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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马家社区道路施工)本资格预审文件旨在为马家社区道路施工项目筛选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该项目位于马家社区,主要涉及道路的新建、改建及配套设施完善,以改善社区交通状况,提升居民出行便利性和安全性。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面铺设(沥青或混凝土)、排水系统建设、人行道修缮、路灯安装以及绿化带规划等。预计工期为6个月,具体时间将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调整。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拥有类似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
本次资格预审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及信誉度。申请人须提交详细的企业资质证明、过往业绩案例、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配置方案,以及安全施工保障措施等相关资料。此外,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也是重要考量因素,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广州某商场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09年3月27日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工期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入滇备案证: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项目经理简历表;
(6)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7)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9)廉洁自律承诺书;
(10)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云南省省外企业提供)等材料。
3.2.4“项目经理简历表” 应附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负责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复印件。
3.2.6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类似工程为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类似业绩指市政道路的工程施工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8 “廉洁自律承诺书”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格式填写。
3.2.9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10 “其他材料”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4.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后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未授权委托的除外);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省外施工企业需同时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
(7)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4.2.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装配化工字组合梁钢桥六车道3x30m通用图(jtgt 3911-05-2021),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符合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中所有条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抚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站场工艺管道安装施工方案-终板,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