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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08计价规范》)是2008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该规范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统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推动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08计价规范》的核心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原则、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方面。其主要特点是以“四统一”为基础,即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保工程量清单的标准化和可比性。同时,规范强调市场在工程造价形成中的作用,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使工程造价更加透明、公平。
该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通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了因计价不规范引发的纠纷。此外,《08计价规范》还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总体而言,《08计价规范》是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系统化的依据,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民族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8《计价规范》新增术语
1.08《计价规范》新增术语
2.0.20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2.0.21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2.0.22合同价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2.0.23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原有术语仅五条: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总承包服务费
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6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正文部分增加了大量内容
1.对工程交易、施工全过程的所有计价行为进行了规定2.增加了对招标控制价、合同约定、计量支付、计价争议等计价行为管理内容
2.08《计价规范》的架构变化
附录结构发生了变化计价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现在附录分为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条文说明新计价规范新增条文说明部分,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详细解释和具体说明,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本规范,其法律效力与本规范的正文是相当的。
03规范招标交易阶段:主要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报价以及个别条款对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进行规定
08规范招标交易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全过程合同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计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索赔、现场签证、争议的处理等竣工结算
3.08《计价规范》适用阶段的变化
4.08《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
08《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
5.08《计价规范》主要条文的变化
(四)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
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确定综合单价应考虑的因素
(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2)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综合单价。(3)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图纸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
(四)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四)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四)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注的模板工程,可以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等,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08《计价规范》3.3.2条
(四)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四)新旧规范主要条文变化
08《计价规范》变化与比较总结
工程造价咨询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
(五)08《计价规范》亮点分析
08《计价规范》三大作用
新《计价规范》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用的规定
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4.2.3(6),4.3.3(8),4.7.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工程造价信息。4.2.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4.2.9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4.7.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7.7施工期内,当物价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4.8.12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4.9.1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4.9.3(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
重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造价人员的作用
新《计价规范》中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人作用的规定
2.0.18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3.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2.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3.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8.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4.9.4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新《计价规范》中有关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作用的规定
2.0.16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经建设部批准,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0.17造价员取得造价员资格,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1.0.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4.6.3(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明确提出“四价”,完善了建设过程中工程造价的价格形式
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在08《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若把整个建设期分为建设前期、工程交易期、工程实施期,则原有的“估算、概算、预算”侧重于建设前期,而新《规范》中提出的“四价”侧重于工程交易期和工程实施期。这与工程量清单主要应用于招投标阶段及工程实施期合同价款管理相一致。
03《计价规范》只强调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阶段的使用。08《计价规范》中3.1.3把工程量清单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3.明确了工程量清单在合同管理、结算方面的作用
现有的《施工合同范本》(99版)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配套,主要基于当时定额计价为基础,有整个定额体系支持,因而其对工程造价的约定较为模糊,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新增工程、物价调整等情况约定较少。使得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依据。关于工程结算,清单计价规范如何进行衔接,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如何结算?2003版的规范也没有给出详细与明确的说明,这些都在08《计价规范》中得到了明确。
08《计价规范》明确提出了“项目特征”描述
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
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
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得准确与否,必然关系到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