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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二十九项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二十九项重大事故预防措施是为了全面提升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电力生产、工程建设、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旨在构建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主要内容概述:1.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督机制。2.防范人身事故:重点加强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环节的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防止电气误操作:规范倒闸操作流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管理,杜绝无票操作。4.防止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定期开展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5.防止火灾事故: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6.防止输变电设备事故:加强对输电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7.防止风电机组事故:优化风电场运维管理,提升设备可靠性,防范极端天气影响。8.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加强信息系统防护,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保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9.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10.注重人员培训: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核心目标:通过实施这二十九项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人为失误,提升设备可靠性普通混凝土现埸拌制工艺标准,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中国国电集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也为其他电力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方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3.5.6 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必须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3.5.7 氢气放空阀、安全阀均须设通往室外高出屋顶2m以上的金属放空管和阻火器。放空管应设防雨罩以及防堵塞措施。发电机低部排污时,应防止氢气排出造成火灾。
3.5.8 储氢罐底部及其排水管防冻措施不准采用底部封闭方式,以防漏氢积聚。
3.5.9 按防静电措施要求,完善氢气系统设备的接地,管道、阀门各法兰盘之间应跨接铜板,实现良好的电气连接。
3.5.10 排除带有压力的氢气或储氢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送。
3.5.11 氢区还应遵守第3.3.3、3.3.4条规定。
3.6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
3.6.1 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3.6.2 煤垛发生自燃现象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3.6.3 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3.6.4 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保证输煤系统无积煤、无积粉。
3.6.5 输煤除尘系统应纳入运行设备管理,保证有效运行。
3.7 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编制企业各重点部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力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3.8 在新、扩建工程设计中,消防水系统应与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
3.9 消防泵应严格执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保证备用泵与运行泵联动正常,并定期检测生产区域最高处消防水压力。
3.10 发电厂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以防止灭火中人员中毒、窒息、烧烫伤。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应定期检查。
3.11 做好消防水系统冬季防冻措施,保证分支管路随时可用。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原水力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能源安保【1991】1110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4.1 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4.2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4.3 应结合实际制定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4.4 防误装置所用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所用的电源分开。防误装置应防锈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
4.5 建立完善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运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
4.6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4.7 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4.8 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的发、变电设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确保在1年内全部完成装设工作。
4.9 新建、扩建、改建的发电厂,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入运行。应优先采用电气闭锁方式或微机“五防”。
4.10 成套高压开关柜的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
4.11 防误闭锁装置的安装率、投入率、完好率应为100%。
4.12 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的检修临时围栏。
4.13 规范封装临时地线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地点封装临时地线。户内携带型接地线的封装应将接地线的接地端子设置在明显处。
5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原国家有关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 438-2000)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并重点要求如下:
5.1 新建锅炉在安装阶段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查。锅炉投运1年后要结合检查性大修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在役锅炉结合每次大修开展锅炉安全性能检验,检查项目和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
5.2 防止锅炉超压超温。
5.2.1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2.2 参加电网调峰的锅炉,运行规程中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按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性能应与汽轮机性能相匹配;非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负荷的下限应由水动力计算、试验及燃烧稳定性试验确定,并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5.2.3 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
5.2.4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5.2.4.1 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试验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5.2.5 大容量锅炉的减温自动投入率应保证100%,调节品质要满足设计要求,严防超温。
5.2.6 机组的机、炉、电大联锁保护必须投入。
5.3 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
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12145-199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结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构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
5.3.1 热力设备运行中的汽水品质测试结果要准确,并符合规程要求的标准。
5.3.3 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在凝结器换热管发生泄漏凝结水水质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堵漏。
5.3.3.1 高压及以上机组凝结水硬度高达5-10微摩尔/升时,经处理,72h仍不下降,应停机处理。
5.3.3.2 高压及以上机组凝结水硬度高达10-20微摩尔/升时,经处理,24h仍不下降,应立即停机。
5.3.4 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蒸汽品质不合格严禁并汽。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酸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及氢脆。
5.3.5 加强锅炉燃料调整杭州建国路东侧瑞丰大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改善贴壁氧量,避免高温腐蚀。
5.3.6 安装或更新凝结器前要对换热管全面进行探伤检查。
5.3.7 锅炉停用时间超过7天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1987)应进行有效的防腐方法进行保养,防止炉管腐蚀。
5.3.8 锅炉停运期间要采取措施对再热器封闭,防止疏水蒸气进入再热器。
5.3.9 汽机投入快冷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再热器 U 型管积水腐蚀。
0959.2023年9月份(天津)4材料采购指导价 5.4 防止炉外管爆破。
5.4.1 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有漏汽水现象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