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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操作系统级POWERVM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竞争性谈判.docx6.3 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6.4 投标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6.5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7.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谈判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本次投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隧道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制作入谈判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7.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1、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结合发改价格〔〕299号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电汇、支票。
收款单位: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63001373637050216012
10.投标报价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1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1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6)投标人最终报价表
(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方面事项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9)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注:凡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1.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1.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的核实。
11.2 投标报价文件目录须按谈判文件第10.1款要求制作,并要求编制页码。
11.4投标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投标无效,并追究投标人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
11.5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印,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概不予接受。
11.6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三份投标报价书(1份正本和2份副本),每份投标报价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7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编辑在一个文档里,电子文档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电子文档为不可修改文档,如:式)。
四、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刷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投标报价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2.2密封后的投标报价文件均应:
(1)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中注明的时间、送达;
(2)投标专用袋应当用“于年 11 月 10日 15 :00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13.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日期
13.1投标人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报价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13.2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送达的投标报价文件。
13.4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第12.1-12.2条要求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声明撤回投标报价文件,但提交最终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1时间和地点以本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15.2 开标时,投标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15.4开标过程结束后,代理机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应答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16.1 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6.2谈判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
(3)对投标报价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6.4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谈判结果。
17.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人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谈判小组成员按谈判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
17.2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报价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文件内容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报价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6)投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7)投标服务的内容、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投标服务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9)投标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谈判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3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投标报价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投标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做出承诺,该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谈判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7.4答疑结束后,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3家经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终投标报价。
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谈判小组在谈判的基础上,根据符合采购方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3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21.4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2.1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后撤回其投标的。
2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2.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2.6未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2.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22.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2.9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方桩 jh加强型焊接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作系统级三方技术支持服务
采购单位: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盖章)
钢筋混凝土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共170页,内容丰富)供 应 商: (盖章)
合同金额: