2#、3#、4#塔吊基础(承台)与管桩连接图

塔机防碰撞安全保证措施

第1节:塔机防碰撞技术保证条件

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技术规程》(JGJ5196-2010)中的2.0.14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2#塔机(高位)与1#塔机(低位)中心距60.92m大于46m(低位1#塔机起重半径)+ 5m=51m,2#塔机与1#塔机的距离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之间的碰撞,满足施工需要。2#塔机(高位)与3#塔机(低位)中心距60.25m,大于45m(低位3#塔机起重半径)+ 5m=50m,3#塔机(高位)与4#塔机(低位)中心距60.13m,大于45m(低位4#塔机起重半径)+ 5m=50m,2#塔机与3#塔机、3#塔机与4#塔机的距离均保证了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要求,避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的现象。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在竖直方向防碰撞措施, 符合JGJ5196-2010中的2.0.14之规定:“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本工程4台塔吊首次安装高差分别是:2#塔机与1#塔机13.1m,2#塔机与3#塔机11.2m(4节共11.2m高),3#塔机与4#塔机11.2m(4节共11.2m高);4台塔吊最终安装高差分别是:2#塔机与1#塔机16.8m(6节共16.8m高),2#塔机与3#塔机11.2m(4节共11.2m高),3#塔机与4#塔机11.2m(4节共11.2m高)。不论首次安装还是最终安装,高位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机中拉杆的垂直距离均大于2m,塔吊竖直方向防碰撞措施满足安全需求。

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塔吊附着架的布置已充分考虑了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均作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第2节:塔吊防碰撞技术措施

1.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本工程相邻两塔机中心距均大于低位塔机起重半径)5m,满足《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技术规程》(JGJ5196-2010)中的2.0.14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之规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在竖直方向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由塔吊安装立面图可知,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位塔机起重臂下端吊钩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JGJ5196-2010中的2.0.14之规定:“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从上面塔吊首次、最终安装立面图可知,本工程4台塔吊确保交叉塔吊高低差不低于4节(4节共11.2m高)布置,满足防碰撞要求。

3.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1)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2)高位塔机的司机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随时注意低位塔机起重臂的位置和要转动的方向。将必须与对方塔机交错作业时,一定要先把吊钩起升到最高的位置,同时变幅小车开到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转过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这样就可避免自己的塔机起重钢丝绳碰撞到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

3)低位塔机的司机也要随时注意高位塔机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如必须与对方塔机交错作业时,应先等对方收回变幅小车和起钩并转开起重臂后方可施工作业,以避免己方塔机的起重臂碰撞到对方塔机的起重钢丝绳而造成意外事故。

4.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5. 严禁施工围墙、围挡外吊装物件。

第3节:塔吊防碰撞组织保障措施

项目部对塔机安全使用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组织管理机构见下图:

第4节:塔吊防碰撞安全保证措施

1.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由于设计4台塔机高矮交错,安装高度相差4个标准节以上,不会发生塔机臂碰撞的情况。

第5节:塔吊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1)在回旋半径存在交叉的塔吊采取高低差错开,对每台塔吊的初始安装高度进行统一规定,避免互相干扰,相邻两塔吊大臂均碰不到对方塔身,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少2M。相交塔机高度相互错开,始终保持不小于11.2高差。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时对其进行充电。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3)每台塔机上预备4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5)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变幅小车行至15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15m以内幅度。

6)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内的和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

7)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提醒两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8)在各加工区及施工道路上空搭建安全防护棚及安全通道,塔机起重臂如需在其上空旋转时,吊物小车应先收到起重臂的根部、主钩上升到上限位的位置后再旋转起重臂,严禁吊物在各加工区、生活区及马路上空旋转。严禁工地围墙外吊物。

9)在安全防护棚上悬挂醒目的警告标识,塔机负载及空载状态下在其上空旋转时,小车应先收回到起重臂根部;

10)在架空线附近起吊应有信号工在场指挥,并留有防撞空间。吊钢管、钢筋等较长物件时应系挂揽绳。在塔吊大臂上设置小红旗标志,当小车运行至该部位时,司机、信号工应加倍小心。对各工人、信号工、司机加强技术交底。起吊、卸钩时工人应全力配合保证平稳起吊与卸物。

