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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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部分内容预览: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200406

以下是该导则的主要内容简介: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住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环境景观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然而,在当时的城市建设中,部分居住区存在环境设计不合理、绿化不足、功能单一等问题。为此,《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应运而生,旨在为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推动居住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强调以居民需求为核心,注重居住区环境的功能性、舒适性和安全性。2.生态优先:倡导绿色生态理念,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3.文化特色:结合地方文化和历史传统,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居住区环境。4.经济适用:在保证环境品质的前提下,注重经济合理性,避免过度设计。

三、设计要点1.空间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形成层次分明的空间体系。注重空间的开放性和通透性,增强居民的互动交流。2.绿化设计:提倡多层次、多物种的植物配置ga/t 1081-2020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营造丰富的绿化景观。结合场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注重四季变化和生态效益。3.水体设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入水景,增加居住区的灵动性。注重水体的安全性与维护便利性,避免浪费水资源。4.硬质景观:包括道路、广场、步行道等的设计,需兼顾功能性与美观性。材料选择应考虑耐用性、环保性和经济性。5.设施配套:配置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休憩座椅等便民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实用性和人性化设计。

四、技术规范1.绿地率要求:明确居住区绿地率的最低标准,确保足够的绿化面积。2.日照分析:通过日照模拟分析,优化建筑布局和景观设计,保障居住区的采光条件。3.排水系统:采用雨水收集与渗透技术,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4.无障碍设计: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的需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六、总结《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为我国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对于改善居住区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尽管该导则发布于2004年,但其核心理念和设计原则仍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尤其在当前强调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更显其价值所在。

  (1)屋顶接受太阳辐射强,光照时间长,对植物生长有利。

  4.14.2 屋顶绿地分为坡屋面和平屋面绿化两种,应根据上述生态条件种植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风力强、外形较低矮的植物。坡屋面多选择贴伏状藤本或攀缘植物。平屋顶以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为主,并适当配置水池、花架等小品,形成周边式和庭园式绿化。

  4.14.4 屋顶绿化可用人工浇灌,也可采用小型喷灌系统和低压滴灌系统。屋顶多采用屋面找坡,设排水沟和排水管的方式解决排水问题,避免积水造成植物根系腐烂。

  4.15 停车场绿化

  车场的绿化景观可分为:周界绿化、车位间绿化和地面绿化及铺装。(见下表)

4.16 古树名木保护

  4.16.1 古树,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凡是树龄在300年以上,或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

  4.16.2 古树名木的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成行地带外绿树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m宽和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树胸径20倍以内。

  (2)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3)保护维护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的有害水、气的设施。

  (4)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国家严禁砍伐、移植古树名木,或转让买卖古树名木。

  在绿化设计中要尽量发挥古树名木的文化历史价值的作用,丰富环境的文化内涵。

  5.1.1 道路作为车辆和人员的汇流途径,具有明确的导向性,道路两侧的环境景观应符合导向要求,并达到步移景移的视觉效果。道路边的绿化种植及路面质地色彩的选择应具有韵律感和观赏性。

  5.1.2 在满足交通需求的同时,道路可形成重要的视线走廊,因此,要注意道路的对景和远景设计,以强化视线集中的观景。

  5.1.3 休闲性人行道、园道两侧的绿化种植,要尽可能形成绿荫带,并串连花台、亭廊、水景、游乐场等,形成休闲空间的有序展开,增强环境景观的层次。

  5.1.4 居住区内的消防车道占人行道、院落车行道合并使用时,可设计成隐蔽式车道,即在4米幅宽的消防车道内种植不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草坪花卉,铺设人行步道,平日作为绿地使用,应急时供消防车使用,有效地弱化了单纯消防车道的生硬感,提高了环境和景观效果。

  5.2 居住区道路宽度

5.3 道路及绿地最大坡度

.4 路面分类及适用场地

  5.5.1 路缘石设置功能:确保行人安全,进行交通引导。保持水土,保护种植,区分路面铺装。

  5.5.3 区分路面的路缘,要求铺设高度整齐统一,局部可采用与路面材料相搭配的花砖或石料;绿地与混凝土路面、花砖路面、石路面交界处可不设路缘;与沥青路面交界处应设路缘。

  5.6 道路车档、缆柱

  5.6.1 车档和缆柱是限制车辆通行和停放的路障设施,其造型设置地点应与道路的景观相协调。车档和缆柱分为固定和可移动式的,固定车档可加锁由私人管理。

  6.1 健身运动场

  6.1.1 居住小区的运动场所分为专用运动场和一般的健身运动场,小区的专用运动场多指网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和室内外游泳场,这些运动场应按其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健身运动场应分散在住区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又不扰民的区域。不允许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穿越运动场地。

