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规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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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规范2009

基坑监测规范是建筑工程领域中用于指导基坑施工过程中安全监控的重要技术文件。2009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是中国针对基坑工程施工监测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监测手段,确保基坑施工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周边环境的保护。

简介

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基坑工程的监测工作,包括深基坑和浅基坑。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基坑工程监测的基本原则、监测项目的选择、监测方法、数据处理与分析,以及监测成果的应用等方面。规范强调了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理念0171.工器具(小型机具)使用费用表,要求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主要内容1.监测目的与范围基坑监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基坑及其周边环境的变形、应力等参数进行观测,评估基坑支护结构的稳定性,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并为施工调整提供依据。监测范围通常包括基坑本身、周边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及自然环境等。

2.监测项目根据基坑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等级,规范规定了多项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和沉降;地下水位变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变形;支撑轴力和锚杆拉力等内力参数。

3.监测方法规范对不同监测项目推荐了相应的技术和设备,例如全站仪、水准仪、测斜仪、分层沉降仪、压力传感器等。同时,还提出了自动化监测的概念,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监测效率和精度。

4.监测频率与预警机制监测频率根据施工阶段和基坑变形速率确定。在正常情况下,监测频率较低;而在暴雨天气或变形异常时,需增加监测次数。此外,规范建立了明确的预警机制,当监测数据超过预设警戒值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5.数据处理与成果应用监测数据需要经过科学分析和整理,形成报告提交给相关单位。这些成果不仅用于指导现场施工,还可以作为后续类似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经验参考。

#特点与意义系统性:规范将基坑监测视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从监测方案设计到数据采集、分析和反馈,形成了闭环管理流程。安全性:通过实时监测,能够有效预防因基坑失稳导致的坍塌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济性:合理选择监测项目和方法,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投入,同时提高施工效率。

总之,《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为中国建筑行业提供了科学的基坑监测技术标准,对于促进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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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 开挖;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 转正常; (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基坑周边环境 (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4监测设施 (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 (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4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 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5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 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4.36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4.3.6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5.1.1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 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1.2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 作业的不利影响。 5.1.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 测。 5.1.4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 应适当加密。

5.1.4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 应适当加密

5.2.1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 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 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 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 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5.2.3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

5.2.4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 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竖直方向监测点应 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

5.2.5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

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 上; 2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 保持一致; 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 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 求。

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 上; 2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 保持一致; 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 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 求。 5.2.6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 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 坑不宜少于20%,且不应少于5根。 5.2.7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 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 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 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5.2.8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宜布置监测 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每层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各层监测点 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有代表性 的位置。

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 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 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5.2.8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宜布置监测 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每层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各层监测点 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有代表性 的位置。

5.2.8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

5.2.9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 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纵向或横 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 2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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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 2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点。在竖向布置上,测点间距宜为 2~5m,测点下部宜密; 3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 中部; 4土压力盒应紧贴围护墙布置,宜预设在围护墙的迎土面一侧。 5.2.11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 测点竖向布置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监测点竖向 间距一般为2~5m,并不宜少于3个。

常用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大全5.2.12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 间部位;当采用轻型并点、喷射并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 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最低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 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理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 5.2.13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3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 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 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惟幕,宜布置在止水惟幕的外侧 约2m处。 2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控制地下水位之下3~5m。对于 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理置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回灌并点观测并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线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控范围。 5.3.2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如地铁、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护区范围内 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5.3.3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 少于3个监测点; 2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3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4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5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 6烟卤、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 不得少于4点。

5.3.5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应符合下

1监测点宜布置在建(构)筑物角点、变形缝或抗震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 2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对应布设小区施工组织设计,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 上; 3当采用铅锤观测法、激光铅直仪观测法时,应保证上、下测点之间具有 一定的通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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