11)严禁两塔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吊物。

12)各总包单位应落实逐台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防碰撞安全作业的书面交底制度。

13)塔吊基础及塔身避雷接地应与主体结构基础避雷连通,并重复接地,确保塔身接地良好。

3.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两塔交叉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a.低塔让高塔: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在进入两塔超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d.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e.客塔让主塔: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第6节:安全保证监控措施

司索工在作业时,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配,要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保证吊运工作顺利进行。

司索工应注意起重物件的绑扎是否牢靠合理,有不可靠和不合理的情况, 一定有重新绑扎,不许斜拉、斜吊。

起重机再吊运过程中,如遇超大雨、大雾以及 6 级以上大风影响作业时,应停止作业,将吊车停到安全位置,并夹紧夹轨器和轮下垫上木尖。

起重工在吊物翻转时,不要突然起吊,要用熟练可靠的操作方法翻转,降落时应缓慢进行,不得盲目从事,以免设备产生不良情况或出现倾翻事故。

严禁用起重机去吊拔埋在地下或脱胎时焊点多的物体。

登高作业使用工具、工件上下传递时,要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不准用甩抛的方法传递, 防止出现事故。

严禁用直径大的钢丝绳捆绑小设备或物件。

使用卸扣的注意事项: ①使用卸扣前,应仔细核查其承载能力,外观有无变形和损伤,连接部分是否完好以防 止出现问题。 ②卸扣的受力方向要正确,防止横向受力。 ③在连接绳索或吊环时,应将其中一根套在横销上;另一根套在完环上,不准分别套在 卸扣的两个直段面上。 ④起重作业结束,要及时卸掉并将横销插入完环内,上好螺纹。严禁从高处向下扔摔卸扣, 防止其变形和引起内部裂纹损伤,要确保其完整无损。 ⑤卸扣使用完后,要存放在干燥场所并用木板垫好,妥善保管。

使用钢丝绳的注意事项: ①使用钢丝绳时,不能出现锐角、曲折、挑圈或由于被夹、被砸而被压成扁平。 ②操作时要使钢丝绳缓慢受力,不要急剧改变升、降速度。启动和制动时也要缓慢进行。 ③钢丝绳不得超载使用;与设备构件或物体棱角接触时,应加垫木等软质材料。

④起吊用钢丝绳,不得和电气线路交叉、接触,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钢丝绳、 吊物、吊车做电焊地线。 ⑤钢丝绳在使用中如发现被挤出大量的绳油或麻芯,并有明显卷缩和聚堆情况时,应立即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必要时更换新的钢丝绳。 ⑥严禁使用单根钢丝绳吊挂物体。 ⑦钢丝绳使用完毕后,应放到规定地点盘好。

10)吊挂、捆梆的注意事项: ①应根据被吊物的几何形状和重量选择用绳,绑挂时两绳间夹角要尽量小。 ②用对绳绑挂时,两绳长短应一致。 ③捆绑物体时,应当考虑到吊索的拆除是否简便,物体就位后会不会把吊索压住和压坏。 ④起吊各种零散物件时,须采用与其相应的捆绑夹具,以保证吊运平稳、安全。 ⑤卸活时应选好地点,并将被吊物放好垫平。 ⑥捆绑物件还必须考虑起吊时吊索与水平面要具有一定角度,这个角度一般以 45 度为佳; 当角度过小,吊索所受的力就会过大,角度越大,吊索所受的力就会越大。

第7节:塔吊维修保养制度

1)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7)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8)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结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笼或钢丝绳绑扎固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9)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0)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1)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五米。

12)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作业完毕后,他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依倒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5)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各项目部提前上报项目经理及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顶升加节工作。

2)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统一调度,监督管理各楼栋塔吊附墙加节工作。

3)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

4)顶升加节工作必须安排在白天进行,且应选择在中午休息时间,严禁在塔吊工作期间进行。

5)顶升加节时严禁其他塔吊工作,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及安全标志,作业区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6)专人指挥,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安全。

