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正定新区奥体街综合管廊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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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正定新区奥体街综合管廊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

石家庄正定新区奥体街综合管廊工程

2.2工程特点及难点分析

2.2.1本工程的主要特点

本工程采用采用总承包模式实施给水排水工程常用数据速查手册,该项目中标时已有其他单位正在施工。

本工程施工涉及到的部门和专业众多,协调工作量较大。

本工程为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巨大,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2.2.2本工程的主要难点为:

工程前期准备内容较多,工期紧。

华阳路至崇因路段未征拆;无管廊施工工作面;工作面被切割,材料运距加长;

工程质量要求较高,满足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墙体为清水混凝土。

地下多为中砂,开挖及支护难度较大。

现场供电难,电缆敷设长。部分区域只能采取发电机发电。

现场多为农田,原地面基础承载力较低,无法满足通车要求,需要设置临时施工道路。

综合管廊为地下结构物,为保证后期运营结构安全,防水要求较高,施工要求标准比较严格。

3.1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项目安全组织,包括决策层(项目部)、管理层(职能部门)、作业层(施工队),构成一个封闭的组织体系。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划和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提出项目部的执行方案,组织生产施工单位贯彻执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细则;安全生产目标,采取各种对策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在推进日常安全工作时,可以做到权威大、指挥灵、行动快,减少扯皮推诿,促进协调配合,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迅速落实,使事故隐患尽快消除。

安全保证体系见下框图:

3.2 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职工劳保用品配置发放率100%;

入场职工安全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技术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及时;

创“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3.3 安全施工管理岗位责任

3.4 安全施工岗位职责与权限

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指示和决议,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落实;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

公司安监部安全生产职责:协助公司经理制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负责直管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临电方案的审核、会签;负责对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场施工;参与大型设施的安装验收工作;对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施工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项目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辨识、评价的重大危险因素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实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治清理尘毒、噪声等方面,制定技术措施予以解决,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的验收。

项目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凡进入项目的机电设备,防护设施、“三宝”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把监督、审查验收关,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贮存,加强对防火、防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物资台账,并建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规章制度。

项目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负责编制分公司消防保卫方案、预案,对所属项目消防保卫方案、预案的编制及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进行审批和监管;配合分公司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有毒有害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负责员工办公场所满足安全要求并不断改善;在部门职责范围内,保持应急救援预案响应能力。

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生产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辨识、评价的重大危险因素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治清理尘毒、噪声等方面,制定技术措施予以解决,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的验收;负责保持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响应能力,并参与实施。

项目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严禁带病违章作业;对本项目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负管理责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并督促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参与现场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参与伤亡事故、机械事故调查处理,从设备技术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保持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响应能力,并参与实施。

项目物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凡进入项目的机电设备,防护设施、“三宝”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把监督、审查验收关,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贮存,加强对防火、防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建立健全项目物资台帐,并建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规章制度;负责保持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响应能力,并参与实施。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和公司的规定,结合项目施工情况制定消防和保卫安全条例,并督促检查落实;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资格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负责编制项目消防保卫方案、预案,对项目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负责,组织消防保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保持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响应能力,并参与实施。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要求,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正确使用和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所使用的机械、电器发生故障,须由专业人员检修,严禁擅自乱动;在施工生产操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接受各级安全监督,听从安管人员的指导,实现安全生产;遇有安全隐患应主动整改消除,待消除后方才上岗作业。如无能力消除须报告班长或有关管理人员组织整改,严禁冒险蛮干;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注意保护现场,快速报告现场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接受应急救援相关培训,树立应急意识,能够积极响应。

4.2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凡是在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劳动防护的需要,对不同的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护品。本公司自有职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分包商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分包商按作业需求配备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从事多工种作业的职工,应当按照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发给其它工种必需的防护用品,但使用时间应相应延长(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情况相应折算)。由于本人原因造成个人护品提前报废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但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从事施工生产的各种形式用工应按照其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工种岗位调动,原发个人护品如未到期须继续使用。

纱布口罩不得代替防尘口罩发放和使用。

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发防冲击眼镜。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要建档建卡,登记造册办好领用手续,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制度的建立: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因此,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确定了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并且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对当年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项目内部培训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做好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并进行登记,相关培训记录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进行管理。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一旦发现有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要对所在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给予必要的处罚;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自有职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学徒工、临时聘用人员和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总承包商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商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商要服从总承包商的统一管理;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项目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教育的组织实施及培训内容:

参施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所有参施人员入场必须进行本公司、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从其他现场(项目)转入本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进行至少8学时的转场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现场、本工程安全防范特点及安全管理要求,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作业、锅炉司炉、起重作业(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自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外送到所在地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由分包商自行组织送培,本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也可代为组织送培。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两年到发证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培训,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对中小型机械(木工、钢筋、搅拌机械)操作工实行持证上岗制。由本公司、安全、机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由发证部门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中小型机械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对策;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操作要求;

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8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一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

