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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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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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机房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指导原则。该规范涵盖了机房的选址、建筑结构、供电系统、空调与通风、消防、防雷接地、网络布线、监控系统等多个方面,旨在为计算机设备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系统的连续性。

供电系统是机房的核心,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UPS)和备用发电机,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空调与通风系统需精确控制温度和湿度,保持机房内恒温恒湿,防止设备过热或受潮。

消防系统应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如气体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扑灭火源,同时避免对设备造成二次损害。防雷接地系统需符合标准,防止雷击对设备造成损坏。

网络布线应采用高质量的电缆和光纤,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高速性。监控系统则需24小时实时监控机房的温湿度、电力、消防等关键参数施工组织设计大全之道路桥梁2,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总之,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通过多方面的严格要求,为计算机设备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环境,保障了信息系统的高可用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 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 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²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 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管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程少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式中A一—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 系数,取值为5~7;

S一一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²/台); N一一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 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 等可按每人3.5~4m²计算。

第一节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 计算机设备的要求。 第3·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 2一1的规定。程1 贝 lan 开机时由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素3.1.12

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表3·1·2—2

第3·1·3条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 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 要求确定。 H 第3·14条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第二节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3·2·1条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 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第3·2·2条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 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 第3·2·3条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 800A/m 第3·2·4条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 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²。 第3·2·5条”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3·2·6条1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人员出入于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应更衣换鞋。 第4·2·4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更衣换鞋间使用面积 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m²计算。 当无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 入口处。

第4·3·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Or 第4·3·2条~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 单独设防火分区。 程资 ANL 第4·3·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 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硕身 H 第4·3·4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 类辅助房间的装 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四节、室内装饰 提供全国 川 第4·4·1条 主机房室内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 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 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1O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 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 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 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 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仅作为敷设 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 旬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 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4·2条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室内装饰应 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 面。装饰材料可根据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材料应平整、耐 磨、易除尘。 第4·4·3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内门、观察窗、管线 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第4·4·4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室内色调应淡雅柔和。 第4·4·5条当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设有外窗时,宜采用 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采用铝合金窗时,可采 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 交效的 防止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措施。 工 第4·5·1条 主机 以远离噪声源 应米 取消声和隔声措施。 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第4·5·3条,当第二类辅助房间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时, 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取隔振措施。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第5·4·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要求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 置;室内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5·4·2条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必须 采取严格的防漏措施。

第5·4·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温和 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冷表面 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时,楼板应采取保 温措施。 第5·4·4条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 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 火阀。防火阀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 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5·4·5条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 第5·4·6条主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主机房与其它田 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应小于4.9Pa,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 9.8Pa。 第5·4·7条 1的最大 值: 一、室内总送风量的5%; 1 二、按工作人员每人40m°r 三、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第5·4·8条主机房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设初效、中效两 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计数效率应大于80%,末级过滤 装置宜设在正压端或送风口。 令风时房建工程冬期施工方案,可取室外新风作 冷源。 K材小 OO 第5·4·10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控制装置应满足 电子计算机系统对温度、湿度以及防尘对正压的要求。

空调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和节 空调系统和设备选择应根据计算机类型、机

房面积、发热量及对温、湿度和空气含尘浓度的要求综合考虑。 第5·5·3条空调冷冻设备宜采用带风冷冷凝器的空调 机。当采用水冷机组时,对冷却水系统冬李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5·5·4条空调和制冷设备宜选用高效、低噪声、低振 动的设备。 第5·5·5条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 20%的余量。 第5·5·6条当计算机系统需长期连续运行时,空调系统

房面积、发热量及 第5·5·3条 机。当采用水冷机 第5·5·4条 动的设备。 第5·5·5条 20%的余量。 第5·5·6条 应有备用装置。

第6·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6·1·2条电子计算机供电电源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 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龙溪河2号右线大桥施工组织设计,可划分为A、B、C 三级(见表6·1?2)。 ar

第6·1·5条机房内其它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 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主机房内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 第6·1·6条当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 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等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二、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 三、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 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 第6·1·7条”当采用静态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时,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 要求,采取限制谐波分量措施。 七个 第6·1·8条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子计算机供 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和隔离 防护措施。 第6·1·9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 50Hz、电压220/380VTN一S或TNC一S系统 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第6·1·10条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 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第6·1·11条0电子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置。 第6·1·12条一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应 采用地下电缆进线。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 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第6·1·13条主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 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 系统供电。其它房间内应适当设置维修用电源插座。

第6·1·14条主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宣 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 第6·1·15条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 机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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