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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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旨在规范和提升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该细则以科学化、规范化为原则,明确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及养护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果和社会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细则主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是考核对象与范围,明确对市区内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二是考核内容,包括植物生长状况、病虫害防治、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要求绿地整洁美观、植物长势良好且无明显病虫害;三是评分标准,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从绿化覆盖率、植被修剪、花卉布置到垃圾清理等多方面设定具体指标;四是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或处罚措施,激励各责任单位提高养护质量。

通过严格执行此细则,苏州市致力于打造高标准的城市绿化体系,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同促进城市绿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6、台风季节未加固高大树木,未及时处理倒塌的树木,每次扣10分;未及时响应110联动的,为不合格。

        7、未在规定时间更换生长不良、树形欠佳、缺损、死亡苗木的,每次扣10分;遇到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苗木损坏,须在3天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不符合合同规格要求的,扣除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二、养护人员考核

        2、养护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绿化管理站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等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

        3、所有养护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严禁在公共场所内闲谈,发现一次扣10分。

        4、养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如在养护工作时间发生养护人员伤亡事故,轻者扣除当月养护经费,重则取消养护资格。

        三、绿地保洁考核

        2、绿色废弃物不能日产日清的,每次扣2~5分(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四、设施维护考核

        1、所有绿地设施要每日巡查一次,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每日巡查2~3次,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当日不能整理安置好的,一处扣3分;三天内未修补完成的,一处扣5分。

        2、所有绿地设施要保持整洁,未及时清洁的,一处扣2分。

        五、绿地保护考核

        1、绿地全天24小时保护,因保护不力而导致绿地被占用的,为不合格;有审批手续但未控制施工作业面的,一处扣10分;临时占用绿地未及时恢复的,一次扣5分。

        2、绿地中严禁停放车辆,发现一辆非机动车,扣5分,发现一辆机动车,扣10分。

        3、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应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绿化管理站,同时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0分。

        六、养护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5分;如延误有关工作的t/ccsa 252-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可穿戴无线通信设备 头戴/近眼显示设备,则为不合格。

        2、月度养护计划上报不及时,养护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3分。

        七、其它

        1、未及时完成园林绿化局和绿化管理站下达任务的,一次扣5分。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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