“三宝一器”的正确使用;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

对从事有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专题教育,由项目安监部门组织实施。

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的教育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确保专(兼)职应急、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应急、急救能力。由项目消防保卫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参加本公司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参加本公司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

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及临时聘用人员)安全教育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的规定;

本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和标准;

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简单的安全管理、预测和评价方面的知识;

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的安全防护技术和管理要求;

生产指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文明安全施工“十不准”;

专题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等,以组织看录像、图片展、黑板报、安全会议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着重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项目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卫生、环卫规章制度,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周一组织项目职工、分包商进行一小时的全员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布置本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防护要点。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到来前,应由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使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了解、熟悉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范要点、对策及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

节假日前要对现场所有员工组织专门教育,将节假日安排进行公布,提高节假日期间安全施工意识,并应着重进行应急预案的普及教育和专门人员的培训与演练。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现场奖罚措施。

4.5.1 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机械、临电、工程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库房及加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情况形成检查记录和评分表。

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责任落实、查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以访谈、查阅记录、现场查看等为主要形式。

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

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被检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4.5.2 检查内容和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中建股份公司、局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

项目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大型机械设备、附着升降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等设施以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吊装、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并应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日常安全管理突击检查。突击检查的主要方式是预先不告知方式。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做讲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立即制止,并责令予以纠正。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重大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罚款、通报等。

4.5.3 检查标准

为了进一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同质化管理目标,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采用以下表格。

区域分公司所在地安全检查标准。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考评评分标准。

确保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从本质上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工程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梯、手持电动工具、中小型机械设备等。

安全帽、安全带、常用安全防坠器、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分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包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上必须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库管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临时用电设施,由电气工长组织电气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安装完毕后验收前,应当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组织、分包方负责人、出租方负责人、安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流动式起重机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手持电动工具在出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和维修电工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现场悬挂的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布置情况、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员组织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所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必须悬挂“验收合格证”。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河北省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河北省地方法规执行。

5 安全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5.1 施工安全防范的重点

5.2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措施

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安全巡视和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在前,实施操作在后。

建立安全检查制: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作业班组每天组织岗前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建立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进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治安教育方能上岗。

设置现场医用急救箱,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首先实施一般救护处理,再送有关救护中心急救。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设立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

5.3 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措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有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的材质、规格要符合要求。安全网必须取得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复查核发的准用证。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有坠落危险或危及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应设置防护装置。施工现场通道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4 用电和机具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施工用电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由现场机电工程师负责建立与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牢固、端正。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大于0.6m。导线下进下出,并设防水弯,所有配电箱门均配锁,防雨措施符合要求,专人负责。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制。

确保正确操作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机械安装时基础必须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时,机械臂距架空线要符合安全规定。

各种机械设备视其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规则牌。

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性能好。

起重作业前应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同时注意起吊范围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立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通过、停留及作业。

起吊设备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以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新。

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何调整和拆除,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起重设备应采用专用配电箱,电缆不得漏电。

交流电焊机接线时注意初级与次极线,不可接错,输入电要符合名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的带电部分。次极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及损坏。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式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接地线与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将有易燃易爆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直流电焊机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停机检查修后再用。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荷载平衡。

乙炔发生器、氧气盖、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漏气,不沾油污,软管接头不用铜质材料制作。

发生器与氧气盖和焊柜间的距离不小于10m,电石桶密封,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桶上标量“电石桶、不许用水消火”字样,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的工人要戴手套、口罩、眼镜。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灭火器。

发生器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停止使用,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下,不得放在日光下爆晒,四周设围栏并严禁烟火,氧气盖要与其它易燃、易爆和油脂类物品分别隔离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高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严禁用吊车吊运气瓶。

点燃焊柜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瓶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氢氧并用时,先开乙炔器,再开氢,最后开氧,再点燃;熄灭时,先关氧,再关氢,最后关乙炔。

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操作措施

钢筋切断机启动前应检查切刀无裂纹,刀架螺纹是否紧固。防护罩是否牢靠,启动后先空转,机械未达正常转速不得切料,不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符合铭牌规定,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钢筋弯曲机应按钢筋直径和弯曲半径装好芯轴,成型轴、抽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同时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作业时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头紧靠机身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确定在钢筋的一侧,方可启动。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当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度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钢筋冷拉机所冷拉的钢筋直径可据以选用卷扬机。冷拉场地两端地锚。

混凝土振捣机械安全操作措施

插入式振捣器软轴半径不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振捣时振动棒应垂直入混凝土,不得咬插,斜堆钢筋夹住棒头。

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松度。

用平板振动器时,电源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把手上,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动器工作时,所有振动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措施

手持电动工具都应有接零装置,还应有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阻与机索之间的绝缘电阻,并不得于小于7MΩ,否则进行干燥处理。

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应停止操作,待其冷却后再用。

手持电动工具不适宜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沓温环境中使用,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存在和使用时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

启动前,重点检查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运行状况是否完好。

行驶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情况后入可继续运行。

自卸汽车必须保持顶升液压系统是否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施工现场道路保持清洁,两旁不得堆码堆物。卸料时保证周围无人,不得人货混装。

