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3/T-46-2012 云南省城镇道路及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验收规程

DBJ53/T-46-2012 云南省城镇道路及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验收规程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J53/T-46-201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0.3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2050
VIP资源

DBJ53/T-46-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J53/T-46-2012 云南省城镇道路及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验收规程

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 照明。

2.0.4高杆照明highpolelighting

高杆照明是指多组灯具安装在高度等手或天于20m的灯杆上 进行大面积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

半高杆照明文称中杆照明TCAGHP 002-2018试行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术语 试行,是指多组灯具安装在高度为1 0m的灯杆上进行较大面积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

2.0.6城市照明设施citylightingfacilities

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照明、配电、监控 等系统的设备器材和附属配件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供行人和车辆通行且具有一定技术条 设施的道路。

简称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 要构件有初、次级线圈(绕组)和铁芯,有干式和油浸

用手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正常 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

2. 0. 10 接地体ground conductor

是指理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接地体 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值(指 接地电阻)。

将变压器和用来控制及保护变压器运行的电器部件组装者 箱内的设备。

在敷设线路的终端、接头、过街、灯杆、绿化带之间等处 更导线的敷设和日后维修而设置的手孔井或人孔井。

表面上某点的照度是人射在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与该面元面 积之比,即

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的比值

2.0.17眩光glare

E=dΦ/dA 单位为Ix(勒克斯)

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应,或存在极端对 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目标或细部功能的现象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 源发出的光通量之比。

19单挑灯singlecantilever

由一只灯具安装于杆顶部并向一侧横向伸长的常规照 单挑灯。

是一种具有两个电极的平导体发光器件(发光二极管)的照 明器具。

2.0.21引下线downlead

从架空线路到路灯灯具的绝缘导线称为下线。

3.2.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查项自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3.2.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评定记录应完整。 3.2.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 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3.2.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现场后,应按3%的比例抽样送检,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1.1施工单位应组织学习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根据 相应的技术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4.1.2施工前,施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对要开挖的基坑和管 沟进行实地勘察,对不同的王质和路面应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法, 并形成文件报建设单位 4.1.3施工单位应对开挖的现场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并根据当 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 4.14混凝士浇筑施工应避免在雨、雪天气或有积水的情况下

4.1.5基坑和管沟底部应采用碎石或细沙进行铺垫

4.1.6绿化带或人行道下埋设电缆保护管可采用抗压性强、柔

性好的塑料管或用钢管,车行道下埋设电缆保护管必须采 锌钢管。

4.2.1遇到有障碍物必须改变基坑设计的情况,应由施工单位 申请,监理单位签认,报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设计。 4.2.2基坑开挖如遇到松软主或有地下水的情况,必须采取相 应的有效措施,否则不充许浇筑混凝士。 4.2.3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必须采取避免坑壁倒塌的保 护措施

4.2.4基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

和杂物,基础内电缆护管应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

内积水和杂物,基础内电缆护管应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

础表面30mm~50mm。

2.6 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基坑施工前定位的充许偏差

4.3接地保护装置安装

4.3接地保护装置安装

4.3.2接地装置的导体

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于10mm,扁钢不得小于4mm 角钢不得小于40mm×40mm,厚度不得小于4mm:长度 要求。

4.3.5接地装置与灯杆基础钢筋网的连接线应采用不小

4.4.1沟槽开挖宽度应根据保护管的数量、直径大小以及施工 条件而定。

4.4.2沟槽底部应采用细沙铺垫。

4.4.3绿化带内敷设塑料保护管时:在管壁的顶部和侧

4.4.4桥梁上电缆保护管的埋设应根据设计要求与桥梁施工同 步进行。

4.4.4桥梁上电缆保护管的埋设应根据设计要求与桥梁

4.5基座预理件制作和安装

4.5.1灯杆基础预埋件宜采用经加工、焊接好的成套型钢筋网。 4.5.2地脚螺栓应采用厚度不低于5mm的钢板(法兰盘)进行 固定定位。 4.5.3预理件的尺寸和连接应根据不同高度和重量的灯杆专门 设计而定。

4.5.4预理件地脚螺栓的几何尺寸成四边形时,

4.5.5预理件法兰盘应与地面保持水平,误差不应天于3°

4.5.7预理件必须提供检验报

4.6.2路灯杆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0,在城市内施工 宜采用商品混凝土。 4.6.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地脚螺栓有丝牙部分进行保护。 4.6.4现浇混凝土时,应用振动棒进行充分实。 4.6.5其础内电缆穿线管应与现浇混凝同步安置完成

4.6.3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地脚螺栓有丝牙部分进行保护。 4.6.4 现浇混凝土时,应用振动棒进行充分捣实。