  6.1.2 健身运动场包括运动区和休息区。运动区应保证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地面宜选用平整防滑适于运动的铺装材料,同时满足易清洗、耐磨、耐腐蚀的要求。室外健身器材要考虑老年人的使用特点,要采取防跌倒措施。休息区布置在运动区周围,供健身运动的居民休息和存放物品。休息区宜种植遮阳乔木,并设置适量的座椅。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直饮水装置(饮泉)。

  6.2.1 休闲广场应设于住区的人流集散地(如中心区、主入口处),面积应根据住区规模和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形式宜结合地方特色和建筑风格考虑。广场上应保证大部分面积有日照和遮风条件。

  6.2.2 广场周边宜种植适量庭荫树和休息座椅,为居民提供休息、活动、交往的设施,在不干扰邻近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证适度的灯光照度。

  6.2.3 广场铺装以硬质材料为主,形式及色彩搭配应具有一定的图案感,不宜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玻璃等。广场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广场地面材料选择可参见5.4路面分类及适用场地)

  6.3.1 儿童游乐场应该在景观绿地中划出固定的区域,一般均为开敞式。游乐场地必须阳光充足,空气清洁,能避开强风的袭扰。应与住区的主要交通道路相隔一定距离,减少汽车噪声的影响并保障儿童的安全。游乐场的选址还应充分考虑儿童活动产生的嘈杂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离开居民窗户10m远为宜。

  6.3.2 儿童游乐场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便于成人对儿童进行目光监护。

  6.3.3 儿童游乐场设施的选择应能吸引和调动儿童参与游戏的热情,兼顾实用性与美观。色彩可鲜艳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游戏器械选择和设计应尺度适宜,避免儿童被器械划伤或从高处跌落,可设置保护栏、柔软地垫、警示牌等。

  6.3.4 居住区中心较具规模的游乐场附近应为儿童提供饮用水和游戏水,便于儿童饮用、冲洗和进行筑沙游戏等。

  6.3.5 儿童游乐设施设计要点

  7.1.1 硬质景观是相对种植绿化这类软质景观而确定的名称,泛指用质地较硬的材料组成的景观。硬质景观主要包括雕塑小品、围墙/栅栏、挡墙、坡道、台阶及一些便民设施等。

  7.1.2 雕塑小品与周围环境共同塑造出一个完整的视觉形象,同时赋予景观空间环境以生气和主题,通常以其小巧的格局、精美的造型来点缀空间,使空间诱人而富于意境,从而提高整体环境景观的艺术境界。

  7.1.3 雕塑按使用功能分为纪念性、主题性、功能性与装饰性雕塑等。从表现形式上可分为具象和抽象,动态和静态雕塑等。

  7.1.4 雕塑在布局上一定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恰如其分地确定雕塑的材质、色彩、体量、尺度、题材、位置等,展示其整体美、协调美。

  应配合住区内建筑、道路、绿化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而设置,起到点缀、装饰和丰富景观的作用。特殊场合的中心广场或主要公共建筑区域,可考虑主题性或纪念性雕塑。

  7.1.5 雕塑应具有时代感,要以美化环境保护生态为主题,体现住区人文精神。以贴近人为原则,切忌尺度超长过大。更不宜采用金属光泽的材料制作。

  便民设施应容易辨认,其选址应注意减少混乱且方便易达。

  在居住区内,宜将多种便民设施组合为一个较大单体,以节省户外空间和增强场所的视景特征。

某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7.2.2 音响设施

  在居住区户外空间中,宜在距住宅单元较远地带设置小型音响设施,并适时地播放轻柔的背景音乐,以增强居住空间的轻松气氛。

  7.2.3 自行车架

  自行车在露天场所停放,应划分出专用场地并安装车架。自行车架分为槽式单元支架、管状支架和装饰性单元支架,占地紧张的时候可采用双层自行车架,自行车架尺寸按下列尺寸制作。

7.2.4 饮水器(饮泉)

  饮水器是居住区街道及公共场所为满足人的生理卫生要求经常设置的供水设施,同时也是街道上的重要装点之一。

  饮水器分为悬挂式饮水设备、独立式饮水设备和雕塑式水龙头等。

落地式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东山)  饮水器的结构和高度还应考虑轮椅使用者的方便。

  7.2.6 座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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