施工现场内材料的运输,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人持证操作,使用机械前应作好检查,保证机械完好后方能使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完后才能继续作业。

5.5 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工程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和其他杂物等时,必须按规定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配电线路按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路采用绝缘铜线,单相线路的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50%,绝缘线不小于10mm2,在同一横担架设的导线排列顺序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用电设备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所有机电设备要作好接零接地保护,传动部位要设安全防护罩。

开关箱、配电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总配电箱内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及总融断保护器和分融断保护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导线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成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有防雨防尘措施。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在潮湿环境作业、手持照明灯等,必须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电线。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地,以及引出地面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保护套管。

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

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以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采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际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对从事电焊工作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懂得电焊机二次电压不是安全电压等基本知识。各类电焊机的机壳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焊钳设有可靠的绝缘,不准使用无绝缘的简易焊钳和绝缘和把损坏的焊钳。

施工中若有人触电,不得用手拉触电人,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救护措施。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筑物水平距离10m以外,垂直距离离地面7m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时,需要安全保护装置。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m。

在潮湿场所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使用高温灯具,如碘钨灯、高压水银灯、20OW以上的白炽灯等,要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得小于100cm以上。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少于30cm,室外照明应装防雨罩。现场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每机应单独设置,不得共享,以保证用电安全。现场变电室应配有灭火器及高压安全用具,如接地线棒、接地卡子、高压低电笔、绝缘拉杆、胶靴、手套等,并每年试验一次。

5.6 边坡支护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高度超过2m的边坡,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或物体滚落边坡的安全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在作业区设置信号灯。

边坡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积土、料具堆放距坡顶边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在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规定距离,堆码处离坑(槽)边2m,堆码高度不超过1.5m。,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基槽、地沟边缘不得堆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必须安放机械或通行车辆时,要采取妥善的加固措施。

人员上下边坡作业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登上下。边坡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和防护措施。

边坡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进行边坡支护监测。

边坡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7 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安全保证措施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和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坍方,造成翻机事故。

分层开挖时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并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应设安全栏杆。

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开挖作业具有多工种、数个作业面同时施工时有互相干扰大的特点,因此必须由生产调度统一安排,协调生产。

施工区内限速行驶,保证施工机械、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5.8 脚手架安全措施

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以保证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避免脚手架整体或局部沉降。

脚手架底部必须垫不小于5cm×20cm×20cm的通板,内外立杆加绑扫地杆。

落地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距离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和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脚手板对接处必须设双排小横杆,两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30cm。

凡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作业。从事架子工种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班组长和安全员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做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使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配安全带、安全帽,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遇有恶劣气候(如5级以上风、高温、暴雨天气等)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所有的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及时修理。

架子拆除应由上而下进行,按层按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

拆除途中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拆下来的脚手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堆放整齐。严禁架子工在夜间进行架子搭拆工作。

5.9 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模板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及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应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案制定模板工程的安全措施。

现浇混凝土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查板支撑系统设计,支撑系统的材料、搭设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细部构造大样图的规定。

支撑模板立柱宜采用钢材,立杆的管径不得小于48㎜,立杆要直,接头数量不得超过30%,且不应集中。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撑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止倾覆的临时固定支撑。

模板存放,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倾倒措施。模板露天存放,其下应垫高30cm以上,并遮盖防雨。

在2m以上高处作业、支模或拆模,应按照高空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拆除时在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护。

5.10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机组等大型设备运输、安装前,编制运输、吊装方案。

设备安装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孔洞进行防护,满铺脚手板或盖板,边安装边拆除。

在屋架下、天棚内、墙洞边安装管道时,设置充足的照明。

传送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安设防护罩。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距离明火十米以上,避免阳光下爆晒,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

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距离明火十米以上。

机器设备和工具定期检修,如损坏立即修理。修理机械时,切断电源。

运输设备时若使用滚杠,同一重物下使用时规格一致,即直径、材质相同,滚杠长度大于重物底宽,且两端露出不少于15cm的长度。

5.11 汽车吊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如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汽车吊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汽车吊两个边一高一低。

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正确牢固,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汽车吊失重而倾翻。

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指挥人员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汽车吊驾驶人员听从指挥。

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起吊工具牢固可靠,做好试吊工作,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准吊装。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吊装散状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方可起吊。

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现场设置警戒线,专人看守。

作业时拉设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现场。

作业时专职安全员现场旁站对作业安全进行监管。

5.1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不允许无证上岗。进入施工区的工作人员还要穿戴相应的工作服及安全帽,以保证目标明显。投入使用的各种自制设备、设施通过安全检验及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夜间施工时现场照明设施齐全、配置合理国网《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经常检修,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照明度满足规定要求;

加强施工的临时观测,及时反馈观测信息,依照观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做好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施工场要设置交通指示牌。

5.13 人身安全管理办法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及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DB13/ 2171-2015标准下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以工地所有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不准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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