4.6.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地脚螺栓有丝牙部分进行保护。

4.6.5基础内电缆穿线管应与现浇混凝土同步安置完成。

4.6.6当基坑中有水时,必须把水排干后才能浇筑。

4.6.7灯杆基础浇筑时宜采用钢模板,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

4.7.1应在每棵灯杆基础旁设置手孔井,在线路有较大转弯处 应设置分线手孔井或人孔并。 4.7.2分线手孔井尺寸(内径)应根据电缆数量和电缆外径尺 寸而定,不宜小于300mm×300mm×500mm。手孔并内壁应用砂 聚抹平,底部应保持原状士确保其渗水功能。 4.7.3分线手孔井宜用砖砌的制作方式,也可根据当地情况 采用其他的材料制作。 4.7.4在桥梁上制安分线手孔井,应写桥梁防撞栏杆同步进行 直采用钢制分线手孔井。

4.8.1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开挖的位置离街沿石应不小于10cm。 2基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一50mm。当十质原 因等造成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 定处理: 1)偏差在+100mm~+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300mm以上时,超过的部分可采用 填土或砂石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500mm,夯实后的 密实度不应低王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4.8.2电缆保护管沟槽开挖和理设应符合下列规

电缆保护管沟槽开挖,在绿化带和人行道内深度不低 m,在车行道内深度不应低于70cm。

3现浇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

4.8.3现浇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混凝土必须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取样频率为每台班 或每100m取一组(3块),少于规定的按一组计。同时提供沙 石、水泥等材料的检验报告。 2基础预理件应设置在基坑的儿何中心位置,设置稳固后 方能进行混凝士浇筑。

1现浇混凝土必须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取样频率为每台班 或每100m取一组(3块),少于规定的按一组计。同时提供沙 石、水泥等材料的检验报告。 2基础预理件应设置在基坑的几何中心位置,设置稳固后 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

线路中心线方向一致,转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一致。拉线 收紧程度应以灯杆正直、无倾斜为准。 5.1.2直线杆横担应装于受电侧,终端杆、转角杆的单横拍相 应装于拉线侧。横担的上下和左右偏差,在横担端部测量不应大 于20mm。钢质横担等制品应采取热镀锌处理。 5.1.3导线应无断股、扭绞和死弯,与绝缘子固定应可靠,金 具规格应与导线规格适配。 5.1.4线路的跳线、过引线、接户线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的安全 距离应符合如下要求:电压等级为6kV~10kV的,应大于

距离应符合如下要求:电压等级为6kV~10kV的,应大于 300mm:电压等级为1kV及以下的,应大于150mm。

5.2.1横担应为热镀锌角钢,高压横担的角钢不应小于L63mm ×6mm:低压横拍的角钢不应小于L50mm×5mm。 5.2.2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转 角杆(十字拍)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偏支担应上翘30mm。 5.2.3各部位的螺母应拧紧。螺栓外露部分不宜少于两个螺距, 螺母受力的螺栓应加弹簧垫或加双母,长孔必须加垫圈。 5.2.415°以下的转角杆和导线截面在50mm及以下的终端杆、

5.2.2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转

断连杆可采用单横担;15°~45°的转角杆和导线截面在70 以上的终端杆、断连杆应采用双横担;45°以上的转角杆 十字横担。

5.2.5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横担安装允许偏差

5.2.6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之简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6的

表5.2.6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mm)

表5.2.7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允许偏差

表5.2.7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允许偏差

5.2.8灯杆基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对一般土质,灯杆理深 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2.8的规定。对特殊土质或无法保证电杆的 稳固时,应采取加卡盘、围、打人字拉线等加固措施。基坑回 填土应分层夯实,地面宜设防沉土台。

表5.2.8灯杆埋设深度允许偏差

5.2.9当灯杆采用普通环形钢筋混凝土定型产品时应

表5.2.9灯杆采用普通环形钢筋混凝士定型产品

口 112: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其杆梢向 外角偏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具预偏值 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5.3.1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 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5.3.2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25mm²,拉线应

5.3.1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 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5.3.2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25mm,拉线应 有防撞措施。跨越道路的横向拉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对通车 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对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 小于5m。拉线杆应向张力的反向倾斜10°~20°。 5.3.3拉线穿越带电线路时,应在拉线上下加装绝缘子,拉线 绝缘子自然悬垂时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5.3.4绝缘子的使用宜符合表5.3.4的规定。

5.3.1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

小于5m。拉线杆应向张力的反向倾斜10°~20°。 5.3.3拉线穿越带电线路时,应在拉线上下加装绝缘子,拉线 绝缘子自然悬垂时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5.3.4绝缘子的使用宜符合表5.3.4的规定。

