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监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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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监理规程

园林工程监理规程是规范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顺利实施。其核心内容包括监理范围、职责、工作程序及质量控制要点等,以保障园林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首先,园林工程监理的范围涵盖从项目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图纸审核、材料设备检验、施工工艺监督以及竣工资料整理等环节。监理人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开展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其次,监理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变更以及协调各方关系。同时,监理还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管,预防事故发生。

再次,园林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通常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强调对施工方案、人员资质和材料质量的审核;事中控制注重现场巡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指导;事后控制则聚焦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管理。

最后,在质量控制方面,监理需要重点关注植物种植、地形塑造、水景构建、园路铺装等关键工序,确保最终成果达到设计预期和使用功能要求。通过严格执行监理规程,可以有效提升园林工程的整体水平,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绿色空间。

3.2 建设单位(业主)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外脚手架 施工组织设计,或为实施园林绿化工程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3.3 监理单位 为建设单位提供园林绿化建设监理服务的企业。 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监理资质证书。  3.4 承包单位 有相应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承担施工任务且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根据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或经监理单位的书面认可,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承包单位可将其一部分工程按有关规定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负责施工,该施工企业作为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园林绿化工程分包合同。 3.5 项目监理部 监理单位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机构。详见:园林绿化项目监理部框示图。 3.6 总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相应职称,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总负责人,行使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持项目监理部工作。 3.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8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相应职称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根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可签发监理文件的监理人员。 3.9 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园林工程相关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3.10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业务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细则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需要,依据监理规划,责成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具有操作性监理文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3.11 巡视与旁站 巡视与旁站是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的基本方式。 巡视:监理人员对施工部位或工序进行有目的或随机的监理活动。 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的某些关键部位或工序进行全过程连续监控的活动。 3.12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验活动。

3.13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工程材料、品种、规格以及构造、尺寸、功能、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工程量等方面做出的更改。 3.14 工程计量 根据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质量凭证,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的监理活动。 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  总则 4.1  施工监理的基本准则: a) 守法:认真遵守和贯彻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b) 诚信:监理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c) 公正:秉公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d) 科学:用科学的手段,以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4.2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合同的其它事项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 4.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 a) 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b) 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c)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d)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e)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4.4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依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项目监理部和有效的工作制度。 4.5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合同确定的。 4.5.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a) 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 b) 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c) 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直接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施工合同范围内有关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4.5.2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a) 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b) 监理单位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c)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如承包单位整改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工程款支付凭证,要求部分暂停施工,建议承包单位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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