7)塔吊附墙部位,应对框架梁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8)塔吊附着完毕后的标准节顶升,必须根据当时其他施工段塔吊的状况进行合理安排,若受其他施工段塔吊大臂影响,可将塔吊的标准节顶升分2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所干涉的其他施工段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塔本道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的干涉,因此产生“一次附着,两次顶升”现象。项目部与租赁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顶升作业。

9)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10)项目部每月对塔机作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机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11)现场配备塔机总指挥,与各塔指挥联络;每台塔机配备一名司机,一名信号工,塔吊司机与信号工、指挥使用对讲机联络,并认真落实碰撞措施。

第六章 施工管理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第1节:塔吊运行安全管理小组

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塔吊运行安全管理小组,塔吊顶升加节、降节、附墙等由该小组统一进行管理和审批,小组组成如下:

第2节: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a.建设单位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以建设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单位将安全文明措施费按合同支付,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严格监督施工按照安装、拆卸方案及制度进行作业,督促监理单位对塔吊的安装、拆卸、顶升、附墙进行旁站。

b.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c.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3节: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a.对施工单位的安装拆卸方案、顶升附墙计划进行审核,安拆、顶升加节、附墙时必须旁站,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

b.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c.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d.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e.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4节:安装单位(租赁)职责:

a.进入施工方工地施工时接受该方检查并服从现场指挥。

b.塔吊安装方应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c.对塔吊司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d.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交设备使用方备查。

第5节:使用单位塔机运行岗位职责

负责配备相关人员,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

按照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司机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于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应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作业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

第6节:建立交叉顶升加节申报审批协调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对塔机作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机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现场配备塔机总指挥,与各塔指挥联络;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一名指挥,一名司索,塔吊司机与司索、指挥使用对讲机联络,并认真落实碰撞措施。

第七章 验收及日常检查要求

第1节:建立交叉顶升加节申报审批协调安全措施

塔吊安装及日常检查按照 《塔吊日常检查保养记录表》、《起重机械设备附墙顶升检查验收表》、《工程塔吊升节申请程序表》

第2节:塔吊日常检查保养记录表

塔吊日常检查保养记录表 年 月 日

第3节:工程塔吊升节申请程序表

工程塔吊升节申请程序表

第4节:起重机械设备附墙顶升检查验收表

起重机械设备附墙顶升检查验收表

第5节: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及旁站记录表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及旁站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表16.9

第6节:塔式起重机拆除检查及旁站记录表

塔式起重机拆除检查及旁站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表16.10

注:1.本表适用于塔吊、万能杆件拼装塔架的安装和拆除;2.评价意见√为符合要求、○为部分不符合、×为不符合。3.监理、施工单位在安装、拆除作业时各填写一次旁站记录。

第八章 应急处置措施

第1节:一般性危险情况应急措施

发生塔机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项目部应急预案。以下就一般性危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塔机运转过程中突然停电。塔机司机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制动回转并采用木楔楔住回转齿轮与齿圈,塔机指挥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反映情况,争取尽快送电,停电期问塔机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应想办法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出于操作失误塔机回转过度可能会引发碰撞,应迅速对塔机的危险性做出判断,并考虑选择:1)通过起升和变幅动作避免碰撞;2)间断对回转进行制动,减小回转惯性直至制动;3)可能的情况下,反档间歇制动;4)塔机指挥应迅速观察周边环境,与相邻塔机取得联系,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塔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确定钢丝绳没有受损后塔机方能动作。

作业过程中,发生塔机碰撞建筑物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待清楚能否动作后方能向相反方向运行。

为提高建设工程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对事故的伤亡人员进行施救以及事故现场设备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迅速排除,以避免事故继发性发生。

本预案适用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生活区二期项目施工作业现场塔式起重机。

第4节:应急预案施救项目的具体施救方法

1、触电应急(急救)方法

1)对于触电者的急救应分秒必争。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严重。这时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护机构,就近送病人去医院进一步治疗;在转送病人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2)关掉电闸,切断电源NB/T 10190-2019 弧光保护测试设备技术要求,然后施救。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干木棒、干竹杆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绝缘材料将带电电器与触电者分离,使其脱离电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3)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4)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扣压。

2、机械伤害(急救)方法

对心跳呼吸停止者GB/T 27021.3-2016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 第3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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