小于5m。拉线杆应向张力的反向倾斜10°~20°。

5.3.5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不得积水: 2)安装时应清除表面污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3)绝缘子祖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5.3.6瓷横拍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企斜不应天于10mm; 2)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10%;顶端顺线路歪 斜不应大于20mm; 3)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置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 在转角的内角侧: 4)全瓷横拍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5.3.7拉线盘的理深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棍与拉线盘 应垂直,连接处应加专用垫和双螺母,拉线棍露出地面部分长度 宜为500mm~700mm。拉线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且不得大于 50°。拉线的规格与埋深应符合表5.3.7的规定。

5.3.7拉线盘的理深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

垂直,连接处应加专用垫和双螺母,拉线棍露出地面部分长 为500mm~700mm。拉线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且不得大 8 拉线的规格与理深应符合表5.3.7的规定

表5.3.7拉线规格与埋深

5.3.8采用UT型线夹及楔型线夹固定安装拉线应符合下列

5.3.8采用UT型线夹及楔型线夹固定安装拉线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应无滑动,线夹凸 旺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3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 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宜为300mm~500mm,尾线 回头后应与本线扎牢。 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

向应一致。 5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应露扣,其长度不应小于螺杆丝扣 长度的1/2,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母应并紧,花篮螺 栓应封固。

5.3.9采用绑扎固定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型环。 2拉线绑扎应采用直径2.0mm或2.6mm的镀锌铁线。绑扎 应整齐、紧密,长度应符合要求。 5.3.10:拉线最小绑扎长度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表5.3.10拉线最小绑扎长度

5.3.11施工中没有条件做拉线的,可做杆。杆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杆底部理深不宜小于0.5m,允许偏差为+5mm 一10mm,且应设有防沉措施。 2)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充许偏差为±5° 3)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

5.3.11施工中没有条件做拉线的,可做杆。杆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杆底部理深不宜小于0.5m,允许偏差为+5mm、 10mm,且应设有防沉措施。 2)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充许偏差为±5° 3)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

5.4.1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应进行导线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 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 5.4.2架空线宜采用绝缘线,展放时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 出现扭弯等现象,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 处理。

5.4.3架空线路在同一档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

个。导线接头位置与灯杆的距离应大于0.5m。

5.4.4架空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靠近电杆的两条导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m。

5.4.4架空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4.4架空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

5.4.5引流线、引下线与相邻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 距离,高压不应小于300mm:低压不应小于150mm。 5.4.6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灯杆或架构之间的距离,高压不应 小于200mm,低压不应小于100mm。 5.4.7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做修补 但应将损伤处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磨光。 1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2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 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手4%。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 5.4.8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导线损伤修补应符 合表5.4.8的规定。

表5.4.8导线损伤修补方法

5.4.9受损导线采用缠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9受损导线采用缠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 小于2mm。 3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QKXN 0003S-2015 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 植物蛋白饮料,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 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4.10:受损导线采用修补预绞丝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修补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3个节距 3修补预绞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应与导线接 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 5.4.11受损导线采用修补管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 2修补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需修补导线的范围 应距管两端各不小于20mm处。 5.4.12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部分 全部割去,重新以直线接续管连接: 1强度损失或损伤截面积超过本规程第5.4.7条以修补管修 补的规定。

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 小于2mm。 3缠绕电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 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连续损伤其强度、截面积虽未超过本规程第5.4.7条以修 补管修补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修补管能修补的范围。 3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股。 4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直径的1.5倍而又无法 修复。 5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2连续损伤具强度、截面积蛋未超过本规程第5.4.7条以修 补管修补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修补管能修补的范围。 3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股。 4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直径的1.5倍而又无法 修复。 5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5.4.13导线与接续管应采用钳压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的连接部分及钳压管内应先用汽油清洗干净,涂上 层电力复合脂。 2钳压钢芯铝绞线时,应在两线之间加垫片。 3钳压时铝绞线应从接续管的一端开始,上下交错地压向 另一端:钢芯铝绞线应从管的中间开始,依次上下交错地压向 瑞,然后再压向另一端。 4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表5.4.13的规定

1导线的连接部分及钳压管内应先用汽油清洗干净,涂上 层电力复合脂。 2钳压钢芯铝绞线时,应在两线之间加垫片。 3钳压时铝绞线应从接续管的一端开始,上下交错地压向 另一端;钢芯铝绞线应从管的中间开始,依次上下交错地压向一 端,然后再压向另一端。 13的规宗

QSYT 0001S-2015 大理圣应堂玫瑰食品有限公司 鲜花馅料5.4.13 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